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德育的應有理念研究論文

時間:2022-09-28 0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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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德育的應有理念研究論文

[摘要]高校德育理念是人們對于德育的本質、價值及活動的基本觀念,它關系到高校德育的質量。在當今社會歷史條件下,高校德育應該樹立人本理念、個性化理念、生活化理念和責任理念。只有樹立了新的德育理念,并遵循了這些理念各自所內含的不同要求,高校德育才能夠起到提高大學生道德素質的作用。

[關鍵詞]高校德育;人本理念;個性化理念;生活化理念;責任理念

Abstract:Theideasofmoraleducationincollegesanduniversitiesarepeople''''s

basicconceptsonessence,valueandactivityofmoraleducation.Theyarerelatedwiththequalityofmoraleducationincollegesanduniversities.Underpresentsocialandhistoricalconditions,moraleducationincollegesanduniversitiesshouldhavesuchideasashumanism,individuality,lifeandresponsibility

.Onlythesenewideasofmoraleducationaresetupandthedifferentrequirementsofeachideaareobeyedcanthemoraleducationincollegesanduniversitieshavethefunctionforimprovingcollegestudents''''moralquality.

Keywords:moraleducationincollegesanduniversities;ideaofhumanism;ideaofindividuality;ideaoflife;ideaofresponsibility

德育理念是人們對于德育的本質、價值及活動的基本觀念,它來源于人們對于德育的基本認識和總體設計。由于它把握了德育的本質和德育的最主要方面,因此,德育理念一方面成為了德育理論的一個重要的內容(或者說,德育理論是德育理念的升華和理論表現形式),另一方面又是德育活動的標準和準則,從而具有規范德育活動的模式和價值取向的作用。可以這樣說,只要存在著德育活動,就一定會有相應的德育理念。可以肯定,不同的德育理念所產生的德育效果是明顯不同的。因此,德育理念問題是關系到高校德育質量的根本問題,“德育理念創新是大學德育創新的先導”[1]。在當今社會歷史條件下,高校德育需要樹立起不同于以往高校德育模式所奉行的德育理念。只有樹立了新的德育理念,高校德育才能起到提高大學生道德素質的作用。

一、人本理念

人本理念即以人為本的理念,它是產生于現代社會并反映了現代社會的本質的核心理念。就高校德育而言,以人為本的理念就是以大學生為本的理念。

人本理念主要有著三方面的要求。首先,應該以大學生為目的,而不應該以其為手段。高校德育乃至整個教育的目的不是別的,而是為了學生。它要求高校德育從大學生出發,以大學生的成長需要是否得到滿足作為判斷高校德育工作的最高尺度,以大學生的成才為最終目的和歸宿。不應該只從完成某一社會任務出發,甚至從老師的主觀臆想出發去模塑大學生,將其培養成為如馬爾庫塞所描繪的那種因崇尚科學技術而喪失了批判精神的“單向度的人”,或者成為不具有道德選擇能力而只知道服從他人意愿、無條件地遵循某種固定的外在道德準則的人。

其次,應該尊重大學生的權利和尊嚴。高校德育具有工具性價值,是一座教育和培養大學生的“橋”,它應該尊重大學生的人格獨立、主體性和道德選擇意識,不應該出于防范或者束縛的考慮而采取強制性或者威脅性手段向大學生灌輸道德知識。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道德的產生是有助于個人的好生活,而不是對個人進行不必要的干預,道德是為了人而產生,但不能說人是為了道德而生存,道德的本質在于它是人探索、認識、肯定和發展自己的一種重要方式。”[2]高校德育應該重視和遵循道德的這一本質,教師應該肯定和幫助大學生“探索、認識、肯定和發展自己”的精神和努力,只有這樣,大學生的道德選擇能力才能真正地培養起來。

再次,應該注重大學生的發展。大學生的身心發展應該是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的全面發展,同時又應該是以能力為中心的發展。高校德育只有注重了大學生的道德能力尤其是道德選擇能力的發展,才真正抓住了大學生道德發展的根本。

二、個性化理念

當今社會的迅速變化、市場經濟所要求的主體活動的自主性及所導致的道德觀念的多樣性,要求社會控制的方式、手段和程度發生某種變化,于是,個人在社會生活有序化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和重要。這就決定了個性化理念必定會成為高校德育的一個重要理念,也決定了德育個性化應該成為高校德育所追求的目標。

個性化理念的主要要求是:首先,應該注重大學生之間的道德差異性。每個大學生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他們在道德認識、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道德觀念、道德標準方面都存在著某些差異。這種差異性是大學生基于其特殊經歷和理想及對整個社會生活的獨特感受而形成的,高校德育不應該對此予以忽視甚至否定,尤其在主體意識被強調和價值觀念多樣性的條件下更應該合理地對待它。為此,高校德育應該改變過去那種無視大學生道德個性發展的要求,期望通過整齊劃一、程式化、命令式的說教來模塑所有大學生道德人格的德育模式,尊重所有大學生所作出的道德選擇。要符合這種要求,高校德育過程就必須實現人性化,因為,“只有人性化的教育過程,才能促進學生個性的和諧發展”[3]。

其次,應該注重大學生的道德主體性。大學生的道德主體性是指大學生在道德方面的自主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它表明大學生能夠自主地選擇外界所施加的道德影響,合理地解決內在的道德沖突,主動地探索、發現和建構內在的道德準則,從而成為康德所說的“自我立法”者,有效地啟動和控制其道德行為。它對高校德育提出了兩方面的要求:一是應該尊重、激發和利用大學生的道德個性,以使其道德選擇能力得到提高;二是不要將大學生視為機械地接受道德知識的客體,而要將他們置于與教師同等的地位,讓他們自覺自愿地參與高校德育這一互動的過程,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培養大學生道德選擇能力。

三、生活化理念

正如高校是整個社會的有機組成部分一樣,高校德育也是整個社會生活的一個不可或缺的方面。這決定了高校德育應該與整個社會生活密切聯系,應該來源于生活、服務于生活,也決定了高校德育應該樹立生活化理念,構建生活化的德育模式。這一理念是一個有助于提高德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的理念活化理念的主要要求是:首先,高校德育應該立足于生活。這意味著高校德育主要不是一種發現和揭示道德世界本身規律的學術探究活動,其目的不是為了培養學術精英型人才,而是在大學生與實際社會生活之間架起一座橋梁,為了大學生更好地理解和選擇社會生活,為了大學生的道德實踐。在此前提下,高校德育應該立足于生活還有三重涵義:一是高校德育離不開生活,離不開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生活,也離不開更為豐富多彩的個人生活,否則,它將會變得不可理解,沒有任何價值。正如杜威所說:“學校既與社會隔離,學校里的知識就不能應用于生活,因此也無益于品德。”[4]二是高校德育的價值只有在生活中才能得到實現。對此,英國學者約翰•威爾遜在其《道德教育新論》中明確地指出:“德育只有通過生活才能發出力量,成為真正的教育。”三是高校德育的最終價值指向是為了讓大學生選擇和實現美好生活,或者說,“道德教育作為對個體行為規范的教育,實際上承擔著批判與改造生活世界的使命”[5]。

其次,高校德育的內容應該根據生活來確定。人們所面對的生活是一定社會歷史條件下的現實生活,它決定了高校德育內容的時代性和現實性。只有內容反映了現實生活需要和符合時展趨勢的高校德育,才會具有針對性、實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才會被大學生所自覺接受和一致認同。如果人們是根據主觀臆想或者純粹理想性的道德要求來進行高校德育,那么,它就會發揮不了任何積極作用,相反,還會被大學生所拒斥。

再次,高校德育應該在生活中進行。高校德育要產生良好的效果,沒有別的途徑,只有在生活過程中進行。在此意義上,高校德育即是生活教育。“生活教育是給生活以教育,用生活來教育,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從生活與教育的關系上說,是生活決定教育。從效力上說,教育要通過生活才能發現力量而成為真正的教育。”[6]這種意義上的高校德育,不只是要求大學生走向現實生活,適應既有生活,而且是通過用美好生活去觀照現實生活、用應有的生活去反思實有的生活的方式來培養大學生的道德選擇能力,指導大學生選擇生活。這樣一來,高校德育實際上就是一種生活指導。“生活指導是指幫助學生加深個人對自身的認識,最充分地發揮自己的能力與興趣,圓滿地適應自身所在的整個環境內的種種事態,發揮能夠作出明智的決定、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對社會做出自己特有的貢獻”[7]。正是在對大學生生活的指導、引導過程中,高校德育起到了培養大學生道德選擇能力的作用。

四、責任理念

高校德育的責任理念集中表現在對社會和大學生的責任兩方面。就其對整個社會的責任而言,高校德育不應該我行我素、自娛自樂,更不應該與社會的需要背道而馳,相反,它“首先是用來實現某一社會目的的一個社會手段,社會需要借助這一手段保證自身的生存”[8]。高校德育要承擔起自己對整個社會的責任,就應該關注社會的需求,研究社會發展的趨勢及其對人才所提出的要求,改革人才培養模式,致力于增強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就其對大學生的責任而言,高校德育不僅僅是向大學生灌輸道德知識,讓其在校表現良好,更為重要的是幫助大學生養成健全的人格,這就是弗洛姆所說的:“教育的社會功能是使個人具備在以后的社會生活中起到應起的作用的資格,也就是說,把他的個人個性塑造得極為接近社會個性,使他的欲望符合他所扮演的社會角色的需要。”[9]在這兩重責任中,由于社會的生存發展是由人來實現的,因此,高校德育對大學生的責任就更為突出。胡弼成認為,高等教育的質量實際上是高等教育產品的質量,具體說來,就是教育服務與學生產品的質量,后者則是高等教育產品質量的最重要方面,因此,高等教育產品的質量具有主體性,在此意義上,高等教育的質量實際上就是主體性教育的質量。作為人的根本屬性,主體性本身就包含著道德主體性這一內容[10]。在此意義上,對大學生的責任集中表現在對大學生道德主體性的責任上。

[參考文獻]

[1]杜向民.論大學德育理念創新[J].長安大學學報,2003,(3):68.

[2]威廉•K.弗蘭克納.善的求索——道德哲學導論[M].沈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247.

[3]肖鳳翔.教育個性化觀念之管見[J].天津師范大學學報,2001,(5):36.

[4]杜威.民主主義教育[M].北京:人民教出版社,1990.78.

[5]龍柏林.道德教育:在日常生活與非日常生活之間[J].倫理學研究,2003,(5):83.

[6]陶行知.陶行知全集(第4卷)[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428.

[7]筑波大學教育學研究會.現代教育學基礎[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383.

[8]涂爾干.道德教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467.

[9]埃里希•弗羅姆.對自由的恐懼[J].北京: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88.203.

[10]胡弼成.高等教育質量觀的演進[J].教育研究,2006,(11):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