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婚俗之擇吉篇
時間:2022-07-23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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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辦好后,男女雙方在法律上已經建立了合法的夫妻關系。然而在中國,這僅僅是結婚活動的第一步。按照傳統的做法,嫁娶的主動者一方,其父母應選擇迎娶的良辰吉日,并由媒人通知對方,準備迎娶。稱為“擇吉”和“送日子”。
擇吉一般請教星象學者或算命選擇辦理,也可以自己看《通書》(雅稱“歷書”、俗稱“家家歷”,傳統稱之為“皇歷”)擇日子。文化程度高的則可以自己推算。一般認為,只要“六合”相應,就是好日子。如“丙寅日”等。
擇日完畢,雙方確定了結婚日期,就應該發出婚宴請柬,請親朋好友來參加婚禮了。
請柬一般由嫁娶者或其父母親自送達親友手中。親友們接到赴喜宴的請柬后,除特殊情況可以只送禮不參加以外,一般都應登門道賀。道賀前,先要準備好禮物。禮物的多少視各人與主方關系的親蔬、交誼的深淺、本人的經濟條件而定。送男方的一般都付現金、用紅紙打“包封”。包封簽子上一般要寫上一句表示祝賀的話。
包封里面裝著現金,鈔票要下面朝上,一張張疊好放齊。鈔票最下層用紅紙寫上“XXX賀”或“XXX、XXX同賀”等字樣,謂之“掛里”,便于賬房登記。
送給女方的禮物多是實物,但也有用紅包替代的,稱之為“助嫁”。家物多是箱、柜、床、被、餐具、衣料之類。送女方的禮物往往是親友們聞訊即主動送去,并不等請貼來了再送。因為女方父母要以送禮人的多少為據去決定“出嫁酒”的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