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憑合同范文10篇

時間:2024-04-22 02:01:09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租憑合同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租憑合同

人口和計劃生育百日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縣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暨“百日活動”大會精神,確保我縣“擺脫警示,進步進位”目標的實現,根據《縣人口和計劃生育“百日行動”實施方案》,都計生贛字[2013]4號通知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加強2013年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都發[2013]6號文件精神,重點實施“一三五七”戰略,即主功一個目標、狠抓三項整治,突出五個重點,推動七大舉措,扎實掀起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新高潮,全力推動我局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上臺階。

二、目標任務

1、全局干職工,局屬公司干部職工,局屬店鋪經營人員及工作人員生育檔案建檔率達100%。

2、全面干部職工,局屬公司干部職工生育齡婦女環孕檢率達到100%。

查看全文

公路工程成本監管以及調控

工程項目成本打點是指在施工過程中運用必然的手藝和打點手段,對出產經營所耗損的人力、物力和費用進行組織、實施、節制、跟蹤、剖析和查核,實時更正將要發生和已經發生的誤差,把各項施工費用節制在方針成本規模內,以保證成本方針實現的一個系統過程。在企業各項打點工作中,成本打點工作具有相當主要的計謀地位。因為,公路施工市場根基屬于買方市場,在施工手藝、工程質量都不存在很年夜差距的企業之間,價錢是抉擇企業能否在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的首要身分,即所謂的成本事先計謀。是以,良多企業不得不把成本作為抉擇其保留的最主要的身分來看待。若何進行成本打點就是本文要說明的問題。

一、公路工程項目成本打點現狀剖析

此刻全國公路施工項目有不少呈現吃虧的,連系筆者的工作經驗,認為這其中既有客不美觀方面的身分,也有主不美觀方面的身分。

(一)公路工程項目成本打點中客不美觀方面存在的身分

1.投標壓價。雖然基本投資規模不竭擴年夜,但因為國家壓縮基建投資規模,其他建筑行業紛紛轉向,導致路橋施工使命不豐滿,市場競爭激烈,為了中標,不惜壓低工程標價以求中標。

2.物價上漲。材料市場鋪開以來,通順環節和通順渠道增多,層層加價,形成連鎖漲價。工程標價原本就低,材料價錢的不竭上漲找不到合理的抵償路子,這直接造成公路工程項目成本的增添。

查看全文

公司物資采購與管理有關規定

根據公司經營管理需要,為堵塞漏洞,減少失誤,開源節流,提高經濟效益,特就物資采購與管理業務制定如下規定。公務員之家

一、公司物資管理應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根據需要統一計劃,采購,統一分配使用。

二、部門因工作急需(計劃外要經總裁或常務副總裁批準)自行采購物品時,需事先經辦公室同意后才能購買,報銷時,需經辦公室簽字后方能報銷。

三、采購業務的界定

本制度所指采購為:使用經營項目屬于直接成本部分的資金進行的物品、勞務等商品的購買活動;使用屬于各種費用部分的資金進行的較大額度的物品(包括固定資產、批量低質易耗物品等)、勞務等商品的購買活動。

四、采購活動的前提和依據

查看全文

計劃生育工作計劃十一

為促進人口與經濟的協調發展,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與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工作的若干意見》(萍發[2003]13號),切實貫徹縣委、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實施意見》(萍發[2003]13號,我局結合自身實際,特制定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實行計劃生育一把手負責制,正職為第一責任人,具體安排一名副職分管,并且要造配一名思想好、作風好、能力強、善于做群眾思想工作的干部負責日常工作。

二、在審批基建工程、招標承包建筑項目時,堅持與承包人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并且督促承包施工經營單位與現居住地的鄉、鎮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

三、在對施工企業進行質量監督與安全檢查過程中,隨時抽查承包人及其招用人員是否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現象。對于違反計生工作政策、法規的民工、臨時工、合同工,及時將情況報告當地計生部門,并協助計生部門給當事人予以處理,直到吊銷其施工許可證。

四、在辦理建設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房屋產權證時,要求辦證建設單位或開發公司必須出示流動人口計生

證明與計生責任書。

查看全文

水利建設拖欠民工工資自查報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水利廳《轉發省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做好國務院和省政府大督查迎檢工作的通知》和水務局相關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視,安排專人對水利建設項目拖欠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專項清查,現將清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開展排查情況

為切實維護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安定,我局對全縣水利建設項目施工企業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民工工資支付等情況進行了自查,做到了情況清楚,底數明確。通過排查,進一步核實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并按照合同約定,加強工程驗收和計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結算支付進度,加強對施工單位財務監管力度,督促及時清算支付材料款、設備租憑費、農民工工資等費用,目前。均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其主要做法有:

(一)足額收取保證金。我局對施工單位按照規定和程序要求足額向相關部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進而從源頭上控制和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建立實名登記制度。要求項目負責人在農民工進駐工地時進行名登記,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資表,避免發生勞務用工糾紛。

(三)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活動,及時掌握用工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勞動合同簽訂等情況,另外,通過專項檢查,進一步宣傳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提高農民工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營造良好的法律氛圍。

查看全文

十二五期間檢測站建設工作方案

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滿足區域機動車環保檢測的需要,根據省環保廳《省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十二五”發展規劃》關于印發“省在用機動車定期檢測機構委托管理制度”通知》黔環發和市人民政府《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人民政府令第53號)并結合區域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人民政府機動車排氣檢測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環保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質監局、市物價局、市規劃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全市機動車排氣檢測站建設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環保局,負責指導各縣(市)機動車排氣檢測站建設有關工作。

各縣(市)人民政府成立相應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領導小組),負責各自轄區內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站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建設目標

根據《省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十二五”發展規劃》,我市紅花崗區、匯川區、新區和縣已于2010年由省環保廳按照規劃分別審批并委托資質1家檢測站,4家檢測站中紅花崗區、匯川區、縣已于2011年1月建成投運,新區檢測站正在建設之中。其余11個縣(市)按照規劃將分別建設1家檢測站,其中仁懷市、赤水市、余慶縣、綏陽縣、鳳岡縣、湄潭縣規劃于2011年建成,正安縣、桐梓縣、務川縣、道真縣、習水縣規劃于2012年建成。

查看全文

轉租制度研究論文

三自行轉租的法律后果

在放任主義立法模式的國家,依其立法本意,承租人的自行轉租在未違反禁止性約定或者對于租賃物的所有人無害的前提下屬于合法行為,其法律后果當與同意轉租相同。而承租人違反特約或轉租對租賃物所有人有害,則轉租與限制主義、區別主義立法模式中的非同意轉租法律后果相當。因此,本文所謂的自行轉租即指此二種情形,并且,依法國、德國等國通例,承租人的家屬、傭雇人、親屬、至密的朋友對租賃物的使用,不包含在其中。

我們需要研討的第一個問題是承租人與次承租人的行為的效力問題。關于此點,法、德、意、日、俄等國民法及我國臺灣地區民法均無明文規定,我國《合同法》也僅規定“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學說上認為,此種情形下,承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成立并生效,與一般租賃合同效力并無二致。[3]依合同自由原則及合同的相對性原理,似可認為自行轉租關系僅為承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關系,雙方合意的達成即成立合同。但是,承租人畢竟是未經出租人的同意而再次出租租賃物,其合同的效力受到出租人意志的約束。根據我國《合同法》第224條第2款的規定,發生自行轉租時,出租人可能解除合同,也可能不解除合同。出租人不解除合同時,轉租關系仍然存續,不致受到影響;而當出租人解除合同時,轉租合同是否亦因此而同時終止呢?答案應當是肯定的。由于次承租人與出租人并無直接的租賃關系,次承租人自然無權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至于次承租人是否可向承租人提出請求,則應視次承租人是否為善意而定。次承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而仍與之訂立轉租合同的,應無權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只有在次承租人不知或不應當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即誤信承租人的轉租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才應對次承租人負違約責任。并且,自次承租人一旦知道轉租為非同意的轉租時起,即應賦予承租人的轉租合同解除權。

另一個問題是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問題。承租人自行轉租,本質上為違約行為,此時,采限制主義和區別主義立法模式的國家或地區均允許出租人解除租賃合同。(注:參見《德國民法典》第550條,《日本民法典》第612條第2項,我國《合同法》第224條第2款,我國臺灣地區民法第443條第2款等等。)若依嚴格主義解釋,只要承租人有自行轉租的行為存在,出租人即有權解除合同。如此,對出租人利益的保護的確十分有利。假若承租人僅以租賃物的一部分轉租,出租人是否得解除整個租賃合同?又假若出租人是在轉租關系終止后才發現承租人自行轉租,出租人是否仍可以解除合同?日本判例采取肯定說,而不少學者主張否定說。[3]筆者認為,合同以誠實信用為理念,自行轉租本身即有違背誠實信用的嫌疑,我國的合同司法實踐宜采用日本判例的觀點。

再者,承租人自行轉租,是否構成侵權行為,亦值得探討。王澤鑒先生認為,當出租人為租賃物的所有權人時,承租人的轉租構成對出租人所有權的侵權行為。[6]上述觀點值得商榷。因為出租是物之所有權人(僅討論所有人以自有物出租這種情形)通過合同將租賃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權能移轉給承租人,而其自己僅保留處分權能并收取租金以為其他權能移轉之代價,當承租人自行轉租時,盡管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誠信程度受到動搖,租賃物的占有層次增加、受損可能性加大,但承租人應就租賃物的損害向出租人負賠償責任。因此,出租人的所有權難說受到了侵害。因此,對于出租人的此種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不宜支持。

另外,承租人自行轉租時,其收取的租金是否為不當得利,德國學說多采肯定說,[6]王澤鑒先生主張否定說。[6]筆者亦認為否定說較為科學。出租人通過租賃合同收取租金而使承租人對租賃物為占有、使用、收益,承租人的自行轉租,其租金的收取,是其使用、收益的變相形式而已,出租人的租金并不因此而受損害。可見,承租人取得的租金并非毫無法律依據,同時又不損害他人利益(尤其是次承租人的利益),與不當得利的構成相去甚遠。

查看全文

城市房屋租賃合同

城市房屋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查看全文

市場規劃及準入機制

一、海上加油市場準入機制存在的問題

1.未考慮市場需求因素

在內貿油方面,從廈門港內貿運輸船舶的航線分布上看,從事內貿運輸的船舶主要是在中國沿海南北航線上經營,沿途加油港口為秦皇島、大連、青島、上海、珠海、廣州等地。顯然,上述港口的船用油價格對廈門港海上內貿加油市場的彈性需求具有比較明顯的影響,但上述港口的油價對剛性需求影響不大,從統計中還可以發現,相比珠海港內貿成品油和燃料油價格,廈門港平均每噸分別高出98元和108元。在保稅油方面,對廈門港外貿船用油需求有影響的地區主要為國際主要加油港,如香港地區、新加坡、韓國、日本、美國等以及國內環渤海灣和華東地區港口的保稅船用油價格。廈門港保稅燃料油價格能與香港持平,即平均每噸價格下降50美元,則其保稅油總需求量將可至少增長50%[1]。

2.未考慮通航安全因素

廈門沿海航路分三大部分,一是靠近廈門沿海的內航路,二是離岸較遠的外航路,三是廈門沿海至臺灣島的航路。其中,內航路距陸岸和島礁較近,有些航段彎曲較大、狹窄且船舶密集,內航路也是加油船主要的航行和作業必經之路,如圖4所示,7#錨地是危險品船舶專用錨地,加油船基本停泊在該錨地,距離航道的轉彎處和交匯處很近,該處船舶流量大,多條航路交匯,航道轉彎角大,因而,作業條件復雜,引發事故的風險高。廈門港7#錨地水域面積為2.94km2,水深范圍4.5至10.9m,目前主要供30艘加油船以及25艘船用殘油接收船使用。通過簡單計算,廈門港7#錨地現有水域面積已無法滿足全部危險品船單錨錨泊需要,即使考慮到殘油接收船通常在港內其他地點停泊,現有7#\錨地僅供海上加油船單錨錨泊需求,其容量也略顯不足[2]。如果采用提高加油船利用率的方式,可以適當降低船舶對專用錨地的需求,是解決廈門港錨地資源緊缺的有效手段,但是利用率過高又將影響到加油服務效率以及航道內安全。因此,綜合考慮錨地容量以及適當提高加油船利用率,也應作為加油船數量的重要參考。

3.缺乏促進行業技術革新的政策

查看全文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保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結合我市城市房屋拆遷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市區規劃區內的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城市房屋拆遷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有利于城市舊區改造和生態環境改善,保護文物古跡。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拆遷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本辦法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條**市房產管理局是本市管理房屋拆遷工作的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