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形式范文10篇
時間:2024-04-22 06: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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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檢維修組織形式探討
近幾年隨著國內純堿廠迅猛的發展,不論是氨堿法還是聯堿法生產的純堿企業均已成大規模、集團化的生產單元,與上世紀傳統的純堿廠相比,工藝流程變化不大,但是設備的檢維修組織形式有了不少改進。在純堿行業,各純堿企業包括相關組織及設備供應商,大部分的精力都是放在了工藝改進或者設備的研發方面,很少有人對純堿企業的設備檢維修組織形式進行深入研究;純堿工業協會推薦的相關技術叢書中最為重要的是《純堿生產設備檢修與防腐》,由潘鴻恩、孫錫吾老師主編,遼寧科學技術出版社1991年8月出版,為前期國內純堿企業的設備管理做出巨大的貢獻。隨著企業結構模式、生產力結構、生產自動化程度的提高,設備的檢維修組織形式方面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設備檢維修工作在純堿生產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好的檢維修模式的組成不僅僅降低大量的檢維修費用,而且對于化工生產的穩定運行有著至關重要的保障。據不完全統計,純堿生產中,大約70%以上的突發性生產減量都是因為設備故障所致,而很多設備事故的發生就是因為檢維修組織形式不到位引起的,由此可見,認真分析檢維修組織形式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主要結合近幾年各種檢維修組織形式的相關內容進行分析、探討,希望通過此文能為國內純堿企業在設備管理方面提供幫助。
1傳統檢維修組成形式
1.1主要組成形式。在前文提到的《純堿生產設備檢修與防腐》一書中,詳細闡述了前期國內純堿廠的檢維修組織形式主要按照機修人員的分布比重不同而劃分,各個化工車間設有維修人員,主要是日常設備檢修,其中電氣、儀表、土木、防腐等專業性強的施工力量不放在化工車間。主要有三種檢維修的組織形式:分散型、集中型、混合型。分散型:把檢維修人員分散到各個化工車間,化工車間分別承擔各自的設備大、中、小修和其它施工任務。化工車間的設備管理人員做好設備檢修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特殊施工由企業的設備專業管理部門負責落實。這種形式國內初期建設的純堿廠中普遍采用。集中型:這種模式就是所有檢修工種的施工人員全部集中在一起,形成檢維修車間,在企業設備專業管理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全廠的設備維修工作。化工車間不設檢修班組和人員,僅配備少數的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工單的計劃和下發,并對檢修車間施工質量進行控制管理。混合型:這種檢維修模式是介于分散型和集中型之間,混合型包括施工人員的混合、施工任務的混合以及設備管理的混合等方面。也就是根據設備狀況、施工任務等進行有針對性的將施工人員和施工任務進行分配。1.2傳統檢維修組成形式不適應當前生產。上部分列舉的傳統的檢維修組織形式在前期當時的國有企業結構形式以及工業化發展程度有著直接的關系,也為當時國內純堿廠的設備管理做出了非常巨大的貢獻。但是進入二十一世紀后,特別最近幾年國內純堿廠的迅猛發展,純堿廠的結構模式、設備改進、人員結構等等都出現了很大的變化。傳統的檢維修組成形式明顯與當前的純堿生產不相符,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效率低下:效率低下在分散型結構模式中表現的最為突出,檢修人員各自負責自己車間的施工任務,對于其他車間的施工任務沒有要求,導致人員利用率低下。即使在另外兩種形式中,也存在同樣的現象,這也是老國企最明顯的特點之一。人員龐大:傳統的國企檢修隊伍基本配備了所有工種的施工人員,一些利用不是很多的工種,如木工等都配備齊全,甚至電氣焊都分為電焊和氣焊兩個工種,再加上以上三種結構模式的存在,導致檢修隊伍龐大,年產100萬t的純堿廠擁有的檢修人員甚至超過500人。這種情況與現代化企業人員結構形式明顯不符。費用較高:傳統的模式不僅需要大量的檢維修人員,同時還要配備大量的設備管理人員來進行管理大量的檢維修人員,組織機構繁瑣和人員臃腫必然帶來檢維修中人工費用的大量支出。管理困難:傳統的純堿廠設備管理困難是有目共睹的,不論哪種模式,由于層次過多,管理部門分散,形成的橫向與縱向的交叉管理都將導致大量的內耗。同時帶來的安全、環保、穩定等方面的問題也是接踵而來。專業優勢不明顯:由于純堿生產設備的飛速發展,一些高科技、自動化程度高的設備越來越多的引入到裝置中,特別一些進口設備例如離心機、帶濾機、粉體流涼堿機等等,為純堿的產量和質量的提升都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由于這些設備專業性較強,需要特殊的檢維修工器具或平臺,傳統檢修無法滿足要求。另外一些特種作業人員,費用高,使用率低,專業優勢沒有得到凸顯。
2近幾年檢維修組成形式的變化
2.1主要組成形式變化。二十一世紀后,國內建設的堿廠基本都是采用現代化企業管理模式進行了結構和人員的精簡,年產100萬t的純堿廠一般人員都是控制在600人以內,其中檢維修人員(包括設備管理人員)在100人以內。在這種企業結構中,化工車間不設置檢修隊伍,甚至不設置檢修車間,僅設置設備管理部門(部分企業甚至將設備管理部門納入工藝生產管理部門),檢維修人員由設備管理部門管理。檢維修人員的工作范圍只是負責日常的維護、中小修等,大修、大型技改的施工由外委施工隊伍完成;土建、防腐、腳手架搭設以及進口設備等專業性較強的施工也有專業隊伍完成,企業不再配備這些專業工種。還有部分企業將設備管理進行總體外包,企業內部沒有檢維修人員,這種模式發展會逐步變成了主要模式,甚至連設備管理部門都可以不用設立,這樣企業就不用配備檢維修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2.2檢維修組織形式變化的原因和優勢。檢維修組織形式變化的主要原因是現代化企業高效發展的需要,可以解決前面分析的效率低下、人員臃腫、費用較高、管理困難、專業性不明顯的問題;同時隨著國家安全環保工作要求越來越嚴格,為了減少企業在這方面的風險,檢維修組織形式的變化也是至關重要的。檢維修方面管理所涉及的精力減少后,企業可以將更多注意力關注到化工生產運行、技術研發以及市場營銷等方面,更加有利于將企業做大做強。
3現代化純堿企業檢維修施工力量的管理
勞動組織形式優化在人力資源的應用
【摘要】勞動組織形式優化主要是在組織任務和組織勞動方式的基礎上進行不斷優化和完善,最終實現激勵企業員工工作的目的,激發起企業員工的發展潛力,從而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崗位任務。勞動組織形式優化還可以保障各個崗位的工作人員得到合理的分配,充分發揮每位員工的價值和作用,真正實現人盡其才,盤活企業人力資源。基于此,文章就勞動組織形式優化在盤活企業人力資源中的應用情況進行分析和討論,在分析勞動組織形式優化重要作用的基礎上,提出了勞動組織形式優化在盤活企業人力資源中應用的有效建議,以期為實現企業勞動組織形式優化和盤活企業人力資源提供參考。
【關鍵詞】勞動組織;形式化優化;盤活;企業;人力資源
對于企業來說,勞動組織形式優化需要具備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學性,只有這樣,才可以讓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得到更好的發展,提高企業對人員的管理效率,讓企業勞動力資源得到更好的應用,提高企業自身的競爭力和競爭水平。隨著社會經濟競爭壓力不斷增加,企業在其發展過程中要不斷根據自身發展情況,結合我國相關法規來實現勞動組織形式的優化發展,充分發揮企業勞動力的價值和作用,讓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及人力資源管理朝著規范化和現代化方向發展[1]。
1勞動組織形式優化含義
1.1勞動組織形式概念
勞動組織形式,主要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對企業員工等各種勞動力的崗位分配和使用的過程。從生產勞動過程來看,為了更好地實現企業經營生產的目標,一般都需要很多勞動力資源,并由他們進行多層次的配合。如果在分配勞動力資源時,每個勞動者都可以充分發揮其價值和作用,并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實現良好的勞動輸出,這樣會大大提高企業的工作效率。但在實際的工作中,如果勞動者所承擔的崗位職責和勞動任務與其自身的能力之間有很大的差距,那么勢必會影響到工作效率和質量,從而降低企業經營效益[2]。本文就以此為研究對象,對其進行研究和討論。
會計師組織形式與審計質量
會計師事務所是當前市場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社會資本的合理化配置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市場主義的新形勢下,會計師事務所這一形式逐漸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并且成為社會投資的一項重要參考指標。對于會計師事務所本身而言,只有擁有高端的審計質量,才能在資本市場中利于不敗之地。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有三種,不同的組織形式對事務所的審計質量也有不同的作用。
一、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
(一)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合伙制是會計師事務所的合法組織形式之一,其中又分為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普通合伙制組織形式,另一方面是特殊普通合伙制組織形式,這二者被統稱為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在我國資本市場上,占有主流形式的是有限責任制形式,而合伙制形式雖然也具有數量,但是并未形成規模,對于會計師事務所承擔責任和風險的角度來看,有限責任制形式相比較合伙制組織形式而言,具有一定的優勢。以普通合伙制組織形式為例,在這種形式下,事務所合伙人對債務具有無限連帶責任,因此合伙制形勢下的會計師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更高,有利于事務所審計質量的提升[1]。(二)有限責任制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制會計師事務所是一種股份制的組織形式,事務所成立的發起人較多,每個持有股份的發起人所承擔的責任和風險都是有限的,主要以持有股份的數量作為標準。有限責任制形式在現階段是我國資本市場上的主流形式,一般在市場上占據的規模較大,但由于責任風險有限這一特點,有限責任制形勢下的會計師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相對較低,因此會對事務所審計質量的整體提升形成一定的制約。(三)特殊普通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是一種特殊的組織形式,主要將普通合伙制組織形式和有限責任制組織形式的優勢進行合并。在特殊普通合伙制這一組織形式下,每個合伙的會計師對事務所責任和風險的承擔是有限的,但是對于自身責任和風險的承擔是無限的,也就是說會計師會為了提升自身的發展,不斷提高審計質量,樹立較強的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從而使整個事務所的審計質量都能夠得到有效的強化。
二、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質量
(一)審計質量的經濟學理論。有關審計質量的經濟學理論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分別是委托理論、信息不對稱理論、聲譽理論和保險理論。就委托理論而言,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企業或單位之間是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事務所在接受委托的情況下,以第三方的客觀角度,對委托單位的財務進行審計,在這一過程中,被審計單位的管理層也與事務所之間構成審計關系;就信息不對稱理論而言,主要指的是交易的雙方對于信息掌握的程度是不相等的,如果一方要從另一方獲取更有價值的信息,必然會付出較大的代價,在此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就會發生重要的作用,為接受委托的企業進行財務審計;聲譽理論指的是社會市場根據會計師事務所擁有的行業聲譽,以此為標準對審計質量進行判斷,但這種判斷方式是具有局限性的,例如事務所存在的審計失敗信息并不會得到主動的,因此很難做出全面的判斷;保險理論指的是委托人為避免自身損失,劃出部分收入給予會計師事務所,加強審計的保險,在這種理論下很容易發生粉飾太平后的審計失敗。(二)影響審計質量的因素。影響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分別是環境因素、會計事務所因素和被審計單位因素。就環境因素而言,主要指的是國家法規政策和市場秩序。例如當前我國法律法規對會計師審計的相關條例雖然較多,但受到會計師審計行業發展不完善等因素影響,對于相關違法行為的約束力還相對比較薄弱,因此影響著審計質量的提升;就會計師事務所而言,主要指的是組織形式、組織規模和收費標準。如上文所述,不同的事務所組織形式對審計質量的影響是很顯著的,會計師對責任和風險承擔意識的高低與審計質量之間具有正向對比關系;就被審計單位因素而言,主要指的是被審計單位承擔風險的高低,對于會計師事務所而言,面對的委托單位形勢越復雜,業務難度也相對越高。例如某些企業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管理層為了維持經營可能選擇財務造假,這就為會計師審計工作增加難度,影響到審計的質量。(三)會計師事務所組織形式選擇。上文已經對會計師事務所的三種組織形式進行詳細的介紹,就保障事務所審計質量的角度出發,可以選擇最佳的組織形式。從大量的分析中可以看到,有限責任制形式雖然是當前社會會計師事務所的主流形式,但是受到責任和風險的有限制約,會計師個人的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都相對比較薄弱,因此審計質量也會相對受到影響;對于合伙制形式而言,每個合伙人都面臨著無限制的責任和風險,因此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最高,但是這種組織形式下事務所的規模會相對受到限制;特殊普通合伙制形式是上述兩種組織形式的結合,既能夠保障事務所的規模,也能夠保障審計質量的提升,因此綜合選擇,特殊普通合伙制形式是最佳的選擇[2]。
三、結論
保險公司組織形式研究管理論文
一、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多元化的內容及特點
在世界范圍內各國多元化保險公司組織形式的內容各具特點,但通常包括以下三種類型:就經營主體而言,有國有保險公司,也有私營保險公司;就經營目的而言,有營利性保險公司如個人保險組織,保險股份公司,也有非營利性保險公司如相互保險社,交互保險社,相互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此外還有隨著近代保險業的發展派生的特殊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如自己保險,專屬公司。上述三類保險公司共同存在,共同發展,互相轉化,不斷創新,從而形成了保險公司組織的多元化。
(一)國有保險公司。它是由政府或公共團體所有并經營。根據其經營目的,可分為兩類:一是以增加財政收入為營利目的的,即商業性國有保險公司。這是我國保險公司重要的組織形式之一,在我國保險市場上占主導地位。它可以是非壟斷性的,與私營保險公司自由競爭,平等地成為市場主體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壟斷性的具有經營獨占權,從事一些特別險種的經營,如美國國有保險公司經營的銀行存款保險。我國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就經歷了從壟斷性到非壟斷性的轉變。二是為實施宏觀政策而無營利動機的,即強制性國有保險公司。通常各國實施的社會保險或政策保險大都采取這種形式。當前國有保險公司在組織形式上發生了一些新的變化,主要是國有保險公司并非都由政府出資設立,也并不必須由政府設機構經營。有的政府制定法律,規定某些公共團體為保險經營主體;有的政府成為私營保險公司的大股東;有的政府與私營保險公司簽訂合同,授權其在一定的地區經營某種業務;有的政府對巨災風險組織多家私營保險公司組成團體經營;有的政府給予保險公司補助金或接受再保險等。這些形式只要不改變其國家所有的性質都可以成為國有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
(二)個人保險組織。其典型代表是英國倫敦的勞合社。勞合社是個人保險商的集合組織,它雖具公司形式但實際上是保險組合,負責提供交易場所,制定交易程序,與經營相比更偏重管理,類似證券交易所。個人保險組織的主要特點是負獨立責任與無限責任。近年來勞合社虧損嚴重,據統計僅1987-1992年勞合社就虧損126億美元,與此同時由于負無限責任,破產及訴訟案件也不斷發生,因此從保險業的發展看其前途并不樂觀,即使有的國家采取個人保險組織的形式也在業務承攬及承保責任方面作了很多改革,使之成為一種新的混合形式,以作為多元化保險公司組織形式的補充。
(三)保險股份公司。它最早出現于荷蘭,而后由于其組織較為嚴密健全,適合保險經營而逐漸為各國保險業普遍采用。其主要特點是:(1)資本容易籌集,實行資本與經營分離的制度;(2)經營效率較高,追求利潤最大化;(3)組織規模較大,方便吸引優秀人才;(4)采取確定保費制,承保時保費成本確定不必事后補交。保險股份公司是我國保險公司主要的組織形式,我國新成立的中資保險公司基本上采取這種組織形式。近年來由于世界股票市場不斷壯大,使股份公司資本易于籌集的優勢更加明顯。因此我國保險公司組織的多元化應充分考慮這一組織形式。
(四)相互保險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是非營利性的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它包括:
私募基金組織形式論文
1.公司制的私募基金
公司制的私募基金是依公司法組織起來的,資金來源主要是企業和其他機構法人。由于企業的閑置資金一時找不到合適的產業投資項目,加上銀行利息低,自然把目光投向靈活性強、保密性好、投資回報高的私募基金。公司制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范。目前公司制私募基金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
2.契約式私募基金
契約式基金的組織結構比較簡單,一般在暗中操作,不具備法律地位。目前市場上存在的“工作室”、“私人間基金”多為這種形式。其資金來源主要是個人資本。由于個人投資者缺乏投資經驗及時間等原因,以書面或口頭協議的方式委托工作室或有良好投資記錄的朋友,直接代為理財。具體的做法是: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選取一家銀行作為其托管人,募到一定數額的金額開始運作,每個月開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凈值,辦理一次基金贖回;為了吸引基金投資者,盡量降低手續費,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根據業績表現收取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其優點是可以避免雙重征稅。
二、私募基金現有組織形式存在的缺陷
一是基金管理公司、契約受托人不是利益主體,缺乏激勵與制約機制,投資者不能直接參與運作,造成主體缺位。
保險組織形式內容研究論文
[摘要]隨著中國金融保險業全面對外開放,深入了解歐美等國家和地區的保險法律規定,并與我國相關法規進行對比,具有重要意義。以德國為例,德國與中國在保險公司的設立與組織形式、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與法律職責范圍以及對違規行為的處罰等方面的法律規定都有所不同,但都是適應本國國情和法律體系的,可以互相借鑒。
[關鍵詞]保險公司形式,董事法律責任,高管任職資格,違規行為處罰,保險監管
一、德國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
德國法律對保險公司的設立和組織結構都有詳細的規定。德國保險監督部門按照這些法律對保險公司進行監管。按照德國《保險監督法》(VAG)的規定,德國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有三種,每種形式的公司對高管人員的要求略有不同。
(一)股份公司(AG)。按照德國《股份公司法》(Ak-tC),德國股份公司的最低注冊股份資本為5萬歐元(對保險公司有另外的償付能力要求,歐盟規定為最低300萬歐元保證金)。德國的大型公司主要采用這種形式。這種組織形式的公司在德國10余種類型的公司總數中占比不到5%,但是營業額卻占到70%.德國商業保險公司只能采用這種公司組織形式。這種形式的保險公司在德國保險業的總市場份額約為70%.公司的最高代表機構是股東大會,然后是監事會和董事會。
(二)相互保險協會(VVaG)。這是一種僅適用于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德國其他行業不能采用。這種形式的保險公司不以盈利為目的。按照這種公司的組織形式,投保人同時也是公司的股東。非股東的投保人不允許超過公司總業務的10%.這種形式其實是保險最初形成的原始方式。德國眾多的中小型保險公司很多都采用這種形式,只有少數幾個互保協會是大型公司。這種公司在德國目前的市場份額不到20%.相互保險協會不允許分紅,如果有盈利,只能采取降低保費的形式回報股東(股東即投保人)。公司的最高代表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然后是監事會和董事會。同我國相比,德國的相互保險公司很有特色。
風險投資組織形式探究論文
摘要:風險投資對國家經濟發展意義重大。風險投資組織形式是影響風險投資效率和發展速度的重要因素,目前中國風險投資的公司制存在許多弊端,不利于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未來風險投資組織形式的選擇應借鑒國際經驗,結合國情,建立健全有限合伙法律制度,把有限合伙作為中國風險投資機構的主流形式。
關鍵詞:風險投資;合伙;有限合伙
風險投資(VentureCapital)源于40年代的美國硅谷,是指向主要屬于科技型的高成長性的創業企業提供股權資本及經營管理和咨詢服務,以期在被投資企業發展成熟后,通過股權轉讓獲取中長期資本增值收益的投資行為。其目的是尋找具有高利潤、發展潛力大、高風險的投資機會,以期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本文擬就中國風險投資組織形式的現狀及其存在的不足之處進行初步探討,并對中國風險投資組織形式的法律制度完善提出可行性建議。
一、中國風險投資組織形式的現狀
風險投資的組織形式是指風險投資主體的治理結構和風險投資活動的管理運作機制。綜觀中國的風險投資機構,幾乎全部采取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在風險投資的資金來源上民間資本很少參與,多數是由政府直接出資建立的或者是政府占絕對控股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及少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這些由政府直接出資建立或政府占絕對控股地位的風險投資公司,在本質上屬于國有風險投資機構。這種由政府直接出資建立的國有風險投資公司存在的問題很多、很突出,具體體現在這樣四個方面:(1)經營者選擇機制行政化;(2)約束與激勵機制軟化;(3)風險投資項目評價簡單化;(4)投資后參與管理形式化[2]。
二、中國現行法律制度對風險投資組織體系構建的障礙
高中德育班會主題設計與組織形式
【摘要】高中生的學習壓力較大,課外活動時間偏少。學校、家長以及社會對學生給予了許多期望,學生面臨的升學壓力非常大。在人類社會不斷發展的過程中,社會公眾開始意識到學生在學習時出現了道德缺失的問題,許多高中開始主動開設專門的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幫助學生緩解個人的學習壓力,解決學生的心理問題。教師則需要抓住問題開展德育教育工作,采取形式多樣的教學方式,通過開展高中德育班會來營造正確的輿論氛圍以及環境,幫助學生實現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提升學生的是非判別能力。
【關鍵詞】高中德育班會;主題設計;組織形式
一、引言
德育班會是德育教育的重要手段,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提升學生的德育素質作用顯著。為了推進高中階段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改革及創新,學科教師和班主任需要關注德育班會的大力推進,其中德育班會的主題設計和組織形式的選擇非常關鍵。
二、高中德育班會的主題設計與組織形式現狀
主題設計和組織形式是高中德育班會的重點及核心環節,這兩個環節的開展情況會直接影響德育工作的質量和水準。但是,高中教師對德育班會的認知比較淺顯和片面,沒有意識到班會開展對教學改革的重要輔助作用,忽略了德育班會與德育教育工作之間的聯系。因此,主題設計和組織形式比較片面和機械。首先,在設計班會主題時,教師沒有根據學生的心理特征科學選題,忽略了對學生學習與需求的分析及研究,所設置的主題活動與學生的真實需求存在偏差。另外,教師也忽略了對班級實際情況的分析,沒有抓住重要日子進行選題,所開展的主題活動取得的效果不佳。其次,在班會活動的組織形式上,教師沒有積極利用各種創造性的組織形式開展德育活動。整體的活動內容比較機械和單一,缺乏一定的吸引力和能動性。最后,在完成德育班會活動之后,教師沒有積極分析最終的班會效果。忽略了后期反思與評價的重要作用,難以順利實現學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目標。
風險投資組織形式探討論文
一、中國風險投資組織形式的現狀
風險投資的組織形式是指風險投資主體的治理結構和風險投資活動的管理運作機制。綜觀中國的風險投資機構,幾乎全部采取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在風險投資的資金來源上民間資本很少參與,多數是由政府直接出資建立的或者是政府占絕對控股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及少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這些由政府直接出資建立或政府占絕對控股地位的風險投資公司,在本質上屬于國有風險投資機構。這種由政府直接出資建立的國有風險投資公司存在的問題很多、很突出,具體體現在這樣四個方面:(1)經營者選擇機制行政化;(2)約束與激勵機制軟化;(3)風險投資項目評價簡單化;(4)投資后參與管理形式化[2]。
二、中國現行法律制度對風險投資組織體系構建的障礙
(一)合伙法律制度
目前,中國《投資基金法》的制定也成為中國金融法發展的焦點之一,為中國風險投資機構選擇信托基金制增加了可能。由于風險投資的風險性很大,在普通合伙企業中,所有合伙人都要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這一規定不利于風險投資公司籌集資金,因此,普通合伙企業組織形式并不受風險投資機構的青睞。中國雖然已經出現了有限合伙制風險投資機構,但一則有限合伙法律制度只是在特定和有限的區域建立起來,其影響力非常有限;二則有限合伙于國人來說,是一個全新的概念,對其認識還不足,接受程度還不夠,因此,采取這種組織形式的風險投資機構極少。
此外,中國2006年新修改的《合伙企業法》雖規定了公司、企業可以成為有限合伙人,但該法第3條同時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性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公司法》第15條亦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將特定主體排斥在合伙企業合伙人之外,雖有其合理之處,但不利于合伙企業組織規則的統一,也就否認了公司等法人在有限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資格,而這對于風險投資來說是致命的。對于風險投資而言,不允許法人作為普通合伙人,將意味著風險投資專業化程度無法提高,資金運作安全性易受到損害,也不利于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間迅速建立起良好的信任關系[3]。
私募基金的組織形式論文
1.公司制的私募基金
公司制的私募基金是依公司法組織起來的,資金來源主要是企業和其他機構法人。由于企業的閑置資金一時找不到合適的產業投資項目,加上銀行利息低,自然把目光投向靈活性強、保密性好、投資回報高的私募基金。公司制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范。目前公司制私募基金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
2.契約式私募基金
契約式基金的組織結構比較簡單,一般在暗中操作,不具備法律地位。目前市場上存在的“工作室”、“私人間基金”多為這種形式。其資金來源主要是個人資本。由于個人投資者缺乏投資經驗及時間等原因,以書面或口頭協議的方式委托工作室或有良好投資記錄的朋友,直接代為理財。具體的做法是: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選取一家銀行作為其托管人,募到一定數額的金額開始運作,每個月開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凈值,辦理一次基金贖回;為了吸引基金投資者,盡量降低手續費,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根據業績表現收取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其優點是可以避免雙重征稅。
二、私募基金現有組織形式存在的缺陷
一是基金管理公司、契約受托人不是利益主體,缺乏激勵與制約機制,投資者不能直接參與運作,造成主體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