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9 05: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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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競崗演說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同事:
我競爭的崗位是法警大隊隊長職位。我生于**年,**年參軍入伍,**年入黨,在部隊曾任排長、連長、營長職務,1995年底轉業到法院工作,1999年5月至2002年4月,先后在**法庭和執行庭任副庭長,今年5月負責法警隊工作,學歷大專。
近幾年來,在院黨組的領導下,在全院干警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下,較好的完成了院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使自己在思想政治、業務知識、工作能力等方面,有了較大提高,在所承辦的民事案件和執行案件中,均無錯案和執法過錯案。負責法警隊期間,通過全隊干警齊心協力、共同奮斗,及時有力的保障了各項審判工作和執行工作的順利進行,比較圓滿的完成了押解、看管人犯、值庭、執行死刑以及協助執行、送達等項任務,杜絕了一切事故,維護了法庭秩序和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近幾年年終考核均為“稱職”,去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中的一個警種,是隸屬于人民法院直接管理的一支武裝性質的司法力量,肩負著與審判工作密切相關的特定的司法任務,對保證審判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實施和法律的尊嚴,為人民法院完成國家和人民賦予的各項使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競爭法警隊隊長這個職位,我認為我具備一定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組織指揮能力。
首先,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法制觀念,能夠自覺遵守職業紀律;其次,能夠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規知識,熟悉審判工作中的各種法律文書的性質、意義、作用,能夠掌握基本的法警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并具備一定的實踐經驗;再次,有一定的軍事素質、帶兵經驗和組織指揮能力,有較強健的體魄,能掌握擒拿、格斗、射擊、駕駛等基本技巧。
小議司法警察執法形象之提升
摘要:司法警察的工作是國家法律實施的重要環節,因此司法警察隊伍的建設對于法制建設有著重要的意義。在司法警察隊伍建設過程中,司法警察執法形象的提升尤其重要,是司法警察隊伍建設的關鍵點。本文對司法警察執法形象做深層的解剖,認為司法警察執法形象不僅僅取決于外在的形象,同時還取決于司法警察內在的素養。因此,在提升司法警察執法形象過程中,不能僅僅著力于司法警察外在形象的塑造,同時還要著力于司法警察內在素質的培養,或者說,提升司法警察執法形象需要“外塑形象,內練素養”才能達到既定的目標。
關鍵詞:司法警察執法形象外在形象內在素養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雖然不在審判的第一線,往往扮演服務保障的角色,但是不難看到,司法警察也是國家法律的實施者,在法治進程中同樣處于舉足輕重的地位。一支業務素質優良,形象優秀的司法警察隊伍,是保障法律正確實施的關鍵。因此,本文著力于探討在新時期如何進一步提升司法警察的執法形象,促進執法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司法警察執法形象概述
司法警察的執法形象是指司法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外在觀感,是指他人對司法警察執法工作的專業素質、技能水平、職業道德等各方面的綜合評價。可以說,司法警察的執法形象不但代表著司法機關的外在形象,還代表著國家法律的尊嚴。
司法警察的執法形象本身執行著一定的功能,這一點往往為人們所忽視。司法警察的執法活動嚴格按照法律進行,但是由于執法本身是一種強制性活動,在此過程中難免會受到相關人員的不理解甚至抵觸。筆者認為,司法警察的執法活動是國家法律執行的一部分,要求做到以法律為依據和準則,但是如果司法警察的執法形象能夠得到人們的認同,那么無形之中會化解執法過程中遇到的阻力,使執法工作得以順利展開。
司法警察專業化發展論文
一、司法警察專業化發展的必然性
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在人民檢察院公正司法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獲得了各級領導和檢察工作人員及社會各界的肯定和贊揚。但是,隨著檢察院司法改革的不斷深入,對司法警察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司法警察只有加快自身的改革,走專業化發展道路,才能適應時展的需要。
(一)走專業化發展道路是司法警察隊伍自身發展的必然
檢察官職業化改革,從一定意義上說也是檢察工作職權的進一步細密化、專業化,在檢察官、書記員等組成的檢察工作系統中,各司法人員應各司其職,不得越位,否則就會影響司法效率和公正。司法警察在檢察工作中也應當占有重要的位置。《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了司法警察從事保護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的現場、執行傳喚、參與搜查等八項工作,為各項檢察工作的順開展打下了基礎。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也應當緊緊跟隨檢察官職業化發展的步伐,探索司法警察專業化的發展之路,使司法警察專業化與檢察官職業化相互協調、融合。
(二)走專業化發展道路是司法警察正確履職的必然
目前,因為對司法警察工作的性質、作用認識不一,使得司法警察的發展常常陷入尷尬的境地。首先是對司法警察工作的性質認識不夠。《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規定了司法警察具有八項工作職責,司法警察從事這些工作指向的是服務、保障于各項檢察工作,但這并不等于司法警察在檢察工作中只能是配角,沒有自己的獨立性。檢察官的檢察工作與司法警察的警務保障應當是相互配合、共同參與的活動,與檢察官的檢察工作活動是互銜接、溝通的。不可否認,檢察官的檢察工作活動居于中心地位,司法警察的保障工作要服從服務于檢察工作,但是檢察官與司法警察不應當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隸屬關系。《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在檢察官的指導下履行職責”,被不少人錯誤地理解為是一種行政指令,認為司法警察屬于檢察官領導,司法警察的各項工作僅被看成是檢察工作的附屬性工作,司法警察工作自身的特殊性得不到應有的重視。《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規定了司法警察的工作職責,但司法警察如何在檢察官的指導下履行這些職能,沒有明確的規定。還有就是司法警察隊伍人員學歷層次偏低,年齡結構不夠合理,影響了司法警察整體素質的提高。
詮釋司法警察執法形象之提升
摘要:司法警察的工作是國家法律實施的重要環節,因此司法警察隊伍的建設對于法制建設有著重要的意義。在司法警察隊伍建設過程中,司法警察執法形象的提升尤其重要,是司法警察隊伍建設的關鍵點。本文對司法警察執法形象做深層的解剖,認為司法警察執法形象不僅僅取決于外在的形象,同時還取決于司法警察內在的素養。因此,在提升司法警察執法形象過程中,不能僅僅著力于司法警察外在形象的塑造,同時還要著力于司法警察內在素質的培養,或者說,提升司法警察執法形象需要“外塑形象,內練素養”才能達到既定的目標。
關鍵詞:司法警察執法形象外在形象內在素養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雖然不在審判的第一線,往往扮演服務保障的角色,但是不難看到,司法警察也是國家法律的實施者,在法治進程中同樣處于舉足輕重的地位。一支業務素質優良,形象優秀的司法警察隊伍,是保障法律正確實施的關鍵。因此,本文著力于探討在新時期如何進一步提升司法警察的執法形象,促進執法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司法警察執法形象概述
司法警察的執法形象是指司法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外在觀感,是指他人對司法警察執法工作的專業素質、技能水平、職業道德等各方面的綜合評價。可以說,司法警察的執法形象不但代表著司法機關的外在形象,還代表著國家法律的尊嚴。
司法警察的執法形象本身執行著一定的功能,這一點往往為人們所忽視。司法警察的執法活動嚴格按照法律進行,但是由于執法本身是一種強制性活動,在此過程中難免會受到相關人員的不理解甚至抵觸。筆者認為,司法警察的執法活動是國家法律執行的一部分,要求做到以法律為依據和準則,但是如果司法警察的執法形象能夠得到人們的認同,那么無形之中會化解執法過程中遇到的阻力,使執法工作得以順利展開。
淺析怎樣發揮司法警察的作用
隊伍中年輕干警偏少,人員素質不夠高
按照要求,擔任司法警察有相關的學歷要求,需達到人民警察中專或者大學專科以上。但在很多基層院中,很多司法警察未達到規定的學歷條件就被任命為司法警察。因為有一部分轉業、退伍軍人分配到檢察院,由于沒有法學專業功底,往往就被分配到了不太受重視的司法警察部門;還有一部分臨近退休的老同志,退居二線之后被轉到司法警察部門“養老”;更甚者是一些工勤人員轉為司法警察。這就造成了法警隊伍整體年齡偏大的局面。年齡偏大的老同志不適合進行一些長期出差、長途押解等工作,嚴重影響了法警的正常履職。有的基層院的近幾年雖響應最高檢的要求,專門招錄了一批法警,使法警編制達到了規定的8%-12%,但由于存在新進人員缺乏工作經驗,有了幾年工作經驗,但因通過了司法考試又被轉成檢察官的現象,使法警大隊形成老的老,少的少的局面,很少有業務能力突出的青年干警,影響了法警隊伍的長期發展和建設。
履職流于形式到履職細化有一定發展,但尚不全面
近年來隨著最高檢逐漸加強對法警的重視,法警的職能進一步清晰和明確,基層檢察院法警大隊存在的履職流于形式問題已經有所減少,但有為數不少的基層院還存在履職流于形式的問題。檢察院的辦案工作區一般由法警大隊管理,檢察機關的自偵部門要使用辦案工作區必須填寫《使用辦案工作區申請登記表》,相關領導簽字審批后,方可開具《派警令》。但現狀是自偵部門需要用警了,一個電話直接打給警務部門負責人要求派警,手續往往事后再補,更甚者根本不用手續。在很多基層院,法警都是反貪、反瀆等自偵部門的“第六人”,直接歸自偵部門管理,沒有應有的獨立性。法警部門這樣履職,如何能發揮出其應有的功能呢?對自偵部門案件承辦人的超期傳喚、拘傳的監督更是無從談起了。另外在很多基層院有很多公訴人甚至不知道法警有公訴人出庭保護的職能,法警的履職大大流于了形式。四、從職責不明到職責分離,對職責認識有所提高,但沒有很好的融入檢察業務,不能很好的發揮服務檢察業務職能《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明確了法警的九大職能,其目的是為了將法警在以前的檢警不分的狀態中分離出來,使法警更好地融入檢察業務,發揮法警保障辦案安全,服務檢察業務的功能。在司法警察隊伍中實行雙重領導的管理制度,既本級檢察院及所在地區上級司法警察部門對司法警察部門均有管理權。但目前一些基層司法警察隊伍并沒有實現雙重領導制度,仍是由本級領導實行單邊管理。在這個現實狀況下,導致了上級領導對下級隊伍垂直管理的缺失。由于這種現象的長期存在,其對司法系統的管理體制成了一種長期制約的因素,從而使司法警察這個概念在人們的思想上被忽視,認為司法警察是可有可無的,這樣的制約在工作中的最直接的表現就是警檢不分、以檢代警。②在一些基層院中,落實高檢院文件的程度低,導致很多基層檢察院仍存在檢警混用,檢警不分的情況。也有諸多檢察人員包括有的領導覺得多年形成的辦案機制已經習慣了,且檢察官在辦案中處于主導地位,有決定權,而司法警察在辦案中始終處于從屬地位,只有協助職能。要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作用,就先必須解決法警部門存在的以上問題。那應該如何解決的這些問題呢?以下是筆者的一些淺見。一是加強領導重視,大力推進編隊管理,形成法警的統一管理、統一調配。首先要加強領導重視,在制度上確立司法警察大隊的獨立性。近幾年,高檢院法警總隊給各市縣的法警支隊、大隊設立考核目標,但法警工作并未與其它檢察業務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③要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作用就必須把法警工作與其他檢察業務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加大法警工作在檢察業務考核中的分值,迫使基層領導加強對法警工作的重視,規范法警工作的各項制度。另外上級檢察院法警部門也可采取不定期的明察暗訪等措施對基層院的編隊管理工作進行考察,對未進行編隊管理或者虛報進行編隊管理的單位予以通報,從源頭上重視法警部門的編隊管理。二是逐步增強法警人員年齡層次合理性,同時注重人員穩定性和隊伍建設。第一步是改變入警條件,可以從以下兩方面入手,一是通過內部調整,將檢察系統內部符合條件的年青同志轉崗為司法警察;二是通過公務員招考直接招錄符合條件的司法警察,通過以上兩方面,不僅解決了司法警察年齡偏大的問題,又充實了司法警察隊伍建設。增強法警隊伍人員的穩定性,對一些對法警業務熟練、工作能力突出的青年法警,即使其通過了司法考試,也要將其留在法警部門,發揮其業務熟練、工作能力突出的特點,為法警隊伍的長期發展做長遠考慮。同時加強法警的法律業務、思想素質、體技能等的培訓,法警警務部門負責人為每年度的訓練進程做一個規劃,嚴格按照規劃實行培訓方案,致力于將司法警察隊伍打造成一支思想素質高、業務能力強、訓練不怕苦的“檢中之軍”。三是完善制度、細化履職、落到實處、做好辦案安全工作。隨著國家反腐斗爭形勢的不斷發展變化,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和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力度不斷加大,沿用了十幾年的《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和與《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執行職務規則》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下司法警察發展的需要。因而必須出臺一部更為完善及適應時展需要的法律法規來確定法警部門的職能和具體履職,進一步細化履職,落到實處,才能做好辦案安全工作。以用警和使用辦案工作區來說,必須先填寫《用警申請表》,經分管檢察長批準后,由法警部門開具派警令派警,再由自偵部門填寫《辦案工作區使用申請表》,經自偵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由警務部門指派的法警開啟辦案工作區交由自偵部門使用。同時,法警大隊在履行職務之前,特別是在執行搜查、體檢和異地羈押任務時,都要與用警部門及時溝通,詳細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狀態、研究制定應急和安全防范措施,保證辦案安全。四是檢警一體化,服務檢察事業,但要于職責不明區分開來。檢警一體化是指法警部門在自偵案件的偵查過程中,在檢察長或者主辦檢察官的指揮下,司法警察與查辦案件的檢察官既各司其職,又緊密配合,共同實現偵查計劃、完成偵查任務的一種辦案模式。實踐證明,檢警一體化有利于法警更充分地發揮職能作用,是一種低成本、高效率的工作模式。這種工作模式有效克服檢警混淆和檢警嚴格分離帶來的弊端,極大地充實自偵力量,進一步發揮法警的主觀能動性,進而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從而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檢察官和法警資源,有利于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檢察職能,維護司法公正,懲罰犯罪行為,保障社會正義。但在實施檢警一體化中,檢察官和司法警察必須嚴格依法各司其職,決不能簡單地把司法警察與檢察官相加合并甚至等同起來,決不能混淆職責,不分彼此,司法警察在辦理自偵案件中的監督作用不能忽略,必須及時適時地發揮出來。因此也必須正確處理司法警察與辦案檢察人員在共同履職中的地位和關系。
本文作者:朱超華盧欣欣工作單位: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檢察院
司法警察崗位訓練工作報告
開展崗位大練兵活動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主動適應現代社會發展和現代司法警察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不斷提高司法警察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舉措,為新形勢下的司法警察隊伍正規化建設創建了新的載體和平臺。要真正用崗位大練兵的成效來樹立良好形象,提高整體素質,推動各項司法警察工作的發展,就要把崗位大練兵工作融入到司法警察工作、隊伍建設,保障審執工作和服務群眾中去,讓人民群眾實實在在地感到,通過大練兵司法警察隊伍的形象和作用及工作水平都有了大提高。
一將崗位大練兵意識貫穿到工作中。
崗位大練兵不僅在練兵場上練,而且應當與各項工作相結合。在實際工作中,每一名法警都要把練兵意識貫穿各項工作始終,要對照崗位練兵標準和目標,尋找自己在基本理論、基本法律法規、基本業務、技能、基本戰術、體能等方面的薄弱環節,采取針對性的練兵措施,按照“干什么、練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全面提高自身素質。要做大練兵的有心人,時時處處體現練兵意識,每一次安檢,每一次押解,每一次值庭,都要做到嚴格規范,要堅持精益求精,不斷提高對自身的要求,確保練必有成。
二將崗位大練兵成效在實戰中檢驗。
為確保崗位大練兵取得實效,我院制定了大練兵的考核評定獎懲制度,把練兵活動的績效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把法警參加練兵競賽的情況作為晉升、年度考評、立功受獎的重要依據。作為一種管理手段,很有必要。但更應當在實戰中檢驗練兵成效,鼓勵法警將訓練中學到的技能知識和本領,積極自覺地運用于實戰中,而不是練一套干一套,訓練和實戰“兩張皮”,切忌訓練時熱火朝天,實戰中依然遵循老路子、老經驗。要大力表彰將練兵成果應用于安檢、值庭,押解,看管,應急處突等實戰過程中涌現出來的先進人物,要堅持開門練兵,將大練兵的成果以匯報表演、演練等形式向人民群眾和法官展示,要以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的實際成績向人民群眾和組織匯報,將大練兵的成效交給人民群眾去評判,只有人民群眾的認可,以及安全的訴訟環境才是大練兵成效最好的體現。
三將崗位大練兵內容融入到實戰中。
司法警察工作分析論文
一、開拓創新,深化改革,加強制度建設
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是發展。近年來,隨著檢察事業的不斷深化,檢察機關司法警察工作也迎來了良好的發展機遇并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仍然面臨著巨大的挑戰。筆者認為,司法警察的所有工作都必須立足于檢察事業的發展,司法警察能否服務于檢察工作大局是衡量其職責與作用的重要標準。
1、加強隊伍管理,提高綜合素質。要發展,人是第一位的,各級檢察機關司法警察部門只有加強隊伍管理,通過培訓與實踐相結合的方式,切實提高廣大司法警察的綜合素質,才能讓司法警察隊伍健康、有序、規范地發展。
2、加快制度建設,服務檢察大局。司法警察制度的發展與變革往往是自下而上逐步推進的,目前還很不完善,要更好地服務檢察大局就要加快各項制度建設的進程,讓司法警察履職、隊伍管理、學習培訓等早日達到規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3、順應時展,不斷深化改革。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正在不斷深入,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發展也應該與時俱進,順應時代的需要,各級司法警察部門和廣大司法警察要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增強克服困難、解決問題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開拓創新,將司法警察制度建設和隊伍管理引向深入。
二、以人為本,公正執法,轉變工作作風
司法警察專業化發展分析論文
一、司法警察專業化發展的必然性
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在人民檢察院公正司法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獲得了各級領導和檢察工作人員及社會各界的肯定和贊揚。但是,隨著檢察院司法改革的不斷深入,對司法警察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司法警察只有加快自身的改革,走專業化發展道路,才能適應時展的需要。
(一)走專業化發展道路是司法警察隊伍自身發展的必然
檢察官職業化改革,從一定意義上說也是檢察工作職權的進一步細密化、專業化,在檢察官、書記員等組成的檢察工作系統中,各司法人員應各司其職,不得越位,否則就會影響司法效率和公正。司法警察在檢察工作中也應當占有重要的位置。《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了司法警察從事保護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的現場、執行傳喚、參與搜查等八項工作,為各項檢察工作的順開展打下了基礎。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也應當緊緊跟隨檢察官職業化發展的步伐,探索司法警察專業化的發展之路,使司法警察專業化與檢察官職業化相互協調、融合。
(二)走專業化發展道路是司法警察正確履職的必然
目前,因為對司法警察工作的性質、作用認識不一,使得司法警察的發展常常陷入尷尬的境地。首先是對司法警察工作的性質認識不夠。《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規定了司法警察具有八項工作職責,司法警察從事這些工作指向的是服務、保障于各項檢察工作,但這并不等于司法警察在檢察工作中只能是配角,沒有自己的獨立性。檢察官的檢察工作與司法警察的警務保障應當是相互配合、共同參與的活動,與檢察官的檢察工作活動是互銜接、溝通的。不可否認,檢察官的檢察工作活動居于中心地位,司法警察的保障工作要服從服務于檢察工作,但是檢察官與司法警察不應當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隸屬關系。《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在檢察官的指導下履行職責”,被不少人錯誤地理解為是一種行政指令,認為司法警察屬于檢察官領導,司法警察的各項工作僅被看成是檢察工作的附屬性工作,司法警察工作自身的特殊性得不到應有的重視。《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規定了司法警察的工作職責,但司法警察如何在檢察官的指導下履行這些職能,沒有明確的規定。還有就是司法警察隊伍人員學歷層次偏低,年齡結構不夠合理,影響了司法警察整體素質的提高。
司法警察崗位訓練工作匯報
開展崗位大練兵活動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主動適應現代社會發展和現代司法警察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不斷提高司法警察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舉措,為新形勢下的司法警察隊伍正規化建設創建了新的載體和平臺。要真正用崗位大練兵的成效來樹立良好形象,提高整體素質,推動各項司法警察工作的發展,就要把崗位大練兵工作融入到司法警察工作、隊伍建設,保障審執工作和服務群眾中去,讓人民群眾實實在在地感到,通過大練兵司法警察隊伍的形象和作用及工作水平都有了大提高。
一將崗位大練兵意識貫穿到工作中。
崗位大練兵不僅在練兵場上練,而且應當與各項工作相結合。在實際工作中,每一名法警都要把練兵意識貫穿各項工作始終,要對照崗位練兵標準和目標,尋找自己在基本理論、基本法律法規、基本業務、技能、基本戰術、體能等方面的薄弱環節,采取針對性的練兵措施,按照“干什么、練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全面提高自身素質。要做大練兵的有心人,時時處處體現練兵意識,每一次安檢,每一次押解,每一次值庭,都要做到嚴格規范,要堅持精益求精,不斷提高對自身的要求,確保練必有成。
二將崗位大練兵成效在實戰中檢驗。
為確保崗位大練兵取得實效,我院制定了大練兵的考核評定獎懲制度,把練兵活動的績效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把法警參加練兵競賽的情況作為晉升、年度考評、立功受獎的重要依據。作為一種管理手段,很有必要。但更應當在實戰中檢驗練兵成效,鼓勵法警將訓練中學到的技能知識和本領,積極自覺地運用于實戰中,而不是練一套干一套,訓練和實戰“兩張皮”,切忌訓練時熱火朝天,實戰中依然遵循老路子、老經驗。要大力表彰將練兵成果應用于安檢、值庭,押解,看管,應急處突等實戰過程中涌現出來的先進人物,要堅持開門練兵,將大練兵的成果以匯報表演、演練等形式向人民群眾和法官展示,要以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的實際成績向人民群眾和組織匯報,將大練兵的成效交給人民群眾去評判,只有人民群眾的認可,以及安全的訴訟環境才是大練兵成效最好的體現。
三將崗位大練兵內容融入到實戰中。
司法警察專業化建設論文
論文摘要:當前,司法警察專業化建設已進入了實質性攻堅階段,一些客觀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亟待我們認真加以研究和解決。就目前形勢來看,筆者認為,當務之急是我們必須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妥善處理好“三大關系”-堅持以人為本,處理好職業化建設與司法警察日后出路之間的關系;堅持“統籌兼顧”,處理好上級法院與本法院的“雙重領導”之間的關系;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原則,處理好認真履行職責與全面服從、服務于審判工作之間的關系。
一、科學發展觀的內涵及其對司法警察專業化建設的指導意義
發展觀是對發展的本質、規律、動力、目的和要求等問題的基本看法和根本觀點。科學發展觀,即“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是黨在十六屆三中全會中提出的,其內涵十分豐富。首先,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摒棄傳統的把人作為工具和手段的物本主義傾向,把人的發展作為最終目標。其次,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內容。全面是指各個方面都要發展;協調是指各個方面的發展和發展的各個方面都要相互適應;可持續是指發展必須保持持久性和承續性,實現速度和結構、質量、效益相統一。第三,統籌兼顧是科學發展觀的根本要求。所謂統籌兼顧,就是總攬全局、科學籌劃,協調發展,兼顧各方。要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把各方面的積極性引導好、保護好、發揮好。
司法警察專業化建設,正是一個在強基固本的前提下,不斷尋求和實現司法警察自身發展的過程,其必然受到這樣或那樣的“發展觀”的指導和影響。筆者認為,在司法現代化建設不斷深入的今天,我們只有跟上時代的步伐,用科學發展觀去指導司法警察專業化建設,才能使這支隊伍適應形勢的需要,經受住現實的考驗并切實發揮其應有的職能作用。
二、堅持“以人為本”,處理好職業化建設與司法警察日后出路之間的關系
根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試行聘任制暫行辦法》的要求,目前很多法院已采取了司法警察聘任制,除領導干部和少量骨干外,在35歲以后,大多數法警都需“轉崗”或流向社會。作為干警個人而言,面對如此情形,誰都不可能沒有“后顧之憂”。正所謂“人心不穩,一事無成”,如果領導者和管理者對下屬必將面臨的“出路”問題不聞不問,只片面地強調“職業化”,不僅是不負責任的,也必然是徒勞無功的。筆者認為,堅持“以人為本”,處理好職業化建設與司法警察日后出路之間的關系,是我們必須把握的原則,也正是實現職業化的根本前提和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