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改革背景高校個稅籌劃辦法
時間:2022-08-20 08: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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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高等教育事業也得到了穩固的發展,高校教師的個人收入也開始呈現出顯著的上升趨勢,扣繳個人所得稅的人員數量和金額也在逐漸提高,充分驗證了個人所得稅在我國稅收規劃上所起到的關鍵作用。本文著重介紹了當前個稅改革背景下高校個稅籌劃的情況,找出目前所存在的問題,并給出與其對應的解決辦法,為高校合理、規范地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實用的對照辦法,從而全面確保高校教師的利益。
關鍵詞:個稅改革;高校;個稅籌劃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迅猛發展,高校教師的收入開始顯現出逐年遞增的現象,從高校內部財務管理部門每月向上申報的稅收收入所獲得的稅務局的反饋表上看,高校內部的教師群體、校外專家群體以及其他擁有勞務特性的工作人員也逐漸變成了稅務部門的重點監察目標。
一、高校個人所得稅籌劃的收入組成結構
高校教師大概分為教學、行政、后勤等幾種類別,不同職位的教師在收入上也有著較大的差別。當然,真實收入組成結構上也會有著較大的區別,可以將其大致分為四種類別。一是基本薪酬與績效獎金,主要是指該職位的教師真實工作的課時費用、輔導費用等,同時還包含了根據該職位教師工作完成狀況,給其分發的科研獎金和績效獎金。二是勞務報酬,是指該職位上教師自身的勞務報酬,比如審查費、監考費、答辯費等。三是稿酬費用,主要是教師所刊發的學術論文和作品等方面的收入。四是各種補貼,比如餐補、話補等。
二、個稅改革背景下高校個稅籌劃現存問題
(一)政策宣傳工作不到位
目前,很多高校教職人員在開展工作的時候,缺少一定的納稅籌劃觀念,對個人所必須繳付的所得稅有著較為明顯的不滿情緒,片面認定個人所得稅應該是財務管理部門的事情,和自己沒有什么關系。而導致這一方面問題的因素有很多,這中間就包括了政府稅務部門和高校方面對個稅籌劃工作的宣傳力度較低,宣傳舉措也沒有做到有針對性,宣傳次數太少,個稅軟件應用率不高等,讓高校教職人員沒有辦法了解掌握繳納所得稅對其自身的好處和影響,嚴重阻礙了整體工作的進展。
(二)各部門間交流不及時
高校內部現行的工資制度和獎金制度是隸屬于人事管理部門、財務管理部門的一項關鍵工作內容,對工資的規劃與教師工作量的考評,都必須經過教務處、科學研究處等職能部門間的有機協作達成。只有各職能部門間做到相互配合協作,才可以全面落實高校個稅籌劃工作的最終目標,讓工作效率和質量得到最大限度的提升。但是,現如今高校各管理部門間缺少合理、高效的溝通交流機制,缺少體系化、規范化的劃分辦法,這樣就會導致在學期結束或是年尾的時候,各職能部門和校內院系大多會采用一起分發科研獎金和績效獎金的方法,進而大大增加了教師的課稅負擔。
(三)對納稅籌劃的重視度不高
個人所得稅關乎每一位員工的自身利益,因此納稅籌劃工作必須要得到高校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的高度重視。由于高校財務預算和人員劃分等方面因素的制約,高校無法建立專門的個稅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的工作人員除了要開展日常工資核算和報銷以外,還必須要處理上級部門的各類報表填寫、報送工作,同時還要肩負起稅務籌劃工作,人員精力和時間都非常緊張。而且,個稅代扣代繳方面的數據繁多復雜,每月都必須要定時、足額繳付,這樣的情況讓工作人員的工作量在無形中變得更加繁重。稅收收入的金額直接關系到教師的個人收入,但和高校的事業運轉資金、集體收益等并沒有直接聯系,所以,導致高校方對教師的個稅籌劃工作沒有應有的重視。
(四)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學習培訓機會少
因為和稅收制度相關的政策規定越來越多,如果財務相關工作人員缺少一定的知識積累,那么就無法確保全面貫徹落實稅收政策規定,進而在開展有關工作的時候將變得更為艱難,缺少制度性和合理性,沒有政策說服力。高校課稅來源非常廣闊,牽扯到的稅種也復雜多樣,在缺少準確引導政策的基礎上,會使高校課稅扣繳工作的開展沒有規范性。財務工作人員平時的工作就十分繁忙,學習培訓的機會相對較少。在新政策出臺后,如果沒有及時學習及培訓,財務人員就沒有辦法合理、科學地避開納稅盲區,進而引發“多發少掙”的狀況。
三、個稅改革背景下高校個稅籌劃的辦法
隨著我國提出的“教育強國”的開展,我國對教育事業各項工作的重視度越來越高,要求也越來越嚴格,高校教職工的收入也得到了提升。與此同時,有關稅收構架也在變得日漸復雜,課稅金額也有了明顯的提升,這樣的情況大大增加了高校教職工的課稅費用。在當前時代背景下,新個稅制度改革實施的時候,高校個稅籌劃辦法是解決現存問題的重要途徑。因此,必須要充分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科學、合理、規范地制訂出一套教職工個稅繳納辦法。
(一)加大宣傳力度
目前,高校教職工對《財務稅法》的認識非常不到位也不全面,讓納稅籌劃工作找不到定位。財務管理部門必須要根據當前高校教職工對稅收制度的認知,主動加大力度宣傳和科普個人所得稅制度,可以找稅務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一同加入進來,協助進行宣傳高校個稅籌劃工作,給高校教師講授有關稅收制度的原則和需求。除此之外,高校可以充分利用官網平臺,建立個人所得稅體制相關知識普及專欄,將稅務局出臺的各類咨詢和稅收制度,通過微信等軟件推送給教師們,在線解決問題。在這一過程中,匯集整理教師提出的各類問題,并向主管稅務機構詳細詢問,最終通過文字、視頻等方式,向教師們進行反饋,以此來逐步提升教師們的納稅觀念。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讓其積極加入到納稅活動中來,全面保障教師個人利益,同時還能夠提升高校整體工作效率和質量。
(二)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作能力
現如今,許多教師都片面地以為個人的工資、獎金主要取決于財務管理部門,但事實上財務管理部門僅是經手了審查、分發、核算這幾個環節而已,決定教師工資標準和計算方式的,還是由人事管理部門、教務處等職能部門和教師一同協調完成。為了合理、規范地確保教師的各項權益,高校在每年開始時進行編制預算工作。在開展此項工作的時候,應該對各個院系、職能部門等規范地進行安排,讓之后部門間開展的交流協作工作能夠更加有效,根據教師整年度的工作量,編輯年度報表,并把報表作為基礎,按照報表發放工資獎金。這樣做不但滿足了預算辦法的需要,還可以有效規避不必要的問題,最大限度地保障教師的切身利益。
(三)改進年終獎發放機制
根據我國與年終獎有關的法律規定,年終獎應該是以12作為商數,且年每年終獎只可以發放一次。在新個稅改革的調控下,這類方式也從中得到了改進,合理填補了納稅盲區。按照學校目前的真實狀況,在開始分發年終獎金的時候,要做到在每個環節中,各個職能部門能根據環節進行有效、及時的溝通交流,對每位教師的年終獎金總額進行及時、快速整理,特別是要注意對臨界點的合理運用,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教師的個稅負擔。除此之外,對年中任意時間分發的獎金,應該充分關注年終獎金適用稅率的提升,做到在不提升適用稅率的情況下,合理選擇金額,并將其融入年終獎金中。
四、結語
綜上所述,在新個稅改革的大環境下,高校教師的個人所得稅籌劃辦法是受到關注最多的內容,為了能夠更有效地確保高校教師的自身利益,必須逐漸改進優化納稅籌劃的相關內容體制,做到及時、快速地獲取最新的稅收制度,并對其進行深入的探討分析,全面掌握好最新的制度方案,規避可能存在的各類潛藏風險。與此同時,在充分完成財務管理服務工作以后,還要合理降低不必要的資金支出,預算核算工作要做到合理、科學、規范地開展,以此達到高校教師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根本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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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卞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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