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農村養老保障體制構建

時間:2022-12-28 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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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農村養老保障體制構建

目前,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其影響必將從金融領域波及經濟領域,從虛擬經濟向實體經濟滲透,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機。黨中央、國務院果斷調整宏觀經濟政策,出臺了擴內需、促增長的措施。那么,筆者認為在全球金融危機這個大背景下,推進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建設,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進而刺激農村居民的消費需求,才能實現拉動內需,保證我國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目標。

一、國家擴大內需的政策給農村養老保障建設帶來的契機

應對金融危機,農村經濟和農民生活是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領域。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了擴大內需的主戰場在農村,刺激國內消費市場的生力軍是農民,因此要借中央財政加大投人的時機,加速全面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打消農民增加消費需求的后顧之憂。

缺乏養老、醫療、教育等保障,是農民即使有一定的儲蓄也不敢輕易用于消費的主要原因。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人們觀念的更新,人們的經濟行為越來越理性,尤其是在已滿足了基本的生活消費之后,人們得在當前消費與未來消費中做出理性的選擇。只有人們對未來有一個比較穩定的預期時,消費者才愿意更多的提高即期消費。然而,當前農村社會各項保障制度的嚴重缺失,加大了人們對未來預期的不確定性,制約了人們提高當前消費的積極性;特別是隨著我國教育、醫療體制改革的深人進行,居民在教育、醫療上的支出日益增大。同時為了應付各種天災人禍,人們不得不壓低當前消費,提高儲蓄。那么怎樣幫助農民增強消費信心,讓農民正確認識消費儲蓄的關系,樹立正確的消費儲蓄觀呢?很容易得出的結論就是,建立包括農民的醫療保險、貧困救濟、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等多項內容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減少農村居民消費支出預期的不確定性,以消除農民消費的后顧之憂,增強消費信心。

總之,無論是提高農民收人,還是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都是近年來一直困擾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難題,如果經由治理金融危機使這些問題也能盡快得到解決,那我們收獲的就不僅僅是抵御金融危機的勝利,而且還解決了農村的養老保障建設問題,取得雙豐收。

二、金融危機大的背景下,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必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

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人口流動的加快,農村集體經濟提供的養老保障體系已基本瓦解,傳統家庭養老保障的功能和養老資源因家庭的小型化和空巢化正在不斷弱化,與此同時,新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還未形成,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障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對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研究和采取相應的對策。

(一)農村養老保障,涉及到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系到農村社會的穩定,直接影響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和全面小康社會的實現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人,城鎮老年人的養老水平不斷提高,各種養老、醫療、生活、贍養保障制度逐漸完善。然而農村這方面的狀況卻不容樂觀,特別是一些貧困地區老年人的生存狀況更是堪憂。因此,關心農村老年人,建立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較為健全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有著重要意義。

從社會學角度理解,和諧社會的基礎就是社會公平與公正,要構建和諧社會,首先要推進社會公平。正如羅爾斯指出的,一個社會體系的正義,本質上依賴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權利義務,依賴于社會在不同的階層中存在的經濟及社會條件。因此,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有利于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實現人文關懷,使全體社會成員能夠共同分享經濟增長的成果,把社會差別盡可能縮小到最低限度,實現社會公平。

(二)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迫切要求

人口老齡化是當今世界各國面臨的一個共性問題,而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更加嚴峻。根據中國人口信息研究中心的預測,農村人口老齡速度以及老齡人口絕對數遠遠大于城市,這將是對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建設的巨大挑戰。如果這些數量龐大的老年人享受不到相應的社會保障權益,要實現農村小康只能是一句空話。因此,要建立全面的小康社會,建立農村養老保障就成為我國政府和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正如鄭功成教授所言:“盡管國家不能按照城鎮職工的辦法來建立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制度,但若對農村養老問題視而不見,則肯定會釀成巨大的社會風險。因為農村人口老齡化是一個客觀的趨勢,農村老年人對社會化養老保障的需求是一個客觀事實。因此,國家可以重新研究面向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應對之策,卻不應當停滯農村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

(三)此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機,農村和農民也受到了非常直接的沖擊和影響

首當其沖的就是農民工失去就業機會,企業對農副產品需求的減少和價格的回落,既影響農民收人,也影響農村穩定。因此應對金融危機,加速推進農村社會保障覆蓋面的任務是必要和緊迫的。另外,雖然經過十多年努力,我國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確立和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諸多復雜而又函待解決的問題,集中地表現在:首先,從中央到地方對土地保障功能估計過高,建制理念和價值取向較為模糊。在實踐中繳費以個人為主,集體可以適當補貼但不做硬性規定;只建立個人賬戶,不體現互濟性;待遇高低僅取決于賬戶積累水平;忽視了政府直接投人的必要性,更多地體現了農村和農民依靠自身力量進行養老的觀念。其次,從滿足農村養老保障的需求來看,現行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有效性很低。對許多參保農民來說,繳費積累水平難以支撐未來的養老需要。個人繳費水平低、多數地區集體和政府補助缺位是根本原因。

值得期待的是,提交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的《社會保險法草案》,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它表明社會各界對制定社會保險法的呼聲越來越高。相信隨著《社會保險法》的頒布和實施,必將對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做到人人有社保,年老、失業、患病、工傷有保障,保障公民共享社會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

三、建設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對策思考

(一)更新廣大農民的消費和投資觀念

由于擔心社會保障制度、住房制度、醫療制度以及教育制度改革可能增加過重負擔,農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更多地考慮儲蓄,用于社會保障的投資傾向明顯偏小。這就要通過大量扎實有效的工作,消除他們陳舊的消費觀念,樹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科學消費觀,引導農村居民轉變消費觀念,使廣大農民的消費觀念由節儉型向適度消費型轉變,更加積極主動地增加商業保險等消費支出。

(二)擴大農村養老保障的覆蓋面,提高農村養老保障水平

首先,應優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養老保障體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網”,要做到應保盡保。制定時應科學確定保障標準,不同地區依據其經濟發展水平可以有所不同。其次,要逐步建立靈活多樣的養老保險制度,養老保險的形式可以多樣化,農民參保的繳費方式應有別于城市,同時要注意規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在確保基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最后要大力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三)拓寬農村養老保障資金的來源渠道

中央財政、地方財政都要適當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提高農村社保資金支出比例,加大對農村社保資金的投入;還可以借鑒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的經驗,發行養老保障彩票,從社會廣泛募集資金。還可建立統一的管理機構,將三種彩票發行機構合并,縮小管理成本。

(四)提升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的“造血”功能

在農村建立養老保障體系,并不是全盤否定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的功能和作用。恰恰相反,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符合中國國情和文化傳統,是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有益補充。要充分發揮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的功能和作用,就必須提升其“造血”功能。正如國務院總理2009年3月5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說的那樣,要集中力量辦一些經濟社會發展急需、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實事,讓人民群眾得到更多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