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機制范文10篇

時間:2024-03-31 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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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機制

論企業融資機制的形成

[內容提要]我國國有企業改革以來,企業融資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但融資規模、形式呈現體制性特征,說明企業融資機構尚未形成。企業融資機制形成,應從存量和增量兩個方面進行。存量調整是基礎,但更重要的在于形成增量上的規范性和規律性。正確地認識各種融資形式的特征,掌握融資成本與融資結構、企業價值之間的關系,才能從實現企業財務目標出發,合理選擇融資方式,形成最佳資本結構。所有一切都是企業的隨機決策。

融資是企業資本運動的起點,也是企業收益分配賴以遵循的基礎。足夠的資本規模,可以保證企業投資的需要,合理的資本結構,可以降低和規避融資風險,融資方式的妥善搭配,可以降低資本成本。因此,就融資本身來說,它只是企業資本運動的一個環節。但融資活動,決定和影響企業整個資本運動的始終。融資機制的形成,直接決定和影響企業的經營活動以及企業財務目標的實現。

一改革開放以來,企業融資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表現在:

1.企業資本由供給制轉變為以企業為主體的融資活動。

改革以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均在國家計劃下進行,企業是否需要資本,需要多少,長期資本或是短期資本,均由國家通過財政或銀行予以供應。這種體制下,企業不需要研究融資渠道、融資方式和融資成本,更不用研究企業資本結構問題。經濟體制改革以來,企業自主權的擴大,特別是作為市場經濟主體建立以后,企業為主體的融資活動代替了原來的供給制。企業根據市場狀況和前景,進行投資計劃,并努力為實現投資計劃融資。這一變化表明,融資活動由宏觀性計劃分配轉變為微觀性融資。

2.由縱向融資為主向橫向融資為主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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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企業融資機制的形成

內容提要]我國國有企業改革以來,企業融資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但融資規模、形式呈現體制性特征,說明企業融資機構尚未形成。企業融資機制形成,應從存量和增量兩個方面進行。存量調整是基礎,但更重要的在于形成增量上的規范性和規律性。正確地認識各種融資形式的特征,掌握融資成本與融資結構、企業價值之間的關系,才能從實現企業財務目標出發,合理選擇融資方式,形成最佳資本結構。所有一切都是企業的隨機決策。

融資是企業資本運動的起點,也是企業收益分配賴以遵循的基礎。足夠的資本規模,可以保證企業投資的需要,合理的資本結構,可以降低和規避融資風險,融資方式的妥善搭配,可以降低資本成本。因此,就融資本身來說,它只是企業資本運動的一個環節。但融資活動,決定和影響企業整個資本運動的始終。融資機制的形成,直接決定和影響企業的經營活動以及企業財務目標的實現。

一改革開放以來,企業融資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表現在:

1.企業資本由供給制轉變為以企業為主體的融資活動。

改革以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均在國家計劃下進行,企業是否需要資本,需要多少,長期資本或是短期資本,均由國家通過財政或銀行予以供應。這種體制下,企業不需要研究融資渠道、融資方式和融資成本,更不用研究企業資本結構問題。經濟體制改革以來,企業自主權的擴大,特別是作為市場經濟主體建立以后,企業為主體的融資活動代替了原來的供給制。企業根據市場狀況和前景,進行投資計劃,并努力為實現投資計劃融資。這一變化表明,融資活動由宏觀性計劃分配轉變為微觀性融資。

2.由縱向融資為主向橫向融資為主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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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形成機制論文

論文關鍵詞:教師教育實踐性知識形成機制

論文摘要:可以把教師的實踐性知識劃分為可言傳的與難以言傳的兩類知識。教師的實踐性知識是通過教師的內隱學習與外顯學習獲得的。影響教師實踐性知識獲得的內因有教師的職業理想與動機水平、原有的知識背景、理論學習狀況和自我反思意識等,外部因素則主要是社會和學校氛圍。

目前對教師實踐性知識的形成機制的研究較為零散,本文擬對此進行梳理、分析與探討,以期形成一個較為全面的認識。

一、實踐性知識的形式

學者們將教師的實踐性知識分為三個層次,即可言傳的、能意識到但無法言傳的(緘默理論)和無意識的(內隱理論)。筆者傾向于把教師的實踐性知識劃分為可言傳的、難以言傳的兩類,其中難以言傳的又可分為兩個層次:可意識但難以言傳的,下意識且難以言傳的。作如此的劃分主要是基于認識論的考慮。人的意識來源于外界的刺激,只要存在著實踐性知識,那么不管是在當時、還是過后,不論是自己、還是他人,它遲早都會被意識到,并通過語言、行動或其他方式表現出來。真正無意識的知識是無法被感知的,因此也是不存在的。過于強調實踐性知識的無意識和緘默性只會讓我們陷入神秘主義的泥潭。

可言傳的實踐性知識,即所謂的顯性知識。它在教學實踐中主要表現為對一些理論知識的描述和解釋,包括教師傳授的學科知識和對一些教學方法、課堂管理技巧的說明。這種實踐性知識的表述符合一定的邏輯規律,界定較為明確,并易為現象所證實或證偽。它在實踐中能得到廣泛傳播與應用,可以同時為不同的人們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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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援助機制的形成與展望

一、對外援助管理機構的演變

政府是對外援助的主要行為體,在對外援助工作中起著主導、管理和協調的作用。新中國成立后不久,我國就開始進行對外援助活動。隨著對外援助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國內外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我國的援外管理機構也幾經改變,但總的來說我國對外援助的工作主要是由商務部及其前身進行管理的。從商務部機構變遷的過程就可清晰地掌握中國政府對外援助管理機構的設置、職能的發展過程。

(一)我國對外援助管理初始階段(1950—1960年)

20世紀50年代初,中國開始對外提供援助,主要是物資及少量現匯和技術援助。當時,對外援助任務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下達,交有關部門執行。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7次會議決定,設立對外貿易部,從此,物資援助開始由對外貿易部統一管理,組織下屬各進出口總公司實施。財政部負責撥款并直接管理現匯援助。

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對外貿易部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同年,中國開始對外提供成套項目援助,由對外貿易部和國家計劃委員會歸口管理,其中對外貿易部負責援助談判和協議簽訂工作,國家計劃委員會則按照專業分工原則將項目交國務院有關部門執行。1956年對外貿易部下設技術合作局、成套設備局和對外經濟聯絡部等,共同負責援外工作的執行。

(二)我國對外援助管理發展階段(1961—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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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制的形成及邏輯探索

以1979年2月國務院發出[79]56號文,恢復中國農業銀行為標志,中國已經進行了30年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與建設。在這30年中,中國的農村金融體系與中國經濟改革、中國金融改革相伴隨,尤其是與中國資金的供求形勢變化相伴隨,經歷了兩個明顯的發展階段。本文將在以政府主導金融發展為基本體制背景,以資金余缺狀況為劃分依據,將農村金融體系的形成和變革,置身于整體經濟和金融改革的總體背景下,來闡述其形成和發展邏輯。

一、資金短缺條件下的儲蓄動員機器

在1996年之前,中國的資金供求形勢,一直是非常緊張的。按照錢納里的理論,中國是典型的國外和國內資金“雙缺口”的發展中國家。在這種情況下,農村金融機構在整個國民經濟和金融發展過程中,主要扮演儲蓄動員機器的角色。

實際上,自計劃經濟時期,包括農村金融在內的整個金融體系,都是按照二元經濟和二元金融的邏輯,圍繞城市工業化建立和發展的,是一種城市偏向性(city—bias)的金融安排。當時的中國金融體系,實質上是如林毅夫等所言的因推行“重工業優先發展策略”而內生出來的一種融資制度安排。這一融資制度的中心,是為發展重工業籌措、配置資金。這樣的制度安排,由計劃經濟時期,一直延續到1978年之后。

1978年后,市場的逐步放開和各個地方對經濟增長的追求,使得資金短缺,更加成為發展的瓶頸。作為金融中介的各類金融組織,延續并強化了儲蓄動員功能。筆者曾經發表了多項研究,說明了在資本短缺的基本背景下,大量資金在中央政府主導的金融縱向分割和地方政府主導的金融橫向分割下,流向了國有工業部門。在政府的金融控制下,長期金融發展讓位給短期經濟增長,使得金融功能財政化,金融機構扮演起“第二財政”角色:在動員儲蓄過程中,替代稅收收入功能;在資金貸放上,替代財政支出功能。因此,金融機構在農村的活動主要是為了城市部門工商業發展動員儲蓄。正式金融安排的動員儲蓄目的,必然與農村非正式安排可能產生的儲蓄分流發生沖突。于是,在政策設計者眼中,正式金融安排和非正式金融安排是水平競爭,而非垂直合作關系。壓抑民間非正式金融組織的發展,以確保農村正式金融組織儲蓄動員功能的發揮,就是這段時期金融政策演變的重點。

圖1從“政府與市場關系”、“中央與地方關系”的角度,描述了中國農村金融發展的特殊邏輯:中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建立和發展,來源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動員儲蓄,為工業化、城市化動員儲蓄和方便政府控制的需要,而非基于解決農村融資困境的基本問題。由此,使得農村金融安排成為中央和地方政府動員儲蓄的機器,資金外流、農村“失血”是這種制度安排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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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道路運輸價格形成機制改革

摘要:我國道路運輸價格的形成機制符合遵循均衡價格理論。目前,道路運輸價格及其形成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有運價管理體制不順和汽車運價法規不完善。進一步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必須斌予交通部門時道路運價管理的應有權限、構建新的道路運輸價格結構、加快道路運輸價格的法規建設、完善政府時道路客運的定價制度。

關鍵詞:道路運輸價格機制改革

運輸價格,簡稱運價,是指運輸勞務的銷售價格,是運輸勞務價值的貨幣表現,它包括水陸客貨運價、搬運裝卸價格、車輛維修價格和汽車綜合性能檢測、駕駛員培訓、運輸服務業收費等。

運輸價格是國民體系價格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調節運輸市場供求關系的重要經濟杠桿。運用價值規律,制定正確的運價政策和保持合理的運價水平,不僅能促進運輸業自身的發展,而且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市場經濟條件下道路運輸價格的形成機制

均衡價格理論是市場經濟價格形成機制的普遍規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道路運輸價格的形成機制也必須遵循均衡價格理論。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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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融資機制形成論文

[內容提要]我國國有企業改革以來,企業融資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但融資規模、形式呈現體制性特征,說明企業融資機構尚未形成。企業融資機制形成,應從存量和增量兩個方面進行。存量調整是基礎,但更重要的在于形成增量上的規范性和規律性。正確地認識各種融資形式的特征,掌握融資成本與融資結構、企業價值之間的關系,才能從實現企業財務目標出發,合理選擇融資方式,形成最佳資本結構。所有一切都是企業的隨機決策。

融資是企業資本運動的起點,也是企業收益分配賴以遵循的基礎。足夠的資本規模,可以保證企業投資的需要,合理的資本結構,可以降低和規避融資風險,融資方式的妥善搭配,可以降低資本成本。因此,就融資本身來說,它只是企業資本運動的一個環節。但融資活動,決定和影響企業整個資本運動的始終。融資機制的形成,直接決定和影響企業的經營活動以及企業財務目標的實現。

一改革開放以來,企業融資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表現在:

1.企業資本由供給制轉變為以企業為主體的融資活動。

改革以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均在國家計劃下進行,企業是否需要資本,需要多少,長期資本或是短期資本,均由國家通過財政或銀行予以供應。這種體制下,企業不需要研究融資渠道、融資方式和融資成本,更不用研究企業資本結構問題。經濟體制改革以來,企業自主權的擴大,特別是作為市場經濟主體建立以后,企業為主體的融資活動代替了原來的供給制。企業根據市場狀況和前景,進行投資計劃,并努力為實現投資計劃融資。這一變化表明,融資活動由宏觀性計劃分配轉變為微觀性融資。

2.由縱向融資為主向橫向融資為主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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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文化的形成機制與建設

一、企業文化概述及形成機制

(一)企業文化概述

企業文化也可以成為組織文化,其是一個組織由其自身所具有的價值觀、信念、儀式、符號和處事方式等組成的其特有的文化形象。企業文化是在一定得條件下,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所創造出的具有該企業特色的精神財富和物質形態。企業文化的內容主要包括文化觀念、價值觀念、企業精神、道德規范、行為準則、歷史傳統、企業制度等企業各個方面的內容,其中價值觀是企業文化的核心內涵。在企業發展中,企業文化是企業的靈魂,是推動企業發展的不竭動力。其豐富的內涵,對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企業文化核心內涵——價值觀不是一個泛指的企業管理中的各種文化現象,其是一種包含企業和企業中的員工在從事商品生產與經營中所持有的價值觀念,這種價值觀念涵蓋的內容較為廣泛,以員工的價值觀念為基礎,體現了企業發展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和理念。

(二)企業文化的形成機制

首先,企業文化是企業在一定環境中生存發展的需要。一般來說,企業文化是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不斷積累、總結發展經驗而形成的。企業作為社會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其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并且發展,其單單只有發展策略是不足以令其具有發競爭展的潛力,企業只有建立企業文化,不斷加深企業文化的影響力,才能夠保證企業在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會受到各種客觀因素的影響,而是的其發展受到限制,企業只能夠盡力的去適應這種客觀的發展環境,而想要良好的適應這種環境,就要形成自己的一種價值和發展機制。另外,企業只有不斷的突出自己發展所需的文化,才能夠活的員工的認可和支持,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源源不絕的動力,從而推動企業的發展。其次,企業文化發端于少數人的倡導與示范。文化是由人所創造出來的,其是人類意識的產物。但是在一開始,只有很少的人能夠真正認識到文化的作用,這些少數人在對文化有所感悟后,積極的提出能夠反映客觀需要的文化主張,以新的文化主張來轉變人們的思想觀念,從而改變人們的行為模式,這些人被稱作是企業文化的先驅者。企業文化機制的形成通常是由少數人所建立的,在企業的發展中,也只有少數的人能夠成為正確的領導者,這些少數人對于企業的發展的貢獻是巨大的,也正是由于少數領導者的領袖和示范作用,帶動了企業其他的人轉變傳統的思想觀念,從而形成了新的企業文化機制。最后,企業文化是堅持宣傳、不斷實踐和規范管理的結果。企業文化完善需要經歷一段長時間的發展,企業文化要不斷的吸收企業發展中產生的集體智慧,不斷的將新的內容融入到企業文化中,深化企業文化的內涵,使得企業的文化具有時代的特色。在企業文化具有新鮮元素時,企業的領導者應該大力宣揚,使得員工了解新的企業文化的內容,從而擴大企業文化的影響力,并且在進行企業文化宣傳的同時,制定出相應的行為規范,完善企業的管理制度,建立起新的企業文化模式,以推動企業的發展。

二、企業文化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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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經濟形成機制研究論文

摘要:對總部經濟的屬性和總部經濟的理論進行了分析,論文以此為基礎,通過理性分析得出如下結論:人才與知識資源的可流動性是總部經濟形成的基礎條件,追求資源的優化配置是總部經濟形成的根本動力,企業創新和功能聚集是總部經濟形成和發展的催化力量。

關鍵詞:總部經濟;形成機制;政策建議

1對總部經濟的幾點認識

(1)總部經濟屬于區域經濟的范疇。它首先表現為公司企業的總部和加工基地在地域空間上的分離。分離的結果必然增加了公司企業的調整成本,但由于區域之間的不平衡,一種具有更大比較優勢的總部區域給企業所帶來的好處足以補償總部遷移所帶來的損失。所以,區域之間的不平衡是總部經濟形成和發展的客觀條件。作為公司企業而言,在總部遷移的決策過程中面臨著區域選擇的問題,而總部遷移之后,對入駐的區域帶來一系列的經濟影響。

(2)總部經濟理論根植于區位理論。畢業論文著名的美國經濟學家弗里德曼最早提出中心——外圍論,他認為地區的發展不可能是均衡的,要利用獨有的地理優勢或者歷史的傳統把某些區域首先發展起來,使要素不斷向這個區域聚集。由于聚集的人力資源、信息資源等戰略要素成本較高,受經濟活動必須補償要素成本這一法則的制約,形成了基于比較優勢的中心區域和中心區域外的合作分工關系。在中心區域里,一般能更多地吸引資本、技術、人才,形成戰略資源優勢,適于公司總部在此聚集發展。而外圍由于地價、勞動力成本優勢,適于建立加工基地。區位理論對總部經濟的形成和發展作了理論上的闡釋,為后來的產業集群理論奠定了理論基礎。

(3)總部經濟宏觀表現為功能集群。一個產業鏈的不同部分在同一個區域密集分布,稱為產業集群。除了按產業進行區域聚集外,不同產業的同種功能,如研發、商務等,由于需求的一致性,也可能在一個區域集群分布,這稱為功能集群。眾多公司總部地特定地域聚集所產生的規模經濟和外部性,將使得單個公司獲得其總部所需的生產要素資源,享受高質量的專業化配套關聯服務,而付出較小的代價。因此,從總部入駐的區域來看,眾多企業總部的聚集進一步促進了本區域經濟的發展,為本地帶來經濟效應、稅收效應和就業效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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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問責常態機制形成論文

論文摘要:一段時間以來,國內安全事故頻頻見諸報端,有不少官員被依法追究行政法律責任,其影響之大被媒體形容為中國掀起“問賁風暴”。這種現象應當引起我們對公務員行政法律責任完善的思考,問責應當形成常態機制,而不能是運動式的追責效果.在這方面可以借鑒香港地區的“廉政公署”制度,健全公務員行政問責機制。

論文關鍵詞:問責風暴行政法律責任廉政公署行政問責機制

近年來,國內安全事故頻發,受害面廣,傷亡慘重。有人戲稱中國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學掃盲:從大米里我們認識了石蠟;從火腿里我們認識了敵敵畏;從咸鴨蛋辣椒醬里我們認識了蘇丹紅;從火鍋里我們認識了福爾馬林;從銀耳、密棗里我們認識了硫磺;從木耳中我們認識了硫酸銅;而三鹿又讓同胞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學作用。礦難事故亦頻頻見諸報端。有不少官員因此被免職或引咎辭職,其中不乏省部級領導,媒體甚至形容中國掀起官員“問責風暴”,①中國政府整頓吏治的決心不可謂不強。但問題并沒有就此解決,安全事故還在隔三岔五地發生,這除了客觀上的技術原因之外.還因為我們沒有建立完善的行政法律責任體系。公務員行政責任的規定剛性不足柔性有余,欠缺公正有效的追究行政責任的常態化機制,現行問責體制不足以讓公務員在日常執法中產生必要的責任心.以至于一時的“問責風暴”對公務員的警示作用也只能是暫時的。所以,事故發生了,給老百姓利益造成損害了,追究公務員行政責任固然是需要的,但追究責任的關口前移,讓行政法律責任意識成為公務員行為思維的慣性,防患于未然,才更為重要。

行政法律責任是指行政主體因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而依法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它是行政違法以及部分行政不當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根據責任主體的不同,行政責任可以分為行政主體的責任與公務員的責任。行政主體概念是抽象的。它所承擔責任的方式是通報批評、賠禮道歉、承認錯誤、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返還利益、恢復原狀、停止違法行為、履行職責、撤銷違法的行政行為、糾正不當的行政行為以及行政賠償等。

行政主體的一切行為都要通過具體的公務員來實施,可以說,公務員的行為合法與否,直接決定著整個行政行為的合法與否。因此,相比較而言,公務員的行政法律責任更為關鍵。它所承擔責任的方式如通報批評、賠償損失、行政處分等,無論在名譽上、發展前途上,還是在財產上都更觸動公務員個人的切身利益,也才能成為約束行政行為的最根本工具和手段。踴實踐證明,只有完善公務員行政法律責任體系。才能有效引導公共權力以一種良性的方式運行,而責任缺位的結果必然是權力的濫用或不作為。

考察公務員行政法律責任的現狀,應當說法律規定是不勝枚舉,既有紀律責任、執法責任,也有違法行政行為因觸犯刑律而引起的刑事責任。嘲當然,我國公務員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形式以行政處分為主。《公務員法》規定的行政處分種類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此外,在國家賠償中,公務員如果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應當承擔賠償費用的全部或部分。公務員行政法律責任在我國改革開放以來30多年的立法中經歷了從無到有、從零星提及到普遍規定的歷程。行政法制建設的成績是;目共睹的。目前幾乎各級各類行政法律規范中都有行政法律責任的規定,如《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南京市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評議試行辦法》、《武漢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等等,不一而足,至于全國人大關于行政事項的全國性立法就更元需贅述了。但是,關于行政法律責任的條款普遍剛性不夠,欠缺有效的追究行政責任的機制,雷聲大,雨點小,制度設計不能在廣大公務員心中普遍激起責任意識的漣漪。如《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濫用行政職權干預經濟生活破壞正常競爭秩序的行為,行政法律責任承擔僅僅表述為“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其第30條規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違反本法第七條規定.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區之間正常流通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可以想見該條款由于行政責任的弱化足以讓人們質疑其對經濟生活的規范力及對行政權力的制約性。又如,《行政處罰法》有關聽證程序的規定雖說開啟了我國聽證制度的先河。對公民合法權利的保護也上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但就是這樣一部法律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不舉行聽證或走形式的聽證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也僅僅可在第55條找到這樣的說法:“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類似立法對行政法律責任柔性規定的缺陷是造成行政權濫用或不作為的最本質根源。翻即便如此。由于傳統體制下形成的行政權威遠未打破,行政機關自身的自律能力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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