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譽計量方法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1 06:40:06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商譽計量方法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商譽計量方法
一、對兩種傳統商譽計量方法的評價與選擇
(一)一般評價
一般認為,人們對商譽性質的不同認識決定了對商譽計量方法的選擇。間接計量法是“總計價賬戶論”即視商譽為凈資產的“收買價與公允價值之差”的產物;直接計量法是“超額收益論”即視商譽為“超額獲利能力”的產物。
間接計量法一個最大的優點是簡便易行。另外,間接計量法是通過可辨認凈資產收買價減去公允市價求得商譽價值,其收買價是實際發生的產權交易價格,具有客觀性和可驗證性;收買價又是經過買賣雙方討價還價最終確定的,體現了不同當事人對企業價值的判斷,因而還具有公允性。正因如此,間接計量法幾乎成為目前各國公認會計原則允許的計量商譽的唯一方法。比如國際會計準則第22號(1AS22)、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第16號意見書(APBOpinionNo.16)等均是以間接計量法來計量商譽的價值。我國《具體會計準則第X號——企業合并(征求意見稿)》中也規定:“購買成本超過被購買企業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公允價值中的股權份額時,其超過數額應當確認為商譽”。
但是,間接計量法的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由于商譽的價值是通過差額倒算出來的,企業收購時對單個可辨認資產價值估算的誤差(高估或低估)、雙方談判技巧對商譽價格的影響等非商譽因素,可能都會影響到商譽的計價。間接計量法的另一個缺點是,其僅局限在企業合并時才可運用,因為只有企業合并時才會有“收買價”。這樣,即使一家公司長期經營形成了可觀的商譽,如不發生合并,間接計量法也無法計算其商譽價值。
直接計量法建立在商譽是“企業獲得超額利潤的能力”觀念之上的,此方法運用廣泛,不管企業是否發生合并都可以運用。也就是說,一個企業只要證明其具有獲取超額利潤的能力,就可確認其具有商譽,就可運用直接計量法計量其商譽價值的大小。再者,直接計量法計算依據的行業投資報酬率是客觀的,經營業績也可以從財務報表中得到驗證,也就是說,直接計量法數據的取得是建立在行業認同與客觀可驗證性的基礎之上,因此計算出來的商譽價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排除其他非量化因素的影響,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當然,直接計量法在操作上也存在一定難度,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能夠取得超超收益的持續時間較難測定。另外,直接計量法計算比較繁瑣,因為采用這種方法首先要依靠企業財務報告、同行業財務報告等資料確認企業是否存在超額收益,如果存在,每年的超額收益是多少,在此之后,還需確定適當的資本化率或折現年數等。
論商譽計量方法比較與選擇
一、兩種傳統的商譽計量方法
商譽計量是商譽會計中的一個重要課題,它影響著商譽的確認、攤銷和其他處理程序。傳統上,僅對合并商譽(或稱外購商譽)計量入賬,對自創商譽則不予確認。即便同樣是對合并商譽的計量,也存在著兩種不同的做法:
1、間接計量法
間接計量法也稱割差法,是以購買成本大于購買方在交易日對所購買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中的權益部分的差額來衡量商譽的價值。用公式表示為:
商譽價值=購買總成本-(取得的有形資產及可辨認無形資產公允價值總和—承受之負債公允價值總額)=購買總成本—購買的凈資產公允價值
[例1]A公司決定收購B公司,經評估,收購日B公司全部資產的公允價值為28700萬元,其中,流動資產9500萬元,固定資產18000萬元,專利權1200萬元;B公司負債的公允價值為6500萬元,其中流動負債5000萬元,長期負債1500萬元;則B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為22200萬元(28700——6500)。
商譽計量方法比較選擇論文
一、兩種傳統的商譽計量方法
商譽計量是商譽會計中的一個重要課題,它影響著商譽的確認、攤銷和其他處理程序。傳統上,僅對合并商譽(或稱外購商譽)計量入賬,對自創商譽則不予確認。即便同樣是對合并商譽的計量,也存在著兩種不同的做法:
1、間接計量法
間接計量法也稱割差法,是以購買成本大于購買方在交易日對所購買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中的權益部分的差額來衡量商譽的價值。用公式表示為:
商譽價值=購買總成本-(取得的有形資產及可辨認無形資產公允價值總和—承受之負債公允價值總額)=購買總成本—購買的凈資產公允價值
[例1]A公司決定收購B公司,經評估,收購日B公司全部資產的公允價值為28700萬元,其中,流動資產9500萬元,固定資產18000萬元,專利權1200萬元;B公司負債的公允價值為6500萬元,其中流動負債5000萬元,長期負債1500萬元;則B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為22200萬元(28700——6500)。
商譽計量方法研究論文
一、兩種傳統的商譽計量方法
商譽計量是商譽會計中的一個重要課題,它影響著商譽的確認、攤銷和其他處理程序。傳統上,僅對合并商譽(或稱外購商譽)計量入賬,對自創商譽則不予確認。即便同樣是對合并商譽的計量,也存在著兩種不同的做法:
1、間接計量法
間接計量法也稱割差法,是以購買成本大于購買方在交易日對所購買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中的權益部分的差額來衡量商譽的價值。用公式表示為:
商譽價值=購買總成本-(取得的有形資產及可辨認無形資產公允價值總和—承受之負債公允價值總額)=購買總成本—購買的凈資產公允價值
[例1]A公司決定收購B公司,經評估,收購日B公司全部資產的公允價值為28700萬元,其中,流動資產9500萬元,固定資產18000萬元,專利權1200萬元;B公司負債的公允價值為6500萬元,其中流動負債5000萬元,長期負債1500萬元;則B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為22200萬元(28700——6500)。
商譽計量方法論文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產權交易活動尤其是企業整體資產的重組與流動日益頻繁,與之相伴的關于商譽的確認與計量問題也日益成為會計界所關注的焦點。而商譽作為企業資產中復雜、“無形”的一項,歷來備受爭議,認識上存在一些分歧,當然這些爭議的主要目的是為澄清其真諦之所在。本文僅就商譽的計量方法問題,在總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之上,談一些個人淺見。
一、兩種傳統的商譽計量方法
商譽計量是商譽會計中的一個重要課題,它影響著商譽的確認、攤銷和其他處理程序。傳統上,僅對合并商譽(或稱外購商譽)計量入賬,對自創商譽則不予確認。即便同樣是對合并商譽的計量,也存在著兩種不同的做法:
1、間接計量法
間接計量法也稱割差法,是以購買成本大于購買方在交易日對所購買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中的權益部分的差額來衡量商譽的價值。用公式表示為:
商譽價值=購買總成本-(取得的有形資產及可辨認無形資產公允價值總和—承受之負債公允價值總額)=購買總成本—購買的凈資產公允價值
商譽計量方法選擇論文
一、對兩種傳統商譽計量方法的評價與選擇
(一)一般評價
一般認為,人們對商譽性質的不同認識決定了對商譽計量方法的選擇。間接計量法是“總計價賬戶論”即視商譽為凈資產的“收買價與公允價值之差”的產物;直接計量法是“超額收益論”即視商譽為“超額獲利能力”的產物。
間接計量法一個最大的優點是簡便易行。另外,間接計量法是通過可辨認凈資產收買價減去公允市價求得商譽價值,其收買價是實際發生的產權交易價格,具有客觀性和可驗證性;收買價又是經過買賣雙方討價還價最終確定的,體現了不同當事人對企業價值的判斷,因而還具有公允性。正因如此,間接計量法幾乎成為目前各國公認會計原則允許的計量商譽的唯一方法。比如國際會計準則第22號(1AS22)、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第16號意見書(APBOpinionNo.16)等均是以間接計量法來計量商譽的價值。我國《具體會計準則第X號——企業合并(征求意見稿)》中也規定:“購買成本超過被購買企業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公允價值中的股權份額時,其超過數額應當確認為商譽”。
但是,間接計量法的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由于商譽的價值是通過差額倒算出來的,企業收購時對單個可辨認資產價值估算的誤差(高估或低估)、雙方談判技巧對商譽價格的影響等非商譽因素,可能都會影響到商譽的計價。間接計量法的另一個缺點是,其僅局限在企業合并時才可運用,因為只有企業合并時才會有“收買價”。這樣,即使一家公司長期經營形成了可觀的商譽,如不發生合并,間接計量法也無法計算其商譽價值。
直接計量法建立在商譽是“企業獲得超額利潤的能力”觀念之上的,此方法運用廣泛,不管企業是否發生合并都可以運用。也就是說,一個企業只要證明其具有獲取超額利潤的能力,就可確認其具有商譽,就可運用直接計量法計量其商譽價值的大小。再者,直接計量法計算依據的行業投資報酬率是客觀的,經營業績也可以從財務報表中得到驗證,也就是說,直接計量法數據的取得是建立在行業認同與客觀可驗證性的基礎之上,因此計算出來的商譽價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排除其他非量化因素的影響,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當然,直接計量法在操作上也存在一定難度,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能夠取得超超收益的持續時間較難測定。另外,直接計量法計算比較繁瑣,因為采用這種方法首先要依靠企業財務報告、同行業財務報告等資料確認企業是否存在超額收益,如果存在,每年的超額收益是多少,在此之后,還需確定適當的資本化率或折現年數等。
商譽計量方法比較與選擇研究論文
一、兩種傳統的商譽計量方法
商譽計量是商譽會計中的一個重要課題,它影響著商譽的確認、攤銷和其他處理程序。傳統上,僅對合并商譽(或稱外購商譽)計量入賬,對自創商譽則不予確認。即便同樣是對合并商譽的計量,也存在著兩種不同的做法:
1、間接計量法
間接計量法也稱割差法,是以購買成本大于購買方在交易日對所購買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中的權益部分的差額來衡量商譽的價值。用公式表示為:
商譽價值=購買總成本-(取得的有形資產及可辨認無形資產公允價值總和—承受之負債公允價值總額)=購買總成本—購買的凈資產公允價值
[例1]A公司決定收購B公司,經評估,收購日B公司全部資產的公允價值為28700萬元,其中,流動資產9500萬元,固定資產18000萬元,專利權1200萬元;B公司負債的公允價值為6500萬元,其中流動負債5000萬元,長期負債1500萬元;則B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為22200萬元(28700——6500)。
直接計量法計量商譽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兩種傳統的商譽計量方法;對兩種傳統商譽計量方法的評價與選擇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商譽計量是商譽會計中的一個重要課題、間接計量法、以購買成本大于購買方在交易日對所購買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中的權益部分的差額來衡量商譽的價值、直接計量法、直接計量法也叫超額收益法、超額收益資本化法、超額收益折現法、人們對商譽性質的不同認識決定了對商譽計量方法的選擇、間接計量法一個最大的優點是簡便易行、間接計量法的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直接計量法建立在商譽是“企業獲得超額利潤的能力”觀念之上的、深層分析與選擇、有形資產和可辨認無形資產、間接計量法只是一種表面現象等,具體請詳見。
一、兩種傳統的商譽計量方法
商譽計量是商譽會計中的一個重要課題,它影響著商譽的確認、攤銷和其他處理程序。傳統上,僅對合并商譽(或稱外購商譽)計量入賬,對自創商譽則不予確認。即便同樣是對合并商譽的計量,也存在著兩種不同的做法:
1、間接計量法
間接計量法也稱割差法,是以購買成本大于購買方在交易日對所購買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中的權益部分的差額來衡量商譽的價值。用公式表示為:
商譽價值=購買總成本-(取得的有形資產及可辨認無形資產公允價值總和—承受之負債公允價值總額)=購買總成本—購買的凈資產公允價值
商譽計量方式對比以及選擇
一、兩種傳統的商譽計量方法
商譽計量是商譽會計中的一個重要課題,它影響著商譽的確認、攤銷和其他處理程序。傳統上,僅對合并商譽(或稱外購商譽)計量入賬,對自創商譽則不予確認。即便同樣是對合并商譽的計量,也存在著兩種不同的做法:
1、間接計量法
間接計量法也稱割差法,是以購買成本大于購買方在交易日對所購買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中的權益部分的差額來衡量商譽的價值。用公式表示為:
商譽價值=購買總成本-(取得的有形資產及可辨認無形資產公允價值總和—承受之負債公允價值總額)=購買總成本—購買的凈資產公允價值
[例1]A公司決定收購B公司,經評估,收購日B公司全部資產的公允價值為28700萬元,其中,流動資產9500萬元,固定資產18000萬元,專利權1200萬元;B公司負債的公允價值為6500萬元,其中流動負債5000萬元,長期負債1500萬元;則B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為22200萬元(28700——6500)。
企業商譽問題研究論文
商譽作為企業整體價值的構成部分,不能脫離企業資產而單獨存在。由于商譽無法用貨幣明確計量,因此現行會計在通常情況下,對自創的商譽未給予計量。對此理論界意見分歧較大,中華會計網本文就商譽本質、商譽價值認識、計量、會計處理等相關問題進行了初步地研究和探討,并得出商譽價值屬性決定于計量方法的結論。
關鍵詞:商譽價值,計量方法,會計處理,問題研究
商譽是企業自身經營形成的結果,作為企業整體價值的構成部分而不能單獨存在。對于商譽會計研究是財務會計比較熱烈、前沿的話題,理論界分歧較大,目前在許多方面尚未形成統一意見。本文對商譽以下幾個熱點問題進行了初步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個人見解,供大家批評指正。
一、商譽本質的理解
關于商譽性質問題,會計理論界的分歧較大。美國著名會計學家亨德里克森(ES.Hendriksen)在其所著的《會計理論》一書中,從會計的角度對商譽的性質作了以下三種解釋,稱作商譽的“三元理論”:(一)對企業好感的價值;(二)超額收益價值;(三)總計價賬戶論。筆者認為,企業整體資產包括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商譽是企業整體價值的一部分,不能獨立脫離企業有形資產而單獨存在。因此商譽價值必然依附于企業整體資產,當收購價格高于合并中取得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時,商譽表現為資產形態,否則為負商譽即負債。因此,現行會計理論把商譽當作無形資產認識是不夠全面的,即商譽本身存在正商譽和負商譽的問題。從理論講上企業整體資產價值應取決于企業未來盈利水平,商譽作為企業價值構成部分,其價值內在原因與企業經營的結果分不開,外在表現為企業整體資產收購價值與凈資產公允價值之差,因此不能確切地說商譽一定就是正值即是資產。當然,大多數情況下商譽表現為正值,因此人們往往將其定義為無形資產或者超額收益價值以及對企業好感的價值等,將其負面影響則未予考慮。其實,現實中企業商譽負值的現象并不少見。如企業經營不善、管理混亂或者瀕臨破產的情況下,收購企業以低于被收購企業的凈資產收購時,對于被收購企業來講,其商譽自然就是負值。然而,大多數情況下,會計處理都從收購方考慮,將其計量為收購方的利潤。因此,對商譽的理解不應局限于無形資產或者超額收益價值的認識,事實上,企業既可能有正商譽也會有負商譽,我們既然能把正商譽當作無形資產來認識,又何妨不能把負商譽當作無形負債來認識呢,當然,每一次新的認識或者跨越、突破需要的不僅僅是勇氣更需要的是膽識,正商譽對企業而言,確實是一種無形資產,有可能為企業帶來超額收益,負商譽對企業而言,則產生巨大的破壞力。例如:我國國企改革也就是體制轉變過程,就是將低下變高效、落后變先進、松散變規范的過程,通過建立起完善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使資源得到有效配置,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促進國有經濟壯大與發展,提高了企業的經濟效益,其目的也是將企業的負商譽轉化正商譽過程。因此對商譽的理解,我們傾向于總計價賬戶論來理解商譽的性質,但與總計價賬戶論所不同是,商譽有正商譽和負商譽,正商譽表現為無形資產,負商譽目前理論界尚未統一認識,應該可以理解為無形負債,因此將商譽作為資產計量具有不確定性。毫無疑問,如果必須對商譽進行重新定義的話,商譽則是企業自身經營形成的,能給企業帶來超額的利潤或者損失的無形資產或者無形負債,與傳統的商譽概念比較,該定義與現實更為符合、貼切。
二、商譽價值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