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權益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6 09: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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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權益保護工作
今天,市總工會在這里召開上海工會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總結推進會,我就進一步推進專項集體合同工作講三點意見。
一、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
(一)進一步推進專項集體合同工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需要。
上海女職工占職工總數的40%,是職工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她們的穩定與否對上海職工隊伍的穩定乃至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都起著重要的作用。我們必須增強做好工會女職工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站在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以專項集體合同為主要載體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調動女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促進企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進一步推進專項集體合同工作是適應當前形勢發展、切實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的需要。
目前上海正處于體制改革、結構調整與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也是勞動關系矛盾與社會問題的多發期。尤其是最近一個時期以來,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已經影響到上海,并且還在繼續加深。此外,上海進入新一輪生育高峰期、嚴峻的就業形勢等都將使女職工維權工作面臨嚴峻考驗,迫切需要我們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過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來解決廣大女職工的三最問題,切實表達和維護好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
職工權益保護講話
同志們,下午好:
今天,很高興參加上海工會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總結推進會。市總工會自2005年開展這項工作以來,各級工會及女職工組織積極探索、銳意進取,在推進這項工作的過程中積累了很好的經驗,形成了一批先進典型,不僅有效地維護了女職工的特殊權益,而且豐富了集體合同工作的內涵。首先,請允許我向剛才受到表彰的100家先進單位表示熱烈的祝賀!剛才普陀區總工會等五家單位做了很好的發言,最后汪主席還將對今后一階段的專項集體合同工作進行全面的部署,這些都將有力地推動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的深入開展。下面,我圍繞會議主題,講三點想法和建議。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推進專項集體合同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推進集體合同工作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的基礎和前提。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發展和諧勞動關系是工會貫徹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抓手和切入點。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協調勞動關系的基本載體和手段,集體合同制度有利于把用人單位的勞動標準、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和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進行協調規范,對于實現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護、調動和發揮廣大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企業和職工加強溝通、共謀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上海開展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工作起步較早,在各級工會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顯著成果,截止到今年9月底,全市已簽訂集體合同2.3萬份,覆蓋企業9.6萬家,受益職工390萬余人,集體合同制度已經成為工會發揮維權作用的一個重要手段和載體。各級工會要站在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集體合同在協調勞動關系、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中的重要基礎性作用,把推進集體合同制度作為協調勞動關系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進一步加大推進力度,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貢獻。
(二)完善集體合同制度是積極應對當前復雜經濟形勢下維權工作新情況新變化的需要。當前國際金融市場劇烈動蕩,世界經濟受到嚴重沖擊,對我國經濟的負面影響顯現并日益加重,本市勞動爭議、群體性糾紛增多,一部分表現為企業裁員、停業中帶來的職工權益維護問題,一部分是由此而暴露的勞動用工、社會保險、拖欠工資等歷史問題。各級工會要準確把握維權工作的階段性特征,突出重點、積極應對。一方面,要防止企業將危機和困難轉嫁給職工,深入基層一線、深入職工群眾,努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切實維護職工權益;另一方面,要完善集體合同制度,著眼于維護職工權益的長效機制建設,充分發揮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的作用,通過平等協商讓職工了解當前企業遇到的各種困難,正面引導職工理性表達訴求,依法調處和解決當前企業遇到的困難和職工迫切要求解決的主要問題,既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又促進企業平穩發展。
職工社會保險權益維權難的原因探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自2011年7月1日實施以來,作為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與《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組成了較為健全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為職工維護自身的勞動保障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具體實施中因有的條款過于籠統和原則,卻使職工社會保險權益的維護變得更加艱難。以平頂山市為例,2012年某單位職工要求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而向市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市勞動仲裁部門依法裁決該用人單位為職工補繳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不服訴至法院,經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補繳保險費是一種強制性的行政義務,應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強制追繳”,不屬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無奈,該職工又多次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才予以立案,經人社部門核算出具體的欠繳金額,經行政處理和催告程序后,由人社部門申請并協調人民法院予以強制執行。從2012年5月份勞動仲裁至2014年12月份執行結案,用時2年零7個月,雖然最終該職工追回了社保費。但漫長的程序之累,使職工疲于應對,付出的精神成本無法彌補。眾多職工在社會保險維權方面更加困難,緣于2011年實施的《社會保險法》中第63條關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依法通知銀行劃撥欠費單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并直接導致此類案件申請仲裁、訴至法院均不予受理,這顯然與社會保險法的初衷大相徑庭。
一、原因分析
究其原因,有以下幾點:1.法律“打架”。在司法實踐中,法院認為用人單位不給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違反的是行政法律法規,應當由勞動監察部門處理,不屬勞動爭議,法院不應受理。因為《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三)》(以下簡稱《解釋三》)(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第一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這一條款,也就成了職工向用人單位主張補繳社保費時,人民法院應予受理的依據。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因社會保險發生的爭議適用該法,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社會保險法》第83條第三款規定:“個人與所在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等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但在實踐層面,對涉及社會保險權益的仲裁裁決,法院一概不予受理,造成職工維權無門。為防止法律文書“空轉”,平頂山市勞動仲裁部門近年來已不再受理職工社會保險權益的仲裁申請。顯然,最高法的《解釋三》與《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相矛盾,直接導致勞動仲裁部門對勞動者提起的要求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訴求不予立案,聚積的大量勞資矛盾無法釋放,集體事件頻發,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與發展。2.行政執法人員的認識存在誤區。《社會保險法》第63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這一規定賦予了縣級以上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出現上述情形下具有強制劃撥存款的行政強制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十三條規定“行政強制執行由法律設定。法律沒有規定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關于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維持或駁回訴訟請求判決應如何處理的答復》明確規定:“法律已授予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由行政機關強制執行。”以上法律條款說明,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行政機關應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強制執行。而人社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在《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從未辦理過直接劃撥案件,無具體操作程序,也無案例可循,在認識上還存在誤區,總認為社會保險費的爭議應先由勞動仲裁部門來裁決,由法院來強制執行。故,思想上還停留在依靠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等、靠”階段,具體執法中缺乏主動性。3.金融機構不配合。強制執行最終能否執行到位,最為關鍵的環節就是金融機構是否予以配合。《社會保險法》第63條規定了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用人單位存款賬戶的權力。按照《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存款業務,應當遵循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劃撥屬于行政強制中的直接強制,是對用人單位財產權的直接剝奪,銀行等金融機構接到劃撥社保費的書面通知后,應當依法立即劃撥,不得拒絕、拖延。但《社會保險法》并沒有明確金融部門拒絕劃撥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在傳統意識中,銀行等金融部門習慣于認同公安、檢察院、法院或者國家安全機關的查詢、凍結或者劃撥等措施,一般都積極配合。但對人社行政部門的此項執法活動認同度較低,或者不知道《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或者雖知道《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但總行沒有下發通知,沒有操作實施辦法等,不予配合。人社行政部門在《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從未有過這一職能,履行起來還很不適應,雙方都很陌生,很難“來電”。
二、對策建議
鑒于當前職工社會保險維權難這一狀況,人社行政部門要想依法履職,把《社會保險法》貫徹落實到位,切實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我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人社部門應積極主動地依法行使行政強制權。既然法律賦予人社行政部門這項職能,人社行政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就要解放思想,敢于擔當,認真履職,把日常巡視檢查與專項執法檢查結合起來,及時接受投訴舉報,積極與金融部門溝通協調,探索依法進行強制劃撥的方法和程序,選取幾個典型案例媒體曝光,加大對違法單位的懲罰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總理曾說“不怕慢就怕站”,只有積極把法律賦予我們的職責履行好、落實好,才能構筑和諧的勞動關系。2.理順職工社會保險維權途徑。若用人單位不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可以采取以下辦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首先是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社會保險法第83條第三款規定,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款第二項規定,因社會保險發生爭議,適用本法;其次是行政救濟。社會保險法第83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依法處理。故,只要勞動關系明確,職工可以直接要求社會保險征收部門依法為其注冊繳費,也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人社部門可依照《社會保險法》第63條、第86條的有關規定,依法進行催繳、罰款、劃撥或者申請法院查封、扣押、拍賣財產,抵繳社保費。3.要加大普法宣傳力度。要以法律“六進”為載體,加大《社會保險法》的學習宣傳力度。及時把社會保險方面的維權途徑、時限、方法告知勞動者,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勞動者應及時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者到人社行政部門投訴舉報,人社部門應和征收機構啟動督促繳納的程序和強制劃撥程序,這些在宣傳中作為重點給予用人單位、職工予以明確,以便節約維權成本和時間。4.建議國家各省人社部門與金融監管部門進行協調,盡快出臺一個實施細則或者辦法。明確金融機構在行政強制劃撥中的責任和義務,便于金融機構和基層人社執法部門操作。同時,建議國家人社部與最高法院進行溝通,對《解釋三》第一條的規定進行修訂。
作者:谷澤坤 趙偉星 單位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完善職工權益及工會權益法律保障體制
中國工會推動和參與勞動立法工作的任務已經確定,即以憲法為核心,以充分體現、表達和維護我國職工群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經濟、民主政治、社會文化等方面權益為重點,力爭于2010年逐步建立起職工權益法律保障體系和工會權益法律保障體系。這是記者從12月18日至19日在京召開的全總法律顧問委員會會議上獲悉的。
全總副主席、書記處書記孫寶樹在會上講話。他說,王兆國同志在全總十四屆十一次主席團(擴大)會議上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維權觀,立意深遠,是工會理論創新的重大成果,進一步明確了工會在推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科學定位、發展方向和工作重點。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維權觀指導工會維權工作,就要把維權工作放到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去思考和把握,認真研究宏觀經濟社會法律和政策,善于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等手段,增強維權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深化勞動法律研究,推動和參與建立健全勞動法律體系,將為落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維權觀,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提供更為堅實的法律基礎和保障,對于工會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基本職責,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應對經濟全球化對工會工作的挑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孫寶樹指出,工會深化勞動法律研究,推動和參與勞動立法工作的重點,一是圍繞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勞動保護等問題,積極推動建立健全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保障、勞動安全衛生等法律制度,解決職工勞動權益的保護問題。二是推動建立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民主管理法律制度,解決職工民主管理權利的實現途徑、機制和工會參與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與社會體制改革,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形式和途徑問題。三是建立健全工會組織在維權工作中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形成黨政主導、工會運作的工會維權格局。孫寶樹還就工會深化勞動法律研究,推動和參與建立健全勞動法律體系需要解決的幾個問題提出要求。
會上,全總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們圍繞《工會法》修改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征求意見稿)》進行了深化探討。
據悉,明年工會參與勞動立法的重點,將鎖定《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促進就業法》、《社會保險法》、《企業職工民主管理條例》、《企業工資條例》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改,加大調查研究力度,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全總副主席、書記處書記董力等領導出席會議。會議由全總紀檢組組長、書記處書記張鳴起主持。
國有企業工會職工權益維護研究
摘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國有企業的逐步成長,對于工會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職工當前利益和長期利益之間找到平衡點,是國有企業工會工作的重點。要確保國有企業員工權益不受損失,建立員工與企業之間的和諧關系,就需要保證工會正確履行維權職能,以更具有創新性的思路迎接新挑戰。
關鍵詞:國有企業;工會;職工權益;維護
工會指的是工人組成的團體組織,這一團體有共同的利益目標,借助于一個共同的組織來實現這一目標。工會組織最初的職能,是就工人薪酬、工作時間和其他福利問題與工廠廠主進行談判,為工人爭取更多的利益。進入市場經濟時代之后,工會組織職能也更豐富,除了原本的就工人福利和薪酬問題與工廠廠主進行談判外,還增加了許多新職能,例如將黨的方針政策傳遞給各級工會組織執行,將工人的意愿和對于工廠的建議等反饋給工廠領導,及時了解工人思想,對與工人權益有關的法律和規定等進行研究等。當前經濟新常態背景下,我國國有企業工會組織職能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維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證職工權益的完整性。但是當前工會職能的履行并不到位,工會組織應當是一個具有能動性的、能夠與時俱進的社會主體,因此國有企業工會應當積極與其他社會主體進行溝通,在工作模式和機制構建方面探索新做法。
一、國企工會組織之于職工權益維護的重要意義
(一)工會組織是職工參與國有企業各項事務的重要組織
國有企業的工會組織,代表的是職工的利益,工會組織不僅可參與國有企業管理,更可參與我國法律規定內的其他公共事務,工會組織體現了人民對于國家政治事務的參與。我國國有企業工會組織一般是通過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形式,參與企業各項事務并體現員工意愿。
煤炭企業工會維護職工權益探究
摘要: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轉型和企業轉型速度不斷加快,在企業轉型的大背景下,如何維護好職工的切身利益,保證職工勞動經濟權益不受侵害,是目前煤炭企業組織中工會組織需要著重考慮的問題。本文主要探析的是煤炭企業中工會職工權益的開展方式以及改進措施。
關鍵詞:工會維權;工會之組織;職工保障;職工權益
一、煤炭企業職工權益保障中容易受到侵害的具體表現
煤炭企業職工權益保障中容易出現的問題一直以來都是煤炭企業工會組織關注的焦點。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職工的經濟利益方面
常見的職工權益受到侵害主要表現是經濟方面受到的侵害,尤其是侵害職工合法勞動所得,即工資、報酬等。克扣工資、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或其不按發放經濟補助等是最常見的幾種經濟侵權形式。隨著信息化的發展,職工在反映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訴求形式也在不斷變化中,由原來的傳統投訴、上訴等形式逐漸向網絡化平臺等轉移,由此帶來的影響也隨之擴大。因此,工會組織在關注職工經濟利益方面,除了關注正常途徑的訴求之外,還要密切關注社會關切和網絡輿情,切實將維護職工權益,特別是把職工的經濟利益維權放在首位。
非公企業女職工特殊權益調查分析
不久前,福建省總工會女職工部對省內244家非公企業和1397名女職工進行了問卷調查。結果表明,加班加點現象依然嚴重,報酬低且勞動強度大,而且女職工缺乏法律維權意識,自我保護能力較差。特殊權益屢屢受侵
調查表明,非公企業在保障女職工特殊權益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女職工文化素質較低,缺乏法律維權意識。非公企業外來務工女性大多來自農村,她們只想趁年輕多掙些錢,就業中即使遇到不公正對待甚至身心受到傷害時,多數也是忍氣吞聲。接受問卷調查的1397名女職工中,對國家有關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法律法規一點都不了解的占27.2%,許多人不知道自己擁有哪些權利,無法判斷自身的權益是否受到侵害,不敢向企業提出合法正當的要求。
合同內容不規范,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在調查的企業中,制定女職工特殊權益專項集體合同的占45.9%。雖然部分企業簽訂了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但有的合同內容不規范甚至違法,條款中缺少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權益保護的內容。在被調查的企業中,社保5種保險費都繳納的占60.2%,5種保險費都不繳納的占10.7%。
加班加點現象嚴重,報酬低且勞動強度大。不少非公企業工作1個月才休息1天,逢生產旺季為了趕訂單甚至通宵達旦加班,并以計件工資作為規避加班加點工資的手段。調查數據顯示,244家企業中有近半數企業的102名女職工懷孕后因不堪工作重負而自行離開企業;接受調查的228名處于已婚待孕期的女職工,打算懷孕后離開企業的就有175人,占76.8%。
一些女職工“四期”保護得不到落實,生育保險覆蓋面低。女職工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仍有部分人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或禁忌從事的勞動。企業勞動設施簡陋,部分非公企業經營者受經濟利益驅使,重生產、輕保護,勞動條件惡劣,缺乏職業病安全保護措施,致使一些女職工長期處在有職業危害的環境中作業,個別女職工因此患上了白血病、貧血、神經性等疾病。建立源頭維護機制是根本。
企業改制和侵害職工權益治理方案
為深入開展專項治理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中侵害職工合法權益工作,開創專項治理工作新局面,現就我區的專項治理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中侵害職工合法權益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省紀委第六次全會、市紀委第五次會議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會議及區紀委三次全會精神,堅決治理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中侵害職工合法權益問題,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
通過開展專項治理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中侵害職工合法權益問題工作,妥善解決職工反映的改制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防止在改制過程中出現損害職工合法權益的問題,形成長效管理機制,積極引導職工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促進我區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組織機構
全區專項治理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中侵害職工合法權益問題工作由區發改委牽頭,負責對全區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責任單位包括區發改委、區監察局、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商貿委、區民政局、區房管局。工作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以下稱區專治辦)設在區發改
女職工權益維護分析論文
一、對國有企業女職工開展“協商維權”
在國有企業改革改制過程中,女職工的經濟、就業等權益面臨著許多問題。我們以平等協商為抓手,不斷推動規范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的內容和形式,完善平等協商機制、履約責任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最大限度地維護好國有企業女職工的各項權益。一是努力實現女職工素質整體的提升。素質的提升是從根本上的維權。我們把“創建學習型組織、爭當知識型職工”活動與女職工素質提升工程結合起來,開辦女職工周末學校109所、舉辦女職工素質教育流動課堂系列活動5000多場,引導女職工根據自身情況,積極參加多種形式的業余學習,建立女職工素質檔案的單位有3400多個,已達標女職工13400多人。不斷提高女職工學習、創新、競爭、創業能力,達到三個促進:促進素質提升機制的完善,促進企業與職工共謀發展,促進企業多元化教育平臺的形成。二是維護好女職工經濟技術創新的權益。各級工會女職工委把女職工崗位練兵、技術比武、名師帶高徒、評選首席工人和技能尖子,看成是適應新形勢,實現對女職工技能維權的有效形式和載體。針對不同行業不同職業女職工群體結構的特點,創新女職工經濟技術活動的內容和形式。市總女職工委連續四年開展了女職工計算機操作員的培訓、鑒定和比賽,共培養2000多名女職工操作能手。臺江福來首飾公司的女職工陳而萍,2004年完成三個項目技術創新,為企業增創效益180萬元。三是維護好女職工的特殊權益。我們把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四期”保護、婦科病普查普治、女職工禁忌勞動等特殊保護,作為重點內容納入到集體合同之中,促進企業不斷改善勞動環境、勞動條件,達到法律法規規定的保護標準。通過參與企業平等協商,讓女職工該享受的待遇得到落實。四是維護好女職工的就業權益。我們通過與勞動部門聯合采集和開發崗位,提供再就業政策咨詢,開展技能培訓,舉辦“為了母親的微笑”等多場下崗再就業供需見面會和“姐妹獻愛心”、“金秋送崗進社區”、“送溫暖”等活動,為下崗失業女職工做好“五送五幫”工作:送政策,幫助她們轉換觀念;送資金,幫助她們解決生活困難;送技能,幫助她們提高就業競爭力;送崗位,幫助她們進行崗位對接;送溫暖,幫助她們尋找幫扶對子,落實一對一幫扶對象。三年來,為下崗女職工舉辦計算機操作、物業管理、家政服務、廚師烹飪、插花藝術等各類培訓班210多期,配合有關部門安置下崗女職工19025人。
二、對非公有制企業女職工開展“強化維權”
非公企業的特點是多、小、散、雜(多,即私營、個體企業多;小,即規模較小,不足百人的企業約占三分之二;散,即分布零散,城鎮、鄉村都有;雜,即產品繁雜且技術含量低,呈勞動密集型狀態)。不少小企業用工制度不規范,女職工“四期”保護不到位,加班加點現象嚴重。維護非公企業女職工平等的勞動權和人身權,貫徹落實好女職工的“四期”保護,近幾年一直是我們工作的重點。一是積極組織學習、大力宣傳貫徹有關法律法規。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促進女職工學法、懂法、用法、守法,增強自我保護能力。二是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維權活動。邀請法律專家為女職工舉辦講座和咨詢,到非公企業發放法律法規小冊子,組織5萬名女職工參加《福建省企業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有獎征答活動,組織10萬多名外來女職工參加法律法規知識普及和競賽。三是啟動非公企業女職工勞動權益和特殊保護熱線電話,及時掌握女職工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對女職工中潛在的矛盾苗頭及時發現、報告、解決。對侵害女職工權益的案件,要求基層工會女職工委在48個小時內專報上一級工會女職工委和市總工會女職工委。引導女職工以正常渠道和理性方式表達利益訴求,促進勞資雙方由對抗轉為對話,由對立轉為合作。四是不定期深入非公企業開展調研和檢查。市總女職工委積極配合人大、政協、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總女職工部等,對非公企業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保護情況進行調研或檢查,對違法的企業提出限期整改意見,促進女職工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每年我們都召開座談會、研討會或交流會,探討女職工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推動女職工維權工作向縱深發展。三、對外來女職工開展“底線維權”
近年來,大量外來務工女性涌入我市,緩解了我市勞動力的不足。但是,她們大多數文化水平較低,法律知識欠缺,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從事的又大多是餐飲、制鞋、箱包和電子等行業的工作,是勞動關系中最為弱勢的群體。我們從服務大局的角度出發,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在竭力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同時,努力促進企業發展。一是落實《最低工資規定》。女職工從事的工種大部分實行計件工資,遇上淡季,往往連底薪都難以保證。為了保障外來女職工的生活,經過各級工會女職工委的共同努力,不少企業改變了這種分配制度。如福雷電子有限公司對實行了10年的純計件工資制度進行了調整,改成底薪加計件工資,深受外來女職工的歡迎。去年,我們與勞動部門聯合開展追討欠薪專項檢查,為1248名外來女職工討回欠薪61.26萬元。二是加強執行勞動合同制度的監督。我們把向女職工和企業廣泛宣傳《勞動法》等法律法規作為建立穩定協調勞動關系的基礎,把依法簽訂、執行勞動合同作為建立穩定協調勞動關系的保證。用人單位都必須與女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不能隨意解雇她們。女職工與用人單位通過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
關系,這項工作已在我市全面鋪開,成效明顯。三是依法保障外來女職工的勞動安全衛生權益。市總女職工委經常會同有關部門到外來女職工較集中的企業,開展“情系外來工、法制送春風”等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外來女職工法律意識和依法自主維權的能力。同時,深入企業檢查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權益的落實情況,要求企業履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告知義務,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使她們具備自我防護的意識和技能。如順大運動用品有限公司現有外來女職工7600人,公司工會督促行政投入大量資金,加大對有毒有害化學品專項整治,并建立了外來女職工體檢制度和勞動保護制度,完善工作和生活設施,使女職工能夠在安全衛生的環境里生活和工作。外來女職工工作積極性空前高漲,為企業帶來了豐厚的回報,企業由此獲得了全國“安康杯”競賽先進企業的光榮稱號。
勞動關系與職工權益調研報告
構建和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就是一個不斷地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發展的過程,也是一個不斷地加強職工權益保障,努力實現公平正義的過程。為此,既要科學地認識和把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系的本質屬性,堅持用發展的觀點和方法解決當前勞動關系中存在的問題;又要牢固樹立以職工為本的理念,依法加強職工權益保障制度和機制建設。要真正以解決職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妥善地處理好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與職工權益保障的辯證關系。只有這樣,才能推動企業逐步建立起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系,從而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一個堅實的基礎。
當前我國勞動關系的總體狀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了非常關鍵的時期,既是經濟社會的“黃金發展期”,同時也是“矛盾凸顯期”。一方面,經過改革開放30年的不懈努力,我國的現代化建設已經取得了歷史性成就,改革發展呈現出難得的大好局面;另一方面,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和經濟社會轉型的加快,社會利益格局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社會利益關系日益復雜,經濟社會生活中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矛盾不斷顯現,一些影響社會公平、和諧穩定的問題更加突出。
從勞動關系的角度來看,我國的職工隊伍整體是穩定的,勞動關系還是比較和諧的。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勞動關系領域已經發生了一些深刻而積極的變化:一是勞動力資源配置的市場化———企業擁有用工自主權,勞動者擁有擇業自主權,勞動力這種特殊的商品已經按照市場經濟的供求關系和價值規律,在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所有制企業間自由流動,形成了勞動者和企業間的相互選擇,從而使勞動關系主體市場化。二是勞動關系主體結構多元化———除國有、集體經濟的勞動關系外,還有股份制經濟、私營經濟和外資經濟等多種形式的勞動關系。三是勞動關系主體明晰化———政府、企業、勞動者在勞動關系調整中的主體地位逐步形成,承認并尊重主體雙方的自身利益,實現一種互利互惠的勞動關系。四是勞動關系調整法制化———勞動關系各方按照勞動法律法規來規范調整勞動關系,并建立了一定的協調機制。
我國勞動關系的這些變化,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無疑是生產力的一次解放,是生產關系的一次變革,有力地促進了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
但是,我們也要清楚地看到,由于長期以來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地強調加快經濟發展和保護資本權益,使勞資關系的平衡發生了傾斜,勞動關系領域中的不平衡態勢正在逐步加劇。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現象屢見不鮮,各類勞動爭議案件數量逐年上升。當前影響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勞動力供大于求,就業壓力明顯加劇;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勞動用工行為不規范;工資分配制度不健全,分配不合理現象日趨嚴重;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覆蓋面小,保障性差;安全生產形勢嚴峻,勞動保護工作基礎薄弱;勞動保障法制建設滯后,勞動監察嚴重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