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探討

時間:2022-05-09 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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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探討

摘要:我國養老保險面臨基金規模過小、結構失衡依賴單支柱、投資收益率過低、可持續發展面臨挑戰等問題。通過對智利、瑞典、美國的研究,我可資借鑒的經驗啟示是:建立多層次的三支柱結構,保證三支柱協同健康發展,以實現養老保險多目標的策略;放寬養老金投資限制,引入市場化運作,以提升養老金回報率;提高投保人的參與度,發揮投保人主觀能動性;與其他改革共同推進、協同改革。

關鍵詞:人口老齡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2015年,我國老年人撫養比已達到7.7∶1。未來一段時間,人口老齡化的速度和老年人撫養比還將迅速上升。據估計,我國老年人撫養比將于2035年達到3∶1,超過當前西歐水平,2040年將超過同期的美國,老齡化形勢嚴峻。為了保證老有所養,有必要現在開始就對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提前針對未來人口老齡化挑戰作出戰略部署。

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養老基金規模過小、結構失衡

1.養老基金規模過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截至2014年末,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存量為31800億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存量為3845億元,兩者共計35645億元,形成我國養老保險的第一支柱;企業年金基金累計結存7689億元,形成養老保險的第二支柱。這兩大支柱構成我國養老保險的基石。此外,我國于2000年8月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通過中央財政撥款、國有資本劃轉等方式籌集資金,為應對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調劑,是國家社會保障的儲備基金。2014年末全國社保基金資產15356億元。這些資金總量為58691億元,相當于2014年GDP比率為9.2%,規模明顯過小。與全球和其他國家相比,排名也明顯靠后。

2.結構失衡,過于依賴第一支柱。一直以來,由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組成的第一支柱,在養老保險資金來源中占據絕對比重。2014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占比達60.7%,加上全國社保基金的占比26.2%,第一支柱共占比約87%,而作為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占比僅為13%。可見,我國的養老保險三支柱結構失衡,過于依賴第一支柱,另外兩支柱并沒有逐步發展壯大。

(二)資產配置保守、整體收益率過低,未起到保值增值效果

全國社保基金由于投資范圍較廣、約束較小,可以進行境外投資,且高風險資產配置比重上限為40%,自成立以來年均投資收益率8.7%,明顯高于通貨膨脹率。然而,占比最大的社會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范圍卻局限于國債和銀行存款,風險雖低,但收益較差。在通脹較高時,這部分資金面臨縮水的風險。以2011年為例,當年物價同比增長5.4%,而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和國債利率均在3%左右,因而社會保險基金當年實際收益率為負。從國際對比看,我國社保基金的收益率也明顯低于其他國家。根據OECD統計數據,2014年,荷蘭養老保險基金的實際收益率達到了13.5%,排名第一,與2/3國家養老保險基金的實際收益率相比,超出5%。相比之下,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益率可能只有3%(以1年期存款利率計算),扣除通脹影響,實際收益率僅為1%。如果按照3種社保基金的規模加權平均,我國社保基金2014年收益率為4.1%,實際收益率僅1.5%,遠遠低于其他國家。

(三)依賴財政補貼、隱形債務資金需求巨大,可持續性堪憂

目前,我國養老基金看似資金充足,但實際情況不容樂觀。這些年,養老金中一大塊是來自于財政補貼。自1997年建立統賬結合制度以來,國家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貼金額從當年的2億元,到1999年攀升至168億元,2007年已高達1157億元。加總來看,截至2014年,各級財政共補貼養老保險金2萬億元,超過了35645億元結余總額的50%。這種依賴財政輸血的養老金體系,可持續性堪憂。可持續發展的另一個問題是養老保險在明賬之外還有隱形債務問題,其未來資金需求巨大。根據中國社科院2014年的《現行統賬結合模式下隱形債務預測測算》報告,以2012年為基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賬結合制度下的隱形債務規模高達86.2萬億元,相當于當年GDP比率達166%,資金缺口巨大。

二、國外養老保險改革經驗

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以及未來面臨的挑戰,也是過去國際上許多國家經歷過的問題,面臨過的挑戰。這些國家解決問題和迎接挑戰的方式與經驗,對我國改革和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一)智利:建立三支柱模式,引入養老基金競爭性管理

智利養老保險改革由于特點鮮明、效果顯著,被認為是社保改革的樣板,在世界范圍內也受到廣泛關注。

1.確立三支柱模型。在改革中,智利將養老金制度由原單支柱結構發展為三支柱結構:第一支柱針對貧困人口,主要由政府承擔,為社會建立最低保障;第二支柱為個人賬戶養老金計劃,是三支柱中的主體,第三支柱為自愿性的個人儲蓄計劃,為自愿養老儲蓄提供稅收激勵。三支柱結構為智利社會提供了多層次、具有靈活性的養老保險體系,使得養老保險制度足以應對扶貧、消費平滑等不同而有一定沖突的多目標。

2.五方參與者各司其職,分工清晰。在智利的養老保險體系中,政府保障最低收益,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AFPs)努力實現高投資收益率,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局(SAFP)監管行業秩序和制定細則,參保人可以按自己意愿選擇AFP以管理自己養老金的個人賬戶,并且每年有4次機會可以在不同的AFPs之間轉移,而央行則作為資金托管人保證資金安全。這五方各司其職,分工清晰,因而整個體系最終能夠高效率運轉。而值得特別指出的是,智利在養老保險體系改革中引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AFPs)對養老金進行競爭性管理,極大提高了投資收益率。自建立以來,養老金年均實際收益率達5%,起到了保值增值的效果。也正是在良好的制度設計促進下,1985年~1995年間,智利養老基金相當于GDP占比從10%擴張至43%。

(二)瑞典:建立國家養老基金,引入名義賬戶

上世紀70年代以來,瑞典進入老齡化社會,全國65歲以上人口占比超過17%,加之勞動力供給不足,養老金資金來源下滑,整個國家的養老保險體系面臨可持續危機。為克服困難,1999年,瑞典通過了養老保險改革法案,不僅構建了三支柱體系和養老基金市場化管理,而且創造性引入了“名義賬戶”。

1.建立國家養老基金,引入市場化管理。為了規避國家財政風險,保障現收現付模式運轉,瑞典針對舊制度結余建立了緩沖基金。這些緩沖資金交由多只基金AP1-AP4以及AP6(投資非上市公司),以市場化方式管理,分散風險,鼓勵競爭。

2.引入個人名義賬戶。名義賬戶是現收現付制與積累制,固定收益型與固定繳費型的混合模式。轉入收入養老金計劃的16%的工資是用于支付現期老人的養老金。同時,這部分繳費也會計入參保人的個人名義賬戶(只計入數額,不做真正資本化積累運作),作為退休時個人領取養老金的依據。也即籌資方式是現收現付制,但在養老金支取時,退休金的給付標準原則上卻是嚴格按“固定繳費型積累制”的規則運行的。名義賬戶集中了各類養老制度的優點,已引起我國專家學者的關注。

(三)美國:多層次養老制度體系形成多重保障

美國的社保養老制度已有上百年的歷史,不過私人部門固定繳費制(DC)計劃是在近幾十年才快速發展的。經過長期的發展和不斷調整,美國已形成了多層次的養老金體系,為居民養老提供多重保障,對整個社會以及金融市場產生深遠影響。

1.三支柱結構加上DB與DC型結合,提供足夠靈活性和多樣化選擇。美國的三支柱結構中,第一支柱是政府強制性養老金計劃,實行現收現付制,由聯邦政府統一組織,基本覆蓋全部就業人口;第二支柱是公共和私人部門雇主養老金計劃。私人部門養老金計劃上世紀70年代之前基本是固定收益型(DB),70年代之后固定繳費型(DC)快速發展,很快超過DB型計劃的規模;第三支柱是個人儲蓄養老金計劃,完全由個人自愿參加的計劃。按照美國現行規定,所有70歲以下且有收入者都可以開設個人退休賬戶(IRA),不論其是否參加了其他養老金計劃。

2.401(k)計劃調動企業和員工積極性,成為美國養老制度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401(k)計劃是補充養老保險計劃之一,采用DC型,由雇員和雇主共同繳費,個人賬戶累積,稅收遞延,雇員可自主選擇投資方式的形式,成為美國諸多私人部門雇主首選的社會保障計劃。首先,通過個人繳費的稅收優惠政策,實現了國家、企業、個人三方為雇員養老分擔責任的制度設計。其次,通過有力的監管對提前取款行為進行懲罰,有效地激勵了儲蓄。第三,個人賬戶的管理方式以及雇員的投資選擇權,都極大地調動了企業和員工參與401(k)計劃的積極性。

3.與資本市場形成良性循環。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資本市場已比較成熟,法律法規體系和監管體系健全,投資工具豐富。美國私人部門DC型養老金計劃的資產配置一直從存款和債券向股票和共同基金轉移。近年來,股票投資有所下降,主要投向共同基金。1978年~2013年,美國私人部門DC型養老金計劃規模擴大44倍,年均增長率高達29%。截至2013年底,50%的資產投資于共同基金,26%的資產直接投資于股票,債券和銀行存款合計占比僅為10%。養老金進入資本市場,既實現了保值增值的目的,也為資本市場引入了穩定的投資者,有助于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養老金增值和資本市場發展相互促進,形成良性循環。

三、對我國的啟示

(一)建立多層次的三支柱結構

從三國的經驗看,都形成了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以對個人養老形成多重保障,實現養老保險體系的多重目標,尤其以美國最為突出。美國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一個層次是國家立法規定的,低有保證、高有限額的強制性的基本保險,起到了保護社會安定、維持基本生活的作用;第二個層次是公共和私人部門雇主養老金計劃,且選擇了DC型的401(k)計劃為主進行推進,該計劃給予個人選擇資產配置的權利,有助于調動參與者的積極性。這種多層次的結構,保證了可同時實現養老保險的多個目標。例如,第一支柱可用于進行社會轉移支付,減少貧困;第二支柱則可鼓勵對養老進行儲蓄,熨平消費。建立多層次、保證多樣選擇的三支柱結構是我國應努力的方向。另外,三支柱還需要協同發展,不能過于依賴單一支柱。目前,我國的第一支柱繳費比例過高,阻礙了第二支柱的發展,未來可考慮適當降低第一支柱繳費比例。

(二)放寬養老金投資限制,引入市場化運作

1.放寬投資限制。安全性是基金營運的第一原則,但并非是降低風險、提高收益的靈丹妙藥。以前述國家為例,適當進入風險較高的資本市場,往往有能夠較好實現養老金保值增值的效果。逐步放寬基金的投資范圍是大勢所趨,包括提高投資股票、股票基金的比例,允許投資于海外資產等等。

2.引入市場化運作。三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都由專業的投資管理機構負責,同時引入多個管理機構進行競爭性管理,并在世界各地選擇基金經理或基金產品,進行全球化投資,從而保證了資金的保值增值。

(三)提高投保人的參與度

目前,在我國的養老基金管理中,投保人的參與度幾乎為零。作為保障基金的繳納者,卻對自己繳納的資金不能參與管理,這無疑會降低個人參保的積極性。相比之下,美國私人DC計劃中,個人具有相當的投資選擇權;而在智利,參保人可在多個AFPs中自由選擇,每年有4次機會可以調整;在瑞典,額外投保養老金計劃采取自我管理機制,只有不做主動選擇,才進入AP7基金中管理。正是具有高度的參與感,才使得居民愿意參與養老保險計劃,將資金放入基金賬戶。

(四)與其他改革共同推進

最重要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不是孤立的,需要與其他改革共同推進。

1.與國企改革相輔相成。從歷史上看,國企改革就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相輔相成。黨的十五大以來,國企改革進入了改革攻堅戰階段。針對國企改革和產業結構調整中下崗職工增多的情況,黨中央作出了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即“兩個確保”的重大決策。社會保障為國企脫困改革貢獻巨大,為維護社會穩定發揮重要作用。當前,國企改革又到了一個關鍵階段,通過劃撥更多國企股權充實社保基金,一方面,增加了社保資金儲備;另一方面,社保基金進入國企有利于促進國企改革的推進,有望提升國企治理水平。

2.與財政改革互為前提。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還存在城鄉分割、群體分割、地區分割和管理分割等現象。其中,地區分割和管理分割的現狀與我國的財政制度緊密關聯。如果財政制度的改革不推進,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也將非常艱難。

3.與資本市場改革相互促進。養老保險基金需要在資本市場中實現保值增值,而資本市場也需要社保基金作為最大、最穩健的機構投資者來提升效率和成熟度。因此,一方面,需提高社保養老基金投資風險資產的比例;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強資本市場制度建設,保障養老保險基金在資本市場中的權益。

作者:張夢云 曹玉瑾 單位: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 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所

參考文獻:

[1]樓繼偉.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N].人民日報,2015-12-16.

[2]尼古拉斯•巴爾,彼得•戴蒙德.養老金改革:理論精要[M].北京: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