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8 12: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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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觀

人權觀分析論文

一、中加在人權的概念和適應范圍之差異

(一)人權的概念或定義

馬克思恩格斯關于人權的論述往往是解構性的批判性的,他們看到了資產階級人權虛偽性的一面,同時主張為實現真正的普遍的人權保障而奮斗,他們在《共產黨宣言》中提出了實現人權的最高境界,“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里,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自由發展的條件。”即馬克思恩格斯認為“自由人的聯合體”是實現真正的普遍的人權保障的前提條件。

美國倫理學家A.格維爾茨認為,人權是指一種狹義的權利,即主張權。這種權利的結構可以理解為:A由于Y而對B有X的權利。

著名的法學家東南大學李步云教授認為:“人權是人依據其自身的本性所應當享有的權利。”

中央黨校林喆教授給人權下的定義是;“人權是指人按其本性所應當享有的在社會中得以生存和發展的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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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觀上的啟迪與超越——試析馬克思人權觀對洛克“社會契約論”的揚棄

【關鍵詞】個人主義/人權/人民主權/合理的社會關系

【正文】

中圖分類號:B0-O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0-8594(2001)02-0021-05

西方思想史上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近代資本主義思想家為人類提出的社會文化價值目標是“個人主義”;它在本真的語境中指稱:個人作為構成社會和國家的最終實體,是社會與國家的基本目的,而不是達到“他律”目的的手段。因此,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個人有權自由地選擇行為目標并對其負責,借以實現自身的價值。洛克以其聞名遐邇的“社會契約論”完成了政治上肯認個性價值的歷史任務。在洛克的思致中,“自由”是個人主義全部價值的基石,其精髓就是反對奴役和束縛;若無自由,個人主義的其余價值,如平等、財產、安全等,一概無從說起。

無獨有偶,思想史上另一不爭的事實是,馬克思在設定“人類解放”的價值目標時,也將其最高旨趣界定為:“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里,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自由發展的條件。”[1](P273)

兩個價值目標盡管具有截然異趣的階級屬性,卻同樣專注于“每個人的自由”與“一切人的自由”。由此可見,雙方在人類文化意義的演序中存在著割舍不斷的契接關系。事實上,在馬克思的學說誕生之前,洛克的“社會契約論”代表了近代政治哲學的主流思潮,它在全新的視角上闡釋了人權觀上無可規避的三大難題:人何以賦有不可侵奪的人權?人權在社會狀態下應取何種形式?人類應當怎樣有效地保護人權?馬克思正是在接著對這三大難題的思考中,批判性地吸收并超越了洛克思趣中的人類意義(揚棄其階級意義),才達到了人權觀上的新歷史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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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觀上的啟迪與超越——試析馬克思人權觀對洛克“社會契約論”的揚棄

【內容提要】在人類政治文化意義的演序中,馬克思的人權觀與洛克“社會契約論”的人學旨趣之間存在著割舍不斷的契接關系,馬克思正是在批判性地吸收并超越了洛克思趣中的人類意義之后,才登上了人權觀上的新歷史高峰。這具體表現為:在自由觀上,馬克思以“人類自身文化創造的自由本質”超越了洛克的“天賦自由權利”;在民主觀上,馬克思以“社會普遍性與個人特殊性和統一的民主制”超越了洛克的“以個人為本位的民主制”;在法制觀上,馬克思以“法制保護合理的社會關系”超越了洛克的“法制保障合理的利己主義”。

【關鍵詞】個人主義/人權/人民主權/合理的社會關系

【正文】

西方思想史上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近代資本主義思想家為人類提出的社會文化價值目標是“個人主義”;它在本真的語境中指稱:個人作為構成社會和國家的最終實體,是社會與國家的基本目的,而不是達到“他律”目的的手段。因此,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個人有權自由地選擇行為目標并對其負責,借以實現自身的價值。洛克以其聞名遐邇的“社會契約論”完成了政治上肯認個性價值的歷史任務。在洛克的思致中,“自由”是個人主義全部價值的基石,其精髓就是反對奴役和束縛;若無自由,個人主義的其余價值,如平等、財產、安全等,一概無從說起。

無獨有偶,思想史上另一不爭的事實是,馬克思在設定“人類解放”的價值目標時,也將其最高旨趣界定為:“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里,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自由發展的條件。”[1](P273)

兩個價值目標盡管具有截然異趣的階級屬性,卻同樣專注于“每個人的自由”與“一切人的自由”。由此可見,雙方在人類文化意義的演序中存在著割舍不斷的契接關系。事實上,在馬克思的學說誕生之前,洛克的“社會契約論”代表了近代政治哲學的主流思潮,它在全新的視角上闡釋了人權觀上無可規避的三大難題:人何以賦有不可侵奪的人權?人權在社會狀態下應取何種形式?人類應當怎樣有效地保護人權?馬克思正是在接著對這三大難題的思考中,批判性地吸收并超越了洛克思趣中的人類意義(揚棄其階級意義),才達到了人權觀上的新歷史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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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人權觀分析論文

【提要】在人類文化意義的演序中,馬克思的人權觀與洛克“契約論”的人學旨趣之間存在著割舍不斷的契接關系,馬克思正是在批判性地吸收并超越了洛克思趣中的人類意義之后,才登上了人權觀上的新高峰。這具體表現為:在自由觀上,馬克思以“人類自身文化創造的自由本質”超越了洛克的“天賦自由權利”;在民主觀上,馬克思以“社會普遍性與個人特殊性和統一的民主制”超越了洛克的“以個人為本位的民主制”;在法制觀上,馬克思以“法制保護合理的社會關系”超越了洛克的“法制保障合理的利己主義”。

【關鍵詞】個人主義/人權/人民主權/合理的社會關系

【正文】

西方思想史上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近代資本主義思想家為人類提出的社會文化價值目標是“個人主義”;它在本真的語境中指稱:個人作為構成社會和國家的最終實體,是社會與國家的基本目的,而不是達到“他律”目的的手段。因此,在許可的范圍內,個人有權自由地選擇行為目標并對其負責,借以實現自身的價值。洛克以其聞名遐邇的“社會契約論”完成了政治上肯認個性價值的歷史任務。在洛克的思致中,“自由”是個人主義全部價值的基石,其精髓就是反對奴役和束縛;若無自由,個人主義的其余價值,如平等、財產、安全等,一概無從說起。

無獨有偶,思想史上另一不爭的事實是,馬克思在設定“人類解放”的價值目標時,也將其最高旨趣界定為:“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里,每個人的自由是一切人自由發展的條件。”[1](P273)

兩個價值目標盡管具有截然異趣的階級屬性,卻同樣專注于“每個人的自由”與“一切人的自由”。由此可見,雙方在人類文化意義的演序中存在著割舍不斷的契接關系。事實上,在馬克思的學說誕生之前,洛克的“社會契約論”代表了近代政治的主流思潮,它在全新的視角上闡釋了人權觀上無可規避的三大難題:人何以賦有不可侵奪的人權?人權在社會狀態下應取何種形式?人類應當怎樣有效地保護人權?馬克思正是在接著對這三大難題的思考中,批判性地吸收并超越了洛克思趣中的人類意義(揚棄其階級意義),才達到了人權觀上的新歷史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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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中馬克思主義人權觀教育

一、思想政治教育中馬克思主義人權觀教育的必要性

(一)馬克思主義人權觀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質要求。馬克思主義人權觀教育同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內在的聯系。思想政治教育堅持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與教育人、培養人、塑造人相結合的原則,把調動人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作為工作目的,把培養“四有”新人作為根本任務,所有這些都包含著尊重人權,發展個性,維護人格平等的思想;思想政治教育服從和服務于無產階級及其政黨的最終奮斗目標,即人類的解放,而人類的解放就是人權的徹底實現;思想政治教育要進行時事教育、國際形勢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而人權又是這些教育工作中不可回避的現實問題。可見,馬克思主義人權觀教育無疑是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馬克思主義人權觀教育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思想保證。社會主義民主的實質和核心是人民當家作主,這表現為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國家的一切權力最終是為了實現、發展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經濟、文化各項權利。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我們要在本世紀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在政治生活方面,要求“社會主義民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制更加完備,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這就清楚地表明,人權屬于政治文明的范疇,人民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發展人權事業就是推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而民主政治建設的一個重要途徑是公民的民主政治教育。公民政治素質、政治能力的提高,政治意識的強化有助于推動民主政治建設的進程。青年學生代表著社會中受教育程度較高者,他們的權利意識和民主意識引領著社會大眾的人權意識。因此,加強高校學生馬克思主義人權觀教育可以增強和提高他們的民主法治意識和人的基本權利義務意識,從而樹立科學的人權觀念。只有擁有了更多具備人權信念的人才,才能更好地維護法治以及保障人權的發展,也才能更好地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進程,從而形成尊重他人權利、維護自身權益、積極履行公民義務的社會輿論和社會風尚。

(三)馬克思主義人權觀教育是依法治國方略成功實施的精神源泉。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人權與法治密不可分,人權要實現,必須得到法律的肯定,用國家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我國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體現,我國憲法對我國公民應享有的人權作了全面的規定。在憲法的指導下,我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來保護人權,基本上形成了人權的法律保護制度。反過來說,人民的法治觀念和權利意識是實現社會主義法治的思想條件。法律制度再好,如果人民群眾缺乏法治觀念,就難以實施,就談不上法治。而人權教育可以提高人民的法治觀念,形成保障人權實現的社會輿論和社會條件,促進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發展。我們不僅要通過不斷完善法律體系和維護司法公正來樹立國民對法律和法治的信心,還要通過法律教育來培養國民知法、守法和依法維護權利的觀念。因此,通過馬克思主義人權觀教育,使學生具備民主、平等、公平、依法辦事的觀念和法律意識,成為自覺維護法律的高素質公民,這對于依法治國方略的成功實施具有重要意義。

(四)馬克思主義人權觀教育是維護我國國家利益的理論基礎。人權觀是一定社會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產物,國與國之間在人權問題上有分歧是必然的。但是,一些西方國家把人權作為實施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的工具,宣揚“人權無國界論”、“人權高于主權論”、“人道主義干涉合法論”等,以實現其在政治上、經濟上、思想文化上對別國進行滲透,顛覆他國政權的目的。其實質無非是借助經濟全球化這一客觀態勢,逐步侵蝕、削弱與否定發展中國家的主權,為他們在全球的擴張尋求合乎情理的外衣,從而達到“和平演變”的險惡用心。因此,在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向學生介紹當前有關人權的真實背景,揭露西方國家利用人權問題干涉我國內政的實質,宣傳我國在人權保護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并通過馬克思主義人權觀的教育,讓學生培養明辨是非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學生對復雜的國際政治形勢的判斷力,從而成功應對全球化背景下的挑戰,積極維護國家主權。

二、思想政治教育中馬克思主義人權觀教育的途徑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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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基本概念研究論文

「摘要」人權是我們這個時代的共同話語,同時也是一個深刻、敏感并極富爭議性的論題,其中人權概念就是一個必須認真對待的基本問題。現代人權概念是一個歷時性與共時性相互作用的產物。在人類的人權發展史上,曾先后出現過人權的幾個基本概念,厘清這些概念將有助于我們理解人權概念本身的演變及其內涵與外延的豐富與發展過程。它們從某個角度記載了人權事業發展的曲折艱難歷程和人類在人權事業上不斷進步的足跡

「關鍵詞」人權概念,人權發展,普遍人權,人權的普遍性與特殊性,人權的相對性

如果用一個詞語來概括我們身處的時代的特征,無疑是人權;如果選擇一個當今世界上最能夠引起關注的問題,無疑是人權;如果尋找一個最能引發國際間紛爭的論題,無疑還是人權。“在今天,無論哪一個國家都無法堂而皇之地否認人權,人權已經成為神圣的觀念,全世界都在提倡對人權的保障和尊重。”[1](P75)可以毫不夸張的說,我們身處于人權時代,討論人權問題,運用人權話語來表達各種訴求。美國憲法學家路易斯?亨金認為人權是“無數國際條約的主題,是國際政治這一制造廠中每日不可缺少的原料,也是超級大國之間持續爭論的焦點”。[2](前言)季衛東教授在談到國際間發生的各種論爭時也有類似的看法:“正是人權觀最集中地體現雙方根本性差異,人權問題完全可以看作不同文明之間對話的出發點和焦點”。[3](P233)可見,“人權,作為一種新的社會理想已經成功地波及了全球”。[4](p1)人權問題作為一個儼然占據了國際及國內事務中心地帶的問題,人權一詞成為人類在考慮未來社會秩序時所不可回避的關鍵詞。然而,不容否認的是:人權同時也是一個不斷引起紛爭的焦點和敏感問題,甚至于“人權概念的定義始終是個非常復雜的問題,關于人權的內涵和外延的理解還遠遠未能達成一致”.[3](P234)現代人權概念是一個歷時性與共時性相互作用的產物,探究人權問題的來龍去脈,對于祛除籠罩在人權問題上的紛紛擾擾,透視人權本身面貌,無疑是有益的。本文嘗試從人權發展歷史中先后出現的幾個基本概念入手,追溯人權歷史,分析人權概念的演變歷程,相信這將可以為認識人權問題提供一個獨特的微觀視角。

一、人權概念的提出與實質上的有限人權

有學者在研究人權問題時,從人權觀內涵本身的獨特性入手而把人權的觀念史進行歸納,認為從古至今人權觀可劃分為以下四個階段:首先,樸素的或者直觀的人權觀,比如古希臘智者普羅泰戈拉的名言“人是萬物的尺度,是存在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大概就反映了這種人權觀。其次,是片面的或者差別的人權觀。古希臘思想家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等級正義觀就是這種人權觀的表現。再次,是全面的或者平等的人權觀。它強調人的尊嚴、人格與價值的神圣性與平等性。該階段的人權觀在西方基督教教義及其基督教教徒的宗教情感,尤其是人在上帝和“原罪”面前的平等意識中有充分的體現,同時也體現在人文主義者及古典自然思想家的理論之中。最后,是協調的或者綜合的人權觀。這種人權觀是在堅持全面的或者平等的人權觀的理想的前提下,充分考慮到現實中人的多樣性、價值觀念和道德觀念的多樣性、政治意識形態的多樣性,通過綜合或者協調從中尋求人權觀念的共識。[5]該文所說的“人權觀”中的人權概念與我們現在所說的人權概念,無論從產生時間還是從具體內容上來講,顯然不是完全一致,雖然兩者確實有緊密的關聯。現代人權概念,也就是我們本文中所要研討的主題,對應上面所說的人權觀階段而言應該基本可以從第三個階段后期開始萌芽,而此階段之前所謂的人權觀確切地應該冠名為人權意識、人權思想。它們是現代人權概念發生的理論基礎。而近代意義上古典人權概念是文藝復興時代但丁在作品中首先提出來的,他是“封建的中世紀的終結和現代資本主義紀元的開端……是中世紀的最后一位詩人,同時又是新時代的最初一位詩人”[6](P249)。但丁與同時期的人文主義者熱情歌頌人的自然本性,反對封建社會的人身依附,強調人的尊嚴和價值,肯定人的欲望,從而使古代關于平等、自由、獨立的道德主張得以明確和普及。[7](P127)薄伽丘說“我們人類天生一律平等的”。[8](P357)古典自然法學家們以自然法理論為基礎,繼承和發揚了啟蒙運動的成果,把人塑造成自然權利的主體,這種“天賦人權”理論思想在美國及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勝利之后制定的《獨立宣言》和《人權與公民權宣言》得以體現。這一套人權理論體系最大的缺陷在于他們表面上倡導人人平等,人權主體是無差別的所有的人,而實際上并非如此。比如盧梭,這位以追求人類平等與自由作為畢生奮斗目標,并以《論人類不平等起源》等名著在權利斗爭史上熠熠閃光的思想家,在界定“人”的概念中就無可掩飾地凸現其自身所處階級立場的巨大局限性。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對待婦女的態度,他認為婦女生來就是為了取悅男人,這也是她的生存的偉大目標。可見他所說的人是有限定的人,他所高歌的平等是有限定的平等。被馬克思熱情地稱贊為世界上“第一個人權宣言”的1776年美國《獨立宣言》在世界人權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但是它一邊宣布“人人生而平等”是“不言而喻”的真理,同時又默認和保留了罪惡累累的奴隸制,對黑人進行種族歧視和隔離。此外,廣大婦女群體也被排除在人權主體之外,真正可以享有人權的群體僅僅限于“擁有動產和不動產的白人男子納稅人、基督徒、特別是新教徒”。法國《人權與公民宣言》在人權主體與美國的《獨立宣言》一脈相承,它同樣只限于“歐洲男性成年,而且必須有一定的收入”,大量的人口被排除在權利之外。一言以蔽之:“18世紀,公然宣稱人是不現實的”。[4](P176)瑞士學者勝雅律把人權概念的發展劃分為兩個階段不無道理,即有限的人權概念和普遍人權概念。時間的劃分為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的誕生為標志。因為在此之前“這種人類的‘人’的概念局限于性別和種族,那么‘人’這個字—與該詞的現代涵義相比較—僅具相當有限的意義”。[9](P278)與有限人權相對應的是普遍人權,顯然普遍人權概念的誕生正是人權主體的不斷拓展過程的見證和結果。而且,在此之前的關于人權保護呼吁和要求,還主要是一國國內的事務。

二、普遍人權概念的產生及其時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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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人權保障機制研究論文

摘要:保障人權是憲法的終極價值。本文討論了憲法保障人權的機制,認為憲法通過宏觀上控制國家權力和微觀上規定基本權利的內容,形成有機的憲法人權保障機制。歷史地看,憲法對人權的保障突出宏觀上的國家權力的控制到微觀上的正面規定基本權利的轉變。我國憲法與現代憲法有暗合之處,但有值得改進的地方。

關鍵詞:憲法,人權保障機制,人權保障條款

引言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簡稱為“人權保障條款”)作為憲法的修正案被正式寫進了憲法。王兆國副委員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中作了這樣的解釋,“這樣修改,主要基于兩點考慮: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一貫方針,這次把它寫入憲法,可以進一步為這一方針的貫徹執行提供憲法保障。二是,黨的十五大、十六大都明確地提出了‘尊重和保障人權’。在憲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宣示,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有利于推進我國社會主義人權事業的發展,有利于我們在國際人權事業中進行交流和合作。”

的確,將人權保障寫進憲法意義重大。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一次寫入憲法,這件事在中國的政治生活當中是一件大事情,在中國的人權發展史上具有開創性和歷史性的重要意義,是人權發展史上的一個新的里程碑。它反映了我國思想領域的進步,憲法觀念的進步,對它的意義評價怎么都不為過。

然而,憲法具有自身的規范價值,一旦將人權保障條款寫進憲法也就具有了規范的價值。那么,我國的人權保障條款應具有什么樣的規范價值呢?也即它的效力的承擔者,效力的內容以及效力的實現途徑等是如何體現的,這是一個憲法研究者首先應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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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社會主義人權理論思考

[內容提要]鄧小平在批判資產階級人權理論的過程中,以歷史的、辯證的觀點觀察和思考當代世界的人權問題,科學地闡述了社會主義人權的本質、社會主義人權的價值標準、社會主義人權建設的首要任務以及世界人權保障的正確途徑等重大人權理論問題,初步形成了當代社會主義人權理論的基本架構,這對于我國社會主義人權理論和實踐具有極其深遠的指導意義。

[關鍵詞]鄧小平社會主義人權理論

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西方主要發達國家打著“人權高于主權”、“人權無國界”等旗號,對社會主義國家展開了強大的和平演變攻勢。一時間,蘇聯解體,東歐劇變,中國也發生了嚴重的政治動亂。面對這一異常嚴峻的形勢,鄧小平圍繞人權問題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談話,深刻批判了資產階級的人權理論。他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立場、觀點和方法觀察和思考當代世界的人權問題,在批判資產階級人權謬論的過程中,系統地闡述了社會主義人權的本質、價值取向、首要任務以及人權建設的正確道路和途徑。這些重要思想觀點,比較系統地回答了當代中國乃至世界人權理論和實踐中的基本問題,極大地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人權理論,對我國的人權建設有著極其重要而深遠的指導意義。

第一,鄧小平以歷史的、階級的觀點觀察和思考人權問題,科學地揭示了社會主義人權的本質。馬克思主義認為人權是歷史的、具體的,必須在具體的社會關系中來考察和研究人權問題。因為,人總是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進行生產和生活的,人權只能是作為特定社會成員的人所應當享有和實際享有的基本權利。鄧小平堅持以歷史的、階級的觀點分析和研究當代世界的人權問題,反對抽象地、籠統地討論人權,認為離開具體的社會歷史條件“而談人,這就不是談現實的人而是談抽象的人,就不是馬克思主義的態度”。他在1985年6月6日的一次談話中,深刻地批判了資產階級所宣揚的超歷史、超階級的人權觀,指出:“什么是人權?首先一條,是多少人的人權?是少數人的人權,還是多數人的人權,全國人民的人權?西方世界的所謂‘人權’和我們講的人權,本質上是兩回事,觀點不同”。這一科學論斷,闡明了當代人權的階級屬性,揭示了社會主義人權的本質。

在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社會歷史條件下,人總是屬于一定階級的,沒有抽象的人、超階級的人,也就根本不會存在抽象的、超階級的所謂“自然權利”。人類自進入階級社會以來,被統治階級與統治階級之間從來就沒有什么真正平等的人權。統治階級不僅掌握著國家政權,剝削和壓迫被統治階級,而且他們還往往享有各種特權。資產階級之所以否認人權的社會性、階級性,極力夸大人權的自然屬性,宣揚超歷史、超階級的抽象人權觀,目的是為他們干涉別國內政制造借口。其實,資產階級“天賦人權”思想的產生本身就是階級斗爭的產物,是新興資產階級為推翻封建專制制度、爭得資產階級的統治權和階級特權而提出來的。資產階級在建立起自己的政權之后,又以法律的形式將這些所謂的“天賦人權”規定為資產階級可以實際享有的權利,資產階級的“人權本身就是特權”。

在我國社會主義條件下,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基本經濟制度的建立,從根本上消除了階級對抗和階級特權的經濟根源,廣大人民群眾真正當家作主,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經濟、政治、文化等權利。社會主義人權是“多數人的人權”、“全國人民的人權”,這是社會主義人權區別于資本主義人權的根本標志,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在人權上的重要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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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發展觀哲學價值論文

摘要:科學發展觀是馬克思主義關于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從法哲學的視野來看,科學發展觀是一種豐富人權價值涵屬的法哲學方法論;科學發展觀是一種促進社會正義實現的法哲學方法論;科學發展觀是一種深蘊法治思維的法哲學方法論。分析科學發展觀作為方法論的法哲學意義,是在新的歷史階段對馬克思主義法哲學的一次重大創新。

關鍵詞:科學發展觀;人權;正義;法治思維

總書記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指出,在新的發展階段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科學發展觀,第一要義是發展,核心是以人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協調可持續,根本方法是統籌兼顧。〔1〕科學發展觀,是對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關于發展的重要思想的繼承和發展,是馬克思主義關于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這是以同志為首的黨中央對科學發展觀內涵的深刻解讀,是我們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在奪取全面小康社會新勝利的過程中所提出的一個充滿時代精神、具有豐富哲學意蘊的方法論。全面分析科學發展觀的法哲學意義,特別是分析科學發展觀的作為法方法論的法哲學意義,既是領會和省悟黨的十七大報告的現實要求,也是在新的歷史階段對馬克思主義法哲學的一次重大創新的意義研討。

一、科學發展觀是一種豐富人權價值涵屬的法哲學方法論

人權是每個人事實上都應該享有的權利。人權概念是當今時代最引人注目的政治詞藻之一,并且是我們時代最強有力的呼聲,所以有人說,“我們的時代是權利的時代。人權是我們的時代的觀念,是已經得到普通接受的唯一的政治與道德觀念。”〔2〕享有充分的人權,是近代以來人類的最高價值追求之一。

人權觀念最早發軔和濫觴于西方。但西方人權理論存在嚴重的“物本主義”傾向,即西方國家的人權理論過分拔高了人的主體地位,特別是以一種無意識的揠苗助長的方式確立了人的物質性存在,并過分強調了人的個人屬性,忽視了人的社會屬性;而且西方的人權理論在實踐路徑上存在“人權歧視”的問題。在反封建反壓迫的時代,以追求個人自由、彰顯個性的封建社會末期和資本主義初期,這樣的思維方式和表達方式當然是合理的,并且確實為資產階級革命的展開和勝利提供了革命型的理論依據和支撐。但是,當資產階級革命完成以后,西方國家由如何建立資本主義社會轉向如何完善資本主義制度,最初的以個人為核心的人權理論存在的缺陷就值得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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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發展觀的法學價值研究論文

摘要:科學發展觀是馬克思主義關于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從法哲學的視野來看,科學發展觀是一種豐富人權價值涵屬的法哲學方法論;科學發展觀是一種促進社會正義實現的法哲學方法論;科學發展觀是一種深蘊法治思維的法哲學方法論。分析科學發展觀作為方法論的法哲學意義,是在新的歷史階段對馬克思主義法哲學的一次重大創新。

關鍵詞:科學發展觀;人權;正義;法治思維

總書記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指出,在新的發展階段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科學發展觀,第一要義是發展,核心是以人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協調可持續,根本方法是統籌兼顧。〔1〕科學發展觀,是對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關于發展的重要思想的繼承和發展,是馬克思主義關于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這是以同志為首的黨中央對科學發展觀內涵的深刻解讀,是我們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在奪取全面小康社會新勝利的過程中所提出的一個充滿時代精神、具有豐富哲學意蘊的方法論。全面分析科學發展觀的法哲學意義,特別是分析科學發展觀的作為法方法論的法哲學意義,既是領會和省悟黨的十七大報告的現實要求,也是在新的歷史階段對馬克思主義法哲學的一次重大創新的意義研討。

一、科學發展觀是一種豐富人權價值涵屬的法哲學方法論

人權是每個人事實上都應該享有的權利。人權概念是當今時代最引人注目的政治詞藻之一,并且是我們時代最強有力的呼聲,所以有人說,“我們的時代是權利的時代。人權是我們的時代的觀念,是已經得到普通接受的唯一的政治與道德觀念。”〔2〕享有充分的人權,是近代以來人類的最高價值追求之一。

人權觀念最早發軔和濫觴于西方。但西方人權理論存在嚴重的“物本主義”傾向,即西方國家的人權理論過分拔高了人的主體地位,特別是以一種無意識的揠苗助長的方式確立了人的物質性存在,并過分強調了人的個人屬性,忽視了人的社會屬性;而且西方的人權理論在實踐路徑上存在“人權歧視”的問題。在反封建反壓迫的時代,以追求個人自由、彰顯個性的封建社會末期和資本主義初期,這樣的思維方式和表達方式當然是合理的,并且確實為資產階級革命的展開和勝利提供了革命型的理論依據和支撐。但是,當資產階級革命完成以后,西方國家由如何建立資本主義社會轉向如何完善資本主義制度,最初的以個人為核心的人權理論存在的缺陷就值得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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