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養老金制度管理論文
時間:2022-06-12 0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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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公共養老金制度對勞動力市場的影響機制,主要是通過養老金計劃繳費和受益的支付對勞動力市場的供給和需求起作用的。對于中國來說,繳費與待遇掛鉤,可以使勞動力市場的扭曲效應最小化,可防止職工轉向非正規企業和提前退休。
關鍵詞:養老金計劃,勞動力市場,效應
根據勞動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勞動者決定勞動供給量的過程,是勞動者根據外部經濟參數變化,不斷調整自己的勞動力供給量,力求達到現有條件下效用最大化的過程。因此,勞動者可獲得養老金的數量及與之相關的變量無疑是影響勞動者勞動供給決策的重要因素。而勞動力的需求量則是企業在利潤最大化目標下,根據工資等于勞動的邊際生產力來決定的,在不存在完全自由市場的條件下,養老金計劃繳費與企業對勞動力的需求之間,必然存在著某種相關性。鑒于中國社會的就業壓力,我們有必要對公共養老金制度與勞動力市場供需之間的關系進行深入考察,以探尋較小勞動力市場扭曲效應的公共養老金制度模式,緩解就業壓力,推動整體經濟的協調發展。
一、公共養老金計劃與勞動力供給
公共養老金計劃為社會職工提供養老的基本生活保障,免除了勞動者的后顧之憂,有利于激發勞動積極性。但在養老金計劃的實際運行中,其相對影響或個別影響可能是不確定的,甚至是消極的,會阻礙勞動力供給。因此,要了解公共養老金計劃對勞動供給的影響,必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而首要的是認識問題,是將公共養老金計劃看做是一種不相關的政府稅收和福利支出措施,還是看作為一種強制儲蓄體系。
1.不相關的稅收與支出。
如果養老金計劃的繳費與待遇聯系較弱,就容易被簡單地認為是不相干的政府強制稅收和支出措施,養老金計劃對勞動供給就會從兩個層面發生影響作用:繳費支出對工作人口的影響以及養老金給付對老年人口的影響。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從勞動者總收人中進行養老金計劃繳費扣除將減少勞動者每小時的凈收入。這種效應將在多大程度上影響其工作積極性,取決于相互沖突的兩種經濟力量中對勞動行為選擇更具影響力的一方。一方面,這些繳費的扣除,會刺激人們增加勞動供給(收入效應),因為每小時凈收入減少,創造同樣的實際工資將需要投入更多的工作時間;另一方面,這些扣除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對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產生消極影響。因為增加工作時間所獲得的凈收益比較少,人們便不會對找工作或者延長工作時間有很高的積極性,而選擇以較多的閑暇替代勞動(替代效應)。至于最終會增加還是會減少勞動供給,則要看替代效應和收入效應之差。若替代效應大于收入效應則會減少勞動供給,反之,則會增加勞動供給。
這類計劃還會促使勞動者為了逃避保險稅而轉入法紀松弛的非正規部門就業。雇主也會轉移到非正規部門經營以避稅。甚至一些大公司也把部分業務轉包給非正規部門的小企業。這一方面會減少政府稅收收入;另一方面;由于非正規部門缺少資本和工作培訓,生產力低下,對國民經濟產生不利影響。更重要的是,非正規部門的擴張,破壞了公共養老金計劃的目標,造成老年貧困人口的增多和政府財政支出的增加。
養老金給付對勞動供給的影響更明顯。與繳費聯系較弱的養老金給付無疑會增加受益者的收入,職工可以選擇提前退休而不必承擔總體收入大幅縮減帶來的損失。提前退休減少了養老金計劃的繳費收入而增加了支出,減少熟練勞動力人數,降低了國民產出。世行在1994年計算得出,在過去30年中,提前退休使OECD國家勞動力市場熟練工人的供給減少了3%~6%,發展中國家則減少了1%~2%。提前退休使OECD國家的國民產出損失大致相當于GDP的2~4%,而發展中國家則相當于1%(假設老年人和年輕人的生產率相同)。損失的GDP足以支付許多國家一半多的養老金。
2.強制儲蓄體系。
如果養老金待遇與繳費掛鉤,人們就會將養老金計劃看做是一種強制性儲蓄計劃。在這種情況下,保險繳費被認為是為形成退休養老賬戶而進行存款的替代形式,養老金給付被視為支付這些儲蓄賬戶的替代形式。這樣,養老金計劃對勞動供給的影響實質上會弱化。
可見,勞動供給影響取決于將公共養老金制度看做是一種強制儲蓄還是一種不相干的稅收或支出措施。而如何認識,不僅決定于繳費與待遇掛鉤的實際情況,還決定于公共養老金制度如何表述。不同的制度表述對繳費與待遇之間的聯系的認知或理解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即使它們可能對繳費與待遇之間的實質聯系沒有影響。例如,其他因素不變,養老金計劃由私營部門或獨立的非盈利組織管理,可能比政府部門的管理能更形象更有效地描述或傳遞著繳費和給付之間的密切聯系;使用“繳費”、“個人賬戶”、“盈利”等詞匯來描述由于個人養老金權益持續增長的結果而獲得的利益,更有助于強化人們認為繳費與受益之間存在密切聯系的看法。如果勞動者能夠得到關于解釋如何計算收益的資料,以及正規的能夠反映賬戶平衡狀況的報告,給付和繳費之間的聯系就被比較清晰地表述出來。即使所有這些做法并未改變繳費和給付之間的實質關系,但它們削弱了對勞動供給的負面影響,并增強人們對公共養老金政策的信賴和認同。
3.不同養老金計劃的勞動供給效應分析。
一般認為,由于現收現付制切斷了繳費和受益之間的市場聯系,可能會導致偷稅漏稅以及勞動供給的扭曲,從而降低經濟的產出水平。而基金制則由于在個人繳費和受益之間存在較為緊密的聯系,因而其勞動供給的扭曲效應很小。因此,由現收現付制轉向基金制,能減輕勞動供給的扭曲程度。實際上,這種僅著眼于融資方式的分析是不全面的。
從前面分析可知,勞動力市場扭曲會影響退休決策和工作年齡人口在勞動力市場的反應。與退休決策相關的重要一點是,個人的邊際養老金收益應該與個人的邊際繳費率相聯系,并且要使繳費者和受益者都能明確這一點。這一點對于DC型基金制來說是顯而易見的。但DB型現收現付制的政策制定者也可以根據該原則來確定其養老金計發公式:如果工人A在整個工作期的收入是工人B的兩倍,則A獲得的養老金高于工人B的養老金,但沒有B的兩倍高。然而,如果工人A或B提前退休,其所得養老金應進行保險精算縮減。
工作年齡人口的勞動力市場決策不僅取決于邊際繳費率和邊際收益率,而且還取決于收入增長對整個養老金收益的影響。當繳費與收益之間存在完全的保險精算關系,且一目了然時,勞動力市場的扭曲最小化。這是DC型基金制所遵循的基本原則,但也是待遇的計發嚴格比例于個人繳費紀錄的DC型現收現付制(即NDC)所遵循的原則。
相反,設計糟糕的計劃,不論是現收現付制還是基金制,都會導致勞動力市場的扭曲。Gruber和Wise對11個工業國家的研究報告指出,在現收現付公共養老金計劃和提前退休之間存在著較強的聯系。他們發現,大多數國家都為推遲退休的人增加養老金,但其數量少于按保險精算應增加的數量,因此,為人們在養老金財富最大化的年齡離開勞動力市場提供了激勵。Gruber和Wise將其稱為“稅收強迫退休”,并在這一變量和老年人離開勞動力市場之間發現了很強的一致性。這種扭曲在基金制中也存在。眾所周知,雇主設立的DB型基金制阻礙勞動力流動,它同樣為在養老金財富最大化的時候退休提供激勵。可見,勞動供給與現收現付和基金制這兩種組織融資的機制無關,重要的是養老金計劃的激勵結構。
二、公共養老金計劃與勞動力需求
一般認為,公共養老金計劃和勞動力需求之間的聯系就是養老保險繳費和雇主成本之間的聯系。無論公共養老金計劃采取何種融資方式,養老保險費的支出都會成為勞動力成本的一部分。因此,公共養老金計劃必然增加雇主雇傭勞動力的成本,從而影響雇主對勞動力的需求。但是要明白一點,養老保險繳費對勞動力需求要產生重大影響,是需要一定條件的。有兩種情況要區別對待:
1.封閉經濟中養老金計劃繳費率與勞動力需求。
在自由市場經濟中,養老保險繳費不會對雇主成本及雇主對勞動力的需求產生重大影響。因為,任何時候,如果稅收是根據生產者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某種投入的數量而從生產者那里征收的話,那末投入的所有者就必須接受更低的價格,除非他們想要減少出售的數量。一般情況下,勞動力的供給是非常缺乏彈性的,其供給數量不會隨著扣稅后的實得工資發生很大的變化。而資金供給比勞動力供給更有彈性。所以在任何情況下養老保險繳費都不能輕易地轉移給資金的所有者。這樣做的結果,勞動者實際上承受了由養老保險繳費率變化所帶來的全部負擔,而不會改變雇主成本或者產品成本,不論它表面上是從雇主還是從雇員那里征收的。
雇主對于養老金計劃繳費率增加最直接的反應是,減緩他們原先增加貨幣工資的承諾,使雇傭每個勞動者的總成本降低到如果繳費率不發生變化時應有的水平。勞動者或者不得不接受實際工資增長緩慢的事實,或者進行抵制。抵制會立即增加雇主雇傭勞動力的成本。對此,雇主會產生兩種反映:一種是減少雇傭,使失業現象惡化。失業的增加會減緩貨幣工資的增長速度;另一種是改變產品價格,即雇主通過提高產品價格來補償更高的養老保險繳費成本。這會導致價格總水平上升,降低實際工資水平。價格壓力一直會持續到實際工資降低的數額足以抵消養老保險繳費增加的影響。
如果政府通過最低工資立法和反通貨膨脹政策干預自由市場的自發調整過程,則養老保險繳費率的提高會使雇主成本提高,從而減少雇主對勞動力的需求。最低工資立法提供了一個工資下降的底線,從而使低收入勞動者免于承受全部或部分繳費增長的負擔。于是,雇傭最低工資水平的勞動者的成本增加,使得單位勞動成本增加,結果可能會導致低工資勞動者雇傭數量的減少。有效的反通貨膨脹政策也可以通過減慢自由市場自發調整的過程,使雇主承擔較高成本的時間延長。然而,高成本也可能導致高失業率。
2.開放經濟條件下養老金計劃繳費率與勞動力需求。
根據古典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如果一國實行彈性匯率,那么即使養老保險繳費率的調整引起國內單位勞動成本的變化,也不會影響該國對勞動力的需求。因為,兩個不同國家的貨幣之間的兌換率主要是由這兩國不同貨幣的相對供求來決定的,而供給與需求主要是由貿易流通決定的,一個國家任何總價格水平的變化遲早會導致這個國家的匯率產生相反方向的變化。作為該國的出口國之一的另一個國家的價格不會受到影響,從而對勞動力的需求也不會受到影響。
綜上所述,在產品市場、勞動力市場和外匯市場允許自由運作的地方,養老金計劃繳費不可能對雇主成本或者雇主對勞動力的需求產生重大影響。自由運作的勞動力和產品市場可能確保任何養老金計劃繳費率的提高將轉變為更低的工資水平而不是更高的商業成本。但是,在有效的反通貨膨脹政策和政府勞動政策聯合起作用來阻止這種轉化的地方,費率的提高會影響雇主對勞動力的需求。
三、中國現行公共養老金制度對勞動力市場的負面效應及其解決路徑
(1)繳費與待遇脫節引起勞動供給的扭曲。根據1997年的統一制度規定,企業和個人繳費中的大部分進入了社會統籌賬戶(約占繳費總額的54%~61%),只有小部分進入個人賬戶(約占繳費總額的39%~46%)。而養老金受益的支付,較多的社會統籌部分繳費所獲養老金的替代率只占工資的20%,個人賬戶部分設定替代率為38.5%,繳費與受益之間存在嚴重的不對稱。另外,統一制度規定,繳費滿十五年的,退休后可按月領取20%基礎養老金,超過十五年的統籌部分繳費就等于白繳了。根據國發[2005]38號文件,統籌部分繳費更是上升為繳費總額的71.4%。至于改革中的“中人”和“老人”的養老金受益與繳費之間的聯系就更微弱了。這種狀況,必然引起勞動供給的嚴重扭曲。表現之一是大量勞動力向非正規部門轉移。1990年至2000年的十年間,城鎮新增就業人員4398萬人,僅非正規部門就業者就增加了2796萬人,相當于新增就業人員的63.5%。而與此同時,傳統的正規部門共減少了3907萬正規就業的勞動者。2000年,非正規就業達到9690萬人,占總就業人數的45.5%。非正規就業的迅速擴張,雖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很難說不存在個人和企業、尤其是企業逃避繳費的誘因所致。表現之二是提前退休嚴重。1998年1—8月份養老保險行業移交地方前,新增退休人員79.6萬人,其中違規提前退休的達43.8萬人,占55%,最年輕的只有24歲。2001年,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共審批10693人退休,其中提前退休的4954人,占退休總數的46.3%。由于中國公共養老金制度的覆蓋率低,且存在大量的非正規部門,人們退休后仍然能夠在這些部門繼續工作,獲得收入,從而更決定了提前退休的經濟性。
(2)高繳費率抑制了企業對勞動力的需求。高繳費率是中國現行公共養老金制度的突出特點,許多地方企業和個人實際繳費率高達30%左右,養老金計劃仍然收不抵支。過高的繳費率必然影響企業對勞動力的需求。這是因為反通貨膨脹是我國貨幣政策的主要目標之一,而為了減少貧困人口,各地都實行了最低工資制度;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也不會實行完全自由的匯率制,這意味著高費率不能通過產品市場或外匯市場的自發調整而轉移,企業將承受較高的勞動力成本,從而抑制企業對勞動力的需求。周小川運用一種簡化了的平均財務狀況,分析了一般制造行業的平均盈利情況。假如當繳費率為24%時,企業可獲得相當于世界500強的平均利潤率,即5%的利潤的話,那么,費率上升到34%就會使利潤從5%降到2.9%。對中國來說,情況會更嚴重一些,因為,根據1999年統計年鑒,中國工業企業銷售利潤率平均只有2.3%,勞動成本擴大10%意味著一多半企業會進入虧損狀態。另外,勞動密集型企業和資本密集型企業對養老保險繳費增加的反應是不一樣的。勞動成本的增加,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績效的影響更為突出。中國養老保險的一個重要問題是鄉鎮企業。鄉鎮企業過去多數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很多都不交納養老保險費。假如在不交納保險費的情況下能正常存活,現在讓它們交納保險費,那么相當一部分鄉鎮企業將被迫關門。
總之,無激勵和高繳費率,是中國現行公共養老金制度勞動力市場負效應的根本原因。因此,在中國公共養老金計劃的政策設計中,既要注入激勵機制,又要有利于費率的降低,而NDC計劃無疑是達到這兩個政策目標的捷徑。第一,NDC計劃繳費與待遇掛鉤,制度表述明確,有利于弱化勞動供給的扭曲效應;第二,NDC計劃以現收現付為融資基礎,避免了轉軌成本帶來的繳費率上升的壓力;第三,它可以在不觸動現行“半積累”制根本制度框架的基礎上,實現制度的平穩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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