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型鄉鎮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2 1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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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型鄉鎮行政管理難題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農業型鄉鎮;行政體制改革;基層民主
論文摘要:本文認為,農業型鄉鎮層面上的矛盾根源于現行的財政體制和行政體制。本文主張農業型鄉鎮行政體制的改革應符合國家治理和鄉村社會發展的需要,方向應是通過漸進的體制內改革完善基本制度建設.強化鄉鎮政府的有效性。
農業型鄉鎮是指以農業為主要產業財政收入主要來自于農業的鄉鎮。按照徐勇教授鄉鎮分治的觀點,鄉鎮行政體制改革不宜搞“一刀切”,應將農業型鄉鎮與工商型鄉鎮區別對待。這種區分主要基于兩方面原因:第一,兩者的發展前景不同,路徑選擇也應存在差別。農業型鄉鎮的發展前景是小城鎮。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業人口逐漸加入工業社會,農村日漸萎縮,人地矛盾緩解,農村的共同富裕有望實現。工商型鄉鎮的發展前景是小城市,行政體制改革的方向應該是市政體制。第二,兩者改革的背景有差別。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別是取消農業稅后,農業型鄉鎮財政收入嚴重不足,其存在必要性受到質疑,遑論其有效性;而工商業型鄉鎮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于鄉鎮政府的無效及職能扭曲。
一、農業型鄉鎮行政體制改革的背景及原因
1.現行財政體制下農業型鄉鎮財政收入嚴重不足
1994年建立的財政管理體制重新界定了中央、地方政府間的財權和事權范圍,加強了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明確了各級政府的責、權、錢。原本中央政府寄希望于通過逐步深化省以下體制改革配套確定省以下政府間財力分配框架,但由于省以下體制改革的深化近年并未取得明顯進展,財權與事權劃分模式出現了兩相背離格局。省級政府和市級政府效仿中央層級集中財政收入,致使縣、鄉財政赤字增加。同時鄉鎮政府基本事權并未減少,反而有所增加。鄉鎮政府除了要提供區域性公共物品、落實中央的政策執行上級政府分派的任務,還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政績驅動和追求可資支配的經濟利益)。鄉鎮政府財權與事權的不對稱嚴重制約了其作為能力。稅費改革后,尤其是取消農業稅以來,這種矛盾更為突出,以至于多數嚴重依賴地方稅類的農業型鄉鎮財政淪為“吃飯財政”.僅能維持鄉鎮政府生存。
農業型鄉鎮行政體制改革論文
論文關鍵詞:農業型鄉鎮;行政體制改革;基層民主
論文摘要:本文認為,農業型鄉鎮層面上的矛盾根源于現行的財政體制和行政體制。本文主張農業型鄉鎮行政體制的改革應符合國家治理和鄉村社會發展的需要,方向應是通過漸進的體制內改革完善基本制度建設.強化鄉鎮政府的有效性。
農業型鄉鎮是指以農業為主要產業財政收入主要來自于農業的鄉鎮。按照徐勇教授鄉鎮分治的觀點,鄉鎮行政體制改革不宜搞“一刀切”,應將農業型鄉鎮與工商型鄉鎮區別對待。這種區分主要基于兩方面原因:第一,兩者的發展前景不同,路徑選擇也應存在差別。農業型鄉鎮的發展前景是小城鎮。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業人口逐漸加入工業社會,農村日漸萎縮,人地矛盾緩解,農村的共同富裕有望實現。工商型鄉鎮的發展前景是小城市,行政體制改革的方向應該是市政體制。第二,兩者改革的背景有差別。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別是取消農業稅后,農業型鄉鎮財政收入嚴重不足,其存在必要性受到質疑,遑論其有效性;而工商業型鄉鎮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于鄉鎮政府的無效及職能扭曲。
一、農業型鄉鎮行政體制改革的背景及原因
1.現行財政體制下農業型鄉鎮財政收入嚴重不足
1994年建立的財政管理體制重新界定了中央、地方政府間的財權和事權范圍,加強了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明確了各級政府的責、權、錢。原本中央政府寄希望于通過逐步深化省以下體制改革配套確定省以下政府間財力分配框架,但由于省以下體制改革的深化近年并未取得明顯進展,財權與事權劃分模式出現了兩相背離格局。省級政府和市級政府效仿中央層級集中財政收入,致使縣、鄉財政赤字增加。同時鄉鎮政府基本事權并未減少,反而有所增加。鄉鎮政府除了要提供區域性公共物品、落實中央的政策執行上級政府分派的任務,還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政績驅動和追求可資支配的經濟利益)。鄉鎮政府財權與事權的不對稱嚴重制約了其作為能力。稅費改革后,尤其是取消農業稅以來,這種矛盾更為突出,以至于多數嚴重依賴地方稅類的農業型鄉鎮財政淪為“吃飯財政”.僅能維持鄉鎮政府生存。
農業型鄉鎮行政管理創新趨勢
農業型鄉鎮是指以農業為主要產業財政收入主要來自于農業的鄉鎮。按照徐勇教授鄉鎮分治的觀點,鄉鎮行政體制改革不宜搞“一刀切”,應將農業型鄉鎮與工商型鄉鎮區別對待。這種區分主要基于兩方面原因:第一,兩者的發展前景不同,路徑選擇也應存在差別。農業型鄉鎮的發展前景是小城鎮。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業人口逐漸加入工業社會,農村日漸萎縮,人地矛盾緩解,農村的共同富裕有望實現。工商型鄉鎮的發展前景是小城市,行政體制改革的方向應該是市政體制。第二,兩者改革的背景有差別。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別是取消農業稅后,農業型鄉鎮財政收入嚴重不足,其存在必要性受到質疑,遑論其有效性;而工商業型鄉鎮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于鄉鎮政府的無效及職能扭曲。
一、農業型鄉鎮行政體制改革的背景及原因
1.現行財政體制下農業型鄉鎮財政收入嚴重不足
1994年建立的財政管理體制重新界定了中央、地方政府間的財權和事權范圍,加強了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明確了各級政府的責、權、錢。原本中央政府寄希望于通過逐步深化省以下體制改革配套確定省以下政府間財力分配框架,但由于省以下體制改革的深化近年并未取得明顯進展,財權與事權劃分模式出現了兩相背離格局。省級政府和市級政府效仿中央層級集中財政收入,致使縣、鄉財政赤字增加。同時鄉鎮政府基本事權并未減少,反而有所增加。鄉鎮政府除了要提供區域性公共物品、落實中央的政策執行上級政府分派的任務,還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政績驅動和追求可資支配的經濟利益)。鄉鎮政府財權與事權的不對稱嚴重制約了其作為能力。稅費改革后,尤其是取消農業稅以來,這種矛盾更為突出,以至于多數嚴重依賴地方稅類的農業型鄉鎮財政淪為“吃飯財政”.僅能維持鄉鎮政府生存。
農業型鄉鎮財政收入不足可以有兩種解釋:絕對不足和相對不足。絕對不足是指財政自籌制度和農業稅取消之后,鄉鎮財政收入減少.無法維持基本呈剛性的財政支出,鄉鎮行政缺乏效率。相對不足是指農業型鄉鎮有限的財政收入很大部分用于維持不斷膨脹的龐大的鄉鎮行政機構,而用于提供區域性公共物品和執行上級任務所需資金相對不足。這就決定了解決農業型鄉鎮財政危機的兩種途徑:增加鄉鎮可支配財力或減少用于維持農業型鄉鎮政府運轉的資金,相對增加用于履行其正常職能所需資源。后者是屬于行政體制改革的范疇。
2.壓力型行政體制下農業型鄉鎮的行政表現
探索農業型鄉鎮行政體制的改革路徑論文
摘要:本文認為,農業型鄉鎮層面上的矛盾根源于現行的財政體制和行政體制。本文主張農業型鄉鎮行政體制的改革應符合國家治理和鄉村社會發展的需要,方向應是通過漸進的體制內改革完善基本制度建設,強化鄉鎮政府的有效性。
關鍵詞:農業型鄉鎮;行政體制改革;基層民主
農業型鄉鎮是指以農業為主要產業財政收入主要來自于農業的鄉鎮。按照徐勇教授鄉鎮分治的觀點,鄉鎮行政體制改革不宜搞“一刀切”,應將農業型鄉鎮與工商型鄉鎮區別對待。這種區分主要基于兩方面原因:第一,兩者的發展前景不同,路徑選擇也應存在差別。農業型鄉鎮的發展前景是小城鎮。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業人口逐漸加入工業社會,農村日漸萎縮,人地矛盾緩解,農村的共同富裕有望實現。工商型鄉鎮的發展前景是小城市,行政體制改革的方向應該是市政體制。第二,兩者改革的背景有差別。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別是取消農業稅后,農業型鄉鎮財政收入嚴重不足,其存在必要性受到質疑,遑論其有效性;而工商業型鄉鎮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于鄉鎮政府的無效及職能扭曲。
一、農業型鄉鎮行政體制改革的背景及原因
1.現行財政體制下農業型鄉鎮財政收入嚴重不足
1994年建立的財政管理體制重新界定了中央、地方政府間的財權和事權范圍,加強了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明確了各級政府的責、權、錢。原本中央政府寄希望于通過逐步深化省以下體制改革配套確定省以下政府間財力分配框架,但由于省以下體制改革的深化近年并未取得明顯進展,財權與事權劃分模式出現了兩相背離格局。省級政府和市級政府效仿中央層級集中財政收入,致使縣、鄉財政赤字增加。同時鄉鎮政府基本事權并未減少,反而有所增加。鄉鎮政府除了要提供區域性公共物品、落實中央的政策執行上級政府分派的任務,還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政績驅動和追求可資支配的經濟利益)。鄉鎮政府財權與事權的不對稱嚴重制約了其作為能力。稅費改革后,尤其是取消農業稅以來,這種矛盾更為突出,以至于多數嚴重依賴地方稅類的農業型鄉鎮財政淪為“吃飯財政”.僅能維持鄉鎮政府生存。
鄉鎮行政體制改革的方向闡述
摘要:本文認為,農業型鄉鎮層面上的矛盾根源于現行的財政體制和行政體制。本文主張農業型鄉鎮行政體制的改革應符合國家治理和鄉村社會發展的需要,方向應是通過漸進的體制內改革完善基本制度建設.強化鄉鎮政府的有效性。
關鍵詞:農業型鄉鎮;行政體制改革;基層民主
農業型鄉鎮是指以農業為主要產業財政收入主要來自于農業的鄉鎮。按照徐勇教授鄉鎮分治的觀點,鄉鎮行政體制改革不宜搞“一刀切”,應將農業型鄉鎮與工商型鄉鎮區別對待。這種區分主要基于兩方面原因:第一,兩者的發展前景不同,路徑選擇也應存在差別。農業型鄉鎮的發展前景是小城鎮。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業人口逐漸加入工業社會,農村日漸萎縮,人地矛盾緩解,農村的共同富裕有望實現。工商型鄉鎮的發展前景是小城市,行政體制改革的方向應該是市政體制。第二,兩者改革的背景有差別。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別是取消農業稅后,農業型鄉鎮財政收入嚴重不足,其存在必要性受到質疑,遑論其有效性;而工商業型鄉鎮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于鄉鎮政府的無效及職能扭曲。
一、農業型鄉鎮行政體制改革的背景及原因
1.現行財政體制下農業型鄉鎮財政收入嚴重不足
1994年建立的財政管理體制重新界定了中央、地方政府間的財權和事權范圍,加強了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明確了各級政府的責、權、錢。原本中央政府寄希望于通過逐步深化省以下體制改革配套確定省以下政府間財力分配框架,但由于省以下體制改革的深化近年并未取得明顯進展,財權與事權劃分模式出現了兩相背離格局。省級政府和市級政府效仿中央層級集中財政收入,致使縣、鄉財政赤字增加。同時鄉鎮政府基本事權并未減少,反而有所增加。鄉鎮政府除了要提供區域性公共物品、落實中央的政策執行上級政府分派的任務,還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政績驅動和追求可資支配的經濟利益)。鄉鎮政府財權與事權的不對稱嚴重制約了其作為能力。稅費改革后,尤其是取消農業稅以來,這種矛盾更為突出,以至于多數嚴重依賴地方稅類的農業型鄉鎮財政淪為“吃飯財政”.僅能維持鄉鎮政府生存。
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動員會議的講話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要充分認識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創造性的開展工作,將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作做實;積極探索構建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作的長效機制三個方面進行闡述。其中,主要內容包括:工作意義,新型農民科技培訓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需要、新型農民科技培訓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需要、新型農民科技培訓是提高農民科學素質的需要、新型農民科技培訓是鄉鎮黨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培訓工作,一是培訓內容要切合實際、二是組織工作要扎實得力、三是培訓方式要靈活多樣。長效機制,一是堅持培訓工作常抓不懈、二是加強科技信息的溝通傳遞工作、三是充分利用鄉鎮“科技信息服務站”的功能、四是切實發揮各鄉鎮科技副職及“科技服務團隊”的作用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一、要充分認識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作的重要意義
科技培訓的目的是要努力培養一批有文化,具備一定科技知識,有較強商品經濟意識、致富意識和能力的新型農民。對農民進行科技培訓,是黨的重托,是政府的職責、是農民的迫切需要。為進一步做好培訓工作,各鄉鎮黨委、政府要提高對這一活動重要性的認識。只有這樣,才能將這一活動深入、扎實、有效的開展起來,才能促進農民科技培訓工作的深入發展。
1、新型農民科技培訓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需要。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是我黨在新的歷史時期召開的專門研究農村改革發展問題的會議,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農村改革發展作出新的戰略部署,將推動農村改革發展從新的歷史起點出發,譜寫新的篇章。這對農業和農村工作乃至具體到每位農民都是一次難得的機遇。此次培訓活動要將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傳達作為重要內容,講解的方式要通俗易懂,使廣大農民能夠真切理解,并用好黨關于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
2、新型農民科技培訓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需要。在農業和農村工作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其落腳點是全面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的發展。加快現代農業的發展,就是用先進的物質條件裝備農業,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改造農業,用先進的組織形式經營農業,用先進的管理理念指導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現代農業的本質,是由先進的科技文化、先進的生產設施和現代化的農民構成的。通過對農民的科技培訓,就是要推廣先進的科技文化,培養現代化的農民,這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3、新型農民科技培訓是提高農民科學素質的需要。推進現代農業的發展,首先要提高農民的素質,提高他們的科技意識。也就是要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改造傳統農業生產工藝,用現代的經營理念發展生產,從而促進農民生產方式的轉變。現在,農民增收致富的愿望和渴望非常強烈,但是,農民整個群體生活質量提高的幅度卻不大,歸納起來有三點制約原因:一是缺少信息;二是缺少技術;三是缺少資金。新型農民科技培訓有效破解了這一難題,它給農民送知識、送技能、送信息,用知識武裝農民的頭腦,用技能增強農民致富的本領。開展農民科技培訓是提高農民科學素質讓農民實現增收致富的一個重要舉措。
鄉鎮行政管理體制變革論文
摘要:全面取消農業稅是一個由“以農養政”到“善政養民”的政策進步,它使我國農村行政管理體制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為推進農村綜合改革,鞏固經濟社會改革的成果,根本解決農村存在的矛盾和沖突.推進新農村建設,需要對鄉鎮行政管理體制進行整體性制度創新,建立服務型、責任型和參與型的基層政府。
關鍵詞:取消農業稅行政體制改服務型政府
中央在全國農村全面取消農業稅整整三年,它帶來的影響和挑戰已成為政府和學界強烈關注的問題,在減輕農民負擔、促進干群關系改善、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上意義重大,但同時也使縣鄉村三級特別是鄉村兩級收人大幅度減少,給鄉鎮行政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基層政府如何適應取消農業稅帶來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在本級財政收入減少的情況下,切實改善廣大農村群眾的民生現狀,保障農民享受充足優質的公共服務,這不僅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正在研究和解決的重要課題,也是對我國改革開放30年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認真反思,只有順應改革發展趨勢,把握內在規律,才能在農村真正建設有利于農村發展的服務型政府。
一、全面取消農業稅為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供了內動力
建國后,從農村汲取發展資源的思路使農村“養”的負擔十分沉重。國家制定的優先發展重工業的政策也使國家工業化的資金主要來源于農業生產剩余。這樣,“以農養政”和“以農補工”的格局,形成了整個國家的資源輸送渠道和模式。“以農養政”的模式以公共權力的強制性為基礎,在有的農村地區導致了鄉鎮干部與農民之間關系的緊張。
改革開放后,我國進行了多輪行政體制改革,但是在鄉鎮一級成效并不明顯,其難點是職能轉變和人員分流,而根本原因是缺乏內在動力,尤其是來自經濟方面的壓力。“以農養政”的模式一直延續至2006年1月1日從制度上全面取消農業稅。全面免征農業稅使我國實行了2600年的農業稅告結,作為農村生產關系的一次重大變革,取消農業稅是建國以來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我國農村改革的一次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重大舉措,對農村上層建筑和經濟體制的變革和完善,以及國家與農民的關系必然產生重大而深遠影響。取消農業稅使鄉鎮行政管理體制不適應農村發展的方面顯現出來,給基層政府改革提供了外在壓力和內在動力。它促成農村行政管理必須以“善政養民”為政府唯一合法的目標,即基層政府必須順應對農產品收益進行的重新分配,通過自身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改善農業生產的宏觀環境,促進農村生產力的發展。政府由原來農村經濟發展的推動者轉變為服務者,圍繞提供廉價優質的公共物品和進行高效的社會管理來再造服務型和責任型政府,是對農村行政管理角色的回歸。這種對“善政養民式”的政府合法性追求,為轉換基層政府職能,精簡鄉鎮機構和財政供養人員創造了條件。
鄉鎮生態經濟發展論文
在一定經濟技術條件下,鄉鎮生態經濟系統內存在著最大的經濟投入容量即生態最大可容投入量的問題。隨著經濟投入的增加、產品產出量也增加。當產出量不斷增加,超過生態上限時,既超過了生態最大可容投入量時,雖然可以增加產出量,但由于生態系統無法容納,從而造成生態失衡。因此必須對鄉鎮生態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使其滿足以下五個方面:①經濟發展速度與可利用資源的增長速度相協調;②經濟與現存生態資源結構協調一致;③經濟生產布局與生態資源的區域類型相適應;④資源密集型產品進出口結構與地區現存生態資源結構相補;⑤經濟生產排放污染物的總量、分布和增長速度與生態系統的自凈能力相適應。只有滿足這五個方面,才能達到最大的生態經濟效益,在鄉鎮內,即接近最佳的最大持續產量,又適合我國國情的生產方式是發展生態農業和生態型工業。
發展生態農業是鄉鎮生態經濟建設的基礎。生態農業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①調整產業結構、協調農業內部各部門之間的聯系,注重農、林、牧、副、漁等各業全面發展,實行多種經營。②植樹種草,擴大綠色植被面積,提高林木覆蓋率,加強第一性的生產。③保護、合理利用與增殖自然資源,保護生物的多樣性。④充分利用作物秸稈、樹葉,發展畜牧業;利用牲畜糞便生產沼氣,同時提供飼料和有機肥,提高生物能的利用率和廢物的循環轉化;防治農村環境污染。⑤開發農村新能源,解決農村能源短缺問題。
為進一步優化鄉鎮農業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提高農業生產的水平和持續發展的能力,促進農業向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轉移。主要發展以下幾個類型的生態農業①生物立體共生型生態農業。該類型充分利用太陽能、水分和礦質營養元素,建立一個空間上多層次,時間上多序列的生產結構,進行立體種植、立體養殖、立體種養結全的類型。如稻魚共生的生態農業。②物質循環利用型生態農業。該類型使各種廢棄物在生產過程中得到再次、多次地利用,從而獲得更高的資源利用率,防治廢棄物對農業環境的污染,主要是在種植業內部采取種、養業結合;種、養、加三結合;種、養、沼三結合;及種、養、加、沼四結合的物質循環利用方式。如稻一蔗(和桑)——魚——豬(禽)相互結合型的生態農業。③生物相克避免型生態農業。該類型主要采取以蟲治蟲、以禽克蟲、以草克草、以草克蟲、以菌克蟲等方式,來優化農業生態系統。④區域整體規劃型生態農業。該類型是運用生態規律,將山、水、林、田路進行全面規劃,協調生產用地與庭院、房舍、草地、道路、林地等的比例,使農、林牧、副、漁合理布局,農、工、商聯成一體,在發展生產的同時,提高自然環境的調節能力,從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生態農業。如以水產養殖業為主,魚、牧、種植、加工結合型,城郊菜、糧、奶、果、禽、魚結合型;旱、地、糧、林、草牧型;以及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型等各有側重的生態農業。
生態農業是一種投資少,見效快,效益高的農業經營方式,它不僅有利用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減少對生態環境的污染,促進生態良性循環;而且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土地生產力和資源利用率,加速了物質循環與能量轉化;同時還為農村剩余勞動力廣開就業門路,為社會創造出數量多、質量好的多種多樣的農產品及其副產品。是農業生產中,最接近最佳的最大持續產量的生產方式。
生態型工業是鄉鎮生態經濟的主導。生態型工業是在吸取不顧當也實際情況,盲目地追求高速度,盲目地上項目,不管能耗多高,污染多重,只重視發展的速度和數量,輕視發展的效益和質量的教訓后,發展起來的,其中心思想是:立足本地資源深度加工增值,加強基地建設,重視農業資源增值,工農緊密結合,開發“綠色食品”,依靠科技進步,圍繞物質與能量多層高效利用,廣泛開展技術革新,發展生態技術、生態工藝,生態工程,推動工廠生態化,工業生態化,采取無污染或少污染工藝,實行清潔生產,對資源多級利用,形成工業生產鏈,對“三廢”以工業生態工程進行綜合治理,實現“三廢”資源化;強化企業管理,提高職工素質;根據鄉鎮內或本地區域內的農村特點,發展農、副業中的名、優、特產品的加工工業和相應的其它現代化鄉鎮工業,形成一條“少花錢,多辦事”,高效節約能源、資源,控制污染,變廢為寶,使工廠實現經濟、生態、社會三個效益統一的正確道路。
綜上所述,只有發展生態農業和生態型工業,才能使鄉鎮生態經濟系統進入結構不斷優化,功能不斷增強的螺旋式上升的運行軌道,才能寓環境建設于經濟社會發展之中,才能改善鄉鎮生態環境,使資源的經濟利用更加充分和更具有成效,才能使農、工、貿結合成相互促進的統一整體。因此,發展生態農業和生態型工業是一條速度快、效益高、質量好,促進鄉鎮生態經濟良性發展的新路子。
鄉鎮蔬菜產業發展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現之年,也是“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為解決蔬菜產業發展中基地不標準、園區不規范、基礎不配套等突出問題,切實增加貧困戶收入,培育壯大蔬菜產業,結合全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學習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央一號文件的總體部署,落實國務院“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以穩菜、提質、增效、控污為目標,以補齊短板為主線,以綠色發展為導向,以創新模式為動力,以科技支撐為重點,進一步穩定種植面積,夯實發展基礎,創建知名品牌,破解發展難題,提升生產水平,著力培育新動能、打造新業態、扶持新主體、拓寬新渠道,提高農業附加值,實現高質量發展,促進一二三產業有機融合,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二、發展目標
2020年,全縣蔬菜(含瓜類)種植面積穩定在20萬畝以上,其中設施蔬菜(含瓜類)面積達到1.5萬畝以上,露地蔬菜(含瓜類)面積18.5萬畝以上,產量達到45萬噸。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標準化生產基地。堅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則,在引黃工程覆蓋區和庫井灌區,發展以塑料大棚、日光溫室為主的設施瓜菜0.611萬畝、露地蔬菜3.69萬畝;在引洮工程覆蓋區和人飲工程改造提升區,發展以塑料大棚為主的設施瓜菜0.889萬畝、露地蔬菜4.81萬畝;在三溝五河區,以砂田為主發展瓜類種植10萬畝以上,全縣瓜菜標準化生產基地達到20萬畝以上。
鄉鎮政府職能對策分析論文
摘要:實現鄉鎮政府職能轉變是客觀形勢發展的需要。必須加大鄉鎮政府職能的理論研究,為實現鄉鎮政府職能轉變提供智力支持;采取多種措施解決鄉鎮政府在職能轉變過程中的財政困難;不斷完善行政管理體制,提高干部隊伍素質,順利實現鄉鎮政府由全面管理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
關鍵詞:鄉鎮政府職能;困境;對策
隨著農業稅、“兩工”的取消以及“以工補農”發展階段的到來,農業與農村工作形勢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身處農村工作一線的鄉鎮政府必須由過去的全面管理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后農業稅時代鄉鎮政府職能的定位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落實到農村最基層;推進農村各項改革;加強公共服務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加強社會管理,維護農村穩定。能否實現鄉鎮政府職能的轉變,關系到黨在農村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和農村基層政權的鞏固。但是,實現鄉鎮政府職能轉變,需要解決的問題很多,諸如理論認識問題、人員機構問題、責權利問題、上下銜接問題等。
一、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存在著理論困境
我國學術界在有關鄉鎮政府職能定位的問題上認識不足,從而導致鄉鎮政府職能轉變的理論障礙。盡管學術界對于政府職能的研究成果層出不窮,但是這些研究往往立足于高層級政府(主要是中央和省級政府)的宏觀層面,并且研究成果高度抽象。高層級政府與鄉級政府無論是實際上所擁有的權限,還是管理場域的特點都有巨大差異,適合于高層級政府的職能就未必適合于鄉級政府。比如“市場監管”,雖然在理論上任何層級政府都應具備,但是鄉鎮政府由于缺乏執法主體,市場監管的職能基本上不存在。所以,理論界的這種宏大研究由于缺乏對低層級政府職能足夠的、深入精細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無助于鄉鎮政府職能轉變的實現。即使有研究者對于鄉鎮政府職能轉變進行了研究,也通常只是提出一些大原則、大方向,如有限政府、公共服務性政府,仍然停留在“感性”認識層面,缺乏足夠的學理分析,不具強有力的說服力,不僅無助于問題的解決,更可能導致人們思想的混亂。可以說,中國學術界長期以來沒有承擔起學術界應有的責任,它不僅忽視了“三農”,也忽視了“鄉鎮政府”。由于理論認識不足導致鄉鎮政府習慣于強制性管理,對于現階段鄉鎮政府職能轉變的內涵、重要性認識不足,往往是被動進行轉變而不是主動尋求改革。
面對這種理論困擾,理論界和各級政府部門要進一步關注鄉鎮政府職能的理論研究,在理論上解決好鄉鎮政府職能為什么轉變、如何定位、怎樣轉變等重大問題。要充分考慮到我國鄉鎮政府的特殊地位以及我國社會經濟非均衡發展的國情,同時借鑒西方國家在地方政府職能定位上的經驗,努力形成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的鄉鎮政府職能定位。在鄉鎮政府的職能內容方面要適當減弱我國鄉鎮政府所承擔的政治職能、經濟職能,增強社會管理職能;在職能實現模式方面,應該從管理型走向服務型、從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在職能目標方面要從追求經濟效益發展成為以社會效益優先,以社會效益為主、兼顧經濟效益的發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