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結構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1 18: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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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結構

合理調整社會結構

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合理調整社會結構,有針對性地構建社會結構各個層面的和諧。

構建城鄉結構的和諧。首先,在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之后,我國的城鄉差距仍然較大,這是我國的特殊國情。同時,按國際貧困標準(即按購買力平價計算每人每天收入或消費不低于1美元,1個購買力平價美元目前約折合2.5元人民幣),也就是大體相當于農民年人均純收入不低于900元人民幣的水平,我國農村目前還有1億多貧困人口,這也是我國的特殊國情。現代化國家最有標志性的指標之一,就是農民不再是窮人。因此,應實施新世紀的減貧工程,并在“十一五”期間整合農村投入的資源,建立起農村社會保障的基礎框架。

構建區域結構的和諧。我國區域之間的發展和收入差距大,也是一種特殊國情。但問題是目前這種差距的擴大還在繼續,較發達地區的收入增長水平仍快于欠發達地區。如2004年上半年,全國31個省(區、市)中,人均收入最高的五省(市)是:上海(8513元)、北京(7836元)、浙江(7771元)、廣東(7264元)和福建(5879元),五省市人均收入為7453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2.4%。而人均收入最低的五省(區、市)是寧夏、青海、甘肅、黑龍江和新疆,上半年人均收入為3661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0.9%。因此,應當通過對欠發達地區在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上的傾斜,逐步扭轉這種區域差距繼續擴大的趨勢。

構建社會階層結構的和諧。我國貧富差距繼續擴大,導致不同社會階層之間的利益摩擦和沖突增多,有的還比較激烈。這既有我國勞動力無限供給趨勢限制了初級勞動力工資提升的特殊原因,也有現代財富積累速度大大加快和信息技術影響下社會組織中間管理階層出現新分化的新情況,還有社會轉型期腐敗和非法致富對收入分配和民眾心態的影響。因此,政府應利用財政、稅收、福利等杠桿,對收入再分配進行科學調控,理順工資和收入分配的秩序,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減少貧困和低收入群體,建設一個更加公正、和諧、節約和充滿活力的社會。

構建就業結構的和諧。在我國的國內生產總值中,農業增加值的比重已經降到14%。按照正常的情況,這時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員比重應當相應地降到30%—35%,但目前我國這一比重仍高達49%。這給我國實現向現代社會結構的轉型帶來了困難。因此,要特別注重城鎮化和減少農業從業人員比重的問題,爭取在未來15年內再轉移1億多農業富余勞動力。另外,我國在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以后,沒有出現勞動力短缺,而是呈現出勞動力在一個較長時期供大于求的趨勢,就業問題一時難以根本緩解。雖然少兒的撫養比和社會總撫養比在下降,但勞動年齡人口中因失業和待業造成的撫養比在上升。因此,解決好就業問題,通過大力發展教育變人口大國為人力資源大國,是保持經濟高速增長的重要一環。

構建代際結構的和諧。我國連續多年實行的計劃生育政策取得巨大成就,人口再生產類型已經從“高出生率、高增長率”轉變為“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長率”,育齡婦女的總和生育率已經連續10年低于替代水平,目前降到1.8以下,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7‰以下。全國總人口2004年將突破13億,年均凈增長降到800多萬人左右,人口總量峰值的到來可能比專家原來預測的要早、要低。但與一些國家人口先富裕、后老化的情況不同,我國由于人均壽命延長和嚴格的人口控制,還沒有富裕起來就過早老齡化。所以,應關注社會保障水平剛性增長與經濟發展周期波動的矛盾,建立和完善重節約、廣覆蓋、有積累、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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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誠信規范結構的構建

[論文關鍵詞]社會誠信體系框架政府誠信個人誠信企業誠信

[論文摘要]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對于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重要的意義。然而,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是一個非常復雜、非常艱巨的工程,在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的過程中,我們應該明確認識到:政府誠信是社會誠信體系的基石,個人誠信是社會誠信體系的根本,企業誠信是社會誠信體系的主體。只有切實抓好這三個方面的建設,才能為整個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搭建好穩固的框架。

“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中央提出“五個統籌”(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其著眼點就是“協調”。其中,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推進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因此,研究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對于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重要的意義。

社會誠信體系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從形式上講,包括誠信道德和交易信用;從層次上講,包括基礎保障層、他律控制層及自律屏障層;從內容上講,包括個人誠信和組織誠信。筆者試圖從其內容的角度探討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

一政府誠信是社會誠信體系的基石

政府的誠信就是政府的公信力,政府誠信具有基礎性和導向性的作用,直接決定著市場環境的信用狀況。在政府與社會的互動關系中,政府德性的好壞,政府是否誠信,對企業、個人乃至整個社會信用的影響巨大。政府是否誠信事關公眾的福社,而只有公眾幸福,才有良好的社會誠信氛圍。人們當然不可想像,一個連誠信都做不到的政府能夠具有勇敢、節制、正義和明智的美德。一個政府內部和諧團結、精簡效率、精誠合作,對社會和公眾言而有信,誠實無欺,那么這個政府必是一個充滿榮譽、自信和責任的政府,在它管理下的公眾也必是安詳、無需戒備、能享受到無限幸福的公眾。在這樣的情形下,即使一個社會的經濟并不發達,公眾并不十分富裕,但在一個心靈安詳幸福的國度里,誠信原則也必將為人民和社會自覺地廣為推崇和奉行。沒有政府的誠信就沒有社會的誠信,一個政府要在全社會建立起良好的信用氛圍,它首先必須自己是一個信用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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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社會結構 構建和諧社會

1.當前經濟社會形勢的特征

為什么要講社會結構?這跟我們現在的經濟社會形勢有密切關聯。我們現在的形勢可以概括為兩句話:經濟發展形勢非常突出,社會發展的問題也非常突出。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們一直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后來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基本上一直很順利,這么一個大國20多年GDP增長保持在9%以上,去年經濟總量達到18萬億元人民幣,比改革開放以前翻了三番,像廣東地區可能是四番,成就是巨大的。今年最新的經濟統計數據出來了,全國增長10.9%,而廣東1月-5月份是13.7%。在經濟發展方面,我們的形勢是非常好的、不可限量。5月份三峽大壩建成,這是全世界最大的;7月1號青藏鐵路這條全世界海拔最高的鐵路線提前通車,這些都是我國經濟實力的表現。曾經有日本人寫文章說上海現在有四千多棟20層以上的高樓,對比之下東京不超過200棟,我估計廣州20層以上的高樓也可能超過2000棟。北京現在正在迎接奧運,全北京的建筑工地有九千個,到2008年的時候,北京的面貌將發生巨大的變化。總的說來自從我們走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軌道以后,經濟發展得相當的好,取得的成績巨大、成就突出,為世界所矚目。

在經濟發展的條件下,我們的社會事業、社會發展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相比經濟發展方面來說,社會問題、社會矛盾也是非常突出。主要表現在:城市的快速擴張,房地產的發展占用農民大量土地,農民失地情況嚴重;城鎮大規模拆遷,大量居民失房;國有企業體制改革,大批工人下崗失業,致使群體上訪上告數量不斷增加。加上這幾年貧富差距不斷拉大,基尼系數居高不下,犯罪率上升,影響了社會治安、社會秩序和社會團結。我總說社會治安好不好,你就看窗戶的防盜網,一層樓有安裝,說明社會治安問題不大;二、三層樓有防盜網,那就有問題了;四、五層樓也有,那這個社會的治安可就相當有問題;七層、八層都有,你晚上出門就得小心一點。電視里出現的各種防盜門廣告,表明這個社會還不太和諧。所以說我國目前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兩方面成績和問題都很突出,這就是為什么中央提出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2.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社會結構已經發生了從未有過的“千年之變”

從1840年以后,中國開始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城市社會的轉變,但是一直到1949年建國時,我們國家的農民數量還占社會總人口的89.4%。到了1978年,我們已經初步完成了工業化,我們的農民還是占82.1%,社會結構還是沒有發生大的變化。中國的社會結構發生歷史性的根本變化是從1978年開始的,我主要從就業結構、城鄉結構、社會階層結構三方面來闡述:

先說就業結構。過去我們由于長期實行計劃經濟的體制,就業結構轉變進行得非常漫長和曲折。1952年我國的三大產業就業結構為,一產83.5%,二產7.4%,三產9.1%,非農就業勞力為3432萬人。到了1978年三大產業就業結構變為,一產70.5%,二產17.3%,三產12.2%,非農就業勞力11835萬人,26年間增加8403萬人,平均每年增加323.3萬人。那么到了2004年,我國的三大產業就業結構變為,一產占46.9%,第二產業占22.5%,第三產業占30.6%,二、三產業相加占到50%以上,非農就業勞力39931萬人,26年增加28096萬人,平均每年增加1080.6萬人,這是一個結構性、標志性的變化。我們說衡量一個國家是不是完成工業化應該有三個標準,第一是在GDP里,工業總產值是否超過農業總產值;第二是在經濟結構里,二、三產業的勞動力是否超過50%,1978年我認為我們不是,但現在是,因為就業結構發生了本質變化;第三就是城鎮人口要超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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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結構變遷與農村社會保障研究

摘要:社會保障法制與社會結構密切關聯,在社會結構變遷中形成了與契合的社會保障法制。目前我國農村社會結構復雜多層,社會保障法制與其不相適應,為此我們應該根據社會結構與社會保障法制的契合關系,結合農村社會現狀,構建與現在農村社會結構相適應的農村社會保障法制。

關鍵詞:農村社會結構;社會保障法制;變遷;契合關系

一、問題的提出

農村社會保障水平的低下,這直接影響農民的生存質量,同時也會造成社會不公。導致農村社會保障水平低下的原因,歸納起來有兩個:第一,國家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優先配置給城市,導致農村資源嚴重不足。這是由城鄉生產力發展的差距決定的。因為當時資源配置給城市發展工業,生產力發展速度更快,更有效果,所以國家實行了城鄉二元的資源配置,優先保障城市,在社會保障領域的資源也是優先配置給城市,這是由城鄉社會結構的差距導致。在農村農民有農地自保,并且處于熟人社會中,家族、家庭、鄰里、鄉親集體可以有效互保,社會內部的自我保障能力較強,而城市沒有自保資源,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相對陌生,互相保障基礎差,只能靠國家保障,所以因為城鄉社會結構的差距,導致國家政策在社會保障上的二元保障格局,對農村實行低保障。第二,傳統農村社會內部的自保隨著社會結構的轉型,熟人社會被打破,原來以熟人社會為依存的自我保障前提已經破裂,農村自保水平嚴重下降。所以社會轉型期的農村社會保障水平整體上并沒有隨著社會發展而有相應的提高,反而是有所下降。無論是國家對農村采取了低水平保障還是農村自我保障水平的下降,都與社會結構密切相關。社會保障是服務于人類生存發展的,它是既定生存狀態下鑲嵌于社會結構中的一種改善人們生存狀態的一種理性制度安排。社會保障與社會結構密切相關,不同社會結構下的社會保障主體不同,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障是一個涉及一代人甚至是幾代人生存保障權的問題,因此制度設計必須具有長遠的眼光和可持續發展性,而制度的運行需要法律支持和保障,所以社會保障法對保障關系的調整必須具有前瞻性、長久性和可持續性,否則犧牲幾代人的代價太高。目前我國社會保障法正處于探索階段,能否適應當前社會發展以及未來人口深度老齡化所帶來的挑戰還未可知,但可以確定的是,在社會保障立法中不能容忍太多的嘗試和失誤。社會保障自古就有,現代的社會保障在中國不過是幾十年的時間,在最早的德國也不過200多年的時間,我們不可以忽視社會保障歷史的發展,更不可以忽視社會結構對社會保障的影響。本文以農村社會結構與社會保障法制的契合關系為研究內容,從社會結構變遷的歷史中尋找社會保障法制的契合規律,為構建適應當前新的農村社會結構下的社會保障法制建設服務。

二、社會結構變遷與社會保障法制的契合關系

自有人類歷史便有了社會保障。人類的生存發展史也是一部保障發展的歷史,無論是人還是其他生物都有其生存發展的自有規律,人類不過是眾生之中思維能力最強的一支,所以對于保障人為干預因素最強,立法就是一種人為干預的形式。歸納從古至今的農村社會結構及其社會保障狀態和法制可以有以下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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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社會微觀結構變遷與全科醫學的興起

一、社會微觀結構變遷視角下的全科醫學興起

社會結構指的是社會諸要素的關系及其構成方式。馬克思把社會結構劃分為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并以此觀察、研究、分析人類社會不同階段的發展特征以及各種社會現象和文化現象,為我們認識社會結構提供了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理論和根本方法。劃分社會結構,因研究的角度不同,可以各有側重。以群體類型角度為例,可以從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來劃分。宏觀上有國家、民族、階級、階層等層面的結構,微觀上則有人口、家庭、社區等層面的結構。

社會結構的變遷不僅是人類文明進步的結果,而且也是社會發展的基本特征,同時還是影響著經濟發展和個人行為變化的基本因素。20世紀50年代以來,由于醫學科學技術的發展,導致疾病譜和死亡譜的改變,急、慢性傳染病和寄生蟲病等疾病對人們健康的威脅日漸式微,心臟病、惡性腫瘤和腦血管疾病等疾病逐漸成為人們健康的主要殺手。這些疾病與心理緊張、環境污染、吸煙、酗酒等社會、心理和行為因素密切相關。只有突破生物醫學模式的局限,現代醫學才能適應現代人類健康的需要。基于這個背景,醫學模式開始從單純的生物醫學模式逐漸地向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轉變。這種轉變既是醫學科學進步的產物,又是社會與醫學、人類衛生保健需求與醫學科學研究相互作用的特定文化表現形式,更是社會結構變遷的結果。與醫學模式轉變相適應,作為一門綜合性的臨床醫學學科,全科醫學興起于20世紀60年代末的北美。

全科醫學是以人為中心,以維護和促進健康為目標,向個人、家庭與社區提供連續、綜合、便捷的基本衛生服務的新型醫學學科(衛生部,2000)。簡而言之,全科醫學就是應用于全科醫療的學術理論。由于基本國情等原因,全科醫學在我國被界定為初級保健的學科,其核心內容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初級保健服務”,這是全科醫學最鮮明的專業特征,同時也是許多國家和地區將其稱為“家庭醫學”的主要原因。將家庭這一要素引入到醫學和醫療之中,同時兼顧個人和社區,這是全科醫學與其它學科相區別的重要基礎(吳春容、李春昌,1999:17)。經過近40年的發展、完善,全科醫學逐漸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醫學觀、方法論以及系統的學科理論,填補了高度專科化的生物醫學的不足。全科醫療服務已被世界公認為是適應第二次衛生革命的需求,是全球的重要衛生政策之一。與全科醫學形成和發展相關的人口、家庭和社區等要素皆已成為世界范圍內人們所關注的重大問題。

不論社會宏觀結構,還是社會微觀結構,都是社會結構的現象層面,是人們在日常生活和社會學經驗研究中經常接觸到和談及的話題。本文不是全面探討社會結構變遷對全科醫學興起的影響,而是截取社會微觀結構中的人口、家庭和社區這三個層面,并以此為基點,揭示全科醫學興起的歷史背景及其在今天大力倡導、發展的價值意蘊之所在。其旨在透過變化紛呈的各種表象,把握轉型期中國的醫療模式轉變的內在本質、運行規律和發展趨勢。

二、人口老齡化的進程對全科醫學興起和發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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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結構變遷法學論文

一、中國改革理論的檢討

偉大的變革需要全新的觀念和理論加以指導。因為,任何一種制度的變革首先都有是以人們的思想觀念的變革為先導,物質的、實在的世界的變革不過是人們思想觀念變革的外化。同樣,任何一種制度的變革都需要理論的指導,因為任何一種制度的變革都首先是人們思想觀念變革的外化,因而,沒有一種理論指導的變革,企望獲得成功是不可想象的。進而,任何偉大的變革也需要全新的理論加以指導,因為,偉大的變革意味著對社會的全面更新、創造,沒有全新的理論指導,對社會的全面更新、創造也就無從談起,人們常說,中國的改革正在使我們從一個政治時代走向經濟時代。這似乎是對我們這個變革時代所具有的特征的最典型的概括。政治時代確實即將過去,但隨之而來的是否就是經濟時代,卻值得懷疑。人類社會發展的目標究竟是什么?或者說,什么是社會的發展?我們有理由在偉大的變革面前駐足發問。普遍認為,社會發展就是經濟的發展,物質財富的積累。其實,我們在這樣說的時候,恰恰是在重復政治時代的囈語。因為,我們所曾經歷過的政治時代,其實也是在全部精力搞經濟,只不過是采用政治手段搞經濟罷了。“文化革命”時所介行的“抓革命,促生產”就是明證,只不過是在生產時要“念念不忘階級斗爭”。因此,認識中國改革的意義時必須警惕,否則一不留神就會溜向舊的政治時代的窠穴。

作為一場偉大的歷史性變革,中國的改革開放具有極為豐富的內涵。它在中國社會的歷史進程中的基本使命和地位是什么?對此,人們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人將改革理解為一種純經濟性變革,故此有“經濟體制改革”之說;這種理解方式無法解釋現實中大量出現的政治權力涉入經濟活動,引起改革畸變的現象。因而有人從“權威本位(轉型)觀”出發,認為改革的成敗決定于政治運行機制的轉型,從而出現了“新權威主義”與“民主先導論”等等觀念。但是,在社會自身自我組織、自我協調機制缺乏的情況下,這些把眼光盯在政治體制的轉型上的做法,必然使改革開放在“一放就亂,一統就死”的兩極俳的境地。因此,這些理解都未能抓住改革的深層內涵。

始于八十年代初,起步于農村包產到戶,繼而迅速擴展到城市及所有經濟、社會領域的中國改革,無疑是八十年代世界上最重要的歷史事件之一。短短的二十幾年間,人們甚至根本來不及看清中國社會變化的各個環節,更不用說去分析社會變化的細節,它便已經完成了經濟、社會方面的一系列的重要變化,在這種歷史性變化之中,人們大多注目于經濟領域,探究經濟制度的變革。可以說,改革始終是經濟理論的天下。但是,近年以來,人們愈來愈感覺到,單純靠經濟理論已無法解釋許多社會現象。改革的實踐證明,對于經濟體制改革領域中的總是專注于經濟理論很難真正解決問題。像國有企業的改革,已經遠遠不是經濟理論所能解決的,至于國家的地位、社會保障制度等這些改革中至為關鍵的問題,早已超出了經濟理論的范疇。這些例證不過是說明了經濟理論的局限,或者更準確地說,或者更準確地說是我們思維方式方面的局限。我這樣說,當然無意于否認經濟理論對指導中國改革的作用,也無意于貶低經濟學家對中國改革所作出的貢獻,對此,人們有目共睹。相反,我甚至認為,迄今為止,經濟學是理論研究中對中國改革貢獻最多的,也是最大的。我只是想說明,新時代并不是一個一花獨放的時代,這是政治時代的典型特征,新時代應是一個百家爭鳴的時代,也是一個百花齊放的時代。

其實,我們在說傳統時代是政治時代時,是對以前社會的典型特征的概括,政治取代了或凌駕于一切社會事物之上。同樣,我們說所要建立的經濟時代也不過是對新建社會的典型特征的概括。無論是政治時代,抑或是經濟時代,都不過是社會的一個側面,或者說是社會是這些因素馳騁的領域,一切都在社會這個大舞臺交遇。正因為如此,近幾年的改革理論中,社會學異軍突起,它們對改革問題的分析,對體制改革揭示的深度,令人耳目一新。因為我們正在經歷的絕不僅僅是政治時代向經濟時代的轉變,而是深刻的社會結構變遷。這其中既包含著政治時代的逝去,也包含著經濟時代的到來,更包括著其他如法律、文化、思想觀念等方面的變化。這種變化才是政治時代的最好的“解毒藥”。因為政治時代正是因為將政治作為支配所有社會因素的因素才成其為政治時代,經濟政治化、法律政治化、意識形態政治化、可以說所有社會因素無一不被“政治化”,如果我們現在再來一個政治經濟化、法律經濟化、思想觀念經濟化,一切社會因素都經濟化,這無疑會成為步政治時代后塵的又一個悲劇。社會上頗為流行的“一切向錢看”,其實正是改革理論的局限性所致。這種現象并不能看作是社會轉型期的正常現象。這其實是決策者、理論家們推卸責任的說法。向錢看并沒有錯,經濟時代不向錢看又去看誰。問題只在于,你用何種手段“向錢看”,不擇手段地“撈錢”顯然是不行的。因此,問題的出現在于經濟理論的局限,問題的解決也就不能只依靠經濟理論。政治時代的瓦解所迎來的絕不應是經濟時代。例如,對于國家來說,像現在所做的只注重經濟,仍然與其作為政權組織的身份不符,與其作為公共組織的職能不合,仍然解決不了傳統體制中企業所背負的沉重的社會負擔。經濟是經濟組織的事,政權組織自有政權組織所應關注的問題。經濟發展水平確乎關系到政權的存否,因而現代國家都將大量精力置于經濟事務之上,就這一點來看,國家沒有理由不關注經濟。但是,如果國家將經濟作為自己惟一關注的事情,那就是本末倒置。國家所應關注的是社會的發展。社會發展并不僅僅是經濟的發展,更不是物質財富的積累。社會發展目標不應從我們人本身以外的其他目標,而應從我們人本身去尋找,是人的發展。就人的發展角度來看,經濟雖然并不是不重要的,但卻不是最重要的,或者說只是重要因素之一。人的發展離不開社會的發展,或者說,就是社會的發展。因此,改革理論的鑰匙,必須從社會中去尋找。

二、社會結構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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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結構對政治現代化影響論文

內容摘要:中國的現代化運動從19世紀60年代開始,迄今已有150多年的歷史,雖然中國的現代化有了長足的進步,但有一個無可爭辯的事實是到目前為止,中國仍是一個尚未完成現代化的發展中國家。究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是由于缺乏物質獨立導致人格獨立的缺失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因素。社會主義建立后我國政治現代化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是人格獨立并沒有真正確立起來,只不過是基于封建地主的依附被基于國家的依附所代替,未能從根本上保證公民的人格獨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進一步發展,在中國大地上產生了劇烈的社會分層變動,人們的物質獨立性和人格獨立性空前確立,這也許是實現中國政治現代化的重要契機。

關鍵詞:社會分層人格獨立政治現代化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這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基本原理,也是我們反思中國政治現代化遭遇挫折的一個基本立足點。近代以來我們所追求的民主政治是建立在比較發達的商品經濟基礎之上的民主,民主的前提是人格獨立,基礎是物質資料的占有,這就需要商品經濟的充分發展。馬克思在闡述現代民主中的兩大概念政治自由和政治平等與商品經濟的關系時說:“如果說經濟形式、交換,確立了主體之間的全面平等,那么內容,即促使人們去進行交換的個人材料和特制材料,則確定了自由。可見,平等和自由不僅在以交換價值為基礎的交換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換價值的交換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產的、現實的基礎。作為純粹觀念、平等和自由僅僅是交換價值的交換的一種理想化的表現,作為法律的、政治、社會的關系上發展了的東西,平等和自由不過是另一次方的這種基礎而已。”由此可見,政治上的平等和自由都是建立在平等主體的人格獨立之上的,是建立在物質資料占有的平等基礎之上的。缺少物質資料為占有為基礎的平等自由純粹要么是空中樓閣,要么是“資產所有者的欺騙”。即使建立在我們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之上的民主政治,由于國家和集體的力量過于強大,個人只能依附于集體而存在,個人的獨立性完全缺失,整個社會個體不擁有對抗政府的力量和能力,因而當政府成為某些人或某些勢力作惡的工具來制裁個體公民時,個體只有完全服從于“惡的勢力”才能存在。而我們每一個社會個體公民都可能成為這個受害者,因此我認為在我們社會主義社會追求民主和自由最根本的原因不在于能不能避免諸如此類事情(例如“”)的發生,而在于作為社會個體的公民有沒有對抗政府公共權力的基于主體人格獨立的能力。

一、當今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的特征

在大工業社會發展的今天,我們追求每個個體的“純粹獨立”似乎不太可能,但是相較于過去社會主義“蘇聯模式”下的社會組織形式,我們在現實中可以找到相對更為可能的實現。中國改革開放近30多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社會結構在基本構成成分、等級秩序、結構形態和分化機制等方面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使的“市場因素”在個人發展和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明顯,極大地提升了人們的自由度,主要表現出以下基本特征:

1、社會階層構成趨于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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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實踐結構性變化趨勢

無論在世界,在中國,當代社會實踐發生了結構性的巨變,也顯示了它具有的兩股巨大力量——現代性全球化的長波波進程的力量和本土社會轉型的特殊脈動的力量。我們把研究這種結構性巨變及其兩維力量的理論稱之為“實踐結構的社會會學理論及其兩維視野””(簡稱實踐結構論)。這種新探索,可看作是在以前提出的四個社會學理論——社會運行論、社會轉型論、學科本土論、社會互構論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入的探討。

社會實踐結構性巨變的八種趨勢

應當說明的是,所有這八種趨勢都有正負兩方面的影響,由于我們的著眼點是如何防范、消除那些影響和諧社會的失諧因素,因此我們的簡要分析可能會更多地涉及這一方面。

第一,當代科學技術的創新和應用引領著社會的信息化、符碼化、數字化和網絡化,提供了使失諧因素被激活的結構性條件,從而更易形成社會矛盾、更易引發社會動蕩。這種發展趨勢完全改變了傳統上的時空內涵和形式,在地理限制幾乎終結的同時,對時間限制的突破也達到了極致,社會事件更為頻繁地從特定時空形式以及組織實體中抽脫出來,社會關系日益與“面對面的互動情勢”相分離。一方面,社會事件所受到的各種有形的、可見的、實體性的制約和限制,正在迅速地被弱化。另一方面,一些不可觸及的遠距離事件甚至虛擬過程卻越來越與我們的生活形成直接的牽扯。總體上看,當代社會生活更趨向迅速流變、動蕩不居。我們在理論上將這種狀況描述為“輕盈”、“靈動”、“流暢”,等等。在這種趨勢下,社會現象往往是“無形無像無痕”的,一些難以察覺的跡象可以快速擴散蔓延,發展成為重大的社會事件,因而這一過程也更難以預料、捕捉和把握。其所帶來的負面效果是,各種失諧因素極易得到激活,形成社會矛盾甚至導致社會動蕩。

第二,當代社會“去集體化”和“去組織化”趨勢的進一步發展,對社會分化過程形成了更強的催化作用。今天的現代性已經遠遠超越了以大規模集體行動和大型組織過程來鍛造歷史的那個偉大時期。從許多方面看,這促使社會內部的分離趨勢得到了明顯增強。正如一些社會學家認為的,這種變化一方面為“個人自由、自我實現、民主化、去中心化提供了更多的機會,減少了工作場所和社會中的等級制度”,但同時,企業“規模不斷壓縮、長期雇員不斷裁減”、“勞動力的使用變得隨機化,社會分化也會逐步加深”。在中國,自改革以來,社會組織模式的改造和重組在迅速發展,與此同時,“去集體化”、“去組織化”在近30年中也一直在持續。盡管這種“去集體化”、“去組織化”既是現代性的必然趨勢,也是我國社會改革的一種必經過程,但在客觀上,這一趨勢畢竟在許多方面造成了個人與集體和組織的分離,助推了社會的離散趨勢,從而對社會的矛盾和沖突起了較強的增效作用。

第三,勞動與資本的傳統關系的破裂進一步推動了社會的兩極化趨勢,導致了新的二元化現象。資本的自由度在全球范圍達到了空前未有的水平,勞動的束縛度卻由于多種因素而有增無減。因此,資本的自由化與勞動的屈服,顛覆了古典現代性時期形成的相互依賴關系,這對于傳統的勞資盟約造成了極大的動搖。同時,由于資本對勞動的雇傭越來越趨于流動性、臨時性和隨機性,勞動的自我組織性也因之大大被削弱了,在與資本的對峙過程中,勞動的協商、抗議和抵制能力在相當程度上已經喪失。在中國,這一過程表現得更為突出。由于勞動的過剩供給在一個較長時期中仍將持續,同時,勞動對資本的依賴遠遠超過了資本對勞動的需求,使得勞動要素對資本的吸引力進一步下降,也使得資本的“違約”更加頻繁,勞資關系因而也更容易出現緊張和激化,甚至造成相互對峙的局面。更重要的在于,由于資本越來越多地依賴于抽象的非物質性勞動過程(如思想、符號以及象征和意義系統)來獲得高額利潤,這種情形直接導致了勞動世界本身的兩極分化。出現在高新產業與下游產業、核心技術部門與邊緣生產部門、高級白領與熟練工人、穩定就業與臨時就業等等區分,典型地表現了勞動本身的深刻裂痕,也表現了新一輪的社會二元化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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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與個人集體的社會結構探索

摘要:民法作為一種社會結構,直接與個人和集體相聯系;民法調整的社會關系及其確立的價值與原則,無不涉及個人在社會中的地位,也就是個人與集體或者個人與社會的關系問題;民法首先是一種個人主義的社會結構,這一結構決定了民法及其私有的價值;民法又是一種離不開集體主義判斷的社會結構,個人主義及個人利益的實現無不在集體的關系之中;民法是集體社會中的個人主義選擇。

關鍵詞:民法個人集體社會結構

一、個人主義的社會結構

1.個人是社會的本質

民法是一種社會結構,并存在于一定的社會結構中。民法和作為其基礎的私有關系,首先是一種個人主義的社會結構,是這一結構決定了民法及其私有的價值。人類任何一種社會理論,無不涉及個人在社會中的地位問題,也就是個人與集體或者個人與社會的關系問題。對此,有兩種起碼是形式對立的理論。一種是個人主義,即強調個人自由和個人自我支配的一種政治學、倫理學、社會學和哲學的觀點。個人主義是西方文明中最具本質的一種社會思想,在傳統上,西方社會一直強調對個人價值的承認,不論是古希臘的哲學,還是古羅馬的法學,都是建立在與神本主義相對的人本主義基礎之上的,而人本主義的文化在根本上就是崇尚個人自由與個性解放的個人主義的文化,不論是作為其基本社會理念的正義觀與自然觀,還是作為其基本社會體制的民法價值體系,都離不開個人這一核心問題。個人即平民作為民事主體始終是西方社會結構中獨立于政治社會的主導社會群體,而從實在的地位上考察,個人也始終被作為社會體制結構設計中優先考慮的基本價值對象,而這一設計的核心是民法。

休謨正是從個人與利己心的調整中認識到法律的根源:“利己心才是正義法則的真正根源;而一個人的利己心和其他人的利己心既是自然地相反的,所以這些各自的計較利害的情感就不得不調整得符合于某種行為體系。因此,這個包含著各個人利益的體系,對公眾自然是有利的;雖然原來的發明人并不是為了這個目的。”[1]這一個人的利己之心不得不符合的行為體系,就是以民法為核心的正義法則。不過,正義不是利己之心,利己之心也不代表著正義,但利己之心也是一種正義的要求,正義要反映利己之心,正義就是調整利己之心并合理滿足它們的價值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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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網絡與家庭消費結構分析

[摘要]利用2018年中國家庭追蹤調查(CFPS)數據分析社會網絡對家庭消費結構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社會網絡能夠顯著促進家庭消費水平的上升和家庭消費中發展型、享受型消費所占比重的提高。異質性分析發現,社會網絡的擴展對戶主年齡高于35歲的家庭、家庭收入高于中位數的家庭消費結構的影響更為顯著。機制研究發現,社會網絡會通過民間借款渠道對家庭消費結構產生促進作用。

[關鍵詞]社會網絡;消費結構;工具變量法;Tobit模型;中介效應

一、文獻綜述

(一)社會網絡

大量理論和實證文獻指出,社會網絡能夠緩解信息不對稱問題、影響居民收入與就業。社會網絡能增加共享信息、減少機會主義行為,有利于避免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削弱隱藏信息和隱藏行動問題對信貸市場的不良影響。家庭社會關系越強,農戶也越可能成為民間借貸行為中的借出者。根據社會網絡對民間借貸進行了分析,馬光榮,楊恩艷(2011)認為社會網絡更廣的農戶有更大的可能獲得民間借貸。[1]社會網絡在收入方面的作用被學者們廣泛討論。[2]王春超等(2013)研究發現社會資本對農民工的收入起到了顯著的正向促進作用。[3]此外,社會網絡能夠通過增加信息、提供就業機會和緩解信貸約束等方式,顯著地促進收入的代際流動,且該效應在市場化程度較低的地區更明顯。[4]社會網絡還與居民消費有著密切的聯系。南永清等(2019)考察了多種社會網絡對農村居民消費水平的影響,并發現以“郵電通訊”為度量的社會網絡相比傳統的社會網絡而言,對于農村居民消費的顯著正向促進作用更為強烈,且社會網絡可以通過非正規融資這一渠道對消費產生促進作用。[5]胡俞等(2013)發現社會網絡對居民消費支出有顯著促進作用,且城市居民消費支出所受影響大于農村居民。[6]

(二)居民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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