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生性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9 12: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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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下的倫理內生性
一、救治責任中心主義的西方話語探討
責任中心主義問題無法繞開的一個人物是馬克斯·韋伯,韋伯的科層制理論在20世紀影響巨大,深深滲透到經濟學、社會學以及行政管理學等領域之中。韋伯在區分“形式合理性”和“實質合理性”的基礎上,認為現代化就是走向形式合理性和合理化的過程。所謂形式合理性就是合乎工具理性原則的科學性,指的是一種純形式的、客觀的、不包含價值判斷的思維方式和立場,表現為手段和程序的可計算性、形式的合邏輯性;所謂實質合理性是指立足于某一信念、理想的合理性。二者的主要區別就在于形式合理性不包含價值因素,而實質合理性則不可避免地包含著價值因素。近代成長起來的科層制是這種形式合理性的最為典型的表現。科層制由于推崇“價值無涉”而日益暴露出來的問題和缺陷不能不使人們對其效率和在現代社會生活中的實際功用產生巨大懷疑,也使人們更加關注如何擺脫傳統科層制的缺陷與不足,真正促成現代社會組織在形式合理化和實質化達成統一的基礎上實現創造性轉化。其實,韋伯也看到了科層制存在的缺陷與不足,并為此進行了一定的努力。作為現代權力理論的奠基者之一,韋伯提出了權力集中以強化社會成員個體的政治認同,依系于權力集中的有效社會整合能夠糾正科層制所存在的動力不足問題并由此形成新的社會運行動力機制。除此而外,韋伯還提出了政治領袖的政治動員和政治感召力量,在強調法理型權威的同時也沒有完全忽視克里斯瑪型權威所帶有的特定魅力,因而政治領袖本身的道德養成必須引起重視。然而,韋伯的努力并不成功:“韋伯如果想把‘價值理性行為’也納入到這個結構中,就必須賦予它一定的意義。這種類型只能具有信念倫理的行為取向,而不能帶有責任倫理的行為取向。這樣就忽略了一種根本的特征,有了這個特征,新教倫理才被確定為生活方式的方法論框架。”由此可見,韋伯所進行的努力并沒有觸及科層制的核心原則及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二分,而僅僅是在彌補二者日益增大的罅隙,由此所進行的將僅僅是細枝末節的修正而無法帶來科層制的創造性提升和根本性轉變。當代著名社會哲學家哈貝馬斯同樣關注到了科層制的缺陷與困境,在《交往行為理論》中,他集中分析評價了韋伯的科層制理論,這種科層制由于無限放大了技術理性在現代社會組織建構中的作用,造成了現代人在道德表達、社會交往等方面的障礙,片面強調客觀責任的現代管理系統實際上卻造成了不負責任行為的頻繁發生,在科層制主導的現代社會管理中公共權力正在以理性的名義在無情地宰制著原本生機勃勃的生活世界,人們自由活動的空間正在遭到壓縮。針對這種狀況,哈貝馬斯提出了商談倫理學“,‘商談倫理學’試圖向現代社會提供一個相互理解,并為各交往共同體成員所同意的道德規范體系”。根據這種商談倫理學,人們應該可以獲得更多的話語交流方式并由此促進各種各樣的現代公共領域,當言談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交往方式,在社會糾紛與矛盾發生時人們就不會再訴諸于暴力的非理性行為方式,社會共識在自由交談中逐漸形成,人們樂于將社會問題上升為社會議題并將之推到社會輿論的焦點加以關注、討論、分析、解決和評價。哈貝馬斯的商談倫理學構思了現代民主社會的治理模式,對實現科層制的揚棄具有積極意義。必須要看到,近代科學的定量化、規范化、科學化成為一種理性精神貫穿于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這使近代社會成為工具理性高度張揚的社會,工具理性的過分張揚,就意味著價值理性的衰落,就意味著價值理性交出了它作為倫理道德和宗教洞見的“權”。根據科學的和技術性的原則建立起來的科層制就是這種工具理性高度張揚的典型體現。科層制推崇形式合理性和工具理性,要求其體制安排和結構設計從屬于權力本位和效率第一的目標。“這種形式理性卻成了工業社會廣泛應用的工具理性,在制度設計、生活模式和行為模式的建構等各個方面,都被作為理性的原則加以貫徹。結果,事實的多樣性遭到扼殺,以至于再度物化的事實違背了人的本性,對人自身的存在構成了威脅,使人類步入了風險社會”。必須要超越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簡單二分以實現二者的有機整合,現代公共管理需要科層制作為其基本的結構框架,但是除此之外還必須要有更為審慎精細的道德思考,不能完全寄希望于組織體系的科學和完備,人才是現代公共管理中最為活躍和最富有力量的因素,要關注人的道德素養所激發的積極行動,在程序設計與組織彈性的基礎上構思現代公共管理體系。換言之,我們需要從倫理內生性的角度對現代公共管理進行重新詮釋,才能找到超越現代科層制的根本途徑。
二、現代公共管理的倫理詮釋
現代公共管理是政府和廣大非政府公共組織運用所擁有的公共影響力,廣泛地利用經濟的、政治的、法律的、管理的資源和方法,為最大限度地實現公共利益,對社會公共事務進行處理以及對社會公共關系進行協調的活動。基于現代公共管理的公共性特征,倫理是內生的而非外部強加的,將公共管理倫理僅僅作為公共管理研究的一個分支或部分的做法是不恰當的,必須要將倫理問題貫穿于現代公共管理過程的始終。因為現代公共管理不僅僅是一種社會行為的調整和規范方式,更為重要的是要通過必要的道德教化與倫理規治實現個體有效的社會融入,從而保證社會整體的良性運轉與和諧發展。公共管理面對的千差萬別的具有道德自覺和倫理意識的個體以及在此基礎上所形成的各種各樣的社會團體,只有尊重個體差異和社會團體施加于其成員之上的影響,才能在促進個體科學發展和團體和諧運轉中實現現代公共管理的真正效能。正是在這層意義上,擁有公共影響力的政府或非政府公共組織在公共管理行動中不僅要體現管理的科學性和規范性,更要注重管理的藝術性和創造性,實現對公共管理僅僅是外在行為約束的超越與提升。公共管理內生著道德因素和倫理價值,這是公共管理行為活力與動力的源泉。人作為一種社會化的存在,必然要超越簡單物質需求滿足的生物性特征而上升為一種超越性存在,倫理道德就突顯了人的這種超越性。對于基于現代社會交往而形成的公共管理而言,這種倫理道德顯得尤為重要。在公共權力的公共歸屬與私人掌控之間所存在的矛盾必須通過道德建設和倫理規劃才能化解。以政府為代表的現代公共組織代表了社會全體成員的公共利益,是基于社會公共意志而形成的契約組織,必須要遏止某些部門和個人的私欲,以營造公正合理的社會氛圍并實現社會最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公意永遠是公正的,而且永遠以公共利益為依歸”。我們無法避免政府等公共組織所代表的公意中存在的分歧,分歧存在是正常和現實的,容忍這種分歧并為之化解提供一種公平正義的制度框架才是體現現代公共管理之真正價值的根本所在。面對現代社會多元化發展的基本趨勢,在現代公共管理行動中,積極協調政府與大量非政府組織之間的關系,突破簡單的制度設計依賴,積極發掘信念養成、道德引領、倫理教化的積極社會作用才能真正營造積極、生動、活潑、和諧的社會氛圍,這才是現代公共管理行動真正富有成效的依據和根源所在。現代公共管理所展現的不僅僅是管理規律的科學性,更應該是管理行動的藝術性。公共管理的對象是活生生的人以及由此而組成的各種各樣的社會組織,因而我們無法找到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管理準則。由此,公共管理的藝術性問題就顯得異常重要。公共管理的剛性規定無法應對千變萬化的社會環境,在眾多時候需要公共管理主體依據自身的價值信條和道德判斷做出自主決定,能否靈活運用既定的管理制度和規則巧妙地化解已經出現的公共管理實踐問題,體現了公共管理主體自身的管理效能。這其中最為重要的因素不是基于職位和規則的消極應對,而是在堅持固有原則的基礎上所做出的積極行動和有效措置。要看到貫穿公共管理行為始終的是行為人自身的道德自覺和倫理內省,離開了這一點,積極的公共管理行動無法實現,真正負責任的現代公共管理組織體系也無法形成。充分意識到現代公共管理的倫理內生性,才能在具體的公共管理實踐中實現管理科學與管理藝術的有機統一,這才是突破簡單的責任中心主義以及在此基礎上所形成的科層制管理模式的關鍵所在。
三、現代公共管理中的責任沖突及其倫理化解
過分信賴制度設計而對道德信念有所忽略的責任中心主義,看不到公共管理應該具有的倫理意蘊,結果造成了現代公共管理實踐中的種種責任沖突。從公共管理的倫理內生性出發來考察和分析這些責任沖突,將有助于我們在具體的公共管理行動中對之加以化解。基于此種觀點,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具體分析現代公共管理中存在的責任沖突:(一)權力沖突。權力沖突主要就是由矛盾的權力來源所帶來的兩種不同的客觀責任沖突,如法律要求與組織上級的要求沖突;組織上級的要求與社會公眾的要求沖突。面對權力沖突必須澄清主觀責任并考慮更為廣闊和更為基本的責任;運用價值觀和道德感來確定哪一種措施最可取以及如何才能證明你的做法是正當的;通過對主觀責任的評估和對更為基本的客觀責任的界定,試圖找到一個能同時履行客觀責任和主觀責任的辦法。無論何時,公共管理最主要的是應該考慮如何才能與更廣大的公眾利益相符合。作為公共管理主體的“政府組織由公眾產生,為公眾服務,并對公眾負責。政府和公民之間可以被視為一種委托———關系,因為政府必須征得公民同意并以其名義進行治理。因此政府必須滿足其為之服務的公民的利益”。做不到這一點就是違背了受托責任,是對公民責任的否定。這是最為基本的倫理關懷問題。(二)角色沖突。現代社會中的個體已經突破了單一的社會角色擔當,而是處于復雜網絡系統的角色群之中。每一個角色都有自己的行為方式,這些不同的行為方式不可避免地會引起責任義務沖突。在處理角色沖突時,我們必須審查和界定自己在不同組織中的不同角色,以此來確定自己的行為方式。公共管理人員作為負有特殊責任的公民,其首要義務就是“扮演”好受托人的角色,真正履行好為公眾服務的責任。要實現這一點,一方面需要仔細考慮如何設計或重新設計角色、各種角色之間的關系以及組織制度和文化;另一方面需要公共組織人員有意識地培養自己的諸如價值觀、信仰等內部控制資源,以實現不同角色之間的道德擔當,在這個過程中問題情景意識的培養尤其重要,因為它能保證個體靈活處理不同角色所賦予自身的任務和使命。(三)利益沖突。在現代社會中,由于價值的相對性和社會的多元化的存在,公共管理人員必然成為不同利益的管理者。利益沖突可以說是在最深刻的層次上體現了現代公共管理中公共性與個人性之間的矛盾與沖突,這種沖突的解決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我們生活的私人領域與公共領域的相關價值觀。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必須處理好法律與道德的關系問題,法律作為最低現代的道德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從消極的意義上禁止一切可能損害公共利益和其他正當私人利益的行為,但法律并不能保證公共管理主體的積極作為和責任履行,道德作為一種漸次形成的內生性力量能夠彌補法律效用的不足,保證公共管理主體在私人利益與社會責任之間做出正當的選擇。總之,利益沖突的化解不僅需要法律規制,更需要道德評估。綜上所述,公共管理領域中的種種責任沖突,主要是由于崗位所產生的客觀責任相對明確的情況下,基于個人良知、道德感、價值觀和信仰所產生的主觀責任相對模糊所造成的,也就是說對于公共責任內涵缺乏全面而科學的把握和理解造成的。對于這個問題的解決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于客觀責任與主觀責任實現協調一致。“客觀責任源于法律、組織機構、社會對行政人員的角色期待,但主觀責任卻根植于我們自己對忠誠、良知、認同的信仰”。上述的責任中心主義恰恰是忽視了主觀責任而過分強調了客觀責任,而這也正是我們在化解現代公共管理的責任沖突中應該重點突出的。
內生性貨幣供給理論研究論文
貨幣供給是外生(exogenous)還是內生(endogenous)的爭論由來已久,貨幣供給的外生論者認為貨幣供給量是由經濟運行之外的因素決定,如執政者的意志、自然條件、政策等。貨幣供給的內生論者認為是物價、利率、產出等直接或間接地決定貨幣供應量,也就是說,貨幣供應量從屬或適應于貨幣需求。持貨幣供給外生還是內生的不同理念對貨幣政策應如何實施以及實施效果都有重大影響。
一、外生性貨幣供給理論
19世紀初,以大衛李嘉圖為首的“金塊論者”是早期外生論的代表。在其后的通貨論爭中,以奧維爾斯頓、英國首相皮爾為首的通貨學派獲得了勝利,他們主張“銀行券的發行決定于黃金數量”,也就是認為貨幣供給是外生的。1844年開始在英國實行的《皮爾條例》,使外生性的貨幣供給理論為多數人所接受。凱恩斯本人也認為貨幣供給是外生的,貨幣數量決定于中央銀行的行動。但堅持外生性貨幣供給最為有力的莫過于貨幣主義者。
根據MV≡Py的恒等式,貨幣主義者在貨幣流通速度V穩定、真實產出y長期內不受M變動影響的前提下,得出貨幣量(M)決定價格(P)或名義收入(Py)的因果關系。中央銀行應當實行“不變增長率”的貨幣控制規則。因此,他們必須首先從理論上證明貨幣供給是能夠被中央銀行所控制的外生變量。貨幣主義者利用一般所公認的存款與貨幣創造模型Ms=MBm,在統計數據的支持下得出了以下幾個結論:(1)基礎貨幣(MB)與貨幣乘數(m1、m2)相互獨立,互不影響;(2)影響貨幣乘數的各因素在短期內是穩定的,長期而言也常會起反向作用而相互抵消,因而貨幣乘數可看作是常數;(3)基礎貨幣比貨幣乘數對貨幣供給量的影響要大:(4)中央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操作等政策工具,不但可以主動增減基礎貨幣量,還可抵消貨幣乘數內某些系數變動的影響。由此,貨幣供給外生。
表面上看,貨幣主義者得出的這些結論可以很好地證明貨幣供給的外生性,但仔細分析可知,這些結論是站不住腳的。考慮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購入國債以增加基礎貨幣的行為,在基礎貨幣增加的同時,利率下降,貨幣乘數的許多相關系數,如超額準備金率、現金漏損率等都會發生變化,貨幣乘數與基礎貨幣無法完全隔離;再者,影響貨幣乘數的諸多因素中,如超額準備金率、現金漏損率、定期存款與活期存款的比例等都取決于商業銀行和公眾的資產選擇行為,在短期內是經常發生變化的,不可能由中央銀行完全控制;此外,20世紀80年代西方國家央行的貨幣量目標屢屢失準,也說明貨幣供給并非完全由央行決定。
二、早期的內生性貨幣供給理論
企業戰略決定內生性緣由
企業戰略的最終目的是要經過適當的決策和執行過程,將企業自身的核心能力轉化為在特定市場(產業)上的競爭優勢,而這樣的戰略過程必然會受到企業內生性和外生性因素的雙重影響,從動態的觀點來看,如Porter那樣依賴于外生性因素來獲取企業競爭優勢的理論已不足以解釋現代激烈競爭環境中的取勝之道。正如《孫子兵法》中所云:“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企業的內生性因素才是企業競爭優勢真正源泉。本文以下將以此為出發點,分析決定企業戰略的內生性因素,并結合企業戰略的制定步驟進一步的探討這些內生性因素是如何作用于企業戰略過程的。
一、企業戰略決定的內生性因素
1.(經濟)理性人假設下的內生性因素。戰略管理中關于“理性人”的假設最早來源于亞當·斯密(AdamSmith)關于“經濟人”的論述。在這樣的假設前提下企業作為一個決策主體在制定企業戰略時是完全理智的,不會感情用事,也不會在各種影響條件下盲目的跟隨“樂隊花車(Bandwagons)”(Abrahamson,1993),而是在判斷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和外部環境的前提下,做出最有利于企業取得競爭優勢的決策。在本文的討論框架下,從企業“理性人”的假設出發,就要求企業考慮自己能干什么?精于干什么?換句話說,企業必須準確定位內生性的核心能力。
(1)企業核心能力的資源基礎論。Penrose在其成名之作《企業成長理論》中第一次提出:企業是一系列資源的集合體,這些資源具有一系列潛在的生產性服務功能,并通過一定的行政框架將它們匯聚到一起企業(Penrose,1959),并由此將學界對企業戰略研究的重點從之前的企業外部(Porter戰略定位等)轉向了企業內部,而Penrose在此所提到的“資源”也被后人進一步解釋為實體資源、人力資源和組織資源(Barney,1991)。資源基礎論的觀點的在其后很長一段時間內受到學界的廣泛關注。
另一方面,資源基礎論的核心假設是:企業競爭優勢來源于具有異質性特征的企業核心資源,所謂的異質性主要包括價值性、稀缺性、難模仿性和不可替代性,正是由于這些異質性的核心資源形成了某種被模仿或者復制的隔離機制,從而保持了企業競爭優勢的可持續性。而也是這樣的前提假設最終瓦解了整個建立在資源基礎論上的企業核心能力理論。正如Leonard-Barton提到的建筑在這些異質性資源(尤其是那些專有性較強的資源)基礎上的企業核心能力同時也在動態的環境中構筑了企業的核心剛性,從而降低了企業的戰略優勢(Leonard-Barton,1992)。盡管如此,企業所擁有的核心資源不可否認是企業在制定其戰略過程中不可忽視的一項重要的內生性因素。
(2)企業核心能力的能力基礎論。企業戰略理論內生性因素的另一個學派是以Prahalad于1990年在《哈佛商業評論》上發表《企業的核心能力》一文作為正式標志的能力學派。經過大量學者的探討,現在的能力基礎論的觀點基本上可以歸為兩派:一種是從核心能力的構成要素來定義核心能力,認為企業核心能力是指企業的研究開發能力,生產制造能力和市場營銷能力;另一種則著重從核心能力的知識特性方面來定義它,即從知識能否被外部獲得和模仿來定義企業核心能力,認為專有知識和信息是企業能力的基礎,學習是提高企業核心能力的重要途徑。同時,近年來也有很多學者關注到了企業的動態能力(Teece,1997)成為企業能力基礎論的有一個發展方向。
內生性貨幣供給理論論文
貨幣供給是外生(exogenous)還是內生(endogenous)的爭論由來已久,貨幣供給的外生論者認為貨幣供給量是由經濟運行之外的因素決定,如執政者的意志、自然條件、政策等。貨幣供給的內生論者認為是物價、利率、產出等直接或間接地決定貨幣供應量,也就是說,貨幣供應量從屬或適應于貨幣需求。持貨幣供給外生還是內生的不同理念對貨幣政策應如何實施以及實施效果都有重大影響。
一、外生性貨幣供給理論
19世紀初,以大衛李嘉圖為首的“金塊論者”是早期外生論的代表。在其后的通貨論爭中,以奧維爾斯頓、英國首相皮爾為首的通貨學派獲得了勝利,他們主張“銀行券的發行決定于黃金數量”,也就是認為貨幣供給是外生的。1844年開始在英國實行的《皮爾條例》,使外生性的貨幣供給理論為多數人所接受。凱恩斯本人也認為貨幣供給是外生的,貨幣數量決定于中央銀行的行動。但堅持外生性貨幣供給最為有力的莫過于貨幣主義者。
根據MV≡Py的恒等式,貨幣主義者在貨幣流通速度V穩定、真實產出y長期內不受M變動影響的前提下,得出貨幣量(M)決定價格(P)或名義收入(Py)的因果關系。中央銀行應當實行“不變增長率”的貨幣控制規則。因此,他們必須首先從理論上證明貨幣供給是能夠被中央銀行所控制的外生變量。貨幣主義者利用一般所公認的存款與貨幣創造模型Ms=MBm,在統計數據的支持下得出了以下幾個結論:(1)基礎貨幣(MB)與貨幣乘數(m1、m2)相互獨立,互不影響;(2)影響貨幣乘數的各因素在短期內是穩定的,長期而言也常會起反向作用而相互抵消,因而貨幣乘數可看作是常數;(3)基礎貨幣比貨幣乘數對貨幣供給量的影響要大:(4)中央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操作等政策工具,不但可以主動增減基礎貨幣量,還可抵消貨幣乘數內某些系數變動的影響。由此,貨幣供給外生。
表面上看,貨幣主義者得出的這些結論可以很好地證明貨幣供給的外生性,但仔細分析可知,這些結論是站不住腳的。考慮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購入國債以增加基礎貨幣的行為,在基礎貨幣增加的同時,利率下降,貨幣乘數的許多相關系數,如超額準備金率、現金漏損率等都會發生變化,貨幣乘數與基礎貨幣無法完全隔離;再者,影響貨幣乘數的諸多因素中,如超額準備金率、現金漏損率、定期存款與活期存款的比例等都取決于商業銀行和公眾的資產選擇行為,在短期內是經常發生變化的,不可能由中央銀行完全控制;此外,20世紀80年代西方國家央行的貨幣量目標屢屢失準,也說明貨幣供給并非完全由央行決定。
二、早期的內生性貨幣供給理論
優化證券公司內部管理增強其內生性研究論文
關鍵詞:證券公司流程優化流程控制
摘要:日益激烈的競爭環境使得證券公司規則化甚至僵化的業務流程顯得復雜、笨拙,信息技術的發展則直接推動證券公司流程變革的步伐。作為ERP理論的核心思想,業務流程優化已成為深入人心的觀念。證券公司的業務流程優化有其特定的步驟與內容,同時加強對業務流程的控制也是證券公司迫切的任務。
一、證券公司具有流程優化的內生性需求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應用,企業外部生存環境(顧客、競爭、變化的3C變化)的不確定性和企業生存的壓力日益加大(邁克爾•波特,2002)。傳統企業中規則化甚至于僵化的業務流程顯得復雜、笨拙、并且易于出錯,同時由于傳統企業中的業務流程往往使工人或管理層囿于規則,過于注重本部門或本人的工作和業績,程序化的辦事,而對整個流程不甚了解,無法意識到企業的真正需要,忽視了過程最后達到的總目標,從而產生大量的重復性工作,導致本位主義和內訌。(張硯,2005)在這樣的背景之下,邁克爾•哈默(2002)提出了業務流程再造地理念,他認為業務流程是有組織的活動,相互聯系,為客戶創造價值。他還強調了該定義的不可更改性。從這一簡潔的定義中我們可以看出其中蘊涵的深刻含義:首先企業的業務流程不是雜亂無章的活動,而是有組織的,是跨部門、跨職能的,從起點到終點包括多個業務活動;其次,企業的業務流程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的,并且能夠形成一個體系;再次,企業的業務流程是要實現企業的目標,能夠為客戶創造價值。在企業中,任何產品或服務都不可能脫離流程而存在,同時,任何流程也不應脫離產品或服務,企業的業務流程構成了企業的價值鏈,它決定了企業的運行效率和效果。走過十多年風雨歷程的中國證券業現狀堪憂,“問題券商”的層出不窮,由券商問題的表象透視出:1•券商虧損已經成為一種全行業的持續性現象;2•“問題”券商已蔓延到全行業,成為帶有行業體征的問題;3•“問題”券商的暴露與重組已成為每隔一段時間就集中爆發的行業性“痼疾”。(張偉,2005)證券業的種種問題不僅僅是經營環境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更重要的是我國證券公司體制僵化、流程復雜、內控缺失等內部原因所致。證券公司管理當局應樹立創造性經營理念,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創新機制,增強自身創造能力,如服務創新、業務創新等,在持續不斷的創新中發展和壯大自己。(孟焰,2004)對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資金管理、會計系統等方面加以嚴格有效的控制。通過不斷發展優秀的業務流程保持企業的競爭優勢,打造證券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二、證券公司流程優化的路徑分析
(一)流程優化的模式
產業集群外生性研究論文
[摘要]根據發達國家產業集群的發展實踐及相關嵌入性研究發現,集群的內生性嵌入是外生性嵌入的基礎與競爭優勢的源泉,外生性嵌入是保持與擴大競爭優勢的方式與手段。我國在利用FDI過程中形成的大量外生性產業集群,正是由于缺乏內生性嵌入而難以形成本地企業的競爭優勢,從而陷入“OEM鎖定”而難以自拔。
[關鍵詞]產業集群的外生性;內生性嵌入;外生性嵌入;內生性嵌入缺陷
一、我國產業集群的外生性
(一)FDI與我國產業集群的形成:相關文獻回顧
產業集群的理論研究最初源自于發達國家的地區實踐和當時相對封閉的經濟系統,雖然許多發達國家的典型產業集群云集著眾多來自其他國家的跨國公司,但研究者們更多地強調地方發展的內生性資源和能力,對FDI的關注較少。因此,在為數不多的研究FDI與產業集群形成的國外文獻中,對產業集群形成的研究主要基于內生的觀點,即在國內產業集群的基礎上探討內生產業集群對外生產業集群形成的引致作用。Head、Ries和Swenson在研究日本制造業在美國投資時,通過實證分析表明:對日本投資選址起主要作用的是美國既有的產業集聚效應,指出日本投資的區位顯著受到美國產業簇群定位的影響,美國產業內和產業簇群的市場關聯和技術外溢對投資區位的影響是最主要的,而且美國垂直產業關聯對日本公司區位選擇的吸引力很強。Guimaraer等人對集聚在葡萄牙的FDI定位進行了實證研究,研究結果表明:國內集聚經濟是影響FDI投資的決定性定位因素。
相對于發達國家產業集群形成的內生性,發展中國家產業集群的形成更多來自于外力的作用,即FDI的作用,如波特指出:外商直接投資總是傾向于能夠獲得最大投資回報的地區,先投資的外國企業對后來的企業具有示范性,加上一些國家對外國投資有鼓勵性政策,因此,在外商直接投資的帶動下,發展中國家的一些地方先后出現了不同產業的集群。Head&Ries對中國1984-1999年引進FDI問題進行了分析,揭示了現有工業規模和利用外資水平對FDI區位選擇的重要影響。中國在20世紀90年代開始對集群研究進行跟蹤,在國內眾多研究產業集群的文獻中有一部分與FDI相關。從內容上看,主要涉及如下兩個方面:
廣義貨幣供給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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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貨幣供給問題,有三種觀點:一是,貨幣內生性,即貨幣供給是經濟內生的,其供給數量由經濟運行情況決定的;二是,貨幣外生性,即貨幣供給不依據經濟運行狀況,而由一國貨幣發行當局決定發行數量;三是,貨幣混合論,即貨幣供給不完全由經濟內生,也不完全由貨幣發行當局決定,而是兩者的綜合。對貨幣供給研究,國際上比較著名的學說是貨幣學派的“單一貨幣規則”,主要是由著名經濟學家弗里德曼提出的,該理論核心是貨幣供給增長率等于經濟增長率加上通貨膨脹率。國內有一些學者對貨幣供給也給出了不同答案,但都缺乏實證驗證;但也有一些實證研究,利用VEC模型和VAR模型進行分析研究,但都不太系統,如馮玉明、袁紅春、俞自由在《中國貨幣供給內生性或外生性問題的實證》一文中指出我國貨幣具有較強的內生性,但其在分析方法上比較簡單;李曉華、侯傳波、陳學彬在《我國貨幣內生性問題的實證研究》一文中利用VAR模型對貨幣供給進行分析,但其在選擇變量方面只是用財政預算支出,出口額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三變量來分析廣義貨幣M2,并且在分析時也過于簡單。因此,本文通過建立向量自回歸模型(VAR模型)來實證分析我國貨幣供給問題,在選擇模型變量方面和深入分析方面也有很大的突破。
2基于VAR模型的實證分析
經濟學中,影響一國貨幣供給有很多因素,如一國經濟增長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一國貨幣匯率體制,貨幣供給預期,國際金融市場對本國貨幣供給的影響,嚴重自然災害或者是重大突發性事件如地震等等因素。如果把影響一國貨幣供給的因素作為解釋變量,把一國貨幣供給作為被解釋變量,就可以建立一個關于我國貨幣供給的函數。以廣義貨幣增長率M2表示我國貨幣供給,GDP,CPI,PPI,HUILV表示影響我國貨幣供給的經濟增長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和我國匯率變動率等各種因素,則我國貨幣供給函數可以表示為:M2=f(GDP,CPI,PPI,HUILV⋯),具體分析如下。
2.1數據平穩性檢驗
廣義貨幣M2供給增長率,GDP增長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匯率變動率和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PPI,在1990-1998年數據線性趨勢起伏不定,數據明顯不平穩,須進行單位根檢驗,檢驗結果表明廣義貨幣M2供給增長率,GDP增長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匯率變動率和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PPI在5%的顯著水平下都是不平穩的;對其進行一階差分,得到ΔM2,ΔGDP,ΔCPI,ΔHUILV,ΔPPI再對其進行單位根ADF檢驗,其ADF檢驗統計量均小于顯著性水平5%的臨界值,拒絕原假設,表明至少可以在95%的置信水平下拒絕原假設,差分序列ΔM2,ΔGDP,ΔCPI,ΔHUILV,ΔPPI均不存在單位根,為平穩時間序列。因此,廣義貨幣M2供給增長率,GDP增長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匯率變動率和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PPI這5個序列具有相同的單整階數,均為一階單整I(1)過程。
數字金融對家庭信貸約束的影響
[摘要]在理論分析數字金融與家庭信貸約束的關系與內在影響機制的基礎上,借助中國家庭金融調查(CHFS)的數據,通過構建內生Probit模型,探究了數字金融對家庭信貸約束的影響。實證結果表明,數字金融能夠延伸金融可及半徑和帶動數字支付,從而提升金融可及性與緩解信息不對稱,進而緩解家庭信貸約束,且數字金融對家庭信貸約束的影響在城鄉方面存在異質性。研究對于增強我國家庭消費能力,擴大內需,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關鍵詞]數字金融;家庭信貸約束;金融可及性;數字支付
一、引言
信貸約束,是指信貸需求主體在信貸市場現行條件限制下,無法獲得足夠的信貸資金,即借款人自己所期望得到的貸款金額不能被信貸機構所滿足的情況(Blinder&Stiglitz,1983)。已有文獻指出,信貸約束的形成受到資金配給制度(Boucher,2008)、人情面子觀念(王芳,2005)、高昂的信貸交易成本(Blinder&Stiglitz,1983)、金融機構受到嚴格管制(Cater,1988)等因素的影響。本文參照尹志超(2018)的計算方法,使用2019年CHFS數據,發現我國居民家庭總體信貸約束為17.04%,遠超發達國家信貸約束平均水平,這說明我國家庭信貸約束依然較為嚴重。已有研究指出(尹志超,2018),當前我國居民消費率較低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家庭面臨著嚴重的信貸約束。因此緩解信貸約束,有利于刺激消費需求,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近年來,數字金融發展受到高度重視,并取得了顯著成效。2022年1月,央行發布《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22-2025)》,明確提出要將數字元素與金融服務相融合,推動金融服務的數字化轉型。在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推動下,金融交易方式和服務模式在不斷地演進,使得數字金融逐漸成為金融發展的主流。與傳統金融相比,數字金融具有覆蓋區域范圍廣泛、服務成本更低、服務群體更加普遍多樣等特征(楊米會,2021)。數字金融作為新興金融模式,通過先進的服務方式,可以有效彌補傳統金融的不足(王修華等,2022),對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產生深遠影響。而數字金融如何影響家庭信貸約束,進而對居民消費產生影響,則有待于進一步研究。
二、機制與研究假設
數字金融緩解家庭信貸約束的理論機制在于:第一,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金融實體機構對數字金融的限制逐漸減輕。數字金融通過先進技術使得金融服務迅速普及到相對落后的地區,大大延伸金融可及半徑,提高居民獲取金融產品的可能性。而且基于長尾效應,數字金融為大量零散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從而獲取了大量受眾(王華等,2018),金融可及性逐漸提高,而金融可及性提高會加劇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進行業務競爭,降低家庭獲得金融服務的門檻,居民獲得貸款的難度降低(顧俊青,2019),因此金融可及性可以有效提高家庭信貸需求。第二,在傳統金融中,銀行等金融機構憑借有限的手段掌握的客戶信息不夠完善,于是在銀行與客戶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Stiglitz(1982)指出,信息不對稱的金融市場會阻礙部分家庭享受需求的金融服務,并且面臨嚴重的信貸約束。除此之外,信息不對稱會使得放款人出于安全的目的加大對貸后資金的監督從而增大成本(尹志超等,2018),促使利率高于均衡水平,導致還款人負擔過重而違約,不利于信貸約束的緩解。另一方面,在數字金融的諸多功能中,使用最為頻繁的是支付功能(尹志超等,2019)。數字支付的高速發展帶動了多樣化金融需求的快速增長,以及非現金支付工具的使用。居民家庭在使用支付寶、微信等移動支付時往往需要先綁定銀行卡、信用卡(Mishra&Bishtss,2013),通過與銀行卡綁定的移動支付軟件進行直接支付,因而交易雙方會為金融機構留下大量交易數據,掌握客戶更多的金融信息痕跡,緩解信息不對稱程度,并通過數據處理技術的運用,精準判斷客戶的信用風險等級,避免逆向選擇行為的發生,從而提高信貸利用率(Mbiti&David,2013),同時,金融機構通過客戶信息積累,為不同地區、不同家庭提供滿足個性化需求的差異化金融產品,進而使家庭更有可能獲得金融機構提供的信貸。綜上,提出本文待驗證的假設如下:H1:數字金融的發展可以提升金融可及性,放松家庭信貸約束。H2:數字金融快速發展帶動的數字支付可以緩解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從而有利于緩解家庭信貸約束。
建筑企業安全行為考究
1建筑企業安全行為分析
“安全鏈”與項目安全建筑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同時,建筑業是典型的基于項目的行業,討論建筑企業安全行為離不開項目。因此,建筑企業安全行為管理應是一個雙層次的管理體系,第一層面應該立足于企業管理,第二層面應立足于項目治理。建筑企業安全行為管理的核心是安全管理責權配置和行為規范問題,應堅持歷史的、比較的和系統的立場和觀點,從管理體制機制上找原因,從制度創新上找出路。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建立面向雙重對象的三層次分析框架,框架在橫向上包括企業和項目兩種組織形式,縱向上涵蓋了體制、治理和管理三個層次。從該框架出發,可以得到一條“鏈”。該鏈條以安全行為管理體制為起點,以企業的安全行為為終點,在治理與管理兩個中間環節上,存在著企業和項目兩條平行的軸線。根據對企業的“內生性安全行為”和“外生性安全行為”的認識,可以推測出建筑企業安全行為問題層出不窮,一定是“鏈條”上的某些環節上出了問題;對“鏈條”進行梳理,或許能夠解開前面提出的問題。(1)從企業安全管理來看:建筑市場產業結構失衡,僧多粥少,供給遠大于需求,過度的競爭,再加上部分建筑企業安全生產意識不強,導致了企業內生性安全行為的不合理:安全投入的減少,安全機構尚不健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數量不足,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不足,進而引發了一系列的企業安全問題。(2)從項目治理層面來看:一是建設項目法人缺位;在實踐中,項目法人往往被等同于業主或使用單位,項目法人的缺位和非項目法人的越位問題顯著,項目法人責任制浮于形式。二是控制方、咨詢方,主要包括監理單位、項目公司等監管失控,尤其是工程監理機制形同虛設。由于項目外生性安全行為的選擇,必將消減項目的經濟利益,項目及建設項目法人以及第三方的博弈應運而生,但是項目法人的缺位以及第三方監管的失控滋生了項目短視的安全目標,最終導致企業不合理外生性安全行為的出現。(3)從國家安全管理體制方面:外部規制對提升建筑企業安全行為目標達到社會可接受水平是必要的,政府安全規制主體和企業經濟目標的主體之間的博弈,決定了企業內生性安全行為和外生性安全行為的水平。但是在我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以及職業衛生部門沒有建立起有效的協調機制,這使得企業經濟目標起了主導作用,其實施內生性安全行為和外生性安全行為水平降低,即企業存在不安全行為選擇,最終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
2優化建筑企業安全行為的路徑
選擇建筑企業行為的不合理既要從微觀上治理,又要從宏觀上改革;因此建筑企業安全管理模型應該是雙層次的結構模型:第一層面應該從微觀方面入手,立足于項目治理,企業管理;第二個層面應從宏觀方面入手,立足于國家宏觀調節機制和政府監管。(1)在微觀方面,建筑企業安全行為合理化改革路徑主要通過以下兩個方面實現:1)在企業安全管理層面①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生產行為,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標準化建設。②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安全氛圍在改進企業的安全行為方面有積極的作用,建筑企業可通過“親情文化”、“不譴責”安全文化的建立,促進職工的安全行為的養成,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③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也是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主體,建筑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專項用于安全生產,建立安全費用臺賬。④以人為本,提高企業全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人是安全生產實踐的主體,人的素質決定著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因此,緊緊抓住“人”這個最活躍的因素,通過行為路徑管理體系的建立,養成職工良好的作業習慣,降低企業生產事故率。2)在項目治理層面項目治理層面關鍵是合理配置項目利益相關者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為了實現能力、資源和態度的最優匹配,充分激勵協調參與主體的行為,項目治理模式應根據建筑市場和項目本身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進行合理選擇,實現風險分擔和激勵強度有效可行的組合,確保項目參與者的的經濟利益,從而有效促進內生性安全投入和外生性安全投入的增加,保證企業安全行為的實施。(2)宏觀層面,建筑企業安全行為的合理化改革路徑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實現:1)強調要建立全面的宏觀的建筑安全管理調節機制,機制應包括三個內容:行政指導系統,主要功能是制訂建筑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制訂并完善一些安全生產規范,為企業的安全生產行為合理化指出方向、提供條件;經濟系數系統,通過價格、利率、稅率的變動調節建筑企業的微觀活動;信息指導系統,其功能是為建筑企業提供信息服務,引導企業內部決策趨向國家安全生產宏觀目標,避免企業信息閉塞,盲目指導安全生產。2)政府的經濟增長偏好要逐步向經濟秩序目標偏好方向轉化,努力實現建筑市場競爭環境秩序目標、建筑市場競爭規范目標、建筑市場組織秩序目標,從而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外部競爭環境,促進合理化安全行為的形成。3)創新企業資質管理,調整產業結構。通過企業資質管理的創新,形成健全、完善的市場準入退出機制,淘汰安全事故率高,安全生產水平不達標的企業,從源頭上規范企業的安全行為,促進企業良好安全行為的養成。4)加大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管理力度。突出重點,分類監管,加強對建筑安全重點領域、重點環節和突出問題的監督管理。監管企業履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精細化、程序化、標準化建設,促進企業安全生產行為路徑的體系的養成,從而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5)建立安全生產的風險抵押金制度只有解決了約束問題,才能保障責任規則對安全提供的有效激勵。建筑業屬于高危行業,事故頻發,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的建立,在建筑安全事故發生后,可以提供事后救災、搶先和善后工作所需要的費用。通過以上努力來強化過程監管主體權利的獨立性、完善規章制度、增加規制的普適性以及促進各項機制的協調,從而達到強化安全規制的目的,進而促進外生性安全行為選擇。
3結束語
建筑企業安全行為的研究,把研究視角從管理的層面擴展到治理和體制的層面,從項目的實施過程擴展到組織模式和激勵機制。解決工程安全領域存在的問題,應從體制上找原因,從制度創新上找出路,從根源上創造一個適宜的建筑企業安全行為管理的環境和項目治理平臺。
財政監督與財政制度變遷
[摘要]財政制度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的財政制度是指財政分配關系、財政分配原則及財政管理程序的總合,而狹義的財政制度是指財政預算制度和財政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則。分析財政監督在財政制度運行時所運用的是狹義的財政制度概念。財政制度由統收統支制到分稅制的轉變,由完全的預算管理,到預算內與預算外制度并列,再到建立綜合財政管理制度,都是財政制度發生階段性轉變,即財政制度變遷的具體表現形式。財政監督的直接效用之一,就是通過規范財政程序,約束財政人員行為及分析財政資金效益,降低財政制度的成本,使其凈收益最大化。我們說財政監督具有發現新制度的功能,是指一旦財政監督的邊際成本過高,長時間超過了財政制度的邊際成本,就說明財政制度存在嚴重缺陷,需要向更加合理的制度變遷,比如幾年前當預算外行為沖擊預算內時,以“三查”為主要措施的財政監督其成本也是巨大的,甚至難以為繼。
一、引論
財政監督存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般是從財政監督的對象考察的。即財政監督首先約束政府人員主要是財政人員的行為,要求其嚴格按程序和規章制度辦事。其次是監督財政資金的支出。使用及其效益。這主要是從財政監督的外在作用方面說明它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在實際中財政資金的效益往往是很難估量的,財政人員只能按程序或按規定用途分配資金,財政監督依然存在而且日益增強。如果在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行為非常規范,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是很容易測量的,財政監督依然會存在,這是因為財政監督存在的根本原因不在別的,而是因為它作為財政制度的內在機制,影響著財政制度運行和變遷效應。
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我國經濟體制發生了根本變化,經濟結構和水平也有顯著提高。在不斷變化的宏觀經濟環境中,財政制度也在演進,即從計劃經濟的建設財政向市場經濟的公共財政變遷。一方面是經濟環境的巨大變化,財政制度和制度環境之間取得這樣長期均衡的內在因素之一,就是財政監督起到了無以替代的調整作用。
因而有必要從財政監督與財政制度關系的方面,去考察財政監督存在的內在原因及其作用方式的變化,這樣有益于看清財政監督機制對財政制度運行的保障機制,并進而發揮財政監督對財政制度變遷的客觀作用,及時促進公共財政制度的建成。
二、財政監督方式變化與財政制度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