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治理問題與機制模式
時間:2022-06-07 10:21:00
導語:互聯網治理問題與機制模式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互聯網經過近幾十年的快速發展,深刻影響了世界各國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社會生活,并成為了各個國家的主要基礎設施和國家安全的重要戰略部分,極大的推動了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同時也給人類社會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諸多問題和挑戰,如何對互聯網進行治理,趨利避害,讓其成為社會發展、人類文明進步的推動力,是世界各國政府和社會面臨的共同的任務和責任。如今各國都在摸索適合自身國情的互聯網治理模式,而如何通過借鑒各國成功的治理經驗,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和機制則是我們面臨的急迫任務。
一、目前互聯網治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缺乏集中統一的互聯網管理機構,管理效率不高按照我國對互聯網管理的相關法律,國務院信息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新聞出版,教育衛生、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保密、公安和國家安全等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對互聯網信息內容實施監督管理。由此可以看出,僅對互聯網的信息監管就有多個政府部門參與。在這種多元化的互聯網治理體制下,各個管理部門仍按傳統的職責權限分工,各自為政,多頭執法,造成了多個部門職能交叉,權力沖突,結果是得實惠的就搶著執法,無利益的時候就退避三舍。2009年12月到2010年5月,國家多部門在全國范圍內聯合開展深入整治互聯網和手機媒體淫穢色情及低俗信息專項行動。2011年4月為期兩個月的整治非法網絡公關行為專項行動都是沒有互聯網管理長效機制,缺乏專職監管機構主動治理的表現。往往是網絡中出現了一些問題,損害了社會公眾利益,影響到正常的社會秩序時才由政府牽頭,聯合多部門進行治理,只能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跟在快速發展的互聯網后面進行被動的治理。結果是加大了監管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更為重要的是這種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沒有協調統一和自上而下的領導管理機構,國家無法對互聯網發展過程的全局性問題進行研究規劃,難以制定相關的政策法規和建立互聯網治理的長效機制。
(二)網絡相關立法滯后于網絡的發展我國關于互聯網的管理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和條例,涉及互聯網信息服務,出版管理,傳播文化,新聞著作權,電子商務,安全等多個方面。這些法律對規范管理互聯網建設、正常網絡的秩序、維護國家安全起到了積極重大的作用,同時也為網絡管理相關部門提供了依法管理的法律依據。但相對于互聯網的快速發展,法律法規無論從立法還是立法內容都滯后于網絡產業日新月異的發展變化。隨著微博、即時通信、社交網站、電子商務等互聯網應用創新技術的不斷出現,這一問題就更為突出,經常出現立法后很快過時,或者網絡法律法規無法規范時被動立法的狀況,以至于一些虛假信息或網絡活動對現實社會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三)與互聯網相關的社會教育引導不足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統計,截至2011年6月,中國網民規模達到4.85億,互聯網普及率攀升至36.2%,然而與此極不相適應的是互聯網相關的教育引導培訓嚴重缺乏。首先是現行的基礎教育沒有把互聯網的相關法律、規章制度和網絡倫理道德納入到正常的教學計劃中,應試考試也很少涉獵。其次是現行的高等教育既未將相關課程列入教學計劃,也幾乎沒有開展互聯網管理專業人才的培養,結果是社會上網絡治理人才匱乏。再就是有些互聯網服務企業關心的只是自己的經濟利益,在激烈的競爭壓力下,對接受服務的網民的網絡道德教育漠不關心,引導教育措施缺失。這些因素都降低了公民網絡法制道德意識,也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各種網絡虛假信息屢禁不絕,網絡群體事件的頻繁發生,這形式上似乎是某些網民網絡素養的問題,其實是我們的教育培訓引導不足的體現。
(四)互聯網應用創新快速發展,網絡治理機制模式面臨挑戰互聯網作為一種新型的信息技術,其發展速度可謂日新月異,各種互聯網應用創新技術層出不窮。以微博、即時通信、移動互聯、社交網站等為代表的網絡新技術,正在深刻的影響著人們的生活、工作和交往方式,民眾已不再把網絡僅僅視為一個信息平臺,而是把其作為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社會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網上虛擬社會已經步入現實社會,演變為不可忽視、不可替代的社會公共空間,面對互動性越來越強的網絡應用,如果政府還站在管理者的角度,墨守現實社會的傳統管理機制和模式,運用行政之力對互聯網進行生硬的管理,既不會達到管理的目標也不會給互聯網帶來更好的秩序。這種治理模式也不利于互聯網技術的創新和發展,更不符合我國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
二、互聯網治理的機制與模式研究
前不久,胡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上強調,“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信息網絡管理,提高對虛擬社會的管理水平,健全網上輿論引導機制”。由此我們不僅看到了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對加強和創新信息網絡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視,而且也明確了今后我國的互聯網管理方向。針對目前網絡管理的現狀,我國互聯網治理的機制與模式亟待完善和改進以下幾方面:
(一)盡快建立自上而下統一的管理機制目前我國對互聯網的治理仍然沿用的是對待實體社會的管理機制,由管理實體社會的相應職能部門行使各自的行政職能,分散管理。這種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已很難對具有跨平臺、跨行業特性的網絡進行高效治理。在這方面有些國家已經采取了一些實際措施,可為我們借鑒參考。如新加坡的媒體發展局,韓國的國家網絡安全中心,都是政府主導的互聯網管理機構。但對地域遼闊,人口眾多,互聯網體系龐大的我國,由一個辦公室或者中心進行互聯網監管是很困難的。我們需要對過于分散的網絡管理職能集中合并,建立一個從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統一管理機構,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政令統一,運轉高效的管理機制。這樣既利于互聯網發展的科學統籌,全盤規劃,又可以使管理具有制度化長效化的保障,切實解決目前我國互聯網治理職能重疊,權責不清,監管被動的問題。
(二)政府監管與社會公眾監督相結合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與國家經濟文化社會安全的日益密切,世界各國政府對互聯網的監管正在不斷加強。就是在一向標榜“互聯網中立”的美國,政府不但從未放棄而且還不遺余力地強化對互聯網的控制,首次在世界上組建了“網軍”和網絡戰司令部,時刻監控著本國甚至世界互聯網。在互聯網的治理中政府的監管是行使政府職能的重要部分,所以我國的互聯網管理應在政府主導下,由政府設立的統一的監管機構具體實施管理,監管機構負責對互聯網服務企業進行審批、許可、注冊、備案和審查,受理舉報,違法處置等工作,以保障互聯網的正常秩序和網絡安全。在政府主導的同時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參與互聯網的治理,積極發揮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也是互聯網治理不可或缺的有效一環。為此我們要提高認識,轉變治理的觀念和思路,建立和完善公眾舉報獎勵和處置制度,及時響應處理網絡公眾的舉報信息,培養網絡公眾的社會責任意識。社會公眾是互聯網應用的主體,通過公眾參與監督,網絡信息也會得到自我凈化,互聯網治理的效率會更高,更經濟,更易被公眾接受。
(三)依法治理與行業自律相結合在互聯網的運行中如果哪一方面缺乏法律法規的約束,哪里就會導致網絡秩序的失常,而這些失常又會迅速引起現實社會的震動和反應。最近不斷出現的各種網絡虛假信息、微博躁動都是相關的法律缺失和不完善、自律性不高產生的。建立和完善互聯網治理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是互聯網管理的基礎。通過立法一方面可以明確監管機構的法律地位和權限,使監管機構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有效提高監管效率;另一方面也明確了與互聯網管理相關的個人和組織的權利及義務,有助于增強網民和網絡行業自律的自覺性。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把法律法規約束結合行業自律作為互聯網治理的模式之一,既堅持依法治理又特別重視行業自律的重要性。如美國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不斷對互聯網進行立法,把互聯網看作是現實社會的一種自然延伸,通過完善的法律法規,隨時對沒有自律的違法者“事后算賬”。英國則由政府牽頭成立互聯網行業自律性組織“網絡基金會”負責對互聯網的管理,網絡企業主動遵守其制定的自律章程。面對我國互聯網治理的現狀,首先我們要用好現有的法律法規,并依據網絡發展的新情況及時完善和建立相應的法律法規和條例。其次要盡快加強互聯網企業的自律制度的建設,在政府的指導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讓行業協會積極參與互聯網的治理活動,帶領業界共同制定并監督實施行業規則,把握職業操守和承擔社會責任,協調彼此的利益關系,維護公平公正的網絡環境。
(四)技術過濾與人工審查相結合對互聯網上違法信息進行過濾,審核用戶提交的內容是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互聯網治理方式。在自稱“網絡自由”的美國,很多網站都在使用針對不良內容的過濾器,并對博客、評論等用戶提交的內容進行審查。紐約時報網絡版主編吉姆•羅伯茨就曾公開表示,編輯會審查每一條讀者提交的評論。在新加坡媒體發展局也有一個內容審查不通過的100個禁止訪問的網站名單。運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及時發現、跟蹤不良信息并對其進行過濾,特別是對實時、互動性比較強的論壇、微博、視頻等互聯網內容進行監測是行之有效的互聯網治理手段。因此,政府應在政策資金方面對過濾技術的研發與創新給予支持,鼓勵社會各方力量參與信息網絡管理技術的創新。但技術不會是萬能的,找到有效代替人工審查的過濾技術也是困難的,所以要在發揮先進技術作用的同時,要加強人工對不良信息審查的力度,對互聯網企業要完善人工審查制度的建設,對值班人員配置,責任及能力方面進行規范,保障不良信息及時得以審查處理。
(五)網絡輿論引導和構建多層次的網絡教育體系相結合網絡空間作為社會公共空間的一部分,它來源于現實社會,又時時刻刻影響著現實社會。近一段時間,由網絡輿論引發的一些公眾事件,更使我們真切地感受到它對社會發展產生的影響。因此,我們在強調互聯網管理的同時,更要積極的采取措施加強網絡輿論的引導和網絡教育。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輿論引導機制,改進輿論的引導方式。可以在國家互聯網統一管理機構的組織協調下,發揮各大門戶網站、政府網站的主渠道作用,運用靈活生動,易被網民接受的方式和內容,正確地把握網上主流輿論,及時疏導網絡公眾事件中的社會情緒,準確澄清虛假信息,化解矛盾,以保護社會的正常秩序。現在各大商業門戶網站開設的“辟謠賬號”,就是很有意義的嘗試。其次就是構建多層次的網絡倫理道德教育體系。百年大計,教育為本,對網絡公眾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增強人們在網絡空間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才是互聯網管理的長久之計。為此可從兩方面入手:一是教育部門應在大、中、小學相關課程中大量增加有關網絡倫理道德法律的內容,對青少年進行正確的網絡倫理道德教育,在高等教育中開設相關互聯網治理專業,培養互聯網治理方面的專業人才,以提高互聯網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在正常的學校教育外,大力提倡社會教育,在政府的指導下通過報紙、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介以多種喜聞樂見的形式進行普及教育,資助動員學校、街道社區、志愿者組織廣泛開展網絡倫理道德宣傳,舉辦各種巡回演講、體驗展覽等公益活動,讓網絡倫理教育覆蓋各層次的社會公民。
互聯網的治理是一項長期持續進行的任務,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互聯網服務應用技術的不斷創新,互聯網治理會遇到許多新問題新情況,治理的機制與模式還需要不斷地探索和完善。
- 上一篇:供銷社考評工作方案
- 下一篇:市城管部門事故隱患排查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