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交強險現狀及社會意義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12 0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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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交強險現狀及社會意義研究論文

摘要:交強險自2006年7月1日實施以來部分地區的虧損嚴重,出現對交強險消極承保現象,通過從區域、車型、公司等方面對湖南交強險的效益情況的對比分析,說明造成交強險經營嚴重虧損的因素,進而分析了造成湖南交強險經營現狀的原因,最后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交強險;經營情況;費率機制

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簡稱交強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以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作為中國第一個法定強制保險,自2006年7月1日實施以來受到社會的關注。重慶、湖南、湖北、安徽、江西、江蘇、浙江、上海等地的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虧損情況嚴重,特別是近期多地出現保險公司對承保交強險態度消極現象,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筆者以湖南省為例對交強險情況進行了調研。

一、湖南省交強險經營狀況分析

(一)總體情況

1.承保情況

2006年7—12月、2007年和2008年,湖南省交強險機動車輛承保數量分別為62.84萬輛、152.22萬輛和175.84萬輛(如表1所示)。分車輛類型來看,湖南汽車(含掛車)的承保數量占比持續低于全國平均,摩托車、拖拉機承保數量占比持續高于全國平均。

2006年7&12月、2007年和2008年,湖南省交強險保費收入5.16億元、12.95億元和13.85億元(如上頁表1所示)。分車輛類型來看,與承保數量結構類似,汽車保費收入占比持續低于全國平均,摩托車、拖拉機保費占比持續高于全國平均。2007年和2008年,交強險保費收入占車險業務比重分別達到41.86%和37.55%,分別高于全國同期5.65和6.63個百分點(如上頁表1所示)。2007年和2008年,湖南交強險投保覆蓋率分別為36.31%和39.01%,而同期全國的交強險覆蓋率分別達到38.66%和40.79%。總體上湖南交強險覆蓋率持續低于全國平均,主要是受占比相對較高的摩托車覆蓋率偏低的影響,而汽車和拖拉機的覆蓋率湖南均持續高于全國平均。

2.效益情況

承保利潤率是能較好地反映交強險經營效益狀況的指標。2006年7—12月、2007年和2008年,湖南交強險承保利潤率分別為-65.28%、-14.9%和-16.97%,較同期全國平均水平分別低11.94、14.42和19.68個百分點。由此可見,湖南省交強險自開辦以來承保利潤率持續為負值,大幅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且與全國水平的差距呈擴大之勢。

(二)效益分析

1.承保持續處于虧損狀態,虧損幅度居全國前列

分區域來看,湖南在全國36個省市區域中(按保監分類),交強險虧損幅度一直處于前列。分公司來看(如表3所示),2007年,僅中華聯合一家省分公司的交強險承保利潤率略高于其總公司,當年該分公司在湖南省的交強險市場份額為15.6%,2008年,僅長安責任和華安兩家省分公司的承保利潤率高于其總公司,當年兩家分公司在湖南省的交強險市場份額為1.22%。兩年間,湖南沒有一家產險公司的交強險承保盈利,大多數公司虧損幅度大,與各自總公司的差距明顯。交強險的盈利能力差、遠落后總公司平均水平,成為湖南各產險公司的共性。

分車輛類型來看,以2007年和2008年兩個完整年度數據為例(如表4所示),三大特征明顯。一是虧損情況普遍。九大車型中,湖南僅一至兩類承保盈利(2007年有特種車和掛車兩類,2008年僅掛車,而全國承保盈利的達到五類。二是高占比的車型虧損幅度也大。如營業客車和營業貨車,保費占比湖南高于全國平均,同時虧損幅度也高,與全國的差距相對更大。三是盈利稍強的車型占比又低。湖南的特種車和掛車承保利潤率持續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但這兩類車2007年和2008年的保費占比分別僅為3.47%和2.93%,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2.賠付率高是大幅虧損并與全國差距拉大的主因

以2007年和2008年兩個完整年度數據為例(如表5所示),湖南交強險的綜合費用率與全國差距不大,2007年低于全國2.54個百分點,2008點高于全國0.69個百分點。差距主要體現在綜合賠付率上,2007年湖南賠付率超出全國16.96個百分點,2008年超出全國18.99個百分點。賠付率過高是導致大幅虧損并與全國差距拉大的主因。

分公司來看(如表6所示),2007年湖南除中銀等三家新設分公司的賠付率低于總公司外,其余均超出總公司,2008年湖南所有分公司賠付率都超出各自總公司,并且賠付率的差距與承保利潤率差距基本接近。而綜合費用率上,除新設公司不可比外,其余公司與總公司差別不大,部分公司費用率還持續低于總公司。交強險的虧損差距集中體現在賠付率上,高賠付率是湖南各產險公司的通病。

分車輛類型來看(如表7所示),綜合費用率方面,湖南與全國差別不大,差距仍然集中體現在賠付率上,特別是非營業客、貨車與營業客、貨車等四類車賠付率與全國差距較大,這四類車型湖南的保費占比達到50%,而家用車、非營業客車與營業貨車三類車賠付率與全國差距在2008年呈擴大之勢,這三類車型湖南的保費占比達到66%。

3.案均賠款高是導致賠付率高的主因

對綜合賠付率進行因素分析(如表8所示)。湖南的平均費率略低于全國,但汽車的費率略高于全國,主要原因是保費低的摩托車拖拉機業務湖南占比高。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費率,平均費率因業務結構而異,由于汽車業務畢竟占了重頭,因此平均費率的少許差別不是構成賠付率差距的直接原因。已賺凈保費占保費收入比這項指標湖南要稍低于全國平均,主要是因為湖南交強險的增幅持續高于全國(2007年和2008年,湖南交強險增幅分別為150.8%和6.94%,同期全國平均分別為145.67%和2.96%),該指標的偏低能夠導致賠付率升高,是湖南賠付率高于全國的一個因素,但不是主要原因。已決賠款和新增未決賠款保費占比(已未決簡單賠付率)的過高才是拉開湖南與全國賠付率差距的主因,2007年和2008年,該項指標湖南達到52.86%和80.54%,分別超出全國19.11和20.63個百分點,直接拉大了湖南與全國賠付率的差距。而理賠費用、理賠費用準備金及IBNR和攤回賠款及準備金這三項保費占比,湖南均要優于全國,可以起到減少賠付率差距的作用。由此可見,湖南賠付率較之全國差距如此之大,保費增長快是一個次要因素,主要原因還是保險標的損失大、直接賠付比例高,并且可以基本排除理賠費用列支、IBNR計提等財務因素的影響。

對影響已未決簡單賠付率的因素進一步分析。已未決簡單賠付率=(已決賠款+新增未決賠款)/保費收入=(賠款件數×案均已未決賠款)/車均保費,分子分母同除以承保數量,該指標即可分解為:(事故率×案均已未決賠款)/車均保費(如下頁表9所示)。可以看出,案均賠款偏高是導致湖南賠付率高的主要原因,事故率增長較快,2008年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是導致賠付率高的次要因素,車費保費略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由于摩托車拖拉機占比高),對賠付率有不利影響,但影響程度有限。這一結論反映在占比超過90%的汽車業務上更為明顯。

(四)涉人傷亡賠付高是導致案均賠款高的主因

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三類,其賠付結構、對案均賠款的影響值得探究(如表10所示)。從金額來看,2007年,死亡傷殘、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這三項對湖南案均賠款與全國差額的影響度分別為41.18%、41.19%和17.63%;2008年則分別為34.49%、69.30%和-3.79%。從結構來看,受交強險限額調整影響,死亡傷殘賠付占比出現大幅增長,但湖南由于基數高,增幅低于全國,占比從2007年的略高于全國轉為2008年的低于全國,醫療費用占比湖南持續高于全國,且呈擴大之勢,財產損失占比湖南持續低于全國,幅度有所降低。由此可見,醫療費用賠付對湖南案均賠款差距影響最大,死亡傷殘賠付影響次之,財產損失賠付呈下降趨勢并已低于全國平均、同時占比低,影響最弱。死亡傷殘和醫療費用都是涉及人員傷亡的事故,兩者可并稱為涉人傷亡賠付,這部分賠付居高不下,是導致湖南案均賠款偏高的主因。

二、原因分析

(一)湖南道路交通安全狀況較全國處于劣勢

湖南的道路交通安全狀況明顯落后于全國平均水平,呈現出四大特征:一是事故比率高。2007年和2008年,湖南發生道路交通事故9902起和7637起,道路交通萬車事故率(起數)分別達到23.62和16.94,均高于同期全國的20.48和15.61。二是人傷比率高。2007年和2008年,湖南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數為12982人和9918人,道路交通事故萬車人傷率(人數)分別達到30.96和22.96,均高于同期全國的23.81和17.95。三是死亡比率高。2007年和2008年,湖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3055人和2555人,道路交通事故萬車死亡率(人數)分別達到7.29和5.67,均高于同期全國的5.11和4.33。四是損失比率高。2007年和2008年,湖南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折款4962.1萬元和3765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折款占交強險保費收入比分別達到3.58%和2.91%,均高于同期全國的2.17%和1.88%。無論是事故頻度、傷亡幾率、損失程度湖南都要高于全國水平。在湖南經營機動車輛保險的風險程度明顯偏高,這也是導致湖南交強險賠付率持續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最重要的客觀因素。

湘潭市狀況具有較強的代表性,調研中發現該市城區道路無非機動車道,交通秩序混亂,摩托車、電動車、單車、行人相當多,給機動車駕駛員行車造成很大不便,人傷事故比例很大,占事故出險率的50%~60%,極大地影響了交強險賠付。

(二)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費率對湖南不利

由于中國地域遼闊,東、中、西部經濟發展不平衡,居民收入水平、消費水平醫療衛生水平呈梯級降低,居民的保險意識及保險消費能力相關較大。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責任限額和基礎費率,但各地區計算賠償的依據不同,導致全國地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賠償標準也不統一,這樣會造成責任限額在相對發達地區低,同時在欠發達地區責任保險限額偏高,會帶來公司經營結果的地區性差異,客觀上造成發達地區經營業績較差,而欠發達地區的經營業績較好。保險基礎費率的全國統一也會帶來類似的問題,發達地區消費群體在購買強制保險后,還將購買商業保作為補充,而欠發達地區消費群體保險消費能力相對偏低,將會呈現主要購買強制險的趨勢。

交強險按照“不盈不虧”的原則,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標準費率,對于湖南這一類風險程度較高的地區是不利的。交強險費率擬定的標準主要依據的是過去商業三責險的經驗數據,而實際上,由于中國地域區別大,商業三責險費率歷來是帶有很大區域性特征的。拿現行的商業保險行業基本條款A款對比,如6座以下家庭自用車10萬元商業三責險費率:湖南高于全國平均13.12%、高于廣東26.74%、高于廣西22.22%,高于山西13.65%;如2噸以下營業貨車10萬元商業三責險費率:湖南高于全國平均9.13%、高于廣東14.43%、高于廣西10.46%,高于山西27.01%。從前述表4的對比中,廣東、廣西、山西這些商業車險費率低于湖南的地區,同時交強險的賠付率也都是遠低于湖南的。這一方面說明了商業車險費率的制定考慮了地域因素,另一方面也說明地域差異客觀存在并能產生重大影響。而交強險不分地域實行全國統一費率,積極的一面暫且不提,從某種角度來講,既是對高賠付率地區保險公司的不平等,也是對低賠付率地區投保人的不平等。由此可見,風險程度和費率的不匹配正是導致湖南交強險賠付率持續高于全國的問題根源。

(三)外部環境亟待改善

多方交通事故的判責,交警隊往往偏向于無保險方,特別是有人傷事故,無責與次責很難界定,交警執法天平很易傾斜,但賠付相差甚遠,導致保險公司產生很多無奈賠付。

法院判決偏向傷者或弱勢群體。在很多訴訟賠案中,法院對人傷的判決一般對保險公司很不利,法院不會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判決,造成了賠案金額加大,影響賠付率。調研中了解到,湘潭市保險行業協會已與湘潭市法院會談并形成了會議紀要,情況將會有所好轉。

過度醫療現象普遍存在。所謂過度醫療,就是醫院對傷病者進行的醫療手段、救治方法超出常規。過度醫療包括使用與傷者傷勢無關的藥品以及超出常規標準的用藥。以治療骨折為例,如果發生輕微骨折,過去醫生只是給傷者進行復位纏上繃帶,然后要求其在家靜養或接受簡單輔助治療即可痊愈。如今不論病人傷勢怎樣,醫生一律要求進行內固定手術,且建議使用進口內釘。后者就存在過度醫療的現象,過度醫療直接造成了醫療費用的增加。保險理賠過程中普遍存在過度醫療現象,使保險理賠支出大幅增加。

存在造假賠案的情況。存在由修理廠或個人聯合交警隊干警、醫院員工制造虛假車險及人傷賠案的情況,給各家保險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對此,湖南保險行業協會已聯合各保險公司建立信息平臺,并聯合經偵部門開展打假工作。“互碰自賠”本來是監管部門為提高理賠時效進行的制度創新,但在實施過程中,卻成為許多造假案件的溫床。

(四)經營管理上仍需“挖潛”

當然,除外部因素外,產險公司在交強險的經營管理上自身仍存在各種問題,無論是承保、理賠還是費用管理方面都大有潛力可挖。一是承保管理。首先在分類承保方面。盡管從2007年8月起,經過監管部門的立規重罰,市場上通過改變使用性質、私車公掛等形式違規降費承保,惡性價格競爭的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并未根本杜絕,違規分類承保極易破壞沖擊市場,給費率充足性帶來嚴重影響。其次在費率浮動方面。2008年,湖南交強險費率上浮車輛、下浮車輛和不浮動車輛占比分別為1.65%、47.47%和50.88%,相應保費占比分別為2.43%、48.26%和49.31%,而2007年和2008年,湖南汽車交強險事故率分別達到24.37%和28.13%,上浮比例明顯偏低,不浮動比例明顯偏高。公司間利用信息平臺漏洞將費率浮動作為價格競爭手段的情況并不鮮見,影響了費率浮動機制功能作用的正常發揮。二是理賠管理。一方面是有內憂:理賠隊伍素質整體不高、良莠不齊,不講職業操守、對外聯手弄虛作假的大有人在;理賠專業人才特別是醫療方面的人才奇缺,核損核賠難以有效發揮作用,容易流于形式。隊伍素質問題直接影響到理賠服務質量,同時也容易發生理賠方面的跑冒漏滴。另一方面是有外患:在責任事故認定和傷殘等級鑒定的公允性、在醫療費用開支的合理性等方面,容易陷入被動卻往往束手無策,沒有建立起相應的有效的管理機制和應對措施,缺乏同被保險人、醫療機構和有關職能部門有效的溝通和交流,常常是抱怨、扯皮的多,真正想辦法、拿主意,解決問題的少。三是費用管理。盡管湖南交強險的虧損主要是受賠付率的影響,費用率的影響相對較小,2007年湖南交強險綜合費用率還低于全國和中部地區平均,按降序全國排名居后。但是費用管理方面的貼費和合理分攤兩大問題依然存在,并且2008年湖南交強險綜合費用率已經超出全國和中部地區平均,同賠付率一樣按降序全國排名居前。因此,費用管理問題值得持續關注,并應作為挖潛增效的重點之一。

三、對策建議

(一)探索費率機制的改革和完善

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費率,便于管理。但完全撇開地域差異,導致全國各地賠付情況迥異,并不利于各地平衡發展,對投保人也不公平。實行地區差異化費率適合中國國情,符合車輛保險業務特性,值得研究探索,并且也不是沒有先例可循。美國汽車強制保險的費率就將地域作為重要因素,中國拖拉機交強險費率也存在地區差別。中國精算研究院課題組根據全國各地風險水平的不同將國內交強險市場分為以下三類:寧波、上海、安徽、浙江、江蘇、湖南、湖北、常州、江西、重慶等為第一類,征收最高的費率;遼寧、江蘇、大連、無錫、青島、廈門、福建、四川、吉林、山東、寧夏、貴州、深圳、河南、甘肅、河北、新疆、內蒙古、陜西、黑龍江等為第二類,征收次高的費率;其他省(市、自治區)包括西藏、廣西、青海、北京、海南、云南、山西、天津、廣東等為第三類,適用最低費率。

費率定價的改革根據需要可以采取幾種方式。一是改變現有的交強險全國統一定價,在整體不盈不虧的原則下,根據地區特點,實行差別化費率。二是對現行交強險全國統一費率進行結構性調整,不再統升統降,而是根據車輛類型的賠付率作相應調整,比如,對賠付率居高不下的營運車輛費率就應適度提高。三是全國統一費率暫且不變,但各地區商業三責險費率要適時適度調整,要將各地區交強險的賠付情況作為重要調整依據,形成聯動和互補機制。公務員之家

(二)建立行業反欺詐機制

保險欺詐活動的存在,不僅影響保險公司的盈利水平,更重要的是,將導致誠實保戶的額外負擔。當保險欺詐發展到一定程度時,保險人與保戶之間賴以維系的最大誠信原則將徹底崩潰。

加強保險反欺詐的宣傳,曝光典型案例,讓公眾明白保險欺詐是一種犯罪;保險公司應加強核保核賠,從源頭上堵住保險欺詐的發生;保險行業聯合采取反欺詐的行動,建立信息交換網絡,讓詐騙者無處藏身。加強與政府在關部門的合作,特別是公、檢、法的聯手,打擊保險詐騙犯罪活動。

加強與政法部門的合作。一旦發生交強險的騙賠案件,保險公司應該依照有關法律,一抓到底,決不能姑息遷就。對構成犯罪的,應和政法部門一起,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

加強與司法鑒定部門合作。保險公司應加強與司法鑒定部門和其他專門鑒定部門的聯系,發揮各自的特長,以期從科學證據上充分揭露保險欺詐犯罪。保險公司可以與鑒定部門共同編輯交強險詐騙案例、交流和傳授交強險騙賠案件的偵破方法、發現騙賠線索時采取的措施、預防交強險欺詐騙賠的經驗以及對保險公司和相關鑒定部門協同偵破的具體案件進展情況的及時溝通等。

加強與警方的合作。一些可疑的索賠案件可借助警方的刑事偵查優勢。國外保險公司和警方的合作一般比較密切,如美國國家保險犯罪管理局為了對付性質惡劣的保險欺詐案件,成立了戰略情報處;日本警方有自己已偵破保險欺詐案件資料,并從中歸納出保險欺詐產生的重要具體動機。可見加強和警方的合作,可有效識別保險欺詐案件。

(三)合理確定搶救費用的數額

搶救費用的數額直接決定受害人的救助程度,關系到保險公司和醫療機構的切身利益。因此,合理確定搶救費用的數額,對于交強險各方主體都具有重大意義。搶救費用的確定必須平衡好受傷人員和保險公司之間的利益。如果搶救費用數額太低,則不足以保護受害人的生命;如果數額太高,有將加重保險公司和社會救助基金的負擔,這種負擔最終將轉嫁到廣大投保人身上。

根據國際經驗,只有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傷害的治療方式和標準進行規范,制定統一而明確的診療標準,才能保證交強險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公平、有序,才能有效防范道德風險,既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搶救和治療,提高治療效率、又能最大限度地防止不合理費用的發生,實現醫療資源的合理化配置,充分發揮這一制度的社會保障功能。

(四)完善經營管理

一是加強承保管理。嚴格核保權限管理,明確職責分工,責任到人。要嚴格按交強險條款費率承保,確保合規分類承保,要加強承保檔案管理,確保檔案要素齊全、分類依據充分合理。二是加強理賠管理。要加大對理賠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力度,提高理賠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思想素質,增強理賠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和積極性。要完善理賠管理制度,加強理賠權限管理,嚴格授權。要規范理賠流程,完善內控。提高第一現場查勘率,建立嚴格科學、更新及時的報價體系。要加強對人傷案件的管理,提前介入,全程參與,動態監控。要實行理賠質量管理,建立查錯責任追究制。三是加強費用管理。加強業務及管理費用的預算管理,落實交強險的單獨核算,合理進行費用分攤,確保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交強險的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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