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廣告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0 02: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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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廣告

醫藥廣告研究論文

一、虛假醫藥廣告泛濫

虛假醫藥廣告泛濫成災已經成為了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2)。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測顯示,2004年前9個月藥品電視廣告違法率達62%,其中6月至8月全國98份報紙刊登的7315例藥品廣告的違法率高達95%,尤其多見的是法律所禁止的處方藥廣告。而電視上、廣播里許多常見的肝病、糖尿病、心臟病等蓄意誘導的所謂專家講座,實際目的只是向患者推銷醫院和藥品。報紙上則更存在大量的違規廣告,其中出現的“除根”、“治愈”、“治愈率”、“不復發”、“第一藥”等都是法規所不允許的。此外,還有許多保健品也夸大地打出治療作用的幌子誤導消費者。而中國消費者協會去年在全國開展的旨在揭露虛假廣告、提高辨別識謊能力為內容的“慧眼識廣告”活動也披露(3):在收到的7240封舉報信中,其中對虛假醫藥廣告舉報數占到了31.3%。而據統計(2),我國每年大約有250萬人因聽信虛假醫藥廣告用藥不合理。這些虛假醫藥廣告不但貽誤了患者的病情,加重了患者的痛苦,而且還給患者造成了經濟和精神上的損失。

因此,泛濫的虛假醫藥廣告已成為了當今社會的一大公害!

二、消費者盲目聽信醫藥廣告的危害

很多人都知道,從藥品廣告開始正式現身于媒體到現在的短短的二十幾年間(4),醫藥廣告的投放額正以極其驚人的速度遞增。有數據顯示,自2002年起,醫藥廣告一直占據了我國各行業廣告投放額的前五名。藥品廣告鋪天蓋地帶來的結果是,超過一半的消費者靠廣告選藥。據統計,44.3%的消費者在到達藥店之前,就已經決定了要購買藥品的品牌。甚至有很多消費者直接把廣告當成了醫生,在醫院里,直接點名開藥,而置醫生的專業指導于不顧。可以說,藥品廣告的頻繁出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消費者的盲從心態。

而正是由于消費者的這種盲從心態,使得患者極易受醫藥廣告的誤導,輕者疾病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治療,重者病情惡化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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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對待醫藥廣告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虛假醫藥廣告泛濫;消費者盲目聽信醫藥廣告的危害;高價醫藥費嚴重加重了患者的經濟負擔;對待醫藥廣告的五項有益的忠告;總結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目前國內的醫藥廣告已經不得不用“泛濫”二字來形容了、虛假醫藥廣告泛濫成災已經成為了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醫藥廣告的投放額正以極其驚人的速度遞增、現在醫藥、醫療廣告在地方媒體的廣告份額中占有相當高的比例、世界上并無十全十美的療法、世界上沒有不被公開報道的科研成果、對當今公認的疑難癥,沒有簡便、快速和無痛苦的療法和藥物、世界上沒有什么“密而不宣”的療法等,具體請詳見。

摘要:醫藥、醫療廣告泛濫,而其中則更是有大量的虛假廣告。由于消費者的盲從心理,醫藥廣告在給消費者帶來了極大的身心危害的同時,也嚴重的加重了他們的經濟負擔。面對如此情景,除了寄望于國家相關政策的出臺外,筆者還引出了對待醫藥廣告的五項有益的忠告,忠告廣大消費者不要被誤導。

關鍵字:醫藥廣告,消費弊端

眾所周知,目前國內的醫藥廣告已經不得不用“泛濫”二字來形容了。打開電視(1),黃金時段里充斥著的是大量的醫藥廣告;翻開報紙,各類藥品保健品廣告通常是以整版、半版的篇幅出現;而晚間的廣播節目,則基本上被各種“醫學專家講座”、“健康咨詢熱線”給占據了。

醫藥,醫療廣告真可謂是鋪天蓋地而來,但隨之卻帶來了一系列的消費弊端:一方面,消費者盲目聽信醫藥廣告的宣傳,隨意服藥物,這樣非但不能治愈疾病,反而會因為錯誤用藥致使病情惡化;另一方面,巨額的醫藥品廣告費用使醫藥品價格連連攀升,嚴重的加重了患者的經濟負擔。而更讓人們心疼的是虛假醫藥廣告的泛濫,給患者帶來了極大的危害。綜上所述,本文總引其它相關文章如下:

一、虛假醫藥廣告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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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中的醫藥廣告論文

廣告是一種經濟手段,也是市場經濟發展的晴雨表,即“為商業發展之史乘”,(P220)我國近代報紙是廣告的主要媒介,而在報紙廣告中有大量的醫藥廣告。筆者根據1895-1935年間,每隔5年的7月1日的《申報》廣告的數量和行業情況進行抽樣統計,從中發現醫藥廣告的數量幾乎一直占最大的比例。醫藥廣告的大量存在,其根源是醫藥市場的形成和繁盛,是醫藥的供給和需求雙方共同存在和促進的結果。

(一)從供給方看,即醫藥的經營者,主要是西醫藥的經營使醫藥市場異常活躍。在近代醫藥市場上除了有傳統的中醫藥(即國藥)外,又有進口的西醫藥,在廣告中大多是宣傳西醫、西藥的。據統計,到1859年西藥的進口值27712關兩,到1895年激增至711424關兩。經營西藥的藥房多由外商開辦,采用的是近代化的經營模式,其中專營藥房是1841年英商屈臣氏(A.S.Watson)在香港開設的,1860年在上海開辦分店,后在國內開設多處分店,規模較大。到1894年在上海有14家,這時的華商西藥房只有6家。

由于利潤的驅使,西藥的市場競爭是很激烈的,“不僅有外商和華商的競爭,而且有來自不同國別的醫生、留學生處方、用藥不同,故品種頗繁雜,同一藥種,英制、德制、法制均須備辦。清末估計,上海華商藥房經營的藥品在200種以上。但以銷售額計,則以戒煙藥和營養滋補藥為大宗,約占55%,治療性藥品和家用成藥約占20%,制方藥約占5%。面對這種形勢,外商主要依靠投入巨資做廣告來促銷商品,尤以報紙廣告為主,這成為西藥商業的特殊傳統,有異于其他商業,即后來國藥業之重視廣告,也是仿西藥業競爭而來的。”

(二)從需求方看,即醫藥的消費者,主要是中等以上收入的城市居民,他們的收入水平提高、消費結構的變化及消費觀念的更新是醫藥市場活躍的重要原因。首先,由于西方商業貿易的刺激和近代工業的發展,中國進入近代社會,經濟有所發展,國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在整體上都略有提高,特別是城市居民中的中等以上收入的家庭,生活相對寬裕,這成為醫藥市場消費的原動力。

其次,近代國民的消費結構出現了多元化的趨勢,特別是城市居民,除了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消費外,他們的各種雜項費用與雜項支出項目增多,用于交通、娛樂、教育、醫藥方面費用增加,這表明城市社會的發展直接使居民的生活觀念、消費方式發生變化。

再次,隨著居民收水平的提高,消費觀念也開始更新。以上海市民為例,他們已經開始多維地思考問題,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而且講究實用效果,不再固守傳統的觀念,心靈得到一定地解放,對待洋事物不僅能欣然接受,而且有“崇洋”的傾向,同時,由于城市生活節奏的加快及競爭壓力的增大,使一些居民的生命意識增強,享受生活成為一種時尚;另有一些人會明顯感到自己處在“亞健康狀態”,為了保持生命力的旺盛,開始越來越注重身體的健康和保養,于是調理、保健方面的醫藥也就有了市場,各大藥房也就紛紛利用廣告宣傳來滿足人們的這些需要。據統計,1933年的《申報月刊》全年81條廣告中,居首位的是治療性藥品廣告,共34條,占總量的43%;其次是保健品廣告,共14條,占總量的17%,[8]其大多是源自西方的維生素、補血品等,以此來滿足大都市忙碌者們強身健體、精力旺盛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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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廣告行業自律研究及啟示

摘要:目的:為推進我國醫藥行業自律發展提供借鑒。方法:通過對英國藥品廣告行業自律體系進行深入分析,重點研究英國藥品廣告行業自律的運行程序和特點,以此提出完善我國醫藥行業自律體系的建議。結果與結論:英國藥品廣告行業自律體系自20世紀80年代起步,于2012年正式確立其合法性,并區分了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廣告行業自律。英國藥品廣告行業自律的特點為指南以指導行業自律、遴選合適的行業協會成為自律機構、促成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的有效銜接、確保政府與行業協會持續有效的溝通。建議我國從制定用于指導行業協會開展自律的指南、重視培養行業協會自律能力、建立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的銜接機制、建設用于保證雙方持續有效溝通的信息平臺等4個方面著手,推進醫藥行業自律體系的發展。

關鍵詞:英國;藥品廣告;行業自律;醫藥行業;啟示

行業自律是指行業協會對業內經營活動的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進行規定,并采取有效手段加以落實,從而形成對協會成員的約束[1]。伴隨醫藥科技的革新和公眾用藥需求的增加,藥品監管事務日益繁重,極大考驗著政府有限的監管能力。作為一種與政府監管相并列的市場治理手段[2],行業自律作用逐漸受到關注,但我國醫藥行業協會尚不能充分發揮自律功能。例如在我國藥品廣告管理領域,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廣告的審查工作[3],工商管理部門負責藥品廣告監督工作,包括查處由藥監部門移送的違法廣告等[4],而醫藥行業協會受制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自身管理能力的不足,尚未承擔藥品廣告的行業自律職責。作為世界醫藥強國,英國通過借助第三方資源來解決監管效率下降的問題[5],且取得顯著成效,例如英國當代藥品廣告治理的成功與其有效的行業自律體系密不可分[6]。借鑒英國藥品廣告行業自律的經驗,將有助于指導我國相關醫藥行業協會健全行業自律制度。因此,筆者對英國藥品廣告行業自律制度體系進行梳理探討,從而為我國藥品廣告行業自律體系的完善提供參考。

1英國藥品廣告行業自律

20世紀80年代,英國衛生部藥品司審批效率的遲滯促使政府轉變傳統行政監管理念,探索納入社會力量來減輕監管負擔,同時一些實力雄厚的醫藥行業協會為進一步提高行業影響力,產生了分擔監管事務的強烈意愿[7]。雙向性需求促成了二者在藥品廣告管理領域的合作。2012年,英國議會頒布的《人用藥品法規》(TheHu-manMedicinesRegulations2012)明確規定“衛生、社會服務和公共安全相關部門部長應選擇自律機構(Self-regulatorybody)來處理有關類型的藥品廣告投訴”[8],肯定了醫藥行業協會開展藥品廣告行業自律的合法性。為更好地指導醫藥行業協會開展自律,2014年英國政府出臺《藍色指南:英國藥品廣告和推銷》(TheBlueGuide:AdvertisingandPromotionofMedicinesintheUK,下文簡稱《指南》)。《指南》合理分配了英國藥品與保健品管理局(MedicinesandHealthcareProductsRegulatoryAgency,MHRA)和相應醫藥行業協會的藥品廣告治理職責。1.1處方藥廣告行業自律。處方藥(Prescriptiononlymedicine,POM)指必須由醫師或其他經授權的衛生專業人員開具處方,且必須從藥房或其他擁有特別許可的地方調配所得的藥品。英國醫藥工業協會(AssociationoftheBritishPharmaceuti-calIndustry,ABPI)憑借強大的行業影響力和專業治理優勢,為政府分擔了部分藥品廣告監管事務。《指南》規定,ABPI下設的獨立運行部門處方藥廣告管理規范當局(PrescriptionMedicinesCodeofPracticeAuthority,PMCPA)負責專門處理處方藥廣告事務。《指南》進一步明確了PMCPA的職責:一是制定《處方藥廣告管理規范》(CodeofPracticeforthePharmaceuticalIndustry),二是受理處方藥廣告投訴案件,包括部分由MHRA轉交的案件。在受理藥品廣告投訴時,PMCPA有完善的受理流程,可劃分為“接受投訴”“作出決定”“作出上訴裁決”3個環節[9],詳見圖1。若PMCPA發現某制藥公司的廣告違規事項與之前的個案有關,或該公司因屢次違規而引起ABPI關注時,則PMCPA須向ABPI董事會及時匯報。ABPI董事會可對該公司進行行業內部懲處,例如作出暫停或取消該公司的ABPI會員資格,或將該公司從同意遵守《處方藥廣告管理規范》的非會員公司名單中刪除的制裁決定。英國企業普遍具有強烈的信用意識,通過良好的信用等級來體現自身的形象和價值[10]。因此,暫停或取消會員資格的決定將沉重打擊醫藥企業的行業信用,影響企業后續的發展。1.2非處方藥廣告行業自律。在英國,非處方藥(Overthecounter,OTC)包括了兩類藥品:一類為藥房藥品(Pharmacy,P),指可不憑處方,但只能從藥劑師處獲得的藥品;另一類為普通藥品(Generalsaleslist,GSL),指無需處方,可從任何商店購買的藥品。鑒于OTC的使用風險通常獲得了較好控制,故MHRA與醫藥行業協會就OTC廣告管理開展了更為充分的合作。從《指南》對OTC廣告管理的具體規定來看,OTC廣告行業自律呈現出主體多元性和職責多樣性的特點,即MHRA不僅指定多個醫藥行業協會參與OTC廣告管理,還認可其制定行業標準、受理OTC廣告投訴、審查未經的OTC廣告材料的職責。英國專有協會(ProprietaryAssociationofGreatBri-tain,PAGB)和健康食品生產商協會(HealthFoodManu-facturers’Association,HFMA)是經《指南》指定,負責OTC廣告行業自律的醫藥行業協會。作為OTC行業最具代表性的組織,PAGB一方面依據衛生專業人員和消費者對藥品廣告的認知差異,分別制定了相應版本的《藥品廣告準則》(MedicinesAdvertisingCodes),以針對性地指導衛生專業人員和廣大消費者識別違規廣告;另一方面,PAGB還負責審查未經的OTC廣告材料和處理OTC廣告投訴。為高效處理廣告投訴案件,PAGB有完善的廣告投訴受理流程,具體分為“公司間廣告投訴”“正式廣告投訴”“PAGB廣告投訴上訴小組裁決”3個運行環節[11],詳見圖2。

2英國藥品廣告行業自律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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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廣告帶來的消費弊端分析

摘要:醫藥、醫療廣告泛濫,而其中則更是有大量的虛假廣告。由于消費者的盲從心理,醫藥廣告在給消費者帶來了極大的身心危害的同時,也嚴重的加重了他們的經濟負擔。面對如此情景,除了寄望于國家相關政策的出臺外,筆者還引出了對待醫藥廣告的五項有益的忠告,忠告廣大消費者不要被誤導。

關鍵字:醫藥廣告,消費弊端

眾所周知,目前國內的醫藥廣告已經不得不用“泛濫”二字來形容了。打開電視(1),黃金時段里充斥著的是大量的醫藥廣告;翻開報紙,各類藥品保健品廣告通常是以整版、半版的篇幅出現;而晚間的廣播節目,則基本上被各種“醫學專家講座”、“健康咨詢熱線”給占據了。

醫藥,醫療廣告真可謂是鋪天蓋地而來,但隨之卻帶來了一系列的消費弊端:一方面,消費者盲目聽信醫藥廣告的宣傳,隨意服藥物,這樣非但不能治愈疾病,反而會因為錯誤用藥致使病情惡化;另一方面,巨額的醫藥品廣告費用使醫藥品價格連連攀升,嚴重的加重了患者的經濟負擔。而更讓人們心疼的是虛假醫藥廣告的泛濫,給患者帶來了極大的危害。綜上所述,本文總引其它相關文章如下:

一、虛假醫藥廣告泛濫

虛假醫藥廣告泛濫成災已經成為了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2)。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測顯示,2004年前9個月藥品電視廣告違法率達62%,其中6月至8月全國98份報紙刊登的7315例藥品廣告的違法率高達95%,尤其多見的是法律所禁止的處方藥廣告。而電視上、廣播里許多常見的肝病、糖尿病、心臟病等蓄意誘導的所謂專家講座,實際目的只是向患者推銷醫院和藥品。報紙上則更存在大量的違規廣告,其中出現的“除根”、“治愈”、“治愈率”、“不復發”、“第一藥”等都是法規所不允許的。此外,還有許多保健品也夸大地打出治療作用的幌子誤導消費者。而中國消費者協會去年在全國開展的旨在揭露虛假廣告、提高辨別識謊能力為內容的“慧眼識廣告”活動也披露(3):在收到的7240封舉報信中,其中對虛假醫藥廣告舉報數占到了31.3%。而據統計(2),我國每年大約有250萬人因聽信虛假醫藥廣告用藥不合理。這些虛假醫藥廣告不但貽誤了患者的病情,加重了患者的痛苦,而且還給患者造成了經濟和精神上的損失。因此,泛濫的虛假醫藥廣告已成為了當今社會的一大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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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廣告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醫療廣告管理,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廣告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醫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廣告,是指利用各種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間接介紹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的廣告。

第三條醫療機構醫療廣告,應當在前申請醫療廣告審查。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不得醫療廣告。

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醫療廣告的監督管理。

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查,并對醫療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非醫療機構不得醫療廣告,醫療機構不得以內部科室名義醫療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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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廣告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醫療廣告管理,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廣告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醫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廣告,是指利用各種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間接介紹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的廣告。

第三條醫療機構醫療廣告,應當在前申請醫療廣告審查。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不得醫療廣告。

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醫療廣告的監督管理。

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查,并對醫療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非醫療機構不得醫療廣告,醫療機構不得以內部科室名義醫療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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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廣告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醫療廣告管理,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廣告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醫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廣告,是指利用各種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間接介紹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的廣告。

第三條醫療機構醫療廣告,應當在前申請醫療廣告審查。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不得醫療廣告。

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醫療廣告的監督管理。

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查,并對醫療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非醫療機構不得醫療廣告,醫療機構不得以內部科室名義醫療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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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廣告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醫療廣告管理,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廣告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醫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廣告,是指利用各種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間接介紹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的廣告。

第三條醫療機構醫療廣告,應當在前申請醫療廣告審查。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不得醫療廣告。

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醫療廣告的監督管理。

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查,并對醫療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非醫療機構不得醫療廣告,醫療機構不得以內部科室名義醫療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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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醫療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醫療廣告管理,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廣告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醫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廣告,是指利用各種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間接介紹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的廣告。

第三條醫療機構醫療廣告,應當在前申請醫療廣告審查。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不得醫療廣告。

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醫療廣告的監督管理。

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醫療廣告的審查,并對醫療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非醫療機構不得醫療廣告,醫療機構不得以內部科室名義醫療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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