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社會保險保障管理論文
時間:2022-06-11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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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建立健全與之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而社會保障制度有很多需要解決的問題。首先要解決的是一些概念要區分明白。本文就是要辨析“社會保障”、“社會保險”“勞動保障”的概念。這樣有利于教學和科研。
“社會保障”、“社會保險”“勞動保障”這樣的詞語,經常出現于國家的立法、各種文件以及媒體的報道之中。可是,在這些詞語的現實使用時,卻是混淆的。因此,筆者認為這幾個概念各有其特定的內涵,不應相互混淆,否則不僅導致理論研究的混亂,而且與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發展的歷史與實踐相背的。下面,筆者就此拭作辨析,以求教大方。
社會保障、社會保險的概念界定
社會保障一詞源于英文socialsecurity,官方使用首先見于1935年美國的《社會保障法案》。但是在學界,對其概念的界定尚無統一認識,其定義不下二十多種。基于研究視角不同,以及各國社會保障的內容和范圍不同,下概念的角度不同。有的從經濟分配關系著眼,有的從社會分配關系著眼,有的強調社會保障的功能,有的強調其特點。但是從社會保障的歷史發展來看,是國家和社會為公民規避和解決生活風險,進而保證公民的生存和發展,對公民生活進行干預的一種制度。而且,從socialsecurity一詞來解釋,security一詞的中文含意是安全、保障,是針對風險而言的;social是社會的、社會性的意思,結合為一起socialsecurity就是針對生活風險所提供的一種社會性的幫助和保障,強調的是一種社會性的活動、一種行為,經濟性的不是其全部內容,或者說,不是起決定性的內容,如,社會互助。但同時,為實施這種社會性的活動,需要相應的組織舉出和保障,所以其又具有經濟性的內容,是社會財富再次分配的一種形式。因此,社會保障是通過國民財富的再次分配來實現的,但是國民收入的再次分配不是社會保障的全部內容。因此,在福利國家,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在廣義上是作為同一概念來使用的。如英國,在廣義上,其社會保障包括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和社會救濟三個項目,但是在狹義上。狹義上,社會保障僅包括社會保險和社會救濟以及最低生活保障。
從社會保障制度的歷史發展和社會實踐來看,其本質是在于針對生活風險,通過對公民生活的干預,通過經濟的和非經濟的手段,為每一個人的生活安全、使每一個人的生存和發展得到保證,使每一個人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得到實現。因此從廣義上來說,社會保障就是指國際和社會基于社會理性,為保障人們的生活安全、保證人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實現而采取的行為的總和。可見,外延上,社會保障制度包括社會福利-----提高生活水平、社會保險-----規避一般生活風險、社會救濟----生活中的特定風險(如疾病、年老、失業等)。狹義上,社會保障僅保障人們的生活風險為目的,不包括社會福利,
社會保險,源于19世紀80年代的德意志帝國的“鐵血宰相”俾斯麥的社會保險方案,是以于商業保險相區別而存在并被沿襲的。其采用保險的經營機制,但在保險關系的建立采用強制性,費用的交納和保險待遇的獲得方面不如商業保險直接。是指國家和社會為了使特定社會成員在遭遇生活風險時能夠獲得穩定的物質幫助,利用保險機制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障方案,其功能在于通過保險原理的運用而實現對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和社會安定保障功能。其適用范圍主要適用于社會成員因年老、疾病、生育、傷殘、死亡等原因以及失業是其本人的生活來源或其家屬的生活來源中斷時提供的一種生活保障。
從其與社會保障的關系來看,不管是從廣義的還是狹義的意義上來看,都屬于社會保障的組成部分,使用社會保障的一般原理,具有社會保障制度的一般特征。
關于勞動保障,是伴隨著產業革命和工人運動而產生的。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生產者與雇傭勞動者之間的尖銳利益沖突。在這種沖突中,勞動者處于弱勢地位,不可能通過自身的力量改變這種弱勢地位,因而只能借助于國家權力這種外部的力量。從最初的英國1802年的《學徒健康和道德法》從保護雇傭者的角度對雇用學徒從事勞動的條件以及學徒工人的勞動待遇進行了規定,息后,各國紛紛仿效,從最底層的產業工人在勞動過程中的最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待遇問題,到對集體勞動關系的調整,結社權、罷工權、集體談判權成為勞動保證制度的核心。發展到某前,以勞動者的社會保障和福利成為勞動保證法律制度的重點。基于勞動保障制度發展的歷史和發展,因此,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去區別于其他對勞動關系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
從勞動保障和社會保險的關系來看,前者以針對勞動者的弱勢地位而設立,后者針對生活風險而建立,不考慮主體的差異,因此社會保險是勞動保證的內容之一,但不是全部。社會保險的關系主題是勞動者和用人者的時候,也才屬于勞動保障的內容,兩者是區別但是有交叉。從社會保障和勞動保障來看,很明顯,勞動保障只屬于社會保障的一部分,屬于種屬關系。
參考資料:
1、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匯編,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3
2、實用勞動保障政策解答,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4年7月
3、勞動者維權手冊,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3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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