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代公共領域功能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27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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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時代公共領域功能研究論文

內容提要:本文闡釋了公共領域的存在基礎和構成條件,并通過對信息時代四大特征的分析指出信息時代將重建公共領域。在此基礎上,筆者分別從微觀、中觀和宏觀三個層次分析了信息時代公共領域的結構變遷,進而闡述了信息時代公共領域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三個方面發生的功能沿革。

公共領域的建構可以說是歐洲18世紀啟蒙運動最主要的成就之一。它"第一次將一般群眾突顯在歷史之中,正當化了民主政治"(Friedmann,1987;夏鑄九,1994)。然而,西方社會發展至今,科技理性幾乎控制了人類生活的每一方面,這就不能不令人產生一份公共領域之建構尚未完成的鄉愁。那么,什么是促使公共領域發生變革的根源與動力?信息時代的來臨對這一尚待建構的"現代事業"將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公共領域能否借助信息技術而重獲新生?信息社會能否因倚重公共領域而獲得福祉?信息時代的公共領域與傳統的公共領域又有什么不同?對此,筆者將循著批判分析的研究理路,對公共領域在信息時生的結構轉換和功能變遷以及這些變遷所產生的社會意義予以闡發。

一、概念探討

(一)公共領域

哈貝馬斯認為"公共領域首先是我們社會生活中的一個領域,它原則上向所有人開放。在這個領域中作為私人的人們來到一起,他們在理性辯論的基礎上就普遍利益問題達成共識,從而對國家活動進行民主的控制"(哈貝馬斯,1998)。這是一種特殊的歷史形態,它最先出現于17、18世紀的英國和法國,后來與現代民族國家一起傳遍19世紀的歐洲和美國。其最突出的特征是私人在閱讀報刊過程中自發地聚集在一起,形成一種松散且開放的彈性社團,他們以俱樂部、咖啡館、沙龍甚至報刊本身為媒介,在市場經濟與行政國家之間展開調節(哈貝馬斯,1999a)。隨著資本主義和國家科層化的發展,國家建立并控制社會生活的權力日益膨脹,

自由的程度日益下降,而解決這些問題的出路就在于振興公共領域(喬納森·H·特納,

1987:219-256)。由此,如何才能使近代西方"得而復失"的公共領域"失而復得"就成為一個令西方學者頗為關注的問題。

當代公共領域研究在理論上的發展和在實踐中的運用,大都伴隨著將其剝離哈貝馬斯所作論述的具體語境,并將之加以移用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人們對公共領域的概念產生眾多的歧異是非常自然的。一方面,公共領域是一個具有歷史分期的概念,不同歷史時期的公共領域具有迥異的內涵--比如,古希臘"城邦型"與封建時代"代表型"公共領域之間就存在巨大差異;另一方面,同一歷史時期的公共領域也可以劃分成許多不同的類別--諸如"科學的公共領域"、"文學的公共領域"以及"政治的公共領域"等等。但是,如果我們把公共領域放到整個人類的歷時空間和共時空間中考察,我們還是有可能把握其普遍性因素的。筆者將之歸納為以下兩點:

1.公共領域的存在基礎

有價值的社會理論總是同時表現出它的批判鋒芒和它對未來的理想,因而流派紛呈的公共領域學說大都指向了共同的終極理想:即通過私人的理性辯論消滅一切統治。而消滅統治則意味著任何一方都不必屈從于其它各方,意味著各方都不再提出統治要求,于是人類社會將實現永遠的和諧。可見,公共領域在本質上是要尋求整合而非對抗,它旨在摧毀舊權力且不建立新權力。因此公共領域總是試圖以"立法"的方式限制現存權力。但此之前,它卻只有通過與舊的統治權力的艱苦斗爭,才能贏得一定的"立法權"。因而它本身又免不了帶有一定的"強權"性質(哈貝馬斯,1999:91)。由此看來,在可以考證的過去和可以預見的將來,任何公共領域都不能從根本上消除統治,但真正的公共領域卻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權力的非法擴張,從而保持一種相對合理的統治。

在現階段,公共領域的主要理想是在國家和社會之間進行調節,從而使國家更好地保障社會的整體利益。因而它存在的前提就是:具有一個既獨立于國家也獨立于社會的"私人領域"。為此,國家與社會必須在一定程度上相分離。因為:其一,只有如此私人領域中的私人才能獨立于任何類型的"舊權力",才能建立起超脫個人私利的"公共領域"。其二,在"國家=社會"的情況下,國家與社會之間也不存在自己與自己相協調的問題。盡管國家存在的根本目的都是服務于它所管轄社會的整體利益,但在現實中,國家作為一個最大的"法人行動者",其不受制約的"法人代表"有意或無意的失當行為很可能導致國家所為與社會需求的背離。而這一趨勢若得不到及時的控制,那么它將同時導致國家與社會的衰落。事實上,在國家=社會的情況下,社會的末日也就是國家的末日。因此,公共領域的存在必須以國家與社會在一定程度上的分離為基礎。

2.公共領域的構成條件

就公共領域研究而言,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地點的變遷,研究者、研究者的研究視角以及作為研究對象的公共領域都會有所變動,因而包括公共領域的概念在內的研究結果就會有所不同。但是,任何時期、任何類型的公共領域都同時具備以下三個要素:⑴(同質或異質的)參與者;⑵(溝通或非溝通的)媒介和⑶(辯論或非辯論的)共識;它們的協同作用決定著公共領域的性質和類型。因為:其一,參與者是社會行動的主體,他們的身份、素質和興趣決定了公共領域議題的范圍、辯論的質量和媒介的使用情況。如果參與者之間過分異質化,那么他們往往會因難以找到關涉他們普遍利益的議題而形成利益競爭的或統治與被統治的關系。其二,公共領域的媒介是一切公共信息的聚會之地,它不但影響到參與者觀點的形成和傳播,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參與者的數量和范圍。其三,不管共識形成的過程和質量如何,公共領域的參與者總是按?quot;共識"行動的。

為了能在有效能?quot;公共領域"和名存實亡的"偽公共領域"之間作出區分,我們仍須對上述三個要素加以限定。筆者認為,真正的公共領域至少應該同時滿足與上述三要素相對應的三個條件:

第一,公共領域的參與者必須是具有獨立人格、能夠就"普遍利益問題"展開理性辯論的"私人"。因為公共領域要與舊權力斗爭,它就必須首先獨立于"舊權力"。這種獨立性要求參與公共領域的私人屬于一個獨立自主的、不受舊權力制約的私人領域。他們既能夠自由地進入或者離開公共領域,也可以自由地選擇或更換議題、發表意見或保持沉默。

第二,公共領域具備能夠保障參與者充分溝通的媒介。人際溝通需要以信息為載體、媒介為中介。信息是意義的載體、參與者理性思考和辯論的對象;而媒介則決定著信息的數量和流向。單向非溝通的媒介導致信息匱乏也就是導致了意義的缺失:在單面的、甚至是虛假的信息面前,參與者?quot;理性"和"獨立"毫無意義。因此,公共領域只有具備了能夠保障參與者充分溝通的媒介,才能避免參與者受到上述"選擇強制"。

第三,由"私人"組成的"公眾"能在充分辯論的基礎上達成共識。因為:其一,公共領域旨在消除所有統治,因而它應該首先保障其參與者之間能進行廣泛和深入的自由辯論;其二,公共領域的參與者只有作為一個群體來行龐鋅贍芟拗葡執嬡Φ姆欠ɡ┱牛艽偈茍懶⒌牟斡胝咴詵喬恐頻那榭魷陸屑逍卸奈ㄒ歡χ荒蓯竊詒緶壑寫锍傻墓彩丁?綜上所述,本文或許不必為已經十分豐富的公共領域概念增加新的定義,因為本文討論的重點是公共領域與剛剛開始的信息時代的關系問題,所以采取普遍性視角更有助于我們把握公共領域的歷史走向,而上文給出的三個要素及其對應的三個條件已經可以滿足我們在普遍意義上界定真、偽公共領域的要求。

(二)信息時代

1、概念的澄清

以互聯網技術為代表的信息技術革命正在拉開信息時代的序幕,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是目前學界在"信息時代"的起始時間和具體稱謂上都存在較大分歧。

在時間上,社會學家詹姆斯·貝尼格認為,"到了1930年代末從工業社會到信息社會的基本轉變已經在實質上完成了"。因為在1930年--即在電子計算機開發出來之前十多年--信息部門已經雇傭了全美所有民用工人總數的四分之一。而著名未來學家約翰·奈斯比特則在其名著《大趨勢》中明確指出"信息社會開始于1956年和1957年"。其依據是"1956年擔任技術、管理和事務工作的白領工人人數在美國歷史上第一次超過了藍領工人";而1957年"信息經濟占國民生產總值的46%左右,而占收入所得的53%多"。但是美國夏威夷未來學研究中心主任吉姆·德特(JimDator)教授則在1996年夏威夷太平洋電信傳播理事會第19界年會的主題發言中指出:"在對信息社會已經到來的蒼白無力的虛構中,經過數十年的冒充和誤解,我們才終于開始進入真正的''''信息時代''''"T誄莆繳希殼暗?quot;信息時代"也往往與"網絡時代"、"數位時代"、"比特時代"或"賽博時代"等稱謂相混同。

時間之流原本是連續的,把它人為的割裂開來--說某日的23點59分是工業時代,而次日的0時0分就進入了信息時代--原本就沒有多大意義。而且,盡管網絡本身是無國界的,但到目前為止,網絡世界與地理世界之間仍然存在邊界。網絡世界只能隨著網路的延伸而拓展。因而不同地區的不同個體進入信息時代的具體時間會有很大差異。因此本文并不擬對信息時代的起始時間做出非常精確的界定。但是概念的混淆卻往往導致意義的含混。所以筆者將在下文中努力澄清信息時代的概念。

筆者認為,在上述指稱當前時代的林林總總的稱謂中,只有"信息時代"這個稱呼是比較恰當的。首先,從技術角度看,當代的信息技術主要包括數字技術和網絡技術兩個層面:數字技術促進了平等;網絡技術則意味著開放。所以"網絡時代"或

"數位時代"的稱謂并不能涵蓋當前時代的基本特征。其次,從詞源學角度看,"比特時代"或"賽博時代"作為由"音譯"而來的外來語,在漢語中已經完全不能反映出它們在英文中的本來含義--"比特"(bit)是binarydigit的縮略,它在計算機詞典中多被譯為"二進制位",或簡稱為"位"。"賽博"(cyber)一詞源于cybernetics(控制論),后來"cyber-"成為表示"計算機,計算機的"之義的前綴--因此采用這種完全不符和"信"、"達"、"雅"的原則的外來語來指稱當前時代是不妥當的。再次,從使用者的角度看,網絡對用戶的吸引力顯然不是網絡本身,而是網上傳輸的信息流的質與量。盡管這些信息流是以二進制位的方式在網上以光速傳輸,但對用戶(特別是對參與公共領域討論的用戶)來講,這些二進制位與廣播時代的電波一樣是不可見的。他們收發的是以可理解的文字、聲音或圖像的形式呈現的信息。所以,從公眾的角度看,把當前的時代稱?quot;信息時代"也是比較合適的。因此,本文用"信息時代"來指稱當前的時代。

2.信息時代的特點

海量的信息開始采取數位形式在分布式結構的網路上以光速傳輸標志著信息時代的來臨。尼葛洛龐帝認為數字化世界的四個特質是"分散權力、全球化、追求和諧和賦予權力"(尼葛洛龐帝,1997:269)。筆者接納了上述"分權"與"賦權"的觀點。但筆者認為,全球化和追求和諧并不能涵蓋數字世界的特征。首先,當代的信息技術已經從根本上顛覆了傳統的四維時空觀:當人與信息的相對速度為光速時,所有人都可以同處一個虛擬的共時空間。所以,相對于"全球化","消滅空間"更能反映數字世界的特點。其次,"追求和諧"是人類從古至今一以貫之的期求,而信息社會與傳統社會相比,其"平等開放"的特點更為突出。第三,盡管這四個特點相互聯系、互為因果,但相對而言,"消滅空間"和"平等開放"是信息技術的固有特征:數字技術促進了平等;網絡技術則意味著開放。而"賦權"與"分?quot;則是信息技術的上述特征對人類社會的權力結狗⑸跋燜斐傻暮蠊K裕收甙湊杖縵濾承蚪畔⑹貝奶刂矢爬ㄎ合鸝占洹⑵降瓤擰⒏秤樅頭稚⑷Α?/p>

首先,數字技術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促進著平等。其一,數字技術把所有的信息數字化為由二進制位組成的"數據包",保證了各種信息之間的地位平等。其二,被數字化的信息可以被無限復制、長久保存和以光速傳遞,這就意味著信息的成本可以無限降低,從而使人們獲取信息的機會更為均等。其三,在數字世界,IP地址是確定個體位置和身份的唯一標識,因而在數字世界中人們的地位是平等的。

其次,網絡技術采用的分布式結構設計在本質上就是與傳統的科層式中央控制思想背道而馳的。分布式的交互通信網絡先天具有的無數個節點,它們之間可以進行平等的交互通信,而具有無數個信息源和無數個接收點就意味著任何人、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可以面向全世界發言。因此盡管網絡所依托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的推動,但網絡空間卻賦予無權者以發言的權利,甚至使之成為無政府主義者最易得的宣傳陣地。"賦權"的結果是"分權",它弱化了中央權威:網絡不屬于任何一個國家或團體,它幫助多種多樣的勢力行動,不論它們是好是壞(埃瑟·戴森,1998)。

此外,當代的信息科技已經完全消融了空間的三維概念--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喜歡用"天涯若比鄰"來描述這種境界。但是,在筆者看來,"比鄰"與"天涯"仍然是隸屬于前信息時代的思想。因為盡管網民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時間"的限制,但現在的網絡已然消融了"空間"--在由網絡使用者、網絡和以光速傳遞的海量信息所營造的網絡空間中,你完全可以同時和身處異國的朋友、就在身邊的家人甚至是正在南極或太空的科考探險隊員們交談。也就是說,盡管人們擁有不同的IP地址,但大家處于同一個虛擬空間,所以在網絡空間里已經無所謂"比?quot;或"天涯"了。

綜上所述,消滅空間、平等開放、賦予權力和分散權力既是信息時代的外顯特征,也是它的內在本性,信息時代將與這些有助于瓦解舊權力的特征一起同進退、共存亡。

二、信息時代重構公共領域

海量的信息開始采取數位形式在分布式結構的網路上以光速傳輸標志著信息時代的來臨。盡管現在的信息技術仍處于飛速發展的"幼年時期",但它的重要性已經突顯,以致于人們更多地將此次"信息革命"與歷史上的"農業革命"和"工業革命"相并列。種種跡象表明,晚近的信息科技革命不僅正在改變著人類的溝通習慣和行為方式,而且正在重塑著人類社會的權力結構和文化生態。它將在"創造一個新文明"

的同時重塑公共領域。

1.晚近的數位革命將使公共領域重新具備它所賴以存在的基礎--國家與社會的分離。

哈貝馬斯認為,資本主義國家科層制的發展和國家權力的膨脹導致了近代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衰落。但種種跡象表明,晚近的數位傳播革命不僅正在逐步顛覆傳統的縱向金字塔式中央集權統治結構,而且正在直接導致"國家"與"社會"的再度分離。但這次"分離"與近代資產階級國家與其對應社會的"分離"不同,那時的"分離"黿鍪侵岡詰乩砩現睪系墓矣肷緇嵩詮δ萇嫌興鴝選6畔⑹貝墓矣肷緇嵩詮芟降賾蠔統械9δ萇隙冀興鉅臁?如前所述,當代的信息科技已經完全消融了空間的三維概念。在由網絡使用者、網絡和以光速傳遞的海量信息所營造的網絡空間中,盡管人們擁有不同的IP地址,但大家處于同一個虛擬空間。顯然相對于傳統的"地理國家"和"區域社會",信息時代的公眾所面對的社會將日趨國際化。這樣,在"社會國際化"的趨勢中,"國家地理化"的特征相對明顯:以國際互聯網為代表的數字傳播方式一方面促進了經濟的全球化,從而使各大跨國集團的商業利益再度與國家利益分離;另一方面也使網絡使用者得以接觸來自世界各地的信息,從而有可能動員起多元的參照系。因而信息時代的國家將像前信息時代的個人或團體面對國家一樣面對國際社會。現在這種新的、國家與社會相分離的趨勢仍在發展之中。2.信息時代將為公共領域三個基本條件的實現提供恒久的外部保障。

第一,信息時代將提升公共領域參與者的"私人"特征。

"消滅空間"的信息技術不但使人們能夠調動起世界范圍內的信息資源,而且這種"自助式"的信息獲取方式也有益于公眾獨立人格的構建。而信息時代"平等開放"和"賦予權力"的特點,則使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自由的選擇加入或退出某個論壇、可以聽我之想聽、言我所欲言。這樣,特定的論壇在增加參與者數量的同時不但沒有增加參與者的異質性,而且消融了傳統大眾媒體所固有的傳播者與受傳者之間的差異。更重要的是,相對而言,在網際論壇中出場的個人,既不是作為某種職業的從業者也不是作為某種物品的消費者出現的。因而他們往往是具有獨立人格的"私人",而這些私人一旦就普遍利益問題達成共識,那么他們的共識就不再是普通心理學意義上的"個人意愿",相反,這些共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會學意義上的"公意"。

當然,不是所有由"私人"構建的網際論壇都關心"普遍利益"問題,但關心"普遍利?quot;問題的網際論壇卻可以使參與者比以往任何時代都更加不受干擾地公開他們的私人觀點和主張。總之,由"賦權"與"分權"所導致的集權統治的弱化,將保證公共領域的參與者不再受單一的原則或規范的局限,從而有能力動員起多元的參照系、進而對能各種問題提出自己的"私人"觀點。

第二,國際互聯網是迄今為止公共領域最理想的溝通媒介。

首先,網絡傳輸中相互屏蔽的分層協議不但保障了各類信息的平等自由流動,而且保證人們能夠得到最及時、最充分的信息交流和反饋。網絡在融合報刊雜志、影視廣播以至私人信函(E-mail)等迄今所有媒體的同時也超越了這些傳統媒體:它以光速把全世界連在了一起,任何人、在任何時間既可以在各種公共數據庫、圖書館、專業論壇和愿意提供幫助的私人中間檢索自己需要的資源,也可以向他們提供資料、信息或提出建議。簡言之,網絡空間是"一個與思考等快的世界"(比爾·蓋茨,1999)。

其次,網絡不但性能穩定而且使用方便。互聯網是一種誕生于冷戰時期、被設計為軍事用途的特殊媒介。其設計焦點在于:⑴實現不同型號主機的遠程通信和資源共享;⑵保證信息在部分網絡通路或節點機被摧毀的情況下仍能被傳送到目的地。這種多路可及的設計從根本上回避了因部分故障導致系統全面癱瘓的風險。盡管早期網絡的界面不夠友好,但它還是以其空前穩定和強大的溝通能力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專業和非專業用戶。眾多用戶的加盟迅速改變了互聯網的面貌:在一片"讀圖時代"來臨的感嘆聲中,網絡的界面已經友好到"一目了然"的程度。

再次,網絡將因費用低廉而滿足更多人的、以及人們更多的溝通需要。國際電聯1998年底的有關報告指出,橫跨大西洋光纜每話路分鐘的建設成本不到1%美分,即使運營成本較高的國際通信衛星每話路分鐘的綜合成本也不超過1美分。在合理利用的前提下,傳輸的單位成本可以說隨容量的擴大將趨近于零。因此,互聯網不僅是一種能夠保障公共領域參與者充分溝通的理想媒介,而且其用戶?quot;人口結構將越來越接近世界本身的人口結構"(尼葛洛龐帝,1997:213)。

第三,網絡空間為公共領域的參與者提供了更為理想的論辯環境,從而有助于"辯論共識"的達成。

信息時代的公共領域將以網絡為媒介,因此信息時代的公共領域將更多地存在于網絡空間。與其他場所相比,網絡空間為公共領域的參與者提供了更為理想的論辯環境。

首先,網絡空間的特征充分保證了參與者的匿名權。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網民可以完全自主的選擇并決定自己以何種方式、身份甚至容顏加入或退出哪些討論組。因而在網際論壇中,膚色、種族、國籍、年齡和性別等先賦性的個人信息就被完全的屏蔽,從而有助于消除既定社會中既有的偏見和歧視。這樣網際論壇就為參與者提供了一個更為平等的辯論環境。其次,網絡管理員將為網民的辯論提供良好的技術支持和平臺服務。因為網站的生存依賴于網民的點擊次數,所以網管人員總是希望更多的人訪問自己的站點。因而身處特定地域的網絡管理員面對消滅空間的網際論壇只是在征得被管理者同意、或在其要求之下才會對其實施管理。顯然,這種不受干擾的論辯環境將有助于"辯論共識"的達成。總之,一方面,信息時代正在導致"地理國家"和"區域社會"的分離,而國家與社會的分離恰恰是公共領域存在的必要基礎;另一方面,網絡空間的特質還非常有助于公共領域三個基本條件的實現--事實上,現在不計其數的BBS、Newsgroup、NetMeeting或MUD/MOO等形態各異的網際論壇已經遍布網絡空間。盡管這些討論組與哈貝馬斯公共領域的理想模型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但它們作為全球網民公開辯論的網上論壇不但已經具備了公共領域的基本特征。因此,筆者認為信息時代將重構公共領域;并認為這種全球化的"網際公共領域"是繼古希臘"城邦型"、歐洲中世紀"代表?quot;和近代西歐"市民型"之后公共領域的第四種類型。

三、信息時代公共領域的結構變遷

網絡的使用已經無處不在。因而網際公共領域正日益成為當代公共領域的主要形態。網際公共領域在使用媒介、參與者構成和共識的達成方式上都與傳統的公共領域有所不同。也就是說,與傳統的公共領域相比,網際公共領域的基本結構已經發生改變。

(一)微觀分析--信息時代公共領域之論辯結?/p>

過去發生在廣場、沙龍和咖啡館等場所中的論辯是建立在特定時空中的面對面互動的基礎之上的。而目前發生在網際公共領域中的討論主要是借助于文字進行的。這種借助于文字進行的網際辯論與傳統的公共領域辯論相比具有突出的特征。

1.從"線性"到"網狀"

在傳統的公共領域中,無論當時的討論多么熱烈,人們的發言都必須一個一個地交替進行。因為在特定的時空中,人們顯然不能同時聽取一個以上的人發表言論。因而那時發生在公共領域中的論辯都呈明顯的"線性"結構。

而發生在網際公共領域中的論辯結構則與此不同:在網際公共領域中,特定的話題由一個特定的人物引起;如果這一話題也為其它參與者所關心,那么該話題就會引起其它參與者的回應,該話題也就由此上升為公共領域中的議題;隨著參加討論的人數的增加,討論以同時發生的多路對話的形式蜿蜒前進。于是整個討論形成為一個網絡,話題的發起者從此成為一個普通的節點,淹沒在論辯之網中。同時,討論還有可能在任何一個節點分叉,從而引起新的議題、形成新的網絡。

可以預見,隨著網絡的延伸與普及,信息時代公共領域中的論辯將更多的呈現出"網狀"結構。

2.被中介的論辯:"誤解"抑或"理性"?

與古希臘城邦中的廣場、近代西歐的沙龍、咖啡館相比,當前發生在網際公共領域中的討論明顯地表現為被文字和網絡所中介。

經過這樣的中介,信息的某些方面可能會被屏蔽--據R.L.

伯德惠斯戴爾估計,在兩個人的互動場合中,大約有65%?quot;社會含義"是通過非語言的方式傳送的;而后來一位專門研究非語言溝通的學者艾泊特·梅熱比甚至提出了這樣一個公式:相互理解=語調(38%)+表情(55%)+語言(7%)(周曉虹,1997:296)。--盡管在網絡中網民也可以使用所謂的"電子表情",但是"電子表情"是一種被符號中介的"表情",它與直接作用于視覺的真實表情有著天壤之別:與真正的表情相比,這些表情符號不但數量有限,而且過分標準化。正確的理解必須基于網眾間的相互默契才能達成。因為人們只有經過對符號的識別、理解和聯想等多個環節才能還原出這些符號的意義、理解這?quot;表情"。因而,使用它們,就像是在使用"第二語言"--隨時存在著誤解的可能性。

然而,筆者認為,抽象的符號具有一種特殊的"緩沖"作用--正如歷史所表明的那樣,文字的發明提升了人類的抽象思維能力、使人類的行為更加"理性"。對公共領域的參與者來說,相對于直接的"面對面互動",用戶在接觸這些被中介的信息時將較少地受到暗示、煽動和情境壓力等無關因素的干擾。--在前信息時代,"大多數處于暴力之外的政治行動都是通過言辭來實施的,所謂行動就是在恰當的時候找到恰當的言辭,至于言辭本身所傳達的知識或信息則完全是另一回事"(漢娜·阿倫特,

1998)。因此,與前信息時代相比,網際公共領域的參與者最為獨立。盡管由于論辯被文字和網絡所中介,他們之間存在著相互誤解的可能;但在網絡上,即便是誤解,也是理性的誤解,它們應當比非理性的誤解容易糾正。因而,在信息時代,網際公共領域的參與者之間的論辯將更多的表現為理性的"思想交鋒",而不是用"偉辭"回敬他人、操縱他人。

(二)中觀考察--信息時代公共領域參與者之結構:由層級到全民

在古希臘的城邦,公共領域的參與者是貴族和自由民,他們有數倍于其數量的奴隸供養著。在17、18世紀的歐洲,公共領域的參與者是作為"私人"的資產階級。最近,隨著信息時代的來臨,率先"觸網"的"電腦新貴"們似乎已經代替了過去的"資產階級"成為公共領域的主要參與者。但是,筆者認為,對整個信息時代來講,這種由"電腦新貴"們主導的公共領域只是一個非常短暫的瞬間,它正在成為過去--網絡用戶的數量一直在呈指數(ax)增長。以中國為例,我國自1994年接入互聯網絡以來,用戶數量每隔半年就增長一倍:截至2000年6月,我國網民數已超過1600萬。而且據有關部門估計,到2003年,我國用手機無線上網的網絡用戶將達2億5千萬(即超過美國人口總數)。由于網際公共領域的參與者基本等同于互聯網絡的用戶結構,而互聯網絡的用戶結構又將"越來越接近世界本身的人口結構"(尼葛洛龐帝,1997:

213);所以,網際公共領域的參與者最終將由特定的階層擴展到全球公民。

(三)宏觀討論--信息時代公共領域之類型結構

1.由一元到多元

盡管"財產"似乎與"理性"、"論辯"或"真理"無關,但是無論是古希臘"城邦型"的公共領域還是17、18世紀資產階級的公共領域,其參與者都是擁有一定數量財產的"私人"。這并非出于偶然。在那時"財產"與"教育"具有非常強的相關關系:那時只有擁有財產的人才能受到良好的教育。而相應較高的教育水平和有產者對私人財產的推崇也給當時的公共領域創造出極高的協調性。所以,在前信息時代?quot;財產"不但是私人參與公共領域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而且該公共領域的類型也由其參與者所擁有財產的性質所決定。

但是,隨著信息時代的來臨,以網絡為媒介的公共領域已經忽略掉了參與者的許多私人信息--如果說還有可能通過一個人在網上發表的言論來推測其教育水平、信仰和個人旨趣的話,那么他的財產狀況、種族、國籍等個人信息卻是被完全地屏蔽掉了。顯然,忽略了財產因素的公共領域將更多的圍繞參與者的個人旨趣來建立。于是,與前信息時代相比,其參與者正由特定的階層向全球公民擴展的信息時代的公共領域正呈現出空前多元的特點--在網絡中,資產階級的、無產階級的、文學的、政治的、科學的、藝術的、女權主義的以及宗教團體的等幾乎所有類型的公共領域都共處于同一時空。

2.弱勢群體的崛起

在上述新近興起的林林總總的公共領域中,以弱勢群體的公共領域的崛起最為醒目。

在前信息時代,弱勢群體的意見很難進入公共領域。這是由于:一方面,掌握在強勢群體手中的報刊、廣播、影視等媒體很少能反映出弱勢群體的呼聲。另一方面,這些傳統的單向傳媒總是使受眾處于被動接受的地位,加上它們所強調的意見具有公開性和廣泛性,因而易被認知為社會上?quot;多數意見",而由這種認知所帶來的心理壓力和不安全感又會引起人際傳播中"劣勢意見的沉默"和優勢意見的"大聲疾呼"(王恬,1997)。因而前信息時代的公共領域總是由強勢群體主導的公共領域。

晚近的數位革命第一次降低了公共討論的門檻,網絡日益成為一種人人可入的媒介。弱勢群體不但能面向全世界的觀眾發出自己的聲音,而且可以在世界范圍內建立起自己的公共領域。在信息時代,弱勢群體終于可以在同意別人的時候完全不背叛自己。現在,在網際公共領域的推動之下,生態保護運動、反核運動以及女權主義運動等公益事業正在取得日益廣泛的支持。當然,弱勢群體的公共領域并不總是積極的力量。網絡空間也給某些反社會、甚至反人類的群體提供了空前廣闊的活動空間。但是正如迪爾凱姆所指出的:犯罪是一種規則現象,因為在任何社會中都不可能不存在犯罪行為;而且,犯罪對社會來說是必須的,它直接或間接的有助于社會進化(迪爾凱姆,1988)。所以,在信息時代,極端主義分子利用網絡建立貌似公共領域的極端主義的"公共空間"并不可怕,因為他們的公開行為恰好可以增加社會的"免疫力";真正的危險在于:過分的社會控制反而有可能促使他們利用網絡建立起更加隱蔽的秘密空間。

此外,網絡在賦予弱勢群體權力的同時并沒有削弱強勢群體的權力。因此,在網絡空間,形形色色的弱勢群體的公共領域與形形色色的強勢群體的公共領域可以相互交流、合作,也可以彼此博弈。

由此可見,在信息時代,各種公共領域的討論區內往往呈現一定的同質性;而在整個網絡空間中,各種類型的公共領域之間則呈現出高度的異質性。所以,從總體上看,信息時代的公共領域呈現出空前多元的特點。

四、信息時代公共領域的功能沿革

"結構"沒有消滅人,也沒有消滅主體的活動。事實上,主體的本性就是構成一個功能作用的中心(讓·皮亞杰,2000)。信息時代的公共領域是一種全民參與、網狀論辯、空前多元新型結構。這是一次根本性的結構變遷。一方面,作為我們社會生活中的一個領域,結構更新的公共領域必將具備全新的社會功能。另一方面,健全的社會都是社會的各子系統之間相對和諧的社會。在下文中筆者將從政治系統、經濟系統和文化系統--人類社會的三大經典子系統出發,討論信息時代公共領域的功能沿革。

(一)政治功能

自國家產生以來,"政治"或"行政"就開始對社會的經濟、文化等其他子系統產生重大影響,因而大多數學者都把"政治的公共領域"作為主要的研究對象。因此筆者將首先討論其政治功能。

1.網際公共領域對民主的"反叛":以自主理想僭越民主理念

信息時代空前多元的公共領域具有全民參與的網狀結構。"全民參與"使進入網際公共領域的議題前所未有的全面;而其網狀的論辯結構則使網際公共領域中的議題更加自由和"隨機";因而在信息時代公共領域的參與者們擁有了的前所未有的言論自由。因此托夫勒夫婦認為,生活在信息時代的公民可以借助網絡就公共問題直接向政府發表意見或投票表決;因而信息時代將?quot;半直接民主"或"直接民主"代替工業時代的代議制"間接民主"(阿爾溫·托夫勒;海蒂·托夫勒,1996)。但是,如果我們對"工具所具有的功能"與當前"工具所能發揮出的功能"加以區分,就會發現至少網際公共領域對實現"直接民主"或"半直接民主"的貢獻是非常有限的。

首先,從宏觀層面上看,民主本質上是多數人對少數人的統治,其制度依托是國家;而自由則是個人的自由,其實現的一個最重要的制度形式是市場。自由和民主無論在內在價值取向、還是在外在制度上都存在著矛盾(楊雪冬;王列,1998)。然而,以"平等"代替"統治"、因"消滅空間"而超越國界和?quot;全球市場"取代"區域經濟"卻恰恰是網際公共領域的根本特征。顯然,網際公共領域在本質上就與同"國家"、"統治"相聯系的"民主"相背離。

其次,從中觀層面上看,許多網際公共領域更傾向于尋求自主而不是爭取民主。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國家支持的跨國公司借助于信息科技不但贏得了日漸雄厚的經濟實力,而且形成了一個新的、跨國的資產階級,他們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總是不斷地向國家(包括其母國和所在國)要求經濟自主的權利;另一方面,曾經受到主流社會排擠的弱勢群體也更傾向于借助于網際公共領域尋得自主。盡管強勢的跨國資產階級和弱勢群體都屬于少數派,但由于人們在網絡中進行跨國的聚會相當容易,因而無論有無雄厚的經濟實力,整合嚴密的少數派論壇都有可能取得全球性的影響;而這種國際影響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對少數群體的所在國產生影響,所以少數派在國內也有可能贏得一定的權力。這顯然對民主制度一貫標榜?quot;多數同意"原則構成了挑戰。

再次,從微觀層次上看,網際公共領域的民主蹦芤彩欠淺S邢薜摹5諞唬縝八觶使擦煊蚰誆客氏殖齦叨韌駛奶卣鰨蚨叵到裘艿某稍蓖扌朊裰鞒絳蚨黿鐾腹欽降南骯呋蜆嬖潁湍芑裰孿嗟庇行У墓娣緞Ч5詼"網民"往往是消極的"公民",他們大多對"民主"不感興趣。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網民對虛擬世界的過分癡迷必然導致他們與現實世界相疏離:現在許多以"世界網民"自居的人已經淡忘了他們作為某國公民的義務和權利。可見,網際公共領域的繁榮反而有可能在客觀上減少積極參與國內民主建設的公眾數量,從而削弱了民主的合法性基礎。

總之,在信息時代的公共領域中,自主理想似乎已經僭越了民主理念。但是,這種僭越是否恰恰說明:由于前信息時代所設計的民主原則仍存在缺陷,所以一有機會人們就迫不及待的要從中解脫出來?那么,信息時代的公共領域能否有助于建立更為完美的民主原則?我們拭目以待!2.網際公共領域對民主的"改良":作為自主結果的"越級"民主

信息時代的公共領域在新的民主原則尚未確立之前單純吁求自主的行為似乎對當代的民主政治毫無貢獻。但事實并非如此。在信息時代,公共領域將作為一種良性的社會糾錯機制而存在。

按照漢娜·阿倫特的觀點,由于公共領域的消亡,人類社會

本文關鍵詞:信息時代公共領域結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