林權制度改革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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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講話
同志們:
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完善林業發展機制,對于構建山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鄉是全縣重點林區之一,是林改的重心區域,林改成敗直接關系到全鄉各方面的發展。在全縣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關鍵時期,鄉黨委、政府決定召開全鄉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主要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08]10號)和省、市、縣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精神,總結全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經驗,安排部署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進一步依托熱區資源優勢,抓住改革發展機遇,穩步推進,確保圓滿完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各項任務。
下面,結合我鄉林改實際,我講三點意見。
一、總結林改試點經驗,面對現實,團結一致,進一步堅定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信心和決心
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確定農村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是改革開放以來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后,黨在農村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其地位和作用不亞于過去任何一次社會變革,對擴大農民就業、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鄉當前所有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處于重中之重的地位,因此,我們必須依托熱區資源優勢,抓住改革發展機遇,堅定不移地穩步推進××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一)××鄉造林和林林產業發展基本情況
林權制度改革的實踐與思考
*縣是一個山區縣,林地資源豐富,“八山半水分半田”,全縣林業用地266.1萬畝,占全縣總面積的67.8%,人均占有林地4.7畝,遠大于人均耕地面積。近年來,我縣林業取得較快的發展,但是林業的潛能遠未發揮出來,豐富的山地資源沒有給廣大農民帶來應有的財富,相當一部分農民只能守著大山受窮,如何解放林業生產力,把林地資源盤活,實現林業增效、農民增收,成為當前林業改革與發展的關鍵和核心問題。作為全市集體林改的試點縣之一,我縣從20*年4月啟動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截止今年6月底,完成了縣鄉兩級13個村林改試點工作,7月份全縣全面推進工作已經展開,并且取得了階段性的明顯成效。實踐證明,這項改革是順應發展規律、順乎農民意愿、合乎農村實際的重大舉措,是加快林業發展、振興林區經濟、富裕廣大林農的根本途徑,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效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解決好為什么改的問題
我縣的林業產權的演變和全國各地基本一樣,經歷了20世紀的分山分林到戶、農業合作化山林入社、山林集體所有、林業“三定”(穩定山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和“兩山合一”(自留山、責任山合并為家庭經營山)四個歷史階段,反復的變遷使山林產權關系逐漸模糊,林農對山林逐漸失去了擁有感,尤其是1985年實行的“兩山合一山”政策于*年到期后至20*年是我縣農村林業政策空檔期,政策間斷時間長達7年,再加上搬遷戶、死亡戶遺留下來的山場、山林管理比較混亂,存在很多隱性的林業經營管理方面的問題,有些村甚至自行制定了一些與上級政策不相符的管理辦法。集體林產權不清、經營主體缺位,林業產業發展缺乏動力,嚴重影響了農民經營林業的積極性,制約了林業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此次啟動的新一輪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一次以林地權益為核心的森林資產權益關系的重大調整,是從體制上、機制上和制度建設上進行的一次系統的全面落實林業產權的綜合性改革。
從我縣啟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以來,各鄉鎮和試點村高度重視、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方法得當,干部積極、群眾擁護,總體情況是好的。但對這樣重大的改革,人們難免有一些思想上的困惑和疑慮,總有這樣或那樣的擔憂,不敢改、不愿改的情況還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人認為,經過林業“三定”,山權林權穩定了,責任山確定了,自留山分到戶了,沒有必要再搞什么改革;也有的人認為改革涉及面廣,工作量太大,林權糾紛多,矛盾復雜,有畏難情緒;還有的人擔心,把集體林權落實到戶會引起新的一輪亂砍濫伐,甚至將落實林權看成是瓜分公共資源的最后晚餐;還有少數年齡較大的村干部,有“船到碼頭車到站”之感,懶得站好最后一班崗,缺乏動力,不愿林改。對于這些疑慮和擔心,我們必須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全局高度,進一步提高和深化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各級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廣大干部群眾致富奔小康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好、保護好,切實把我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來。
(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20*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完善林業產權制度。此后,在中央文件和領導講話中又多次提到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問題。今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又下發了《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明晰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確保農民得到實惠、林業得到加快發展、生態得到有效保護。這是中央在正確把握林業發展規律,總結歷史和改革試點地區經驗,順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符合山區林業生產力發展要求的重大舉措,必將有力地促進林業產業發展和生態保護。
(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豐富和完善。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突破是以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制為重要標志的改革。耕地和山林都是農民的命根子,是農村最敏感、最重要,與農民利益最密切的生產資料。家庭承包經營制度規定把耕地落實到農戶,極大地解放了農業生產力。但由于種種原因,林業生產責任制落實還不到位。我縣67.8%的土地為林業用地,其中,有集體林地259.1萬畝,占林業用地面積的97.1%,集體林業用地占有絕對比重。大量事實表明,林業生產責任制改革不到位,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就是不完整的,改革也是不徹底的。因此,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既是林業體制改革的重大突破,又是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在林業領域的豐富和完善。
林權制度改革會講話一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這里召開全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動員大會,標志著我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已經全面啟動。在全省即將全面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之際,市委、市政府抓住機遇,從戰略全局高度,率先在全省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義。剛才**區介紹了林改試點的成功做法,值得大家學習借鑒;項金如副主任宣讀了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這是我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性文件,希望大家認真學習領會。王書記下面還將作重要講話。這里,我先講幾點意見,供大家參考。
一、深化我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必要性
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我市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決定和回良玉副總理在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現場經驗交流會上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對于維護廣大林農的基本利益、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加快林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都具有重大的意義。
我市是林業大市,80%的土地是山場,70%的人口在山區,集體林地占有較大比重。改革開放后,通過開展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和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林業“三定”工作,擴大林業經營自主權和實施林業分類經營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放和發展了林業生產力。但由于部分集體林地產權不夠明晰、使用權流轉不規范、經營機制不活、利益分配不明確等原因,林農的經營主體地位沒有得到有效落實,影響了林木所有者和經營者發展林業的積極性,阻礙了生產要素向林業的集聚,導致森林資源質量不高、林種結構不合理、經營管理粗放,林業大資源、小產業、低效益的狀況長期得不到根本改變。為此,必須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這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只有改革,才能有效消除長期制約林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只有改革,才能有效釋放農村勞動力的巨大潛能和林地的巨大生產潛力及調動其他各種生產要素向林業聚集;只有改革,才能充分發揮林業的雙重屬性和林業的多種功能;只有改革,才能充分發揮林業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保持林區的穩定;只有改革,才能充分發揮林業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重要作用。
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需要明確的幾個基本問題
這次林改不同于以往歷次林業改革,它是一次對以林地權益為核心的森林資源資產權益進行進一步明確,是從體制上、機制上和制度建設上的綜合性改革,是從明晰產權關系入手,確立林農經營主體地位,給予林農真正意義上的物權改革。因此,必須進一步明確林權制度改革的依據、范圍、目標、任務等基本問題。
林權制度改革方案
平安鄉共有林地和宜林荒山畝,涉及5個村32個社,3047戶,其中部分林地主權不明晰,經營主體未落實,影響了林木經營管理和林業生產的發展。根據上級政策,現對集體林權制度實行改革,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改革開放以來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后黨在農村中的一項重大改革,為切實解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民增收,鄉黨委、政府根據縣政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政策規定,并結合我鄉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成立平安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
為切實加強對我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領導,確保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進,鄉政府決定成立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講話
這次會議是我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處于加快試點向全面推開的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省委九屆四次全會以及中央和省委1號文件精神,總結交流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經驗,安排部署我省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會上,有關試點縣交流了很好的經驗,省林業廳王平廳長對下步工作作了安排。下面我再講幾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進一步深化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認識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改革開放以來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黨在農村的又一重大改革,也是建設現代林業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生動實踐,對擴大農民就業、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穩定、推進新農村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意義十分重大。搞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必將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要“改革集體林權制度”,標志著黨從綱領性文件上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總理、回良玉副總理多次深入山區林區調查了解林權制度改革的具體情況,聽取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對林權改革的反映和要求并作出重要指示。最近總理又指示,要認真總結試點經驗,針對存在問題進行深入調研,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務必把改革方案做好。回良玉副總理要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一定要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此改革事關重大,務必要強化領導,確保資源管理和生態保護。實施中應試點先行,堅持依靠群眾和民主決策。在不斷完善方案、加大培訓力度、抓好主體改革的同時,相關配套改革要及時跟進,鞏固發展其成果。我們各方應形成合力,把這件林業發展的大事辦妥、實事抓好。”同時,回良玉副總理在*7年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上講“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時機成熟,條件已經具備,到了加快推進、全面實施的時候”。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的重要指示。
各地要加強學習,深刻領會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重要講話精神,務必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放到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大局中去定位,放到“三農”工作當前和長遠發展的大計中去思考,從提高執行力和行政效能的角度去落實,認真統一思想,審時度勢,加大推進力度。
從全國來看,目前已有包括我省在內的14個省(區、市)出臺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文件,制定了方案,開展了試點。其中福建、江西、遼寧、浙江等省已完成確權勘界頒證的主體改革,正在推進配套改革。從我省的情況來看,目前已有170個縣(市、區)啟動了改革試點,有63個鄉(鎮)577個村完成了主體改革任務,10104個村正在開展林改實質性工作,調處林權糾紛3059宗。通過試點,有效地推動了全省林改工作進程。全省累計確權面積1319萬畝,確權到了220萬戶,核發林權證189萬份。從總體來看,已進入了由加快試點向全面推開的關鍵時期。
林權制度改革會講話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認真學習貫徹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現場經驗交流會和全省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動員部署全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剛才,金如同志宣讀了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區就改革試點有關情況作了交流發言,志民同志就林改工作進行了具體安排。下面,我再講三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改革開放以來,全市各地為穩定、落實和完善林業產權制度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為加強林業建設、維護生態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對于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全面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生態大市建設,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意義極為深遠!
第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豐富和發展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促進生產關系、生態關系和社會關系和諧發展的一項重大任務。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制度,是黨在農村政策的基石。林地與耕地一樣,也是國家重要的土地資源、農民生活的重要保障。我們實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在林地上的拓展和發展,是家庭承包責任制在林業上的豐富和完善。但從現實情況來看,林地經營制度上還明顯存在著權責不清、主體不明、利用不夠、經營粗放等問題,尤其是集體林業產權改革不徹底的問題還較為突出。可以說,林業“三定”工作,雖然讓廣大農民分到了自留山,承包了責任山,但農民仍然沒有得到真正的產權,沒有真正成為山林的主人。同時,由于產權不明晰,經營權不落實,集體山林也沒有得到有效經營管理和開發利用。為此,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做到還權于民、還利于民,使林業生產關系更加適應生產力發展,不僅可以有效盤活林地資源,促進各種生產要素向林業聚集,促進生態建設和生產發展,對于進一步解決“三農”問題、構建和諧社會、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
第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破解當前林業發展難題,促進林業又好又快發展,加快林業大市向林業強市邁進的迫切需要。實現林業又好又快發展,促進**從林業大市向林業強市邁進,必須以豐富的、高質量的森林資源為基礎,緊緊抓住提高森林資源質量這個重點不放。而且,解決問題的關鍵就在于加快林業改革,通過改革來調整林業生產關系,合理配置林業生產要素,激活林業發展的內在活力。這是因為,從我市集體林業發展的現狀來看,由于產權沒有真正得到落實,集體林業用地的優勢、潛力和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普遍存在著造林難、護林難、防火難、經營管理難、科技興林難等一系列問題,全市林分每畝平均蓄積只有3.58立方米,不僅低于全國平均水平,森林資源的質量不高也十分突出。從林業發展的動力機制和模式看,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過去主要依靠國家增加投資、依靠行政手段推動的林業發展模式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時代的要求,林業發展的動力機制必須由“投資推動”為主向“投資推動”與“改革拉動”并重轉變,林業發展的模式必須由“粗放經營型”向“集約經營型”轉變。對此,我們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
第三,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途徑。從福建、江西的經驗來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不僅能夠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改善村容村貌和村民生產生活條件;更重要的是能夠推動鄉風文明,促進民主管理,提高農村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從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我市80%的國土面積是山場,70%的人口在農村,林業用地是常用耕地面積的15倍。林業既是發展農村經濟的一筆寶貴資源,也是促進農民增收的一筆巨大資產。但由于存在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不明晰、經營主體不落實、利益分配不合理等問題,農民經營林業的積極性沒有充分調動起來,林地的巨大潛力沒有充分釋放出來,林業生產力沒有充分解放出來,林業對農民增收的貢獻水平較低,林農增收速度還趕不上田畈區和城郊農民,這與我市林業所擁有的資源、與林業所應有的產業地位很不相稱。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真正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必將有效地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調動廣大林農經營山場、發展林業的積極性,拓寬農民增收就業的渠道,走出一條符合**實際、符合林業發展規律、符合廣大農民意愿的興林富民之路。
林權制度改革意見
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集體林業建設取得了較大成效,對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集體林權制度雖經數次變革,但產權不明晰、經營主體不落實、經營機制不靈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問題仍普遍存在,制約了林業的發展。為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發展現代林業,增加農民收入,建設生態文明,現就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
(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必然要求。集體林地是國家重要的土地資源,是林業重要的生產要素,是農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實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把集體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落實到農戶,確立農民的經營主體地位,是將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從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對農村土地經營制度的豐富和完善,必將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
(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的戰略舉措。林業產業鏈條長,市場需求大,就業空間廣。實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讓農民獲得重要的生產資料,激發農民發展林業生產經營的積極性,有利于促進農民特別是山區農民脫貧致富,破解“三農”問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內容。建設生態文明、維護生態安全是林業發展的首要任務。實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建立責權利明晰的林業經營制度,有利于調動廣大農民造林育林的積極性和愛林護林的自覺性,增加森林數量,提升森林質量,增強森林生態功能和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繁榮生態文化,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四)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推進現代林業發展的強大動力。林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公益事業和基礎產業。實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培育林業發展的市場主體,發揮市場在林業生產要素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有利于發揮林業的生態、經濟、社會和文化等多種功能,滿足社會對林業的多樣化需求,促進現代林業發展。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考察材料
為推進我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經市委、市政府領導批準,市林業局組織全市各區縣林業局、市局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瀘州市赴云南省*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考察團(以下簡稱考察團),于2007年5月31日至6月5日到云南省*市考察學習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經驗。這次考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市林業局的大力支持,通過與*市林改辦座談交流,實地參觀考察思茅區南河鎮南島河村等活動形式,考察團基本了解了*市林改的情況,學習到了許多先進經驗,*市林改經驗對我市林改工作具有重要的啟迪和借鑒意義。
一、*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情況
*市位于云南省西南部,與越南、老撾、緬甸三國接壤,是傣、哈尼、拉祜等多民族地區,幅員面積45385平方公里(是我市幅員面積的3.7倍),林業用地313萬公頃(相當于我市林業用地的6.2倍),占幅員面積的70%,集體林地占林地總面積68.1%;活立木蓄積2.25億立方米,樹種以思茅松、咖啡、橡膠等為主,森林覆蓋率高達64.9%,是云南省的重點林區。2006年,該市國民生產總值124.4億元,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7.8億元。林產工業以思茅松為主原料,生產膠合板、刨花板、木地板,已形成10萬噸/年以上的生產規模,其中景谷林業為上市公司。
(一)林改工作的主要思路
*市集體林改從2006年4月全面啟動試點,2007年初全面鋪開,共涉及所轄的9縣1區103個鄉(鎮)999個行政村13478個組46萬農戶191萬人口,涉及集體林地3033.8萬畝,歸納其林改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先行試點,逐步推開;先行主體改革,逐步完善配套改革”。
“先行試點,逐步推開”。2006年6月,林改試點在景谷縣民樂鎮翁孔村展開。市委、市政府在對試點進行專題調研的基礎上,市上四大家舉辦了林改研討班,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庚即,召開全市林改工作動員大會,擴大試點工作,在21個鄉(鎮)中進行試點。在試點的同時,對全市進行宣傳發動、現狀調查、糾紛調查等改革前期準備工作。目前,已完成21個試點鄉(鎮)確權發證工作,占全市林改面積的20%;完成10.6萬農戶45.18萬人口的主體改革任務,發放林權證10533戶。
農村林權制度改革論文
馬峰村位于嘉禾廣發鄉西北部,全村有13個村民小組,564戶3000余口人,現有水田1300畝、旱土1800畝、山林6100畝。大集體時代,該村曾是嘉禾林業的一面旗幟,是嘉禾重點油茶林基地之一。責任制后,山林管理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由村民小組經營的集體林地,占80%,二是由農戶自行經營的自留山,占20%。隨后,由于長期山林產權不明,經營機制落后,林業生產嚴重倒退,“有人砍樹無人還林,有人摘果無人護林”現象十分突出。到2000年由于經營管理不善,以組經營的4000多畝油茶林陸續被燒光。從2002年起,馬峰村按照上級林業改革的指示精神,解放思想,大膽探索,通過承包租賃等方式,依法有序對林地、荒山有償流轉,走出了一條廣泛吸納社會閑散資金、活躍林地流轉、大戶承包規模經營的好路子。
2002年10月,村民李華、李知春、李井元等3人,通過公開競爭承包租賃取得了被山火燒光的1000畝集體油茶林地的經營權20年。當年他們就投入30余萬元對林地進行墾復、林道修整,隨后幾年通過公開投標又陸續與有關村民小組簽訂承包租賃合同,取得有關林地的經營權。目前李華等三人承包經營該村林地荒山5000余畝,其中已種植桉樹3100畝、種植國外松800余畝、種植風景林400畝。
一、馬峰村林地流轉的做法
1、組建班子,制定規劃。在廣發鄉黨委政府領導下,該村組建了由村組干部、村民代表組成的林地流轉專門班子,并結合馬峰村實際情況制定了詳細的工作計劃和工作流程,縣林業局及時下派工作人員搞好技術服務,協助勘測規劃。
2、廣泛宣傳,深入發動。工作班子始終把政策宣傳、發動群眾放在首位,采取發公開信、逐層開會、印發資料、刷寫標語,辦專欄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發動,讓廣大群眾理解林改、支持林改、參加林改。同時,還與有意向承包租賃的本村在外務工經商人員廣泛聯系,向他們傳達林改精神,真正使林改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營造了濃厚的林改氛圍。
3、全面調查,摸清底細。堅持以村民小組為單位,進行全面調查摸底。一是摸清村級土地面積和耕地、林地、荒山面積和原有山林管理情況;二是開展入戶調查,摸清各組各戶人口、家庭勞力、需林地流轉的面積和林權證發放情況;三是收集對村組集體山林流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
摘要:林權制度改革是林業改革的核心和關鍵是國有林的一次深層次、根本性改革,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有許多新問題會阻礙林權改革的進程。本文有針對性地分析了林改中存在的問題,論述了深化林權制度改革所帶來的成果,以促進國有林權制度改革健康、穩妥、有序推進。
關鍵詞: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
引言
實現國有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對于國家的生態建設、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具有重大意義。然而,我國國有林區長期以來存在著資源性、結構性、體制性和社會性矛盾,嚴重制約了我國林業的發展水平。而其中的主要矛盾是體制性矛盾,而體制性矛盾主要表現為國有林權制度改革的滯后。
國有林區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屏障和木材生產的戰略基地,國有森林資源占到全國森林的42.34%。作為產權形態之一的林權,它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對國有林區來說,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林權制度改革是關鍵。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調整,政策性很強。國有森工林區的林權制度改革始終是我國林業經營體制改革的熱點,它涉及面廣,既關系到國家的生態建設和國土安全的大局,又觸及林業企業和廣大林業職工的切身利益;既要考慮森林資源資產價值的評定,又要具體實施林價制度。多年來,國有林區對林權制度進行了多方面的嘗試,從國有管護經營承包到營造自費林,由于沒有觸及林權制度,森林經營成果不能和職工的利益直接掛鉤,影響了職工對森林的投入性經營,職工缺乏投入的積極性、經營的主動性、對經營成果的關切性,林地的綜合生產力難以大幅度提高。因此,進行林權制度的改革在客觀上是有需要的;國家的政策在這方面的準備也是充分的。
一、林權制度改革的實施,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