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問題研究論文3篇

時間:2022-01-28 10: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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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問題研究論文3篇

第一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國家完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健全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舉措,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但是目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還存在“兩低一難”的問題。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一)養老水平待遇低

一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領取待遇水平還比較低。自治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設十三個繳費檔次,最低年繳費100元、最高3000元,但是政府補貼相應檔次低,投入回報率低,導致90%的參保人員選擇最低的繳費檔次100元/年。按最低檔次100元/年,繳滿15年,加上政府繳費補貼,60周歲后每月領取的養老金不到200元,連低保每月260元的標準都達不到,保障基本生活較難。即使按照自治區所規定的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較高繳費檔次(1000元)計算,繳費滿15年,退休后的待遇約為430元/月,仍然低于職工養老保險的最低待遇水平(680/人、月)。二是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相比在待遇水平等方面差距較大。從退休后待遇水平來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最低待遇標準為680/人、月,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為85元/人、月,遠低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待遇水平。在待遇增長的速度和幅度方面也遠遠低于職工養老保險。此外,自治區各旗縣都沒有建立居民養老保險喪葬撫恤政策。三是退休后領取待遇時間較短。農牧民從事重體力勞動,平均壽命低于城鎮職工平均壽命,但是養老保險領取待遇要從60周歲開始,晚于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年齡,相比之下,領取的時間短、金額少。

(二)統籌層次低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主要以縣級統籌為主,相比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統籌層次較低一是統籌層次較低,導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較弱,很容易造成基金流失,同時會造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跨地區關系轉移接續以及領取不便,不利于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二是縣級統籌,導致基金實現保值增值難。每個旗縣規模較小,難以形成規模效應,投資議價能力較差;投資渠道不暢,自治區尚未建立統一社?;鸨V翟鲋禉C制,旗縣財政部門基本都是在等待自治區的政策,投資渠道不暢通。所以自治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率較低,平均增值率僅為3%左右。三是統籌層次低,各地區之間無法橫向調劑,各自為政,加劇了社保碎片化程度,碎片化制度導致社保制度不公平??h級統籌,每個縣實行的待遇標準、收取、發放方式不一致,易造成發放標準的攀比,管理上還存在很多安全隱患。

(三)征繳難

一是征繳體制不順暢,征繳環節過長。村協理員挨家挨戶以現金形式收取保費,集中到鄉社保所核定,再到縣社保局第二次核定,資金再交到縣地稅局出票,地稅局再劃轉到財政專戶。二是征收方式存在安全風險。保費由村協理員收取現金并集中保管一段時間后上交,有可能出現收取假幣、多收少計、協理員發生意外等風險,資金不安全。三是基層經辦機構人員少、崗位不固定、網速慢。有的基層部門沒有成立相應的經辦機構和配備人員編制,有的人員崗位不固定、沒有專職人員,導致征繳、信息錄入以及待遇核定不及時。四是協理員待遇低。協理員一般由村干部兼任,承擔很多項工作,由于社保這方面專門的經費,待遇給的較低,工作積極性不高,導致少收、漏收。

二、對策建議

(一)提高居民養老待遇水平

一是完善激勵措施,逐步提高政府補貼標準。根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不同檔次相應設立政府不同的補貼檔次,繳費檔次越高政府補貼就越高,鼓勵多繳多補,提高繳費積極性,提升待遇水平,減輕政府養老壓力。同時在喪葬撫恤等方面實現與職工養老保險的統一,實現制度規則的公平。二是降低領取待遇年齡,實現與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年齡同步。三是建立養老待遇長期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基礎養老金。將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與基礎養老金提高掛鉤,針對不同的繳費年限,按一定的標準增發基礎養老金,鼓勵參保人員及早參保和長期繳費,并適時按一定比例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

(二)提高居民養老保險統籌層次

逐步實現省級統籌,有利于統一管理,實現待遇標準、收取、發放形式的一致性,有利于居民養老資金的安全和資金的保值增值?,F階段可以采取分步走的方式,比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模式,在參保政策、待遇水平、經辦管理、調劑金等四個方面實現統一。在此基礎上,先以盟(市)為單位,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統籌管理,既有利于整合政策,為省級統籌奠定基礎,也有利于在推行市級統籌的過程中,及時發現和解決提升統籌層次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為實現省級統籌提供借鑒和參考,最終實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省級統籌。

(三)加強管理,理順體制,破解“征繳難”困局

一是建議由人社系統直接征收交到財政專戶,地稅部門不再承擔征收職能,減少征繳環節。二是利用現代技術,創新直接繳費方式。自治區嘗試開發智能軟件實現通過參保人員智能手機直接繳費,保證了資金的安全,但是存在不能及時對賬、邊遠農牧民沒有手機或者沒有信號的難題。今后要通過現代技術的應用,實現互聯互通,實現直接繳費,保證社保資金安全及時入庫。三是加強基層經辦機構的建設。落實機構編制、人員設置、經費投入等,加強對經辦人員和協理員的培訓,逐步提高協理員的待遇。加強網絡系統和信息化建設,通過升級服務器,加大網路硬件投入,確保系統通暢快速。

作者:李婷 單位:天津科技大學

第二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層監管研究

近年來我國社會老齡化問題不斷顯現,人們將目光投向繳費標準低和繳費方式靈活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根據《中國社會保險發展年度報告2014》,我國2014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50107萬人,比上年增加0.7%,城鄉居保基金收入2310億元,較上年增加12.6%。累計基金結余3854億元,比上年增長27.9%。然而由于城鄉居保涉及人群復雜、資金管理鏈條長,風險點多,特別是縣級以下經辦機構由于人員素質、工作力量、管理手段等原因,是問題多發點,基層基金監管部門如何及時有效地監管養老保險基金成為我國社保事業發展中的重要課題。在構建科學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監管模式的基礎上,通過改進和強化基層監管為我國養老基金保值增值提供保障,進而推動社會經濟的長遠發展。

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存在的問題

1.基層監管機制不健全

第一,基層監管部門間協調性不強。實踐中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的規劃性不強,基層部門間缺乏有效的銜接,先進的監管方式和理念在實際監管活動中還沒有實現共享,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加之自2014年逐步開展城鄉居保與職工養老保險互轉、統籌地區間參保關系轉移,進一步加大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監管的難度。第二,基層監管人員專業性不強。城鄉居保相關政策涉及面廣,保險業務繁瑣、數據量大,要求監管人員具備計算機、財務、審計等相關知識。而在基層監管部門中,由于基層基金監管崗位工作人員流動性大,崗位培訓所費時日較長,導致養老保險監管工作難以持續發揮出監管的作用。第三,城鄉居保基金監管機制手段單一。我國城鄉居?;鸬谋O管通常以定期報表和不定期的專項檢查來實現,很難實現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日常業務活動進行實時監控。第四,城鄉居保基金監管信息化水平不高。當前在我國社保部門間、地區間還未建立起來有效的社保信息化系統,很難就相關社保信息和數據實現系統化的管理,而相應監管工作的主要內容只能是數據和信息的核實,進而給監管活動造成了阻礙。

2.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呈碎片化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統籌以縣為單位,由縣級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分散管理保險基金,為了保障基金的安全,對基金的保值增值途徑限定在定期存款和購買國債上。由于統籌層次低且管理分散,降低了我國城鄉居?;鸬囊幠?,從而很難形成規模大、穩健的投資組合,基金的增值能力也非常低。

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監管法律不夠健全

長期以來我國養老保險機構的工作重心一直是征繳養老保險金,忽略了核算和審查養老保險金、實現養老保險基金增值等工作,這種情況下建立的社會保險法律體系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問題。第一,缺乏規范養老保險經辦流程的法律。當前我國主要通過行政法規規范養老保險業務,而這些行政法規內容滯后、法律效力層級不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規范效果。為了促進養老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我國相關立法部門應當根據當前養老保險發展實際和特點,將養老保險從參保到終止參保的業務流程納入到法律規范范圍,進而規范經辦機構業務活動,為監管部門監管提供強有力的依據。第二,缺乏專門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法律。2014頒布的《社會保險法》進一步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了完善,但基金下撥、上繳等方面仍有很多需要規范的內容未被納入。當前我國關于社保基金具體管理的規范都體現在條例和行政法規中,這就使得管理、發放、運營、收繳社?;鹦袨槿狈Ρ匾姆芍?。這種情況下,我國養老保險金的監管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增加了社?;疬\營和管理的風險。

二、加強我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監管的措施

1.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監管的組織體系

第一,強化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應當不斷深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明確監管部門及其職責,完善養老保險基金監管體制,在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內部監管的基礎上,接受國家和社會監督。通過科學劃分部門的責任,確保各項工作的有效落實,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的全方位監管和運行。同時還應當建立相關部門間的定期交流機制,有效、科學、戰略的開展養老保險基金監管。第二,強化國際合作,提升工作人員職業素養。強化和國際機構、企業的合作,認真學習和借鑒國際上監管養老保險基金的經驗,并利用內部選拔和公開招聘等方式引入綜合素質高、專業能力強的監管人員,進而提升基層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工作的水平。第三,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根據我國實際情況,構建評價和監測養老保險基金風險的體系,在此基礎上做好養老保險基金監管防范和預警工作。與此同時還應當合理設定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標準,強化基金運用投資全過程的監控,實現對養老保險基金全方位監管。第四,強化信息建設。首先是構建統一、規范的養老保險基金信息管理體系,進而獲得準確的統計指標,從源頭上強化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其次,責任機構應當創建養老保險信息傳輸系統、養老保險數據庫,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機制。最后,提升運用和研發基金管理軟件的水平,將安全防范功能和管理功能作為開發的重點,保證信息系統運行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2.拓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監管的廣度

經辦機構要強化養老保險的宣傳,讓民眾更加深入地了解養老保險,提升他們的參保熱情,使我國養老保險基金規模不斷增加。傳統的城鄉養老保險基金監管主要對城鄉養老保險基金運作的關鍵環節進行監督,為了提升監管水平相關機構部門應當將監管活動擴大到城鄉養老保險基金運作的全過程。

3.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監管的法律法規

在2014年人社部、財政部《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種制度的銜接,實現了養老保險多層次、可持續發展,對于城鄉養老保險的發展將會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2014年社會保險法將一些問題納入到調整范圍,但是對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如何監管的問題規定卻少之又少。立法部門應當加快立法進程,對我國城鄉養老保險法律體系進行完善。應當構建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城鄉養老保險法律體系,并盡快建立專門的城鄉養老保險法律,解決城鄉養老保險政策性文件效力層級低、規定不全面等問題。具體實踐中,應當做到如下方面:對已經頒布的法律法規進行梳理和修訂。其次,對我國當前的養老保險基金監管法律條文進行完善和補充。最后,進行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實施細則的完善,通過管理質量評估體系的完善推動保險基金監管效率的提升。

三、結語

養老保險基金的運作和經營關系到我國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一旦在運作中出現問題就會威脅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進而造成國家和社會的損失,影響社會的穩定。所以相關部門應當給予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充分的關注,深入分析和研究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在此基礎上不斷提升養老保險基金監管水平。本文分析了當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并據此探索了強化社?;鸨O管的措施,以求提升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水平。但本文還存在一定局限,希望行業人員能夠重視,通過提升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水平實現我國保險事業的健康穩定發展,進而為社會發展和穩定作出貢獻。

作者:龔建芬 單位:威遠縣居保局

第三篇: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風險及防范

一、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弊端分析

(一)職工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狹窄

大多數是在國有企業中施行,集體企業與外資企業并沒有嚴格執行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而私營企業的實行數量就更少了。特別是在改革開放之后,各種不同類型的企業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但是,在職工養老保險方面要求不夠嚴格,沒有及時跟進,非國有企業職工無法正常享有養老保險權利,這也成為我國當前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 

(二)養老保險社會化程度不高

我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形成于計劃經濟時代,基本上是企業主辦養老保險,形成了企業負擔過多的狀況。國有企業擔負著職工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疾病保險、傷亡保險等,增加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造成負擔過重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的經營效益。伴隨著經濟社會的深入改革,原有養老保險制度已無法適應現實發展要求,各種問題和矛盾日益顯露。 

(三)企業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還非常低

長期以來,我國城鎮企業職工的退休金基本不用個人繳納費用,全部是由企業負擔,這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水平不相符。因此,企業的負擔顯得越來越重,而國有企業正是我國各個行業的骨干和中堅力量,所以對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穩定發展造成一定影響。另一方面,由于個人無需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導致自我保障意識欠缺,此外還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職工依賴國家的思想。 

(四)企業原有的養老保險制度與當前社會保險的互助共濟原則相悖

我國的社會保險機構是通過社會統籌的方式來征集保險費的,把所有參保單位和個人的保費集中起來形成一個社會保險基金,整個基金的運作是以互助共濟為原則的。當前,各企業的養老保險負擔不均,一些建廠早的老企業,由于退休職工比較多,因此負擔非常重,而一些新辦的企業,由于職工普遍年輕化,退休職工非常少,因此負擔比較輕。在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競爭機制逐步被引進到企業中,特別是在養老保險方面企業不在同一個起點,造成老企業出現負重難行的局面。 

二、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一)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成為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助于企業更好地參與市場競爭,在發展中掌握更大的主動權,與其他企業平等的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保險的形式對勞動者提供的一項保障措施,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則是其中的一個重要項目,目的是保障企業職工退休以后的生活。這樣可以使企業無需終身負擔職工的生活,極大地減輕了企業的經營負擔,有助于企業更好地發展。 

(二)完善的養老保險制度有助于企業勞動人事制度改革的推進

在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不斷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是發展的必然要求,現階段,只有在全國形成一個統一的勞動人才市場,才能使人才的選用和辭退正?;箼C構的精簡更加規范,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而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則是實現上述目標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下,經濟的改革才能不斷深化,社會的發展才能更加穩定。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推行的一項基本政策,主要是通過全社會的力量建立一個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最終保障勞動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有利于幫助職工解除后顧之憂,同時也幫助企業解除后顧之憂,促進社會的改革、穩定、發展。 

(三)大力實施養老保險制度能夠有效緩解我國的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危機

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國的人口老齡化問題越來越嚴重,國家的養老費用投入越來越大,負擔越來越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仍然沿用過去的企業保險制度,就顯得不合時宜,也將會給企業造成難以承受的負擔。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后,就能夠提前建立一個養老保險基金,形成社會統籌儲備運轉,這樣在面對人口老齡化的時候,我們就可以更加從容地應對了。 

(四)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也是國際社會采取的一致行為

改革開放后的中國加快邁向世界的步伐,企業保險制度也必然要與國際接軌,采取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

三、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措施探討

(一)在企業中樹立社會化養老新觀念

通過社會統籌的方式保障企業職工的退休費用,有利于為企業減負,促進企業更加穩定健康地發展。隨著國家社會的發展,我國初步完成了從企業養老保險向社會養老體系的改革,企業職工退休費用越來越大,必須通過全社會統籌的方式才能更好地運行。

(二)促進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更加完善、更加科學

在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下,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費用是由企業與職工共同負擔的,企業通常是以職工的工資數額為參照,按照一定比例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用,同時個人也需要繳納一部分養老保險費用。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國家逐步建立起更加完善的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養老保險、職工儲蓄養老保險三個方面相結合。這樣通過改革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可以促進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更加完善、更加科學,在國家制定的繳費比例的基礎上,有條件的企業和個人也可以適當調高繳納費用。

(三)提高職工養老保險資金的管理水平

實行社會化養老保險制度后,所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均轉入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的養老保險基金中,做到專項儲存并保障??顚S?,此時就需要加強對職工養老保險資金的管理,確保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擅動。另一方面還要改革養老金的計發辦法,以前是按照職工退休前的工資比例來計算和發放養老金的,實行社會化養老保險制度后,個人養老金的給付數額是根據個人繳納保險費年限、數額來確定的。 

(四)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層次須不斷提高

隨著經濟的日益發展和社會的不斷進步,職工的待遇標準必然是越來越高,而養老金的發放標準也只能提高不能降低,因此僅僅靠國家制定的基本養老保險標準,難以解決不斷發展所要面臨的問題,所以必須實行多層次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使職工在工作期間積累個人養老基金數額,這樣才能保證在退休之后拿到更多的養老金,不至于降低生活標準。平等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而各企業的經濟條件和發展水平具有一定的差別,一些實力較強的企業為了吸引人才,增加企業的凝聚力和競爭力,就會給予職工優厚的待遇,除了提供高額工資,還會在職工養老保險方面給予更多的照顧,這樣又能進一步提供勞動生產力。

(五)建立多元化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障制度

在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企業中,職工退休后能獲得基本的養老保險待遇,因此能夠保障退休后的正常生活,而在沒有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的群體中,如果有企業的補充養老保險,也可以得到一定的退休保障。但是,補充養老基金的經辦機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建立一個統一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并且實行商業化的經營模式。 

四、結語

本文分析了我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問題,并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行了探討。隨著我國老齡化階段的到來,將為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一定的影響,只有建立多元化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才能保障職工老有所養。

參考文獻:

[1]梁穎.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對策[J].財經科學,2010(1).

作者:姜燕 單位:臨西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