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商品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9 16: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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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論文:藝術商品論
藝術,從本質上說,是一種認知手段,是通過形象塑造來反映生活本質和規律的邏輯方法,屬于哲學上的精神和意識范疇。表面上看,藝術產品跟我們所說的通常意義上的商品有很大的差別。然而,它卻經常出沒和混跡于商品之中,以商品或準商品的面目出現,使我們對其特性、規律、功能及其社會價值等一系列問題難以分析和判斷,造成了許多理論上的是是非非。因此,有必要對藝術的商品現象進行深入的研究。研究藝術商品,就是要研究作為商品的藝術產品同其他作為商品的勞動產品之間的共性與特性,研究藝術商品產生、發展、消亡的一般規律,從而對各類藝術現象更好地認識與把握。
一
馬克思在《雇傭勞動與資本》一文中認為:“能同別的生產品進行交換的一切產品都是商品。”商品的實質是一種交換關系。它必須體現為一定的物質形態,但又不是物質的本質屬性,而是一定社會關系的凝結,因此,需要從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的聯系環節上把握和認識。既然商品體現的是某種社會關系,也就決定了它必然是一個歷史范疇,產生于一定的歷史時期,存在于特定的歷史階段,隨著社會的發展而消亡。
從馬克思對商品的理論界定,我們可以看出,商品這一概念的提出,根本就不是基于物質的自然屬性或形態,而完全是從其社會屬性出發,目的在于考察和研究某種物質產品在人類社會生活中所處的地位與作用。換句話說,某產品的商品性質,不是取決于該物質本身,而是取決于它所體現的社會關系。這是馬克思研究商品的出發點,也是我們探討藝術商品所遵循的一個基本原則。因此,我們不能在商品與某一具體的勞動產品之間簡單地畫等號或不等號,而應該具體分析,區別對待。對于藝術產品(作品)更應該如此。
確定某藝術產品是否商品,主要看它是否具有交換性,其生產目的是否為了同別的產品進行交換,事實上是否參與了交換。這就要求我們要善于從流通和消費領域來對藝術商品進行認定。根據馬克思的商品理論,藝術商品就是:為了同社會其他生產部門進行產品間的交換,換取維持自身生存的生活資料和進行再生產的物質資料,或是被作為一種獲取社會財富的手段而生產出來的藝術勞動產品。
與一般物質產品相比,藝術產品(作品)的社會形態要復雜得多、難于把握得多。一般物質產品只有在自給自足的經濟社會才更多地呈現出非商品形態,而隨著社會的發展特別是在發達的商品經濟時代,都要或早或遲地體現為一定的商品形式。藝術品則不然,即使在商品經濟最為活躍的時期,也常常會以非商品的面目出現。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這可能跟藝術的特質與生產方式有關。藝術創作說到底還是一種情緒的宣泄。從創作者的主觀愿望看,有的僅僅是為了表達、抒發創作者的某種思想情感,至于別人接受承認與否,作品的結局如何,創作者根本不去計較;有的則只是把藝術當做陶冶性情、錘煉意志的手段;有的確實只是為了自我賞析、自我娛樂和玩味而創作或生產的(像一些自娛自樂式的創作);有的希望“藏之名山傳之后世”,不想為時人所知曉;有的或是已經脫離作品的原始意義,被升華為某種儀式……這些藝術品,不一而足,它的創作和生產目的都不是為了在市場上同其他產品進行交換,其結果也沒有表現出商品的交換形式,因此也就不能當做商品來對待。這是在研究藝術商品時,應該特別注意的。
藝術商品研究論文
藝術,從本質上說,是一種認知手段,是通過形象塑造來反映生活本質和規律的邏輯方法,屬于哲學上的精神和意識范疇。表面上看,藝術產品跟我們所說的通常意義上的商品有很大的差別。然而,它卻經常出沒和混跡于商品之中,以商品或準商品的面目出現,使我們對其特性、規律、功能及其社會價值等一系列問題難以分析和判斷,造成了許多理論上的是是非非。因此,有必要對藝術的商品現象進行深入的研究。研究藝術商品,就是要研究作為商品的藝術產品同其他作為商品的勞動產品之間的共性與特性,研究藝術商品產生、發展、消亡的一般規律,從而對各類藝術現象更好地認識與把握。
一
馬克思在《雇傭勞動與資本》一文中認為:“能同別的生產品進行交換的一切產品都是商品。”商品的實質是一種交換關系。它必須體現為一定的物質形態,但又不是物質的本質屬性,而是一定社會關系的凝結,因此,需要從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的聯系環節上把握和認識。既然商品體現的是某種社會關系,也就決定了它必然是一個歷史范疇,產生于一定的歷史時期,存在于特定的歷史階段,隨著社會的發展而消亡。
從馬克思對商品的理論界定,我們可以看出,商品這一概念的提出,根本就不是基于物質的自然屬性或形態,而完全是從其社會屬性出發,目的在于考察和研究某種物質產品在人類社會生活中所處的地位與作用。換句話說,某產品的商品性質,不是取決于該物質本身,而是取決于它所體現的社會關系。這是馬克思研究商品的出發點,也是我們探討藝術商品所遵循的一個基本原則。因此,我們不能在商品與某一具體的勞動產品之間簡單地畫等號或不等號,而應該具體分析,區別對待。對于藝術產品(作品)更應該如此。
確定某藝術產品是否商品,主要看它是否具有交換性,其生產目的是否為了同別的產品進行交換,事實上是否參與了交換。這就要求我們要善于從流通和消費領域來對藝術商品進行認定。根據馬克思的商品理論,藝術商品就是:為了同社會其他生產部門進行產品間的交換,換取維持自身生存的生活資料和進行再生產的物質資料,或是被作為一種獲取社會財富的手段而生產出來的藝術勞動產品。
與一般物質產品相比,藝術產品(作品)的社會形態要復雜得多、難于把握得多。一般物質產品只有在自給自足的經濟社會才更多地呈現出非商品形態,而隨著社會的發展特別是在發達的商品經濟時代,都要或早或遲地體現為一定的商品形式。藝術品則不然,即使在商品經濟最為活躍的時期,也常常會以非商品的面目出現。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這可能跟藝術的特質與生產方式有關。藝術創作說到底還是一種情緒的宣泄。從創作者的主觀愿望看,有的僅僅是為了表達、抒發創作者的某種思想情感,至于別人接受承認與否,作品的結局如何,創作者根本不去計較;有的則只是把藝術當做陶冶性情、錘煉意志的手段;有的確實只是為了自我賞析、自我娛樂和玩味而創作或生產的(像一些自娛自樂式的創作);有的希望“藏之名山傳之后世”,不想為時人所知曉;有的或是已經脫離作品的原始意義,被升華為某種儀式……這些藝術品,不一而足,它的創作和生產目的都不是為了在市場上同其他產品進行交換,其結果也沒有表現出商品的交換形式,因此也就不能當做商品來對待。這是在研究藝術商品時,應該特別注意的。
藝術商品研究論文
藝術,從本質上說,是一種認知手段,是通過形象塑造來反映生活本質和規律的邏輯方法,屬于哲學上的精神和意識范疇。表面上看,藝術產品跟我們所說的通常意義上的商品有很大的差別。然而,它卻經常出沒和混跡于商品之中,以商品或準商品的面目出現,使我們對其特性、規律、功能及其社會價值等一系列問題難以分析和判斷,造成了許多理論上的是是非非。因此,有必要對藝術的商品現象進行深入的研究。研究藝術商品,就是要研究作為商品的藝術產品同其他作為商品的勞動產品之間的共性與特性,研究藝術商品產生、發展、消亡的一般規律,從而對各類藝術現象更好地認識與把握。
一
馬克思在《雇傭勞動與資本》一文中認為:“能同別的生產品進行交換的一切產品都是商品。”商品的實質是一種交換關系。它必須體現為一定的物質形態,但又不是物質的本質屬性,而是一定社會關系的凝結,因此,需要從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的聯系環節上把握和認識。既然商品體現的是某種社會關系,也就決定了它必然是一個歷史范疇,產生于一定的歷史時期,存在于特定的歷史階段,隨著社會的發展而消亡。
從馬克思對商品的理論界定,我們可以看出,商品這一概念的提出,根本就不是基于物質的自然屬性或形態,而完全是從其社會屬性出發,目的在于考察和研究某種物質產品在人類社會生活中所處的地位與作用。換句話說,某產品的商品性質,不是取決于該物質本身,而是取決于它所體現的社會關系。這是馬克思研究商品的出發點,也是我們探討藝術商品所遵循的一個基本原則。因此,我們不能在商品與某一具體的勞動產品之間簡單地畫等號或不等號,而應該具體分析,區別對待。對于藝術產品(作品)更應該如此。
確定某藝術產品是否商品,主要看它是否具有交換性,其生產目的是否為了同別的產品進行交換,事實上是否參與了交換。這就要求我們要善于從流通和消費領域來對藝術商品進行認定。根據馬克思的商品理論,藝術商品就是:為了同社會其他生產部門進行產品間的交換,換取維持自身生存的生活資料和進行再生產的物質資料,或是被作為一種獲取社會財富的手段而生產出來的藝術勞動產品。
與一般物質產品相比,藝術產品(作品)的社會形態要復雜得多、難于把握得多。一般物質產品只有在自給自足的經濟社會才更多地呈現出非商品形態,而隨著社會的發展特別是在發達的商品經濟時代,都要或早或遲地體現為一定的商品形式。藝術品則不然,即使在商品經濟最為活躍的時期,也常常會以非商品的面目出現。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這可能跟藝術的特質與生產方式有關。藝術創作說到底還是一種情緒的宣泄。從創作者的主觀愿望看,有的僅僅是為了表達、抒發創作者的某種思想情感,至于別人接受承認與否,作品的結局如何,創作者根本不去計較;有的則只是把藝術當做陶冶性情、錘煉意志的手段;有的確實只是為了自我賞析、自我娛樂和玩味而創作或生產的(像一些自娛自樂式的創作);有的希望“藏之名山傳之后世”,不想為時人所知曉;有的或是已經脫離作品的原始意義,被升華為某種儀式……這些藝術品,不一而足,它的創作和生產目的都不是為了在市場上同其他產品進行交換,其結果也沒有表現出商品的交換形式,因此也就不能當做商品來對待。這是在研究藝術商品時,應該特別注意的。
藝術作品商品化研究
一、手繪藝術在國內外的研究現狀
如英國的博物館內旅游紀念品的銷售是博物館收入來源之一。而這些商店內出售的旅游紀念品種類十分豐富,很多商品都被設計成了帶有景區元素的藝術旅游紀念品。
二、手繪作品商品化對文化傳播的重要性
桂林有壯、瑤、回、苗族等十幾個少數民族,文化底蘊深厚。這里有浩瀚蒼翠的原始森林、雄奇險峻的峰巒幽谷、激流奔騰的溪泉瀑布、天下奇絕的高山田梯,可在這片神奇的土地上,總有著旅客不太常去、沒有發現的地方。而我們就可以充當文化傳播使者,去深入發現它,用藝術的表現手法把它們描繪出來。這時,手繪藝術就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我們可以把具有桂林特色的景物用手繪的方式表現出來,把它們印在服飾、明信片上傳播出去,一定會給桂林的旅游業增添民族色彩,推動桂林旅游業向前發展。
三、手繪作品在商品中的應用
桂林是著名的旅游城市,桂林山水甲天下,“山青、水秀、洞奇、石美”這是桂林“四絕”,這些自然風景就成為了手繪作品必不可少的條件和因素。我們將桂林景點用景觀速寫的方式進行寫生創作,所描繪的風景應用于明信片、書簽、記事本等旅游紀念品上,輕巧便捷,給旅游者帶來便利,更具實用性,使藝術作品有了經濟價值。由于藝術作品的應用性較強,還可將色彩構成作品轉化為圖案,應用到服裝和手提包上,以便達到更好的效果。運用熟練的手繪技巧和方法,把想要表達的意境表現出來,這是藝術品質和價值的體現,更是對生活的追求。手繪作品在商品中的應用數不勝數,而我們藝術作品的創新實踐,是把寫生創新的手繪作品應用到一些較小的商品和常用的商品中,把靜態的作品變成動態的商品,從點到線再到面,讓更多的人認識我們的作品,當然也使手繪商品更輕巧便捷,具有實用性和美觀性。
宋代商品經濟的發展與文化藝術商品化
一、宋代商品經濟發展的表現特征
從總體情況來看,宋代處于中國封建社會后期,其主導性的經濟模式仍然是自然經濟,而處于次要地位的城市商品經濟卻獲得長足的發展,呈現空前興旺的態勢,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坊市合一”是宋代城市商品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表現特征。宋以前的城市一般都是某一行政區域的政治中心,長期實行“坊市制”,將坊與市分隔開來。坊是城市居民生活區和行政管理單位,市是交易場所。市場管理極為嚴格,周圍有高墻環繞,營業時間以市場大門的關閉為準。一般日落市門就關閉,交易時間受到限制,極不利于商品經濟的發展。由于唐末五代戰亂,“坊市制”被破壞,宋初雖有所恢復,但無法重現舊貌。隨著城市經濟的發展,東京開封的商業活動開始出現“侵街”的觀象①。太平興國五年(980年),臨街擺攤,坊中開鋪的現象越來越嚴重,打破了舊的坊市分隔的城市格局,突破了交易時間和區域的限制。朝廷對這種現象雖然干預過,但屢禁不止。北宋至道元年(995年)和咸平中(998—1003年)曾兩次試圖恢復坊市制,都終歸失敗。宋仁宗登基之初,只得認可這一事實,干脆將坊墻和市墻統統推倒,宣告舊的坊市制徹底崩潰。商店與作坊臨街而立,坊與市合為一體,標志著近代城市的雛型已出現。當時的東京開封已是“人煙浩穰,添十數萬眾不加多,減之不覺少。所謂花陣酒池,香山藥海。別有幽坊小巷,燕館歌樓,舉以萬數。”②可想見其商業繁榮的情形。由于坊市合一、近代城市雛型的出現,進一步推動了商品經濟的發展。當時的東京開封已廢除了傳統的“宵禁”法令,商品貿易已沒有時間的限制,夜市普遍出現。據宋代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三記載:馬行街的“夜市直至三更盡,才五更又復開張。如要鬧去處,通曉不絕”。“鬼市子”也是夜市的一種,在潘樓街,“每五更點燈博易,買賣衣物、圖畫、花環、領抹之類,至曉即散,謂之鬼市子”。③東京商品經濟的迅猛發展必然波及全國各地。當時,南方城鎮的草市也如雨后春筍紛紛涌現。北宋熙寧年間(1068—1077年)全國有鎮市近2000個,而南方諸路就有1300多個。這些新興的商業鎮市已改變了舊的州郡規格和性質,由區域的單一政治中心變為政治、經濟雙重中心。這類本設于城鎮之外的草市,隨著“坊市合一”的歷史進程也逐漸融于都市之中。許多市民為交易方便,便遷居于草市之中,使草市成為新的商業城市。
坊郭戶籍的出現是宋代商品經濟發展的另一重要特征。宋代以前,城市與鄉村在戶籍上沒有多少差別,也沒有“坊郭戶”這一專用名稱。北宋時期,城市商品經濟快速發展,市民階層空前壯大。據周寶珠先生考證,北宋崇寧時(1102—1106年)東京開封約有十三萬多戶(不含屬縣),總人口當在一百五十萬左右。④而吳濤認為當時東京主客戶合計應是二十六萬余戶。⑤可見當時東京開封城市居民的數量之龐大,它是當時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都市。城市人口的劇增,戶籍管理遇到新的問題。宋太宗幾次下詔整理戶籍,都未解決戶籍混亂的問題。因為當時無不動產的人口(客戶)太多,不容易注冊定籍。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二月,“命都官員外郎苗稹與知河南府薛田,同均定本府坊郭居民等。從戶部尚書馮拯之請也。”⑥宋真宗依準戶部尚書馮拯之奏請,委派苗稹為欽差,與河南府知府薛田一道在洛陽進行坊郭戶列籍定等的試點,然后推廣于全國。當時全國大約共有坊郭戶九十八萬戶,人口約五百萬之眾。⑦這些坊郭戶被單獨列籍,按財產多少分為十等。坊郭戶就是今天所謂的城鎮戶口,它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它的出現,不僅表明北宋城市商品經濟呈現出繁榮之勢,而且標志著市民階層的正式形成,在中國社會與經濟發展史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正如馬克思所說:“一切發展了的以商品交換為媒介的分工,都以城市與鄉村分裂為基礎。”⑧坊郭戶籍的建立,將城市與鄉村分離開來了,進一步地促進了城市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商品交換的分工。
同業行會組織的形成是宋代城市商品經濟發展的又一重要特征。行會又稱“行團”,簡稱為“行”或“團”。每一個行會都有“行首”或“團首”,一般推舉行會中經濟實力雄厚者充任。北宋共有行會160多個,南宋行業分工更細,行會更多。有的改稱為“市”、“作分”。后不斷合并,其組織越來越大,在商務活動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行會可以根據市場行情變化來重新規定統一的價格;能夠保護本地區商業的利益,抵制外地商人搶占本地市場;能夠調節行會成員與官府的關系,在應付官府的“科配”和“供行”等賦稅的問題上,盡可能地保護本行團的商人利益。正如美國經濟史學家湯普遜所說:“行會控制資本并管理勞動;它們支配生產分配;它們規定價格與工資。但在它們的組織里,也有著一種社會的影響。行會的目的部分是社會性的,部分是互相的。”⑨行會是城市商人和手工業者因共同的職業和利益而組合成的一種社會群體。它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又在商品經濟發展中產生影響、發揮作用。
商品經濟發展與文化藝術商品化論文
摘要:宋代商品經濟的發展呈現出三個重要表現特征:坊市合一、坊郭戶籍的建立和同業行會的形成。商品意識在城市社會中迅速滋長和蔓延,并向社會文化生活領域滲透。文學藝術也開始了商品化的進程,許多文藝作品成為文化消費品,由此導致了社會的價值觀和審美觀的變化。
關鍵詞:宋代;商品經濟;文化藝術;商品化;價值觀;審美觀
一、宋代商品經濟發展的表現特征
從總體情況來看,宋代處于中國封建社會后期,其主導性的經濟模式仍然是自然經濟,而處于次要地位的城市商品經濟卻獲得長足的發展,呈現空前興旺的態勢,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坊市合一”是宋代城市商品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表現特征。宋以前的城市一般都是某一行政區域的政治中心,長期實行“坊市制”,將坊與市分隔開來。坊是城市居民生活區和行政管理單位,市是交易場所。市場管理極為嚴格,周圍有高墻環繞,營業時間以市場大門的關閉為準。一般日落市門就關閉,交易時間受到限制,極不利于商品經濟的發展。由于唐末五代戰亂,“坊市制”被破壞,宋初雖有所恢復,但無法重現舊貌。隨著城市經濟的發展,東京開封的商業活動開始出現“侵街”的觀象①。太平興國五年(980年),臨街擺攤,坊中開鋪的現象越來越嚴重,打破了舊的坊市分隔的城市格局,突破了交易時間和區域的限制。朝廷對這種現象雖然干預過,但屢禁不止。北宋至道元年(995年)和咸平中(998—1003年)曾兩次試圖恢復坊市制,都終歸失敗。宋仁宗登基之初,只得認可這一事實,干脆將坊墻和市墻統統推倒,宣告舊的坊市制徹底崩潰。商店與作坊臨街而立,坊與市合為一體,標志著近代城市的雛型已出現。當時的東京開封已是“人煙浩穰,添十數萬眾不加多,減之不覺少。所謂花陣酒池,香山藥海。別有幽坊小巷,燕館歌樓,舉以萬數。”②可想見其商業繁榮的情形。由于坊市合一、近代城市雛型的出現,進一步推動了商品經濟的發展。當時的東京開封已廢除了傳統的“宵禁”法令,商品貿易已沒有時間的限制,夜市普遍出現。據宋代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三記載:馬行街的“夜市直至三更盡,才五更又復開張。如要鬧去處,通曉不絕”。“鬼市子”也是夜市的一種,在潘樓街,“每五更點燈博易,買賣衣物、圖畫、花環、領抹之類,至曉即散,謂之鬼市子”。③東京商品經濟的迅猛發展必然波及全國各地。當時,南方城鎮的草市也如雨后春筍紛紛涌現。北宋熙寧年間(1068—1077年)全國有鎮市近2000個,而南方諸路就有1300多個。這些新興的商業鎮市已改變了舊的州郡規格和性質,由區域的單一政治中心變為政治、經濟雙重中心。這類本設于城鎮之外的草市,隨著“坊市合一”的歷史進程也逐漸融于都市之中。許多市民為交易方便,便遷居于草市之中,使草市成為新的商業城市。
坊郭戶籍的出現是宋代商品經濟發展的另一重要特征。宋代以前,城市與鄉村在戶籍上沒有多少差別,也沒有“坊郭戶”這一專用名稱。北宋時期,城市商品經濟快速發展,市民階層空前壯大。據周寶珠先生考證,北宋崇寧時(1102—1106年)東京開封約有十三萬多戶(不含屬縣),總人口當在一百五十萬左右。④而吳濤認為當時東京主客戶合計應是二十六萬余戶。⑤可見當時東京開封城市居民的數量之龐大,它是當時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都市。城市人口的劇增,戶籍管理遇到新的問題。宋太宗幾次下詔整理戶籍,都未解決戶籍混亂的問題。因為當時無不動產的人口(客戶)太多,不容易注冊定籍。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二月,“命都官員外郎苗稹與知河南府薛田,同均定本府坊郭居民等。從戶部尚書馮拯之請也。”⑥宋真宗依準戶部尚書馮拯之奏請,委派苗稹為欽差,與河南府知府薛田一道在洛陽進行坊郭戶列籍定等的試點,然后推廣于全國。當時全國大約共有坊郭戶九十八萬戶,人口約五百萬之眾。⑦這些坊郭戶被單獨列籍,按財產多少分為十等。坊郭戶就是今天所謂的城鎮戶口,它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它的出現,不僅表明北宋城市商品經濟呈現出繁榮之勢,而且標志著市民階層的正式形成,在中國社會與經濟發展史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正如馬克思所說:“一切發展了的以商品交換為媒介的分工,都以城市與鄉村分裂為基礎。”⑧坊郭戶籍的建立,將城市與鄉村分離開來了,進一步地促進了城市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商品交換的分工。
藝術品的商品二因素特殊性
本文作者:姜通單位:吉林藝術學院
自然持久性一般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動態的、發展的、歷史的,同一種商品對人類來說,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具有不同的用途。例如,先秦時期制作的青銅器物,主要用于炊器、容器、樂器、兵器等,之后逐步演變為一種禮器,成為權利與財富的象征,而現代人將它用于展覽、收藏和裝飾。隨著時代的嬗變與更迭,商品的有用性是在不斷變化發展的,而不是固有不變的,這就是商品使用價值的動態性。藝術品同其他商品相比,其使用價值具有自然持久性。這種自然持久性主要源于藝術品審美價值(此處“價值”是指作為哲學范疇的“價值”,是指客體的存在、作用以及它們的變化對于一定主體需要及其發展的某種適合、接近或一致)的客觀存在性,即不論古代、現代還是將來,不論東方還是西方,只要是藝術品,其審美價值對所有審美主體來說都是永恒的。至于藝術品的文化價值和收藏、投資、拍賣等經濟價值雖具有可變性,但這些價值是審美價值的異化,不是藝術品的自然屬性。多重消費性一般商品具有一次性消費和隨著消費使用價值逐漸消失的特點。在日常生活中,對同類消費品,消費者只有不斷地購買才能滿足生活需要。例如,食品、藥物、電力等都是比較典型的一次性消費品,用過之后其消費功能即喪失。其它如房屋、汽車和電器等商品雖然不是一次性消費品,但其功效也會隨著時間而不斷遞減。藝術品與一般商品不同,具有多次使用和重復使用的特性。當一個人通過交易獲得一件藝術品,不僅可供當代多人享用,還可傳給后人享用,而其消費價值不會因為重復使用有明顯改變。原因在于,一般商品是以實體形態作為被消費的對象,而藝術品雖然也要以物質實體作為媒介供消費者享用,但人們所消費的卻不是這種物質媒介自身,而是物質媒介所承載的文化符號,即使這些物質實體可能在消費過程中破損,但只要不影響其文化符號的傳達和解讀,審美價值就不會降低。
藝術品價值形成的特殊性
藝術品是藝術創作本體和物化媒介載體的統一體。[2]238藝術創作本體是凝結在藝術品中的藝術工作者腦力和體力的勞動合協能量,它是藝術工作者通過創意記錄、材料選擇、構思描繪、形象塑造、情感傳達、畫面結構、技能運用等創作實踐活動過程的體現,是構筑決定價值效應的實體,更是溝通藝術家和受眾者之間產生強烈情感的橋梁。物化媒介載體是藝術工作者在創作實踐活動過程中,運用不同的工具材料、技術手段和加工方法來呈現、傳達、反映其創作意圖、表象符號和知識含量的物質傳媒系統。因而,藝術品的價值形成過程必然是藝術創作本體價值的獨特性和物化媒介載體價值形成的個別性或一般性的對立統一,二者關系是密不可分、相輔相成的。藝術品劃分為原創藝術品和復制藝術品,其中,復制藝術品又分為人工復制藝術品和機械復制藝術品兩類。原創藝術品題材豐富、風格迥異、一樣一件、件件不同。因其件件獨具創新、復雜多變的重要特質,在價值構成中,主要體現創造勞動的藝術本體的價值,即對藝術創作勞動的獨特性的認同,承認由藝術工作者的個別勞動時間形成價值的特殊性。人工復制的同種藝術品因其數量有限,且具有傳移摹寫、神韻再現的重要特質,在價值構成中,創造勞動的藝術本體的價值在單位商品中仍然占有較大分量。機械復制的藝術品數量巨大,千篇一律,在價值構成中,突出的是物化媒介載體的價值,創造勞動的藝術本體的價值在單位商品中包含的比重微乎其微。由此可見,原創和人工復制的藝術品的價值主要是由市場認同的個別勞動時間決定,具有個別性;機械復制的藝術品的價值,本體部分由市場認同的個別勞動時間決定,載體部分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另外,還有一類藝術品介于原創和復制之間,數量有限且創作生產周期短,如絲網版畫印制品。此類藝術品同樣能夠體現藝術水準,也有其獨特的繪畫語言,盡管具有印制復數性特點,但原創作品的精神還在,因此,它的藝術創作本體價值在單位商品中的分量應大于物化媒介載體的分量。藝術品價值的確定不能只依據藝術創作本體的價值,而忽視物化媒介載體的價值;或者只承認物化媒介載體的價值,卻不承認藝術創作本體的價值,這種以一概全的觀點往往失于偏頗,很容易產生獨特性和社會性認識上的誤解。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方面,要充分承認藝術創作本體的價值,建立和完善相關的知識產權制度,這既是對藝術文化精華的尊重,也是對藝術工作者獨創成果的合法肯定和權益保障,同時起到創新激勵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客觀、公正地評價和承認物化媒介載體的價值,在流通交換過程中不斷進行藝術品價格的調節,使藝術品“質價”更為相符和穩定,實現藝術創作本體和物化媒介載體的價值的統一。
藝術品價值量決定的特殊性
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生產該商品所需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這里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指,“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制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1]52它的確定是建立在商品社會化生產的平均水平基礎上。經由現代化數碼印刷機生產加工出的復制藝術品就屬于這種情況。而藝術創作作為一種獨特的個體勞動,很難與同類勞動進行確切比較,就好比在同一棵樹上難以找到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形狀,藝術品也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作為獨特的藝術品不能簡單地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衡量它的價值量。[2]236藝術品的價值量只能由市場認同的個別勞動時間決定。當然,藝術品的價值量并不單純地由生產它的“個別勞動時間”決定,而是以藝術創作主體的長期探索、反復實踐等累積勞動量為依據,以偏好其創作經驗、技能技巧、才情稟賦的差異,社會風尚的影響和多元文化符號因素以及年代遠近、稀缺程度、難易風險指數為基礎的市場認同的個別勞動時間決定的價值量。所謂“市場認同”,是指社會認知和接受的過程,是在由商品到貨幣的“驚險的跳躍”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價值量的社會認同與價值實現。尤其當受眾者按照自己的偏好對商品進行主觀選擇時,這個過程還能激發潛藏在人們內心的感情興奮點,且具有明顯的、非穩定的個體差異狀況。所謂“個別勞動時間”,是藝術工作者為了創作該藝術品而投入的審美情感傳達、創作思維構筑、技巧手法運用和審美思辨驗證等實踐勞動所直接耗費的合協能量的勞動時間,這就決定了藝術品的品質量度、價值尺度以及實效程度。據此,在市場拍賣交易中每件原創藝術品的價格條目都非常清楚,不僅每位藝術家的作品價格不同,即使是同一位藝術家的系列作品也不同。例如,中國現代藝術家張曉剛創作的一系列《血緣•大家庭》油畫作品,其題材、風格、技巧與觀念相一致,創作時間接近,但價格幅度卻不同。這說明同一位藝術家創作的同類藝術品物化媒介載體的價值大致相同,主要是藝術創作本體的價值不同。
繪畫商品化下揚州畫派藝術創作論文
一、繪畫商品化的形成
富商大賈都擁有巨大的宅邸,為了裝飾宅邸他們不惜重金求購各種奇珍異寶,“樓臺亭舍,花木竹石,杯盤匙筯,無不精美”。這些奢侈的生活需求體現的是他們在物質條件充足的情況下對精神財富的極大渴求,當時流傳著“堂前無字畫,不是舊人家”的說法。書畫作品作為重要的精神產品被當時人們所追捧,受供求關系的影響揚州這個龐大的書畫消費市場自然吸引來產生了許多畫家前來。根據《揚州畫舫錄》的記載,本地畫家和各地來揚州的畫家中稍具名氣的就有一百數十人之多,并且還有許多是當時的名家,其中聲名最顯著著當屬“揚州八怪”。“揚州八怪”也就是后來的揚州畫派,其作品風格受人們審美趣味的影響無論題材立意,還是構圖用筆,都有鮮明的個性。明末清初繪畫受保守思想的禁錮,推崇一味地“摹古”,“八怪”不愿意完全摹描古人,而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進行發展創新,當然他們的這種創新很大一方面也是由當時的商品經濟所促成的。
二、繪畫商品化的發展對藝術創作的影響
作為繪畫商品化最大的需求方商人尤其是鹽商,他們雖然處于“四民之末”的社會地位和形象卻是希望按照文人士大夫的“儒雅”來改變自己,特殊的社會環境使得他們樂于接受新鮮事物。面對“喜新尚奇”的社會風尚,繪畫商品的需求方對作品個性的推崇以及繪畫藝術市場嚴酷的規律性,使得這些憑借繪畫借以謀生的畫家們只能按照市場的供求關系進行藝術的變革。正如薛永年先生所云:“新經濟因素的滋長與由之而來的繪畫供求關系是導致八怪藝術新風尚形成的根本原因。”畫家們從藝術觀念、繪畫題材以及繪畫語言等各個方面進行創新來迎合聚集于揚州的大量儒商的審美趣味。
1.受市場化影響在藝術觀念上更具創新精神
繪畫作品作為商品在市面上流通一定程度上一定要遵守商品的特質,同樣都是畫家用勞動力創造出來的作品,為了更加具有市場競爭力,畫家就需要讓自己的作品從內容和風格上更加新穎、獨特來吸引消費者。例如金農尤擅墨梅,作品有《墨梅圖》等,他還有一個獨創的隸書體,自謂“漆書”十分有代表性;黃慎以草書入畫,多以神仙佛道和反映社會貧困人民生活為題材,作品有《醉眠圖》《蘇武牧羊圖》等;鄭燮他對繪畫創作頗有創見,能做到以詩出畫詩畫相通,擅畫竹、蘭,他還創造了一種六分半書體既集真、草、隸、篆于一體,代表作品有《墨竹圖》《蘭竹圖》等。揚州畫派中除了上述提到這幾位畫家還有李方膺、汪士慎、華嵒、李鱓、羅聘、高鳳翰、高翔、閔貞、邊壽民等諸人,他們每一個都以其極具創意個性鮮明的作品吸引著購買者的注意。
攝影藝術在茶葉商品包裝中價值及運用
摘要:攝影藝術當前已經在很多行業內得到了運用,且藝術化與商業化的運用越發成熟。攝影藝術在茶葉商品包裝中的運用頻率極高,且攝影藝術在茶葉商品包裝中的運用價值十分顯著。攝影藝術的專業性及系統性較強,攝影藝術在茶葉商品包裝中的運用也相對復雜。本文將對攝影藝術在茶葉商品包裝中的運用價值進行具體分析,并在藝術性與商業性的視角下,就攝影藝術在茶葉商品包裝中的更好運用提出合理建議。
關鍵詞:攝影藝術;茶葉;商品包裝
通過對市面上的茶葉商品包裝進行分析不難看出,攝影藝術在茶葉商品包裝中得到了十分廣泛的運用,攝影藝術框架下的一些元素更是成為了部分茶葉商品包裝上的主要構成。茶葉銷售市場上競爭日趨激烈,茶葉商品包裝自然而然地成為了競爭“角力”的節點,更好地依托茶葉商品包裝進行市場競爭也需要對攝影藝術進行更為嫻熟與合理地運用,正因如此,探尋出當前攝影藝術在茶葉商品包裝中的合理化運用策略十分必要和重要。
1攝影藝術在茶葉商品包裝中的運用概述
攝影藝術在茶葉商品包裝中的運用由來已久,且攝影藝術在茶葉商品包裝中的運用水平不斷提升,一些攝影元素也成為了茶葉商品包裝中的基本構成。茶葉商品包裝上通常要將茶葉商品特色與基本信息展示出來,茶葉商品流通領域內競爭越發激烈下,各茶葉產銷主體也側重與在外包裝上“做文章”。攝影藝術在茶葉商品包裝中的運用要與茶葉產品產品進行較好融合,這種融合甚至包含著文化層次上的融合,在攝影藝術本身較為系統與復雜的因素影響下,攝影藝術在茶葉產品包裝中的運用也具有了較大難度且會受到很多其它因素的影響。攝影藝術這種光影藝術更加像是一種藝術手段與形式,在茶葉商品包裝上的運用自然需要具有更多的藝術氣息。
2攝影藝術在茶葉商品包裝中的運用價值
傳統民俗藝術在包裝設計的應用
摘要:在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包裝設計行業已經成為一個越來越被重視的行業。作為商品的載體,包裝設計如何既能突出商品特征,又給人創新的感覺成為人們逐漸思考的問題。包裝設計如果可以傳播文化,運用到傳統的民俗藝術,從這方面著手,我們便看到了設計的新局面,更加肯定的去研究包裝設計與民俗藝術的關系。這二者的融合,將會開創出整個包裝設計行業的一個新局面。
關鍵詞:民俗藝術;現代包裝;發展;設計
一、現代包裝設計的概述
(一)包裝設計的含義
包裝設計,顧名思義是“運用合適的包裝材料,根據產品本身的特點以及消費者的喜好等相關因素,通過特殊的工藝,對產品進行容器結構造型和包裝美化。”它直接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欲,也成為了吸引消費者的一種方式。
(二)包裝設計的現狀和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