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險市場供需關系分析論文
時間:2022-02-10 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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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認為,再保險供給是再保險市場中,各家專業再保險公司或經營再保險業務的直接保險公司在既定費率水平上能夠提供的再保險產品總量。我國再保險市場起步較晚,在發展程度、承保能力、產品服務能力等方面都顯不足,影響了市場的整體供給水平。
1.再保險主體缺乏,成熟度不高,技術服務能力落后
雖然中國再保險業的發端可以追溯到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成立,但是第一家嚴格意義上的再保險主體是1996年成立的中保再保險公司。而中保再保險公司幾經變遷,發展成為目前國內惟一一家中資專業再保險公司——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再集團”),中再集團下設中國財產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人壽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在中國加入WTO之前,憑借市場的封閉和法定分保的政策保護,中再集團是當時市場上的惟一再保險主體,基本壟斷了國內再保險市場,這種壟斷地位即使在2006年取消法定分保之后仍然十分明顯。據統計,2006年至今中再集團及其兩家主營業務的子公司仍占有國內再保險市場80%多的份額。
法定分保的要求和中再集團“一家獨大”的局面反映出來兩個問題:一是受政策和市場的擠壓,試圖經營再保險業務的直保公司和新的專業再保險公司難以在近期獲得很大發展空間,雖已有6家外資再保險公司獲準在我國開辦或籌辦再保業務,但市場份額小,目前尚沒有另外一家中資再保險公司出現,這是導致當前國內再保險市場主體仍比較缺乏的歷史制度原因。二是中再集團憑借自己的國有和壟斷地位,在外資再保公司進入前基本上可以無競爭地獲得再保險業務,因而不利于其建立市場化的運作模式,在國內再保險市場開放后很難迅速發展成以現代企業制度為標準的市場競爭主體。
缺乏專業的再保險經紀公司是中國再保險市場主體缺乏的另一個表現。在成熟的再保險市場中,專業再保險經紀公司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航空航天等高技術企業的項目中為再保險公司提供技術支持。目前國內的保險經紀公司雖將再保險列入自己的業務范圍,但主要以直接保險經紀業務為主。截至2007年底,我國尚未有專業的再保險經紀公司,這大大影響了國內再保險市場主體構成的完備性,當出現復雜技術的承保項目時,國內現有再保險公司由于缺乏相應領域的專業經驗,就會面臨較大的風險。
更為重要的是,現有再保險市場主體技術服務能力落后,這是影響再保險市場供給能力的關鍵因素。再保險被稱作“保險的保險”,再保險公司不僅要通過分保為直接保險公司分散業務風險,而且在承保過程中還要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和增值服務。然而,我國保險業發展程度較低,沒有形成自主創新的技術發展機制,影響了國有再保險公司的技術水平。同時,再保險業的員工多數來自國內直接保險公司,未受過系統的再保險知識教育和培訓,很難提供能滿足直接保險公司多元化需求的技術指導。另一方面,我國再保險業商業化運作時間短,脫胎于計劃經濟體制的國有再保險公司,明顯缺乏服務意識,正處于從“坐等分保”向“上門服務”的經營模式轉型期,整體服務水平較低。
2.再保險主體資本實力弱,承保能力有限
資本實力是影響再保險主體供給能力的重要因素,直接決定了再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再保險行業是一個資本密集度非常高的行業,從國際再保險市場發展來看,絕大部分市場份額被不多的再保險巨頭所瓜分,這些再保險巨頭的資本實力和承保能力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再保險市場的供給能力。就中國情況來看,處于壟斷地位的中再集團的資本實力和承保能力基本上說明了再保險市場主體的情況。截至2006年6月底獲得國家注資前,中再集團總資產近298億元,約合38億美元,其資本實力與國際再保險巨頭相差甚遠(見表1)。
從表1可以看出,中再集團與國際領先再保險集團的資本實力差距是非常明顯的。2006年中再集團的凈資產水平僅僅相當于慕尼黑再保險集團的10%,瑞士再保險集團的11%,資本實力的差距決定了中再集團在再保險供給能力上是十分有限的,很難達到國際市場的水平。
需要指出的是,中再集團在2007年4月獲得了中央匯金公司40億美元的注資,大大增強了原有的資本實力,但是由于匯兌限制以及運用美元能力的不足,也很難在短時期內依托此資本形成有效的再保險市場供給。
3.再保險產品品種稀少造成再保險供給存在結構性缺陷
隨著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創新的深入發展,全球保險業的發展也呈現了新的特點,非傳統風險產品正逐漸取代傳統風險產品在再保險公司業務結構中的主導地位,當今國際再保險市場中的巨頭們大都擁有了自身較為完善的產品組合,他們所經營的再保險產品幾乎能夠涵蓋主要的風險領域,這些豐富的再保險產品平衡了市場的供給結構,為滿足客戶多樣的再保險產品和服務需求奠定了基礎。如瑞士再保險公司的產品組合共涵蓋財產與損害類、人壽與健康類、商業保險類、融資服務類以及全球資產保護服務五個領域,具體產品包括高管人員責任險、環境責任險、巨災再保險、火災保險、航空險、農業再保險等險種。
與國際再保險市場相比,我國再保險市場中的產品在單個產品發展程度和整體市場產品結構兩方面都有明顯的差距。以中再集團為例,該集團及兩家主營業務子公司分別從事財產再保險和人壽再保險業務,產品結構以低端的傳統財產再保險產品為主,險種集中在車輛險、財產險等分保項目,責任險等險種業務比例有限,比例分保合約比重較大,技術含量較高的超額分保合約業務規模很小,特別是尚未推出巨災再保險和農業再保險產品。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再保險市場在產品供給方面的結構性缺陷,某些險種的缺乏使部分經濟領域當中的風險暴露無法得到規避和保障。這樣既無法充分滿足市場中出現的再保險需求,再保險企業也不能分享高端再保險產品所帶來的豐厚利潤。
二、我國再保險市場潛在需求高漲,但現階段總量有限,且存在結構性不平衡
(一)潛在需求分析
社會的發展和經濟的繁榮為我國再保險市場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可以預見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再保險市場的潛在需求將不斷高漲。主要基于以下事實:
1.中國保險市場的快速發展奠定了再保險市場潛在需求增長的基礎
直接保險的發展規模直接決定了再保險的市場規模。據中國保監會統計,2007年全年實現保費收入7035.8億元,同比增長25%。其中,財產險保費收入1997.7億元,同比增長32.6%;壽險保費收入4463.8億元,同比增長24.5%;健康險保費收入384.2億元,同比增長2.4%;意外險保費收入190.1億元,同比增長17.4%。全行業利潤總額672.7億元。同時,保險業“十一五”規劃提出,2010年全國總保費收入爭取比2005年翻一番,突破1萬億元。如此的市場增長規模和增長速度為再保險業提供了巨大的市場需求。
2.現代化產業和技術為再保險提供了更多的可保領域
近年來,航天技術、大型水利技術的發展產生了大量的巨額保險標的和可保風險,如三峽水利工程、眾多奧運體育場館和核電站,一個保險公司甚至若干保險公司都很難對此類項目進行承保,再保險公司的參與能夠使直接保險公司的保單設計更加合理,并把巨大的風險分散出去。
3.社會意識的改善為再保險需求增長創造了輿論支持
進入2008年以來,我國境內相繼發生了南方冰雪災害和四川地震災害,國家和人民承受了巨大的損失。國家、相關企業和個人普遍認識到,直接保險市場不能完全有效地抵御如此巨大的自然災害風險,必須依靠再保險把風險分散出去,才能更好地發揮保險業的社會保障作用。因此,關于建立巨災再保險制度、開發巨災再保險產品的呼聲日漸高漲,這不僅加大了社會各界對再保險的重視,而且從客觀上也增強了再保險市場的需求。4.國內直接保險企業所有權結構現狀內生再保險需求
國內直接保險公司主要分為國有保險公司和股份制保險公司兩種形式。基于我國股份制改革的歷史原因和保險企業的現實情況,國內保險公司的股權結構并不分散,機制風險相對集中,考慮到再保險可以作為保險企業有效的財務管理工具,眾多直接保險企業在改善企業自身資本結構和轉移相關風險等方面都有充足的再保需求。
(二)直保公司的“惜分”影響了當前再保險市場需求
然而在現階段,如此高漲的潛在再保險需求卻未能成功轉化為實際市場需求。2006年我國保費收入達到了5641.4億元,但總分出保費才338.97億元,僅占6%。而國際發達保險市場這一比例一般為20%左右,某些特殊市場(如百慕大保險市場)甚至遠遠超過這一比例,中外再保險市場差距懸殊。
直保公司自留比例過高直接影響了市場保費分出量。2006年,國內幾家大的保險公司保費自留比率均在75%以上,其中人保集團保費自留比例86%,平安財產79%,太平洋財產76%,國壽集團更是高達99%。與2005年相比,各保險公司自留保費比例除太平洋財產和天安保險外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見表2)。而早在1997年,香港產險公司的平均保費自留率就已經降到了65%以下,臺灣產險公司平均自留率保持在55%左右。國內直保公司“惜分”的主要原因是風險意識淡薄和利益驅動的結果。一方面,一直以來償付能力風險在國內市場尚未大規模發生過,直接保險公司風險意識不強,以為通過業務布局和產品品種的搭配已能分散現有風險,忽視再保險的風險分散途徑。但2008年7月保監會通報12家直保公司償付能力不足,為各直保公司敲響了警鐘。另一方面,直接保險市場尚處于“粗放”發展階段,各直保公司普遍關注承保業務量,而對財務穩定性和長期利.潤最大化尚不十分重視。在短期利益驅動下,大部分直保公司都不愿意把招攬來的保費分人再保險市場。
此外,在分出保費比例結構上,2003年至2005年全球保險市場分出保費中財產險再保險在總保費中的比例維持在30%至35%之間,壽險再保險的比例已逐年接近30%的水平,而責任險所占比例也保持在35%左右,形成了“三分天下”的結構特點。而2006年我國產險公司總分出保費291.42億元,占直接保險公司總分出保費的85.97%;壽險公司總分出保費47.55億元(不包括9.18億元財務再保險業務),占直接保險公司總分出保費的14.03%。可見當前我國再保險市場需求存在結構性的不平衡,財產保險再保險需求占主導地位。
三、從供需層面上發展我國再保險市場的相關建議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主體數量不足、資本實力薄弱、產品結構單一,我國再保險市場供給能力十分有限,同時在直保公司普遍“惜分”的情況下,市場中再保險需求雖然潛力巨大,但當前總量有限。因此,現階段我國再保險市場尚處于需大于供的低水平均衡狀態。
2007年7月11日中國保監會頒布了《中國再保險市場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該《規劃》全面、系統地分析了我國再保險市場的現狀,并為實現我國再保險市場發展目標提出了九項政策措施,是引領我國再保險市場發展、科學規劃與構建現代再保險市場體系的指導性文件,標志著我國再保險業的發展進入了嶄新的新時代。依據《規劃》精神,從供需角度進行分析,提高我國再保險市場供給能力、釋放市場需求總量,保障再保險市場健康快速發展,可以采取近期和長期相結合的舉措進行。
(一)近期舉措
發展再保險市場的近期措施主要是著眼于盡快提高再保險供給能力和引導市場需求良性化發展。
1.充分調動再保險市場現有供給能力
在短期難以迅速增加再保險供給的情況下,充分調動和挖掘現有市場主體的供給能力是有效的措施。中再集團作為國內惟一的中資再保險公司,在接受中央匯金公司注資后資本規模已經超過360億元。按照《保險法》相關規定,其承保能力大約在1440億元左右,能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基本滿足再保險市場的需求增長。如何有效利用資本規模提高供給能力成為中再集團面臨的挑戰。我們認為,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在于該公司經營機制的轉變和集團化運作模式的確立。中再集團在2007年10月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在此基礎上更好地改革內部管理機制、強化集團化管控,盡快發展成為實力雄厚的金融控股集團,是該公司提高自身再保險業務供給的必然前提。
2.發揮政府的引領作用,盡快建立巨災等自然災害再保險體系,擴大再保險可保風險的領域
我國是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對再保險具有內生的需求,提供這部分風險的再保險產品有助于在結構上提升市場再保險供給水平。巨災再保險等由于具有小概率、大損失的特點,單純的商業運作難以為繼。國際上普遍采用政府支持的方式。我國雖然也出臺了一些扶持政策,但僅是原則性的。巨災再保險體系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到許多利益主體,各級政府要發揮核心作用,積極提供政策支持,包括稅收政策、信貸政策的支持。
3.加強市場監管,強化直保公司風險防范意識,提高當前再保險市場需求水平
我國保險業尚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部分直保公司為了搶占市場、擴大保費規模,無視經營管理和資金運用中存在的風險,無節制競相壓低產品費率惡性競爭,這成為保險市場發展的隱患。隨著我國保險業監管體系的完善,以及直保企業的日臻成熟,保險行業內將廣泛樹立風險管理意識,特別是今年6月保監會頒布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把償付能力作為考量保險企業風險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之一,客觀上也為再保險市場的發展奠定了基礎。直保公司在經營中,為了在償付能力達標的前提下盡可能多地吸納保費,必然借助再保險提高自身的承保能力,增加了再保險的市場需求。
(二)長期舉措
發展我國再保險市場的長期措施立足于市場再保險供給能力的可持續發展和再保險潛在需求的逐漸釋放,旨在保障再保險市場體系的健全與健康發展。
1.充分重視再保險在保險業和金融體系中的作用
再保險具有保險業“安全閥”和保險市場“調控器”的獨特作用,發揮著為保險公司分散賠付風險、擴大承保能力和巨災保障的功能,還能為直保公司產品設計、定價等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是保險業和金融體系安全和發展的重要保障。充分認識這一點,才可能為再保險市場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2.建立和持續健全再保險市場體系
完善我國再保險市場的市場結構和主體數量是建立和健全再保險市場體系的關鍵。成熟的再保險市場中,直保公司、再保公司、再保險經紀公司等都是有機的組成部分,發揮著各自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不僅要通過多種形式增加市場中專業再保險主體的數量,提高再保險供給的絕對水平,而且要建立再保險經紀人制度,發揮其在業務中介、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方面的優勢,有效促成再保險業務的完成,提高再保險供給的相對水平。
3.提高再保險業技術能力,特別是定價能力
再保險是保險的保險,在風險的評估、危險單位劃分、自留額確定、超額賠款再保險費率等方面更為復雜,這在客觀上就要求再保險公司具有比保險公司更高的技術水平。同時,再保險業又具有自身的技術特點,在競爭過程中,這一特點集中體現在再保險定價能力上。因此,我國再保險企業不僅要充分總結國內市場經驗,分析相關業務數據,提高自身的研發能力,而且要在同國外再保險公司競爭過程中不斷學習,持續創新,提高自身的技術能力。
4.培養再保險專業人才
我國再保險業專業人才,特別是高素質精算人才和產品研發人才十分缺乏。人才的培育是一項長期工作,我國再保險公司一方面要注重人才的引進,通過良好的發展環境吸引高端人才,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培訓體系,優化和提高現有人才素質,逐步形成再保險業人才發展的良性循環。
5.鼓勵再保險公司建立金融控股集團,增強再保險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
國家“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了在金融體制改革方面將穩步推進金融業綜合經營試點,推動金融控股公司的規范發展。雖然起步較晚,但隨著銀保合作深入展開,金融綜合經營也將成為我國保險業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之一。鼓勵國內資本實力雄厚,業務基礎扎實的再保險公司成立金融控股集團,有利于進一步增強公司的整體資本實力,有效進行內部資源配置,強化集成創新能力,優化業務結構、分散經營風險,不僅擴充了中資再保險公司在國內外市場上的競爭實力,而且有利于發揮品牌優勢,提升再保險公司的品牌影響力。
[摘要]我國再保險市場剛剛起步,市場主體缺乏、資本實力薄弱和產品品種單一影響了再保險供給水平。同時,我國再保險市場潛在需求巨大,由于直接保險公司的“惜分”,市場需求雖然大于供給,但總量并未完全釋放。通過分析可以看出,發展再保險市場的近期措施主要著眼于盡快提高再保,險供給能力和引導市場需求良性化發展。發展我國再保險市場的長期措施應立足于市場再保險供給能力的可持續發展和再保險潛在需求的逐漸釋放,旨在保障再保險市場體系的健全與健康發展。
[關鍵詞]再保險市場,供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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