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的經濟效果綜述

時間:2022-03-14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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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保護的經濟效果綜述

論文關鍵詞:經濟增長;技術知識存量;知識產權保護;開放經濟體

論文摘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夠激勵R&D投入,而R&D投入能夠增加技術知識存量。引入技術知識存量作為技術創新的變量,利用15個DECD成員國1980~2003年間的面板數據,采用固定效應回歸模型,檢驗了開放經濟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的經濟效果。研究結果表明,在開放經濟體國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夠促進經濟增長,且技術知識存量越大,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越顯著。

隨著知識經濟全球化的深人發展,知識產權日益成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知識產權保護水平與一國的經濟發展密切相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是否會促進經濟增長?對于這一問題,學者們產生了一定的分歧。一部分研究者認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能夠激勵創新,減少后續創新的成本,故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會促進經濟增長。Chen等的實證研究表明,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和發展中國家的技術創新呈正相關關系。Eicher等指出,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會提高勞動生產率,減少對勞動力的需求,進而降低后續的知識產權保護成本。Parell認為知識產權保護能夠激勵發展中國家的私人機構研究開發新的知識與技術。另一部分學者則認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會降低國家間資源分配的效率,削弱市場競爭,故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會阻礙經濟增長。Grossman等川認為,從生產要素投人的角度來看,大部分生產要素被用來生產已有產品,只有很少一部分用來生產新產品,從而扭曲了對創新產品的資源配置。Helpman認為,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會使生產線從欠發達國家向發達國家轉移,使生產在價格高的發達國家進行,降低了效率。Horii等指出,最優化的長期經濟增長率需要的并不是一個完美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盡管研究者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否促進經濟增長這一問題上沒有達成共識,但是,一些研究顯示,相對于封閉經濟體國家,在開放經濟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促進經濟增長的效果更顯著。正是基于這些學者的研究成果,本文旨在探索一個問題:在開放經濟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強度越強越好嗎?

在上述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經濟效果的實證研究中,學者們都是基于外生增長理論,把技術創新作為外生給定的,他們并沒有提出技術創新的合適變量。雖然Schneider在實證研究中把當年的R&D投人作為控制變量,但并沒有考慮以前的R&D投入積累。此外,R&D投入轉變成技術知識,有一定的滯后期。R&D投人經過一定的周期,會轉變成技術知識,形成的技術知識可以累積,同時技術知識也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陳腐化。

Grili-ches提出了技術知識存量的概念,測度通過研究開發投資所產生的技術知識存量的數值。本文基于內生經濟增長理論,引人技術知識存量作為技術創新的變量,利用DECD成員國的面板數據,采用經濟計量的方法,檢驗開放經濟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的經濟效果。

1、模型的建立

新古典經濟學假定在技術進步不變的條件下,研究均衡經濟增長如何取決于固定資本存量和人力資本存量的變動。本文用人均GDP作為經濟增長的變量;用固定資產投資占GDP的份額作為固定資本存量的變量;用初中毛人學率作為人力資本存量的變量;采用Ginarte等測定知識產權保護強度的指數作為知識產權保護強度的變量。考慮到人力資本存量和知識產權保護對經濟增長產生作用有一個滯后期,本文假定滯后期為3年。由于使用面板數據進行實證研究,本文采用固定效應回歸模型。基于以上考慮,建立如下基本回歸模型:

式中:為i國第t年的人均GDP;為i國第t年的固定資產投資占GDP的份額;GS-為i國第((t-3)年的初中毛人學率;為£國第((t-3)年的知識產權保護強度指數;a:為非觀測效應;為誤差項;為常數項;和為相關系數。

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經濟效果進行實證研究,如果僅僅考慮資本和勞動的投入,并不能很好的體現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在激勵創新方面的作用。因此,本文引人技術知識存量,對回歸模型(1)進行改進,得到以下的回歸模型:

式中:為i國第t年的技術知識存量;為相關系數。

由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能夠激勵企業擴大R&D投人,新增加的R&D支出能夠增加技術知識存量。而更多的技術知識存量使研發主體擁有更強大的研發基礎,可以帶來更多的技術創新成果。顯然,知識產權保護和技術知識存量對經濟增長有著相互促進的作用。為此,引人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和技術知識存量的交互項,對回歸模型(1)進行改進,得到以下的回歸模型:

式中,為相關系數。

同時,考慮到技術知識存量以及知識產權保護和技術知識存量的交互作用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對回歸模型(1)進行改進,得到以下的回歸模型:

2、數據的獲取與計算

2.1數據的獲取

Sachs等提出,如果一個國家滿足所有下述5條標準,就可以認定該國為開放經濟體國家。即:①非關稅壁壘覆蓋面低于貿易的4000;②平均關稅率低于4000;③20世紀70或80年代,外匯黑市溢價低于2000;④該國不是被劃分為社會主義國家;⑤政府不允許壟斷主要出口。為了檢驗開放經濟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的經濟效果,本文選取了15個DECD國家。根據Sachs等的劃分方法,這些國家都是符合5個標準的開放經濟體國家。即奧地利、加拿大、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愛爾蘭、意大利舊本、荷蘭、葡萄牙、西班牙、英國、美國。鑒于數據的可獲得性,本文采用這15個國家1980~2003年的相關數據。

Ginarte等總結了一套評價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包含5個評價指標,即專利法覆蓋程度、參與國際協議的程度、損失保障條例、執行機制和專利保護期限,每個指標都有一套評價標準及相應的分值。Park對Ginarte等的指標體系進行了更新,量化了122個國家截止2005年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本研究知識產權保護強度指數的數據來源于Park;人均GDP和固定資產投資占GDP份額的數據來源于世界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OECD;初中毛人學率的數據來源于聯合國科教文組織UNESCO。

2.2技術知識存量的計算

本文使用國內生產總值和研發強度(R&D/GDP)的乘積,來計算各國的研究開發投人,采用永續盤存法計算15個選取國家的技術知識存量。各國的R&D支出數據來源于世界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OECD。Hur等的研究顯示,日本的技術陳腐化率和R&D滯后時間分別為13%和3年。考慮到計算每個選取樣本國家的技術陳腐化率和R&D滯后時間很難,同時,選取的國家都是高度發達的國家,他們的研發投人在一定程度上有很大的相似性,所以,本文假定所有樣本國家的技術陳腐化率和R&D滯后時間分別為13%和3年。此外,還假定這些樣本國家的技術知識存量只是由國內R&D支出決定,忽略通過技術外溢從其他國家吸收的技術知識存量。根據上述分析,計算得到1980~2003年各國的技術知識存量。

3、實證結果及分析

針對15個DECD成員國1980~2003年的面板數據,本文應用固定效應回歸進行實證研究,研究結果如表1所示。

表1中,第1欄是用模型(1)進行回歸得到的結果。可以看出,固定資本存量和人力資本存量分別在1%和5%的顯著性水平上顯著,其相關系數和都為正;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卻不顯著,且其相關系數為負。該結果并不奇怪,因為如果只考慮固定資本存量和人力資本存量投入,無法體現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對激勵創新的作用。同時,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會降低資源跨國流動的效率,削弱市場競爭的強度。從該角度來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會阻礙經濟增長。

表1中,第2欄是用模型(2)進行回歸得到的結果。模型(2)與模型(1)相比,加人了自變量技術知識存量。從結果可以看出,固定資本存量依然在1%的顯著性水平上顯著,而人力資本存量卻不顯著;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依然不顯著,且其相關系數仍為負;加人的技術知識存量在1%的顯著性水平上顯著,且其相關系數為正。模型(2)與模型(1)相比,固定資本存量和人力資本存量的相關系數和明顯下降,這是因為技術知識存量的作用解釋了一部分經濟增長。

表1中,第3欄是用模型(3)進行回歸得到的結果。模型(3)與模型(1)相比,加入了技術知識存量和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交互項。從結果可以看出,固定資本存量和人力資本存量在1%的顯著性水平上都是顯著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雖然相關系數依然為負,但卻在1%的顯著性水平上顯著;技術知識存量和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交互項在1%的顯著性水平上顯著,且其相關系數為正。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對經濟增長的總效應是由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效應與技術知識存量和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交互項的效應共同決定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總效應:

式中,為樣本中各國技術知識存量的平均值,經計算得。

把,代人式(5)得,也就是說,在開放經濟體國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夠促進經濟增長。

表1中,第4欄是用模型(4)進行回歸得到的結果。模型(4)與模型(3)相比,加人了自變量技術知識存量。從結果可以看出,固定資本存量和人力資本存量分別在1%和5%的顯著性水平上顯著;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相關系數R3為負,但在5%的顯著性水平上顯著;技術知識存量以及技術知識存量和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交互項在1%的顯著性水平上顯著,且其相關系數均為正。同理,通過式(5),模型(4)中。

模型(4)與模型(3)相比,各變量的相關系數及顯著性變化不大,但增加,可見,模型(4)的解釋能力更好。在模型(3)和模型(4)中,技術知識存量和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交互項的相關系數均顯著,且都為正。這表明,在開放經濟體國家,技術知識存量越大,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越大;知識產權保護強度越強,技術知識存量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越明顯。

4、結論

本研究的主要貢獻:①基于內生經濟增長理論,引人技術知識存量作為技術創新的變量;②采用固定效應回歸模型進行實證研究,消除了各國的非觀測效應對結果的影響。本文的主要結論:①在開放經濟體國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夠促進經濟增長;②知識產權保護和技術知識存量對經濟增長有著相互促進的作用。也就是說,技術知識存量越大,知識產權保護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越大;知識產權保護強度越強,技術知識存量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越明顯。

然而,本研究還存在局限性,主要是樣本量不夠大,未考慮國際性的外溢技術知識。未來的研究方向包括:①擴大樣本量,選取更多的開放經濟體國家,而不僅僅局限于DECD成員國。②在計算一個國家的技術知識存量時,同時考慮通過國際性技術外溢,該國從其它國家吸收的技術知識存量。③本文主要關注開放經濟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的經濟效果,進一步研究不同程度對外開放度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效果,將是一個很有意義的研究方向。

本研究的啟示:從實證研究結果可以發現,知識產權保護和技術知識存量對經濟增長有著相互促進的作用。中國正在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知識產權保護強度有了進一步的提升,為了更加有效的發揮知識產權保護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應該通過各種渠道,如自主研發、技術引進以及吸收國際性外溢的技術知識存量,增加我國的技術知識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