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實效性分析

時間:2022-12-27 03: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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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實效性分析

1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實施現狀

目前我國大學生醫療保險參保的基本原則與參保范圍堅持自愿參保原則,重點保障學生基本醫療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參保范圍為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統稱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研究生(以下簡稱大學生);保障方式是按照屬地原則,通過參加學校所在地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大學生住院和門診大病進行費用報銷。各地市根據該文件可以制定各自統一的籌資標準。從羅萬紅[2]2011年10月對全國高校大學生實際調查統計結果來看,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參保率為84%,其中有26%的大學生是同時擁有兩種甚至兩種以上的醫療保險(比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農村居民醫療保險+商業學生醫療保險),但是仍然有16%的大學生沒有參加任何醫療保險。實際上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情況并不是很樂觀,至少在各省市具體執行過程中存在著地區差異。這里援引王霞[3]統計的秦皇島的數據:以秦皇島市為例,到2011年底,全市現有大學生近10萬人,實際參保僅為4.8萬人,占在校大學生總數的48%。在全國城鄉居民參保率達到95%的情況下,還有超過半數的大學生沒有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可以看出,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參保率并不是很高,況且醫療保險的實效性并不僅僅以參保率來衡量,還要涉及報銷情況、服務滿意度等指標,而現階段這些指標的實現很難得到保證。

2大學生醫療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2.1制度設計層面

2.1.1制度缺乏頂層設計

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的關于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文件只是從宏觀層面為大學生的醫療保障找到一個歸宿,并沒有具體地對這一群體的醫保制度做頂層設計,權利下放到各地市政府手中,實際上卻造成了不同地市之間的差異,最終為大學生醫療保險的轉移接續難題埋下了“種子”。同時,現有制度針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醫療保障問題沒有涉及,而這部分群體每年數量都相當大,可見制度設計上還是存在了漏洞。

2.1.2參保自愿性原則缺乏法律強制性

社會保障部要求“在校大學生必須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體系,同時這項工作又必須堅持自愿原則”,這無疑在政策制定時就產生了矛盾。由于參保自愿,一些學生心存僥幸心理,認為自己身體健康沒有參加的必要。還有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能少支出則少支出,從而影響了參保的積極性,不利于全民醫保目標的實現。

2.2制度運行層面

2.2.1政府和學校宣傳工作不到位

政府和學校對于大學生加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政策宣傳力度不夠。對于報銷方式、報銷范圍等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的具體運行情況則很少提及,以至于大多數學生對這項制度的認識不清楚,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該政策的持續運行。

2.2.2參保率低

“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4]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全省只有26萬大學生加入了城鎮居民醫保,約占全省大學生總數的1/4。”總體來講,現有的參保率離政策期望大學生參保率的90%還很遠。一方面是由于自愿參保原則帶來的直接影響,另一方面則主要是大學生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沒有把普通門診納入統籌,而大學生是疾病少發或者常見病多發的群體,絕大多數患者在門診治療,沒有把門診納入統籌自然就引起了學生的不滿情緒,參保率也就很難得到提高。

3完善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的對策

鑒于大學生醫療保險存在的問題,從政府、學校、個人三個角度提出相關建議。

3.1政府應明確責任,優化制度設計

3.1.1從自愿參保原則逐步向強制性參保過渡

世界各國對學生的健康保險大都采取強制的形式,且以法律或制度的形式強制實施,主要因為大學生在經濟上屬于弱勢群體需要加以特殊保護。我國政府應當出臺相關保險法律,強制大學生參保,更好地明確政府、高校和大學生在醫療保險方面的權利與義務,規范醫療保險的范圍,確定監督措施和法律責任。當然在建立和完善學生醫療保障時,要特別重視貧困生的權益,政府和學校應當采取相應措施減免貧困生的參保費用。

3.1.2明確責任,加大財政投入

政府在大學生醫療保險中要承擔主要責任。大學生主要依靠家庭提供生活費用,政府投入力度的大小和學生參加保險積極性的高低有密切關系,提高政府的補助強度能夠更多地吸引大學生參加醫療保險。政府還要通過“醫保政策進校園”等活動對醫保政策做好宣傳工作,同時還應當明確監督管理責任,對醫療保險服務機構進行積極的管理和過程監督,以促進醫療保險事業的持續穩定發展。

3.1.3做好制度頂層設計,建立多層次的大學生醫療保障體系

一方面要做好制度的頂層設計,而不是任各市各高校“百花齊放”,實行統一制度、分散管理的體制。國家對各醫療保險機構的收費標準統一規定,逐步實現大學生醫療保險基金的全國統籌,從而體現基本醫療保險的公平性特征,解決醫療保險的轉移接續難題。同時,把普通門診費用納入報銷范圍,擴大醫療保險范圍,這樣才能適合大學生群體的特殊性要求,提高大學生的參保積極性。另一方面,建立涵蓋基本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在內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大學生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商業醫療保險+大病貸款。在進行制度設計時要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考慮進去,使大學生在畢業后找到工作之前的這段時間內能夠繼續享有醫療保障的庇護。

3.2學校做好宣傳工作,加強校醫院基礎設施建設

3.2.1做好對政府政策的宣傳解讀

對于高校學生保險工作而言,學校宣傳依然是最主要的途徑,因此要以學校為中心,積極開展參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宣傳工作。宣傳內容除了醫療保險制度本身,還應涉及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等方面的知識,幫助大學生樹立預防保健和防范疾病風險的意識。

3.2.2設立專門為學生服務的醫療保險職能部門

高校在大學生醫療保險工作中承擔著統一組織參保的責任。大學生參保是一項常態性的工作,每年隨著新生入學都會有一次參保集中辦理期,還有一次畢業生離校醫保關系轉移集中辦理期,因此高校要明確相應的機構,建立規范的流程,讓職能部門和專門人員來承擔具體工作,形成醫保部門和高校協調配合、合力推進的良好局面。同時學生有疑問或者報銷過程中遇到難題的時候也有專門的部門可以咨詢,解決醫療費用報銷的困難。

3.2.3改善校醫院的醫療條件和服務質量

校醫院在高校中所發揮的其實就是基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功能,為本校學生提供最基礎、最廉價的醫療保健服務。對于條件不好的校醫院,學校應該通過向政府、社會籌資進行相關完善,同時積極引進高素質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提高醫療技術水平。可以在高校分布相對集中的地區聯手建院,整合人力、物力資源形成一所非盈利性的醫院,承擔起高校校醫院應有的“醫療功能”,更好的發揮校醫院的作用,改善學生談“校醫院”色變的現狀。

3.3個人應主動、理性參保,維護自身權益

3.3.1提高個人風險意識

大學生在認識到自身所處青春年華這一大好時期,需要奮力拼搏外,還要意識到周圍及自身存在的潛在風險,積極地參加醫療保險等形式的保障項目,從而減少個人憂慮,一定程度上為家庭減少可能的經濟負擔。

3.3.2積極了解醫療保險的相關知識

學生作為制度的直接保障對象和受益對象,應該更加主動地去了解醫療保險的相關知識,通過網絡媒體或者參與政府、學校組織的宣傳活動等渠道加深對這一政策的認知度。

本文作者:張玲工作單位:河南大學哲學與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