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醫保體制實施中難題以及決策

時間:2022-12-12 09: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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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醫保體制實施中難題以及決策

當前,隨著醫療費用的不斷上升和高校學生人數的不斷增加,沉重的醫療費用使學校、學生和家庭不堪重負,而現行的大學生醫保制度不能及時地解決這些問題。因此,高校學生的醫療保障問題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注。

一、大學生醫保制度實施現狀

我國高校從1953年開始實施公費醫療制度,并對公辦普通高校學生實行公費醫療制度。根據各地形勢和學校具體情況,一般由政府承擔80%,其余20%由學校和學生共同承擔[1]。近年來,隨著辦學體制改革的加快,高校擴招,民辦高校增多,加上大學生公費醫療制度缺乏社會共濟,由此引發的問題日益突出。

1.大學生醫療費用的承擔情況

大部分在校大學生的醫療費用占生活費比重較大,由于沒有勞動收入且需要支付高額的學費,因此負擔很重。在目前醫藥用品價格較高的情況下,一些大學生難以承擔醫療費用,一旦患上危急重病,他們的健康、學習乃至生活都將難以維系。

2.大學生享受的醫療服務情況

經調查發現,大學生在需要就醫或購買藥品時,喜歡到校醫院與學校附近藥店。然而,校醫院醫療條件差、設備陳舊,醫務人員業務素質低、技術力量薄弱、服務態度較差;學校附近藥店則是藥價太高、藥品質量不好,因此,無法提供令人滿意的醫療產品與服務。

3.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參保率

目前的在校大學生對商業保險不了解,保險意識不強,普遍對商業保險不信任,不能確信當意外發生時所買的保險能否給自己提供保障。通過調查高校學生對醫療保險的了解情況及其在校學生的參保率,其結果具體如下:

二、大學生醫保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大學生醫保制度實施以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著諸多的問題,使得高校學生的利益不能夠得到充分的保障,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政府投入不足

目前,國家給予計劃內統招的部委所屬院校和省屬院校的大學生的公費醫療撥款分別是60元和40元[2],且公費醫療撥款總額是在擴招前的1998年定下的,近10年來就一直沒有變過。隨著各個高校的不斷擴招,大學生人均所享有的醫療經費則會更低。因此,多數高校醫療費存在著超支的情況,嚴重影響了高校醫院對大學生提供的醫療服務質量。同時由于經費不足,許多高校醫院現有的醫療設備陳舊落后,嚴重制約了醫療水平的提高。

2.大學生醫保制度覆蓋范圍小

大學生公費醫療有嚴格的條件限制,國家財政只對計劃內招收的學生按人數撥款,民辦高校則不享受任何形式的醫療財政撥款,學生的醫療保險只能依靠商業保險和學生家長負擔。近幾年隨著高校的擴招,計劃外的學生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大,這些學生享受不到政府的醫療費用撥款,所在學校也不對他們進行醫療費用補貼。這種醫療保障待遇上的差異不僅不利于大學生的身心健康,也凸現出教育的不公平。

3.現行的高校醫保模式存在著弊端

多數高校都采用“公費醫療+商業醫療保險”[3]的模式來保證大學生的醫療,而這種模式又有著非常突出的缺點,即參加商業醫療保險的成本相對比較高,貧困學生面對這筆費用,通常采取的方式是自愿放棄,不參加商業醫療保險。而生活條件差、經濟不富裕的大學生往往是患病率較大的那一部分人群,因此政府和學校又盡可能的使這些學生能夠有條件參加商業醫療保險。

4.大學生的保險意識差,健康教育不足

許多高校學生的投保率較低,普遍認為自己身體沒問題,多交幾十元錢沒有必要。此外,學校在對大學生的健康教育方面投入不足,缺乏對學生身體健康及疾病預防方面的指導和咨詢,學生患病后自己到藥店買藥,這加大了大學生的健康風險。

通過分析,可以看出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在設計和管理上還存在著缺陷,醫保制度應有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發揮,最終使得大學生的切身利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三、我國大學生醫保制度實施的可行性對策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大學生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原有的醫療保障制度不能滿足現實的需求,我們必須針對當前的形勢采取積極有效的對策,使大學生的醫保制度納入合理有序的軌道。

1.加強大學生的醫療保險意識

各高校要通過各種形式,如創辦宣傳欄、開設保險知識講座或選修課,讓學生明白風險的不確定性,誰都有可能遭遇風險,從而調動其參保的積極性,鼓勵個人參加商業醫療保險。這樣使得經濟狀況較好的學生購買商保;社會統籌基金也可以拿出一部分到商業醫療保險公司再投保,大額封頂線以上的醫療費用可由保險公司承擔一部分,以減輕統籌基金的風險壓力,但這需要國家的政策支持,規范保險市場,同時保險公司也要積極開發新的險種[4],擴大保障范圍。

2.促進高校醫院的改革與發展

高校醫院實質上是學生醫療保障體系中一個重要的實施和管理機構,促進校醫院改革與發展不容忽視。首先要明確新形勢下校醫院的定位、功能和發展方向。加強校醫院投入與建設,切實為師生提供優質低廉的醫療服務。校醫院應履行教育、管理職能,提高與社會醫院的競爭力,并科學管理師生公費醫療和商業醫療保險,推進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同時,校醫院應提供特殊人群的醫療救助,保障學生教學、科研順利進行。

3.完善社會醫療救助制度

作為多層次醫療保險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社會救助制度與其他醫療保險制度既存在密切聯系,又具有相對獨立性。從社會公益性上說,社會醫療既非純粹的政府行為,也有別于一般的贏利行為,它是一種社會道德力量支持的社會公益行為[5]。當前一方面要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將貧困大學生和當地低收入居民一起納入社會醫療救助的范疇;另一方面要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加大慈善機構對大學生的援助。如紅十字協會等可以定期為大學生做健康調查,減費或免費為大學生治療疾病;還可以讓社會和企業為患重病的大學生進行捐款,以減輕大學生的經濟負擔。

4.將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納入法制軌道

任何制度的推行都離不開法律的保證,在國家大力倡導“依法治國”的今天,國家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證了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得以實施,而在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上,國家的法律法規還是空白。因此,建議有關部門出臺《大學生醫療保障法》。從制度上切實維護大學生的利益。法規可以規定:學校推行保險,應該帶一定的強制性,學校應統一代收保險費,統一操作[6]。

四、結論

綜上所述,大學生是未來社會發展的主力軍,他們的健康直接關系到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然而現行的大學生醫療保障制度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因此建立一套完善而切實可行的大學生醫療保障體系是大學生醫療體制改革的必然趨勢。我們要結合國內的實際情況,借鑒國外的經驗,加快大學生醫保制度改革的步伐,建立能夠有效保障高校大學生健康成長的醫療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