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公務員薪酬改革,求解薪酬東西差異難題
時間:2022-06-20 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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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部公務員工資改革應從工資結構改革做起,并盡量借《公務員法》頒布的“東風”,爭取把公務員工資納入法定規定。
《公務員法》將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這是建國50多年來我國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綜合性法律,其里程碑意義不言而喻。然而,一部《公務員法》不足以解決所有有關公務員的問題,比如東西部公務員薪酬方面的區域平衡問題。
《公務員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第七十四條: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第七十五條規定: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并將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
從全國范圍來看,“低工資、多補貼、泛福利”被認為是中國公務員薪酬制度的特點,對于同一職務級別的公務員薪酬水平,東西區域差異懸殊。按照《公務員法》如此粗線條的規定,對公務員薪酬中的東西差異問題,難以根本解決。
專家建議,在《公務員法》出臺后,要趁熱打鐵,對公務員薪酬加以細致的權威的規定,把公務員薪酬納入法定軌道。
記者采訪了寧夏、浙江、河南、北京等地的公務員,分別聽取了他們的看法——
張懷武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常委,正廳級
現在中央提出建設和諧社會,和諧的要求之一就是要平衡分配問題。在計劃經濟年代,公務員薪酬差距并不明顯,國家鼓勵公務員到西部工作,一來有精神上的鼓勵,二來薪酬也確實比東部高。現在,東西部公務員的薪酬恰恰相反,而且差距越來越大。
不僅如此,同樣在西部,不同行業之間的差距也在拉大。這不利于西部留住公務員人才,也不利于東西部的干部交流。東部的公務員來西部,即使級別提高,薪酬卻反而降低了,東部經濟發達地區的干部就不愿意來西部任職。即使服從分配來了,也不安心。
可是,如果中央大范圍平衡了公務員區域薪酬差異,也是喜憂參半。喜的是,終于打破了區域差距,再也不是肥的肥、瘦的瘦了。憂的是,公務員薪酬區域的肥瘦界限如果沒有了,西部提高工資后,卻加大了西部公務員與老百姓的差距。人們會問,在老百姓收入普遍不高的情況下,公務員憑什么連續加了還要加?而東部公務員會感覺,如果公務員薪酬和西部拉不開差距的話,跟東西部的經濟發展水平不相適應,會降低公務員的工作熱情,甚至影響到公務員隊伍的穩定。
沈偉新
浙江省省直機關處級干部
在職務、級別工資方面,國家有明確的標準,東西部基本沒有差距,差距主要是在福利待遇方面。每個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地方財政收入就不同,從而造成各種由地方財政支出的補貼也就不一樣,福利待遇的差距隨之擴大。
浙江經濟發展好一些,公務員的各種補貼比起西部來相對也就高一些,但消費水平也跟著漲,收支是成正比的。即便如此,作為省直機關公務員的薪酬并不是最高的。要想保證公務員隊伍的穩定和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還是要給公務員合適的符合當地經濟水平的薪酬。
比如,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的溫州,民營經濟發展迅速,個體私營老板賺大錢,當地機關干部的工資相對偏低。大多數人都不想做公務員。大人教育女孩子時,如果她不聽話,就會嚇孩子說:長大了讓你嫁給公務員。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就是因為當時機關干部收入低,地位不高,不如做老板風光。而現在,隨著公務員門檻的提高,工資收入的相應提高,地位也就提高了,想做公務員的人就多了。今年浙江省公務員招考中,全省四五千個職位,吸引了十萬人報考,競爭非常激烈。這里面有個調動地方干部積極性的問題,也有個吸引當地優秀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的問題。
周××
河南省省直機關,處長
作為中部省份,對應經濟發展情況,公務員收入也可以說是不高不低。但是,中部作為中原城市帶,也是一個重要的經濟增長極,也有非常強烈的追趕超越意識,要想提高發展速度,就必須吸收精英進公務員隊伍。吸引精英的方式,一是要增強為國家服務的榮譽感,二是要提高相應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國家人事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員認為,到目前為止,全國各地自行設立的“津補貼”政策盡管具有客觀的合理背景,卻造成了公務員薪酬的混亂狀態。由于“津補貼”發放稱謂不同、數量不同,造成在不同地區之間、不同部門之間的收入差距不斷加大。在全國缺乏統一規則的情況下,各地各部門名目繁多的“津補貼”成為公務員的主要收入來源,工資收入占公務員整體收入的比例嚴重偏低。各地各部的公務員間收入懸殊過大,而中央卻對此無力調控。
韓松
寧夏回族自治區駐深圳辦事處主任、副廳級
按照級別我在寧夏的薪酬,算上各種補貼拿不到2000元,同級別的深圳的公務員,能拿到約8000元以上。差距懸殊不言而喻。
這種現狀,有很大的不利之處。
首先是影響了全國一盤棋的公務員管理模式。薪酬差距如此懸殊,造成富裕地區的公務員普遍不愿意去欠發達地區任職,即使勉強調動過去了,也會想方設法把工資關系留在富裕地區,形成一種“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局面。
其次不利于保證中央的權威。富裕地區的公務員薪酬結構中,地方自主發給公務員的各中名目的補貼工資,其收入要遠比基本工資高。而西部地區多是欠發達地區,因為氣候、自然地理環境差等種種原因,更應該補貼公務員的收入,更應該薪酬高一點,以鼓勵公務員到艱苦地區工作。顯然,富裕地區的補貼影響到了中央對欠發達地區公務員進行補貼的效果,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央的權威。
對于此問題,有專家指出,目前,北京、廣東等地區已經在推行“陽光工資”,這只是進一步的全國性“規范”的前奏。北京市自2004年開始推行“陽光工資”平衡各部門差距以來,對于此項措施也是褒貶不一。從全國范圍來看,地區差距的問題更比部門差距的問題復雜。所以說,如何適當平衡地區差距問題,還是任重而道遠的。
林××
北京市公務員
我是2004年畢業后進入公務員行列的,在大家都認為很有實權的稅務單位。現在北京市對工資實行大家都熟知的“3581”工程,按照級別,我拿2500元左右工資,有同學在文化、團委、科協等部門的,也拿這個數字。同學聚會時我也會抱怨,說自己工作忙一些,整天下基層檢查之類的,而同學的工作比較清閑,但我們待遇卻一樣。還有個問題,我們區新來的一個從學校畢業的團區委書記,按照級別,卻要拿區里已經當了多年公務員的局長們一樣的工資,好像這也有些不公平。
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一位研究人員認為,發端于發達地區的“陽光工資”,很難照搬到囊中羞澀、且地區差異更大的中西部省區,更難用來平衡東西部差別。目前各地之間的差距在不斷加大。雖然由于經濟和生活水平不同,這種差距是必要的,但究竟多大是合理的,就是下一步調控的范圍。
這位專家建言,東西部公務員工資改革應從工資結構改革做起,并盡量借《公務員法》頒布的“東風”,爭取把公務員工資納入法定規定。從國外的經驗來看,公務員的薪酬結構一般以工資收入為主,發放津貼為輔,工資收入一般占總收入的70%-80%,津貼約占20%-30%。在基本工資保證大體平衡的條件下,也必須考慮到地域、行業、崗位等的差別。
他說,工資方面的規定可以用法律固定起來。畢竟,在這個依法治國的年代,法律是最穩固和可靠的。但同時還要避免法律的滯后性和不夠靈活性,規定一個比較靈活的動態調整機制,主要表現在津貼的運用上,用來彌補各個地區經濟發展條件不同和崗位付出不同的補償。
這位專家同時指出,這種全國范圍內的平衡,必須要有人事、財政等配套措施跟上,如果再考慮到通過立法途徑解決的話,更是要涉及方方面面。所有的措施操作起來,就是一項龐大的社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