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式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5 18: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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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式法學教育模式研究
摘要:從美國傳入我國的診所式法學教育模式是法學實踐教學模式的一種,以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技能為中心,符合我國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但在本土化中遇到諸多問題,在非政法類的工科院校落實更具難度,本文擬就非政法類院校法學專業低成本法律診所的運作模式進行探討。
關鍵詞:診所;法學教育;非政法類院校
診所式法學教育是美國的法學院興起的一種新的實踐性的法學教育模式,其特點在于無論課堂教學還是診所實踐,均側重職業能力訓練,使用真實的案件和背景材料,讓學生會見當事人,調查取證、詢問證人,參與談判、調解甚至審判。以學生為主導訓練其律師的思維和從業技能。而隨著我國法學教育的應用型、職業化要求的提升,法學實踐教學的重要性也被提升,診所式法學教育模式便引入我國。
一、診所式法學教育在我國的實踐和發展困境
(一)診所式法學教育的中國模式。診所式法律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技能、職業道德,提供法律援助,促進社會正義。這種教育模式對我國傳統教育模式缺失具彌補性,因此,我國各高等院校借鑒“法律診所”教育模式,開設相應的課程,并依據各自的實際情況探索各自法律診所的運做模式,形成各自的特色。比較典型的模式有:綜合診所模式、專門診所模式、特色診所模式和社區服務診所模式。綜合診所模式的實施者為法學教育實力雄厚的法學院,設立的診所依托強大的科研、教學機構可承辦民商刑事等各種類型案件,有比較充足的經費和相對比較完備的設施和師資;施行專門診所模式模式的學校一般結合學校教育資源和本地情況設立相關部門法診所。例如:勞動法、環境法診所;特色診所往往體現該校特色,例如: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社區服務診所是就近或在有特色的社區設立診所實習基地,將法律知識應用到社區建設中,為社區和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實現了社區法律服務與法治事業的共建。這四種法律診所各具特色,其共同之處在于都和其自身所處的地區和學校本身實際情況相結合,在最初引進的各高校施行過程中產生了良好效果。但是由于中美在法律傳統、教育理念、法學人才培養目標、法學人才培養基礎方面存在的諸多差異以及更多的設置診所的高校在師資、資金投入等方面的差異使得診所式法學教育的本土化產生困境。(二)診所式法學教育在非政法類院校實施的困境。1.經費問題。診所式法學教育模式較為昂貴。美國法學院的學費高昂,民間也有向高校捐款的傳統,可以維持較高的運行成本。在中國的法律診所普遍存在經費不足的問題。法律診所活動的開展需要的辦公場所和設施,學生需要調查取證、承辦案件,指導教師對案件的全程參與指導等都需要經費,而我國各高校的經費來自學費和財政撥款,學費不高,來自民間的捐款很少,非政法類院校法學專業能夠獲得的資金支持更是比較有限。沒有穩定的、充足的經費支持,診所教育持續發展下去難度可想而知。2.指導教師問題。法律診所需要有法律理論功底和豐富實踐經驗的教師來指導,其最合理構成是除法學專業原有的教師隊伍之外,還應另外聘請有豐富實務經驗的律師。我國法律診所教師大部分為法律院系的教師擔任,本身需教授傳統的法學理論課程,還要專心學術研究,較少具有司法實務經驗,即便有兼職律師的實務經驗,往往因診所教育的報酬問題以及需要教師對學生的行為進行全程的監督和指導,需要投入大量時間和精力而不愿意擔任。在非政法類院校中這樣的問題更為突出。3.學生受眾范圍問題。診所式法學教育是一種專業化、精細化的教學模式。由于它需要老師的一一指導,在師資和設施等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不可能有太多的學生參與,在診所實踐中只適合采取類似傳統的“師傅帶徒弟”的方式,在課堂教學中采取“小班”方式教學,與通常法學課程教學幾十人甚至大合堂教授不同,這就意味著只有少部分法學專業學生有機會選修診所課程。4.法律診所案源問題。診所式法學教育需要使用真實的案件和背景材料,讓學生辦理真實案件和法律事務,在實踐中訓練律師的思維和技能。但是一方面因為法律診所的宣傳不夠,另一方面當事人不愿意將案件交由沒有執業經驗的學生辦理,導致國內很多法律診所面臨案源不充足,學生也無法在真實的案件中學習法律知識和技巧,無法培養律師的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心。這一問題得不到解決,往往導致診所的名存實亡。對以上問題進行綜合分析可以得出結論,經費問題應是阻礙診所式法學教育在我國各高校發展的最大困境,非政法類院校尤甚。經費困難不僅會直接影響診所辦公設施和硬件條件的提供,還對診所教師規模、教師對診所投入、學生受眾范圍、案源選擇等產生影響。
二、非政法類院校實施診所式法學教育的設想
診所式教育在醫事法學的應用
一、診所式教育的發展及功能定位
診所式教育誕生于上世紀60年代的美國,其出現的背景主要是為了應對美國法學教育體系中的固有缺陷。這種教育方式充分借鑒了醫學教育中臨床實習的方式,鼓勵在實踐過程中學習法律及法律方面的知識,最有效的方式是在真實的法律案件中學習相關知識。這種教育方式本世紀初期引入了我國,對于我國傳統以課堂講授為主的教育方式產生了巨大的沖擊。事實上,法學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有效維護法律的權威性,確保社會生活中出現的矛盾能夠得到有效地解決,實現社會的公平穩定發展。這也就是說,法學教育不能脫離社會實踐而孤立存在,必須做到實踐與理論相互結合,但傳統課堂講授式教學很難實現這一點。診所式教育自傳入我國以來,我國的法學教學者深刻意識到這種教學方式的優越性,但也并未全盤照搬美國模式,而是深入結合我國及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實施了諸多豐富多彩的實踐教學活動。與傳統的教育方式不同,診所式教育以培養學生的法律道德、職業責任和法律技能為核心,以啟發式等開放性的方法為其支架,注重培養既具有良好法律知識,又具有社會責任感的創新型法律人才,也就是說,診所式教育鼓勵和支持學生在實踐中學習法律,在法律的實踐中獲得法律的創造性思維,最終造就既具備法律理論素養和社會責任感,又具備法律實踐能力的復合型法律人才。診所式教育的優點之一就是學生通過真實案件的工作,及時把所掌握的法律知識運用到社會實踐中,并通過實踐來檢驗與校正所學到的知識。目前,高等教育的改革已經成為時代的要求,而高等教育改革的核心是教學改革,教學改革包括課程設置、學生選課制度以及教學方法等改革。教學改革必須滿足人的潛能充分發揮和人的不斷完善的要求,也必須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使之符合高等教育的規律。而診所式教育的推行,是對這一理念的踐行。
二、診所式教育在醫事法學教學中運用的價值
診所式教育在醫學法學教學中有著十分重要的運用價值,這不僅體現在其對于當前法學教學體系改革的影響力,也反映在其有效實施十分可行。(一)診所式教育在醫事法學教學改革的影響力。第一,診所式教育有助于提升醫事法學人才的培養水平。無論是醫學還是法學,它們都是具有較強實踐性的學科,而醫事法學教育的目的更是在于培養同時精通法律與醫學知識的復合型人才,這有助于更好地處理在醫學工作中所面對的各種法律方面的問題。要培養這種專業化的復合人才,僅僅借助于課堂講授的方式很難實現,必須為學生創造出相應的實踐學習機會。通過實施診所式教育,學生可以將各種醫學與法律方面的知識很好地應用到醫學領域所涉及到的法律問題中,使得他們能夠更好地理解醫學與法律兩個學科的知識,提升調查取證、溝通協調、處理法律文件等綜合水平,真正實現向復合型人才方向發展的目標。第二,診所式教育能夠促進醫事法學教學內容的豐富化發展。從當前情況來看,醫科院校針對醫事法學專業都已經構建起了較為系統的實踐教學方案,這包括模擬法庭、審判現場觀摩、情景案例授課、醫院實習等方式。盡管如此,目前所取得的效果卻并不讓人滿意,較為顯著的問題如醫院實習過程例行公事化、情景案例授課簡單化、審判現場觀摩與專業不對口等。面對這些問題,診所式教育可以有效地加以完善,它能夠極大地豐富醫事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內容,而且具有較高的趣味性,容易得到學生們的喜愛與支持。借助診所式教學方式,學生可以在實踐中提升自身的專業化知識的應用效果,也可以在趣味學習中不斷增長自身的專業化知識儲備。第三,診所式教育有助于和諧醫患關系的實現。醫患關系越來越成為影響醫療事業健康穩定發展的障礙,醫院與患者這件的信任關系較低,更是出現了較為嚴重的傷醫事件。借助于診所式教育,法律方面的從業人員能夠具備必要的醫學知識,這有助于他們在處理醫患糾紛案件中更為客觀合理。另外,在診所式教學中,教師在與學生的不斷互動過程中,可以向醫療機構提出可行的服務完善建議,改善醫療機構運行過程中存在的不足,更好地提升醫療服務質量,這都有利于推進醫患關系的健康穩定發展。(二)診所式教育在醫事法學教學中有效實行的可行性。首先,診所式教育天然契合著醫學教育的育人理念。診所式教育出現的目的就在于讓學生不但嫻熟地掌握醫學方面的知識,還能夠充分獲得法律方面的相關知識,確保醫學與法律知識的融合。當前國內外很多知名高校已關于診所式教育開展了較為成熟的探索與應用,這意味著,診所式教育在理論與實踐層面都已經獲得了很好地探索與實施,而其屬性更是與醫學教育的專業化職能育人理念相契合。其次,診所式教育在國內外的實踐過程中已積累起了豐富的實操經驗。在美國,目前已有超過90%的高校法律專業采用了診所式教育方式。國內高校自2000年引進診所式教學方式以來,無論在課程內容設計、教學方法開發等方面也都積累了大量經驗,各項關鍵工作的開展都日漸完善。最后,醫科院校具有十分豐富的資源來支持診所式教育的實行。醫科院校的教學資源十分豐富,尤其是實習資源更是充裕,每一所醫科院校都擁有諸多的附屬醫院或合作教學醫院。這些實習資源是診所式教學方式實施的可靠保障。另一方面,醫科院校在人才儲備上也具有優勢,醫學人才與法律人才資源都較為豐富,這使得學校可以較為便捷地安排這些人員,鼓勵他們通過合作來開設相應的課程,融合醫學與法律知識,有助于學生接受兩個專業師資的培養教育,提升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水平。
三、診所式教育在醫事法學教學中運用存在的困境
盡管診所式教育在醫事法學教學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并且也已經具備較為有利的條件來保障這種教育方式的實行,但不可否認的是,診所式教育在我國仍然處于起步階段,面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困境。基本看來,如下幾點尤其需要加以克服。第一,法律文化傳統的不同導致教育理念的差異。就兩大法系而言,英美法系的法律淵源以判例為主,大陸法系以成文法為主,所以前者的法學教育以案例為主,注重對具體案例的解讀,后者的法學教育以法條為主,注重理論知識的講授。法律文化傳統的不同導致兩大法系在法學教育理念上存在差異,英美法系強調精英教育和職業技能教育,診所式教育更加適合這種法律文化傳統;而大陸法系強調大眾教育和通識教育,側重對法學理論知識的講授和法條的解讀,忽視對職業技能的鍛煉與培養。因此,如果在醫事法學專業中開展診所式教育,必然要進行本土化改造。第二,醫事法律診所與法律援助的關系需要厘清。目前,我國大部分高校法學院的法律診所對外承擔一定的法律援助義務,此舉既可以為診所增加案源,為學生搭建廣闊的實踐平臺,又可為急需幫助的弱勢群體提供免費法律服務,而醫事法律診所對醫療弱勢群體的援助意義更大。但醫事法律診所畢竟不是官方援助機構,其法律地位有待明確,學生以何種身份和形式在醫療糾紛中開展援助?醫事法律診所的責任承擔機制如何確定?醫事法律診所與其他援助組織的關系如何界定?這些問題都亟待厘清。第三,診所式法律教育的實施仍然面臨著內在驅動不足的問題。在診所式法律教育過程中,參與到法律診所中的人員基本上以醫事法學專業的大三在校生為主。比較來說,這些學生往往面臨著十分嚴峻的課業壓力,他們除了需要學習法律方面的課程,還需要廣泛學習醫學方面的知識,并且在課堂學習之外,他們還必須參加到醫學與法學兩方面的社會實習中。另外,在實習過程中,醫事法學學生更容易頻繁接觸社會上的丑惡事件與案件當事人的不信任,這會給他們的心靈帶來進一步的壓力,可能會打擊學生的自信心。對于師資而言,開展診所式教學的教師同樣面對著十分嚴峻的時間與精力壓力,他們往往需要花費大量時間來準備課程及實踐教學安排。然而,當前多數高校在教師職業生涯發展方面仍然是以科研為導向,這使得教師很不情愿將自己的大多數時間與精力投放到診所式教學當中。第四,診所式教育的教學與實踐環節未能實現有效對接。這些對接困境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1)診所式教育通常并不作為必修課形式出現,任何有興趣的學生均可以參與到課程中來,這不利于確立診所式教育的重要性程度,也無法系統化培育出專業化的復合型人才;(2)支撐診所式教育實施的醫患糾紛案例可能較為匱乏,也不太容易實現案例的多樣化;(3)學生在實踐過程中的身份往往很難得到認同,容易出現案件當事人或者司法機關不配合學生實踐的狀況。四、診所式教育在醫事法學教學中有效運用的策略面對上述困境,診所式教育的實施過程不僅要注重相應的理論開發,更應當重視與實踐環境相匹配的操作方式開發。為此,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著手來加以改善。第一,協調法律文化沖突,積極轉變醫事法學教育理念。在我國群眾總體法治水平不高的國情下,強調大眾教育和通識教育的傳統法學教育理念有其存在的社會根基,診所式法律教育與我國現有法學教育應相互銜接,取長補短,而不是一味地否定傳統。傳統法學教育應融入新的職業教育理念。醫事法學專業旨在培養醫法兼備的能夠處理醫療領域各類法律問題的復合型人才,應用性和實踐性強,有必要轉變觀念,樹立醫事法學教育職業化和實踐化理念,應用診所式教育,培養出一批既精通理論又擅長實務的醫事法律精英。第二,轉變診所式教學設計的思路,確立學生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的重要地位。診所式教學應當更新設計思路,學生辦理案件的方式應由直接改為間接,他們不再直接以辯護人的身份出現在刑事或民事的訴訟工作中,而是轉而成為指導老師的案件處理助手,在材料整理、證據收集、卷宗查找、材料準備等工作中發揮出輔助作用。通過采用這種設計方案,無論是刑事還是民事類的法律診所都可以順利地開展工作。事實上,這種設計也符合師生實際知識儲備與能力水平,學生也可以在老師的指導下完成實踐學習的目的。第三,充分調動起學生與老師開展診所式教育的積極性。在診所式教育實施過程中,學生與指導老師都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與精力,這可能會極大地削弱他們參與到診所式教育當中的積極性。從學生方面來看,他們所面臨的壓力主要來自于課業方面。針對這種壓力,學校在專業課程實際上,可以考慮進行相似課程的融合;給予積極參加診所式教育的學生以學分或其他類型的獎勵;醫學方面的課程安排可分布于不同的假期中;將傳統的法律實習改為診所式教育相關的實習;為參與診所式教育的學生提供一定的現金補貼;通過簽訂協議方式來降低學生在診所式教學過程中可能面臨的風險。從指導教師方面來看,他們所面臨的壓力主要來自于職業生涯發展。針對這種壓力,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激勵機制來加以克服,如將診所式教育課程折算成普通課程的工作量,并給予一定的權重;降低對參與到診所式教育中的教師的科研績效考核;在職稱與獎勵方面進行特殊對待;診所式教育過程中所獲得的收入給予相關教師一定比例的提成;充分借助外部專家的力量來彌補當前校內師資隊伍所面臨的壓力等。第四,樹立診所式教育的重要性觀念,完善相應的管理規章制度。學校首先應當樹立起正確的診所式教育實施觀念。診所式教育雖然耗時耗力,但確實是一項決定學校長久穩定發展及提升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教學方式。為此,學校有必要將關于診所式教育的單純教育理念轉變為提升社會、學校、學生三者軟實力教育理念,也即將對于診所式教育的投資與對傳統課堂講授式教育的投資區分開來。在這種理念的指引下,學校更應當樹立起科學的人才培養理念,將復合型人才培養放到學校從事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上。對于參與到診所式教育的教師而言,學校更應當在工作安排、職務晉升上,都要堅持以才、以能定位,杜絕單純以科研為導向進行人才評價的情況出現。基于這些理念,學校應當進一步制定關于開展診所式教育的各項制度政策,如課程開發規劃、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師資培訓管理辦法等,真正將診所式教育以文件的形式賦予其合法性,融入到學校教育整體發展規劃當中。結合規章制度,根據培訓需求,給予充足的經費支持,保障診所式教育能夠深入且全方位開展。除此之外,學校還應當考慮不同學院及不同專業的不同需求,設置專門的有助于推動診所式教育順利實施的例外方案,以能夠對診所式教育執行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修正,確保這些問題不影響整體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
診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改革研討
診所法律教育是在案例教學法基礎之上發展生成的一種法學教育模式,于上世紀五六十年端于美國。現已逐漸成為世界上越來越多國家法學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
作為一個西方“舶來品”,診所法律教育進入中國已近五年,完成了從理念突破到實踐操作的破冰之旅。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診所法律教育課程共培養學生3590人,承辦法律援助案件1782件,從事法律咨詢萬余人次,并在不同院校中形成各具特色的專門性法律診所。雖然開設此項目的高等院校數量和受關注程度呈現出一定程度的上升趨勢,但是與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高等法學教育規模的急速擴張相比,診所法律教育在法學教育中無疑還處于邊緣地帶。在全國近400個高校法學院、系中,只有33所開設了診所法律教育課程,顯得十分單薄。
早在診所法律教育在中國法學教育體系中出現之初,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就一直困擾著中國的法學教育工作者,即這一美國法學教育的舶來品是否應當成為中國法學教育的組成部分?它對我國的法學教育改革到底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在我國現行的法學教育體系中,診所法律教育應該獲得怎樣的身份?對這些問題的不同回答,將在某種程度上決定著診所法律教育在中國的前途和命運。
7月9日-12日,由中國法學會法律教育研究會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主辦的國際診所法律教育大會暨第三屆中國診所法律教育大會上,圍繞診所法律教育本土化的議題,諸多法學方面的專家進行了積極而有建設性的討論。其中一些代表性的觀點和認識,或許能為診所法律教育在中國的發展指出一條光明的前途。
“舶來品”挑戰傳統法學教育
談論國際法診所式法律教學
與傳統的法條注釋和案例分析不同,診所法律教育是一種全新的法律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具體說來是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學為目的,以法律援助為手段,采用案件討論、角色模擬、單獨指導、在實踐中學習等方法,培養與提高學生思考的能力。作為一種適應現代法律職業要求的教學模式,診所法律教育在國內應用法學教學中被證明獲得了成功。但是,由于國際法具有一套和國內法完全不同的規則體系和運作方式,診所法律教育在國際法教學中應用還處在一個摸索和嘗試的階段。
一、診所式法律教育在國際法教學中應用的可行性
在實踐中,診所法律教育往往與法律援助相結合,所以目前這種模式主要運用于國內應用法學教學方面,許多高校建立了刑事辯護診所、勞動法診所、消費者權益診所、婦女權利保護診所等,開展了一系列援助行動。那么,診所式法律教育模式能否應用于國際法教學呢?這似乎是一個很合理的疑問,因為與國內法教學相比,在國際法教學中,法律規則相對而言是比較陌生和空洞的;更重要的是,教師不可能找到需要國際法幫助的當事人,學生也更不可能當事人到海牙國際法院去提供法律援助。然而,如果我們進行冷靜的分析,或許就不會表現得如此失望。雖然診所法律教育往往與法律援助相結合,但進行法律援助只是教學的途徑和手段,而不是根本目的,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診所課程都必須開展法律援助。診所法律教育是一種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完全可以適應不同的法學課程。它不一定非得通過向不特定社會公眾提供法律援助來開展,也可以是和一個村莊或一個企業的有效合作;不一定需要訴訟案件,也可以是形式多樣的社區法律服務;不一定要求學生面對真實的當事人,也可以是場景模擬或者角色扮演。事實上,現在有很多曾被人們認為不適合開展診所法律教育的課程也開始運用這種模式,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比如西北政法學院的立法診所。在國際法教學中可以采用模擬審判的方法開展診所教育,也就是說,不辦理針對具體當事人的法律服務或法律援助,而是就專門案例開展模擬仲裁或模擬審判。基于國際法學科的特殊性,模擬審判具有特殊的意義和功能。因為模擬審判不僅是一種教學方法,而且在國際事務中也是一種重要的影響國家行政、司法決策的國際行動,是一種法律宣傳的重要手段。比如,日本東京的慰安婦模擬審判、世界法律大會的模擬審判……,這些模擬審判實際上是法學家和社會輿論對具體問題或現象的民間裁判,是法學界表達態度和呼聲的特殊形式,它往往會對國內和國際立法、行政與司法產生重要影響。因此可以說,在國際法領域,專門機構或團體開展的模擬審判本身就是一種特殊的針對社會不公正現象的“公益訴訟”和幫助社會弱者的“法律援助”。此外,國際法中的模擬審判或模擬仲裁比較接近國際司法的真實情況。與國內司法及仲裁的嚴格的法定性和程序性不同,在國際糾紛解決機制中,無論是世界貿易組織的貿易仲裁還是國際法院及專門法庭的司法審判,其處理程序相對而言是比較自由的,而據以裁判的規則又往往比較含糊。與此同時,各國的政治力量對比會對處理結果產生重要影響,而法官或仲裁員的國籍、母語、教育背景乃至宗教信仰都是裁判結果的影響因素,因此結果是,國際糾紛解決往往不像國內仲裁或司法那樣明確、及時和嚴格依法辦事。在這種情況下,學生開展模擬仲裁或模擬審判就沒有太多具體規則的限制,他們在大原則、大框架之內可以有較大空間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在法律推理和法律論辯中也可以表現出自己的智慧和能力。
二、診所式法律教育在國際法教學中應用面臨的主要問題
雖然在國際法教學中可以通過開展模擬審判的方式應用診所式法律教育,但是要想在高校的法學院系中廣泛應用仍面臨著諸多的困難。
(一)缺乏合格的指導教師一般來說,要有效開展國際法診所教學,國際法診所教學的律師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第一,教師必須要理論功底扎實,尤其要具備豐富的國際法理論知識;第二,教師要具備相當的司法實務經驗,尤其要有國際法實務經驗,這一點特別重要;第三,教師必須認真負責,具備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就現實情況來看,目前許多從事國際法診所教育工作的教師在理論知識方面都比較扎實,但一般缺乏國際法實務經驗,而且對國際法實踐教學也缺乏應有的熱情。
診所式法學教育理念
診所式法學教育是20世紀60年代美國法學院興起的一種新型教學模式,它借鑒與效仿醫學院學生在診所臨床實習這一教育模式,將法學院學生置于一個真實或虛擬的法律診所中,在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教師指導下,親自“診斷”真實的法律問題,開出解決問題的“處方”,旨在培養學生法律職業技能、職業道德與職業責任感,促進社會正義的實現。經過近50年的推行,美國絕大多數大學法學院都設立了診所式法學教育課程。
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美國就致力于將法律診所教育介紹到其他國家和地區,最終使其走出美國并成為了歐洲、非洲和亞洲等地區諸多國家法學教育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診所式法學教育之所以迅速從美國走向世界,成為世界法學教育發展的一股強勁潮流,根本原因在于其秉承的面向社會需求的職業教育理念,面向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的促進社會正義的教育理念,面向學生發展的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順應了現代法學教育的發展趨勢。2000年9月,在美國福特基金會的資助下,我國正式引進診所式法學教育,至今,診所式法學教育在中國已經走過了10年的發展歷程。
實踐證明:診所式法學教育這10年在中國取得了長足發展,它在克服傳統教學模式的缺陷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經成為中國法學教育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診所式法學教育在中國不僅僅是一種教育方法的引進,更是一種先進教育理念的引進。深入地研究診所法律教育的基本理念,對于進一步發展并完善診所式法學教育,轉變中國的傳統法學教育理念,促進中國法學教育的科學發展、和諧發展有著重大意義。
一、面向社會需求的職業教育理念傳統法學
“通識教育”的模式片面地強調知識的傳授與灌輸,而非法律實務操作能力的訓練與培養。這種模式雖然也設置了課程實習、模擬法庭、畢業實習等實踐環節,但這些實踐環節缺乏培養學生職業素養與技能的有效針對性,導致法學院培養的學生不能適應法律職業崗位的要求。所以,必須對傳統法學教育模式進行全面、徹底的批判與反思,轉變陳舊的教育理念,切實地深化法學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
在法學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與探索中,人們創造性地發現了診所式法學教育。這種教育模式立足于法律職業的專業化,把課堂教學與實際辦案有效結合起來,通過法律實踐培養學生掌握律師的從業技能,訓練學生“像律師一樣思考”、“像律師一樣工作”,其目標是針對法科大學生實務經驗不足而著重培訓他們司法技巧的一種職業性法律教育,旨在縮小學院知識教育與職業技能的距離,培養學生形成法律職業意識觀念,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與能力,幫助學生能夠在畢業后更快地進入法律職業角色。實踐證明,在現有的法學人才培養模式中,診所法律教育是法學院培養法律職業人才的一個最有效途徑。
法律診所實踐教學改革研究
摘要:在高校金課建設推動下,法律診所教學模式出現了改良的契機,基于法律診所教學的真實性、實踐性和靈活性等特點,從科技、案源和專業認證等方面充分發揮教學功能。然而,我國目前法律診所教學存在定性不明、與傳統體制齟齬、保障體系不健全、資金短缺和師資配置不足等問題,這就需要在教學改革實踐中進一步明確屬性,即解決實踐中的真問題,建立和修復良性運行機制,開拓引進案源,拓展資金來源,妥善解決師資配置,從而構建適應高校金課建設要求的法律診所實踐教學模式。
關鍵詞:高校金課;法律診所;實踐教學改革
一、高校金課建設視域下法律診所實踐教學的背景
金課又稱為一流課程,在2018年6月教育部召開的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上被首次提出,顧名思義就是具有含金量的課,是指課程有深度、有難度和有挑戰度。高校“金課”的提出是為了服務學生,力求本科人才教育培養質量的提升,這就對教師的教學能力和教學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戰。在本科教學金課目標的引導之下,法學課程實踐教學的改革迫在眉睫。法律診所是法學教學實踐的重要載體,它依托理論學習,注入實踐操作,通過匹配醫學診所的模式,讓更多學生真正參與法律實踐,從而培養能夠解決實際問題的專業素養和能力。法律診所屬于“舶來品”,最初源于美國,借鑒的是醫學院以診所實習的方式培養醫生的教育模式。通過真實案例或情景再現,讓學生充分運用法律知識幫助解決問題,避免成為眼高手低的屠龍之技。新中國法學教育已經走過了幾十年的歷程,逐漸形成了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學教育,在社會主義法治愈加健全和成熟的大框架下,加之高校教學金課目標的強力推動,法律實踐教學愈發重要。高校法律診所雖然在我國已經出現了一二十年,但仍需要與時俱進并不斷優化。
二、高校法律診所實踐教學的特點
(一)教學案件的真實性
法學教學模式困境求解
摘要:隨著我國當前“診所式”法學教學模式的深入推廣,診所教學模式逐漸展現其特色優勢。然而,在國內各大法學院校積極開設法律診所教育課程的同時亦暴露出諸多弊端傾向。為此,亟待通過合理定位“診所”職能、擴大宣傳增加案源、內挖外引儲備專業師資團隊、拓寬渠道保障運行經費等方面舉措進行有力改良,才能保證我國“診所式”法學教學模式的更好開展。
關鍵詞:法律診所教育;師資團隊;法律援助
診所式法學教育發端于美國,又稱“臨床法律教育”。其特點在于仿效醫學院利用診所培養實習醫生的形式,通過診所教師指導學生參與法律實際運用、獲得法律經驗、培養實務能力。其優點在于培養法學學生的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意識,特別是律師職業技能,以實現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的統一。其突出的實踐性特色具有單純課堂講授式枯燥法學理論教育無可比擬的優勢,可以培養大量的法律實務人才。2000年,以清華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華東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和復旦大學法學院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為首的全國七所知名院校開始開設法律診所教育課程。在這七所知名高校法學教育創新模式的推動下,國內其他高校的法學教學模式也開始進行探索和創新,進而相繼開設了法律診所教育課程,并配備專業的指導教師進行學生的學習指導,“診所式”法學教學模式在我國法學教育中方興未艾。隨著國內各大高校的法學教育開始陸續探索和嘗試“診所式”法學教學模式所帶來的多元化教學方式和豐富的教學資源時,大面積鋪開的法律診所教育也暴露出良莠不齊的諸多實踐弊端。由于很多院校沒有從根本上深層次的研究法律診所教育是什么以及如何對其進行引入、推廣和適用,而只是簡單的以是否能夠開設法律診所教育課程、是否能夠借此爭取到更多的教育資金、是否能夠為本院校的法學教育帶來特色、榮譽和利益作為其“積極爭取”法律診所教育的動力源泉。故而,法律診所教育在其后續的推廣、適用過程中出現落地不穩、原有理念目標變味的畸形發展趨勢。本文在分析我國法律診所教育過程中出現的困境局面基礎上,提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良設想,以期對我國法律診所教育的穩健發展有所借鑒。
一、合理定位“診所”職能,擴大宣傳增加案源
法律診所教育試圖解決傳統的理論與實踐脫節問題,構建基于法律的職業訓練,更加關注法律的技能培訓。[1]因此,“診所”的職能定位是否合理,直接關系我國法律診所教育能否可持續發展。然而,在我國各大法學院校所開展的法律診所教育當中,能夠結合自身具體實際情況合理定位其本校診所教育職能的單位不是很多,絕大多數院校的法律診所教育出現自身定位迷茫,不知其自身優勢與缺陷,而只是一味地去跟風、去模仿,這樣下去根本不利于法律診所教育的擴大發展,只會讓法律診所教育流于形式,空有“診所”外殼,卻無“診所”實質特色。就目前國內法律診所的職能定位而言,相對較好的仍然是首批開設法律診所教育課程的七大知名院校,他們已經在多年的診所教育過程中找到了自己的特色,進而適時、合理地定位其診所教育的相關職能,較為穩健地開展著“臨床式”的診所教育。如西北政法大學建立了自己獨立的法律診所網站,在不斷探索中建立了立法診所、民事法診所、公益法診所、農村社區診所以及刑事辯護診所。[2]因此,應當在借鑒優秀法律診所教育院校的經驗基礎上合理定位自身的“診所”職能。在進行法律診所教育的職能定位時應當考慮以下因素:一是法律診所教育所處的地理位置;二是學生的法律綜合素養;三是當地顯著的法律援助案件類型;四是院校所能駕馭的法律資源。只有綜合考慮這四大方面的因素,才能適時調整和確定各自的職能定位。伴隨著法律診所教育的擴張,隨之而來的另一核心問題就是診所的知名度及案件來源問題。由于我國對診所法律教育的教育理念和模式還存有爭論,許多人還不認可這一新興方法及其價值,法律診所仍處于邊緣化。[3]這就使得法律診所仍只停留于校園理論范圍,而沒有正式步入社會實踐角色。雖然國內各大院校對于自身創辦的法律診所教育進行了一定范圍的宣傳,但效果欠佳。沒有較好的法律診所擴大宣傳力度,就不會有極好的法律診所社會知名度,民眾對于法律診所的職能自然就不是很了解,不了解自然就不會對法律診所的法律援助能力產生信任,那法律診所所能受理的案件范圍也就大大減少。故而,在分析問題根源的基礎上就要適時尋找相關的解決對策。對此,建議加大國內院校各自法律診所的宣傳力度。法律診所的宣傳范圍不應僅停留于學校及其周邊的社區范圍,還應擴大到媒體宣傳、法制宣傳和走訪宣傳的范圍,使法律診所教育有良好的社會示范效應,進而擴大其知名度。同時,還須重點突出對弱勢群體進行法律援助的宣傳效應,以此來增加民眾對法律診所教育的認同感,進而增加診所的案件數量。
二、內挖外引儲備師資團隊,提高待遇激發教育熱情
診所法律教育在法學教學的運用
一、診所法律教育的起源發展
(一)診所法律教育的起源
診所法律教育起源于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美國,它借鑒了醫學院學生在醫療診所臨床實習的做法,倡導在實踐和經驗中學習法律和律師的執業技能。在法律診所教學中,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親自參與法律實務,在法律實踐中學習法律、發現法律并培養法律人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診所法律教育在美國的產生源自于法律實踐的要求,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律的價值是追求公平、正義和理性。美國著名法理學家霍姆斯在他的《普通法》開篇就說到:“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驗。對時代需要的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論,對公共政策的直覺,不管你承認與否,甚至法官和他的同胞所共有的偏見對人們決定是否遵守規則所起的作用都遠遠大于三段論。法律包含了一個民族許多世紀的發展歷史。它不能被當作由公理和推論組成的數學書”。法律實踐的品格決定了法律人才的培養不能僅僅局限于理論的灌輸[1]。1870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由于反對當時流行的脫離現實的純粹理論的法學講授法,大膽提出了法律教學改革,倡導案例教學法。隨之,案例教學法在美國高校廣泛推行。案例教學法較之以前的純粹理論講授法在實踐教學方面有了很大進步,它調動了學生從案例分析中學習法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培養了學生從案例中總結出法律的一般原則和規律的能力。然而,案例教學法的案例畢竟是教師提前選取并經過加工的,而且案例討論局限于課堂教學的需要,不利于學生從實踐中尋找有關案件的證據和事實,不利于從生活中發現法律,在實踐中尋求法律的公平與正義。正是基于案例教學的局限性,法律現實主義的代表人弗蘭克提出了法律診所教學法。法律診所教育一方面為學生提供了真實的實踐教學,另一方面也使得法律診所在為窮人等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學生在為這些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的時候,不僅學會了法律實踐的技巧和知識,而且深刻體會到了法律為弱勢群體提供公平、正義的價值理念,在實踐中培養了學生的職業精神與素養[2]。法律診所以真實的案例為基礎,讓學生親自參與其中去調查并與真實的當事人去溝通、交流,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書寫法律文書,出庭應訴等。這種法律實踐教學的模式最大限度地使得學生把抽象的法律知識應用到法律實踐中,不僅鍛煉了法律的實踐能力,而且鍛煉了溝通能力、人際交往能力和多學科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法律診所課程迅速成為美國絕大多數法學院的課程。不同法學院根據學科建設的特色開設了各種各樣的法律診所課程,例如,有憲法與行政法診所、刑法診所、訴訟法診所、立法診所、國際人權診所、婦女兒童保護法律診所、環保診所、移民診所、勞工診所、家暴診所、死刑診所等。法律診所教育發展到今天它的價值不僅體現于課程本身,更體現為一種教學方法的變革,它倡導實踐教學,真正讓學生在體驗、互動、反饋中學習和提高知識和技能;它倡導公益服務意識和為弱勢群體提供幫助的意識,真正讓學生在現實中領悟法律的精神與價值,讓學生在現實中發現法律、領會法律、運用法律、宣傳法律、推廣法律[3]。
(二)診所法學教育在全球的發展
法律診所教育不僅在美國,在全球其他國家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法律診所教育的發源地美國,法律診所教育的范圍越來越廣泛,內容不僅涉及實體法與訴訟法方面的診所,而且包括了環境保護、未成年人保護、殘疾人保護等各種類型化的診所。法律診所在法律援助與公益服務方面越來越深入,在如何協調法律與政治,抵抗暴力與強權,保護弱勢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方面發揮了很好的作用。法律診所不僅提供了實踐教學的平臺,改革了教學方式,而且培養了學生了解社會,適應社會,教會了學生自己創業[4]。在印度大學的法學院里由于全職法學教師不能兼職律師,不能指導學生辦案,所以印度的法律診所根據本國的特色,學生在教師的帶領下走進廣大農村進行法制宣傳,農民走進法律掃盲營,學生在和農民打交道的過程中了解到法律對人民的承諾與現實差別很大。農民不了解法律,無法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權利。學生走進底層百姓,打破了法律語言與普通語言的脫節,不僅讓農民了解了法律賦予他們的基本權利,增強了農民的維權意識,而且促進了政府良政的運行。學生在實踐中了解了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真實運作,收獲了更大的學習法律的積極性和目的性。韓國法學教育受到美國很大的影響,1995年韓國改革了法學教育體系,建立了美式法學院制度。韓國引進美國的法律診所教育,也根據本國的教學情況設置了相應的制度。在韓國,法律診所培養公益律師,指導教師是兼任律師的教師,學生在法律事務所學習,律師協會作為法學院法律診所的評價主體。日本的法律診所分為內設法律診所與外設法律診所,內設法律診所在校內開設,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培養學生像律師一樣思考、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基本的律師執業能力。外設法律診所在校外開設,主要是租賃社會上的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以盈利為目的。泰國法律診所課程明確了教學的目的:第一,培養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能力;第二,培養學生的職業技能;第三,培養職業倫理,即培養職業負責任的精神;第四,培養學生的認知能力;第五,培養學生的溝通能力和責任心;第六,培養學生的相互合作與信賴能力。印尼的法律診所也獨具特色,由于法律診所的學生很難取得當事人的信任,所以印尼的法律診所主要是在政府實施法律的過程中提供法律幫助。越南的法律診所主要提供社區法律服務,社區法律診所為弱勢群體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培養學生的公益心、公平心,培養學生法律價值理念的形成。
(三)診所法律教育在我國的移植與推廣
法律診所課程建設論文
診所作為法學教育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法律診所已成為多數院校法學專業的一門“臨床法律教育”課程,成為培養法科學生法律職業經驗、職業技能、職業道德的有效途徑。創立之初,該課程內容主要表現為有效利用法學院師生法律人才資源,為陷于貧困又急需法律服務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增強學生的實務操作技能,即主要體現為法律教學功能和法律援助功能。近年來,隨著聯合國及全球正義教育聯盟等國際組織針對貧困人口“增強賦能”的呼吁,部分院校的法律診所課程在承擔對當事人的法律教育功能(即“賦能”)方面作了初步嘗試。尋求法律診所課程與法律教學、法律援助、法律賦能的有機結合,成為當下一項重要課題。
1“法律賦能”理念下法律診所課程的發展背景及現狀
1.1法律賦能診所的發展背景2008年,聯合國設立“對窮人法律賦能委員會”,“法律賦能”(又稱“賦權增能”)這一理念在國際上更受矚目,對法學教育的影響與日俱增。法律賦能意指“使窮人受到保護并運用法律來維護其在國家和市場中的權利和權益的過程”[1]。同時,全球正義教育聯盟(GAJE)致力于通過教育來實現社會正義,GAJE致力于促進包括高校師生、執業律師、法官、非政府組織和公眾在內的社會法律力量的發展,實現法律賦能。基于“法律賦能”含義的寬泛性,實施法律賦能項目的形式亦多種多樣。而興起于20世紀60年代的診所法律教育是一種具有法律現實主義特征的法學教育形式,具有法學教育和促進社會正義的雙重作用,是法律賦能理念的重要實現形式。據我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統計顯示,我國每年有70萬件以上的案件需要法律援助,但真正獲得法律援助的尚不到25%[2],有相當數量的貧困人群無法獲得享受法律援助服務的機會。究其原因,主要包括我國司法行政部門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程序和條件較為嚴格、律師及法律服務所工作人員數量尚不能滿足社會需要以及法律援助積極性不高。而在校高年級法學本科學生和研究生既掌握了一定的法學理論知識,又需要社會實踐的機會,因此,利用法律診所實踐課程作為“法律賦能”項目的一種實施方式將是天作之合,對建設法治社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截止到2017年3月9日,我國已有202所高校成為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CCCLE)的會員單位[3]。法律診所在我國全面、充分的發展為實施法律賦能項目提供了豐富的資源。因此,對法律賦能理念下法律診所課程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建設科學合理的法律賦能診所,能夠相應的彌補硬件設施、師資隊伍、生源結構等方面的不足,提高法科學生的競爭力和就業率。當然,法律賦能診所的建設離不開行政機關、司法機關、高校行政負責人、教師及學生的共同支持和努力。1.2法律賦能診所的國內外實踐現狀美國于19世紀90年代末和20世紀早期由法學院學生成立法律援助辦公署,既為學生志愿者學習和實踐律師實務技巧和法律分析提供機會,也為那些雇不起律師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4]。中國最早探索法律賦能診所模式的主要包括西北政法大學勞動法診所(由國際勞工權益基金會(ILRF)資助,由西北政法大學創辦的學生社會實踐教學與勞動者法律服務機構)、武漢大學公益與發展法律研究中心等。從2011年開始,在武漢大學公益法中心的支持與合作下,華中科技大學、東南大學、湖北民族學院、三峽大學、黃岡師范學院亦先后設立法律賦能診所,并且相繼召開了“授人以漁:作為接近司法正義新途徑的法律賦能”和“創造未來:社區法律賦能診所建設”等專題研討會,探索法律賦能診所這一新型診所形式在中國移植與發展的可能[1]。2011年,安徽大學勞動法診所成立,為經濟困難的勞動者提供法律援助,年均辦案量達200余件,成為國內勞動法診所的典范。揚州大學的婚姻家庭法診所致力于為婚姻糾紛、家庭暴力等案件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幫助,成為國內極具特色的法律賦能診所之一。1.3法律賦能診所的國內外文獻研究現狀美國學者布魯斯•拉斯齊指出診所式法律教育對于推進司法正義的重要作用及在東南亞部分高等院校的實踐。阿什特里德•斯達德勒爾在《德國法學院的法律診所與案例教學》中,結合德國本土因素指出法律診所的運行模式。徐芳寧在《法律人的社會責任———從公益法律診所的設立談起》中指出,加強公益法律診所的建設有利于提高法律學子的社會責任,有利于社會法治水平的提升。陳樹強在《增權:社會工作理論與實踐的新視角》中指出,法律診所課程是法律賦能理念的重要實踐方式。劉東華在《西方診所法律教育的形成與發展》中詳細介紹診所法律教育與法律賦能理念存在并行發展且相輔相成的關系。徐亞文、程騫在《法律診所與法律賦能的有機結合:法律賦能診所》中指出,用量性和質性方法對法律賦能診所進行管理和教學質量、賦能成效進行監測和評估。唐崛、文毓在《法律診所實踐教學優化探析》中指出法律診所課程教學的優化路徑。陳建民在其著作《實踐性法學教育講義———把課堂當作社會》中論述只有把課堂當社會才能不斷提高實踐教學的效率。
2當前法律賦能診所課程建設存在的缺陷
作為法學院的新生事物,法律賦能診所課程在不同高校中存在諸多缺陷,如定位模糊、長效發展機制不健全、教學手段和方法與理論課或其他實踐課程雷同、“賦能”特色難以凸顯等局限性,本文主要針對以下三種較為常見的缺陷展開論述。2.1定位模糊法律診所的性質,究竟是屬于法學學生必修或者選修的實踐課程還是學生自發的公益法律援助組織,又或者是二者兼備?在我國,如果法律診所作為一個公益法律援助組織是需要注冊的,然而大部分高校并不愿意這樣做,因為這會帶來很多不能言說的麻煩,所以現在各高校法律診所課程基本上是作為一門課程,而不作為正式的組織,學生開展活動只能是以“公民”的身份,但實際上履行著公益組織的職責(比如安徽大學的勞動法診所每年幫助千余名貧困勞動者)。因此,傳統法律診所教育的定位比較尷尬,缺失合法身份,開展正規的社會活動多有不便。但法律賦能診所的定位性缺陷嚴重影響其持續發展的空間,自2008年聯合國“對窮人法律賦能委員會”建立至今,“法律賦能”理念及法律賦能診所在中國尚處于起步階段,僅有為數不多的高校進行試點建設,如何界定“法律賦能”理念與診所法律教育的關系?如何解決法律賦能診所的定位問題?這是推動其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2.2長效發展機制不健全法律賦能診所建設過程中的經費來源、風險、教師和學生參與積極性等問題,直接影響其長效發展。首先,基于法律診所課程的實務操作性特征,法律診所課程的運作成本高于一般課程,是當前高校普遍存在的問題。法律診所作為一個類似公益法律服務的機構,它不僅需要上課的教師,而且要求有專門的辦公場所、辦公設施,法律診所的日常運作也需要持續的經費。診所學生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免不了會產生差旅費、交通費、餐飲費、辦公用品費等等。有時診所師生自己還要承擔這些費用,這無疑增加了學生的經濟壓力,無形之中也消解了診所學生從事法律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5]。其次,教師激勵機制不夠完善始終影響著法律賦能診所的課程效果,由于法律診所往往是作為一門理論加實踐的課程,指導老師在課堂之外投入的精力、勞動不能夠作為工作量的認定和職稱評定的條件,在很大程度上壓制了指導教師的積極性。法律賦能診所的實踐課程往往是對弱勢貧困群體的真實幫扶和,教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是法律賦能效果的最重要決定因素,如果沒有科學的教師激勵機制,僅依賴授課教師的自我奉獻精神,將直接影響法律賦能診所的課程效果,甚至導致其淪為培養方案中的課程擺設與裝飾。2.3課程特色難以凸顯在世界范圍內,診所法律教育尚未形成大致統一且科學的教學模式或方法,這表明需要創建起科學的基本教學理論體系[6],而產生于其后的法律賦能診所課程在教學模式、教學方法、課程設計等方面更是處于探索階段,需要結合法律診所課程的特征和“法律賦能”理念,加強課程特色建設。當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有:首先,缺少適合“賦能”目標實現的課程規劃,造成法律賦能診所課程難以區別于其他法學實踐性課程,出現診所課程與其他實踐實訓課程的“同質化”現象。其次,缺少適合“增權賦能”特色的教學方法和教學理念,在授課過程中容易出現重“理”(理論)而輕“術”(技能)、重“維權”而輕“賦能”的局面,前者主要表現為教師重視理論灌輸、忽視對學生技能的指導,后者主要表現為教師和學生重視對當事人的維權效果、忽視對當事人維權能力的培訓(即僅“授人予魚”而未“授人予漁”)。課程規劃、教學理念、教學方法是特色課程建設的重要因素,必須加以完善。
3完善法律賦能診所課程建設的構想
開放教育法學人才培養的創新
1推行“診所式”法學教育,加強法學實踐教學,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電大作為一所的開放性大學,也應嘗試開展診所法律教育,通過設置診所法律課程,來推進中國的法學素質教育,培養適應社會需要的法學應用型人才。電大探討將“診所式”法學教育模式改革,與修訂人才培養方案、課程設置、教學大綱等具體工作結合起來,來加強法學實踐教學,推動電大法學實踐教學創新團隊的建設,凝煉出廣播電視大學法學的實踐教學上的特色。
2進行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推行“診所式”法學教育的具體做法
(1)結合成人學習特點,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大學法學資源,試點開設“診所法律教育”課程。試點開設課程首先以勞動法、合同法、婚姻家庭繼承法、未成年保護法的內容為主。目的是讓學生學習相關知識以后能深入到本職工作中或者法律實習崗位為需求者提供法律服務;(2)把診所法律教育課程的開設與教學計劃的修改結合起來,將診所式法學教育貫穿到法學人才培養計劃中。結合開放教育培養實用型人才的需求,對法學教學計劃進行修改,在加強法律基礎教育的同時,強化增加本學科課程的素質。(3)開設診所法律教育課程,進行教學方法改革。改變傳統法學教育的模式,在重視系統講授法的同時,大力提倡案例教學法、課堂討論法。(4)加強實踐教學,建立起一套系統的實踐教學體系。把診所式法律課程與畢業實習結合起來,建立起一套系統的實踐教學體系。加強實踐性教學。通過學生小組學習、BBS討論,及實地模擬課堂,并開展法庭論辯賽,模擬審判等方式進行學生創新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圍繞實踐環節展開實踐教學。并設立法律服務中心為需求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務。(5)利用廣播電視大學的資源,建立診所法律教育的平臺。
3推行“診所式”法學教育的具體策略
(1)設置“診所法律教育”課程,由具備律師執業資格的教師組成診所法律教師團隊,負責提出課程設計方案。設置出一系列的實踐性法律課程。有必修實踐性課程、選修實踐性課程,校內實踐性課程、校外實踐性課程。(2)開設法學實踐教學中心,設立相應的平臺以便開展診所法律教育。聘請在法律實務部門活躍的律師、具有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的資深的法官、檢察官來學校舉辦法律講座,或者不定期地進入課堂講解典型案例,讓學生通過律師、檢察官、法官來了解社會、了解自己今后將從事的職業,為其自己以后從事法律工作奠定心理上和能力上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