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化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9 08: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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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專利化研究論文
【摘要】人們對保險的專利問題鮮有關注,甚至認為保險沒有實現專利化的可能。事實上,借助商業方法專利的考量,在滿足一定要件后,保險是能夠獲得專利的。尤其在目前,我國的保險業面臨嚴峻的考驗,適時將專利戰略納入國內保險公司的發展戰略之中,立足于中國特色的保險商業方法專利法律制度是比較現實的選擇。
【關鍵詞】保險;專利;商業方法專利;保險商業方法專利
【正文】
一伴隨經濟—社會變遷的大潮,與其他金融業部門類似,我國的保險業也踏入一個機遇[1]與挑戰[2]并存的歷史時段。一來,國內保險業需要在多維度進一步推進和深化改革步伐,這尤其集中在保險市場主體和保險監管部門兩個方面,[3]堪謂任重而道遠;二來,向來被視為中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保險市場歷經對外開放的三個發展階段,許多實力雄厚、經驗豐富、競爭力十足的外國保險公司蜂擁而入,已經對我國保險公司構成了強大的壓力。[4]作為配合我國保險業發展的重要一環,《中國保險業發展改革報告(1979~2003)》在宏觀上提出了當前急待著手的法律作業,即“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清理修改現有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積極配合國家司法機關,加快推進保險法的司法解釋工作”。[5]
就保險企業而言,制定合理的發展規劃,培育核心競爭力無疑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而在我國知識經濟升溫和法治化高揚的背景下,適時把日益風行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6]融入企業整體的戰略決策中,[7]使企業將知識產權資源的創造、運用、保護維系于與其他戰略謀劃的交互協調、整合之中,進而實現企業的最佳效益及其長遠發展,自當是一種理想而尚需探尋的路徑。
依循知識產權的內在架構以及實務運作的經驗以觀,事實上,專利戰略與商標戰略構成了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基本內容。商標或者商標戰略對于保險企業而言,并不陌生,人們的認識也不會有多少偏差,那么專利呢?為了在企業競爭中保持自己的優勢,日本特許廳曾將專利戰略看作是企業戰略的構成之一,而具體涉及到保險業的專利及專利戰略時,我們卻能夠發現里面大有問題。
保險專利化管理論文
【摘要】人們對保險的專利問題鮮有關注,甚至認為保險沒有實現專利化的可能。事實上,借助商業方法專利的考量,在滿足一定要件后,保險是能夠獲得專利的。尤其在目前,我國的保險業面臨嚴峻的考驗,適時將專利戰略納入國內保險公司的發展戰略之中,立足于中國特色的保險商業方法專利法律制度是比較現實的選擇。
【關鍵詞】保險;專利;商業方法專利;保險商業方法專利
【正文】
一伴隨經濟—社會變遷的大潮,與其他金融業部門類似,我國的保險業也踏入一個機遇[1]與挑戰[2]并存的歷史時段。一來,國內保險業需要在多維度進一步推進和深化改革步伐,這尤其集中在保險市場主體和保險監管部門兩個方面,[3]堪謂任重而道遠;二來,向來被視為中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保險市場歷經對外開放的三個發展階段,許多實力雄厚、經驗豐富、競爭力十足的外國保險公司蜂擁而入,已經對我國保險公司構成了強大的壓力。[4]作為配合我國保險業發展的重要一環,《中國保險業發展改革報告(1979~2003)》在宏觀上提出了當前急待著手的法律作業,即“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清理修改現有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積極配合國家司法機關,加快推進保險法的司法解釋工作”。[5]
就保險企業而言,制定合理的發展規劃,培育核心競爭力無疑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而在我國知識經濟升溫和法治化高揚的背景下,適時把日益風行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6]融入企業整體的戰略決策中,[7]使企業將知識產權資源的創造、運用、保護維系于與其他戰略謀劃的交互協調、整合之中,進而實現企業的最佳效益及其長遠發展,自當是一種理想而尚需探尋的路徑。
依循知識產權的內在架構以及實務運作的經驗以觀,事實上,專利戰略與商標戰略構成了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基本內容。商標或者商標戰略對于保險企業而言,并不陌生,人們的認識也不會有多少偏差,那么專利呢?為了在企業競爭中保持自己的優勢,日本特許廳曾將專利戰略看作是企業戰略的構成之一,而具體涉及到保險業的專利及專利戰略時,我們卻能夠發現里面大有問題。
個人專利證券化融資開發研究論文
摘要:伴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和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知識產權證券化日益受到人民的重視。與傳統的融資模式相比,知識產權證券化具有自身獨特的優勢。本文介紹了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基本理論,分析了知識產權證券化的交易流程,并對我國發展知識產權證券化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議。
關鍵詞: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策略
0引言
自1997年世界上第一例知識產權證券化—音樂版權證券化出現以來,知識產權證券化逐漸被金融界與知識產權界所認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將其作為未來的一個“新趨勢”。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工具,知識產權證券化不僅有助于充分挖掘知識產權的內在價值并促進知識產權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也可以讓發起人在保留知識產權所有權的情況下提前獲取知識產權的未來收益,從而避免了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
1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基本理論
1.1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定義知識產權證券化的通常定義為:發起機構(通常為創新型企業)將其擁有的知識產權或其衍生債權(如授權的權利金),移轉到特設載體,再由此特設載體以該等資產作擔保,經過重新包裝、信用評價等,以及信用增強后發行在市場上可流通的證券,借以為發起機構進行融資的金融操作。
企業專利戰略管理發展透析
【摘要】本文從企業專利戰略的涵義入手,探討企業專利戰略與產品開發的關系,研究具有技術創新能力的企業如何在產品開發中運用專利戰略,獲取競爭優勢。
【關鍵詞】專利專利戰略技術創新
一、企業專利戰略的涵義
所謂企業專利戰略是企業在技術開發和使用過程中,面對激烈變化,嚴峻挑戰的環境,主動地利用專利制度提供的法律保護,并充分利用專利情報信息,研究分析競爭對手狀況,推進專利技術開發,控制專利技術市場,為取得專利競爭優勢,力求長期生存和不斷發展而進行的總體謀劃。
二、企業專利戰略與產品開發的關系
企業專利戰略的基礎是技術創新,所謂技術創新是指企業一種新產品的產生,經過研究開發、商品化生產到市場銷售的一系列過程的總稱。技術創新過程中最關鍵的一個環節是技術的商品化和產業化。因此,技術創新是連接企業專利戰略與產品開發的橋梁,一方面,技術創新是產品開發的前奏,專利戰略是技術創新的保障;另一方面,專利戰略促進技術創新,實現技術商品化和市場化。
有關加強專利的意見
為充分發揮專利制度在推進技術創新和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根據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專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專利工作的重要意義
專利制度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專利工作,是適應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客觀要求,是經濟全球化的迫切需要。要充分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杠桿,實施技術創新工程,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提高技術創新水平和經濟競爭能力,要進一步增強專利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切實保護知識產權,維護專利權人和創新者的合法權益,打擊侵權行為。
二、加強專利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強和規范企業專利工作,促進企業技術創新
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經貿委關于《企業專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國知發管字[]2號)文件精神,加強對企業專利工作的宏觀指導和協調,引導和幫助企業建立健全專利管理制度。有條件的企業可配備專職專利工作人員,建立專門機構。其他企業可根據工作需要,明確承擔專利工作的機構和專職或兼職人員。要鼓勵和支持企業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社會技術力量,開展以專利為目標的技術創新活動,促進企業專利工作。
市委專利發展指導意見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充分發揮專利制度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助推作用,推動自主創新,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現就加快推進全市專利工作發展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創新型城市建設,搶抓藍色經濟區建設重大戰略機遇,按照世界眼光、國際標準、本土優勢的總體要求,以滿足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需求為主線,大力組織實施“十大專利工程”,全面推進“八項保障措施”,著力在推動城市專利創造、強化知識產權服務、培育重點產業專利核心競爭力和打造知識產權優勢區域等方面實現突破和發展,為我市率先科學發展、實現藍色跨越和建設宜居幸福現代化國際城市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到“十二五”末,我市運用專利制度的能力全面提升,專利制度對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明顯增強,專利工作綜合能力位居全國同類城市中上水平。
誠實信用原則在專利申請的適用性
摘要:誠實信用原則引入專利法領域有助于規范專利申請行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多年來為打擊不誠信專利申請行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最終誠實信用原則以正式法律條文的形式引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下稱《專利法》)。然而,通過誠實信用原則來規范專利申請行為仍缺乏系統而完善的路徑,相關法律法規仍有待進一步細化和完善。
關鍵詞:專利法;誠實信用原則;專利申請
一、引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下稱《民法典》)總則部分提出誠實信用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按照誠實信用原則,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必須意圖誠實、善意,行使權利不侵害他人與社會的利益。誠實信用原則是自古希臘以來大陸法系國家所遵循的司法領域的基本準則,常被奉為民事活動領域的“帝王條款”[1]。隨著中國科技創新的不斷進步和創新主體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不斷提升,我國近年來的專利申請數量不斷增加。但伴隨著國家和市場對于專利的重視程度不斷增大,也出現了諸多非基于市場需求的激勵,或多或少地扭曲了專利制度自身的市場化激勵機制[2],導致近年來我國出現了很多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專利申請行為。這些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專利申請行為,占用了大量的專利審查行政資源,降低了我國整體的專利申請質量,損害了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干擾了專利制度的正常運行。將誠實信用原則引入專利法領域,能夠規范專利申請行為,防止申請人通過不誠信的專利申請行為不當獲得專利權,能夠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和正常的專利申請秩序[3]。
二、誠實信用原則用于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引入
2007年,國家知識產權局為了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規范專利申請行為,了國知局第四十五號局令,即《關于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該規定列出了典型的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類型及相應的處理方式,常見的非正常專利申請包括:同一申請人批量提交內容明顯相同的專利申請,同一申請人批量提交明顯抄襲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專利申請,指使他人提交或專利機構提交上述類型的專利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17年對《關于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進行了進一步的補充修訂,了國知局第七十五號局令。該局令對非正常專利申請的行為類型進行了修訂,與第四十五號局令相同,重點仍在于規范同一申請人批量提交多件專利申請的行為,并根據實際反饋,修正了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的范圍,增加了簡單替換或者拼湊不同材料、組分、配比、部件,明顯編造實驗數據或者技術效果,利用計算機技術等隨機生成產品形狀、圖案或者色彩等上述三類相關行為。國家知識產權局通過上述規定,逐步將抄襲現有技術、拼湊或編造專利申請等不誠信專利申請行為,納入非正常專利申請的范疇,力求以誠實信用原則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然而,上述規定只能對同一申請人的多件批量申請進行處理,對單一的編造、抄襲等不誠信專利申請行為無法進行規制。處理方式也只是通過行政處罰,對申請人進行不予減緩費用、不予資助或獎勵,或者對專利機構及專利人采取行業自律措施或懲戒,沒有其他更有效措施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進行規制。2020年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了修改《專利法》的決定,這是《專利法》的第四次修訂,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在這次修訂中,將誠實信用原則引入第二十條:“申請專利和行使專利權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這是誠實信用原則首次以正式法律條文的形式引入專利法,是《民法典》中所規定的誠實信用原則在專利法中的直接體現,有助于對專利申請行為和專利權行使行為進行有效規范。2021年,國家知識產權局繼續開展專利申請質量排查工作,了《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對于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的行為類型,除了國家知識產權局第七十號局令規定的六種情形,又增加了幾種新的行為類型,包括:故意分散提交相關聯的專利申請、專利申請明顯與申請人研發能力不符、異常倒賣專利申請、存在明顯不符合技術改進常理的行為(包括以復雜結構實現簡單功能、采用常規或簡單特征進行組合或堆疊等),以及其他違反民法典規定的誠實信用原則、不符合專利法相關規定、擾亂專利申請管理秩序的行為。與《關于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相比,《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進一步擴大了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的行為類型的范圍,對于個別申請人非批量申請、僅提交一件或少數幾件不誠信專利申請的行為,也將其歸入非正常專利申請的范疇。同時,加入了最后的兜底條款,從而能夠更好地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進行規制,進一步規范專利申請行為。
企業專利創新管理工作意見
形成技術創新的激勵機制。企業在新技術、新產品開發立項時和人員流動過程中,建立專利工作考核評價體系。企業要將專利工作的實施情況作為考核車間、科室科技創新工作業績的重要內容之一。要積極落實對發明創造者的獎酬辦法。要探索以一定的股份形式作為兌現給發明人、設計人獎酬的辦法,并與考核、晉級、職稱評定等掛勾。要與有關科技人員簽訂責任書,作出明確產權關系和獎懲的規定,嚴防企業無形資產的流失。
充分發揮專利制度在企業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中的積極作用,為貫徹《市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增強我區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企業有效運用專利權和專利信息,現就進一步加強企業專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企業專利工作的重要意義
乃至一個國家綜合競爭能力的重要標志。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自主創新能力和知識產權擁有量已成為衡量一個企業、一個地區。參與經濟全球化競爭的主要力量,也是知識產權創造的主體。企業專利工作既是企業謀求長遠發展的關鍵要素,更是企業抓住機遇、應對挑戰的戰略決擇。加強企業專利工作是建設創新型城區和實施“500億迫切需要,區企業的生存之本和提高核心競爭力的必要舉措。
二、企業專利工作的近期目標
構建結構合理、管理有效、權責明確的企業專利工作體系。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專利為核心、以效益為目標的自主創新機制。企業專利年申請總量達到200件以上,3-5年內。年均增長率達到25%以上,發明專利占20%以上。企業的專利保護能力和專利信息運用水平大幅提升。專利技術產業化步伐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專利產品,專利主導產品對經濟的帶動力明顯提高。推動我區鹽氣化工、機械電子、食品藥品、紡織服裝、新材料等五大特色支柱產業形成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集群。
專利制度下生態環境保護論文
從生態環境保護的角度看,一方面自專利制度誕生始,人們往往在壟斷了一項權利后為了充分實施該項專利、實現利益最大化,不顧這項技術是否潛伏著生態危機,這種天然的利益導向性因此對環境造成了難以逆轉的傷害。另一方面,專利制度促進生態技術創新所開發的“有益新物種”充分發展的同時,很大程度上對其他物種產生了競爭性的優勢,進而人為地淘汰其他物種,導致生物多樣性發生無可挽回的損失。專利制度在信息公開的基礎上,在促進生物的人工繁育和培養的同時,又導致了野生動物和植物品種被過度盜獵和開發,進一步破壞生物的多樣性,最終造成有限資源被無限自由過度剝削的“公地悲劇”。從資源利用的角度看,專利制度阻礙了新的、對環境有益的智力成果的研制,美國密執安大學教授米歇爾•海勒提出了“反公地悲劇”,作為“公地悲劇”的鏡像概念,“反公地悲劇”意指同一對象上的產權過多可能導致資源陷入利用不足或者閑置浪費的悲劇。“綠色技術”是與傳統的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平衡的技術相對應的,遵循生態原理和生態經濟規律的,節約資源和能源,避免、消除或者減輕生態環境污染且擁有最小生態負效應的“無公害化”或者“少公害化”的技術、工藝和產品的總稱。一些綠色技術的擁有者對其技術擁有過多的產權,所以常常會濫用其權利,使得他人利用開發其技術遇到重重阻礙,因而導致社會整體資源配置的不平和和效率低下。為了調整專利制度帶來的“生態負效應”,我們可以從如下角度分析來解決問題。
從專利本身來看,我們必須對專利附加“綠色”的限制,將“綠色”要求加入專利授予條件并在專利審查中予以落實。具體來說,如果某一項技術是原始創新,那么在無異議的情況下其作出的闡述可以被自動接受;如果某一項技術并非原始創新,則需要將其與原有技術作比較,只有在該技術對環境更有利的情況下,其才有可能被授予專利。這一措施有利于順應《知識產權協定》(TRIPS)第27條中規定的:對危及人、動植物生命和健康、或者嚴重破壞環境的專利,政府可以拒絕發證。以此真正實現“法律的生態化”,“法律生態化”這一概念最早是由金瑞林教授提出的,如今在已受到各國的重視。
從專利制度的角度來看,專利制度產生之初社會污染的態勢處于生態環境可以自我調節的范圍之內,其環境倫理尚未納入人們的考量的知識體系。強制許可制度的重構是實現專利制度生態化的必然要求和具體舉措。所以我們必須重點發展專利強制許可制度。專利強制許可,也稱非自愿許可,是國家專利主管機關根據具體情況,不經專利權人許可,授予他人實施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一種法律制度。我國專利法(2008年修正)第49條規定,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眾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但是筆者認為,對于“緊急狀態”“非常情況”“公眾利益”等概念較為寬泛和模糊,應當由法律進一步作出規定,以此保護合理限度內的私權。另外,我國對于強制許可的申請主體、申請理由、申請程序等各方面的規定限制較多、要求較高,還未充分實現TRIPS賦予的權利,所以關于專利強制許可制度的再建設必須在充分考慮公共利益的基礎上放寬限制,尤其在環境保護方面將利益天平向公眾一邊傾斜,對專利權人的獨享權利作出進一步的限制,充分運用TRIPS協議賦予的自主權,靈活使用專利強制許可制度以適應社會的需要。我們必須認識到,強制許可制度是一把雙刃劍,通過發揮其威懾作用,來限制專利權的濫用,保護公共利益。若實施不當會產生阻礙科技創新、侵害個體利益的負面作用。
專利制度是時展的產物,而在生態環境面臨巨大威脅的情況下重新構建我們的專利制度更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利益的天平在公共利益和私權的博弈之間不斷平衡,以尋求不同時代的支撐點。在當今這個時代,生態環境利益則毫無疑問是我們捍衛“公共利益”必須考量的因素,我們不能再將環境作為犧牲品來發展經濟,要始終堅信環境和利益之間的利益矛盾并不是不可協調的,法律終將會達到其應有的狀態,終將實現其利益協調工具的作用。
作者:郁思遠 單位:南京理工大學
虛擬現實技術在教育領域的現狀及對策
【摘要】隨著教育信息化改革的不斷推進,虛擬現實技術已成為教育行業采用的新興關鍵技術之一。為了找出VR教育行業的研究熱點和薄弱環節,以便為我國VR教育企業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和制定國際專利戰略提供參考,采用政策分析和文獻研究方法,分別闡明了我國政府對VR教育的重視程度以及VR教育的研究現狀;采用統計分析方法,分析VR教育專利的發展態勢、法律狀態、專利權人、專利布局、技術領域等,得出VR教育專利的發展現狀、研究熱點、發展趨勢及一些不足之處,并給出了相應的應對策略。
【關鍵詞】虛擬現實(VR)技術;教育信息化;專利現狀;對策研究
虛擬現實(Virtualreality,VR)技術是以計算機技術為核心,生成與一定范圍真實環境在視、聽、觸感等方面近似的數字化環境[1]。用戶通過佩帶虛擬現實設備進入具有身臨其境感覺的虛擬環境,并與其中的事物進行自然交互。在教育行業,虛擬現實技術極大地克服了傳統教學環境的限制,有利于激發學習者的學習動機,增強學習體驗[2],其主要應用形式有虛擬技能實訓、虛擬實驗室、虛擬課堂教學、虛擬仿真校園和虛擬遠程教學等[3]。隨著教育現代化建設的推進及VR技術在教育行業的應用優勢逐步凸顯,VR教育產品及方案逐漸受到教育行業的青睞。虛擬現實技術集成了多項高科技技術,具有很強的“技術”性[4]。因此,我國要想VR技術更好的服務于教育行業,就必須重視科技創新,而專利就是科技競爭力[5]。專利技術是企業發展的核心力量,是企業應對市場競爭的關鍵武器之一[6]。因此,我們從專利的角度分析VR教育的發展態勢與進展,有助于國內相關企業了解VR教育的技術現狀、發展方向以及競爭對手的專利布局,為相關企業制定研究方向和專利戰略,推動我國教育信息化建設具有一定參考價值。
1行業發展現狀
1.1政策推動。VR技術與教育行業融合為促進教育信息化建設,教育部制定了一系列鼓勵政策。《教育信息化十年發展規劃(2011~2020年)》中提出:“針對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的不同需求,遴選和開發1500套虛擬仿真實訓實驗系統”。2017年7月,教育部在《關于2017~2020年開展示范性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建設的通知》中明確提出:“綜合應用虛擬現實、增強現實等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技術手段,提高實驗教學項目的吸引力和教學有效度”。2018年,教育部已先后出臺《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922年)》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建設的通知》兩項相關政策,加速推動虛擬現實等新技術在教育教學和實驗教學等方面的應用。我國政府對教育信息化建設的重視,極大地促進了VR技術在教育行業的落地。1.2VR技術與教育融合的優勢突出。VR技術改變傳統教學方式,創造了全新的學習環境。以互聯網、便攜式智能手機與電腦、聲像視頻多媒體工具等為代表的信息技術,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時空地域的界限[7]。VR技術從根本上營造出全新的學習環境,學生可以按需選擇,并能夠無限次地重復使用,并通過環境反饋檢測學習成果[8]。VR學習環境還能夠提高學生的學習動機,做到“寓學于樂”[9]。虛擬現實教育除了在普通教學上具有一定優勢外,在特殊教育和職業教育中也有很大的優勢。VR技術的仿真環境可以提高特殊兒童教學和訓練的安全系數,增加特殊兒童學習和訓練的信心[10]。在職業教學與實訓中,基于虛擬現實技術的教育在使用過程中不會對學員產生現實中存在的危險[11]。可見,虛擬現實教育不僅可以彌補傳統教學工具和教學方式的不足,還可使學生在虛擬教學環境中進行一些難以實操或危險系數較高的訓練。1.3VR教育應用現狀分析。目前,我國已有很多企業在從事虛擬現實技術教育產品的研究與生產。例如:在K12教育方面,微視酷研發的IES沉浸式教育系統已成功應用于北京中關村二小等知名小學的高年級教學;在職業教育方面,新島科技采用VR技術建立的智慧教室,可將企業的真實場景以全方位、動態的形式再現,還可與外界進行互動交流[12]。
2VR教育專利動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