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并購中的財務風險問題
時間:2022-06-03 10: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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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企業并購財務風險的現狀
我國近十幾年來,企業并購事件越來越多,尤其是近幾年企業間并購呈現爆發態勢。我國企業并購的規模越來越大,并購的范圍已經開始進入更廣闊的領域。以剛過去的2014年為例,數據統計顯示我國企業并購交易達到1.2萬起以上,其中海外并購異軍突起,中國資本正以積極的姿態大規模開展海外并購投資。但是如此眾多的企業并購,真正獲得成功的案例占比卻并不是很高。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就在于企業在正式并購之前并沒有仔細調研被兼并企業的財務運營狀況,造成兼并行為發生后,給自己的企業財務運營帶來沉重的壓力。2014年南方某知名企業進行海外兼并,最終陷入嚴重財務危機的案例給我國企業并購敲響了警鐘。總體上看,我國企業在并購中出現各種財務風險的比例比國外企業要高的多。
二、我國企業并購中出現財務風險的原因分析
(一)并購資金龐大,給企業帶來融資壓力
不管是橫向并購、縱向并購還是混合并購,都需要企業付出龐大的并購資金。以2014年1月,聯想集團收購摩托羅拉移動業務為例,涉及資金達到29億美元。一般企業要想籌集如此巨額的資金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為了解決資金不足的瓶頸問題,部分企業采用各種社會融資的方式,如增發企業股票,發行企業債券等方式籌集并購資金。這給企業健康的財務運營帶來沉重的融資壓力。以企業債券為例,如果企業并購后出現各種運營困難問題,企業需要承擔巨額的還本付息的風險。有的企業企業為了實現并購任務,壓縮自己主營財務現金流,給企業原有的生產經營帶來財務困境。如果兼并沒有完成,或者兼并的結果與預期目標差距較遠,都會給原本健康的財務運營狀況帶來麻煩。因此,并購資金龐大,給企業帶來融資壓力是造成我國企業在并購中出現財務風險的不可忽視的最直接的原因。
(二)我國企業還沒有建立科學完善的并購財務風險預警機制
我國雖然制定了一些企業兼并破產方面的法律法規,但是在企業并購財務風險監控方面卻沒有制定建立科學完善的并購財務預警機制。沒有財務風險的預警,造成一些企業在進行并購中經常出現盲目行為,如沒有仔細調研被并購企業現有財務運營狀況等。有的被兼并企業為了達成并購目標,甚至人為隱瞞自己現有的資產債務的實際狀況,這更增加了企業并購的財務風險。西方國家企業在兼并中,往往經過長期的市場調研,借助于完善的兼并財務風險預警機制,然后才進行并購操作。以2014年美國FACEBOOK兼并高達為例,其實早在五年前就已經出現了并購的苗頭,但是直到2013年8月份才正式啟動并購進程,又經過長達10個月的并購談判,才最終完成此次兼并。這有效地防范了并購產生的財務風險。而我國企業在此方面與其差距明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國企業還沒有建立科學完善運行有序的企業并購財務風險預警機制。
(三)政府在某些企業并購中的行政干預過多
我國政府鼓勵支持企業通過企業并購做強做大,國內很多企業并購案例都有當地政府的行政干預的影子。政府的行政干預,有時的確會給相關企業兼并任務的完成提供幫助,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是更多的企業并購其實并不需要相關政府的參與,完全憑借市場手段就能夠實現。我國政府在某些企業并購中行政干預明顯過多。部分地方政府部門為了自己的政績,采用地方保護主義的方式,如對一些本就經營困難的企業不采用市場手段讓其破產淘汰,而是采取變相保護措施,采用行政命令等方式讓當地優勢企業并購這些弱勢企業。這種做法給一些原來財務運營狀況良好的企業帶來沉重的財務壓力,因為并購弱勢企業需要付出巨額資金,同時對并購的企業資產重組有需要付出沉重的資本代價。2012年,山西某大型運輸公司兼并購失敗的原因,就是當地政府無視企業財務運營實際,強制兼并造成的惡果。業內把這種政府對企業并購干預的做法形象地稱為“亂點鴛鴦”。
三、防范企業并購中財務風險的建議
(一)規范企業并購融資行為
企業并購中產生的財務風險,最直接的風險就是兼并帶來的融資風險。因此,規范企業的并購融資行為,提高融資風險意識,是防范企業并購中財務風險最首要的工作。具體做法:首先,對待企業并購,相關企業進行融資的過程中,要根據自己企業財務運營的現狀,制定正確的融資方案,要明確融資必須在企業可承受的合理范圍之內;其次,要暢通企業融資渠道,為企業融資提供真正的助力。銀行業要建立專門服務企業兼并融資的機構,并為企業提供并購方面的相關財務運營數據,幫助企業防范并購產生的財務風險。企業通過民間渠道籌集并購資金,需要對各種民間資本進行嚴格的管控,尤其是融資利率的管控。再次,要規范企業融資手段,讓企業通過正常的渠道進行融資,如對待企業通過定向增發方式進行融資的做法,要嚴格進行監督,防止出現過度融資。總之,只有規范企業并購融資行為,才能有效防范相關并購企業的財務運營風險。
(三)企業并購應當更加重視采用市場手段,減少政府的行政干預
企業并購本質上是一種市場行為,通過并購可以實現資源的合理流動與配置。因此,企業在進行并購的過程中,應當更加重視采用市場手段,通過市場競爭方式積極參與企業并購。因為各種市場手段,如價格、供求和競爭等,可以最便捷地為企業提供全面的企業并購方面的市場信息,讓企業在并購過程中擁有更多自由選擇的權利,這可以有效防范各種財務風險隱患。同時減少政府對企業并購的行政干預,也是做好企業并購重要的方面。當然,減少行政干預,不是完全無視政府的積極作用。而是在發揮政府宏觀調控作用的前提下,讓其與市場手段進行更加緊密的配合,相互促進,共同配合做好企業并購的財務風險管控工作。嚴格制止某些地方政府在企業并購中“亂點鴛鴦”的行為,讓企業真正成為并購的主體,這樣可以防止出現上述因行政干預下帶來的企業并購方面的財務風險。
四、結論
企業并購是一種正常的市場競爭行為,是企業做強做大經常采用的方式之一。通過并購,可以實現市場資源更加合理額配置。但是,企業并購中出現的眾多財務風險應當引起人們的重視。要對產生財務風險的原因進行仔細地剖析,進而提出有效的解決措施。本文立足企業并購中財務風險問題,展開積極探究,希望能夠為我國企業以后的并購行為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鑒。
作者:吳志勇單位:瀚藍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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