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對比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1 18: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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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刑事羈押體制對比剖析
羈押是限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身自由,保證偵查和審判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同時羈押也是最嚴厲的一種強制措施。它不僅完全剝奪了被羈押人的人身自由,把被羈押人完全置于偵查和審判機關的直接控制下,而且,羈押的期間在所有強制措施中是最長的。因此,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確及時地適用羈押,可以有效地防止其逃跑、自殺、毀滅罪證或繼續犯罪;而濫施羈押,則會嚴重侵犯公民的基本權利,違背法律的根本宗旨。“在大陸法系國家中,日本的司法制度的現代化建設是最成功的。因此,有許多先進的司法制度值得同為大陸法系的我國學借鑒。”本文擬將中國與日本的刑事羈押制度進行系統深入的比較研究,評析兩者的優劣短長,借鑒日本羈押制度中的合理因素,以期為進一步完善我圜的刑事訴訟制度有所裨益。
一、中日羈押制度之比較
國家權力具有擴張性的本能,為防止公民個人遭受國家權力的侵犯,必須通過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來約束和限制國家權力的擴張。雖然基于保障社會公共秩序的需要,允許國家以強制性手段侵犯公民權利,但是家對公民權利進行強制性處分,必須根據法定條件,經由法定程序而作出。羈押措施的采用,雖然有利于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但其實施以限制或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為代價,對公民人身自由與安全侵害非常嚴厲。根據“保障人身自由權才是保障一切人權的基礎”的理念,中日兩國法律對羈押這一強制措施都作了相應的規定。但兩國對羈押(逮捕)的實施主體、羈押的要件、羈押的期限以及羈押的程序均有明顯的區別。
其一,羈押的主體。羈押的主體包括決定主體和執行主體。1.關于羈押的決定主體。日本的羈押分為起訴前羈押和起訴后羈押。兩者均是羈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的裁判及其執行。兩者的羈押理由均相同,但程序有若干不同。②根據日本《刑事訴訟法》第207條第2款規定:“法官收到前款(檢察官)的羈押請求時,應當迅速簽發羈押證。但認為沒有羈押理由時,以及依照前條第2款④的規定不能簽發羈押證時,應當不簽發羈押證而立即命令釋放被疑人。”起訴前羈押由檢察官請求,法官決定。起訴后的羈押,至第一審判決之日前由法官執行,此后由法院執行。中國的逮捕主體與日本存在明顯的區別,我國《刑事訴訟法》第59條規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由此可見,我國有權決定逮捕的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具體分三種情況:一是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批準;二是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其自己決定;三是在審判階段,需要逮捕被告人的,才由人民法院決定。換言之,除極少數在審判階段的逮捕由法院決定外,絕大多數的逮捕均由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2.執行羈押的主體。我國均由公安機關負責。而日本由于實行逮捕前置主義,所有檢察官請求的羈押均由逮捕發展而來,因此執行主體等同于逮捕的執行主體,即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或者司法警察職員。
其二,羈押的實質要件。羈押的實質要件,即必須具備羈押的理由與羈押的要件。1.羈押的理由。羈押是最嚴厲的強制措施,必須具備法定理由。日本的羈押理由采取選擇的方式,即羈押犯罪嫌疑人必須具備下列理由之一項:一是有足夠理由懷疑犯罪嫌疑人實施了犯罪;二是犯罪嫌疑人住所不定、有隱匿罪證的可能性或有逃跑跡象的。所謂“隱匿罪證和逃跑的可能性”,必須有具體的客觀事實形成的“適當的理由”支持,僅具有抽象的主觀可能性是不夠的。犯罪嫌疑人沒有作有罪供述或保持沉默不能看成隱匿罪證而輕率地決定羈押。2.羈押的必要性。日本《刑事訴訟法》第87條第1款規定,不再具備羈押理由或必要性的,必須解除羈押。由此可見,對于一開始就沒有羈押必要的,不得予以羈押。所謂羈押的必要性指的是羈押的適當性和合理性。如果缺乏必要性,就不能實施羈押。譬如,對缺乏訴訟條件或沒有追訴可能的、住所不定但有身份擔保人的、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對犯罪嫌疑人實行羈押顯然違背處分均衡原則,懲罰度過于嚴厲。我國《刑事訴訟法》第60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即依法逮捕。”據此規定,我國的逮捕條件有三:(1)有證據證明存在犯罪事實。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有證據證明存在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三個條件:④有證據證明發生犯罪事實;②有證據證明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⑧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已被查證屬實的。(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逮捕作為一種最嚴厲的強制措施,只能對性質較為嚴重的犯罪分子適用,可能判處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由于其罪行較輕,一般不會逃避刑事追究,因此不需逮捕。(3)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足以防止其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同時具備上述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其三,羈押的程序性要件。即使具備了羈押的實質要件,如果不滿足一定的程序性要件,也不能羈押。羈押的程序性要件主要有二,即羈押前逮捕程序先行與接受法官羈押訊問。1.逮捕前置主義。羈押請求的實施對象均是已逮捕者,即羈押犯罪嫌疑人必須先行實行逮捕或由檢察官提出羈押申請,禁止偵查機關自行決定羈押,必須嚴格遵守逮捕前置主義。所謂逮捕前置主義是指羈押必須以合法的逮捕為前提的訴訟原則。逮捕前置主義的主要內容,是在逮捕時實施司法抑制,在羈押時也實施司法抑制,即保障雙重檢查。這項原則得到了多數學說和實務上的認可。采取這一原則的理由主要有:(1)從法律規定來看,日本的現行法律只規定了在逮捕后由檢察官申請羈押的唯一運作方式;(2)先行實行限制人身期間較短的逮捕,在必要情況下進而實行羈押,有助于提高偵查效率和實現司法監控;(3)對犯罪嫌疑人實行逮捕后予以釋放的可能性的存在。2.接受法官羈押訊問。根據日本《刑事訴訟法》第61條“羈押被告人,應當在告知被告人被告案件并聽取其有關案件的陳述后進行。但被告人已經逃亡時,不在此限”的規定,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權和辯護權,羈押應當由法官告知犯罪嫌疑人嫌疑事實,在聽取關于此事陳述后,再簽發羈押證。這個程序即為羈押訊問。羈押訊問一般在法院訊問室進行。鑒于羈押訊問的司法抑制的重要性,作為羈押訊問的告知事項,除了上述內容外還應該告知羈押理由、沉默權以及辯護人聘任權。經過羈押訊問,如果羈押申請程序違法或沒有充分的羈押理由,根據日本《刑事訴訟法》第207條第2款但書的規定,必須立即宣布釋放犯罪嫌疑人;如果羈押理由成立,法官應當簽發羈押證,其內容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住址、罪名和犯罪事實要旨等。在檢察官的指揮下,由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職員或監獄職員執行羈押。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應當迅速通知其辯護人和家屬,并將與拘押有關的資料移送檢察官。
政治體制體現力量對比關系論文
摘要:政治體制是特定社會中統治階級或人民通過一定方式組織國家政權以實現政治統治目的的重要手段,任何政治體制都有其基本原則,它們為該政治體制的有序、高效運行提供基礎或源泉。中國傳統政治體制的基本原則是德治——人治主義和一元集權,它們對中國影響長遠的“尚權”傳統的形成具有決定意義。深刻認識傳統政治體制的糟粕與負面影響,對當下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具有巨大的借鑒意義。
關鍵詞:政治體制基本原則;德治;人治主義;一元集權
所謂政治體制,系指施行于特定地域內的關于國家政權、政府制度、國家與社會關系等一系列基本問題的法律、規則和慣例的總稱。亞里士多德說過:“人天生是一種政治動物,在本性上而非偶然地脫離城邦的人,他要么是一位超人,要么是一個鄙夫”o因此,政治體制不是憑空而生的,它是隨著人類社會政治現象的出現而產生的,是人類出于維護共同體的安全和利益,維持一定的公共秩序和分配方式的目的,對各種政治關系所做的一系列規定。政治體制是政治關系較為穩定的外在表現,是各種政治行為得以展開的基礎和依托。
任何政治體制都須有其基本原則,否則就會落入混亂和無序的狀態。而政治體制的基本原則就是為政治體制的有序高效運行提供基礎或動力的綜合性原理或規則。然而,任何政治體制的基本原則都不是超驗的,都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都有其適用的條件和地域范圍。因此,政治體制的基本原則總是特定傳統內的,中國政治體制的基本原則也深受中國傳統文化的決定影響。因此,對中國傳統政治體制的基本原則進行一番細致的考察不僅是十分必要的。
一、德治——人治主義
(一)上古的幽思
國際房地產金融體制對比
一、房地產金融體系結構
1.房地產金融體系的組織機構體系
房地產金融體系的組織機構體系主要指的是房地產融資的主體,也就是對應于不同的房地產融資渠道的組織機構。房地產金融機構在房地產金融體系中的地位特殊,它一方面充當著資金供給者,另一方面又是資金的需求者,吸收存款、發行金融工具以籌措大量資金。
2.房地產金融體系的金融工具體系
在房地產市場上使用的金融工具有很多,可以將其大體上分為兩類:一類是一般金融體系通用的,例如債券、股票等等類似的一般金融工具。另一類是房地產金融體系特有的,如抵押貸款、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等等。
3.房地產金融體系的配套設施體系
中美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的對比詮釋
摘要:證券市場監管一直是困擾與制約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主要問題,本文通過與美國證券監管制度的比較研究,分析了我國證券市場監管存在的問題,并對如何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提出了相關建議。
關鍵詞:證券監管體制
經過10多年的發展,我國證券市場已經具備了相當的規模,中國經濟的證券化率已經超過50%(股票市值占GDP的比重),證券市場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愈發重要。然而證券市場仍然存在著過度投機、市場缺乏透明度等問題。中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上的弊端是導致證券市場低效率的內在原因之一。因此我們有必要通過與其他成熟穩健的監管體制進行比較,找出我國證券市場監管體制與國際慣例存在的差距。
一、美國證券市場的監管體制
在實踐中,各個國家和地區對資本市場的監管基本上可分為3種不同的體制:集中型監管體制、自律型監管體制和中間型監管體制。之所以采取不同的監管體制是因為各國之間的歷史文化傳統、經濟制度以及市場發育完善程度等都是不盡相同的,而這種不同的選擇也必然會影響整個證券市場的發展。美國采取的是集中監管與自律監管適度統一的中間型監管體制。以美國為例,通過長期的發展完善,美國證券市場的監管體制形成聯邦政府的監督與管理,各州政府的監督與管理以及證券業行業自我監督與管理3個層次。美國聯邦政府為加強對證券市場的監督與管理,專門成立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SEC是一個獨立的、非黨派的、準司法性的管理機構,它的職能是執行由國會制定的各項與證券有關的法律,以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和維持證券市場的有序運轉。SEC下設4個執行機構:(1)公司財務部,負責監管證券的公開發行和上市公司,監督上市公司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2)市場管理部,負責監管二級市場的交易活動,管理、指導、監督證券交易所以及證券經紀商、自營商、證券清算公司的一切活動。(3)投資管理部,負責監督管理投資銀行、投資基金在證券市場上的所有活動,管理投資銀行的注冊登記,制定并貫徹投資銀行的注冊登記及報告制度。(4)執法部,負責對證券法律及其規則進行解釋,調查證券法實施過程中的違法條件,必要時對違法者提起法律訴訟,參加法庭審判,并具體行使各種警告、罰款、注銷注冊等處罰措施。
另外,美國聯邦SEC將全國分為9個證券交易區,每區設立1個地區SEC,協助聯邦SEC管理本地區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公司、投資銀行的注冊及信息公開披露,并負責該地區證券發行與交易活動的具體調查、檢查等工作。各州政府對證券市場的監管,是各州政府對發生在其境內的證券發行和證券交易進行監督管理,實施本州的證券法規,盡管各州法規相似條款甚多,但各州都有其自己的解釋。
國內外高等教育體制對比研討
有幸到明尼蘇達大學以訪問學者的身份學習了三個月。在這三個月里,所見,所聞,所感,非三言兩語能表達。總之,感觸頗多。
明尼蘇達大學始建于1851年,擁有四所校園,是美國最具綜合性的高等學府之一,位居美國最富盛名的大學之列。明大是美國的贈地大學之一,具有優秀的教育和為社會服務的傳統,也是美國重要的研究機構,有很多在美國和國際上享有盛名的學者。作為世界一流的本科、研究生教育學府和學術研究機構,明大每年的教育預算高達16億美元,在校學生近6萬人,在美國所有公立大學中位居第三。在三個月的學習中,筆者還參觀了包括普林斯頓大學、圣約翰大學在內的十幾所私立、公立大學,對美國的高等教育體制有了大致的了解。經過對比,筆者發現,中美高等教育體制上存在著以下差異。
一、教育理念不同
中國的教育理念與美國的教育理念截然不同,最大的區別是:中國偏重于灌輸式教育。中國學生的根基非常扎實,這是優點,但也有缺點,中國的學生面對新事物總有畏縮心理,與美國學生比起來,創新意識較差,無論是各門課程的課程學習報告、設計報告還是期末考試,中國大學更為重視學生的答案是否符合“標準”;而美國大學更看重實踐以及實踐過程中的創造性思維。這也是國內教育與西方教育的重要區別。
國內的學生往往有驚人的記憶能力和良好的數學基礎,這也是中國學生能在應試教育中取得佳績的原因,但是美國的高等教育更多地要求學生去參與、實踐、創造,許多課程都安排有案例學習與討論的時間以及學生進行案例分析與陳述等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活動。老師對學生的面授時間很短,大約為學生所用學習時間的30%左右。其余時間要靠學生自學、到圖書館查閱資料、同學之間相互討論,才能學懂有關的知識。在參與和實踐的過程中,學生自學和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到了提高。由于他們變被動的學習為主動的學習,態度不同,學習的效果就有天壤之別。
美國的課堂氣氛非常活躍,學生可以隨時打斷老師的講課并提問。雖然有些問題看起來非常簡單,但老師都會認真解答。而有的問題則非常尖銳,學生甚至可對老師的觀點進行反駁。課程作業一般要求學生對現行政策或評估方法進行批判性的論述。美國高校老師對學生的課程報告或者課程設計的評閱多以鼓勵為主:對思維獨特、見解不一般的學生大加褒揚;即使一些學生的報告剛剛過關,老師也可以從報告中找到文章的亮點予以鼓勵。這些鼓勵極大地增強了學生的自信心,并可明白自己報告中存在的問題。
全鎮財政預算工作總結
2013年是執行新的財政體制基數的第四年,在市局和鎮委鎮政府的正確領導及監督支持指導下,財政總決算編審工作得以圓滿完成。回顧這一年主要做了如下幾項工作:
一、認真搞好年初財政收支預算
為了更好更合理的使用財政預算資金,年初在鎮委鎮政府領導的支持下對國地兩稅的稅收來源展開調查核實,以確保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下達的收入任務數;對財政供養人員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核實,確保人員工資經費,再進行公用經費的安排。在確保政府機構正常運轉的情況下,重點搞好城鎮建設等優化環境的其他基建支出,招商引資,為創全年的政府財政經濟工作鋪平了道路,為營造和諧小城鎮環境創造了有利的條件,為新一輪財政體制正常運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做好各類報表報送工作
保證數字與各級部門銜接對口,做到數據真實,確保準確無誤。
三、及時與市局核對經費往來,確保資金調度
區域財稅體制調研報告
2、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上一輪體制中轉移支付制度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主要表現在沒有能夠起到很好的“鼓勵先進、帶動后進”的作用,過分強調了“均貧富”的原則。按照轉移支付測算下來,人均財力落后的鎮街每年從區本級轉移的財力超過了稅收增長最快的鎮街,嚴重影響了鎮街爭當先進的積極性。新的一輪轉移支付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探索區與各鎮街財政體制的多元化改革,將“屬地征收、分稅分成”的機制,與內容更為廣泛、形式更為科學、運行更為合理、調控更為有力的轉移支付制度緊密結合,使各鎮街人均收入水平、支出標準能維持大體相近的格局,進一步實現均衡全區公共服務水平的目標。具體的轉移支付辦法還要借助于統一與規范的財政支出標準來進一步的研究。
(二)改革統一比例的方案(方案二)
改革的基本思路,徹底改革目前稅收分成拿財力基數與稅收增幅全額直接掛鉤的做法,對各鎮街實行“核定基數,超收分成,統一比例,轉移支付”的財稅分成辦法,與市財政對區財政體制全面接軌。即保障各鎮街20*年既得財力的基礎上,核定各鎮街收支基數,實現統一比例分成,分成數與20*年既得財力差額作為各鎮街轉移支付基數。
之所以采用統一比例法,是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1)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稅源遷移的問題。如果不同的鎮街實行不同的分稅辦法,稅源的遷移給各鎮街財力帶來了較大的不穩定性,同時可能給區本級帶來財力流失。實行統一的稅收分成比例可以保證區本級財力不受影響,有利于適當解決遷入、遷出鎮街的財力均衡問題。
國有企業物資采購管理分析
摘要:隨著當前我國國有企業深化體制改革,雖然客觀上我國國有企業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尤其是在經濟效益方面,更是得到極大的提升。但是也應看到,國有企業在深化改革當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尤其是在物資采購管理方面,這極大影響了國有企業的長遠發展。因此,通過針對性分析國有企業在物資采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實行集中采購管理、公開比價采購、建立采購價格考核激勵機制以及價格信息管理網絡等措施,以期為國有企業在完善物資采購管理方面提供一定的理論幫助。
關鍵詞:國有企業;物資采購管理;集中管理
近幾年,雖然國有企業不斷深化改革,發展較為迅速。但是從宏觀來看,國有企業尤其是一些以工業為主的國企,整體呈現出效益不佳、連年虧損的問題。究其原因還是產品成本居高不下,導致出廠產品價格很難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下去。因此,如何幫助國有企業提高經濟效益,扭虧為盈,成為了當前國有企業改革的重點問題。通過實踐表明,加強物資的供應管理,能夠最大程度地降低產品成本,從而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近幾年來對物資采購管理的研究,已經成為國有企業的改革重心之一。
一、國有企業在物資采購管理上存在的核心問題
1.制約機制不夠成熟。通過對我國國有企業的調查研究,可以發現很多國有企業在日常的物資管理過程中,由于沒有嚴謹的管理規定和相關制度約束,致使在采購管理行為中存在著一定不嚴謹、不規范、不科學的諸多采購行為。尤其是在一些個別國有企業當中,甚至存在一些個別采購管理人員,為了自身的個人利益,不按照規章制度辦事,憑個人主觀意愿進行采購,從中收取賄賂,損公利己。這些問題的出現,導致很多國有企業在物資管理工作以及采購物資過程中,出現資源重復儲備、品質不達標的情況,直接影響資源使用效率,最終導致國有企業生產成本居高不下,難以在價格上獲得一定競爭優勢,在市場競爭中缺乏一定核心競爭力,嚴重影響著國企的長遠發展。2.管理模式不夠先進科學。通過對國有企業物資采購管理模式的分析可以發現,很多國有企業仍然在管理中采用分級采購的管理模式,很多國企下屬單位從自身利益出發,為了盡力穩定生產效率、穩定產品供應,在實際管理中建立多層倉庫,分級設賬,重復儲備,進而直接造成人力、物力的嚴重浪費。更為嚴重的是直接造成企業總庫存的增加,嚴重占用了企業的流動資金,使得企業很難應對市場風險,不利于企業的發展。3.管理信息系統落后。目前,企業在物資供應信息管理與運用方面普遍薄弱,嚴重阻礙了物資管理機制的現代化進程,壓縮了物資供應體系可能獲得的利潤空間,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物資采購成本,降低了企業的經濟效益。
二、國有企業完善物資采購管理的有效措施
檔案立法
1加入WTO后檔案立法的基本原則與任務。
加入WTO后的檔案立法,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滿足社會需求,注重效益,協調發展等基本立法原則的基礎上,在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前提下,應更多的體現公平、公開、透明、開放與便利。
經濟主體多元化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之一,經濟主體的多元化必然導致檔案產權的多樣化,檔案產權的多元化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檔案工作的根本性轉變。修改完善原有《檔案法》及相關法規同多元化的服務需求的不適應,是加入WTO后檔案立法工作的基本任務之一。
加快完善同檔案母法相適應的諸如:公共檔案法、私人檔案法、法人檔案法、檔案館法等法規體系的建設。以適應“入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新近頒布實施的《河南省檔案管理條例》在這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開了一個好頭。《條例》中的許多條款充分體現了我們目前對“入世”對檔案工作影響的認識及在管理上的應對措施。
2加入WTO后檔案立法的內容與重點。
2.1領導體制。
腳手架理論在信息安全教學的作用
1腳手架理論介紹
在教學不同的階段或環境中,腳手架可以是教學策略、教學工具、教學方案和教學方法等。作為教學策略,腳手架教學是指老師在幫助學生學習時,提供腳手架結構讓學生能夠順利進行更深層次的學習和理解,把獲得的信息作為知識內化汲收。該概念是從維果斯基的社會文化理論和鄰近發展區(proximaldevelopmentzone)中引申而來的,也是本文的理論基礎。目前腳手架理論在歐美地區已成為一種流行的教育教學理論,其概念和框架已經非常成熟和完善。為了幫助大家理解,同時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筆者介紹大家普遍認可概念。在歐盟教育界認為腳手架教學應當是為學習者構建對知識的理解而形成的認知框架,它事先把復雜的學習任務分解,引導學生逐步深入,因此腳手架教學框架可分為五個基本教學環節:搭建“腳手架”→進入情境→獨立探究→協作學習→評價。該文也是采用這五個基本教學環境指導信息安全課程相關教學內容。
2腳手架理論在信息安全課程中的應用
在概述中,已分析了信息安全課程教學所面臨的現狀,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高效完成教學任務成為整個教學過程所關注的核心內容。為此,筆者進行了有效的探索與嘗試,把腳手架理論與信息安全課程教學進行融合,獲得了較好的教學效果。教學過程是一個積極互動過程。學生不應該是被動的接受者,而應是學習過程中的主動參與者和積極建構者,被動接受者只能是感受信息,而不會主動掌握信息。教師的職責也不應該是簡單的“傳道、授業、解惑”的角色,而應該是教學過程中引導者、腳手架的搭建者。在腳手架教學理論的指導下,教師的角色重新定義為腳手架的搭建者。本節以信息安全加密體制教學內容為例來闡述實施腳手架教學過程。安全加密體制部分主要包括對稱加密體制和非對稱加密體制,一般均是以DES算法和RSA算法為例介紹。
2.1搭建腳手架
由于該部分內容重點是向學生介紹兩種體制設計思想和相關算法,內容較為抽象。為提高學習的積極性,故應首先讓學生明確學習的必要性和方法,即為什么學、如何學的問題。所以在該節教學之前,向學生布置預習任務,要求查閱當前信息安全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和相應解決方案,以及各種方案的核心思想,并要求學生總結自己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