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貨幣分房:升職次月可領新住房補貼

時間:2022-05-24 0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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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貨幣分房:升職次月可領新住房補貼

公務員升職了,有望在次月就可按新職務標準領住房補貼,一改過去公務員升職后住房補貼要至少拖上近一年才能變更的局面。 記者昨天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國土房管局已出臺通知明確貨幣分房實施方案具體操作要求,其中,職務變動的,填報一份表格后即可從次月起按新職務計發住房補貼。 升職了住房補貼卻沒有跟著變,至少要拖上近一年才能變更,這個令市直機關及事業單位職工頭痛的問題,最近有了解決之道。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日前正式《關于明確住房補貼發放若干問題的通知》。 據介紹,目前,市直機關及事業單位每年底會為職工住房補貼進行一次性的財務預算和結算,一旦中途發生變更,財務報表上就容易出現混亂。 如某職工3月份從處級升為局級,由于當年的財政預算已經敲定,這名職工當年的住房補貼只能享受處級待遇,直到下一年才能改變為局級。以往市直機關或事業單位的職工去世后,住房補貼將停止發放,職工家屬享受不到一次性住房補貼。 按照新通知規定,如果市直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職工在計發住房補貼期間職務變動的,填報《廣州市直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職務變動住房補貼明細表》和《廣州市直屬機關事業單位變更住房補貼匯總表》后,即可從變動職務的次月起按新任職務計發住房補貼至累計25年滿為止。 而在計發住房補貼期間去世但在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前已參加工作的,員工家屬填報《廣州市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去世人員一次性發放住房補貼明細表》和《廣州市直屬機關事業單位變更住房補貼匯總表》后,也可領回一次性住房補貼,補貼金額按其參加工作至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前的實際工作年限,以及按照去世時的職務標準發放,累計不超過25年。(記者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