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休干部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5 01: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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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休干部

離休干部情況調查

為了加大離休干部高齡養老工作的探索力度,繼續鞏固和完善“三個機制”,進一步從生活上照顧好老干部,特別是對有特殊困難的老干部給予特別的關愛,老干部工作部門要努力建立健全特困離休干部幫助機制,不斷提高老干部管理服務隊伍工作能力,強化服務水平。為了全面落實今年全市老干部工作的總要求,我們對離休干部高齡養老中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特別對特殊困難離休干部的情況做了初步的調查,對有效、妥善解決特困離休干部生活問題進行了探索。

一、離休干部概況和現狀

工投離退休干部管理中心目前有414名離休干部,平均年齡已接近82歲。中心黨委下屬15個離休干部黨支部,每個黨支部有專職老干部服務人員為老干部進行服務,在組織和制度上保證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實,使絕大多數老干部思想穩定,生活安定,精神愉快。

但是,隨著離休干部即將全面進入80歲以上高齡期,我們基層管理部門,面對的特殊困難離休干部情況也越來越多,給我們老干部工作帶來了更大的壓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必須加大離休干部高齡養老工作的探索力度,健全和完善單位、社區、家庭相結合的離休干部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及時了解、及時發現、及時幫助、及時化解離休干部遇到的各種特殊困難。使離休干部在精神上、生活上得到及時的安慰和照顧。真正做到讓每一個老干部有一個安寧祥和的晚年生活。

二、離休干部特殊情況分析

為了更好地有針對性地幫助和緩解離休干部生活和精神上遇到的特殊困難,分析研究離休干部特殊困難形成的根本原因,我們對中心所屬15個黨支部,414名離休干部的特殊困難及產生原因作了一次調查,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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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休干部待遇規定

一、提高第一、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的老紅軍、老干部工資待遇的規定

**年4月17日,《民政部、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解決部分老紅軍、老干部工資過低和生活困難補助問題的通知》規定:第一、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的老紅軍、老干部工資待遇偏低的,予以適當提高。他們不論在國家機關或事業、企業單位工作,凡現在標準工資低于當地國家行政人員十七級的,一般的可以提高到行政十七級,并從**年1月起執行。

省委組織部5號、省委老干部局19號文件稱:“經省委討論決定,對我省在第一、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離休后經批準,可享受廳局級住房、醫療、用車和生活品供應方面的待遇。”

二、部分離休干部提高享受司局級和處級待遇的規定

1、離休干部享受司局級和處級待遇的范圍或條件。**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行政十四級、十八級以上干部離休后分別按司局級和處級待遇的通知》規定:①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未擔任司局(地專)級職務的行政十四級以上老干部離休后,一般可享受司局(地專)級的政治、生活待遇。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未擔任處(縣)級職務的行政十八級以上老干部離休后,一般可享受處(縣)級的政治、生活待遇。

**年10月8日,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關于國營企業非國家機關行政級干部離休后分別享受司局級、處級待遇的通知》規定:①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干部,其標準工資額應高于當地國家機關行政十四級干部的工資額,離休后方可享受司局(地專)級政治、生活待遇。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干部,其標準工資額應高于當地國家機關行政十八級干部的工資額,離休后方可享受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③科研單位、高等院校等事業單位和中央、國家機關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非國家機關行政級干部離休后的待遇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中央、國務院各部委黨組也可以參照本通知精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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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離休干部規定

為深入貫徹黨的****精神,按照市、區委的有關要求,認真落實我市老干部工作"三項制度",切實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密切與老干部的聯系,不斷提高我區老干部工作水平,特制定我局機關工作人員聯系離休干部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則

按照“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要求,通過堅持定期走訪慰問和聯系老干部,不斷增強從思想上和生活上關心老同志的針對性,不斷增強解決老干部工作實際問題的及時性,在增進與老干部溝通與感情的基礎上,形成新老干部團結一心、共促老干部工作發展和提高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任務

聯系對象主要是指區屬全體離休干部。

⒈宣傳黨對老干部工作的方針和政策,宣傳我市我區改革開放的形勢和有關工作的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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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休干部管理意見

市直各有關部門、市屬有關企業:

為了妥善解決好市屬破產企業離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切實做好老干部工作。依據中組部、省委關于改制企業的離休干部要解決好“人由誰管,錢由誰出”問題的精神和淄廳發4號文件要求,市委離休退休干部工作領導小組今年第一次會議研究,并經市委、市政府同意,自20*年7月1日起,市屬破產企業離休干部歸原企業主管部門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歸主管部門管理的范圍

市屬破產企業離休干部歸主管部門管理的范圍,是經市政府批準和市法院裁定已經破產的企業中的離休干部。企業離休干部歸主管部門管理后,其企業離休干部的身份不變。以后新增破產企業,經有關部門認定后,其離休干部均歸主管部門管理。

二、所需經費標準及使用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破產企業離休干部歸主管部門管理后,市財政撥付的經費有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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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休干部社區服務思考

黨的*報告提出,要“全面做好離退休干部工作”。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對離退休干部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為離退休干部工作立足新起點、適應新形勢、開創新局面進一步指明了方向。為適應離休干部進入“雙高期”的特點,滿足老干部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開展以“就近學習、就近活動、就近得到照顧、就近發揮作用”為主要內容的“四就近”服務,可以對離休干部提供更加有力保障和更多更好服務,為老干部創造一個更加舒適便捷的養老環境,使他們能夠頤養天年。近年來,我市按照上級的要求,積極探索推進離休干部社區“四就近”服務工作,但因為這項工作難度大、涉及面廣、情況復雜,要使這項工作真正做到規范有序、扎實有效地開展,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迎難而上,做很多復雜而具體的工作。

一、存在問題

1、社區思想認識不到位,存在畏難情緒。雖然各單位、各部門、各街道社區一直很關心支持老干部工作,為老干部辦實事、做好事,但對“四就近”工作的認識還需要一個不斷深入的過程。存在一定的畏難情緒,主要是擔心離休干部級別高、資格老,怕管理服務難,要在社會上形成推動“四就近”工作的良好氛圍還需要進一步的努力。

2、服務條件不完備,存在客觀困難。目前我市社區普遍活動經費較少、活動場所欠缺、工作人員普遍較少,同時,離休干部的工作關系、隸屬關系、居住關系比較復雜。開展“四就近”服務客觀上存在一定的困難。

3、離休干部對社區“四就近”服務是否到位存有顧慮。大部分離休干部對社區“四就近”服務認識還有一些模糊,有的怕接受了社區的服務,原單位就不管了;有的對社區“四就近”服務條件和服務能力不信任,不愿意接受社區提供的服務。所以,如何消除離休干部的顧慮,也是“四就近”服務工作中必須解決的問題。

二、解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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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休干部逝世通知

區各有關單位:

按照市、區委關于離休干部逝世后,要處理好善后工作,照料好他們的遺屬并注意喪事從簡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離休干部逝世后治喪活動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離休干部逝世后,喪事應本著從簡和節約的原則,由離休干部生前所在供給單位負責籌辦,家屬、親友要積極配合。對逝者生前關于喪事從簡的愿望,組織和家屬、親友應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

二、離休干部逝世后,不開追悼會和致悼詞,只舉行遺體告別儀式,口頭或書面介紹逝者生平。

三、離休干部逝世后,其生平由組織負責撰寫,家屬、親友可以向組織提供有關情況,但不應干預。

四、離休干部逝世后,撫恤金標準按本人生前10個月工資計發(津人工〔〕74號);喪葬費標準按1000元標準計發(津人工〔〕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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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休干部生活補貼意見

老干部是我們黨的寶貴財富。從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好老干部是我們黨和國家堅定不移的政策原則。中央、市委在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制定了許多從優的政策規定,特別是對癱瘓在床的離休干部,曾先后幾次提高了護理費標準,按照《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勞動局關于提高我市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的通知》的規定,自**年1月1日起,對**年7月6日以前和**年7月7日至**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護理費分別提高為每人每月120元和100元。從現行的護理費標準看,已無法保證生活不能自理的離休干部正常護理費用支出,給這些離休干部和家庭帶來一定的經濟困難。為更好地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使離休干部幸福安度晚年,保證生活不能自理離休干部的正常護理,借鑒兄弟市區的經驗和做法,結合我區實際,現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離休干部給予生活困難補貼提出如下意見:

一、生活困難補貼發放的范圍和條件

區屬機關、企事業單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長期癱瘓在床、飲食起居需要他人照顧(至少在半年以上)的離休干部。

二、生活困難補貼發放的標準

每人每月補貼100元。

三、資金渠道及審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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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休干部生活待遇通知

市人民政府:

《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我市中小企業改革的意見》渝委發38號和《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當前破產企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渝委辦65號,對改制企業離休干部的有關經費問題作了一些規定。但是,在實施中遇到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為了使企業老干部工作與企業改革相適應,確保老干部安度晚年和企業深化改革的順利進行,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老干部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落實好改制企業含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和實行出售、轉讓、租賃、兼并、破產與解體等方法實施改制的企業,下同離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落實好改制企業離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一關于基本養老金。凡是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不管單位是否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社會保險機構都要按時足額發放基本養老金。

二關于未納入社會統籌的政策性津補貼費。中央、國務院和市含原四川省規定的離休干部的交通費補貼、川委辦7號文件規定的一生活補貼、老紅軍特供費、廳局級離休干部家庭電話月租費、終身無子女和孤寡離休干部生活補貼、洗理費、菜籃子補貼等費用,凡實行破產、解體、出售、轉讓等方式改制的企業,從企業轉讓收入中提取l0年所需經費,一次性劃交社會保險機構另立帳戶管理,由社會保險機構負責連同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撥付。

三關于醫療費。實行破產、解體、出售、轉讓等方式改制的企業的離休干部的醫療費,按上一年全市企業離休干部人均實際醫療費金額從企業轉讓收入中提取l0年所需醫療費,一次性劃交同級公醫辦,老干部憑據按時按規定實報實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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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休干部工作思考

一、我市離休干部特殊困難的主要表現

(一)活動開展難度不斷加大。調查中,我們發現,老干部雖然離開了工作崗位多年,但他們的政治熱情和社會責任感仍然很高,對黨和人民的感情很濃厚,他們渴望參加各種活動,感受黨和社會的溫暖。但由于離休干部已普遍處于“雙高期”,行動不便,體弱多病,常年無法參加活動的人數逐年增多。僅以市物資系統離休干部黨支部為例,該支部現有離休干部黨員25名(20*年3月至今,無離世離休干部),其中能夠正常參加活動的,20*年為21人,占84%,20*年為19人,占76%,而今年以來,僅為17人,占68%,不到三年,這一比例已由84%銳減至68%,并且,這一比例還將隨著離休干部年齡的增長而呈現加速下降的趨勢。

(二)醫療、護理費用支出日益增加。目前,我市離休干部平均年齡已高達81.4歲。伴隨著年齡的增長,離休干部因病住院的比例日益增長,醫藥費上的開支也隨之增加。盡管由于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沒有拖欠離休干部一分醫療費,扎實做到了制度范圍內醫藥費實報實銷,但如何做好這筆日益龐大開銷的保障工作也不容小視。

此外,離休干部的護理、照料問題也愈顯突出。隨著勞動力工資的日益提高,聘請保姆的工資、住院的護工費等也隨之增加,對部分離休干部、特別是對聘請了雙護工的極少部分離休干部的經濟造成了一定的壓力。例如我市汽車公司的離休干部沈聯憲,由于夫妻雙雙重病在床,一個長期住院治療,一個長期臥床在家,子女又都在外地工作,不得不聘請了兩名護工,每月付給護工的工資就達近2000元,給其應有的生活質量造成了較大影響。

(三)精神贍養難度越發突出。隨著年齡的增長,離休干部的生活、自理等能力越來越差,行動越來越不方便,參加社會活動的機會越來越少,人際交流范圍日益變窄,精神生活日益貧乏。僅以我市清河區為例,該區現有離休干部98名,其中,身體相對較好,能夠正常參加活動的有63,僅占64%,身體狀況較差,不易參加活動的有35,占36%,喪偶獨居離休干部11名,占了11%,而這一比例,在20*年,僅為7%。因而,在物質贍養得到有力保證的前提下,精神贍養越發顯得重要。但是,極少部分子女對老人精神贍養的認識有偏差,認為讓老人過上優裕的物質生活就夠了,就算是盡到孝道了。此外,子女因工作繁忙以及自身生活的壓力等原因也無暇給老人以足夠的精神上的慰藉。以及喪偶獨居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也導致了離休干部的心理照顧和撫慰工作的脫節。

(四)其它特殊困難還在一定范圍內存在于少部分老干部身上。離休干部處中除了上述帶有普遍性的困難之外,還有一些在一定范圍內存在于少部分老干部身上的特殊困難也不容忽視。一是家庭負擔重導致生活困難。由于特殊的歷史原因和特定時期的國情,離休干部子女普遍較多,這些子女年齡較大,且很多為4050人員,一旦下崗失業,再就業難度較大,自然會導致“啃老”現象的發生,降低了離休干部的生活質量。此外,部分離休干部仍肩負撫養智障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子女的任務,這也大大降低了離休干部應有的生活質量。二是突發事件導致生活質量陡降。個別離休干部因突患重大疾病,急需用一些“實報實銷”之外的特殊藥、進口藥、進口人工器官等,從而導致醫藥費自費部分較高。部分離休干部配偶無工作、無固定收入,生活、醫療開銷基本依靠老同志離休費,因此,配偶一旦突患重大疾病,必然導致其生活質量陡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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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休干部待遇工作報告

為全面落實企業離休干部待遇,昌樂縣堅持“四抓四全”出實招,有力地維護了改制重組和關停破產企業離休干部的利益,有效地穩固了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大局。

一、抓平臺搭建,健全企業離休干部聯系制度。堅持“三個一”。一是開通一部熱線電話。凡涉及企業離休干部相關政策,只需拔打老干局熱線電話,就可得到相關政策的解答;二是建全一部臺帳。老干部局、人事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會同原企業及主管部門,將全縣企業離休干部的情況進行統計和匯總,形成臺帳,做到底子清、情況明,為開展工作奠定基礎;三是推行“一站式”首問負責制。遇到難題只需找老干局工作同志,就可從始至終得到政策支持和相應的幫助。暫時不能解決的,老干部局集體研究形成方案,再派專人協調相關單位解決。

二、抓組織協調,全面落實政治經濟待遇。昌樂縣出臺了《關于做好改制重組和關停破產企業離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由離休干部本人、原工作單位、主管單位、老干部局四方簽定協議,切實解決了企業離休干部“錢由誰出、人由誰管、事由誰辦”的問題,確保企業離休干部安置到位、管理到位、服務到位、待遇落實到位。縣委老干局協調相關部門,積極落實資金,“拉平”了企業和事業單位離休干部的離休費,160余名企業離休干部直接受益。針對縣里個別部門之間工作銜接不緊湊,企業離休干部離休費增資款和住房補貼款當月兌現不及時,老干部反映強烈的問題,老干局及時組織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研究解決辦法。目前,所欠款項全部到位,發放渠道暢通無阻,老干部非常滿意。

三、抓調查研究,健全企業離休干部管理措施。為了從根本上解決企業離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存的問題,縣老干局組織專門力量,深入一線進行調研,為縣委、縣政府正確決策提供了翔實依據,最終確定四項管理措施,較好地落實了企業離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一是妥善安置離休干部。改制重組及關停破產企業離休干部各項待遇的落實,原則上由原企業主管部門負責。主管部門撤并的,由承擔其管理職能的部門負責;二是落實各項政治待遇。主管部門一視同仁對待破產企業離休干部和本機關的離休干部;三是按時足額發放企業離休干部離休費,建立了企業離休干部離休費與行政事業單位離休干部離休費的同步增長機制和財政支持機制;四是抓好醫療待遇落實。醫療統籌金多數由離休干部原所在企業上繳,特困和破產企業的醫療統籌金由縣財政扶持解決。

四、抓長效落實,全面做好后續服務工作。縣組織、老干部、人事、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及各企業主管部門,各負其責,組成企業離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網”。承擔其服務職能的機構和部門,管理人員30人以上的,設立專門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人數較少的,指定專門科室,具體擔負管理服務工作。縣老干局建立應急機制,及時協調化解后續工作中的矛盾,確保相關政策落實到位。去年上半年,針對企業離休干部工資與行政事業單位拉平工資后的差額款未補發,引起部分老干部思想情緒波動的實際情況,老干部局多次與財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協調,相關單位及時將60余萬元差額款項劃撥到位并全部兌付。

昌樂縣堅持“四抓四全”出實招,企業離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走向正規化,企業離休干部待遇得到全面落實,沒有出現一次重復上訪、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事件,切實做到了領導放心,單位省心,老干部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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