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合同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4 04: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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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水泥工程合同管理研究
摘要:國際水泥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合同管理占據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夠為工程的各項環節做好指導工作。本文講述提升合同管理制度體系、強化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等合同管理的措施,希望為水泥企業提出發展性意見,促進我國工業水平的進步。
關鍵詞:合同管理;國際水泥;總承包項目
1引言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速發展,經濟往來越加頻繁,企業之間需要簽訂眾多合同。合同一方面可以維護交易雙方的經濟效益,另一方面也可以作為約束工具實現企業的管理能力。以下詳細講述合同管理對國際水泥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管理措施。
2強化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強化管理人員素質,對國際水泥總承包項目至關重要。具體措施如下:第一,從根本上解決人員素質問題,嚴抓入職關卡。水泥企業可以根據合同管理規定,選擇適應性管理人才。要注意的是:通過不同渠道選入人才要有不同入職門檻。例如,若采取公司內部選取法,企業管理者應進行公司內部培訓活動,選出最優秀的水泥業務人員作為合同管理人員。若從外部利用招聘方式引入技術性人員,可以設置水泥知識相關的筆試內容,選出不僅具備承包項目管理能力、還具備水泥生產運用的人才。內外嚴抓的選人模式,能夠有效規范管理合同人員,提升合同管理效力,強化水泥總承包項目的健康有序性,促進水泥行業發展[1]。第二,水泥企業應對上崗人員進行在職培訓,讓其具備優質合同管理能力。在實施在職培訓計劃時,可以根據水泥市場經濟變化趨勢進行針對性講解,讓合同管理人員能夠實現與水泥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完美對接,制造更多經濟利益。水泥企業可以采取多樣化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只需要殊途同歸達到合同管理培養目的。例如,可以采取布置作業方式,讓培訓人員完成規定任務實現業務能力的提升;可以利用定期檢查的監督方式管控培訓人員的學習情況,讓其在壓力管制下,增強合同管理能力;進行短期水泥合同管理培訓實踐學習,能夠讓合同管理人員認識到水泥知識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促進業務能力的提升;通過相關性經濟案例演示、參考、討論工作能夠讓合同管理人員認識國際水泥總承包項目的管理核心,做好管理工作。另外,合同管理人員也能夠進行自主性被培訓工作,比如聆聽水泥知識講座,參加相關性合同管理法律業務能力培訓考試,提升自身技術含金量,促進崗位能力的提升,增強水泥總承包項目的管理活力。第三,水泥企業應將合同管理人員送入專業院校進行培訓,讓其能夠與時俱進,學習先進管理技術,促進國際水泥總承包項目的有效管理。工作人員通過相關性知識學習,會提升愛國主義情懷,增長愛崗就業精神,兢兢業業為水泥企業奮斗終身,實現人力資源的最大化使用效果,為水泥行業制造更多經濟利潤。高職院校教育能夠為企業人員提供深造機會,彌補業務不足,會根據國家經濟形勢變化、時局政策頒布等動態因素,采取有效實踐性教學,對于水泥行業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第四,水泥企業應實行崗位與人員的“一對一”管理,讓每個人員各在其位,各謀其政,各司其職,做好本崗位工作。這種責任劃分的合同管理模式,會提升管理工作的效率,讓管理人員認識到自身崗位的重要性,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去除企業一些運行弊端。例如,當進行國際水泥總承包項目的合同管理工作時,企業將各個管理任務下發至每一個工作人員,本崗位員工只需要對自身業務范圍負責,能夠提高單個項目的管理成效,也能避免責任追究不清的難題。這種氛圍下,員工只能自己完成合同管理工作,不能將工作內容泄露或者傳送給其他人,會有效降低玩忽職守的行為影響幾率,讓水泥工程具有安全可靠性。第五,除了上述所講四點之外,水泥企業也應注重合同管理人員的思想教育、法治理念、語言訓練等相關性業務知識,打造全面發展性水泥合同管理人員,才能促進水泥行業的持續發展。
加強網絡交易監管工作意見
為充分發揮省網絡交易監管平臺作用,開展網絡市場綜合執法,更好地規范和維護網絡市場秩序,促進網絡經濟健康發展,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網絡交易監管平臺綜合應用的重要性
網絡交易監管離不開網絡化信息化手段。加強網絡交易監管平臺綜合應用,對于及時集中發現案源,將傳統市場監管經驗應用于網絡市場監管,建立統專結合的協作機制,推進網絡市場綜合執法,提高整體執法效能具有重要意義。網絡交易的監管與傳統市場監管具有對應性,違法行為的發現和處理需要各相關職能機構的共同參與。綜合應用網絡監管平臺,可以為全省工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綜合發揮職能,監管網絡市場提供信息化手段,有利于各項監管職能向網絡市場延伸。
二、充分發揮網絡交易監管平臺對綜合執法的支持作用
省網絡交易監管平臺是全省一體、統專結合、功能齊全、上下聯動的開放式平臺,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經授權的機構和人員可以隨時在有互聯網連接的地方登陸平臺監測網絡市場和發現違法行為,破除了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的局限,可實現層級間、機構間、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功能共用和行動協調,既可供全省工商部門用戶使用,也可經省工商局授權,為其他執法部門提供網絡執法支持。要充分發揮網絡交易監管平臺作用,運用網絡市場監管執法聯席會議等協同機制,建立積極協作、共商共議、上下聯動、左右互動的網絡市場常態綜合監管執法格局。
三、做好網絡交易監管平臺綜合應用的維護保障
網絡管理有關問題的調研報告
互聯網技術的迅速發展,主要體現在家庭網絡和局域網的普及方面,現依據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和互聯網發展現狀,將涉及網絡管理的有關問題報告如下:
一、由于網絡經濟已經成為一種日益普及的市場經濟形式,作為主要履行市場監管職責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網絡的監管主要包括規范網絡經營主體、監管網絡經營行為、保護網絡消費者權益三個方面。規范網絡經營主體主要指的是網絡經營主體的注冊登記,監管網絡經營行為主要包括網絡不正當競爭和網絡欺詐行為,網絡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較廣,主要表現為:網絡消費合同履行問題,主要表現為延遲履行、瑕疵履行、售后服務無法保證;網絡格式合同問題,主要存在著減輕、免除經營者責任的條款及其他不公平、不合理的內容;網絡支付安全問題和網絡消費者隱私權保護問題。國家工商總局要求加強網絡市場監管,要求嚴把網絡市場主體準入關,按照國務院《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嚴格對經營性網站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依法注冊登記。并且,對網絡衍生的虛假廣告、商業欺詐、不正當競爭、商標侵權、傳銷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互聯網違法行為予以查處。實際上,監管對象和內容始終被界定在上述三個方面。
二、網絡違法行為相關主體的責任承擔,當前的網絡違法行為除比較明顯的市場準入行為之外,更多的是涉及到廣告、合同和不正當競爭方面。主要分為三大類:一是無照和超范圍的網絡經營行為。這里面有一個是否監管到位的問題;二是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包括虛假宣傳與虛假表示、低于成本價銷售、商標與域名沖突、網站名稱與企業名稱及域名沖突、違法提供有獎銷售(服務)、采用超級鏈接技術擅自使用他人服務內容、詆毀他人商業信譽等行為。三是網絡商業欺詐行為。最常見的方式是通過網絡虛假信息,欺詐外地的消費者及經營者。對網絡違法行為主體的責任承擔應該明確為“行為者承擔”原則,實踐中以互聯網內容提供商違法行為比較突出,以假公司網絡廣告為例,互聯網服務商往往對其提供的內容沒有適當、有效的審核程序,從而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侵害。由此可知,互聯網服務商在網絡違法行為發生時往往擔負較為被動的角色,但無論怎樣,都必須對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第三方承擔直接或連帶責任。
三、針對網絡違法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分別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公司法》、《廣告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來分別予以規范,根據其違法行為的性質和規模,可以按實際情況做出罰款、取締、警告等行政處罰。
四、當前工商部門對市場經營行為的監管手段主要包括:一是強制性的定期年檢;二是各種方式的巡查;三是根據舉報線索追查個案;四是不定期的短期集中整治。上述監管手段已經無法應付瞬息萬變的網絡市場監管。一般來說,違法的網絡行為發生時間普遍較短,改頭換面的速度較快,而且由于互聯網信息量相當巨大,對網絡信息的過濾和分析都需要相當大的人力、物力。具體分析,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網絡違法行為有五大難題:一是對違法行為的管轄權確定難。依據《行政處罰法》第20條和《工商行政管理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4條的規定,行政處罰應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管轄。但互聯網不受時間、時間、國界的限制,只要具備上網條件,任何人都可以上網瀏覽;任何可以上網的地方,都可能看到違法網絡廣告。如何界定違法行為發生地和管轄權,是一大難題。二是對違法證據確定難。查處違法網絡行為關鍵在于證據的認定,而網絡電子文檔可以任意修改,不留痕跡,因此對網上證據的證明力存在爭議,且電子證據易丟失或任意刪除,當事人完全可以對違法事實加以否認。三是法律依據尋找難。網絡經營行為的特殊性使現有的法律法規不能完全適應對網絡行為監管的需要,給依法行政帶來困難。四是違法責任追究難。在網絡虛擬空間里,違法行為主體并未披露真實的經營地址和名稱,因而對違法責任人即使有真實的地址和名稱,有的違法者遠在外地,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行政處罰執行極難。五是執法手段到位難。主要包括:對網絡監管的硬件設施不到位,沒有用于監控網絡行為的軟件設備,只憑人力來進行大海撈針般的網絡違法行為監管,根本不現實。
五、對網絡違法行為的解決及法律法規的完善,當前,我國尚無專門對網絡違法行為進行調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工商機關現適用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都是側重于市場準入和信息網絡安全方面,對網絡廣告、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等沒有涉及。而單獨的網絡廣告、網絡合同和不正當競爭卻沒有明確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可以調整。因此,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加入對網絡違法行為的監管等內容,是勢在必行的。實踐中有一種說法是對網絡行為的監管要逐步實現從工商部門直接監控為主到以行業自律為主的形態轉變,但對追逐經濟利益的網絡經營者而言,明顯地缺乏自律的主動性。對網絡違法行為的解決,最主要的還是通過法律手段,才能確保建立完善有效的市場自律體系。根據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結論:法律必須強制規定網絡經營者的義務,尤其是互聯網服務商的義務,無論是網絡欺詐行為還是其它網絡違法行為,最后必然通過互聯網服務商來,如果后者沒有必要的審查程序,所有的監管努力都將付之東流。因此,加強對網絡信息者的監管是將網絡市場正本清源的惟一方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互聯網服務商的網絡違法行為進行全國范圍內的屬地監管,根據目前實施的經濟戶口管理的經驗來衡量,是可行的。
網絡管理有關問題的調研報告
互聯網技術的迅速發展,主要體現在家庭網絡和局域網的普及方面,現依據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和互聯網發展現狀,將涉及網絡管理的有關問題報告如下:
一、由于網絡經濟已經成為一種日益普及的市場經濟形式,作為主要履行市場監管職責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網絡的監管主要包括規范網絡經營主體、監管網絡經營行為、保護網絡消費者權益三個方面。規范網絡經營主體主要指的是網絡經營主體的注冊登記,監管網絡經營行為主要包括網絡不正當競爭和網絡欺詐行為,網絡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較廣,主要表現為:網絡消費合同履行問題,主要表現為延遲履行、瑕疵履行、售后服務無法保證;網絡格式合同問題,主要存在著減輕、免除經營者責任的條款及其他不公平、不合理的內容;網絡支付安全問題和網絡消費者隱私權保護問題。國家工商總局要求加強網絡市場監管,要求嚴把網絡市場主體準入關,按照國務院《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嚴格對經營性網站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依法注冊登記。并且,對網絡衍生的虛假廣告、商業欺詐、不正當競爭、商標侵權、傳銷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互聯網違法行為予以查處。實際上,監管對象和內容始終被界定在上述三個方面。
二、網絡違法行為相關主體的責任承擔,當前的網絡違法行為除比較明顯的市場準入行為之外,更多的是涉及到廣告、合同和不正當競爭方面。主要分為三大類:一是無照和超范圍的網絡經營行為。這里面有一個是否監管到位的問題;二是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包括虛假宣傳與虛假表示、低于成本價銷售、商標與域名沖突、網站名稱與企業名稱及域名沖突、違法提供有獎銷售(服務)、采用超級鏈接技術擅自使用他人服務內容、詆毀他人商業信譽等行為。三是網絡商業欺詐行為。最常見的方式是通過網絡虛假信息,欺詐外地的消費者及經營者。對網絡違法行為主體的責任承擔應該明確為“行為者承擔”原則,實踐中以互聯網內容提供商違法行為比較突出,以假公司網絡廣告為例,互聯網服務商往往對其提供的內容沒有適當、有效的審核程序,從而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侵害。由此可知,互聯網服務商在網絡違法行為發生時往往擔負較為被動的角色,但無論怎樣,都必須對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第三方承擔直接或連帶責任。
三、針對網絡違法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分別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公司法》、《廣告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來分別予以規范,根據其違法行為的性質和規模,可以按實際情況做出罰款、取締、警告等行政處罰。
四、當前工商部門對市場經營行為的監管手段主要包括:一是強制性的定期年檢;二是各種方式的巡查;三是根據舉報線索追查個案;四是不定期的短期集中整治。上述監管手段已經無法應付瞬息萬變的網絡市場監管。一般來說,違法的網絡行為發生時間普遍較短,改頭換面的速度較快,而且由于互聯網信息量相當巨大,對網絡信息的過濾和分析都需要相當大的人力、物力。具體分析,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網絡違法行為有五大難題:一是對違法行為的管轄權確定難。依據《行政處罰法》第20條和《工商行政管理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4條的規定,行政處罰應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管轄。但互聯網不受時間、時間、國界的限制,只要具備上網條件,任何人都可以上網瀏覽;任何可以上網的地方,都可能看到違法網絡廣告。如何界定違法行為發生地和管轄權,是一大難題。二是對違法證據確定難。查處違法網絡行為關鍵在于證據的認定,而網絡電子文檔可以任意修改,不留痕跡,因此對網上證據的證明力存在爭議,且電子證據易丟失或任意刪除,當事人完全可以對違法事實加以否認。三是法律依據尋找難。網絡經營行為的特殊性使現有的法律法規不能完全適應對網絡行為監管的需要,給依法行政帶來困難。四是違法責任追究難。在網絡虛擬空間里,違法行為主體并未披露真實的經營地址和名稱,因而對違法責任人即使有真實的地址和名稱,有的違法者遠在外地,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行政處罰執行極難。五是執法手段到位難。主要包括:對網絡監管的硬件設施不到位,沒有用于監控網絡行為的軟件設備,只憑人力來進行大海撈針般的網絡違法行為監管,根本不現實。
五、對網絡違法行為的解決及法律法規的完善,當前,我國尚無專門對網絡違法行為進行調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工商機關現適用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都是側重于市場準入和信息網絡安全方面,對網絡廣告、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等沒有涉及。而單獨的網絡廣告、網絡合同和不正當競爭卻沒有明確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可以調整。因此,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加入對網絡違法行為的監管等內容,是勢在必行的。實踐中有一種說法是對網絡行為的監管要逐步實現從工商部門直接監控為主到以行業自律為主的形態轉變,但對追逐經濟利益的網絡經營者而言,明顯地缺乏自律的主動性。對網絡違法行為的解決,最主要的還是通過法律手段,才能確保建立完善有效的市場自律體系。根據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結論:法律必須強制規定網絡經營者的義務,尤其是互聯網服務商的義務,無論是網絡欺詐行為還是其它網絡違法行為,最后必然通過互聯網服務商來,如果后者沒有必要的審查程序,所有的監管努力都將付之東流。因此,加強對網絡信息者的監管是將網絡市場正本清源的惟一方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互聯網服務商的網絡違法行為進行全國范圍內的屬地監管,根據目前實施的經濟戶口管理的經驗來衡量,是可行的。
工商行政部有效監控電子商務合同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電子商務合同的簽約前監管(也可稱為網絡環境監管);電子商務合同的簽約過程監管;電子商務合同簽約后的履行監管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電子商務合同簽約前階段主要是買賣信息的網上檢索、規范和監管“信息流”方面擔當重要角色,為電子商務合同廣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網絡環境、電子商務合同的網絡環境監管、切實加強對電子商務主體資格的監管、監管電子商務中的商標、廣告行為,保護知識產權、監管電子商務交易行為,開展網上信息咨詢和網上舉報與投訴、建立合同信用認證網絡平臺、建立紅盾電子商務合同鑒證網、電子商務合同簽約后的核心是“清算支付,貨物承運”、電子商務合同監管是工商行政管理在網絡經濟時代面臨的眾多新課題之一等,具體請詳見。
20世紀末葉,電子商務首先在科技領先、經濟發達、互聯網快速發展的國家中展開。最為中國老百姓所熟識的“網上購物”等交易方式,伴隨著計算機網絡的普及而從國際進入國內。加入WTO,電子商務在我國將步入與國際接軌的快車道。作為合同主管部門的工商行政管理,正面對如何監管電子商務合同的重要課題。電子商務的功能主要有網上廣告宣傳、網上交易和交易洽談、網上訂購產品及貨幣支付、電子賬戶管理、網上商品送貨及查詢、征求用戶意見等管理服務。電子商務合同監管應以電子商務的主要功能為切入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探求電子商務合同監管的有效途徑。
一、電子商務合同的簽約前監管(也可稱為網絡環境監管)
電子商務合同簽約前階段主要是買賣信息的網上檢索,交易雙方都需要對支付問題、交貨問題、信用認證問題作充分的考慮和準備。其核心“信息流”是電子商務中目前應用最廣泛、最成功的一部分。電子商務合同好比一群百靈鳥,運行的空間如是藍天白云,青山綠水,百花齊放,結論是百鳥爭鳴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槍林彈雨,惡樹毒草,烏煙瘴氣,勢必會“千山鳥飛絕”。從法律環境講,這要求政府盡快修訂出臺《電子商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構建起一個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律體系,以解決電子商務所帶來的安全、支付、電子貨幣、智能犯罪等問題。作為政府職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應在規范和監管“信息流”方面擔當重要角色,為電子商務合同廣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網絡環境。
根據網絡案件查處實踐和網站抽樣巡查,影響電子商務“信息流”的網絡違法行為主要有以下幾類:
——虛假廣告宣傳。包括網上經營企業本身、網上所售商品情況所做的虛假宣傳和為虛假宣傳提供媒體(網絡)。
電子商務論文-對網絡電子商務合同實施法律上監管問題研究
電子商務論文
20世紀末葉,電子商務首先在科技領先、經濟發達、互聯網快速發展的國家中展開。最為中國老百姓所熟識的“網上購物”等交易方式,伴隨著計算機網絡的普及而從國際進入國內。加入WTO,電子商務在我國將步入與國際接軌的快車道。作為合同主管部門的工商行政管理,正面對如何監管電子商務合同的重要課題。電子商務的功能主要有網上廣告宣傳、網上交易和交易洽談、網上訂購產品及貨幣支付、電子賬戶管理、網上商品送貨及查詢、征求用戶意見等管理服務。電子商務合同監管應以電子商務的主要功能為切入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探求電子商務合同監管的有效途徑。
一、電子商務合同的簽約前監管(也可稱為網絡環境監管)
電子商務合同簽約前階段主要是買賣信息的網上檢索,交易雙方都需要對支付問題、交貨問題、信用認證問題作充分的考慮和準備。其核心“信息流”是電子商務中目前應用最廣泛、最成功的一部分。電子商務合同好比一群百靈鳥,運行的空間如是藍天白云,青山綠水,百花齊放,結論是百鳥爭鳴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槍林彈雨,惡樹毒草,烏煙瘴氣,勢必會“千山鳥飛絕”。從法律環境講,這要求政府盡快修訂出臺《電子商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構建起一個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律體系,以解決電子商務所帶來的安全、支付、電子貨幣、智能犯罪等問題。作為政府職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應在規范和監管“信息流”方面擔當重要角色,為電子商務合同廣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網絡環境。
根據網絡案件查處實踐和網站抽樣巡查,影響電子商務“信息流”的網絡違法行為主要有以下幾類:
——虛假廣告宣傳。包括網上經營企業本身、網上所售商品情況所做的虛假宣傳和為虛假宣傳提供媒體(網絡)。
供應鏈管理環境下物流網絡經濟特點論文
關鍵詞:供應鏈管理環境物流網絡經濟學分析中國論文職稱論文
摘要:物流實現供應鏈管理是物流管理的先進模式,物流網絡以戰略聯里方式創造了規模效益,在供應健環境下的物流模型突出了專業化聯合、信息共享和共同的集體目的等特點。本文運用綜述的方法,以網絡經濟效應、雙森策略、風險和信用為主題,運用經濟學原理對這些特點進行概括分析。
1.供應鏈管理環境下的物流網絡模型
供應鏈,是指通過對信息流、物流、資金流的控制,圍繞核心企業,從采購原材料開始,制成中間產品以及最終產品,由銷售網絡把產品送到消費者手中,它是將供應商、制造商、分銷商、零售商、最終用戶連成一個整體的功能網鏈結構模式。供應鏈是一個復雜的系統,要想取得良好的績效,就必須找到有效的協調管理方法。供應鏈管理是指人們在認識和掌握了供應鏈各環節內在規律和相互聯系基礎上,利用管理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激勵職能,對產品生產和流通過程中各個環節所涉及的物流或/和服務流、信息流、資金流進行的合理調控,以期達到最佳組合發揮最大的效率,迅速以最小的成本為用戶提供最大的附加值。根據參考文獻1供應鏈管理環境下的物流網絡結構模型如圖1所示。
物流貫穿于整個供應鏈,連接供應鏈的各個企業,心企業自營,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物流如中儲集團。現在,是企業間的合作紐帶。從供應開始向需求移動,每一環很多人對第三方物流持看好態度,還斷定第三方物流必節都存在供和需的對應關系,供應鏈也是從供應商的供將取代企業的自營物流。應商到用戶的用戶的物流鏈。供應鏈中的企業通過上游、在傳統的物流管理中,需求信息和反饋信息(供應下游的整和形成現代化的物流系統,供應鏈是物流系統信息)是逐級傳遞的,因此上級供應商不能及時掌握市的充分延伸,是產品和信息從原料到最終消費者之間的場信息,因而對市場的信息反饋速度比較慢,從而導致增值服務,供應鏈管理環境下的物流實質是將物流與企需求信息的扭曲。供應鏈環境下的物流管理需求信息和業的全部活動作為一個統一的過程來管理。
核心企業可反饋信息不是逐級傳遞,而是網絡式傳遞的,在供應鏈以是產品制造業,也可以是大型零售企業(如沃爾瑪),上信息共享,企業通過月貝月沙山翔以可以很快掌握供應鏈專業化聯合的各加盟企業構成節點,節點企業在需求信上不同環節的供求信息和市場信息。因此在供應鏈環境息的驅動下,通過網鏈的職能分工與合作(如制造、裝下的物流系統有三種信息在系統中運行:需求信息、供配、分銷、零售等),通過共享的過程控制(信息流、資應信息、共享信息。金流、物流或/和服務流)實現共同的集體目的—整個共享信息的增加對供應鏈管理是至關重要的。由于供應鏈的不斷增值。供應鏈管理環境下的物流可以是核信息共享,供應鏈上任何節點企業都能及時掌握到市場的需求信息和整個供應鏈的運行情況,每個環節的物流信息都能與其他環節進行交流與共享,從而避免了需求信息的失真現象。
網絡電子商務合同分析論文
20世紀末葉,電子商務首先在科技領先、經濟發達、互聯網快速發展的國家中展開。最為中國老百姓所熟識的“網上購物”等交易方式,伴隨著計算機網絡的普及而從國際進入國內。加入WTO,電子商務在我國將步入與國際接軌的快車道。作為合同主管部門的工商行政管理,正面對如何監管電子商務合同的重要課題。電子商務的功能主要有網上廣告宣傳、網上交易和交易洽談、網上訂購產品及貨幣支付、電子賬戶管理、網上商品送貨及查詢、征求用戶意見等管理服務。電子商務合同監管應以電子商務的主要功能為切入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探求電子商務合同監管的有效途徑。
一、電子商務合同的簽約前監管(也可稱為網絡環境監管)
電子商務合同簽約前階段主要是買賣信息的網上檢索,交易雙方都需要對支付問題、交貨問題、信用認證問題作充分的考慮和準備。其核心“信息流”是電子商務中目前應用最廣泛、最成功的一部分。電子商務合同好比一群百靈鳥,運行的空間如是藍天白云,青山綠水,百花齊放,結論是百鳥爭鳴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槍林彈雨,惡樹毒草,烏煙瘴氣,勢必會“千山鳥飛絕”。從法律環境講,這要求政府盡快修訂出臺《電子商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構建起一個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律體系,以解決電子商務所帶來的安全、支付、電子貨幣、智能犯罪等問題。作為政府職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應在規范和監管“信息流”方面擔當重要角色,為電子商務合同廣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網絡環境。
根據網絡案件查處實踐和網站抽樣巡查,影響電子商務“信息流”的網絡違法行為主要有以下幾類:
——虛假廣告宣傳。包括網上經營企業本身、網上所售商品情況所做的虛假宣傳和為虛假宣傳提供媒體(網絡)。
——無照經營。包括未經工商登記注冊而在網上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和為無照經營提供網絡平臺。
美國《全球電子商務政策框架》(上、下)
20世紀末葉,電子商務首先在科技領先、經濟發達、互聯網快速發展的國家中展開。最為中國老百姓所熟識的“網上購物”等交易方式,伴隨著計算機網絡的普及而從國際進入國內。加入WTO,電子商務在我國將步入與國際接軌的快車道。作為合同主管部門的工商行政管理,正面對如何監管電子商務合同的重要課題。電子商務的功能主要有網上廣告宣傳、網上交易和交易洽談、網上訂購產品及貨幣支付、電子賬戶管理、網上商品送貨及查詢、征求用戶意見等管理服務。電子商務合同監管應以電子商務的主要功能為切入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探求電子商務合同監管的有效途徑。
一、電子商務合同的簽約前監管(也可稱為網絡環境監管)
電子商務合同簽約前階段主要是買賣信息的網上檢索,交易雙方都需要對支付問題、交貨問題、信用認證問題作充分的考慮和準備。其核心“信息流”是電子商務中目前應用最廣泛、最成功的一部分。電子商務合同好比一群百靈鳥,運行的空間如是藍天白云,青山綠水,百花齊放,結論是百鳥爭鳴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槍林彈雨,惡樹毒草,烏煙瘴氣,勢必會“千山鳥飛絕”。從法律環境講,這要求政府盡快修訂出臺《電子商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構建起一個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律體系,以解決電子商務所帶來的安全、支付、電子貨幣、智能犯罪等問題。作為政府職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應在規范和監管“信息流”方面擔當重要角色,為電子商務合同廣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網絡環境。
根據網絡案件查處實踐和網站抽樣巡查,影響電子商務“信息流”的網絡違法行為主要有以下幾類:
——虛假廣告宣傳。包括網上經營企業本身、網上所售商品情況所做的虛假宣傳和為虛假宣傳提供媒體(網絡)。
——無照經營。包括未經工商登記注冊而在網上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和為無照經營提供網絡平臺。
網絡電子商務監管論文
20世紀末葉,電子商務首先在科技領先、經濟發達、互聯網快速發展的國家中展開。最為中國老百姓所熟識的“網上購物”等交易方式,伴隨著計算機網絡的普及而從國際進入國內。加入WTO,電子商務在我國將步入與國際接軌的快車道。作為合同主管部門的工商行政管理,正面對如何監管電子商務合同的重要課題。電子商務的功能主要有網上廣告宣傳、網上交易和交易洽談、網上訂購產品及貨幣支付、電子賬戶管理、網上商品送貨及查詢、征求用戶意見等管理服務。電子商務合同監管應以電子商務的主要功能為切入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探求電子商務合同監管的有效途徑。
一、電子商務合同的簽約前監管(也可稱為網絡環境監管)
電子商務合同簽約前階段主要是買賣信息的網上檢索,交易雙方都需要對支付問題、交貨問題、信用認證問題作充分的考慮和準備。其核心“信息流”是電子商務中目前應用最廣泛、最成功的一部分。電子商務合同好比一群百靈鳥,運行的空間如是藍天白云,青山綠水,百花齊放,結論是百鳥爭鳴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槍林彈雨,惡樹毒草,烏煙瘴氣,勢必會“千山鳥飛絕”。從法律環境講,這要求政府盡快修訂出臺《電子商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構建起一個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律體系,以解決電子商務所帶來的安全、支付、電子貨幣、智能犯罪等問題。作為政府職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應在規范和監管“信息流”方面擔當重要角色,為電子商務合同廣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網絡環境。
根據網絡案件查處實踐和網站抽樣巡查,影響電子商務“信息流”的網絡違法行為主要有以下幾類:
——虛假廣告宣傳。包括網上經營企業本身、網上所售商品情況所做的虛假宣傳和為虛假宣傳提供媒體(網絡)。
——無照經營。包括未經工商登記注冊而在網上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和為無照經營提供網絡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