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周期理財視野下保險理財對策
時間:2022-07-26 09: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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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理財在個人理財中占有重要地位,合理的保險理財策略可滿足人們對風險保障、金融投資和合法避稅等方面的需求。生命周期保險理財理論認為消費者規劃收支的過程是一個長期過程,要綜合一生的收入與支出,對每一階段的消費和儲蓄進行科學分配,從而在整個生命周期內實現人生效用最大化。在生命周期理財視角下,不同的人生階段,收支情況、機遇風險及理財目的等方面均有差異。因此,應該針對性的采取科學、合理的保險理財策略。
一、保險理財在個人理財中的作用
通常個人理財可劃分為三個層次:消費型理財、保障型理財和投資型理財。三種不同的理財方式構成“金字塔”式結構,消費型理財處于理財結構的最底層,是人們最基礎的理財需要;保障型理財比比消費型理財高一個層次,處于個人理財的中間層;而投資型理財是個人理財的最高需求,處于金字塔的最高層。個人理財的金字塔結構恰恰與馬斯洛的人性需求理論相符。保險理財也是一種重要的個人理財方式,在個人理財中具有重要作用。第一,保險具有一定的保值價值。從某種角度上說,人身保險實質上就是具備一定儲蓄功能的理財方式。其儲蓄功能體現為保單上列明的現金數額,即客戶在購買保險某一時間段后,在退保時所能得到的現金數額。當購買人身保險后,保險期滿時,無論被保險人生存或死亡,保險人都要支付所保人或保險列明的受益人相應的保險金。如果購買保險的資金用于銀行儲蓄,根據我國的財稅制度,銀行每年要收取存儲人20%的利息稅。而儲蓄型保險無需繳納利息稅。不僅如此,依據我國相關的法律,當繼承人繼承儲蓄型保險所保人的保險金時不必向國家交納遺產繼承稅,也就是說,通過保險理財可以在合理避稅的同時實現財產轉移。第二,保險具有一定的增值價值。通常,證券投資尤其是股票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類的投資風險系數較大,投資者在期望獲取高額投資報酬的同時也面臨著更大的風險。然而從風險管理的視角來看,購買保險實質上是風險轉移的一種投資手段,因為保險是以支付已知的小損失———“保險費”來彌補未來不確定的大損失———“風險”,將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手中,從而實現風險轉移的一種理財手段。當保險事故在未來的保險期內出現后,保險公司依據保險條款支付投保人相應的經濟補償,從而降低投保人的人身或財產風險,實現對自身的風險管理。
二、生命周期理財的概念和階段劃分
上世紀20年代,美國的經濟學家侯百納提出了生命周期理財理論,并受到人們的密切關注,而50年代以后是生命周期理財理論的快速發展時期,該理論的核心思想為:個人財富的多少不是單純的取決于人生命終了的那一刻,而是取決于整個生命周期不同階段的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因此,生命周期理財理論認為個人財富是隨生命周期而變動的,具有長期、動態、不穩定等特點。如果了解和掌握了生命周期每個階段的特點,可以設計、優化理財方案,從而科學、合理的分配人一生中的財富,將人生效用最大化。個人理財可以參考生命周期理論,將其作為理論指導,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采取不同的理財方式,以實現財富的合理分配。不同的學者對于生命周期理財的階段劃分也不盡相同,如美國的經濟學家弗蘭科•莫迪利亞尼將生命周期劃分為少年期、壯年期和老年期三個不同階段。弗蘭科•莫迪利亞尼認為在第一階段少年期和第三階段老年期,人們的消費水平遠遠高于收入水平,在第二階段壯年期,人們的收入水平將超過消費水平。而Halifax將生命周期劃分為四個階段:青年時期、成家立業時期、中年時期和退休時期。同時制定了適用于不同的金融環境和生活方式下的信用卡類型。近年來,在我國的金融理財界,專家將生命周期按年齡層和家庭狀況分為以下六個不同階段:(1)15至24歲為探索期,指的是從學生時代到參加工作的那段時期;(2)25至34歲為建立期,即從參加工作到成家立業的那段時期;(3)35歲至44歲為穩定期,指從成家立業到工作穩定且事業蒸蒸日上的一段時期;(4)45歲至54歲為維持期,指事業發展到最高峰,財富積累最多,孩子考入大學至完成學業的那段時期。(5)55歲至60歲為高原期,指孩子參加工作到獨立生活的一段時期。(6)60歲以后為退休期,指退休離開工作崗位后到生命終了的一段時期。本文針對以上六個階段的保險理財策略展開了探討,希望能對個人理財提供幫助。
三、生命周期理財視角下的保險理財策略
目前國內主要的個人保險業務大致可分為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兩種。而人身保險又根據客戶的需求從不同角度詳細劃分為: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根據保險作用的不同分為投資型保險、儲蓄型保險及保障型保險;根據保險的支付方式的不同分為分期繳納型保險及躉繳型保險。人壽保險主要包括四種類型:定期壽險、年金壽險、兩全壽險和終身壽險,每種類型的壽險都是根據不同客戶的需求而定制的,因此具不同的特點。處于生命周期不同階段的人群,因個人收入水平、消費水平、所擔風險水平等個性化因素的差異,應采取不同的保險理財策略,現將生命周期理財視角下的保險理財策略介紹如下:
(一)探索期(約15-24歲)
探索期指的是從學生時代到參加工作的那段時期。孩子步入大學校園后,生活上保持獨立,并開始自主的對資金進行合理的分配,參與一定的理財活動。一般來講,他們基本沒有收入或有極低的收入,幾乎全是依靠父母,因此收入少、支出大、基本沒有資金儲蓄。年輕人初入社會,活潑好動,發生意外的可能性大,屬于重點保護群體,具有家庭責任意識薄弱的特點。在這一階段個人理財活動還相對較少,畢業參加工作后,個人理財活動慢慢展開。但由于此階段個人收入水平不高,多數為收支平衡,因此,這一時期主要以人身保險為主,可以購買分期付款型保險,建議購買5-10年期定期人壽保險,將父母作為受益人,以回報父母的養育恩情;同時有必要考慮意外傷害險,主要是購買普通意外傷害險,工作在特殊崗位的要考慮特殊意外傷害險。沒有醫療保障的建議購買醫療險,附加保障門診費用險及住院費用險等。
(二)建立期(約25-34歲)
建立期指工作穩定后至組建家庭這一時間段。在這段時間內工作和收入逐步穩定,開始自力更生,不再依靠父母。一般具有儲蓄少、支出大、年輕氣盛、喜愛冒險、追求刺激、家庭責任感不斷增強、社會保障逐步完善等特點。在建立期采取保險理財規劃時,要考慮到以下幾點:1、首先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可考慮30—50萬元保險額度,保險期為20—30年的定期年繳型壽險,受益人可以是子女或配偶。此外,如果經濟條件允許還可以考慮兩全保險。2、提供意外保障。在該時期具有的年輕氣盛和喜歡冒險等特點,因此,發生意外的幾率較大,選擇普通意外傷害險可以有效的提供意外保障。從事于特殊職業時還應購買特殊意外險。3、針對自己社會保障的具體情況選擇性購買商業保險,比如投保住院費用險、保障門診費用險和商業醫療險,若經濟條件允許還可購買重大疾病保險。4、對于資金充足的特殊人群,選擇性購買投資型保險是有必要的,可以為將來子女的教育提供資金儲備。
(三)穩定期(約35-44歲)
穩定期指從組建家庭至事業穩定發展的時間段。此時期具有以下:1、個人收入增加的同時將面臨著各種大額資金支出,如孩子教育、父母的贍養、買車等;2、面臨下崗失業、意外傷亡等未知風險;3、家庭責任越來越大,各種社會壓力越來越重,為人生中的艱難時期;4、社會保障逐步增加、完善。在穩定期選擇保險理財方案時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為降低意外風險所帶來的損失,可以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及失業保險,同時特殊職業要購買特殊意外傷害險。第二,選擇兩全忍受保險,對于有房貸的群體可以購買余額遞減型房貸壽險。第三,身體健康保障方面,主要購買醫療保險,選擇性購買住院費用險和保障門診費用險。必要時還可以選擇保額金占收入50%—70%左右的,因失能所導致的收入損失險。第四,對于不同家庭的經濟財產情況,可以適當購買家庭財產保險,如房產保險、機動車保險。
(四)維持期(約45-54歲)
維持期指家庭、事業穩定發展到最高峰的這一發展時期。在此時期內,年齡增長的同時,事業逐步發展到最高峰,收入也達到峰值。此時,一般子女要上大學,孩子的教育需要較大開支,此外還有老人要贍養,因此家庭責任較重。不過在這一時期收入最高,個人儲蓄也達到最大值,同時社會保障也相對完善,這一階段的理財理念大都以養老問題為主。在這一階段選擇保險理財方案時應從以下幾點考慮:第一,充分發揮靈泉保險的儲蓄能力,加大對該保險的購買力度。適時考慮購買年金保險,為養老提供資金積累,資金充足的條件下可以考慮購買短期的定期壽險。第二,隨著年齡的增長身體狀況每況愈下,醫療費用的開銷增加,對醫療保險的投保力度也要隨之加大,可考慮購買醫療保險及意外傷害險等險種。第三,為預防家庭財產的意外損失,可以根據家庭財產情況購買家庭財產保險,如房屋損失險、機動車輛損失險等。
(五)高原期(約55-60歲)
高原期指退休前期。在這一時期,兒女已經就業,甚至已經成家,經濟收入穩定,家庭負擔減少,資金支出明顯減少,此時將面臨養老問題。由于正步入老年,身體也會出現越來越多的健康問題,醫藥費、住院費等醫療費用的開銷也迅速增加。這一階段的理財出發點主要是養老問題,保險理財時要購買終身壽險、終身醫療保險及年金保險。在考慮養老問題的同時要兼顧個人遺產的規劃。同時為預防意外傷害的風險購買意外傷害險是必要的。
(六)退休期(約60歲以后)
退休期指指退休離開工作崗位后到生命終了的一段時期。這一階段的特點是收入水平明顯降低,基本依靠養老金及個人積蓄。兒女大都成家立業,家庭負擔相對較小。身體狀況有所下降、面臨著死亡及遺產等繼承問題。在此階段選擇保險理財方案時要考慮到以下兩點:首先,因為身體質量的下降,要購買相對應的醫療保險,對身體健康采取保障措施;其次,此時期對壽險金額沒有必要作出要求,但可以利用購買保險來實現遺產的合理規劃,從而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現就以上保險理財策略,舉例說明如下。如一個普通的三口之家,月收入1萬元,父母30歲左右,孩子3歲。此階段理財目的主要是考慮孩子將來的教育資金問題以及資金的增值問題。因此,首先要考慮支出小部分資金用于購買保障型保險,以保障家庭成員的人身安全。其次,為保資金增值可以選擇購買連結保險,連結保險根據客戶的要求不同設有基金賬戶、發展賬戶和保證收益賬戶等多個不同賬戶,可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選擇。最后,可以為了孩子的教育基金而購買萬能壽險,萬能壽險具有半強制性,可以在滿足客戶實現儲蓄功能的同時,在保險公司的專業人員科學動作過程中實現較好的資金收益率。能夠保證最低收益,投保人還可以從中獲得每月浮動利率及持續資金,同時投保人可以在資金充足的情況下進行投保追加,如此不僅可以積累孩子的高額留學費用,還可以產生更高的利潤回報。
近年來,隨著人均收入的增長,保險理財也逐漸發展成為人們重要的個人理財工具。本文以生命周期理論為基礎,分析了生命周期的階段劃分以及各階段的特點,并對在探索期、建立期、穩定期、維持期、高原期和退休期這六個不同的生命周期理財階段提出了不同的保險理財策略,希望能為個人理財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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