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書(本院決定提起再審用)

時間:2022-05-28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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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書(本院決定提起再審用)

法院訴訟文書樣式74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書

(××××)×民監字第××號

……(寫明原審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

××日作出(××××)×民×字第××號民事判決(或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

力。本案經本院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簡要寫明本案應當提起再審

的理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百八

十三條的規定,經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或裁定)的執行。

院長×××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