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監督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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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局四項監督學結
嚴格加強學習計劃,認真落實學習制度。做好學習記錄,積極參與討論發言,后認真總結。堅持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理論學習與實際工作相結合,確保“四項監督制度”學習培訓見到實效。
現將我局黨委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學習培訓計劃報告如下:按照《中共省國土資源廳委員會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貫徹實施干部選拔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國土資黨委[]23號)要求。
一、指導思想
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大和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進一步加強對“四項監督制度”學習宣傳,加深對“四項監督制度”理解掌握。促進領導干部提高認真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相關政策法規的自覺性,嚴格依規照章辦事;防止用人失察失誤,嚴肅處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提高選人用人質量,切實加強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
二、培訓安排
一)專題學習
剖析四項監督制度
四項干部監督制度是指中央辦公廳在2010年4月份頒布實施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責任追究辦法》)以及中央組織部同步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以下分別簡稱《有關事項報告辦法》、《“一報告兩評議”辦法》、《離任檢查辦法》)等四項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面的監督制度。
四項干部監督制度頒布主要背景、過程和目的
2002年中央頒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黨的十七大把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作為黨的建設的一項重大任務,明確要求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十七屆四中全會進一步強調,要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和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制度,匡正選人用人風氣。總書記在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強調指出:“要認真執行和不斷完善各項監督制度,積極探索加強監督的有效途徑和方式方法,加大監督制度創新力度。”從兩年來開展全國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的結果看,干部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滿意度有明顯提高,但對選人用人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反映仍然比較突出。
為此,中央組織部組織力量開展了深入調查研究,從2007年起正式會同中央紀委研究起草《責任追究辦法》,經廣泛征求意見、反復修改,先后報經中央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同意,于2010年3月7日由中央辦公廳印發。中央組織部同步研究起草了其他三個辦法,報經中央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同意,于2010年3月9日由中央組織部印發。頒布實施這四項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制度,就是要貫徹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回應干部群眾的關切和期待,以更加嚴格的制度監督選人用人行為、約束選人用人權力,堅決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行戰斗,為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四項干部監督制度的創新和突破
主要有四個方面的新突破:一是四項監督制度相互銜接配套,初步構成事前要報告、事后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體系,使選人用人的重要方面、關鍵環節都納入監督范圍,都置于嚴格的監督之下。二是通過細化政策界限、規范操作程序、明確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長期以來困擾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責任主體界定不清、責任情形劃分不明、責任追究不到位的難題,使責任追究更具有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三是進一步強化了對各級黨委(黨組)“一把手”及各級組織人事部門的監督,突出了監督重點,抓住了關鍵環節,增強了監督效力。四是改進了監督視角,完善了監督方法,不僅要看干部選拔任用的過程,更要看干部群眾對本地區、本單位選人用人滿意度高低這個結果,這對于有效地解決選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風”的問題,將起到積極作用。
單位四項監督制度自查報告
根據Xx委組織部《〈關于認真學習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的通知〉的通知》(Xx組[2010]22號)要求,Xx局迅速召開班子會議和全體會議,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精神,并進行了專題討論,取得了良好成效,現把“四項監督制度”專題學習討論情況匯報如下。
一、會議貫徹情況
5月28日,我局召開了全體干部職工會議,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了“四項監督制度”,重點學習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并對重點條目重點內容,逐字逐句進行解讀分解。通過學習,我局干部職工一致認為實施四項監督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同時大家紛紛表示一定要認真學習領會,把握其重要內涵。在以后的工作中抓好貫徹落實,堅持以更加嚴格的制度,監督選人用人行為、約束選人用人權利。
二、會議貫徹措施
會上,Xx就如何開展四項監督制度學習活動提出了三點要求:
一是加強宣傳,提高認識。“四項監督制度”是黨的組織工作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重要成果,是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而只有掌握了制度,才能認真地貫徹落實。因此作為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把握精神實質,確保融會貫通。同時要注重加強宣傳,將“四項監督制度”制作成宣傳版面,提高四項監督制度的知曉率,落實廣大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
深入四項監督工作小結
按照區委組織部的要求,學習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等四項監督制度。這四項監督制度的出臺,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通過對選人用人的重要方面、關鍵環節進行有效的監督,為進一步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奠定了基礎。下面,結合自己的學習理解,談幾點粗淺認識和體會。
一、四項監督制度有著深遠意義
四項監督制度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是深化干部選人用人制度理念的具體體現,是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創新,顯示了我黨堅定不移地推行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的堅強決心。四項監督制度,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組織監督和民主監督、過程監督和效果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相互補充,形成合力,為干部選拔任用形成系統的“防控網”。
一是更加體現民主公開。四項監督制度,加大了選人用人民主公開的力度,有利于進一步擴大黨內民主、切實發揮全委會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監督。加強對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監督,能夠有效防止離任前突擊提拔調整干部。二是進一步明確責任界定。四項監督制度的出臺,初步破解了長期以來困擾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責任主體界定不清、責任情形劃分不明、責任追究不到位的難題,使責任追究更具有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三是監督約束更加到位。四項監督制度相互銜接配套,初步構成事前要報告、事后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體系,使選人用人的重要方面、關鍵環節都納入監督范圍,都置于嚴格的監督之下。四是加大違紀處罰力度。四項監督制度的出臺,加大了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的懲處力度,有助于從制度上防止和克服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二、四項監督制度具有鮮明的特性
四項監督制度的出臺,是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的一件大事。四項監督制度具有鮮明的特性。一是具有科學性和指導性。四項監督制度是在科學發展觀指引下,建立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律深刻把握的基礎上,經過廣泛調研后制定出來的,體現了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權責一致、懲教結合的原則要求,具有強烈的科學性,能夠指導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沿著正確的軌道前進。
四項監督制度學習心得感悟
根據《關于認真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集中學習宣傳工作的通知》(區組發[2010])86號)文件精神,我在認真參加全局黨員干部職工集中學習、討論和測試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自學,深刻理解和準確把握四項監督制度,真正做到了學深學透,并獲得以下心得。
一、對四項監督制度重大意義的幾點體會
1、四項監督制度是對選人用人權力監督的重要舉措
干部選拔任用問題歷來是社會的焦點。近幾年,通過不斷加強整治力度雖然取得和大成績,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依然是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四項監督制度,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整治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是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創新,顯示了我黨堅定不移地推行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的堅強決心。
2、四項監督制度是根治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制度依據
現實中,用人上的違規行為和失察失誤現象時有發生,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選拔任用責任主體不清、責權關系不明,致使出了問題往往難以追究到位。四項監督制度以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為利器,在選人用人問題上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對違規失責者應該受到怎樣的查處都有明確規定,改變了以往在選人用人上實施責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從何下手的尷尬局面。依據這四個監督制度,就可以及時、有效地處理選人用人上各種違規違紀的行為。
四項監督制度心得體會
近日頒布的干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其相互間有效銜接、合為用力,構筑起一個事前要報告、事后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干部選拔任用監督體系,對干部的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越來越嚴格、越來越慎重。細細閱讀后,感受良多,現泛談幾點。
一是更具科學性。據報道,在近年來相繼落馬的政府官員中,大多數人都是“帶病提拔”上來的,暴露出之前干部選拔任用制度的一些弊端。“四項監督”制度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建立在對黨風廉政和干部隊伍建設發展規律深刻把握的基礎上,經過廣泛調研后制定出來的,體現了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權責一致、懲教結合的原則和要求,具有強烈的科學性,能夠指導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沿著正確的軌道前進。在干部選拔任用動議、初始提名、民主推薦、考察等各環節,落實“四項監督”制度,杜絕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還探索實行干部任用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票決,擴大群眾公認在干部決定任用環節的作用,有效提高了選人用人的科學性。
二是更具規范性。“四項監督”制度有效地規范了干部的選拔任用,是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的有效方法。近年來,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檢查和查處的違規用人問題中發現,由于缺少具體的“規范動作”,不少地方對應報告的事項不報告,導致提拔干部把關不嚴、突擊提拔調整干部等問題時有發生,影響了選人用人質量。為此,《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明確規定了兩類報告事項:一類是應當書面報告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批復同意方可進行的5種事項,如機構變動或者主要領導成員已經明確即將離任時確因工作需要提拔、調整干部等;另一類是作出決定前應當征求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意見的7種事項,如提拔任用領導干部的親屬和秘書等身邊人員、被問責領導干部影響期滿重新任用的等。《辦法》明確了報告事項,完善了審核程序,進一步將關口前移,把好了選人用人關,看似亡羊補牢,實則防患于未然。
三是更具操作性。針對當前選人用人上存在的種種不正之風,“四項監督”制度能抓住問題的要害,觸及到問題的深層次原因,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其言簡意賅、通俗易懂、規定到位、方法具體,改變了以往在選人用人上實施責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從何下手的尷尬局面。今后,依據“四項監督”制度,就可以及時、有效地處理選人用人上各種違規違法的行為。特別是《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著眼于懲戒與教育警示相結合,抓住了目前干部選拔任用中的薄弱環節,針對性、可操作性非常強,可以說新意迭出,對于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是更具系統性。“四項監督”制度直接依據黨內法規制定的,并與相關規定協調一致,構成了黨的組織工作方面制度的系統性和完整性,又體現邏輯的嚴密性,改變了過去制度存在缺漏的環節,從整體布局到每一條具體條文,都相互聯系、細致周全。“四項監督”制度相互配套銜接,互為支撐,形成了一個緊密銜接的監督鏈條,構成中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監督體系。“四項監督”制度還集中體現了擴大民主、尊重民意在干部選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起覆蓋到縣一級的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指標體系,擴大群眾參與范圍,推進干部民主決策,切實有效地提高選人用人的質量。
任賢使能,去冗官,用良吏,乃天下之公義。“四項監督”制度是一個嚴格吏治的有力武器,中央抓住“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各級各部門黨組織“一把手”這個關鍵崗位,在重點部位和核心地帶,動真格,下猛力,可以說是要求越來越嚴格,決策越來越慎重,將會有效地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充分體現出中國共產黨堅定不移地推行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必先治官的堅強決心。隨著“四項監督”制度的深入貫徹落實,必將會使我們的干部隊伍更加純潔、更加富有戰斗力。
農業局四項監督實施方案
最近,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四項監督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干部選拔任用監督體系。為推動“四項監督制度”的全面貫徹落實,根據市委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按照中央提出的“領導干部100%熟知、組織人事干部100%精通、黨員干部100%知曉”的要求,扎實開展四項監督制度的集中宣傳學習活動,通過理論中心組學習、專題談心談話、專題民主生活會、撰寫學習體會等形式,抓好領導干部的學習,使領導干部充分認識到,落實四項監督制度,是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建設高素質黨政領導干部隊伍的客觀需要,是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舉措,意義重大而深遠。各支部、各單位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切實增強帶頭學習、帶頭落實、帶頭遵守的自覺性,確保制度落到實處。要規范程序、擴大民主、明確責任、匡正風氣。要強化落實執行意識,嚴格執行四項監督制度,堅決做到不走捷徑、不搞變通、不打折扣,切實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水平。
二、學習對象
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科室全體黨員干部。
三、學習內容
黨政四項監督制度宣傳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組部《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四項監督制度”),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為建設“開明開放、創業創新、興綠興游、和諧和美”新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傳目標
通過廣泛宣傳,使全縣廣大干部群眾深刻領會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精神實質和重大意義,增強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讓領導干部熟悉四項監督制度,組工干部精通四項監督制度、黨員群眾知曉四項監督制度。不斷提高領導科學發展、促進和諧建設的能力,著力構建有利于科學發展的選人用人機制,實現“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目標,為建設“開明開放,創業創新、興綠興游、和諧和美”新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組織領導
成立縣四項監督制度宣傳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并組織全縣四項監督制度宣傳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省略)
領導四項監督經驗交流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的頒布實施。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從嚴治黨、從嚴治吏的重要舉措。當前,正值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深入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筆者認為,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關鍵要真學真用、從嚴治吏,使四項監督制度成為四種武器。
讓四項監督制度成為規范選人用人的武器。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等四項監督制度,一、學用結合。繼《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后的又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文件,從干部選用到民主評議、離任監督,再到責任追究,條例》一個配套性措施,與《條例》一脈相承、融匯貫通的有機整體。學好四項監督制度是用好《條例》關鍵,堅守《條例》保障。要把學習四項監督制度與學習《條例》結合起來,不能孤立地學、片面地學,要逐條逐句學,聯系實際學,做到深學精學;要把學用結合起來,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四項監督制度,模范執行《條例》規定,自覺履行用人職責,規范用人行為,接受用人監督,做到學以致用。只有這樣,才能使領導干部和組工干部學習四項監督制度的過程,成為其精通制度并帶頭遵守《條例》過程,成為防止和整治用人不正之風的過程,使四項監督制度成為規范選人用人的武器。
讓四項監督制度成為匡正用人不正之風的武器。最近,二、懲防并舉。河北“王亞麗造假騙官案”牽扯到十幾名官員,其中不乏一些重要崗位、重要部門的領導干部,敢公然漠視《條例》甚至棄黨性原則于不顧,這充分暴露了一些地方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盛行。李源潮同志提出了要以最戰斗的精神匡正選人用人不正這風”要戰斗,就要有武器。以前,黨內批評與自我批評是從嚴治黨的思想武器;如今,四項監督制度就是從嚴治吏的制度武器。像一把利劍,直指選人用人的關鍵環節和關鍵問題,即主要領導的用人權。選人用人之所以會出現“由少數人說了算”少數人中選少數人”一把手點人頭、組織部走程序”等“暗箱操作”現象,主要是缺乏對一把手的監督和責任追究。要真學真用四項監督制度,一方面要加大對用人不正之風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力度,防微杜漸,警鐘長鳴;另一方面要加大對違規違紀用人行為查處力度,專項整治,堅決打擊。堅持做到該報告的要報告,該評議的要評議,該監督的要監督,該追責的要追責,讓賣官者身敗名裂,讓買官者賠了夫人又折兵,使四項監督制度成為匡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武器。
讓四項監督制度成為保護領導干部的武器。現在網絡上流傳著“中國官場十大高風險崗位”從交通廳長到國土局長,三、強化執行。從市縣委書記到國企老總。現實生活中,也有確有一批這樣的干部紛紛“落馬”有的貪污腐化,有的以權謀私,有的違規用人,嚴重影響了黨的形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喪失了黨性原則,缺乏制度約束和有效監督。制度的缺失和不完善,容易產生不正之風問題,讓有的人有機可趁,鉆政策空子。同時,也讓有的人成為人民的公敵,淪為階下囚。四項監督制度的出臺,將有效破解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責任主體界定不清、責任情形劃分不明、責任追究不到位的難題,清晰地界定了5類責任主體、39種責任行為和12種報告事項,把選人用人要求公開化、程序規范化、監督具體化,形成了事前要報告、事后要評議、離任要監督、違規失責要追究的監督鏈。好的制度要有好的執行,不抓制度執行,就等于沒有制度,要強化對四項監督制度執行力度,嚴格督促檢查,保證領導干部在選任干部中有章必依、執行必嚴,違規必究,不亂開口子,不違反制度,不犯下錯誤。從這個意義上說,學好用好四項監督制度,不僅可以規范選人用人工作,而且可以有效地保護領導干部不被敵人的糖衣炮彈擊敗,使之成為保護領導干部的武器。
讓四項監督制度成為提高組織工作滿意度的武器。2009年全國組織工作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四、深化改革。四項測評指標分值較前年均有所提升。但正如李源潮同志所說的組織工作滿意度是個“易碎品”上去不容易,下來很容易,要保持好非常困難。有些地方滿意度不升反降,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選人用人公信度不高所致。匡正用人上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根本出路在改革,必須毫不動搖地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須把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同貫徹落實《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有機結合起來,抓住黨政干部制度改革11項重點,健全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機制、考核評價機制、管理監督機制和激勵保障機制,樹立堅定信念、注重品行、科學發展、崇尚實干、重視基層、鼓勵創新、群眾公認的正確用人導向,真正把想干部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優秀人才選出來用起來,不斷提高選人用人質量。同時,要加大四項監督制度和組織工作宣傳力度,增強組織工作的公開度、透明度,提高干部群眾對組織工作的知情度,擴大群眾參與面、監督面,保證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的落實,著力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公信度,使四項監督制度成為提高組織工作滿意度的武器。
四項監督制度訓練班結束發言
同志們:
選好人,同志們局地礦事業的繼續快速發展需要強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組織保證。用好人,局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高尚使命和神圣責任,一定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的指示精神,依照省委組織部的布置要求,大力學習宣傳四項監督制度,全力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進一步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為推進我局地礦經濟和各項事業邁上新的臺階作出新的貢獻。
代表局黨委就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與全局副處級以上干部進行了集中談心談話,為期一天半的四項監督制度專題培訓班就要結束了培訓班將專題培訓與集體談心談話活動結合進行。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同志就如何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結合我局具體實際作了中心發言,組織原文學習了四項監督制度,分黨委書記、隊長、組織部長三個組進行學習討論,并組織進行了專題知識測試,聽取了主任精彩的講課,培訓班安排緊湊、內容豐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較好效果。培訓班的舉辦,僅僅是拉開了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干部監督四項制度的序幕,深入推進制度的落實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下面我就貫徹本次培訓班要求,全面深入開展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再講幾點具體意見:
加強領導。全局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一要高度重視。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認真負責的積極態度,切實抓緊抓實。黨委書記要負起主要責任,隊長要積極支持,組織部門要狠抓落實。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思想要重視,認識要統一,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得力,效果要顯現。
強化教育。局黨委依照省委組織部的布置要求,二要廣泛宣傳。已經印發了關于深入開展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四個專項活動”安排方案》強調要突出“學好四項制度,抓好四個專項,做好四篇文章”這一主題,重點本文來自轉載請保管此標記。落實八個方面工作。各單位要抓緊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部署該項工作。要發揮網絡、報刊等各類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要在本單位進行一次四項監督制度知識的普及教育,切實讓廣大干部職工熟悉了解四項監督制度的有關規定。
著力推進。推進四項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三要結合實際。一定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有重點地解決本單位存在突出問題。要在對照檢查上下功夫,查擺本單位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存在不符合、不規范、不嚴格等問題;要在剖析原因上下功夫,深入分析為什么會出現問題,出現問題的癥結在哪里;要在規范運作上下功夫,干部工作要講規矩,要重規范,該走的順序一步也不能少,該做的工作一項也不能缺;要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依照四項監督制度的規定要求,細化具體的操作方法,用制度的形式把規矩訂好,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要在創新舉措上下功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在實踐中積極探索,特別是競爭性選拔干部方面要大膽創新,使各類優秀人才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