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靈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5 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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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失靈、政府失靈與政府干預

在現代市場經濟體系中,市場調節與政府干預,自由競爭與宏觀調控,是緊密相聯、相互交織、缺一不可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市場機制的完全有效性只有在嚴格的假說條件下才成

立,而政府干預的完美無缺同樣也僅僅與“理想的政府”相聯系。也就是說,市場調節與政府干預都不是萬能的,都有內在的缺陷和失靈、失敗的客觀可能,關鍵是尋求經濟及社會發展市場機制與政府調控的最佳結合點,使得政府干預在匡正和糾補市場失靈的同時,避免和克服政府失靈,這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無疑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一、市場失靈使政府的積極干預成為必要

西方發達國家及一批后發現代化國家市場經濟的實際歷程和政府職能的演化軌跡表明,市場調節這只“看不見的手”有其能,也有其不能。一方面,市場經濟是人類迄今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經濟運行機制和資源配置手段,它具有任何其他機制和手段不可替代的功能優勢:~是經濟利益的刺激性。市場主體的利益驅動和自由競爭形成~種強勁的動力,它極大地調動人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生產技術、生產組織和產品結構的不斷創新,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二是市場決策的靈活性。在市場經濟中,生產者和消費者作為微觀經濟主體的分散決策結構,對供求的變化能及時作出靈活有效的反應,較快地實現供需平衡,減少資源的浪費,提高決策的效率。三是市場信息的有效性。高效率的分配資源要求充分利用經濟中的各種信息。而以價格體系為主要內容的信息結構能夠使每一個經濟活動參與者獲得簡單、明晰、高效的信息,并能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從而有利于提高資源配置的合理性。此外,市場經濟的良性運行還有利于避免和減少直接行政控制下的低效和腐敗等。但是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有其局限性,其功能缺陷是固有的,光靠市場自身是難以克服的,完全摒棄政府干預的市場調節會使其缺陷大于優勢,導致“市場失靈”(marketfailure),因而必須借助凌駕于市場之上的力量――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來糾補市場失靈。

(-)市場不能保持國民經濟的綜合平衡和穩定協調的發展

市場調節實現的經濟均衡是一種事后調節并通過分散決策而完成的均衡,它往往具有相當程度的自發性和盲目性,由此產生周期性的經濟波動和經濟總量的失衡。在糧食生產、牲畜養殖等生產周期較長的產業部門更會發生典型的“蛛網波動”。此外,市場經濟中個人的理性選擇在個別產業、個別市場中可以有效地調節供求關系,但個人的理性選擇的綜合效果卻可能導致集體性的非理性行為,如當經濟發生通貨膨脹時,作為理性的個人自然會作出理性的選擇――增加支出購買商品,而每個人的理性選擇所產生的效果便是集體的非理性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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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規制失靈

一、政府規制失靈的表現

1.規制過度

我國的政府規制與西方國家的政府規制存在很大區別。西方國家規制之所以出現,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存在市場失靈,而我國的政府規制帶有更多強制性的色彩。計劃經濟時期,政府規制無處不在,與其說我國政府規制是為了解決市場失靈,不如說是為了消滅市場更確切些。改革開放后我國政府規制,不是解決市場失靈,而是計劃經濟的慣性和本能。從政府規制的背景來看,30年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排斥市場機制的作用,資源配置方式的行政化、計劃化力量,在我國經濟體制運行的過程中形成了巨大的慣性,造成了無可匹敵的國家授權下的壟斷力量和官本位的烙印。與此配套的政府規制是政府對微觀經濟主體的活動所進行的全面的直接干預,建立什么樣的企業、在哪里建立、企業生產什么、生產多少、生產的產品賣給誰、價格如何等問題都由政府確定。實行改革開放以后,特別是1992年十四大的召開,首次明確提出要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我國從此進入了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階段。這個時期的政府規制是一個混合體,即不可避免地帶有原有計劃經濟的影子,又必然包括了構建市場經濟體系的一些新的制度和措施。與市場經濟國家相比,我們的政府規制涉及面廣,對企業的影響程度深,突出表現為規制過度。

現行的政府規制內容相當廣泛。在壟斷方面,主要針對傳統自然壟斷領域,內容涉及電力、城市供水、城市燃氣、公共汽車與地鐵、電信、公路、鐵路運輸、管道運輸、航空運輸、水路運輸等。現行的規制措施主要有兩種,一是準入規則,其形式有國家壟斷、申報、審批、許可、營業執照標準設立。二是價格規制,主要針對自然壟斷領域,方式主要有法定價格、地方政府定價、行業指導、標準等。現階段,政府規制的權力歸屬是:從中央到地方幾乎所有政府機關都擁有規制權力。

政府規制超越了其應有的彌補和克服市場失靈的范圍,抑制了市場經濟的內在活力和正常發展,使企業缺乏競爭活力,造成資源配置的扭曲,并為尋租活動的產生提供了土壤。

2.政府規制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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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失靈、政府失靈與政府干預

在現代市場經濟體系中,市場調節與政府干預,自由競爭與宏觀調控,是緊密相聯、相互交織、缺一不可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市場機制的完全有效性只有在嚴格的假說條件下才成

立,而政府干預的完美無缺同樣也僅僅與“理想的政府”相聯系。也就是說,市場調節與政府干預都不是萬能的,都有內在的缺陷和失靈、失敗的客觀可能,關鍵是尋求經濟及社會發展市場機制與政府調控的最佳結合點,使得政府干預在匡正和糾補市場失靈的同時,避免和克服政府失靈,這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無疑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一、市場失靈使政府的積極干預成為必要

西方發達國家及一批后發現代化國家市場經濟的實際歷程和政府職能的演化軌跡表明,市場調節這只“看不見的手”有其能,也有其不能。一方面,市場經濟是人類迄今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經濟運行機制和資源配置手段,它具有任何其他機制和手段不可替代的功能優勢:~是經濟利益的刺激性。市場主體的利益驅動和自由競爭形成~種強勁的動力,它極大地調動人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生產技術、生產組織和產品結構的不斷創新,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二是市場決策的靈活性。在市場經濟中,生產者和消費者作為微觀經濟主體的分散決策結構,對供求的變化能及時作出靈活有效的反應,較快地實現供需平衡,減少資源的浪費,提高決策的效率。三是市場信息的有效性。高效率的分配資源要求充分利用經濟中的各種信息。而以價格體系為主要內容的信息結構能夠使每一個經濟活動參與者獲得簡單、明晰、高效的信息,并能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從而有利于提高資源配置的合理性。此外,市場經濟的良性運行還有利于避免和減少直接行政控制下的低效和腐敗等。但是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有其局限性,其功能缺陷是固有的,光靠市場自身是難以克服的,完全摒棄政府干預的市場調節會使其缺陷大于優勢,導致“市場失靈”(marketfailure),因而必須借助凌駕于市場之上的力量——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來糾補市場失靈。

(-)市場不能保持國民經濟的綜合平衡和穩定協調的發展

市場調節實現的經濟均衡是一種事后調節并通過分散決策而完成的均衡,它往往具有相當程度的自發性和盲目性,由此產生周期性的經濟波動和經濟總量的失衡。在糧食生產、牲畜養殖等生產周期較長的產業部門更會發生典型的“蛛網波動”。此外,市場經濟中個人的理性選擇在個別產業、個別市場中可以有效地調節供求關系,但個人的理性選擇的綜合效果卻可能導致集體性的非理性行為,如當經濟發生通貨膨脹時,作為理性的個人自然會作出理性的選擇——增加支出購買商品,而每個人的理性選擇所產生的效果便是集體的非理性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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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規制失靈分析論文

一、政府規制失靈的表現

1.規制過度

我國的政府規制與西方國家的政府規制存在很大區別。西方國家規制之所以出現,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存在市場失靈,而我國的政府規制帶有更多強制性的色彩。計劃經濟時期,政府規制無處不在,與其說我國政府規制是為了解決市場失靈,不如說是為了消滅市場更確切些。改革開放后我國政府規制,不是解決市場失靈,而是計劃經濟的慣性和本能。從政府規制的背景來看,30年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排斥市場機制的作用,資源配置方式的行政化、計劃化力量,在我國經濟體制運行的過程中形成了巨大的慣性,造成了無可匹敵的國家授權下的壟斷力量和官本位的烙印。與此配套的政府規制是政府對微觀經濟主體的活動所進行的全面的直接干預,建立什么樣的企業、在哪里建立、企業生產什么、生產多少、生產的產品賣給誰、價格如何等問題都由政府確定。實行改革開放以后,特別是1992年十四大的召開,首次明確提出要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我國從此進入了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階段。這個時期的政府規制是一個混合體,即不可避免地帶有原有計劃經濟的影子,又必然包括了構建市場經濟體系的一些新的制度和措施。與市場經濟國家相比,我們的政府規制涉及面廣,對企業的影響程度深,突出表現為規制過度。

現行的政府規制內容相當廣泛。在壟斷方面,主要針對傳統自然壟斷領域,內容涉及電力、城市供水、城市燃氣、公共汽車與地鐵、電信、公路、鐵路運輸、管道運輸、航空運輸、水路運輸等。現行的規制措施主要有兩種,一是準入規則,其形式有國家壟斷、申報、審批、許可、營業執照標準設立。二是價格規制,主要針對自然壟斷領域,方式主要有法定價格、地方政府定價、行業指導、標準等。現階段,政府規制的權力歸屬是:從中央到地方幾乎所有政府機關都擁有規制權力。

政府規制超越了其應有的彌補和克服市場失靈的范圍,抑制了市場經濟的內在活力和正常發展,使企業缺乏競爭活力,造成資源配置的扭曲,并為尋租活動的產生提供了土壤。

2.政府規制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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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管制失靈改革論文

1我國目前郵政產業的發展狀況

1.1現行郵政產業管理體制

1998年3月,全國人大九屆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成立了國家郵政局,賦予國家郵政局主管全國郵政行業以及管理全國郵政企業的雙重職能。根據信息產業部的總體部署,國家郵政局積極配合,郵電系統實施了郵、電分營。

1.2郵政產業的主要業務類型

(1)函件類郵政服務。包括寄往國內或國際信函、報紙、雜志、期刊、小冊、傳單和其他類似的印刷品的收攬、運送及投遞。

(2)包裹類郵政服務。包括國內和國際包裹及小包的收攬、運遞及投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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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有引力失靈論文

提要

美國科學家質疑“萬有引力定律”,中國科學家的反映是“基本定律”不容質疑。問題是“引力定律”是否是基本定律?基本定律又是什么涵義?基本定律就一定精確嗎?

北京青年報2001年5月18日有一篇名為《萬有引力失靈了嗎?》的報道(見網站《當代物理——物理論文集》的“國外新聞”欄目),我看了此報道之后,有感而發此篇議論。我認為從表面意義上的角度,美國的科學家與中國的科學家的提法都對。實際上美國與中國的科學家都把引力定律當作了“基本定律”,如果不把它當作“基本定律”,美國科學家也就不質疑它了;既然是確定的“基本定律”,中國科學家當然認為不容質疑了,而要尋找其他的解釋。[人的思維有一個缺點,一旦在現象事實方面有與原來理論有沖突(反常)的地方,為了保護原來的理論——也就是被科學哲學稱為“范式或科學研究綱領”,就必然要尋找其它的理由來解釋。]問題在于引力定律是不是基本定律,如果不是,那我們為什么把它當作基本定律來運用。

基本定律就是理論體系的“公理”定律,是思考的出發點,是邏輯的原始出發點——原始大前提,不是由其他定律推導出來的定律。而我認為引力定律不是基本定律,理由有二:

其一,牛頓力學理論體系的基本定律是其三定律。而其三定律沒有包含“重力”方面的內容,作為“重力”方面內容的補充,不得不把引力定律當作基本定律來運用了。實際上,引力定律是牛頓三定律的(概念上的)“導出”定律,因為由于自由落體是加速運動,從其第一第二定律為出發點(牛頓力學理論真正的“范式或科學研究綱領”。一定要注意,牛頓第二定律是其第一定律的數學表達式。),從而認為自由落體運動的原因也是由于外力造成的,于是,就“發現”了萬有引力。所以,引力定律不是基本定律。

其二,僅從引力定律公式產生的過程角度來看,在牛頓時代以前及同時代,其他許多人已經得出了“太陽系”(僅僅在此范圍)行星公轉的向心加速度依距離太陽平方反比分布規律(真正的經驗公式,不是基本定律)。由于牛頓發現了地面上的重力(重力加速度)與“太陽系”中的衛星及行星公轉的“向心力”(還是牛頓三定律的“范式”)是同一性質(是偉大的發現),(然而把此同一性質當作同一種“力”——錯誤的轉化開始了。)再下一步,又依重力大小還與表現重力的物體(地面上的)的質量有關系,同時又把“平方反比律”人為“加”上了質量(中心質量,實際上是太陽的質量。),引力定律產生了。然后,問題又轉化了,拋開了“中心質量”與地面上的“質量”的區別后,引力開始“萬有”了。于是,在我吃飯的時候,我飯桌上的“燒雞”與我也就有了“引力”(可不是因為我餓了,燒雞對我有吸引力的“力”)。引力定律中的“平方反比律”本來是“宇宙”(太陽系)中的現象范圍,就無形地被人為地擴大到了“一切”的范圍,這是人的思維的錯誤。僅從此角度,就說明了“引力定律”仍是經驗公式,不是基本定律。把一定范圍的經驗規律人為地無限擴大,有時可以產生“偉大”的發現,但是,同時又是風險極大的“發現”,非常容易造成極大的認識錯誤。這也就是科學哲學家波普爾“證偽主義”能夠可以成立且有“用武”的地方。因為,我們人的思維的歸納(經驗)語言(不僅僅是語言,也是認識。)一般都用“所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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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政府制度失靈因素的策略

我國正處在從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渡的轉型期。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市場經濟機制天生固有的功能局限——市場失靈,已逐步暴露出來。這為政府干預市場提供了客觀的依據。一般來說,對于市場失靈,政府可以采用提供純粹公共物品、宏觀調節、微觀管理等手段加以克服,特別是作為微觀管理重要組成部分的政府規制在克服不完全競爭、信息的不完全性、交易費用、正外部性、負外部性等市場失靈方面能發揮重要作用;從理論上說,政府作為“道德人”,對市場失靈進行規制,維護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這是政府必須履行的職能之一。但是政府作為現實中的“經濟人”,政府不是沒有自身利益和缺陷的、理性的行為主體,現實中的政府規制行為正是在責任機制和利益機制兩種動機的共同左右下發生的,是兩種動機產生“合力”的結果。轉型期,由于歷史及制度、體制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政府在履行規制責任、實現公共利益的過程中,往往偏離公共利益的目標,這就在市場失靈的同時產生另一種失靈,即政府規制失靈。

對于什么是政府規制失靈,學術界還沒有統一的界定。根據暨南大學李郁芳教授的研究,我們可以從定性與定量兩個角度來對規制失靈進行界定。從定性的角度來看:首先,政府規制失靈屬于政府失靈的范圍,是政府失靈在微觀規制領域中的表現,是政府在力圖彌補市場缺陷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產生的另外一種缺陷,使之不能達到預期的社會公共目標或損害了市場組織的效率或帶來自身的低效率。其次,政府規制失靈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為了克服市場失靈時引起的另一種缺陷。從定量的角度來看:經濟學家更多地是從效率損失的角度來分析規制失靈,政府規制失靈意味著規制成本超出了規制收益。

一、政府規制失靈的表現

1.規制過度

我國的政府規制與西方國家的政府規制存在很大區別。西方國家規制之所以出現,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存在市場失靈,而我國的政府規制帶有更多強制性的色彩。計劃經濟時期,政府規制無處不在,與其說我國政府規制是為了解決市場失靈,不如說是為了消滅市場更確切些。改革開放后我國政府規制,不是解決市場失靈,而是計劃經濟的慣性和本能。從政府規制的背景來看,30年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排斥市場機制的作用,資源配置方式的行政化、計劃化力量,在我國經濟體制運行的過程中形成了巨大的慣性,造成了無可匹敵的國家授權下的壟斷力量和官本位的烙印。與此配套的政府規制是政府對微觀經濟主體的活動所進行的全面的直接干預,建立什么樣的企業、在哪里建立、企業生產什么、生產多少、生產的產品賣給誰、價格如何等問題都由政府確定。實行改革開放以后,特別是1992年十四大的召開,首次明確提出要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我國從此進入了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階段。這個時期的政府規制是一個混合體,即不可避免地帶有原有計劃經濟的影子,又必然包括了構建市場經濟體系的一些新的制度和措施。與市場經濟國家相比,我們的政府規制涉及面廣,對企業的影響程度深,突出表現為規制過度。

現行的政府規制內容相當廣泛。在壟斷方面,主要針對傳統自然壟斷領域,內容涉及電力、城市供水、城市燃氣、公共汽車與地鐵、電信、公路、鐵路運輸、管道運輸、航空運輸、水路運輸等。現行的規制措施主要有兩種,一是準入規則,其形式有國家壟斷、申報、審批、許可、營業執照標準設立。二是價格規制,主要針對自然壟斷領域,方式主要有法定價格、地方政府定價、行業指導、標準等。現階段,政府規制的權力歸屬是:從中央到地方幾乎所有政府機關都擁有規制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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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失靈矯正路徑建構

提要:公共政策是連接政府和公眾的紐帶,是公共利益的集中體現,其目的在于調整和規范社會利益結構。但是,由于不同主體的利益訴求不同,公共政策有時會偏離公共利益的方向,引發公共政策失靈問題。本文通過對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政府組織與目標群體、政府部門和執行人員之間博弈行為的分析,剖析產生公共政策失靈的原因,進而針對其誘因構建起矯正政策失靈的路徑。

關鍵詞:公共政策;失靈;博弈;矯正路徑

公共政策是表達和實現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對于維護正常的社會、政治和經濟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公共政策本身涉及到不同利益主體的利益,各主體從各自的角度出發選擇符合自己利益的策略,就會導致不同利益主體的博弈,進而誘發公共政策的失靈問題。因此,公共政策失靈是客觀存在的一種現象,其出現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們不能對公共政策失靈問題置之不理,因為它不僅會造成政府財政投入和精力投入的浪費,導致政府合法性地位的下降,而且還會對整個社會和人民的利益帶來負面影響。所以,我們就有必要在博弈視角下探析公共政策失靈的原因,并在此基礎上尋求解決問題的路徑,最大限度的發揮公共政策的效用,保證公共政策的順利實施。

一、公共政策失靈

公共政策是一個從認識現實問題到解決問題的動態的運行過程,它通過以政府為代表的公共權力機構制定和執行相關政策對社會公共問題的解決,從而實現社會和諧和人民幸福。日本學者藥師寺泰藏認為,“公共政策”的意思與其字面意思相同,即為“公共”而制定的政策。因此,公共政策特別強調了它的公共性,它要符合公共利益取向,“政府的任務是服務和增進公共利益”。公共政策在實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各種環境因素的影響,從而會引起公共政策失靈問題。對于公共政策失靈的概念界定,學術界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湯敏軒認為,公共政策失靈就是指一項公共政策的過程或結果偏離了政策制定者實施預想的目標,并對政策的標的群體造成了始料不及的負面影響。胡凱等人認為,公共政策失靈是指一項公共政策在運行的各個階段因利益的博弈而出現的非連續的、與公共利益相背離、對政策目標群體造成的負面影響超過其獲利程度的現象。米恩廣則從博弈視角思考公共政策執行失靈的問題,認為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博弈,最終會導致公共政策執行中的失靈。因此,筆者認為公共政策失靈的關鍵是相關利益主體之間存在著利益的博弈,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行實際上就是主體互動博弈的過程。所以,對于公共政策失靈問題唯有從其根源上加以詳盡剖析的基礎上,才能有效地解決公共政策失靈帶來的負面影響,實現良好的政策效果。

二、博弈視角下的公共政策失靈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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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失靈政府干預論文

在現代市場經濟體系中,市場調節與政府干預,自由競爭與宏觀調控,是緊密相聯、相互交織、缺一不可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市場機制的完全有效性只有在嚴格的假說條件下才成

立,而政府干預的完美無缺同樣也僅僅與“理想的政府”相聯系。也就是說,市場調節與政府干預都不是萬能的,都有內在的缺陷和失靈、失敗的客觀可能,關鍵是尋求經濟及社會發展市場機制與政府調控的最佳結合點,使得政府干預在匡正和糾補市場失靈的同時,避免和克服政府失靈,這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無疑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一、市場失靈使政府的積極干預成為必要

西方發達國家及一批后發現代化國家市場經濟的實際歷程和政府職能的演化軌跡表明,市場調節這只“看不見的手”有其能,也有其不能。一方面,市場經濟是人類迄今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經濟運行機制和資源配置手段,它具有任何其他機制和手段不可替代的功能優勢:~是經濟利益的刺激性。市場主體的利益驅動和自由競爭形成~種強勁的動力,它極大地調動人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生產技術、生產組織和產品結構的不斷創新,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二是市場決策的靈活性。在市場經濟中,生產者和消費者作為微觀經濟主體的分散決策結構,對供求的變化能及時作出靈活有效的反應,較快地實現供需平衡,減少資源的浪費,提高決策的效率。三是市場信息的有效性。高效率的分配資源要求充分利用經濟中的各種信息。而以價格體系為主要內容的信息結構能夠使每一個經濟活動參與者獲得簡單、明晰、高效的信息,并能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從而有利于提高資源配置的合理性。此外,市場經濟的良性運行還有利于避免和減少直接行政控制下的低效和腐敗等。但是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有其局限性,其功能缺陷是固有的,光靠市場自身是難以克服的,完全摒棄政府干預的市場調節會使其缺陷大于優勢,導致“市場失靈”(marketfailure),因而必須借助凌駕于市場之上的力量——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來糾補市場失靈。

(-)市場不能保持國民經濟的綜合平衡和穩定協調的發展

市場調節實現的經濟均衡是一種事后調節并通過分散決策而完成的均衡,它往往具有相當程度的自發性和盲目性,由此產生周期性的經濟波動和經濟總量的失衡。在糧食生產、牲畜養殖等生產周期較長的產業部門更會發生典型的“蛛網波動”。此外,市場經濟中個人的理性選擇在個別產業、個別市場中可以有效地調節供求關系,但個人的理性選擇的綜合效果卻可能導致集體性的非理性行為,如當經濟發生通貨膨脹時,作為理性的個人自然會作出理性的選擇——增加支出購買商品,而每個人的理性選擇所產生的效果便是集體的非理性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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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監管改革矯正監管失靈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引言;OECD國家監管政策的演變;現階段OECD國家監管治理的具體實踐;OECD國家監管治理對我國的啟示四個方面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促進各國經濟的發展并提升其應變能力、傳統的監管方式是簡單的“命令控制”式的直接干預模式、“非管制化”和“減少文牘主義”很快讓位于監管改革理念、監管質量管理理念、監管政策理念、監管治理、監管治理的內涵:從充分保護私人投資者和消費者權益的角度,論述監管治理的必要性、將監管治理安排置于其政治、經濟、法律和文化的大環境中(制度稟賦)來考慮、OECD實現有效監管治理的三要素、轉變觀念,引入監管治理理念、運用多種監管工具,并積極推動對RIA的政治承諾、擴大政府咨詢和獨立機構的研究

一、引言

有鑒于監管型國家的興起與監管失靈現象的出現,政府監管改革已成為當今世界各國最為重要的政府改革課題之一,其目標是促進各國經濟的發展并提升其應變能力。當前的監管改革是希望透過制度與流程的設計以引導發展出一個更為健全及符合民主治理精神的監管系統,同時促進目前多層次監管治理結構間地協調與配合,以期最終能矯正監管失靈現象并完成社會各組成部分自我治理與自我監管。

美國著名公共行政學者DavidH.Rosenbloom曾定義公共行政為:“政府立法、行政、司法部門對社會進行全部或局部監管或提供服務的過程。”政府的功能正是以其對公民的“服務”或“監管”過程來實現。正如OECD公共管理委員會(PublicManagementCommittee)所指出的,監管質量對于經濟績效及政府在改善公民生活質量方面所做努力的效果,都至關重要。以OECD為代表的發達市場經濟國家首次提出了監管治理理念,目前已有一半以上的OECD國家在監管治理理念的指導下確定了不同性質的監管政策質量評估方案及立法。為了使我國監管改革能更符合公民的利益,以實現善治,有必要將監管治理作為監管政策制定與執行過程中重要的遵循準則與規范架構。在這方面,OECD國家監管政策從干預主義到監管治理的演變,對我國監管改革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典型意義和借鑒作用。

二、OECD國家監管政策的演變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OECD國家監管政策經歷了從干預主義到監管治理的演變過程,經歷了如下幾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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