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4 10: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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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簽訂儀式講話

一、為何能啟動經營業績考核

國資委成立之初,市委、市政府明確提出要“建章立制、摸清家底、明晰產權、加強監管”,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奠定基礎。現在看來,這四項工作都在有序進行。

一是建章立制。市國資委制定了《*市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暫行辦法》、《*市國資委中介機構聘用管理暫行辦法》等11個規范性文件,以制度建設增強工作規范,為經營業績考核提供了依據。

二是摸清家底。2月底全市清產核資工作會議后,培訓監管企業和中介機構相關工作人員近1000人,納入清產核資范圍企業達223戶,初步統計,全市國有資產總量已超過700億元。國有資產的家底正在逐步清晰,為經營業績考核奠定了基礎。

三是明晰產權。按照《*市市屬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程序暫行辦法》和《嚴格國有資產處置工作的規定》,完成資產處置17宗,進入處置程序14宗,機關國有資產處置變現收益已進入財政專戶,資產處置中涉及的一些難點問題也有所突破,為經營業績考核創造了條件。

四是加強監管。市級和各區(市)縣企業國有資產統計月報體系已經初步建立,企業國有資產的動態信息報送工作開始步入正軌,籌建監事會工作正有序推進,今年擬派出的4個監事會人員,目前已到位2/3,為經營業績考核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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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簽訂履行合同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行為,依法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

第三條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雙方集體協商代表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業培訓等多項事項經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為集體合同;就其中某項內容簽訂的專項書面協議為專項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與專項集體合同以下統稱為集體合同。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集體協商制度,并與本單位的全體職工簽訂集體合同。

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平等、互利和合作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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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立法思考

摘要:在去年我們法律援助的工作中,也曾接待過很多這樣的案子,我們也很樂意幫助他們,可是有很多時候我們卻束手無策。因為我們知道,由于缺乏必要的證據,在法律上他們無論如何是無法討回工資的。看著許多辛苦工作一年卻連一分錢也拿不到的民工,看著他們那求助的眼神,我們感到很傷心也很無奈。現在春節過去了,新一輪的民工潮又要來了。再加上許多大學畢業生也將要加入到找工作的行列中去,為了這樣的悲劇不再出現,我想最好的辦法是加強一下自身有關的法律知識,預防受騙。當然,社會的復雜遠非我們所想象的,我只是盡一分薄力,希望對他們有所幫助。下面結合法援工作的經驗,談一下我個人對勞動者的幾點建議(注:本文指的勞動關系是廣義上使用的,不僅是勞動法上的勞動關系,還包括雇傭或勞務關系):

一要到合法的勞動市場或職業介紹所找工作。

目前我國正處于轉軌時期,各項相關的勞動政策,社會保障機制以及再就業機制都沒有很好地建立健全,國家對勞動者難以提供足夠的保護。可以說我國的勞動力市場仍是相當的脆弱。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還是很大。現在由于大量的農村富余勞動力進城,城市還有大量下崗失業人員等待再就業,同時每年還有一大批的大中專畢業生加入找工作行列,這樣就業的壓力還是相當大的。在這樣的就業形勢下,在勞動力遠遠供過于求的情況下,在很多情況下,勞動者是沒有選擇的余地的。我們遇到很多的農民朋友們,在陌生的城市舉目無親,又無一技之長,只要有人愿請什么活都干。可有的時候就是沒有人請。為了生計只有盡快地找到工作,為了盡快地找到工作,他們是顧不了別的什么了。而目前有很多非法中介就是利用了他們的這種心里。他們往往以老鄉名義騙取他們信任,說可以替他們找工作,收取一定的中介費,然后逃之夭夭的。或是收取了高額的介紹費的,又或是進行非法勞工的介紹,介紹人員從事一些非法行業或工作。這樣的黑中介在目前來說,不在少數。雖然國家勞動監察部門加強了檢查力度,無奈檢查過后,他們又如雨后春筍般復燃。所以最好是不要相信這些不規范的勞務或勞動中介。一般要找工作應該到正規的國家辦的勞動介紹部門或人才交流中心找工作比較可靠。或者就是直接上企業或單位去應聘。

二簽訂勞動合同或雇傭合同是最好的保障

導致不簽訂勞動合同或雇傭合同的原因很多,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國家對勞動力市場的監督管理不力,對用人單位的用人的情況監督管理不力所致;而另一方面則是因勞動者本身不重視自身權益,不珍惜自己的勞動所致。事實上,對勞動者權益的漠視,無論是社會、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本人,都是導致未簽勞動合同的重要原因。雖然,也有很多用人單位和用人者并不是存心欺騙勞動者或雇工。只不過一旦雙方出現問題爭吵起來的時候,他們總會站到自己的一邊說話而勞動者或雇工又空口無憑,沒有任何其它的證據(即使有對勞動者而言也是極難取證的),最終吃虧的是他們自己。更有甚者,一些不法之徒就是專門利用他們的這一點來騙取他們的血汗錢。所以我們并不是要求他們嚴格依法律來行事(那也是不現實的),只是要求他們能夠在找工作的同時多一個心眼,,還是先簽合同為好。雖然這樣會不那么的方便,也會導致有點麻煩,甚至會一時找不到工作,但總比付出辛苦的勞動之后得不到自己應得的報酬的境遇要好一點。這是其一。其二,簽訂合同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單位負責的一種表現。盡管勞動者是處于不利的地位,但是如果沒有把雙方的勞動關系確定下來,對用人單位而言,也是一種潛在的危險。人力資源的流失問題逐漸受到了各大公司的重視。勞動者有了合同的保障也會更加的負責,盡忠盡職。其三,國家明文規定建立勞動關系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否則是一種非法勞動關系,是違法行為。對勞動者而言,得不到國家的保護,對單位而言,一旦被查處,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最后,。我國勞動法是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特定雇傭關系為其主要調整對象的。現行《勞動法》第2條明確把“用人單位”限定于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五種組織。因此該法律只適用于雇傭關系中的單位雇傭關系、從屬性雇傭關系,而對個人雇用關系、非從屬性雇傭關系沒有作出調整,從而留下了法律調整的模糊區域。「1」由于勞動法的調整范圍比較小,更多的是由民法來調整,這樣更多的時候法院是以雙方的約定來處理的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勞動者就無法獲得勞動法的保護。而在實踐中為了方便,雙方簽訂雇傭或勞務合同,不必要是條文十分具體詳盡,或者說是十分科學,只要是說明了有關的聘用或者完成某項工作任務,質量要求,報酬或費用,違約事項,合同雙方等等就可以了。簡簡單單的一份合同就行。但對于勞動合同,則是要符合國家的嚴格規定。還要勞動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三注意合同中的有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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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購房合同需知細節

一.如何對待《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

如果你簽署的“認購書”已經包括購房合同的全部條款,那么,你簽訂購房合同只是將“認購書”中的全部條款重新打印一遍并簽上你的名字而已。如果不是那樣,你就得逐條與開發商商談購房合同的每一個條款。

目前,開發商大多使用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這個文本對開發商而言,是恰到好處;對購房人而言,卻是遠遠不夠的。但是,居律師并不主張購房人另行出示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因為,開發商在開盤之前一般都從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購買了大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如果開發商已經購買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開發商就會將《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作為既定格式,若購房人另行出示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開發商的銷售人員不敢做主,開發商在心理上也很難接受。當然,開發商若能愿意接受購房人出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最好,如不愿接受,比較實際的方法是通過與開發商談判“補充協議”,以彌補《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不足。

二.對“204條”的評價

購房合同應有哪些內容對于購房人利益的保護才是足夠的?有人開列了204條并簡稱為“204條”。

“204條”中的很多內容是大可不必的,比如,“204條”中有關房屋質量的若干條款。房屋質量的各個方面,諸如房屋墻體的垂直度、裂縫、滲漏、隔音、管道壓力、采光、室內污染等,都有有關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的數據要比“204條”更全面、更專業和更苛刻,足以滿足購房人對房屋質量的各項要求。《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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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法學思考

摘要:在去年我們法律援助的工作中,也曾接待過很多這樣的案子,我們也很樂意幫助他們,可是有很多時候我們卻束手無策。因為我們知道,由于缺乏必要的證據,在法律上他們無論如何是無法討回工資的。看著許多辛苦工作一年卻連一分錢也拿不到的民工,看著他們那求助的眼神,我們感到很傷心也很無奈。現在春節過去了,新一輪的民工潮又要來了。再加上許多大學畢業生也將要加入到找工作的行列中去,為了這樣的悲劇不再出現,我想最好的辦法是加強一下自身有關的法律知識,預防受騙。當然,社會的復雜遠非我們所想象的,我只是盡一分薄力,希望對他們有所幫助。下面結合法援工作的經驗,談一下我個人對勞動者的幾點建議(注:本文指的勞動關系是廣義上使用的,不僅是勞動法上的勞動關系,還包括雇傭或勞務關系):

一要到合法的勞動市場或職業介紹所找工作。

目前我國正處于轉軌時期,各項相關的勞動政策,社會保障機制以及再就業機制都沒有很好地建立健全,國家對勞動者難以提供足夠的保護。可以說我國的勞動力市場仍是相當的脆弱。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還是很大。現在由于大量的農村富余勞動力進城,城市還有大量下崗失業人員等待再就業,同時每年還有一大批的大中專畢業生加入找工作行列,這樣就業的壓力還是相當大的。在這樣的就業形勢下,在勞動力遠遠供過于求的情況下,在很多情況下,勞動者是沒有選擇的余地的。我們遇到很多的農民朋友們,在陌生的城市舉目無親,又無一技之長,只要有人愿請什么活都干。可有的時候就是沒有人請。為了生計只有盡快地找到工作,為了盡快地找到工作,他們是顧不了別的什么了。而目前有很多非法中介就是利用了他們的這種心里。他們往往以老鄉名義騙取他們信任,說可以替他們找工作,收取一定的中介費,然后逃之夭夭的。或是收取了高額的介紹費的,又或是進行非法勞工的介紹,介紹人員從事一些非法行業或工作。這樣的黑中介在目前來說,不在少數。雖然國家勞動監察部門加強了檢查力度,無奈檢查過后,他們又如雨后春筍般復燃。所以最好是不要相信這些不規范的勞務或勞動中介。一般要找工作應該到正規的國家辦的勞動介紹部門或人才交流中心找工作比較可靠。或者就是直接上企業或單位去應聘。

二簽訂勞動合同或雇傭合同是最好的保障

導致不簽訂勞動合同或雇傭合同的原因很多,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國家對勞動力市場的監督管理不力,對用人單位的用人的情況監督管理不力所致;而另一方面則是因勞動者本身不重視自身權益,不珍惜自己的勞動所致。事實上,對勞動者權益的漠視,無論是社會、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本人,都是導致未簽勞動合同的重要原因。雖然,也有很多用人單位和用人者并不是存心欺騙勞動者或雇工。只不過一旦雙方出現問題爭吵起來的時候,他們總會站到自己的一邊說話而勞動者或雇工又空口無憑,沒有任何其它的證據(即使有對勞動者而言也是極難取證的),最終吃虧的是他們自己。更有甚者,一些不法之徒就是專門利用他們的這一點來騙取他們的血汗錢。所以我們并不是要求他們嚴格依法律來行事(那也是不現實的),只是要求他們能夠在找工作的同時多一個心眼,,還是先簽合同為好。雖然這樣會不那么的方便,也會導致有點麻煩,甚至會一時找不到工作,但總比付出辛苦的勞動之后得不到自己應得的報酬的境遇要好一點。這是其一。其二,簽訂合同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單位負責的一種表現。盡管勞動者是處于不利的地位,但是如果沒有把雙方的勞動關系確定下來,對用人單位而言,也是一種潛在的危險。人力資源的流失問題逐漸受到了各大公司的重視。勞動者有了合同的保障也會更加的負責,盡忠盡職。其三,國家明文規定建立勞動關系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否則是一種非法勞動關系,是違法行為。對勞動者而言,得不到國家的保護,對單位而言,一旦被查處,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最后,。我國勞動法是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特定雇傭關系為其主要調整對象的。現行《勞動法》第2條明確把“用人單位”限定于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五種組織。因此該法律只適用于雇傭關系中的單位雇傭關系、從屬性雇傭關系,而對個人雇用關系、非從屬性雇傭關系沒有作出調整,從而留下了法律調整的模糊區域。「1」由于勞動法的調整范圍比較小,更多的是由民法來調整,這樣更多的時候法院是以雙方的約定來處理的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勞動者就無法獲得勞動法的保護。而在實踐中為了方便,雙方簽訂雇傭或勞務合同,不必要是條文十分具體詳盡,或者說是十分科學,只要是說明了有關的聘用或者完成某項工作任務,質量要求,報酬或費用,違約事項,合同雙方等等就可以了。簡簡單單的一份合同就行。但對于勞動合同,則是要符合國家的嚴格規定。還要勞動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三注意合同中的有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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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在商務目標簽訂會講話

同志們:

今天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對2011度年工作責任目標完成情況總結表彰,宣讀《2012年商務工作要點》,細化分解全局目標任務,簽訂2012年度目標管理責任書。2012年適逢建黨90周年;是“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是推進商貿謀求更大發展,乘勢而上、全面提升、加速轉型的攻堅決戰之年。

“十二五”發展處在“兩個重要時期”,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深化改革開放、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完成“十二五”規劃的任務艱巨而繁重,利用好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站在新的起點上,開好局、起好步,開展好今年的商務工作,對開創商務事業新局面,實現商務經濟發展的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此,我強調以下幾點意見:

一是肯定成績,切實增強商務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2011年商務經濟已精彩收官,在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全局上下櫛風沐雨,齊心協力,攻堅克難,力破金融危局困局,我們全面超額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目標,完成了2011年各項指標任務,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優秀單位。成績的驕人成績令人振奮,我們保持了商務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空間不斷拓展、后勁不斷增強、活力不斷迸發,多項指標增幅創出歷史新高。局黨委對2011年商務系統取得的成績是滿意的,對在座各位的辛勤真誠付出,我代表局領導班子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謝!

2012年,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及省商務廳決策部署,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始終秉承堅定的發展理念和工作激情,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宗旨不變、推動商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步子不停、深入基層服務企業的力度不減、應對各種不利環境和條件下的政策措施不斷,加速推進傳統商貿向現代商貿轉型發展,不斷推進經營連鎖化、組織規模化、管理網絡化、物流配送化、設施現代化、消費多元化、競爭多樣化、業態混合化、流向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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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合同簽訂法研究

一、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所謂合同的成立,是指訂約當事人之間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而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了一定的法律效力。根據我國《合同法》第44條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該規定明確了合同成立與生效之間的關系。可見,在一般情況下,合法的合同一經成立便生效,合同成立的時間也就是合同生效的時間,因此合同成立的時間可以成為判斷合同生效時間的標準。

但也有一些合同的成立時間和生效時間不一致,如效力待定的合同雖已成立,但其效力卻處于待定的狀態。當然,此類情況畢竟是例外現象。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在合同法中具有重要的意義。首先,合同的成立是認定合同效力的前提,如果合同并未成立,那么確認合同的效力也就無從談起。同時,依法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設立了一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債權人有權請求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的行為,債務人則負有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其次,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區分違約責任與締約過失責任的根本標志。只有在合同成立后,一方當事人違反約定的義務(不包括沒有履行可能的情況)才應承擔違約責任,而在合同成立之前,因一方當事人的過失造成另一方當事人信賴利益的損失則屬于締約過時責任而非違約責任范疇。

關于合同成立的要件,理論上有不同的看法,一般認為應包括:(1)訂約主體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而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亦可是合同當事人的人。(2)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我國《合同法》第12條對合同中的主要條款作了列舉性的規定,筆者認為:如果當事人對合同的主要條款有約定的,應從其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則可以根據合同的性質來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3)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當然,以上要件只是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實際上鑒于合同性質、內容的不同,許多合同還需具備其他特別成立的要件方能成立。

電子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只要其符合現行法中有關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則其也應具有法律效力。當今世界各國的合同法對合同的成立大都采取減少不必要限制的做法,這種做法對于鼓勵網上交易,增加社會財富都是十分必要的,也頗值得我國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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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推動全市各類用工單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根據省勞動關系三方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當前農民工工作的通知》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大力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

二、目標任務

結合“春風行動”和“2009年農民工維權行動”,繼續以建筑業,住宿餐飲業,制造業,采礦業,居民服務業等使用農民工較多的企業為重點,進一步加大推進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力度,實現城鎮企業中相對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鄉鎮,村辦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在2008年基礎上要提高3-5個百分點。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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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銷售部合同簽訂會會議發言稿

理清思路抓落實提高認識求拓展

——2005年經濟責任目標合同簽訂會銷售部發言稿

尊敬的**、在座的各位領導:

你們好!

充滿活力的猴年已匆匆而過,同樣充滿機遇和挑戰的雞年已悄悄來臨,今天我們懷著激動的心情,迎來了2005年經濟責任目標合同簽訂會的隆重召開。2005年公司下達給我們潤浦型鋼銷售部的總體目標是:銷售確保4.2億元,爭取4.5億元。其中:T型導軌毛坯銷售80000萬噸、叉車型鋼10000噸、10#斜腿槽鋼8000噸、集裝箱槽鋼及其它型鋼20000噸。作為銷售部的簽訂代表,我深感任務艱巨,壓力之大。

為全面貫徹落實集團公司三屆三次董事會提出的科技創新年、精益管理年、效益滿意年的要求,同時緊緊圍繞公司提出的實施四大目標、完善四大機制、制訂四項措施的整體發展規劃,為圓滿完成公司下達給我們銷售部的任務,我們準備在新的一年里,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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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銷售部合同簽訂會會議發言稿

尊敬的**、在座的各位領導:

你們好!

充滿活力的猴年已匆匆而過,同樣充滿機遇和挑戰的雞年已悄悄來臨,今天我們懷著激動的心情,迎來了2005年經濟責任目標合同簽訂會的隆重召開。2005年公司下達給我們潤浦型鋼銷售部的總體目標是:銷售確保4.2億元,爭取4.5億元。其中:T型導軌毛坯銷售80000萬噸、叉車型鋼10000噸、10#斜腿槽鋼8000噸、集裝箱槽鋼及其它型鋼20000噸。作為銷售部的簽訂代表,我深感任務艱巨,壓力之大。

為全面貫徹落實集團公司三屆三次董事會提出的科技創新年、精益管理年、效益滿意年的要求,同時緊緊圍繞公司提出的實施四大目標、完善四大機制、制訂四項措施的整體發展規劃,為圓滿完成公司下達給我們銷售部的任務,我們準備在新的一年里,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高認識,銳意進取。

盡管我們剛涉足該行業,但2004年我們還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實現銷售數量36241.97噸,銷售收入達11216.96萬元。另外我們還摸清了公司各種產品的市場需求量及大部分客戶的貨源、價格等基本情況,為制定我公司05年的產品構成、產品價格、營銷策略等提供了很好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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