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地位范文10篇

時間:2024-04-20 02: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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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地位

黨員主體地位心得

黨員議事會制度,就是根據“一事一議”的原則,建立由黨員代表參加的議事會,并在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下,按照有關議事規則、程序和要求,討論商議需由基層黨組織決策的重大事項,參與民主管理黨內事務的一項制度,是基層黨組織決策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為解決黨員主體地位難以實現和作用難以發揮的矛盾,近年來,賀州市八步區通過建立黨員議事會制度,在各基層黨組織廣泛建立黨員議事會。經過探索和實踐,黨員議事會已成為黨員發揮作用、實現黨員主體地位的重要途徑,成為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子和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橋梁。

主要做法和成效

黨員議事會的代表由支委會根據議題需要確定議事黨員及名額。根據“一事一議”的要求,每次議題定出不同的黨員代表參加,人數控制在10-15人左右。其構成要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要選擇與議題相關或對議題比較熟悉且有一定議事能力、公道正派的黨員作為議事代表。議事會凡遇重大事項需商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黨員聯名提出時,便可召開。黨員議事會由村黨支部組織,議事代表超過三分之二到會才能召開。議事會議題的確定主要是由支部根據工作需要或黨員聯名提出,然后召開支委會討論確定議題。議題范圍主要是支部的年度工作計劃和中長期工作計劃,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確定工作事項的具體措施,有關影響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及群眾反映比較普遍的問題。議事會召開前,提前7天將議事內容、時間等通知議事會代表。由代表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歸納梳理并提出意見、建議。在議事會上對議題充分醞釀、討論后,形成議案提交支委會討論通過。議事會形成議案后,由村支委討論通過后形成決議,并及時將決議及落實情況在黨員大會及黨務公開欄中進行公布,保證議事的公開透明。賀州市八步區實施黨員議事會制度以來,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為黨員發揮作用搭建了平臺;二是為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奠定了基礎;三是為規范基層干部行為探索了新路徑;四是為實現黨員主體地位提供了保障。實踐證明,黨員議事會是實現黨員主體地位,發揮黨員作用的有效途徑。今后我們要進一步探索和完善黨員議事會制度。

啟示

回顧總結從賀州市八步區建立黨員議事會制度的實踐,我們可得到一些有益的啟示。

一是注意選好議事代表。根據“一事一議”的要求和議題需要,注意把綜合素質較高、在黨員和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群眾基礎好、有一定參政議政能力、熱心為群眾辦事的黨員選為議事代表,以期得到黨員、群眾的信任和支持,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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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主體地位四題

黨的十七大,在我們黨的歷史上第一次將“尊重黨員主體地位”寫入大會報告,這對我們黨發展黨內民主,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具有重大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一、什么是黨員主體地位黨員主體地位,就是指黨員是黨的主人,在黨內生活有當家作主的資格。

具體來說,黨員的主體地位體現在三個方面。

其一,黨員是黨內權力的源泉,黨員能夠自由地選擇自己的代表,直接或間接地選擇黨的領導成員;其二,黨員是黨內事務的決定者,黨內的一切事務,歸根到底應由黨員直接或間接地決定;其三,黨員是黨內行動的主體,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要靠廣大黨員帶領群眾去執行。

二、為什么要尊重黨員主體地位首先,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是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在黨內生活的體現。

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主張人民群眾是歷史的主人,是歷史的創造者。同樣,廣大黨員是我們黨的歷史的主人和創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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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主體地位反思

關于個人在國際法上的地位有三種不同的觀點。其一認為國家是國際法的唯一主體,個人不是國際法主體,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是國際法的客體。其二認為個人是國際法的唯一主體,因為國際權利義務歸根結底都要由個人來享受或承擔。最后一種觀點認為,國家是國際法的基本主體,個人在某種限度內可以成為國際法的主體。第二種觀點過于絕對和激進,筆者主要討論第一種觀點和第三種觀點。

在具體討論個人在國際法上的地位之前,回顧一下國際法主體的涵義是很有必要的。韓成棟、潘抱存主編的《國際法教程》中是這樣規定的,“所謂國際法主體,就是指那些能夠直接承受國際權利與義務的國際法律關系參加者”。在具體說明這個定義的涵義時,該教程指出,國際法主體必須構成國際社會中地位平等的實體,自然人和依據國內法所設立的法人在國際關系平面上不具有與國家相等的地位,所以不是國際法主體。該定義雖使用了“國際法律關系參加者”字眼,但實際上它仍然沒有脫離要求國際法主體是國際關系特別是國際政治關系參加者的傳統觀念。事實上,在國際社會中法律地位平等的實體只能是國家與國家,國家與國際組織的法律地位是不相同的,更不用說視國家與正在爭取獨立的民族和交戰團體在法律地位上平等的不合理性,后者不過是一種過渡形態的暫時的有限的國際法主體。當然,它們在國際立法上都有大小不等的參加權,都是立法性國際法主體,它們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范圍大小是各不相同的。

最近王鐵涯先生主編的《國際法》對國際法主體是這樣定義的:“國際法主體是指獨立參加國際關系并直接在國際法上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并具有獨立進行國際求償能力者”。(注:王鐵崖主編:《國際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64頁。)這一定義預先排除了那些不能獨立參加國際關系但能直接在國際法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且有獨立國際求償能力者成為國際法主體的可能性。這種國際法主體概念與否認個人直接承受國際法上權利義務從而成為國際法主體的理論以及認為國際法上的客體為國內法上的法律關系的理論相聯系。他們認為“個人作為國際罪犯受到國際法懲處這一事實也只能說明他們是國際法懲處的對象,并恰恰說明他們是國際法的客體”。

我們不妨類比一下,個人作為國內罪犯受到國內刑法懲處這一事實,也只能說明這些人是國內刑法懲處的對象,并恰恰說明他們是國內刑法的客體。上述的結論是值得商榷的。趙廷光教授指出,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確定的,一方只能是實施犯罪行為的犯罪人,另一方只能是國家。(注:趙廷光主編:《中國刑法原理》(總論卷),武漢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70頁。)國家作為處罰者,始終處于主導地位,但它并不能將犯罪人降格為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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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主體地位體現黨建思考

同志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推進黨務公開,營造黨內民主討論環境”。同志的論述,深刻揭示了黨員作為黨的主人在黨的事業和黨內生活中的主體地位,提出了加強黨的建設的新思路,對于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進一步推進黨的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是發展黨內民主的要求。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而黨內民主建設的狀況是與黨員的主體地位和主體意識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沒有黨員的在黨內生活中的主體地位,黨內民主就只能是一句空話。所謂黨員的主體地位,講的就是黨員作為黨的主人,在黨的建設、黨內民主及黨的一切活動中居于自主、積極、主動的地位。中國共產黨是一個由七千多萬黨員組成的具有共同理想和奮斗目標的黨,這就決定了黨員既是黨的肌體的細胞和力量源泉,又是黨生存和發展的主體,當然也是黨內民主的主體。只有明確了廣大黨員在黨內生活中的主體地位,才能為黨員參政議政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才能確保黨員更好地以主人翁的姿態參與黨內事務,認真履行義務,主動行使權利。只要黨的各項建設和各種活動以廣大黨員為主體來展開,黨內事務就能夠充分體現廣大黨員的意志,黨員民主權利就能夠得以落實,黨內民主建設就能夠健康發展。我們黨作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廣大黨員的意志與廣大人民群眾的意志是完全一致的,廣大黨員在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主體地位與廣大人民群眾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主體地位是完全一致的,推進黨內民主與推進人民民主的目標是完全一致的。

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是推進黨的先進性建設的要求。先進性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黨的先進性建設是黨的自身建設的根本任務,抓住了先進性建設,就抓住了黨的建設的根本,抓住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關鍵。黨的先進性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是由黨員的先進性表現出來的。保持黨員的先進性,從根本上說,不僅取決于黨的綱領、章程和來自于外部的監督與約束,更取決于黨員自身能動的主體行為,即黨員主體是否具有保持先進性的內在動力。內因是事物變化的根據,外因是事物變化的條件,外因只有通過內因才能起作用。就黨員個體而言,保持先進性需有一種內在的動力。這種內在的動力來自哪里呢?就來自于黨員的主體地位和主體意識,即黨員對黨的事業的自覺認同、自覺參與、自覺奮斗的主人翁精神。黨員有了崇尚先進、爭當先進、保持先進的強烈愿望和自覺追求,才有可能高標準要求自己、高質量剖析自己、高效率改進自己,從而為保持自身的先進性而不懈努力。所以說,堅持黨員主體地位,是加強黨的先進性的根本基礎和內在動力。

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是加強黨內監督的要求。黨員主體地位表明,黨員作為黨的權力主體,在黨內當家作主。黨的各級組織、領導機關及其領導者是黨內權力的受托者,其權力來源于相應范圍內的黨員。黨員作為黨內權力的主體,對黨的各級組織、領導機關特別是領導干部履行職責的情況行使監督權,是保證黨員主體地位的重要內容。黨內監督的實質,就是對受黨員主體委托而形成的黨內權力的規范、控制并使其服從于黨員主體的意志。黨員主體地位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確立廣大黨員在黨內監督體系中的主導地位。但是,從實踐看,黨內存在的一系列問題特別是對領導干部監督難等問題都不同程度與黨內監督機制不健全、不完善有關。這與過去很長時期內,黨內生活中往往過多地、片面地強調黨員是被監督的對象、是服從上級指示的工具、是被教育和管理的對象等有關。由于對黨員的主體地位重視不夠,從而形成了黨內監督主體的缺位。這是黨內不正之風特別是腐敗現象不斷滋生和漫延的一個重要原因。只有把黨員的主體地位落到實處,才能更有效地推進黨內監督。

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是增強黨的創造活力的要求。應該說,我們黨始終是一個具有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的黨,這也是我們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的法寶。但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充分發揮黨的創造活力,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面臨的一項重大課題。黨的創造活力來自哪里?從根本上講,來自于黨自身所煥發出的青春活力,來自于黨的肌體的每一個細胞的創造力,來自于廣大黨員的主體意識所產生的積極性、主動性。黨的任務要通過黨員去完成,黨的先進性要通過黨員去體現,黨的戰斗力要通過黨員去發揮。黨員這種力量的內在動力就來自于對其主體地位的深刻認識。如果不充分尊重黨員的主體地位,或者不承認其主體地位,僅僅片面地將他們看成“馴服工具”和被教育的對象,那就很難持久而有效地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要確保黨員在黨內生活中的主體地位,進一步增強黨的創造活力,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當前應在以下幾個方面著力:一是要堅持用執政黨的理念想問題辦事情。中國共產黨是由革命黨轉變成為執政黨的,在革命時期,復雜的斗爭需要特別強調服從、紀律和義務,而不是強調黨員的主體地位和主體意識。但在我們黨成為執政黨后,就應當改變革命黨時期形成的那種思維定勢,堅持用執政黨的理念想問題作決策,發展黨內民主,通過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二是廣大黨員要自覺樹立主體意識,以主人翁的姿態參與黨的一切活動。黨的一切權力屬于黨員,黨員一定要增強主體意識,樹立主體觀念,以主人翁的姿態參與黨的一切活動。三是要堅持民主集中制,不斷增強黨員對黨組織的歸屬感。堅持民主集中制的重點在于擴大黨員在黨內生活中的民主權利。黨章規定的黨員民主權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要通過建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重大決策征求意見等制度,疏通民主渠道,拓寬民主途徑,豐富民主形式,保證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廣泛參與、有效管理和積極監督。四是建立和完善保證黨員主體地位的有效機制。在黨內生活中要形成黨的組織與黨員之間、黨的干部與黨員之間的雙向互動,不僅要改變單純黨組織和黨的干部領導而黨員被動接受領導的單向機制,而且要形成一個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在黨員的授權下行使權利的機制,實現兩者之間的良性互動。五是建立健全維護黨員主體地位的制度體系,把黨員主體地位落到實處。建立和完善黨內民主制度是保障黨員主體地位的固本之策,要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建立健全黨員充分行使民主權利的機制;要通過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不斷提高黨的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水平;要以改革體制機制為突破口,進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完善黨內選舉制度,不斷提高廣大黨員對于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決定權。(執筆:湖南科技大學劉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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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主體地位研究論文

引言國務院于近日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了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的成立、職責和運作,但未明確規定其法律地位。然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等業主管理團體的法律地位如何,關系到其行為后果的歸屬以及法律責任的承擔問題,對業主管理團體法律地位的不同回答,將直接導致不同的法律關系的產生和不同的法律后果,在實踐中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本文擬從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視角出發,分析業主管理團體的民事主體地位和訴訟主體地位,并對業主管理團體的立法規制及物業管理糾紛若干疑難問題的審判對策提出筆者的初步建議。

一、司法實踐中關于業主管理團體的困惑近年來,各種物業管理糾紛頻頻發生,一度成為媒體關注的熱點。法院受理的糾紛也逐年增多,并且呈現出類型多樣化、群體性明顯、敏感程度高、處理難度大等諸多特點。

從類型上看,可以依據主體標準將物業管理糾紛分成兩大類,第一類是業主個體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糾紛;第二類是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糾紛。1前者主要是指涉及單個業主權益的糾紛,如因裝修物業引發的糾紛、因拒交物業服務費引發的糾紛等。后者主要是指涉及業主集體權益的糾紛,主要有以下幾種:(1)因物業管理權引發的糾紛,如業主委員會因服務質量、物業管理費等原因起訴要求解除物業管理服務合同;2(2)因物業維修基金的繳納、管理引發的糾紛,如業主委員會起訴要求返還住宅小區維修基金;3(3)因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引發的糾紛;(4)因物業管理企業拒絕承擔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引發的糾紛;(5)因業主委員會監督檢查物業管理企業財務引發的糾紛;(6)因業主委員會存在違約或侵權行為而引發的糾紛。

法院在受理此類糾紛時,首先遇到的一個疑難問題便是,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訴訟主體資格。也就是說,業主委員會能否以法人或者《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其他組織”的身份參加訴訟。如果可以,那么業主委員會可以在哪些糾紛中參加訴訟,法院是否可以判決業主委員會承擔責任。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有兩方面:第一、《民法通則》和《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沒有對業主管理團體的主體地位做出規定;4第二,學術界對業主管理團體的主體地位頗有爭議,而爭議的焦點在于:(1)業主管理團體是不是一類獨立的民事主體,是否具有權利能力;(2)在業主管理團體中,業主大會與業主委員會的關系是什么。因此,本文擬從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視角出發,分析業主管理團體的形成和法律性質,并對上述問題作一初步的研討。

二、業主管理團體的法理分析(一)業主管理團體的形成隨著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房屋的所有權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越來越多的居民通過購買公房或商品房實現了住房的自有化。同時,出現了大量的多層建筑-即所謂城市異產毗鄰房屋。也就是說,在數人乃至數百人購買樓房的時候,一棟建筑物的產權主體已經多元化。而多層建筑與物業管理區域的出現,催生了一種新的不動產權利形態-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關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一詞的表述,各國立法不盡相同。在德國稱為“住宅所有權”,美國稱為“公寓所有權”,瑞士稱為“樓層所有權”。目前,我國學術界采用的名稱是日本及我國臺灣法律所采用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稱謂。關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概念,各國民法學者有幾種學說,分別有“一元論說”、“二元論說”、“三元論說”等。5一元論說又分為“專有權說”和“共有權說”,前者認為區分所有權專指由區分建筑物專有部分構成的所有權,后者將區分所有建筑物整體視為由全體區分所有人所共有。“二元論說”的主要觀點認為: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指根據使用功能,將一棟建筑物在結構上區分為由各個所有人獨自使用的專有部分和由多個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同部分時,每一個所有人所享有的對其專用部分的專有權與對共用部分的共有權的結合。“三元論說”的主要觀點是: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指多個所有人,甚至上百個所有人共同擁有一棟高層建筑物時,各個所有人對其在構造上和使用上具有獨立性的建筑物部分(專有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權和對供全體或部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部分(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共有權以及基于對建筑物的管理、維護和修繕等共同事務而產生的成員權的總稱。簡言之,它是指建筑物區分所有人的專有權、共有權和成員權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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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發揮黨員主體作用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積極推進黨內民主建設,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是馬克思主義建黨思想的基本原則,是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發展黨內民主的根本所在。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黨的建設,必須從尊重黨員主體地位入手,遵循黨內民主建設的內在規律,建立充分發揮黨員主體作用的黨內民主機制。

一、正確認識“黨員主體地位”的含義

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是由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的,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先進性的本質體現。“黨員主體地位”蘊涵著豐富而深刻的理論內涵,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闡明了黨員在黨的事業中的地位作用。黨員主體地位是相對于整個黨的事業而言的。在黨的事業發展和黨的建設進程中,黨員是具有自主性、能動性和創造性的行為主體,是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能動實踐者。圍繞黨的事業和黨的建設開展的一切活動,歸根結底都是黨員主體的實踐活動。黨員主體地位的確立、主體作用的發揮,對整個黨的事業的發展起著決定性作用。

闡釋了黨員在黨內關系中的正確定位。黨員主體地位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黨員是黨內生活的主體。全體黨員不論職務高低、資歷深淺、功勞大小,在黨內的地位一律平等,都享有平等的權利。二是黨員是黨內權力的主體。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權力來源于黨員,他們與黨員之間形成權力的委托和受托關系,黨內權力運行必須接受黨員主體的監督。

揭示了黨的政治制度和組織制度構建和運行的內在依據。從黨內政治制度看,黨的代表大會制度是黨內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和領導制度,是黨員主體地位的最集中體現,也是黨內民主的最高制度形式。從黨的組織制度看,黨的組織結構是黨員主體地位得以實現的載體,黨的組織體系是否按照黨內民主制度組織起來,是否真正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運行,是判斷黨員主體作用能否有效發揮的重要尺度。從黨內運行機制看,健全充分體現黨員主體地位的黨內民主機制,是構建科學的黨內政治制度的基礎,也是保證黨的組織體系有效運轉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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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的思考與實踐

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推進黨務公開,營造黨內民主討論環境”的新要求,這是黨建理論和實踐上的一個重大突破和創新,為進一步推進黨內民主建設明確了基本原則和努力方向。銅山縣針對黨員結構的不同層面、黨員素質的不同要求,以教育引導為根本,以保障權利為抓手,以關懷激勵為重點,以發揮作用為目標,建立健全四項機制,切實尊重和鞏固黨員的主體地位,穩步推進基層黨內民主建設。

建立素質提升機制,增強黨員主體意識

長期以來,一些黨的領導干部偏重于向黨員提要求,派任務,忽視黨員主體作用的發揮,使得多數黨員認為在黨內工作、生活中真正起支配作用的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他們才是黨的主體,而黨員不過是被指揮、被管理、被教育的對象,造成黨員主體意識淡薄的問題。

激發黨員的主體意識,讓廣大黨員對黨的事業自覺認同、自覺參與、自覺奮斗,是落實黨員主體地位的關鍵環節和內在動力。銅山縣以各級黨校、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和遠程教育站點為主陣地,對廣大黨員普遍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方針政策以及黨規黨紀的學習教育。通過教育培訓,切實提高黨員領導干部對“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的認同度和普通黨員對“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的認知度,增強黨員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更好地堅持黨員主體地位創造條件。年初以來,銅山縣共整合黨員教育培訓基地46個,建立了由黨校教師、先進模范人物、領導干部等組成的200余人的師資隊伍,并加大對黨員教育經費投入,除從留存的黨費用于黨員教育外,還把黨員教育經費列入縣級財政預算,每年每名黨員劃撥20元作為教育經費。目前全縣已舉辦各類黨員培訓班32期,參培人員7300余人,其主體意識得到明顯增強。

建立權利保障機制,落實黨員“四權”

在黨內法規規定中,對黨員主體地位的法規規定過于簡單,對黨員以適當方式參與民主監督、政策制定和黨內決策缺乏明確的規定和有效的途徑,基層黨員不了解在什么時候、什么情況下自己有什么樣的權利,存在“按時交黨費、凡事聽領導、議事表同意”的不正常現象。為改變這一現象,將黨員的參與權、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真正落到實處,銅山縣對黨內民主制度進行了創新,形成規范、科學的權利保障機制,為實現黨員主體地位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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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尊重黨員主體地位

黨員作為黨的肌體的細胞,是黨的活動主體,是黨的工作的具體承擔者和執行者。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把“尊重黨員主體地位”寫進黨的十七大報告,是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黨內民主建設思想的繼承和發展。這一對黨員主體地位的科學論述,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精神,為黨內民主建設提供了切實可靠的政治保障,是在黨的建設中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

黨員的主體地位,從根本上說是由工人階級政黨的性質和根本組織原則所決定的。工人階級政黨是由千千萬萬個立誓為實現共產主義奮斗終身的工人階級的先進分子,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工人階級政黨的性質和組織原則,決定了全體黨員是黨的組織和黨的事業的主體。黨員主體地位的實現程度,標志著黨內民主的發展程度。黨員主體意識愈強、權利愈得到保障,黨內民主的發展也必將愈充分,黨的創造活力就越強。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是發展黨內民主,增強黨的創新活力的首要和根本的問題。

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才能調動全體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黨的創新活力,歸根結底體現在廣大黨員參與黨的事務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上。只有黨員的主體地位和權利得到充分肯定和保障,黨員的價值才會得到實現,主體意識才會得到增強,黨員才會自覺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增強榮譽感和使命感,更好地發揮先鋒作用,黨的肌體才會充滿活力。

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才能營造民主討論的環境,形成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發展黨內民主,增強黨的創新活力,只有在承認和解決矛盾中才能得以實現。同志曾經指出,黨內如果沒有矛盾和解決矛盾的思想斗爭,黨的生命也就停止了。營造黨內民主討論的環境,鼓勵和保護黨員敢講話,能講話,會講話,講真話、講心里話,營造一個不同意見平等討論和坦誠交流的寬松環境與良好氛圍,才能廣開言路,廣大黨員才能暢所欲言。如果黨員主體地位缺失,黨員就會變得瞻前顧后,黨內就缺少民主討論的氛圍,就會變得鴉雀無聲、死氣沉沉。一個生動活潑,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個人心情舒暢又有統一意志的政治局面,就無法在黨內形成。

尊重黨員主體地位,增強黨的創新活力,必須全面貫徹黨章關于黨員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牢固樹立黨員主體地位意識,落實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激發黨員內在的潛力和創造力,努力開創人盡其才的新局面;必須樹立服務意識,將黨員主體地位意識的培養與黨員的工作、生活聯系起來,與黨員的切身利益聯系起來,切實維護和實現好廣大黨員的根本利益;必須把保障黨員民主權利作為基礎,建立健全黨員權利保障機制,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和監督權,激發黨員自身的主體意識,鼓勵廣大黨員以蓬勃向上的朝氣、敢闖敢試的銳氣、開拓進取的勇氣做好工作,真正成為牢記宗旨、心系群眾的先進分子。牢牢抓住黨員主體這個根本,促使廣大黨員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不斷增強黨員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使命意識。這樣,保持黨的創新活力就有了強大而不竭的動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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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主體地位探究論文

摘要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和黨的活動的主體,切實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能激發黨員關心黨、建設黨的熱情,不斷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永葆黨的生機和活力。各級黨組織應當緊密結合實際,從貫徹落實黨內法規、加強教育、健全制度、完善監督和激勵引導機制上保證黨員的主體地位的落實。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實現黨內民主,真正實現黨內和諧。

關鍵詞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民主權利

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提出黨內民主建設的重大命題,強調要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這是馬克思主義群眾觀和以人為本思想在黨內生活中的集中體現,是發展黨內民主的邏輯起點和關鍵環節。如何貫徹落實十七大關于“尊重黨員主體地位”這一精神要求。成為各級黨組織面臨的重要課題之一。因此,筆者試就此問題談談自己粗淺的看法。

一、當前影響“尊重黨員主體地位"落實的主要原因

黨員主體地位是指黨員個體及黨員群體在自身身份確定后,履行義務、行使權利的一種自覺。以及這種自覺在黨內法定的位置,其外在表現形式為黨員的先進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其本質是黨員義務、黨員權利在黨員從事黨的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得到黨組織和黨員自身的雙重確認并得以實現。它體現了黨的意志,是黨內活動實踐的主體,是塑造黨的整體形象的主體。

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和黨的活動的主體,切實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能激發黨員關心黨、建設黨的熱情,不斷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永葆黨的生機和活力。但在現實中。黨員的主體地位并未得到尊重,其主體作用并沒有真正發揮出來。究其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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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立黨員主體地位的內在保障

[摘要]確立黨員主體地位,既需要發展黨內民主的制度創新,也有賴于黨員自身素質的提高。黨員在黨內生活中既是主體又是客體的雙重身份,使得黨員清醒地認識自我、完善自我具有了特殊的實踐意義,并成為確立黨員主體地位的內在保障。

[關鍵詞]黨員主體;雙重身份;黨員素質;自我完善

黨員是黨的主人,這是馬克思主義黨的學說的一個基本原理,這個原理在黨的建設上的基本要求,就是確立黨員在黨內的主體地位。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尊重黨員主體地位”,這在有黨以來的歷屆全國黨代會上是第一次,是黨的自身建設的一個歷史性進步。

確立黨員主體地位,這是黨的建設的一個基本價值取向和需要持之以恒為之努力的實踐目標。從黨的歷史和現實來考察,要實現這一目標,一是有賴于黨把“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的理念化為具體的制度、機制及黨內上上下下的行為規范,尤其是有賴于發展黨內民主的制度創新;二是有賴于黨員主體自身的素質和力量。目前二者皆有很大不足。從一個時期來看,主要矛盾是黨內民主的制度創新問題,但從更長遠的意義看,黨員的素質問題更值得重視。現在黨內真正具有主體意識、能夠發揮主體作用的黨員并不多;即使在同樣的制度機制下,黨員之間發揮主體作用的差異也相當大。因此,黨員清醒地認識自我、完善自我,就成為確立黨員主體地位的內在保障。積極引導廣大黨員樹立主體意識、提高主體素質、增強發揮主體作用能力,是尊重和確立黨員主體地位的長期性、基礎性工作。

一、黨員既是主體,又是客體

在現實社會生活中,人既是主體、又是客體的現象,可以說相當普遍。例如,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公民一方面是民主制度主體中的一員,是主體;另一方面作為個人行為的主體,又是民主管理的對象,即客體。在黨內生活中,黨員個人既是黨的事業及黨的建設主體中的一員;同時,作為黨內個人行為的主體,黨員又是黨的事業形成凝聚力的對象,是黨的建設需要規范和制約的對象,即客體。具體來講:(1)黨員作為黨內授權的源泉,理應是黨的領導的主體;但是在具體的黨內領導行為中,黨員往往又是被領導的對象,即客體。(2)黨員作為發展黨內民主的基本依托力量和決定性因素,理應是黨內民主建設的主體;但是在黨內具體的民主制度實踐中,黨員又往往是被規范被約束的對象,亦即客體。(3)在黨的思想建設方面,黨員是認識的主體,即自我教育、自我完善、不斷認識客觀世界、積極探索真理的主體;另一方面,黨員又是接受教育的對象,是思想教育“灌輸”的對象,是黨性鍛煉的對象,即客體。(4)在黨內監督方面,黨員是監督的主體,尤其是自下而上地監督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主體,理應是整個黨內監督的基本依托力量;但每一個黨員本身亦都需要接受黨組織和其他黨員的監督,即黨員個體亦都是被監督的對象,即客體。(5)在黨的紀律建設方面,黨員既是共同制定黨內紀律以及自覺遵守紀律的主體;同時,黨的紀律的強制性對每一個黨員的行為都產生規范作用,黨員又成為黨的紀律約束的對象,即客體。如此種種,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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