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9 08: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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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助理優秀事跡材料
*,是共和國的同齡人,魁武健壯,典型的北方漢子。他,看上去一個地道的農民,但從談吐的不凡和辦事的干練中,又透出幾分軍旅之風,給人的印象是既威嚴又慈善。就是這樣一位阜新農村鄉鎮司法助理元老,埋頭于鄉村調解三十年,見證了我國恢復司法行政的風雨歷程。
往事如煙。1978年,在部隊入了黨、提了干的*,結束了十年的軍旅生涯,轉業回到了闊別已久的家鄉,組織上安排他擔任了鄉司法助理。當時的農村,家庭暴力多、相鄰糾紛多、打架斗毆的多,性格急躁的*又很年輕,面對這些矛盾一時束手無策。但軍人那種不服輸的精神,讓他認準了干中學、學中干。一年后春季的一天,*剛下班回到家,鄰村一位婦女哭哭啼啼找上門來,進屋就說這日子沒法過了,求政府給她做主。*吃驚地一看,女人滿臉是血,身上有傷,一問才知,來人姓王,因丈夫徐某迷上賭博,她勸不了,把錢藏起來,徐某斧劈柜子搶錢,又打了她。*好言相勸一番,安排王某在家吃了晚飯,后又送她到親戚家暫住。第二天*把王某送到娘家后,又同派出所民警同去王家,嚴厲批評了徐某,指出賭博的危害,說得徐某心服口服。然后同*去岳父家賠禮道歉,夫妻重歸于好。*還不放心,步行二十多里,送兩人回家。這事對*很有觸動,真正覺得家長里短并非小事。而1980年國家恢復司法行政工作后,調解工作步入規范,*也更是大有用武之地。
幾年前,大四家子鄉衙門村發生一起土地糾紛。李某與趙某土地相鄰,春耕時,李某說趙某多種他家一條壟,趙某否認,兩人鬧到村里,但沒調成。*得知此事后,到村里先查地賬,又領村干部和李某、趙某到地里核對,還請來當時分地的人員來協助。最后查清,因趙某改用機動車耕種,多種李某40公分寬接近一條壟的地。協商結果,趙某多種的這條壟,秋收后各家收成一半,終止了紛爭。
還有一次,大四家子村夕明村發生這樣一起糾紛。秋收時,孟某找到*,說韓某把他家甜菜地軋了,造成損失,要求賠償。*經到地里查看,發現果然四條壟的甜菜被毀。可找韓某,韓說這四條壟原來是道路。*查地賬,找當時分地的村民代表,查清孟某種的這四條壟并非道路。從地里拔來三棵甜菜,過秤后,算清損失數額,使孟某得到合理賠償,糾紛圓滿解決。
*說,構建和諧社會,調解是基礎。農村里的一些糾紛,看上去事都不大,但處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甚至轉化為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近幾年來,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過程中,農民的法律觀念增強了,懂得了維權,所以我們更要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還創出了“一條龍”調解經驗。經常搞糾紛排查,注重季節性,變被動為主動。還有常年性的,做到防患于未然。今年秋天,有的村民擔心有人放牧禍害莊稼,想早點搶收。*聽說后,建議鎮黨委組織護秋隊,嚴查放牧,為農民創造良好的秋收環境,保證莊稼熟了再收。鎮黨委依計而行,受到農民歡迎。“全鄉五萬畝耕地,搞不好早收一天,那就是多大損失呀。”*如是說。
*在司法助理崗位上近三十年,經他手處理的各種調解糾紛上萬件,沒發生上訪、告狀的,十里八村都叫他“土法官”。*的同事告訴記者,老劉以前走村訪屯是騎輛自行車,這兩年換摩托了,但趕上雨雪天氣,他多次趕毛驢車去上門調解,凡事從來不推不拖。過去全鄉每年發生糾紛200起,近年已降到百起左右。
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先進事跡
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先進事跡
2002年3月27日下午,松溪縣城關中學大操場,由縣教育局、縣司法局、團縣委聯合舉辦的“松溪縣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巡回法制講座”在1300多位學生熱烈的掌聲中順利結束,城關中學校長握住授課老師的手,感動地說:“真是太出乎我的意料了,上得非常好!我們希望你能每個學期都來上堂課……”。原創:這為授課老師是誰?他就是松溪縣司法局楓華司法辦司法助理員余富才同志。
法制宣傳的排頭兵
1999年,剛從福建司法學校畢業的余富才同志,以全縣總分第二名的優異成績走上司法助理員工作崗位,以“我是一名預備黨員,一切服從組織安排!”的豪言壯語在全縣辦公條件最艱苦的楓華鄉扎下了根,一呆就是6年半。工作初始,為了盡快適應本職工作,他一方面加班加點學習有關知識業務,磨煉獨擋一面的能力,于2001年12月通過廈門大學法律大專自學考試,這為他順利開展工作奠定了扎實的基礎。另一方面,他開始滿腔熱忱地投入到實踐工作當中,從實踐中吸取經驗,當他了解到目前農村仍然存在著一些包辦婚姻、買賣婚姻和性別歧視等不良現象時,他主動協調鄉民政辦、鄉婦聯利用墟天上街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送法進村,引導群眾改變觀念、移風易俗;針對輟學生、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等不良現象,他與鄉關工委、文明辦、鄉團委、中小學校一道,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法制活動,還聯合中小學校組建了“青少年維權崗”,據統計,99年至今已累計在中小學校舉辦法制宣傳教育活動50多場次,開展小法官行動——楓華鄉法律知識進百家測試活動30期,配合縣法院、縣教育局進村入戶勸導輟學生返校十多次。通過宣傳,有效地遏制了不良勢頭。與此同時,他結合宣傳訪視,堅持學用結合,通過對個案的調處,以案釋法,達到教育一片、收效一片、鞏固一片的效果。因授課水平突出,2002年3月,他受縣教育局、縣司法局、團縣委的指派,在全縣中小學校作巡回法制講座,受到聽課師生的一致好評。
“春播一粒谷,秋收萬顆粟”,有付出就必有回報,經過他的辛勤努力,他所在的司法所成為了縣里的先進所,己連續多年被評為先進單位,該鄉也于2001年被南平市委、市政府評為“1996-2001年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這是全縣9個鄉鎮中唯一獲此殊榮的鄉;他本人也于2000年被縣政法委評為“雙爭先進個人”、2004年被評為“南平市依法法市先進個人”、2005年被評為“南平市十佳優秀校外法制輔導員”等稱號,同時也擁有了一個“法制宣傳排頭兵”的美稱。
咱老百姓的貼心人
提高司法助理員普法能力之我見
基層司法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前沿陣地”。基層司法所在推進農村、社區民主法制建設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為構建和諧社會、創建平安基層做出了積極貢獻。司法助理員既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揮員”,更是“戰斗員”,工作繁瑣、情況復雜、崗位重要、責任重大。但是,從法制宣傳的角度來看,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有的基層司法所法制宣傳和法制實踐,存在“一手軟一手硬”的問題,整天陷入具體事務之中,彼于應付,忽視了農村、社區整體的法制宣傳教育基礎性工作;有的司法助理員在思想上存在著重工作、輕學習的問題,思想認識上存在“夠用了”、自我感覺良好的現象。筆者認為,基層司法助理員在新的形勢下做好基層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從以下四方面給予加強:
一、要真“懂法”,突出實用性、注意廣泛性
普法教育,是強化法治理念、實現法治社會的根基。在實施“五五”普法中,除了認真抓好國家和省普法規劃的落實外,基層普法的一個重點,就是要在提高全體公民崇尚法律的理念上下功夫。不僅普法工作的形式要與時俱進、富有時代特色,而且在內容上,更應該解決從一般法律條文的解讀,到法治理念的重塑上。
1、要認知到位,增強責任感。基層司法助理員的工作離不開法。因此學法、用法是“主業”。在認知上,一要解決責任不清,把普法當成“軟任務”,存在一手硬一手軟件問題,確實做到“兩手都要硬”;二要解決自身學法積極性不高的問題。當前在基層司法助理員隊伍中,個別“老基層”,存在對學習新的法律法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處理問題習慣跟著感覺走,憑著經驗干的現象。因而學是提不起興趣,坐不下來、鉆不進去,容易造成工作的片面性、簡單化的問題。處理問題往往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毛病;也有個別新錄用的同志,認為院校學習的法律知識已經足夠了,“不想學”。因此,進入“角色”不快,有的雖然已經從事司法工作好幾年,仍然不能獨擋一面。我國正處在社會轉型時期,社會生活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近年來,出現了大量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群眾感到迷茫困惑,希望我們基層的法律工作者能夠做出正確的解釋和說明來指點迷津。這就要求基層的法律工作者要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學法用法守法要樹立走在全社會前例的意識,自覺做學法的“排頭兵”。
2、要急用先學,增強“內功”。我國現行多部法律、多個行政法規,可以說是包羅萬象。因此,在學法過程中,一要突出“需什么學什么”,急用先學。如,今年基層在組織對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學習中,要突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諧社會、“五五”普法等主題;要結合廈門新一輪跨越式發展中的法律問題,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外來人口的普法,換屆選舉,以及群眾的熱點、難點問題的法律法規的學習。二要“滴水穿石”、持之以恒地學。學習是一個積沙成塔的過程。只有平時的“厚積”,才能有工作中的“薄發”。基層司法助理員的工作,面對的是群眾,牽涉到諸多方面及群體利益的調整。因此,這就要求司法助理員成為法律知識的“萬金油”、“資料庫”和“活檔案”,只有不斷向書本學,向實踐學,了解掌握法學領域提供的新知識,法制實踐的新發展,才能真正跟上時代的需要。也才能真正做到:求之有給,問之有答,授之以真知,解之以真諦。
二、要會“說法”,注重通俗性,提高藝術性
司法助理員隊伍建設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司法助理員隊伍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司法所作為基層政權組織和基層政法部門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面向基層、面向群眾,是構建矛盾糾紛大調解體系、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司法助理員是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在推進民主法治建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進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由于體制機制的原因,目前我縣司法助理員隊伍建設還很薄弱,一定程度上存在編制不足、人員不夠、素質不高、職責不明等問題,與當前社會發展新形勢、人民群眾新期待和新要求不相適應,加強司法助理員隊伍建設勢在必行。各地各部門要從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鞏固黨的執政根基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司法助理員隊伍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貫徹落實《意見》和《通知》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思想上高度重視,工作上大力配合,做到司法所陣地建設和司法助理員隊伍建設兩手抓、兩不誤,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司法助理員隊伍,確保我縣司法所工作正常運轉,職能得到有效發揮。
二、采取切實措施,抓好司法助理員的選配
(一)按照司法部“司法所應當由3名以上人員組成”的要求,我縣司法助理員的編制和實有人員缺口較大,要根據工作需要,將現有司法助理員全部安排到鄉鎮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崗位,優先確保原片區司法所的人員配備,每所至少配備2人,其余司法所至少配備1人,不足部分待中央政法專項編制下達后逐步配備到位。
(二)對有司法助理員編制目前暫無人員或既無司法助理員編制又無人員的司法所,從所在鄉鎮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中至少選聘1人作為專職司法助理員。
1、選聘的條件。具有一定的法律水平;熱愛司法行政工作;年齡50歲以下;具有公務員身份。
鄉鎮司法助理工作總結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要正確地進行自我定位;要有吃苦耐勞的心理準備;要有為民服務的情感;要有刻苦鉆研的學習精神;要有大局為重的胸襟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司法助理員崗位在各鎮的司法所,也就是說,人在鄉鎮,工作在鄉鎮,所辦的事也是鄉鎮的事、鄉鎮比起縣城,各方面條件要差一些,尤其是一些比較偏遠,交通不便,經濟不發達的鄉鎮,所遇到的困難會更多些,地理位置和經濟上的差異會給我們工作和生活帶來一定的影響、司法助理員工作的對象就是所在鄉鎮轄區內的農民,我們工作的宗旨就是為農民做好服務、目前,司法助理員隊伍有一種現象、基層司法所是縣司法局的派出機構,人在鄉鎮,一伸手一投足,都代表著司法局的形象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我做為一名鄉鎮司法助理員,通過一年多的工作時間,積累了一定的工作經驗,我認為想要做一名合格的司法助理員,應該最起碼要具備五個方面的素質。
一、要正確地進行自我定位
司法助理員崗位在各鎮的司法所,也就是說,人在鄉鎮,工作在鄉鎮,所辦的事也是鄉鎮的事。司法助理員要按照《省司法所工作暫行規定》做好司法所承擔的九項工作職能,從這些職能可以看出,司法所的主要職責就是圍繞鄉鎮的穩定工作開展,而這些工作的開展和落實完成,承載的主體是誰,就是我們司法助理員。
二、要有吃苦耐勞的心理準備
鄉鎮比起縣城,各方面條件要差一些,尤其是一些比較偏遠,交通不便,經濟不發達的鄉鎮,所遇到的困難會更多些,地理位置和經濟上的差異會給我們工作和生活帶來一定的影響。但鄉鎮也是一個綜合訓練場,你在那里什么樣的事都會遇到,與什么樣的人都會打交道,你成不成材,就看你敢不敢把自己置于鄉鎮這個大熔爐中。遇到困難并不可怕,關鍵在于你怎樣去克服?沒有什么過不去的溝和坎,吃苦受累并不可怕,怕的就是你能不能吃苦受累。常言說的好,只有吃得苦中苦,方能得到甜中甜,不能吃苦,將來你什么也得不到。
司法局助理員學習感想
2011年6月5日早晨,還在熟睡中的我被德律風鈴聲喚醒,一接起來,本來是之前一個離婚膠葛的女當事人江某,“你好小李,我打德律風就是想祝你節日高興,感激你和小馬對我那么關懷,其余沒什么能做的,請你們吃飯又不可,只好打德律風祝你端午節高興。”“喔,感謝感謝,不謙讓。那些都是任務上應該做的。”幾陣問寒問暖放下德律風后,我睡不著了,不由又墮入深思中。
2012年,我考入涪城區司法局,成為一名司法助理員。投身底層司法行政任務的兩年多工夫里,常常有良多震動與感悟。我常情不自禁地考慮一個問題——“什么是公事員”。本年年頭的時分,給社區矯正對象白某落實了春節慰勞物資,白某的連聲感激,讓我心里很不淡定。在之前,我和社會群眾一樣,很討厭小偷,到南山司法所后,接納到的第一個新的矯正對象就是白某,假釋歸來的偷盜犯,我很嚴峻地通知他每個月按時到司法所報到,交思維報告請示。直到一天白某到司法所懇求協助時,我忽然感悟到,我任務的相當大一局部,就是要幫這些犯罪分子應對生涯堅苦、教育革新自我、從新被社會承受。跟著任務時日的添加,我愈來愈看法到,固然那些吸毒犯、偷盜犯作為一個通俗人看來很差勁,但我的任務要求我離開通俗人的目光。就仿佛警員有義務救生命遭到風險的人一樣,假如是一個通俗群眾,他沒有救人,他頂多受品德訓斥,然則警員就有這個職業義務,沒救人的話不只是品德訓斥,還會遭到問責。我的任務要求我,就算他們再壞、再無可救藥、再消極也好,也要全力去關懷、協助他們。假如我是一個通俗群眾,那么我可以縱情地去訓斥這些犯罪分子,可我是司法助理員,不只不該訓斥他們,還要接收、革新他們。這是職責。
還記得本年的3月,江某來到司法所乞助,滿臉淤青,傷痕累累,聲淚俱下地反映家庭暴力,征詢離婚方面的司法事宜。固然之后因為房產的切割調停離婚沒有成功,但江某曾經把司法所當做了一個心靈的逃亡所,時常來征詢相關司法問題,趁便排遣心里抑郁。她的德律風,讓我很不測,由于我的確只是做了任務應該做的工作。
兩年多的任務,使我親身調查到了什么叫“底層”,更從新看法了“底層公事員”這個職業和身份。什么是公事員?目前我答復本人,我會說,方法會什么是公事員,就要曉得公事員是干什么的。別去看那冗長的界說“公事員是指依法實行公職、歸入國度行政編制、由國度財務擔負工資福利的任務人員”、“公事員是指應用人民付與的權柄,積極從事國度公同事務運動,并為廣闊人民群眾供應優質高效的效勞的國度公職人員”,公事員是干什么的?一句話,為群眾辦實事的。以前感覺“為群眾辦實事”這話真土,目前感覺這話真儉樸。
我們總說身為公事員要做到“在朝為民”,其實,公事員就是一個普通得不克不及再普通的職業,底層公事員更是,微觀地說是社會治理,其實就是處置大巨細小瑣碎的雜事。可這些雜事,都是跟群眾的生涯息息相通的。所謂在朝為民,那就是身為公事員,必需為群眾打理社會雜事,為社會的方方面面“費心”。我想,在新期間,我們就該當如許來定位,如許來詮釋。由于如許,我們才干在實踐任務中更好的找到任務人物、進入任務形態;才干緊緊記住我們為什么要做公事員,不斷掌握好任務的偏向;才干不時的鼓勵和鞭笞本人,表現我們任務的精力價值,完成公事員的效勞主旨和目的追求。
司法助理員工作經驗交流材料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要正確地進行自我定位;要有吃苦耐勞的心理準備;要有為民服務的情感;要有刻苦鉆研的學習精神;要有大局為重的胸襟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要按照《省司法所工作暫行規定》做好司法所承擔的九項工作職能、遇到困難并不可怕,關鍵在于你怎樣去克服?沒有什么過不去的溝和坎,吃苦受累并不可怕,怕的就是你能不能吃苦受累、和農民打交道,要尊重他們,不能瞧不起,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要學思想、學知識、學品德、學一切應該學的東西、要加強自身學習,逐步提升自己的品位,而且要做到學以致用,造福社會、要有集體榮譽感,所言所行都要讓人尊重,千萬別讓人鄙簿或輕視,任何時候都要以大局為重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我做為一名鄉鎮司法助理員,通過一年多的工作時間,積累了一定的工作經驗,我認為想要做一名合格的司法助理員,應該最起碼要具備五個方面的素質。
一、要正確地進行自我定位
司法助理員崗位在各鎮的司法所,也就是說,人在鄉鎮,工作在鄉鎮,所辦的事也是鄉鎮的事。司法助理員要按照《省司法所工作暫行規定》做好司法所承擔的九項工作職能,從這些職能可以看出,司法所的主要職責就是圍繞鄉鎮的穩定工作開展,而這些工作的開展和落實完成,承載的主體是誰,就是我們司法助理員。
二、要有吃苦耐勞的心理準備
鄉鎮比起縣城,各方面條件要差一些,尤其是一些比較偏遠,交通不便,經濟不發達的鄉鎮,所遇到的困難會更多些,地理位置和經濟上的差異會給我們工作和生活帶來一定的影響。但鄉鎮也是一個綜合訓練場,你在那里什么樣的事都會遇到,與什么樣的人都會打交道,你成不成材,就看你敢不敢把自己置于鄉鎮這個大熔爐中。遇到困難并不可怕,關鍵在于你怎樣去克服?沒有什么過不去的溝和坎,吃苦受累并不可怕,怕的就是你能不能吃苦受累。常言說的好,只有吃得苦中苦,方能得到甜中甜,不能吃苦,將來你什么也得不到。
基層司法助理員和人民調解員個人事跡材料
我叫黃本有,1948年--月出生,1970年10月參加工作,1980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7月從事司法行政兼人民調解工作,現任商洛市鎮安縣青銅關鎮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兼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九年來,我先后調解處理各種矛盾糾紛398起,其中疑難糾紛41起,防止“民轉刑”案件8起,群體性事件3起,調解成功率達98%,較好地履行了一個基層司法助理員和人民調解員的工作職責。
九年中,黨和政府也給了我許多榮譽,連續五年被評為市縣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公務員,多次受到市司法局,縣委、縣政府和縣司法局的表彰獎勵。今天我能在這里向大家匯報工作,心里很不平靜,我只是盡了司法助理員應盡的職責,與黨和人民的要求還有不少差距。回顧幾年來,司法行政和人民調解工作的實踐,我的體會是:
樹信心,立規矩,規范執法行為[本]
1997年,當組織讓我到青銅關從事司法行政工作,親朋好友都反對。一方面認為青銅關鎮位于鎮旬兩縣結合部,撤區并鎮由原來的4個鄉合并而成近2萬人口的大鎮,時逢西康鐵路建設,社會治安相當復雜,另一方面認為都快五十的人了,干司法調解整天與哭天抹淚、扯皮打架的事情打交道,沒權、沒利、沒地位,有啥好干?因為這之前,我在公安上工作了好多年。但我不這樣想,讓我做司法調解工作,說明組織上相信我的能力,鎮大民情復雜,說明那里更需要我,我二話沒說就走馬上任了。上任后,首先利用一個多月時間,跑遍了全鎮的15個村79個村民小組,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資料,寫了長達20多頁的社情調查報告,專題向鎮黨委、政府領導作了匯報,引起了領導的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安排,分管領導具體落實。在當時鎮機關住房相當緊張的情況下,給我安排了一套間房子,有一間專門的辦公室。在隨后的工作中,我結合實際,專門建立健全了學習制度、工作制度和廉潔制度;及時修定完善了《人民調解員守則》、《人民調解工作制度》、《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等20多項人民調解工作制度;創新繪制了《青銅關鎮矛盾糾紛排查情況動態示意圖》,用不同顏色標注了矛盾糾紛重點區域,排查調處按輕重緩急有序進行。這些制度和示意圖,因經費原因,都是我親手書寫,繪制上墻,雖然不太好看,但卻十分實用。在抓好制度建設的前提下,針對全鎮村民法律知識欠缺、法制觀念淡薄的現狀,按照“四五”普法宣傳教育要求,自己結合具體案例,匯編了通俗易懂的普法宣傳講稿20余份,采取以會代訓方式,九年來共召開群眾會近百場次,有近萬人受到了普法教育。為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打下了基礎,也使鎮司法所在社會上樹立了良好的執法形象。
前幾年,無論什么事,只要村干部解決不了的,群眾都要找鎮黨委書記和鎮長,不立馬解決就不肯罷休。2002年4月,鎮政府所在地的銅關村六組60多歲的楊老漢三番五次找領導,大喊大鬧要求處理鎮教辦老師李某侵占其承包地和核桃樹,毀其小麥苗等問題,天天糾纏不休,鬧得領導不安,無法辦公。當我得知后,就主動介入此事,經過實地勘查,調查了解,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時向鎮領導提出合理的處理意見,平息了事態,楊老漢不再找鎮政府,類似這樣在別人眼里的“小糾紛”,我每年都要接待40多件,每件都能當作司法所的“大事情”。真正做到讓群眾滿意,領導放心。這樣,上為政府排憂,下為群眾解難。鎮書記常說,司法所就是關鍵時候頂大事。為此,鎮司法所的牌子也漸漸亮了起來,老百姓有事就先想到找司法所“老黃”了。
快出動,細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司法局基層組織建設調研報告
根據省廳、市局的安排部署,區司法局認真組織落實,對全區司法行政基層司法所組織建設情況進行調研。現將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層司法所設置現狀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機關在基層的延伸,承擔著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普法宣傳等多項重要職能,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力量,是維護社會穩定不可缺少的職能部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主力軍。我區對司法所的管理施行以區司法局管理為主、鄉鎮管理為輔的雙重管理體制。現我區有21個鄉鎮及1個工業園區司法所。其中司法所、工業園區司法所所長按副科配備。現已建成省級規范化司法所3個,市級精品司法所1個。
二、司法助理員隊伍情況
2009年以來我區司法行政機關共招錄11名干警,全部充實到鄉(鎮)司法所擔任司法助理員。現有司法助理員22人(其中司法所所長16人),占應配數名的73%;享受副科級待遇7人,股級干部17人。1人所16個,2人所2個,尚有4個司法所屬無人所。司法助理員的配備,是加強司法行政工作,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基礎工作之一。但是,在司法助理員的配備和管理上仍存在不少問題,急需加以解決,主要是:
1.部分干部來源困難,配備難度大,至今司法所助理員配備仍有缺額。如市委、市府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的通知》要求:每個建成司法所至少應配備1名司法助理員,工作任務重的司法所應配備2名以上司法助理員和適應工作需要的司法輔助人員。我區仍有4個司法所未配備司法助理員,業務較重的司法所目前也僅有一人承擔所有的業務工作。
關于加強阿勒泰市基層司法所建設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中央、自治區對加強基層政法隊伍建設工作予以高度重視,做出了一系列部署。今年四月三十日羅干同志在司法部召開的人民滿意的司法所、人民滿意的司法助理員經驗交流暨表彰大會上的講話中明確指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統最基層的組織機構,是司法行政部門直接面向群眾和社會提供法律服務、法律保障的前沿陣地和工作窗口,擔負著具體組織實施司法行政各項基層業務工作的重要職責。司法所與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和基層綜合部門共同構成我國基層政權的政法組織體系,共同擔負著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保障法律正確實施,推進基層法治建設的重要使命。”
目前基層機構體制改革已經迫在眉捷,司法所建設工作是當前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把司法所建設納入到社會治安防范體系,與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共同構筑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才能充分發揮基層司法行政組織的法制宣傳、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兩勞幫教等各項工作的職能作用,這既是維護我市政治穩定、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也是促進經濟發展和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舉措。我局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廣泛開展調研工作,現就阿勒泰市基層司法所存在的問題及今后建設提以下幾點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
阿勒泰市現共有專兼職司法助理員(指在街道、鄉鎮專門或主要從事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員28名,占用司法行政編制14名,未占用司法行政編制14名。從我市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和人員的發展歷程分析,很多問題既有復雜的歷史原因,也有近年來的客觀因素,主要問題有:
(一)法律地位不明確,職能界定不清
司法所作為街道、鄉(鎮)自設的一個職能機構,多年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只有一些并不系統完善的臨時性指導文件,同時缺少必要的分工和協作,如綜治辦、政法委、法制辦等,從而導致多年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法律地位不明確,職能界定不清。工作任務從宏觀上看很重要,很具體,但到了基層實際操作難度大,用司法助理員的話講:“工作太軟”。而且優無獎、劣無罰,干好干不好沒有太大的區別,只能靠覺悟工作。這些都和司法工作本應具有的性質差距太大,極不相稱,也導致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層政府的重視程度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