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保險業開放問題論文

時間:2022-08-19 0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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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保險業開放問題論文

一、中國保險業的發展狀況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保險業的迅速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險業務持繼發展,市場規模迅速擴大;

2.市場主體不斷增加,競爭的市場格局初步形式;

3.體制改革不斷深入,保險市場的微觀運行機制與宏觀管理體制逐步建立;

4.保險法律規體系初步形成,為保險市場規范運作奠定了基礎;

5.保險市場逐步對外開放,國際交流與合作不斷加劇;

6.保險的服務功能、進一步增強,較好地發揮了經濟補償作用。

二、加入WTO對中國保險業帶來的可能影響

1、機遇。

首先,外資保險公司進入中國市場,會增加保險資金供應量,進而提高了金融保險業在整個國民經濟結構高級化。其次,外貿保險公司的進入勢必給中國保險業帶來強大的外部壓力,迫使中國民族保險業走上重新構造、重新完善的道路,在市場結構、組織要素、中介系統、經營管理等方面不斷發展、改進,促使和引導中國保險業向高水平運行目標邁進,實現中國保險產業升級;同時,外資公司先進的經營理念、專業技術、管理經驗、優質產品及售后服務對中國同行會產生良好的示范和啟迪作用。再次,開放可使大量保險從業人員獲得培訓和鍛煉的機會,從而提高中國民族保險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各類保險人員之間的競爭和宣傳,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向廣大國民灌輸保險知識和理念,從而提高培育國民的保險意識,并達到促進中國保險業發展的目的。最后,為中國保險商走出國門,到國際市場信息上一展身手,創造了方便的條件。

2、挑戰。

首先,外資保險公司的進入,加強了保險市場競爭程度,導致保險企業保費利潤率的迅速下滑。其次,造成一部分保費外流。從已進入中國保險市場的一些外資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看,近年來保費收入穩步增長,但1997年前基本未保利信仰偏有賬面利潤,究其原因,主要是自留保費比較少,部分保費通過再保險渠道流出境外。支出成本高,因而承保利偏低。盡管1995年實施的《保險法》第102條規定了“保險公司需要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的,應當優先向中國境地內的保險公司辦理”,但實際操作時,難度比較大。目前保險監管部門要求外資保險公司自留保費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費可以由外資歷保險公司安排再保險。再次,與國內保險公司爭奪一定的市場份額。外資保險公司客觀上有著資金實力雄厚,管理先進,技術服務水平較高的優勢,目前盡管在業務經營范圍上還受到一定的限制,但發展勢頭還是比較好的。從全國的市場結構看,外資保險公司所占比重年還不到百分之一,但在開放區域內的外資保險公司的市場份額已接近10%,并有繼續擴大的趨勢。此外,外資保險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著比國內保險公司優厚的條件,會造成國內保險企業一部分優秀人才流失。

3.保險市場進一步開放的可能性。

(1)中國保險市場仍然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存在進一步開放的空間。中國保險業整體發展水平仍然比較低,從保險密度(人均保費支出)和保險深度(保費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這兩個指標來衡量,都可以看出中國民族保險業正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據統計,一般發展中國家的保險深度為4%,人均保費一般超過200美元,發達國家如美國為9%,而中國目前的保險深度僅為1.486%,人均保費為1.08美元,這些數據一方面說明了中國保險業落后的現狀,另一方面說明該產業在中國仍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

(2)中國的民族保險業已經具有了雄厚的競爭和經營手段上開始逐步同國際市場接軌。首先,從保險公司的實力來看,中保集團、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都已發展成為全國性的大型保險集團公司。據統計,1997年全國的保費收入中,中保集團占69.2%的份額,平安保險公司占到15.8%,太平洋占11.9%,這三家公司在保險業也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以中保集團為例,在1996年完成產、壽分業經營的必改組以后,其注冊資本達到200億元人民幣,在全國共設有6000個分支機構,1997年、壽險保費收入為769億元。根據標準普爾公司按保費凈收入排列的世界最大保險公司年度統計表中,中保集團列第十七位。這說明中國的保險公司已經具有了與外資相抗衡的實力。其次,中國保險業的基本做法逐步按照國際慣例來運行。

3、中國保險業開放面臨的問題

(1)保險市場結構失衡。中國保險市場的發展不夠均衡,存在著社會保險后于商業保險,壽險業務滯后于產險業務,再保險滯后于直接保險,國際業務滯后于國內業務的不均衡發展狀況。首先,從中國保險業的總體目前的情況來看,中國壽險市場的發展要低于中國保險業的總體發展水平。例如:1994年中國保費收入為630億元,其中壽險收入占31.5%。又據瑞士再保險公司《Sigma》雜志1996年第4期公布的1994年世界統計資料研究報告表明明,在69個費收入大于1億美元的國家和地區中,人均壽險保費(即壽險密度)320美元,中國的壽險密度僅為2美元,在69個國家中位居第66位。這69個國家的平均壽險深度為2.07%,中國僅為0.2%,不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低于中國保險業的整體水平,甚至還遠遠落后于某些發展中國家。而外資保險公司要求打開中國市場,首先瞄準了中國的壽險市場,在向中國人民銀行(保監會)申報材料中大多要求經營壽險業務。因此,隨著中國保險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外資壽險公司進入中國壽險市場后,必將會對中國民族保險業帶來極大的沖擊。其次,再保險市場發育不完全。再保險是保險企業分散、控制風險責任,增加承保力量,擴大經營能力的重要手段。一個完善的保險市場離不開再保險,再保險成本和市場容量也制約著保險市場的發展。但是,中國保險業仍未建立起真正完善的市場化的再保險體系。因此,中國民族保險業的發展從總量和結構上并不容人樂觀。(2)保險費率不夠合理。首先,保費的總體水平偏高。其次,保費的厘定和調節機制有著根本的缺陷。目前,中國保險業保費的調整不依市場供求而變化,保費只能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人保公司所規定的統一費率來進行有限的變動,而且,保險費率也不論地區差別,實行全國統一費率。因

此,這種費率的形成和調節機制不僅沒有起到調節市場、促進市場健康發展的杠桿作用,而且還促使企業采取給予不合理的傭金、回扣等形式進行不良的市場競爭,擾亂了市場秩序的良性發展。

(3)保險基金的運用范圍和方式受到種種限制。中國金融管理部門只允許保險基金投資于國債、銀行儲蓄、金融債券和有限制入市。這種資金投向雖然在一定程序上保證了基金的安全,但是這些投資收益率低,很難保證保險基金的增值,而且還導致其在高速增長的通貨膨脹中被動地貶值。而英美保險基金主要投資于公司股票、債券、抵押、放款、政府公債、房地產投資等項目,這就保證了基金在高收益投資中得以不斷增值。這種不平等的經營條件導致原本就處于優勢地位的外資保險公司更加自由,它們可以用吸引廣大客戶。這種不正當的競爭將會使民族保險業在本國保險市場的競爭中進一步處于劣勢。

(4)總準備金的提留不夠科學。中國總準備金是從企業稅后利潤中提取,這就使總準備金積累的起點低、速度慢,如果某些年份公司出現了虧損,那么這些年份的提存數就會出現負數。因此,中國現行總準備金的提取方法加大了中國保險業的經營風險。

(5)保險稅率結構嚴重失衡。保險稅率結構可以分為保險主體稅率結構和險種稅率結構。保險稅率結構可以分為保險之一:從叫體上看,中國保險業的稅賦水平高于世界其他國家的同類行業。在世界各國,一般都有將保險業同其他行業區別對待,采取較為寬松的稅收政策扶持其發展,如美國企業的所得稅率為24%,加拿大稅率為15%~30%,并且根據規模不同實行累進稅率。但中國的保險業,如人保所得稅率高達55%。表現之二:內資保險企業稅賦不統一。目前人保繳納55%的所得稅,而太平洋保險公司是33%;在深圳成立的平安保險公司則享受特區的稅收優惠僅為15%。這種不公平的稅賦致使各個企業站在不同的起跑線上造成競爭條件的不公平。表現之三“內外資企業稅賦不統一。目前外資保險公司在華享受15%的優惠稅率,而內資企業要繳納55%或是33%的所得稅(當然少數處于特區的公司享受15%的所得稅),這就造成了內資保險公司與外資保險公司稅后留利的巨大差異。險種稅率結構是指分險種設置不同的稅率,這也是國際保險業的通行做法,這反映了風險不同,風險轉嫁成本也不同的客觀要求。根據瑞士再保險公司《Sigma》雜志1994年第1期的統計,對于火險,荷蘭的稅率為7%,意大利為17%,最高的法國為30%,而涉外險只有5個國家超過10%。從中國目前的情況看,不但保險的整體稅率高于其他國家,而且沒有分險種設置稅率,這在世界上是不多見的。由此看來,保險稅率結構不合理將嚴重削弱中國民族保險業在放環境中的競爭能力。

(6)對外資保險公司的監管乏力。由于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組建歷史不長,在某種程度上存著管理水平落后,管理人員缺乏的狀況,從而導致重審批、輕管理的現象時有出現。因為監管乏力,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保險市場上違規不正當競爭行為不斷發生。三、中國保險市場對外開放的對策

1、加快培育和完善國內保險市場體系。

①重視保險機構的建設。一是要優先發展中資保險機構,嚴格對外資保險機構的審批,這是保護民族保險業的需要;二是要優先發展人壽保險機構。

②建立并規范保險中介人體系。就目前來說,中國保險中介人市場將以保險人為主,保險經紀人為

輔。在人組織形式上,主要發展專職人、兼職人作為補充。在壽險業務中,尤其是個人壽險業務是要以人為主要的展業形式。此外,在保險中還將發展一些專門從事保險公估、檢驗、精算等業務的中介機構,并把保險中介人體系的建設與管理納入法制軌道,嚴格執行資格認證制度,持證上崗。③建立和完善再保險市場以消除發展直接保險業務的風險轉移障礙。結合中國國情,借鑒香港與日本、德國的經驗,中國在制定保險產業政策時,應采取優先開放再保險市場,合理保護直接保險市場的做法。這樣既符合加入世介貿易組織的開放要求,也有助于保護與促進中國保險業。可考慮盡快建立國家再保險公司,承擔法定分保業務;組建由各家中資保險公司共同參股的分保集團;有計劃、有選擇性地成立其他股份制保險公司;有條件地引進外資再保險公司和再保險經紀人公司,并逐步建立自已的再保險經紀人公司,以此增大境內再保險容量。逐步建立和完善與直接保險市場相匹配的再保險市場體系,為整個保險業乃至國民經濟的發展保駕護航。目前,中國于1999年3月成立了中國再保險公司,市場化的再保險體系已初步啟動。

2、優化內部環境,提高自身競爭力。

(1)加強人才培育,重視人才的使用,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

(2)加大對科技的投入,提高設備檔次,盡快實現電子聯網和辦公自動化。

(3)要加強險種核算,不斷開發效益高符合市場需要的險種。

3、優化外部環境,實現公平競爭。

(1)盡快取消外資保險公司15%的優惠稅率,使內外資企業稅賦均等。

(2)普遍降低國內保險業稅賦水平。

(3)要區分不同的險種設置不同的稅率以體現風險收益對比的原則。

(4)調整保險基金的投資渠道。建議對產壽險公司區別對待,有計劃、有步驟地放寬壽險公司的投資業務范圍,擴大其投資組合,降低風險程度,提高其增值能力。

4、建立健全保險企業的有關法律法規體系。

除了已有的《保險法》作為基本的法律,還應該盡快制定〈保險合同法〉、〈保險中介管理規定〉、再保險條例〉以及有關外資保險企業的管理法規,使其成為一套保險業的健全的法規體系,使中國保險業的經營做到有法可依,從而杜絕保險經營活動中的各種違規行為。

5、保險行政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

要按照政府監管與同業公會自律兩位一體的管理機制塑造中國保險的監管體制。政府的監管將更加嚴格和規范,政府的保險監管機構主要從宏觀上對市場進行調控,如保險業的發展計劃、機構的審批、市場的限定、資金的運用等等。在政府監管方面,監管人應盡量減少行政干預,增強監管透明度,運用市場手段合理配置資源。(1)打破現有監管體制,變按行政區域監管為按經濟區域監管,按區域保險密度和保險機構設置密度的不同,下設不同人員規模的監管機構,延伸保險監管的觸角,擴大保險監管網絡覆蓋面,及時了解各保險主體的市場動向,判斷其經營行為與否。(2)對內外資保險公司實行統一監管,盡量避免監管指標與手段的不一致,造成監管標準兩重化。(3)逐步取消對險種費率的管制,讓保險商品價格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實現供求平衡。同業公會則是保險業的自律性組織,它主要調控市場的微觀基礎即調控企業的市場行為如費率變動的標準、險種的技術保護及修訂、成員間競爭行為規范,公司的協作與交流等。這種兩位一體的機制可以使政府監管和企業自律各司其職,既降低了監管成本又提高了監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