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市場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6 22: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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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雙邊交易市場模式的經驗借鑒
澳大利亞、俄羅斯電力雙邊交易市場模式
澳大利亞電力雙邊交易市場主體包括發電商、售電商、經紀商、終端用戶以及國家電力市場管理公司等。電力雙邊交易過程中,獨立市場管理機構將根據市場參與者的報價情況最終確定雙邊交易的價格。雙邊交易市場主體可利用金融合同市場降低交易風險。澳大利亞電力雙邊交易市場中存在平衡機制以調整雙邊合同倉位(contractpositions)的實時波動,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澳大利亞電力雙邊交易及其市場運行機制見圖2。(1)交易主體澳大利亞電力雙邊市場中,交易主體可分為交易性主體、非交易性主體。交易性主體包括發電商,售電商,經紀商,以及終端用戶。其中,經紀商只是為買方和買方牽線搭橋,并從中收取傭金。在雙邊交易過程中,經紀商的作用是撮合交易,并對電子交易平臺進行操作,為交易雙方提供交易數據及其他專業服務,在這個過程中,電子交易平臺就是雙邊交易信息披露的平臺,供需信息在這里。在澳大利亞電力雙邊交易中,銀行可作為中間商承擔發電商與零售商之間的業務或價格擔保,按規定,充任中間商需要具有1000萬澳元資產,并持有執照[3]。非交易性主體包括國家電力市場管理公司(NationalElectricityMarketManagementCompany,NEMMCO)、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委員會(Austral-iaCompetitionandConsumerCommission,簡稱AC-CC)、獨立市場運行管理機構(IndependentMarketOperatorandMarketAdminister)。其中,NEMMCO為中立的非盈利性組織,負責全國互聯電網的調度和電力市場的交易管理。為市場成員提供諸如負荷預測、再調度數據(價格敏感性分析)、調度數據、供給場景分析或者系統充裕度的中期(7天)、長期(2年)預測等市場信息;ACCC主要負責實行政府的宏觀指導和監督;獨立市場運行管理機構負責長期發電充裕度的計劃,支持備用容量機制。(2)交易類型按照交易標的劃分,可將澳大利亞電力雙邊交易劃分為期貨交易、期權交易;按照交易時間跨度劃分,可將澳大利亞雙邊交易劃分為遠期雙邊交易、短期雙邊交易。1)期貨交易。在澳大利亞電力雙邊交易市場中,一部分電力商品將作為期貨進行交易。期貨合同到期時,合同一方需要支付補倉費用。期貨交易具有如下特點:一是交易是完全匿名的,二是交易過程中補倉(margincall)的利用基本上消除了信用風險。D-cyphaTrade(為注冊于新西蘭的一個產業網絡,包括能源公司、金融貿易專家,金融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和政府機構等,作用于設計、支持、構建交易能源市場。)在澳大利亞SFE市場中引入電力交易平臺,該市場從2002年開始進行電力期貨交易。2005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間,該市場的期貨交易量約等于NEM物理能量交易總量的22%,并呈現持續快速增長趨勢。2)期權交易。期權交易是由雙方直接協商的電力雙邊OTC交易的一種形式。期權交易合同條款及合同結構由合同雙方談判確定。期權交易所涉及的商品是標準的、由經紀商提供的。經紀商提供的電力衍生品有掉期合同、標準期權合同。這些商品的價格通過電子平臺完成,交易商可以通過電子的方式達成協定。交易商可通過電子平臺獲得另一方交易者的信息,并通過雙邊協議完成合同。3)遠期雙邊交易。在澳大利亞電力雙邊交易中,主要是發電商與零售商(或電力用戶)之間的遠期交易。但發電商之間或者其他中間商之間也可能存在雙邊交易。遠期交易市場因遠期合約是物理還是純粹金融而不同。在物理合約中,發電商需要提供一定數量的電量。如果發電商在合約到期時,所供應電量不足以滿足合同要求,則需要從現貨市場中購買額外的電量。在該交易制度下,現貨市場僅占實際電量交易的一部分。在金融合約下,交易方除了支付電量價格外,還要額外支付一筆費用,該費用與現貨價格相關。在該合約的作用下,所有電量通過現貨市場交易完成。大多數的雙邊合同為中期,期限不超過5年。多數為零售商與發電商之間的對沖合同。通常的做法是,零售商將不同的商業用戶結合起來,制定一個能夠涵蓋所有需求量的合同,而不是簽訂多個獨立的合同。4)短期雙邊交易。短期雙邊交易又稱交易所內的雙邊交易(或場外交易)。交易雙方在交易所內簽訂標準的時段合同(standardizedblocksofelectricity),在未來一天的一段時間內交易一定數量的電量(MW•h)。短期雙邊市場為購售電雙方提供了靈活購售電的機會,發電商、供電商以及電力用戶可以根據接近運行時段的即時信息,如天氣條件及發電機故障事件等調整交易,從而降低交易風險。澳大利亞電力雙邊交易中,存在經紀商之間的OTC交易。這些均為短期合同交易,期限小于3年。經紀商之間的OTC交易量超過交易總量的40%。經紀商之間的OTC交易市場,對澳大利亞電力市場的發展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該市場中,市場參與者能獲得更多的信息,并根據所掌握的信息調整合同交易量。(3)市場機制1)價格機制。澳大利亞電力雙邊交易過程中,獨立市場管理機構將根據市場參與者的報價情況最終確定雙邊交易的價格。發電商在每個交易日之前,須向獨立市場管理機構提交所有發電機組的供電量信息,而購電商須提交電能需求信息。獨立市場運行機構將在此基礎上,制定市場供給曲線以及市場需求曲線。最后,根據市場供給曲線以及市場需求曲線,以及市場參與者的雙邊合同倉位確定合同交易價格。其中,市場供給曲線所表示的供給量代表每個價格水平下市場所有參與者所愿意提供的發電量總和。若市場供給量中,XMW的供電量是來自非液體燃料(如天然氣或者煤)發電,YMW是來自液體燃料(餾分油)發電,則針對前XMW的供給量,必須存在低于短期電能市場最高價格的價格(最初為150美元/(MW•h),并定期調整),最后YMW供給量中,必須存在低于第二種短期電能市場最高價格的價格(最初為385美元/(MW•h),并依據石油價格變化情況每月調整)。所有的價格必須高于短期電能市場的最低價格。市場需求曲線表示每個價格水平下所有的市場參與者所能購買的電量總和。所有的需求價格均需高于短期電能市場的最低價格且低于第二種短期電能市場的最高價格,且隨著價格的增加需求量不斷下降。2)風險機制①價格風險防范機制。雙邊交易面臨的一個難題是如何降低雙邊交易價格的波動問題。針對此類問題,2001年,新南威爾士州(NewSouthWales,簡稱NSW)政府成立電價均衡基金(ETEF),為非競爭性負荷提供一種掉期合同,但是執行價格受NSW財政部監管。在這種協議下,不管現貨價格是否低于為專營用戶制定的價格,零售商均須向該基金繳納資金。當實際情況與合同正好相反時,零售商可以從先前所繳納的基金中獲得一定的支付。當基金余額降到一定水平以下時,NSW的發電商需要按照其發電量占電量供給總量的比例,填補基金。零售業的競爭已經取消銷售商的專營權,這使得ETEF的需求數量逐漸降低。昆士蘭(Queensland)實行長期的能源采購協議,目的與ETEF相似,但是該協議沒有涉及到發電商,因此起作用的方式不同。零售商必須執行政府規定的統一零售電價,并可因此從昆士蘭財政部得到補償。但當收入超過費用時,零售商需要向財政部繳納一定的資金。②交易風險防范機制。澳大利亞電力雙邊交易中,金融合同市場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市場,用于降低交易風險。金融合約不是實際的電力供應合同,受證券市場監管。發電商與零售商簽訂金融合同,主要用于交換資金流動。合約的類型主要有權益保護合約、雙邊套期保值合約、區域間的套期保值合約和期貨合約等。大多數市場參與者同時進行“對沖合同”和“交易合同”。對沖合同的目的純粹是為了抵消風險,交易合同為風險管理保留一定的空間,交易者可以試圖通過該合同交易活動獲得一定的收益。通常,交易合同比對沖合同受到更嚴格的監管,且交易合同所占的比例較小,主要取決于市場參與者對風險的偏好情況。3)平衡機制。澳大利亞電力雙邊交易中,存在平衡機制以調整雙邊合同倉位(contractposi-tions)的實時波動。在該機制下,系統管理機構通過調整電力市場中擁有最大發電容量的發電公司的出力以實現電力的實時供需平衡。在必要情況下,系統管理機構將發出通知令市場其他參與者調整其經濟行為,使供給滿足實時需求。市場參與者所需支付的平衡價格隨著其合同倉位的變化而變化,但最終將趨近于短期雙邊交易市場的電價。此外,系統管理機構通過運營短期電能市場,使市場參與者在每個交易日之前,能夠通過該市場調整合同倉位。系統管理機構還將調整合同倉位的實時偏差。
俄羅斯電力雙邊交易中,市場參與者包括批發市場及地方發電公司、地方供電商、FTC和大終端用戶,以及系統運行機構等。雙邊交易價格由非贏利交易系統管理機構(ATS)進行管理。在雙邊交易過程中,通過改變發電商的出力以及用戶的消費行為,實現電力的實時供需平衡。俄羅斯雙邊交易及其市場運行機制如圖3所示。圖3俄羅斯電力雙邊交易市場模式(1)市場主體俄羅斯電力雙邊交易中,交易性主體包括發電商、售電商、經紀商、終端用戶以及應諾供應商(GuaranteeSupplier)。其中,經紀商只是為買方和賣方牽線搭橋,并從中收取傭金。應諾供應商,主要職責是與任何有意愿的消費者簽訂合同(只要消費者在其工作區域內),同時作為非批發市場主體但滿足一定規則的發電商的唯一購電商。非交易性主體包括:1)聯邦輸電公司(FederalTransmissionCom-pany,簡稱FTC),負責所有220kV以上輸電線路和變電站的運行、維護和建設。2)系統調度機構(SystemOperator,簡稱SO)公司。SO合并莫斯科的中央調度局和7個區域調度中心。國家將擁有SO的75%以上的股份。SO負責UES的安全供電和無歧視的接入系統。3)非贏利的交易系統管理機構(Administra-torofTradingSystem,簡稱ATS),組織電力批發市場的交易活動、進行市場平衡結算、對管制交易以及自由雙邊合同交易進行管理,并充當監管機構。負責批發市場的設計和運營,記錄雙邊交易的電量,確定現貨市場上不同母線的電價,并監視批發市場上按協議應支付的電費。(2)交易類型按照交易時間長短劃分,俄羅斯電力雙邊交易可分為遠期、期貨雙邊交易,短期雙邊交易。遠期、期貨雙邊交易中,供求雙方通過簽訂雙邊合同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進行交易,雙邊合同中涉及價格與供電量。市場中達成的雙邊交易大部分是遠期雙邊交易,購售電雙方可以簽訂提前幾天、幾月、一年甚至若干年的電力合同。遠期雙邊交易直至實際交割時點的前1h(又稱關閘時間,GateClosure)才會關閉。短期雙邊交易又稱交易所內的雙邊交易(或場外交易)。交易雙方在交易所內簽訂標準的時段合同(standardizedblocksofelectricity),在未來一天的一段時間內交易一定數量的電量(MW•h)。短期雙邊市場為購售電雙方提供了靈活購售電的機會,發電商、供電商以及電力用戶可以根據接近運行時段的即時信息,如天氣條件及發電機故障事件等調整交易,從而降低交易風險。(3)市場機制1)價格機制[4,5]。俄羅斯電力雙邊交易中,非贏利交易系統管理機構(ATS)作為雙邊交易的中間商,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電力雙邊交易合同必須在ATS處登記,ATS將根據區域價格確定雙邊交易合同價格。在俄羅斯電力市場交易中,發電企業與供電企業之間的雙邊合同可以一年一訂,電價的制定可根據燃料成本和通貨膨脹變化進行調整。隨著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推進,俄羅斯逐步放開價格管制,適當提高居民電價,減少交叉補貼,由電力買賣雙方自由定價、簽署長期合同。以區域間的雙邊交易為例,說明雙邊交易價格的形成機制如下。交易雙方將選定一個交割區域作為參考區域,以該區域的價格作為合同的交割價格。若所選參考區域為交易一方所在區域,則對該交易方而言,其所面臨的合同交割價格是鎖定的,即面臨的價格風險較小,節點價格的波動將傳導至交易另一方。在雙邊交易中,將雙邊合同與Hub鎖定以增加雙邊交易價格的透明度,此時價格對所有的市場參與者而言公開、透明。Hub是依據一定的節點價格相關度而結合的一系列節點的集合。這意味著,Hub所包含的節點在日前市場所形成的節點價格可以偏離Hub指數,但不能超過一個確定值(至多不超過20%)。而區域價格則是依據發電成本加上不高于10%的收益率核定,并可根據燃料成本變化和通貨膨脹情況進行調整。2)平衡機制。俄羅斯電力雙邊交易市場中,通過改變發電商的出力以及用戶的消費行為,實現電力的實時供需平衡。當實際需求量與實時用電需求計劃出現偏差時,系統運營機構將促使發電商及用戶通過平衡市場進行電量平衡交易,以調整偏差量。若實際電量需求量超過日前市場的計劃需求電量,則需要通過平衡體系彌補偏差電量。此時,可通過增加發電出力或者減少消費需求以實現電量平衡。參與平衡調節的用戶可稱之為可調整負荷用戶(以下簡稱“CCL”)。發電商與CCL通過平衡市場進行平衡電量競價。其中,發電商的水電及抽水蓄能發電量電價為給定價格,其余電能均按照日前市場報價。CCL根據(X-1)交易日5p.m.之后至X交易日之間的價格報價。此時,系統運營機構根據雙方報價確定所需的平衡電量。在交割前一個小時,系統運營機構將確定包括實時調度電量(如平衡下一個小時的消費量所需的電量)在內的節點電量,以使社會福利最大化。系統運營機構通過社會福利最大化的計算模型,確定每個節點的調度電量以及相關的價格指標。系統運營機構通過對節點調度電量的調整發出增加或減少出力(或消費量)的信號,以實現電量的實時平衡。
經驗借鑒
(1)建立合理的價格機制是保障電力雙邊交易順利進行的關鍵環節澳大利亞電力雙邊交易價格制定過程中,獨立市場管理機構根據雙邊交易雙方的供需情況,制定市場供給及需求曲線。電力市場供給曲線的制定,需要區分天然氣、煤以及餾分油發電,確定相應的供給價格。在此基礎上,結合市場參與者的雙邊合同倉位,最終確定雙邊交易合同的價格。目前,我國電力市場中電價機制仍存在很多不完善之處,存在如電網建設還本付息和資產經營效益缺乏合理的機制保障等問題。引入新的交易模式,對電網企業而言又是一輪新的考驗,因此必須盡快建立能夠反映真實成本,促進電力工業可持續發展的電價機制,保證電力雙邊交易價格的公平合理性,確保各相關主體的合理收益。(2)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是電力雙邊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保障電力雙邊交易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離不開一套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澳大利亞電力雙邊交易市場中,具有一套相對較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成立電價均衡基金、實行長期的能源采購協議,降低電力庫中電價波動。此外,建立金融合同市場以降低交易風險,其中金融合同市場由證券市場監管,并不是實際的電力供應合同。發電商與零售商簽訂金融合同,主要用于交換資金流動。我國在開展雙邊交易市場過程中,可借鑒澳大利亞的經驗,建立并逐步健全金融合同市場,降低雙邊交易風險。(3)制定合理的平衡機制是電力雙邊交易市場穩定運行的基石澳大利亞電力雙邊交易中,存在平衡機制以調整雙邊合同倉位(contractpositions)的實時波動。在該機制下,系統管理機構通過調整電力市場中擁有最大發電容量的發電公司的出力以實現電力的實時供需平衡。在必要情況下,系統管理機構將發出通知令市場其他參與者調整其經濟行為,使供給滿足實時需求。電力雙邊交易的開展,增加了電力系統調度的復雜性,增大電力供需實時平衡的難度。因此,我國在建立雙邊交易市場過程中,可借鑒澳大利亞的經驗,制定合理的平衡機制,確保電力交易的穩定進行。(1)合理的價格機制是建立電力雙邊交易市場的保障在俄羅斯電力雙邊交易市場電價的制定過程中,可借鑒之處在于:發電企業與供電企業之間的雙邊合同可一年一訂,雖然有政府的價格管制,但允許根據燃料成本和通貨膨脹變化進行調整;隨著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推進,逐步放開價格管制,適當提高居民電價,減少交叉補貼,由電力買賣雙方自由定價、簽署長期合同,通過現貨市場進行實時交易與平衡;以參考區域電價為基準,鎖定價格風險。制定hub(即一系列節點的集合,選定節點的價格波動限制在一定范圍內),以hub的價格為依據,確定雙邊交易合同電價。(2)完善的平衡機制是電力雙邊交易市場穩定運行的前提俄羅斯電力雙邊交易中,系統運營機構通過改變發電商的出力以及用戶的消費行為,實現電力的實時供需平衡。在實際需求量與用電需求計劃出現偏差時,系統運營機構組織發電商及用戶進行電量平衡交易,以調整偏差量。俄羅斯電力市場通過平衡機制,促使發電商增加發電出力或者減少用戶的消費需求,以彌補實際電量需求量與日前市場的計劃需求電量之間的偏差,實現電量平衡。制定完善的平衡機制,有助于雙邊交易的穩定運行。因此,在我國雙邊交易的開展過程中,可參考俄羅斯的經驗,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雙邊交易平衡機制,確保雙邊交易的平穩進行。
本文針對澳大利亞與俄羅斯電力雙邊交易市場模式進行了研究。電力雙邊交易的開展,增加了電力系統調度的復雜性,增大了電力供需實時平衡的難度。因此,我國在建立雙邊交易市場過程中,可借鑒澳大利亞的經驗,制定合理的平衡機制,確保電力交易的穩定進行。同時,俄羅斯電力雙邊交易市場電價的制定過程中,有3點值得借鑒:一是發電企業與供電企業之間的雙邊合同可以一年一訂;二是隨著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推進,逐步放開價格管制,適當提高居民電價,減少交叉補貼,由電力買賣雙方自由定價、簽署長期合同,通過現貨市場進行實時交易與平衡;三是以參考區域電價為基準,鎖定價格風險。在此基礎上,我國應當結合自身當前的電力雙邊交易市場現狀進行更為廣泛深入的探索,進一步完善我國電力雙邊交易及其市場運行機制。
市場理論交易競爭論文
摘要:雙邊市場是目前國內外產業組織理論研究的熱點之一,但其研究的應用領域主要集中在銀行卡、電信業、互聯網站、購物中心、媒體廣告等方面,很少有相關研究涉足金融市場領域。本文將雙邊市場理論運用于期貨市場,分別從期貨交易所的定價策略以及產品和服務差異化兩方面進行論證,并得出相應的結論,以此希望為雙邊市場在金融領域的研究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關鍵詞:雙邊市場;期貨交易所;定價策略;產品差異化策略
雙邊市場(Two-sidedMarket)是目前國內外產業組織理論研究的熱點問題之一,它為產業組織理論研究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但目前,國內外針對雙邊市場的研究,都還處于探索和理論界定方面,而且研究的應用領域也有所局限,主要集中在銀行卡、電信業、互聯網站、購物中心、媒體廣告等方面,很少有相關研究涉足金融市場領域。本文希望將雙邊市場理論運用于期貨市場,以期對如何提高期貨市場的流動性以及期貨交易所的競爭策略等方面問題,提供一些理論性的探討和實踐性的政策建議,從而為雙邊市場在金融市場領域的研究拋磚引玉,引起更多的關注。
一、概念界定
在對雙邊市場進行概念界定前,我們需要了解一下雙邊市場的產生原因。從概念上來說,雙邊市場理論是和網絡外部性多產品定價理論密切相關的。根據Katz和Shapiro的定義,網絡外部性主要分為直接網絡外部性與間接網絡外部性。其中直接網絡外部性是指消費者消費某種網絡產品的價值會隨著消費與該產品相兼容產品的其他消費者數量的增加而增加;間接網絡外部性則是指消費者消費某種網絡產品的價值隨著與該產品相兼容的互補性產品種類的增加而增加。同時,網絡外部性理論指出最終用戶間有些外部性是不能內部化的;而多產品定價理論則主要是集中探討價格結構的問題,同時多產品定價理論認為價格結構更容易被價格水平而不是市場力量所扭曲。然而,隨著網絡外部性理論和多產品定價理論在應用過程中逐漸暴露出的自身不能解決的缺陷,比如,網絡外部性主要是解決同一類型用戶的規模經濟等問題,而現實中,運用某一網絡產品或某一平臺的雙方經常是不同類型的用戶;同時,多產品定價理論則由于沒有考慮不同產品消費過程中的外部性問題,在現實應用中也遇到了困境。因此,正是基于這點,雙邊市場理論應運而生,而且直到最近幾年才得到了國外學者的重視。首先,與多產品定價理論不考慮外部性,而是將外部性內部化對比,雙邊市場理論的出發點就是某一最終用戶不能將使用該平臺的其他最終用戶的福利內部化;其次,為了彌補網絡外部性的弊端,雙邊市場具有“交叉網絡外部性”特性,即,雙邊市場理論認為網絡外部性不僅取決于交易平臺的同類型用戶數量,而且更取決于交易平臺的另一類型的用戶數量。
目前,雙邊市場理論無論是對國外,還是國內學者而言,都是嶄新的領域,還都處于探索階段,因此,對其概念也沒有明確的、統一的界定。具有代表性的幾種觀點是:(1)Armstrong(2004)認為,兩組參與者(最終用戶)需要通過中間層或平臺進行交易,而且一組參與者加入平臺的收益取決于加入該平臺的另一組參與者的數量,這樣的市場稱作雙邊市場;(2)Rochet&Tirole(2004)粗略地將雙邊(或多邊)市場定義為,通過一個或幾個平臺使最終用戶相互交易,且通過適當的向每一邊收費試圖將兩邊(或多邊)維持在該平臺上;同時,Rochet&Tirole還針對雙邊(two-sidedness)進行了定義,他們認為:假定一個平臺向買方和賣方索要的單位交易費用分別為αB和αs。如果通過該平臺所實現的交易量V僅僅依靠總的價格水平α,(其中α=aβαs),也就是說,該平臺對總的價格水平。在買方和賣方之間的重新分配不敏感,此時的市場就是單邊。如果當價格水平。保持不變,通過平臺實現的交易量V隨著αB的變化而變化,則該市場是雙邊的。(3)wright(2004)認為,雙邊市場是涉及到兩種類型截然不同的用戶,每一類用戶通過共有平臺與另一類用戶相互作用而獲得價值。(4)Roson(2004)認為,雙邊市場能夠定義為銷售特殊服務,允許雙方(或多方)在第三個獨立實體管理的平臺上發生交互作用的市場。(5)Reisinger(2004)認為,雙邊市場是指存在截然不同的兩類用戶通過公共平臺而相互作用的市場。
市場期貨交易競爭研究論文
摘要:雙邊市場是目前國內外產業組織理論研究的熱點之一,但其研究的應用領域主要集中在銀行卡、電信業、互聯網站、購物中心、媒體廣告等方面,很少有相關研究涉足金融市場領域。本文將雙邊市場理論運用于期貨市場,分別從期貨交易所的定價策略以及產品和服務差異化兩方面進行論證,并得出相應的結論,以此希望為雙邊市場在金融領域的研究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關鍵詞:雙邊市場;期貨交易所;定價策略;產品差異化策略
雙邊市場(Two-sidedMarket)是目前國內外產業組織理論研究的熱點問題之一,它為產業組織理論研究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但目前,國內外針對雙邊市場的研究,都還處于探索和理論界定方面,而且研究的應用領域也有所局限,主要集中在銀行卡、電信業、互聯網站、購物中心、媒體廣告等方面,很少有相關研究涉足金融市場領域。本文希望將雙邊市場理論運用于期貨市場,以期對如何提高期貨市場的流動性以及期貨交易所的競爭策略等方面問題,提供一些理論性的探討和實踐性的政策建議,從而為雙邊市場在金融市場領域的研究拋磚引玉,引起更多的關注。
一、概念界定
在對雙邊市場進行概念界定前,我們需要了解一下雙邊市場的產生原因。從概念上來說,雙邊市場理論是和網絡外部性多產品定價理論密切相關的。根據Katz和Shapiro的定義,網絡外部性主要分為直接網絡外部性與間接網絡外部性。其中直接網絡外部性是指消費者消費某種網絡產品的價值會隨著消費與該產品相兼容產品的其他消費者數量的增加而增加;間接網絡外部性則是指消費者消費某種網絡產品的價值隨著與該產品相兼容的互補性產品種類的增加而增加。同時,網絡外部性理論指出最終用戶間有些外部性是不能內部化的;而多產品定價理論則主要是集中探討價格結構的問題,同時多產品定價理論認為價格結構更容易被價格水平而不是市場力量所扭曲。然而,隨著網絡外部性理論和多產品定價理論在應用過程中逐漸暴露出的自身不能解決的缺陷,比如,網絡外部性主要是解決同一類型用戶的規模經濟等問題,而現實中,運用某一網絡產品或某一平臺的雙方經常是不同類型的用戶;同時,多產品定價理論則由于沒有考慮不同產品消費過程中的外部性問題,在現實應用中也遇到了困境。因此,正是基于這點,雙邊市場理論應運而生,而且直到最近幾年才得到了國外學者的重視。首先,與多產品定價理論不考慮外部性,而是將外部性內部化對比,雙邊市場理論的出發點就是某一最終用戶不能將使用該平臺的其他最終用戶的福利內部化;其次,為了彌補網絡外部性的弊端,雙邊市場具有“交叉網絡外部性”特性,即,雙邊市場理論認為網絡外部性不僅取決于交易平臺的同類型用戶數量,而且更取決于交易平臺的另一類型的用戶數量。
目前,雙邊市場理論無論是對國外,還是國內學者而言,都是嶄新的領域,還都處于探索階段,因此,對其概念也沒有明確的、統一的界定。具有代表性的幾種觀點是:(1)Armstrong(2004)認為,兩組參與者(最終用戶)需要通過中間層或平臺進行交易,而且一組參與者加入平臺的收益取決于加入該平臺的另一組參與者的數量,這樣的市場稱作雙邊市場;(2)Rochet&Tirole(2004)粗略地將雙邊(或多邊)市場定義為,通過一個或幾個平臺使最終用戶相互交易,且通過適當的向每一邊收費試圖將兩邊(或多邊)維持在該平臺上;同時,Rochet&Tirole還針對雙邊(two-sidedness)進行了定義,他們認為:假定一個平臺向買方和賣方索要的單位交易費用分別為αB和αs。如果通過該平臺所實現的交易量V僅僅依靠總的價格水平α,(其中α=aβαs),也就是說,該平臺對總的價格水平。在買方和賣方之間的重新分配不敏感,此時的市場就是單邊。如果當價格水平。保持不變,通過平臺實現的交易量V隨著αB的變化而變化,則該市場是雙邊的。(3)wright(2004)認為,雙邊市場是涉及到兩種類型截然不同的用戶,每一類用戶通過共有平臺與另一類用戶相互作用而獲得價值。(4)Roson(2004)認為,雙邊市場能夠定義為銷售特殊服務,允許雙方(或多方)在第三個獨立實體管理的平臺上發生交互作用的市場。(5)Reisinger(2004)認為,雙邊市場是指存在截然不同的兩類用戶通過公共平臺而相互作用的市場。
支付卡產業經濟學分析論文
摘要:隨著人們對于提前消費觀念的不斷認可,國內信用卡業務隨之快速發展,各銀行搶占市場的競爭越發激烈。從雙邊市場經濟學角度對商業銀行在信用卡業務上的“跑馬圈地”行為進行了分析,并結合美國、韓國等國家的經驗進行解釋,得出圈地行為是信用卡發展過程中必不可少的過程這一結論。同時也對國內信用卡市場的發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關鍵詞:信用卡;雙邊市場;跑馬圈地
1我國信用卡跑馬圈地的現狀
自從1985年6月中國銀行珠江分行在國內發行第一張信用卡(中銀卡)以來,由于其方便快捷,受到公眾客戶的青睞。我國的信用卡業務得到了長足的發展。麥肯錫日前公布的信用卡調研報告顯示,中國信用卡卡量進一步加速增長,主要來自于向大眾市場客戶的滲透。信用卡發卡數已從2003年中的300萬張,2005年中的1200萬張,增長到了2007年中的4300萬張,規模每年翻一番。超過40%的信用卡持卡人持有一張以上的信用卡,目前中國的個人信用卡持卡人數量已接近3000萬。
在西方發達國家,信用卡業務是許多國際大銀行的主要業務和主要利潤的來源。如花旗銀行的信用卡業務收益就占其利潤總額的三分之一,美國運通公司的運通卡業務利潤業務更占了其公司全部利潤的7成。因此,國內各商業銀行為了搶占信用卡市場的份額,紛紛推出刷卡面年費、積分送禮等優惠措施,吸引消費者辦卡。許多人認為商業銀行這種“跑馬圈地”的策略是粗放型的,存在很多弊端。比如,總行對下屬分支行主要考核發卡數量,一些銀行分支機構由于沉重的發卡任務壓力,而省略了許多必要的客戶信息審核,一些銀行甚至直接把發卡業務外包給其他的銷售公司這使得信用卡發卡風險驟增。同時,由于各銀行發行的信用卡在功能上幾乎完全相同,使得多數信用卡成為睡眠卡,據報道這一比例高達80%。
2從美國經驗看“跑馬圈地”
雙邊市場下反壟斷法的界定實例分析論文
關鍵詞:反壟斷法/相關市場/雙邊市場/“百度案”
內容提要:雙邊市場理論對于傳統反壟斷法中的市場界定提出了新的視角和挑戰。在“百度案”的一審判決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從網絡用戶的角度將相關市場界定為搜索服務引擎市場。這一認定忽略了搜索引擎的雙邊市場特性,將相關市場界定過窄。雙邊市場所具有的交叉網絡外部性等特性使得雙邊市場企業面臨較單邊市場企業更加復雜的競爭狀況。同時,傳統反壟斷法中適用的相關市場界定方法如假定壟斷者測試也需要改進才能在雙邊市場中適用。否則,相關市場的界定就是不準確的。
對于反壟斷法理論而言,雙邊市場理論的發展既帶來了全新的分析工具和視角,也提出了巨大的挑戰。傳統反壟斷法中的市場通常不用“邊”來進行描述,這一市場由相關的產品構成,覆蓋一個地理區域,并包含特定層面(如制造、批發、零售)上買賣雙方之間的交易。[1]盡管在市場中企業從上游購進原料并向下游出售制成品,但這些市場并不都是雙邊市場。因此,“雙邊市場”這一術語的稱呼便隱含了與傳統反壟斷法理論所描述的市場的差異以及對理論可能的沖擊。“唐山人人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唐山人人公司)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百度公司)案”[2](以下簡稱“百度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正式實施之后的第一個經過事實審理并得出判決的案件。而在這一案件中,法院就面臨著對雙邊市場中平臺企業的相關市場進行界定的考驗。
一、“百度案”的判決理由及其存在的問題
2009年12月18日,備受矚目的“百度案”一審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原告方所提出的訴訟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為由,駁回了唐山人人公司的訴訟請求。
“百度案”一審宣判之后,媒體最為關注的就是法院在該案中對相關市場的界定。[3]相關市場的界定在反壟斷案件審理中不僅非常重要,而且非常難處理。《反壟斷法》第12條第2款雖然對相關市場有明文規定,但也只是概括性地表述了相關市場的概念,對于如何系統地對相關市場進行界定并沒有明確指向。有鑒如此,2009年5月24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還專門頒布了《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的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遺憾的是,《指南》所包含的11個條文仍然非常原則,對法院的直接指引作用有限。正因如此,對“百度案”的關注實際上也包含了大家對法院如何用抽象條文進行判案的好奇和期望。
論雙邊市場中交易機制與效率
相關文獻評述
有關雙邊市場的研究自本世紀初興起以來,主要圍繞中間商定價行為及其與買賣雙方之間的三方博弈來進行,此外也有文獻對有關雙邊市場的公共政策進行了分析。研究中間商定價行為的文獻可梳理為如下兩大脈絡:一是關于壟斷市場中中間平臺定價行為的研究。Armstrong[6]建立了有關雙邊市場的基準模型,分析了相應的價格結構,認為均衡定價由群體交叉外部效應大小、進場費用具體形式、人中間平臺選擇這三重因素決定。Weyl[7]區分了雙邊市場中異質人條件下的邊際和超邊際效應,并通過引入公共政策變量解決了均衡多重性問題。二是關于競爭性市場中中間平臺定價問題的研究。Caillaud和Jullien[8]建立了提供中間協調服務的兩平臺價格競爭模型,認為即使中間商與買賣雙方之間訂立不同結構的契約,在均衡時所有潛在人仍將被吸引至同一平臺。與此文假設人具有同質性不同,Gabszewicz和Wauthy[9]建立了一個包含異質人的中間平臺雙寡頭競爭模型并發現:當人選擇單一平臺時,存在一個次優均衡且買賣雙方的外部效應強度具有不對稱性,兩個中間平臺均可獲得利潤。與上述研究假設雙中間平臺不同,Guthrie和Wright[10]建立多中間平臺價格競爭模型,以信用卡行業為例著重分析了平臺之間的競爭對中間費用結構的影響,發現平臺間競爭有可能造成中間費用的上漲,而從政策層面弱化平臺間競爭又有可能降低其動態效率。Armstrong和Wright[11]拓展了Armstrong[6]的研究框架,將產品異質性、中間平臺對賣家是同質而對買家為異質三重因素納入理論模型,發現在均衡時買家將進入所有中間平臺,后者通過制定補貼政策和排他性契約以實現吸引買家進入的目的。Galeitti和MoragaGonzalez[12]的獨到之處是采用博弈方法研究雙邊市場中的策略行為,他們假設賣家所出售的產品具有異質性,發現在子博弈完美均衡中中間平臺將市場中的網絡外部性完全內部化,且當買賣雙方無法進行場外交易時,中間平臺獲得市場中的所有經濟租。與國外研究相比,國內學者則多數側重于將雙邊市場作為理論工具和分析視角,用于分析特殊行業或市場中的中間平臺和企業定價行為,如曲創等[13]對壟斷競爭環境下大型零售商策略行為、曲振濤等[14]對網絡效應影響下電子商務平臺定價和競爭機制、巫強和劉志彪[15]就雙邊交易平臺對構建國家產業價值鏈提升的作用所進行的分析等,而對雙邊市場本身所作的理論和經驗分析相對較少。基于對國內外已有文獻的梳理和評述,本文認為尚有以下三點缺陷:一是多數采用簡約式研究方法(reducedformapproach),對雙邊市場中壟斷商、買家和賣家之間的三方行為缺少策略分析,對中間平臺微觀運行機制揭示不足。二是經驗研究較為缺乏。由于雙邊市場中的主要變量涉及較為特殊的微觀數據,收集此類數據難度較大,現有文獻多側重于理論模型分析,少數則借助數值模擬方法進行研究,基于有效數據進行的分析極少。三是已有研究主要關注買賣兩方在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外部正效應,而對其中的外部負效應未作分析。鑒于此,本文擬從以下三方面對已有研究加以推進:一是運用對策論分析方法,就雙邊市場中壟斷商、買方、賣方三者之間的策略互動行為進行分析,以闡明雙邊市場的微觀運行機制。二是基于對全球最大、最典型的專業市場———義烏“中國小商品城”的1萬余份的問卷調查數據,利用數量分析方法對相關理論命題進行經驗分析,以測度關鍵變量之間的數量關系。三是在關注傳統雙邊市場研究中交易雙方所具有的正外部性的同時,重點揭示人數量的變化對本方群體所產生的負外部性。
計量分析
雙邊市場包含三類人,即中間平臺商、買家和賣家,其中中間平臺環節既有可能被單一企業壟斷,也有可能出現寡頭壟斷、壟斷競爭等市場結構。不同環境下的人策略行為、定價結構和外部性特征也不盡相同;買家既有可能是產品的直接消費者,也有可能是批發商;賣家既有可能是產品的生產商,也有可能是某一級商。多數研究[16,17]以付款卡、企業黃頁等個體市場為例對雙邊市場進行理論和經驗分析,這些市場都具有較為顯著的雙邊平臺性質。專業市場作為改革開放之初在中國興起、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產品銷售平臺的中間載體,也同樣具有顯著的雙邊市場特征。盡管各專業市場在所經營的產品類別、規模大小、區域分布等方面存在差別,但其基本結構大致相同,一般由一個實體交易場所、借助市場銷售產品的廠商、在市場上購買產品的批發商組成。交易場所多數由獨立經濟主體運營,且在大型專業市場中也呈現實體市場與網上虛擬市場融合發展的趨勢,即依托實體市場衍生出專業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以此突破實體市場的空間局限性,延伸市場的空間輻射范圍,吸引更多的買賣主體進入專業市場。中小企業由于難以承擔產品銷售渠道建設的高昂成本,并鑒于專業市場所具有的空間輻射效應,因而更愿意依托專業市場的中間平臺出售產品;同時,批發商也會借助專業市場平臺能有效降低產品搜尋成本而直接進入市場采購產品。與已有文獻側重研究雙邊市場定價機制不同,本文著重關注三個問題:專業市場中交易配比成功率與市場中雙邊人(企業、批發商)數量的關系;均衡交易價格與市場中雙邊人數量的關系;雙邊人中的交叉外部性和群內外部性。基于2011年8月筆者所在的項目組對“中國小商品城”市場相關主體進行的共計11萬余份問卷調查結果,本部分將對專業市場規模、攤位費水平、買賣雙方空間分布和市場進入決策等變量的相互關系及影響因素進行分析,以檢驗有關雙邊市場中中間平臺定價行為、正負外部效應等理論闡述。之所以選擇“中國小商品城”作為研究樣本,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專業市場本身具有雙邊市場特征,可以作為研究雙邊市場交易配比這一重要問題的有益對象;二是“中國小商品城”為目前全球最大專業市場,其市場發展成熟度、市場影響力較大,雙邊市場中的諸問題體現得較為充分;三是該市場所在地———義烏,為本課題組十多年以來的研究基地,在問卷調查、數據收集方面具有較大優勢,有利于借助翔實數據深化有關雙邊市場交易配比問題的定量分析。(一)數據、變量與描述性統計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13000份,回收有效問卷11765份,涉及與“中國小商品城”市場相關的多類利益主體,包括國內外客商、市場經營戶、市場管理者,此三類群體可分別對應雙邊市場中的買家、賣家和中間平臺壟斷商;同時,還對與當地產業有關的行業協會進行了問卷調查。結果表明,在市場經營戶樣本中,個體戶占94%,公司法人占6%;經營類型屬于生產廠家直銷的占598%,屬中間商的占402%。國內客商將義烏小商品市場作為采購基地平均已有389年,每次的采購金額平均為1015萬元;在國外客商中,英語系客商141人,占701%;阿拉伯語系客商60人,占299%,外商將義烏小商品市場作為采購基地平均已有535年,每次的采購金額平均為295萬美元。市場管理者包括負責日常經營管理的商城集團及所屬各分公司和當地政府職能部門。187名行業協會被調查者分別是圍巾、家紡、床上用品、工藝品、酒店用品、帽業、汽摩配、體育健身用品、皮帶、毛絨玩具、五金、制傘、日用品、皮革、拉鏈、花邊、襪業、線帶等行業協會的會長或骨干會員,基本覆蓋了在市場中經營的主要行業。本次問卷調查有四個特點:一是利益主體多元化。問卷調查對象涉及了與專業市場相關的所有利益主體,包含了本文理論論述部分中的全部人,因此,避免了借助其他數據對相關變量進行間接分析。二是行業分布廣。問卷涉及“中國小商品城”市場中經營的18個行業,便于分析行業特征對買賣雙方進入雙邊市場激勵的影響。三是樣本總數大,這有助于規避小樣本數據情形下容易出現的計量問題,從而得出更具穩健性的結果。四是可信程度高。問卷內容是針對市場經營戶、企業等實際情況所設計的,問題基本不涉及企業生產技術、商業機密、個人收入等敏感性項目;同時,問卷發放、填寫、回收均在相關部門人員監督下完成。根據理論分析的兩個發現,本部分將對雙邊人數量與交易配比效率、交叉外部性、群內外部性、進場費四個變量的關系及其影響因素作研究;同時,將對其他重要的衍生性問題加以分析。本文結合問卷調查中的問題設置情況,擬定因變量4個、自變量16個、控制變量3個。相關變量定義及指標見表1、表2。關于變量定義,需要說明的是:(1)基于對客商和經營戶(即雙邊市場的買賣兩方)所作的兩套問卷,本文選擇與研究主題有關的四個問題,據此設計了衡量專業市場外部性程度的四個因變量,其中采購商問卷中的兩個因變量(市場影響力評價、采購頻率)為主觀變量,經營戶問卷中的兩個(年均銷售額、銷售倍增數量)為客觀變量。市場規模對客商進入市場采購的影響程度越高,采購行為發生越頻繁,則表示專業市場作為雙邊市場的外部正效應越強;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市場經營戶的銷售倍增程度越高,則專業市場之于經營戶的外部性程度也越明顯。(2)針對客商和經營戶所設計的兩套問卷也包含若干個相同問題,本文選擇其中關于專業市場變化的問題作為自變量。我們通過客商和經營戶的實際訪談得知,市場內產品質量的提升、經營環境的改善、物流服務的完善對促進買賣雙方借助市場平臺進行交易具有顯著作用。據此將相關問題作為因變量納入分析框架。同時,客商數量也作為重要的自變量被納入。由理論分析可知,采購商數量的增加對買賣雙方具有不同的效應,對此將結合計量結果進行研究。(3)三個控制變量被納入回歸分析,以控制地域和行業效應。由于與專業市場的空間距離不同,人進入市場并借此購買或銷售產品的激勵有所不同,市場的外部性程度也具有差異性,故此在客商問卷和經營戶問卷中均設置了地域(空間)虛擬變量。同時,有關經營戶的行業變量也納入回歸方程,以控制行業效應。表3列示了采購商和經營戶問卷主要變量的描述性統計值。可知,多數變量統計值的均值標準誤差較小,樣本均值與總體均值的平均差異程度較小,樣本數據較好地反映了總體數據的基本特征。(二)檢驗結果與分析1.相關系數與解讀由于上述主要變量多為二項或多項等級計數數據,因此可采用Kendall等級相關分析方法得出主要變量的初步數量關系。表4、5分別列示了生產商和批發商主要變量的Kendall等級相關系數。由表4可知,采購商數據中的兩個重要因變量(市場影響、采購頻率)與其他六個自變量均呈現正相關關系:市場對采購行為的影響與配套物流服務、采購商前期投入顯著正相關(P<0.01);采購商進入市場采購商品的頻率與商品質量、物流服務、前期投入三個變量也呈現較為明顯的正相關關系(P<0.01);市場影響和采購頻率兩個因變量之間具有較高的正相關性。由表5可知,經營戶的年均銷售額和銷售倍增數兩個因變量與其他八個重要自變量亦呈現正相關關系:年均銷售額與市場品牌關系度、產品技術水平、客戶認可度、產品質量、電子商務、客商數量這七個變量呈顯著正相關(P<001);經營戶的銷售倍增數與所有八個自變量也具有顯著的正相關關系(P<001);兩個因變量之間也正相關。然而,初步結果也顯示經營環境變量與采購商采購頻率、經營戶年均銷售額兩個因變量呈現負相關關系,需要對此作進一步研究。據此,本文將利用有關專業市場外部性的多個指標來進行深入分析。2.回歸結果與討論針對客商樣本數據的特征,即兩個因變量均為有序分類變量的情況,可選擇有序Logistic回歸分析方法進行數量研究。當客商關于專業市場影響程度和采購頻率兩項具有不同且有序的評價時,此方法較為適用,并可得出不同水平因變量與自變量之間的數量關系,從而獲得有關哪一情形最有可能發生的信息。表6給出了采購商和經營戶的有序多項Logistic回歸分析結果:χ2值的顯著性水平較高,回歸模型具有顯著性;擬合優度較好(p<001);似然比檢驗表明,各解釋變量的回歸系數均有顯著性意義(p<001)。由回歸結果可知,采購商對市場影響的評價和購買頻率兩個變量與多數自變量均呈正相關關系,物流服務和前期投入兩個變量的顯著性水平較高;經營戶年均銷售額和銷售額倍增數兩個變量與除產品技術之外的其他自變量均正相關;市場影響評價變量與產品質量、采購頻率與電子商務、年均銷售額與經營環境、銷售倍增數與產品技術四對變量呈負相關關系。據此,下文將結合理論闡述并對比已有研究成果,就重要變量關系進行深入分析。(1)市場影響評價與主要自變量的關系。在采購商樣本數據中,本文采用了兩個測度專業市場外部性程度的指標,即市場影響評價和采購頻率,前者表示市場品牌和規模對采購商進入市場采購商品所產生影響及其程度,后者系對采購商進入市場采購商品頻繁程度的估測。由表6可見,當以市場影響評價為因變量時,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認為進入市場的決策受市場本身影響的采購商概率最大。回歸結果還顯示,物流服務的提升和前期投入對采購商進入市場的決策具有顯著影響,說明多數將物流服務及其配套體系是否完善已成為影響采購商是否進入市場的重要因素,而且前期投入對其進入市場可能形成一種鎖定效應。基于對專業市場發展歷史的跟蹤研究可以發現,無法為交易雙方提供低成本和高效率的交易平臺是多數市場逐漸萎縮甚至消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其中物流體系是極為重要的一項[18]。前期投入對采購決策的影響具有兩重含義:一是短期內采購商即使發現可替代的交易平臺,但是由于前期投入的存在,可能繼續進入現有市場采購;二是市場搜尋和交易轉換依然存在一定的難度。(2)采購頻率與主要自變量的關系。相比市場影響評價,采購頻率更直接地測度了專業市場的品牌、規模、服務等綜合因素對采購商行為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回歸結果顯示當以采購頻率為因變量時,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采購頻率趨高與市場特征有關。回歸結果還表明,采購頻率顯著地與產品質量、物流服務和前期投入正相關,而與電子商務負相關。這里需要對電子商務的影響作重點分析。傳統的專業市場以為企業提供產品集中展示和銷售的實體平臺為主,而新型專業市場更注重搭建基于實體市場的電子商務銷售網絡,以此拓展市場的銷售時空范圍。然而,電子商務和專業市場在本質上是具有相互競爭性的產品銷售業態,二者是否能夠以及如何實現融合發展是重要的理論和現實命題。Hendershott和Zhang[19]曾從搜尋理論的角度對網上直接銷售和借助中間商銷售兩種形式進行比較分析,并找出了上游企業同時采用兩種方式的均衡解;而本文的研究則表明,即使存在網上和實體兩種銷售方式并存的情形,電子商務等網上平臺的運行仍有可能較為顯著地弱化客商進入實體市場采購商品的激勵。同樣重要的是,客商數量與采購頻繁程度之間的負相關關系印證了本文理論分析部分有關雙邊市場上買方群體中可能存在群內負外部性效應的闡述,即對于單個采購商而言,其采購數量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自身的議價能力、壓縮了可議價空間,并通過降低采購頻率達到弱化市場競爭程度的目的。問卷調查結果也顯示,客商單位時間的采購數量呈上升趨勢。在多平臺競爭框架中,采購商可通過同時進入多個雙邊市場,以求達到優化產品組合、降低采購成本的目的。(3)年均銷售額與主要自變量的關系。與上述兩組變量關系相類似,回歸方程3中的常數項亦呈遞增趨勢,即當其他條件不變時,多數經營戶認為其年均銷售規模與表征市場變化的諸變量有關。由回歸結果可見,專業市場品牌關聯和采購商品牌認可度顯著地與經營戶年均銷售額變量正相關。這一發現證實了本文的理論分析:由于雙邊市場中某一方進入市場的激勵取決于另一方的數量是否增加,因此超市、賣場等大多以制定不同水平的進場費的方式來影響買賣雙方的數量,以優化和提高市場交易配比效率;然而,經驗結果表明:專業市場本身的品牌塑造和經營戶自身的品牌建設可能成為吸引人進入中間平臺的更為重要的因素;電子商務與年均銷售額之間的正相關關系則表明,網上銷售方式的應用在減少進入實體市場客商數量的同時,并沒有縮減反而增加了經營戶的銷售業績,這為上游企業并行多種銷售渠道提供了外生激勵。客商數量與銷售額之間的正相關關系則印證了關于雙邊市場的傳統觀點,即賣家進入市場的激勵和達成交易的概率取決于市場中買方數量的多少。(4)銷售倍增數與主要自變量的關系。由于年均銷售額會依經營戶規模大小、時間長短不同而有較大差異,故本文采用了銷售倍增數(2011年銷售額預計數與進入市場之初時銷售額的比值)作為因變量進行回歸分析。問卷調查結果還顯示,所有經營戶均認為在調查期內其銷售額不變或者增加,并無減少的情形。根據倍增數的分布情況,同時為了避免誤差極值對回歸產生干擾,我們對倍增數進行了合理分檔,據此進行多項有序Logistic回歸分析。結果表明,所有變量均具有顯著性意義,且與以年均銷售額為因變量的回歸結果相類似的是:品牌關聯、客商認可、電子商務、客商數量等因素對經營戶銷售額倍增同樣具有正效應;而物流服務的回歸系數顯著性水平更高。3.穩健性檢驗我們還在上述回歸結果的基礎上,分別添加地域和行業虛擬變量以進行穩健性檢驗。(1)在采購商分析樣本中加入地區虛擬變量以控制在客商層面上未觀測因素的影響。我們認為,客商空間分布的不同會使其在進入雙邊市場的成本上呈現差異性,是影響其是否進入實體市場采購商品的重要因素。基于對客商的問卷調查,我們構建了表征其空間分布情況的地區虛擬變量。回歸結果(表6中方程2、方程4)顯示,加入地區虛擬變量后主要自變量系數僅比未加入時略低,且R2值有所變大,分別解釋了353%的市場影響效應和385%的采購行為發生頻率。這些穩定結果印證了列表中主要自變量的穩健性,即產品質量、經營環境、電子商務、客商數量、產品技術、物流服務和前期投入對采購商購買行為受專業市場的影響不會因其他因素的加入而發生明顯變化。(2)在經營戶分析樣本中加入地區和行業兩個虛擬變量以控制在經營戶個體層面上無法觀測因素的影響。我們認為,經營戶對專業市場的依賴性可能會因其在銷售目標區域和所屬行業上的不同而有所差異。特別地,在國際貿易中不同出口市場會在政治、經濟、文化上存在差異,且出口行為本身也將引致一定成本,單一企業可能無法承擔相應的風險,因而會借助于雙邊平臺來實現中間協調型交易[2021]。對此,我們構建了表征經營戶目標銷售區域的虛擬變量,和行業虛擬變量一起納入回歸分析。結果(方程6、方程8)表明,虛擬變量加入后主要自變量回歸系數未發生明顯變化,僅比加入前略低,且多數變量在1%水平上顯著,顯示出相當的穩健性;同時,R2也有所提高,回歸方程解釋力增強。
結論與政策啟示
與信用卡、企業黃頁等行業相類似,專業市場也可被視為一種特殊的雙邊市場類型。大型專業市場集聚了數量眾多的產品銷售商和采購商,為他們提供了一個便捷高效的中間交易平臺,進入市場的銷售企業越多則被吸引而來的客商越多,反之反是。然而,專業市場有別于雙邊市場研究文獻中諸典型行業的是,它具有更強的空間集聚效應且實體市場和虛擬市場并行發展,與區域經濟發展的關系也更為密切。本文首先建立了雙邊市場視角下的專業市場壟斷商、采購商和經營戶三方博弈模型,并提出了有關市場中交易配比、交叉外部性、群內外部性與雙邊人數量關系的理論命題。基于對義烏“中國小商品城”市場經營戶、采購商及相關主體所作的1萬余份調查問卷,本文對上述命題進行了分析,結果表明采購商數量的增加會促使其提高采購規模和降低采購頻率,以增強議價能力;采購商數量的增加與經營戶的年均銷售額、銷售倍增數顯著正相關;電子商務平臺的運行減少了進入實體市場采購商品的客商的比重,但提高了市場整體和單個經營戶的銷售量。以上發現說明,專業市場中買賣雙方之間具有較為顯著的交叉外部性和群內負外部性。檢驗結果還顯示,專業市場本身品牌的塑造和經營戶自屬品牌的建設對增強買賣雙方進入這一中間交易平臺的激勵也具有較強作用,這一點可由表征市場特征的產品質量、經營環境、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等變量與多個因變量的正相關關系來印證。本文的研究結論具有兩點政策啟示:一是應增強專業市場等具有雙邊市場特征的中間交易平臺的接入便捷度。前期投入對于采購商作出市場進入決策的正效應表明,市場接入門檻高致使客商無法在多個平臺之間實現自由轉換,成為促進市場良性競爭和有序發展的阻礙。可行的措施包括強化物流配套體系的建設,降低采購商物流成本并提高物流效率;通過搭建網上交易平臺,合理分流進入實體市場的買家,在保持市場合理競爭程度的同時,提高專業市場整體銷售規模;消除其他市場進入的隱性成本。二是應強化中間交易平臺的自身品牌建設和內部管理。傳統研究文獻將中間平臺的決策集合簡單地定義為制定不同水平的進場費,以保持市場中買賣雙方的合理數量,從而達到將雙邊外部性最大程度內部化的目的。然而,專業市場亦可通過加強自身的品牌塑造,達到吸引更多采購商和企業進入的目的,可行的措施包括加強市場上產品質量的管理、優化交易環境、做好對外宣傳等。三是結合區域產業特征,合理規劃專業市場等交易平臺的初期定位。從交易配比角度看,中間交易平臺只要在買家數量(或者賣家數量)上具有優勢,便可吸引到足夠的賣家(或者買家)。因此,針對不同的區域特征,如空間需求規模、地區產業規模、物流便利程度等,專業市場等中間平臺需要在發展初期進行合理規劃,選擇側重吸引買家或者賣家。當前,作為雙邊交易平臺的專業市場,其行業結構因兩重因素而正在發生變化:一是其他同類市場不斷興起提高了行業內競爭程度。鑒于專業市場在推動區域經濟增長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地興辦大型專業市場之勢方興未艾,同質化競爭趨勢日益顯現。對此可通過構建更為合理的多平臺壟斷競爭模型來加以研究。二是其他商品流通業態不斷涌現,形成行業間競爭壓力。電子商務等新興流通業態的蓬勃發展,以其低廉的成本、豐富的信息等優勢,對傳統專業市場原有運營模式構成了較大挑戰。以上兩點需要從空間競爭、業態競合等角度提供具有預見性的理論解釋,也將為拓展雙邊市場壟斷競爭理論提供現實參照。
支付卡產業市場經濟學分析論文
摘要:隨著人們對于提前消費觀念的不斷認可,國內信用卡業務隨之快速發展,各銀行搶占市場的競爭越發激烈。從雙邊市場經濟學角度對商業銀行在信用卡業務上的“跑馬圈地”行為進行了分析,并結合美國、韓國等國家的經驗進行解釋,得出圈地行為是信用卡發展過程中必不可少的過程這一結論。同時也對國內信用卡市場的發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關鍵詞:信用卡;雙邊市場;跑馬圈地
1我國信用卡跑馬圈地的現狀
自從1985年6月中國銀行珠江分行在國內發行第一張信用卡(中銀卡)以來,由于其方便快捷,受到公眾客戶的青睞。我國的信用卡業務得到了長足的發展。麥肯錫日前公布的信用卡調研報告顯示,中國信用卡卡量進一步加速增長,主要來自于向大眾市場客戶的滲透。信用卡發卡數已從2003年中的300萬張,2005年中的1200萬張,增長到了2007年中的4300萬張,規模每年翻一番。超過40%的信用卡持卡人持有一張以上的信用卡,目前中國的個人信用卡持卡人數量已接近3000萬。
在西方發達國家,信用卡業務是許多國際大銀行的主要業務和主要利潤的來源。如花旗銀行的信用卡業務收益就占其利潤總額的三分之一,美國運通公司的運通卡業務利潤業務更占了其公司全部利潤的7成。因此,國內各商業銀行為了搶占信用卡市場的份額,紛紛推出刷卡面年費、積分送禮等優惠措施,吸引消費者辦卡。許多人認為商業銀行這種“跑馬圈地”的策略是粗放型的,存在很多弊端。比如,總行對下屬分支行主要考核發卡數量,一些銀行分支機構由于沉重的發卡任務壓力,而省略了許多必要的客戶信息審核,一些銀行甚至直接把發卡業務外包給其他的銷售公司這使得信用卡發卡風險驟增。同時,由于各銀行發行的信用卡在功能上幾乎完全相同,使得多數信用卡成為睡眠卡,據報道這一比例高達80%。
2從美國經驗看“跑馬圈地”
電力市場化及對經濟運行的啟示
電力市場基本模式
當前世界各國的市場交易模式大致分為:聯營體模式、雙邊交易模式和存在雙邊合同的聯營體模式。電力聯營體模式電力聯營體模式也稱為總量市場化模型。在這種模式下,一切電力交易必須在聯營體內運行。該模式最大的特點是將電網看作電能交易的中心,所有發電商以及所有用戶與電網運營中心發生經濟關系。所以發電商必須向聯營體賣電,而用戶必須從聯營體買電。電力交易中心的操作員每半個小時或一個小時從發電商接受各發電機的發電報價與可用容量。按照報價從低到高的順序對發電機組進行排序直到此時間段內系統負荷均被滿足為止。獨立操作系統操作員控制全系統發電機組的調度運行,維護系統運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聯營體模式的優點在于采用中心控制的手段使得市場成員都能享用同等機會參與市場競爭。美國PJM電力市場、智利、阿根廷、澳大利亞的Victoria電力市場都屬于這一類市場模式。其中美國最大的東部PJM&127電網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了縱向整合電力改革模式,獲得了成功。具體做法是:1)將各電力公司發電、輸電、配電、供電進行功能性分離,財務分開核算。將輸電分離交給系統獨立運行者管理,不要求強制出售發電廠,引入競爭機制,逐步放開供電,用戶有權選擇供電商。2)PJM&127;負責輸電系統經營,進行職能管理,提出輸電計劃對發電廠進行調度,不擁有輸電資產,公平為市場參與者提供輸電服務和電力交易市場。3)電力公司及供電商分別對用戶供電負責,供電負荷要有發電容量保證并有必要的備用容量,不足將受處罰。4)發電容量來源由三部分組成:(1)本公司電廠;(2)雙邊交易合同;(3)現貨市場和一天期貨市場。電力市場交易容量約占15%左右。5)為反映電網內部能力限制和擁堵,電力市場實行分區邊際定價機制。雙邊交易模型雙邊模式下,發電商與用戶之間不通過電力交易中心進行電能交易,而是直接簽訂合同進行彼此電量及價格的交易。獨立系統操作員收到合同所規定的電量信息后,確保全網存在足夠的輸電使該合同得以實施。如果發現合同中的電能交易不能滿足網絡安全,則獨立系統操作員將信息反饋給合同雙方,要求修改合同內容。如果滿足網絡安全約束條件,獨立系統操作員進行調度運行。該交易模式的優點在于能夠按照交易雙方的意愿,滿足交易雙方對于價格以及電量穩定性的要求。存在雙邊合同的聯營體模式雙邊交易模式一般不單獨存在,而是與聯營體模式共存,組成存在雙邊合同的聯營體模式。這種模式被認為能有效地運用前述兩種模式地優點,避免存在的問題,是各國電力市場運營模式的趨勢。在雙邊合同的聯營體模式下,用戶與發電商可自由選擇是通過電力交易中心進行電能交易,或直接簽訂雙邊合同進行交易。實際市場的運行調度分兩個步驟完成;首先,系統在不考慮雙邊合同影響,特別是雙邊合同對于阻塞和網損的影響下,得到全網的運行調度計劃;而后考慮雙邊合同的影響,由獨立系統操作員判斷安全可靠性是否得到滿足,若不被滿足,獨立系統管理員要求電力交易中心或合同雙方對交易進行修改。參與雙邊合同的發電機組或用戶按照合同規定的價格進行結算,而參與電力交易中心交易的機組或用戶則按照結算價格進行結算。世界上,比較成功的例子是英國實行的新電力交易規則NETA是一個由雙邊合同形式主導的市場,合約雙方包括發電、供電及交易商和用戶;供電商和發電商可就將來任何時候買賣電力訂立合同;允許電力合同的時間跨度從當天到幾年以后,合同需要實物交割;國家電網公司作為系統運營商,接受電力的買賣出價,以平衡1.5小時以內合同交割中出現的供給和需求的差額,并解決輸電網的堵塞問題;系統運營商調度電力直到滿足需求,市場價格為系統平衡時最后一個發電單位電價;對合約電量和實際電量不符的市場參與方,將按系統平衡時接受的電力買賣的價格支付費用,并且支付系統運營商使系統平衡的成本。.供電公司購買發電商,實現發電和售電的自我平衡,目前英國五個最大的供電公司,發電和售電是基本平衡的。.供電公司之間將出現相互兼并,平均每個供電公司的用戶規模將由300萬戶提高到500萬戶,實現規模效益。
電力市場化成功的條件
電力市場化必須將把電力規律和市場原則結合起來現代社會經濟發展、技術進步和人民生活都離不開電,對電力系統供電可靠性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對電的需求越來越大,電力工業必須快速增長,這對于經濟快速發展的中國尤為重要。電力體制改革必須把電力工業的客觀規律與市場原則結合起來,以確保電力工業的健康發展。電力改革中必須緊密結合電力系統運行的兩大特征電力系統的主要物理規律是即時平衡和整體互動性。前者是指在龐大的互聯電網中,電力的生產和消費必須保持實時平衡,任何背離都將引起頻率波動,導致設備破壞直至整個系統瓦解。后者是指電力系統中所有部分的復雜的相互影響,連接在一起的電廠、電網和用電器,可以被視為世界上最大的機器,任何單一部件的變化都會對整個系統產生影響。電力系統的特點是產、供、銷、用電同時完成,產品不能儲藏。發電、輸電、配電、供電在生產上是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是電力系統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每天不同時間用電量變化很大,為了保證電力系統安全正常供電,必須連續不斷地保持發、輸、配、供電之間的平衡。為了適應用電負荷變化,在電力系統中要有必要的備用容量(一般約8%左右),輸電網要留有適當的裕度。電力系統運營調度部門要隨時監視系統運行情況,發生問題及時處理,以確保電力系統供電安全。保持電力系統在生產、發展中的整體一致性,是電力系統的客觀規律,也是電力工業的一個主要特點。必須考慮電網的電力潮流分配和傳輸容量的規律電網中各輸電線之間的電力潮流(輸電容量)分配是根據物理學的克希霍夫定律確定的,輸電線的傳輸容量是根據物理學歐姆定律、電磁感應定律確定的。這是不可改變的客觀規律,電力市場交易必須服從這些規律,根據上述規律確定電網各個環節允許的輸電容量進行交易。有的國家在電力改革過程中發生電網擁堵現象,是由于設想的容量與電網允許通過的容量不一致。發生電網擁堵若是局部的、小范圍的,一般比較容易解決。如果電網擁堵發生范圍很廣,線路較長,為解決擁堵而需要建設的送變電工程較多,投資較大,會影響電力交易的經濟合理性。是解決電網擁堵,還是修改電力交易合同或改變電源布局更合理,這就需要作全面的經濟分析論證。
本文作者:張宏源工作單位:寧夏電力公司銀川供電局
雙邊自由貿易發展狀況及策略思索
一、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概念
雙邊FTA,是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簡稱,并不是一個新興事物,早在多邊合作機制產生之前,雙邊的貿易安排就頻繁地出現了。雙邊FTA是指兩個國家(單獨關稅區、國家聯盟)通過談判達成協議(自由貿易協議)減少或取消雙邊貿易、投資等限制措施,是以國家契約為基礎建立起來的一種國際區域經濟合作形式。[1]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是取消協定雙方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但是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FTA也隨之出現了新的變化,變化之后的雙邊FTA也被稱為“經濟合作協定(EconomicPartnershipA-greement:EPA)”。EPA除了包括貨物貿易自由,還包括投資、服務貿易等等,更為廣泛的領域的相互承諾。
二、中國涉外雙邊FTA的發展現狀
2002年11月,中國和東盟簽訂了《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即我國參與的第一個雙邊FTA。2004年11月,中國和東盟簽訂了《貨物貿易協議》,還規定,從2005年7月開始中國和東盟實施全面降稅。中國和東盟相繼又簽訂了《服務貿易協議》和《投資協議》,直至2010年1月1日,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已經啟動。中國智利雙邊自由貿易協定于2005年11月簽訂,200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這是總過與拉美州的國家簽訂的第一個雙邊FTA。在2008年4月,中國和智利又簽訂了《服務貿易補充協定》,使得中國和智利雙方在市場開放的程度上有了更深一步的發展。在2006年11月,中國和巴基斯坦簽訂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并于2007年7月1日全面啟動關稅減讓進程。中國和新西蘭FTA于2008年4月簽署,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這是中國和發達國家簽訂的第一個FTA。該協定,調整范圍廣,內容充實,涉及領域寬泛;對一些產品各自采取不同比例的零關稅措施的同時,還設置關稅減讓的過渡期;除了設置一定的緩沖期之外,中國在農業開放的態度上有所松動和變化。中國和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于2008年10月簽訂,2009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中國和新加坡自由貿易的協定,為中國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提供了新的戰略推進,雙方的經濟關系可以進一步加強,給中國進入東南亞市場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平臺,同樣新加坡在服務貿易領域特別是航運、金融和生物制藥等優勢領域將與中國加強合作。同時,對雙方的服務貿易將產生較大的影響,還能夠促進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秘魯FTA于2009年4月簽署,2010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據協定,在貨物貿易方面,中秘雙方將對各自90%以上的產品分階段實施零關稅。在服務貿易方面,在投資合作方面,在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序和貿易便利化方面,在技術性貿易壁壘、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方面,以及知識產權和地理標志保護方面,該協定都作出了規定,這一協定的簽署和生效,有利于中國和秘魯經濟貿易關系的加強,增加彼此之間的優勢互補,有利于促進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哥斯達黎加FTA是中國與中美洲國家簽署的第一個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該協定于2010年4月簽署。除了中國已經簽訂的涉外雙邊自由貿易協定之外,中國還和許多國家和地區正在談判中,如澳大利亞等,魚刺同時,中國還積極推進與韓國等國家簽訂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可行性研究。
三、中國涉外雙邊FTA的影響
(一)有利于擴大對外貿易
探究產品差異的分銷渠道定價思考論文
摘要:傳統理論對通道費的解釋是大型零售商相對于供應商所具有的市場勢力,本文借助雙邊市場的分析框架,將大型零售商視為一個為供應商和消費者提供交易服務的平臺廠商,通過向雙方分別收取通道費和零售加價來獲得利潤。用戶數量和交叉網絡外部性是影響大型零售商利潤和通道費定價策略的重要因素,產品差異對交叉網絡外部性的強弱有重要影響,通道費的高低則與供應商的規模與市場份額密切關系。
關鍵詞:大型零售商;通道費;雙邊市場;交叉網絡外部性
一、引言與文獻綜述
通道費(slottingallowance)是大型零售商市場勢力的一個集中體現,也是引起諸多爭議的一個話題,學術界對于大型零售商為何能夠收取通道費,以及通道費對于供應商和消費者的福利影響等進行了很多研究。
通道費首先是基于大型零售商所具有的市場勢力,Inderst和Mazzarotto[1]把零售商在下游市場中的壟斷地位作為其買方勢力的來源,而Dobson和Waterson[2]認為其來源是零售商的絕對和相對規模。吳緒亮[3]用雙邊壟斷的縱向市場結構來解釋大型零售商的市場勢力來源,并對消費者福利進行了分析。林娜[4]的研究表明,通道費費率的影響因素包括零售業態、銷售規模、供應商的品牌影響力、產品性質和地區差異等,而費率的最終確定是零售商和供應商之間博弈的結果。趙玻[5]對零售商市場勢力和福利效應進行了研究,認為零售商的市場勢力會降低整體福利水平。
現有對大型零售商通道費的研究中,通常將大型零售商置于兩個高度相關但相對獨立的市場,即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前者的交易雙方是零售商與供應商,后者的交易雙方則是零售商與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