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決書(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用)

時間:2022-05-25 01:20:00

導語:民事判決書(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用)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民事判決書(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用)

××××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民特字第××號

申請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

職務、住址)。

申請人×××要求宣告×××失蹤(或死亡)一案,本院依法進行了審理,現

已審理終結。

……(寫明申請人所訴下落不明人下落不明的事實、時間和請求的內容)。

經查,……(寫明法院查實的下落不明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籍貫、

與申請人的關系以及其下落不明的事實)。本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于××××年××月××日在……(寫明公告方

式)發出尋找×××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間為三個月(或一年),現已屆滿,××

×仍然下落不明。(駁回申請的,此部分應寫明公民下落不明得不到確認的事實及

根據。)

本院認為,……(寫明判決的理由)。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條款

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寫明判決結果。分三種情況:

第一、宣告失蹤的,寫:

“一、宣告×××為失蹤人;

二、指定×××為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

第二、宣告死亡的,寫:

“宣告×××死亡。”

第三、駁回申請的,寫:

“駁回×××的申請。”)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