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家庭原因與青少年違法及其防范
時間:2022-04-29 0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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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家庭是青少年的最主要的生活環境,本文就家庭存在的不良因素對青少年影響作簡要的分析并對家庭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內容和保障措施提出一些建議。本文共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論述青少年的社會化與家庭的作用,第二部分論述不良家庭因素對青少年犯罪的影響,第三部分論述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預防。
關鍵詞:青少年犯罪家庭不良因素青少年犯罪家庭預防
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呈上升趨勢,并呈現不斷低齡化的特征。來自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的統計資料表明,近年內青少年犯罪總數已經占到了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歲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據統計,河南省2003年較2002年青少年犯罪人數上升17.8%,而2004年1-10月份比2003年同期上升20.7%。青少年犯罪已經成為一個十分嚴重的社會問題,成為危害社會穩定和發展的毒瘤。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這樣的局面,我們認為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這其中包括個人因素、家庭、學校、社區等各方面的因素。但筆者認為,家庭因素在青少年犯罪諸多因素中起著第一位的作用。因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家庭作為青少年社會化的最主要的場所,對青少年人格的形成,行為模式的養成有著不可替代的影響。
一、青少年的社會化與家庭的作用
所謂社會化是指人為了適應社會要求,取得社會生活資格,從單純的生物體向社會成員轉化過程中所獲得的各種知識和技能、規范、發展社會性的具體實踐功能。這是基本的社會化,其主要對象是社會中的未成年人和青年人。其內容包括對嬰幼兒和青少年進行的有關參加和適應社會生活的基本知識、技能、本領、行為規范等一切影響和一系列有組織的教育活動。社會通過其代表和組織機構,將社會化的內容,經過各種方式傳授給進行社會化的對象,進行社會化的對象能動地接受社會化的內容,使其內化為自己的人格和生活模式等一系列的活動,使其成為合格的社會成員的過程就是社會化的過程。家庭因素始終貫穿青少年社會化這一過程。青少年在社會化過程中如果出現不良因素,也即進行社會化指導和傳授的一方對于處于社會化過程中的青少年進行誤導、誘惑,使社會化的對象接受不良的社會化內容,導致社會對象人格錯位,生活模式出現偏差,最終導致悖離社會規定的要求。我們知道所謂犯罪人人格是指個體因所處的社會和自然環境影響而形成的反社會行動心理和行為傾向。個體在形成了這種不健康人格后,在一定條件具備的時候,極易實施不良行為乃至犯罪,青少年當然也不例外。青少年進行社會化的主要場所是家庭,社會、自然的環境影響是通過家庭發生。對人格影響最深刻的也是家庭。在良好的家庭環境中,其子女的各種正常需要能得到基本的滿足,社會規則和行為模式的內化過程就能遵循社會的主導方面,從而為走向未來的社會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礎,其健全的人格得以形成。反之,子女的身心健康發展就會出現各種不同程度的障礙,正常的社會化過程就可能難以完成,其不健全或扭曲的人格也因此而形成,進而導致犯罪。
二、不良的家庭因素對青少年犯罪的影響
不良的家庭因素包括許多方面,但就以下筆者認為的主要方面作簡要分析。
(一)家庭存在情感缺陷。其主要特征是家庭成員中缺乏感情,具體表現為:①夫妻間感情淡薄,形同路人;②父母、子女等上、下代之間有較明顯的代溝,彼此無好感可言;③同輩間感情平淡。有的情感缺陷家庭只有其中之一情形,更多的是多種情形并存。情感缺陷的最根本原因是家庭建立的基礎不牢。如包辦婚姻或婚后感情不好或有外遇等。由于建立家庭的基礎不牢,天然的家庭隔閡導致了其家庭成員間的溝通,交流不足,相互間的信任度不好。情感缺陷型家庭中出生并成長的青少年,有時不免成為上輩的出氣筒或替罪羊,在享受不到家庭溫暖時就可能以搗亂、挑釁、反抗或離家出走,變成問題青少年,又從問題青少年逐步走上犯罪道路。
(二)家庭教育存在的缺陷
教育是家庭最基本的功能之一,也是最重要的職能之一。許多研究資料表明,青少年犯罪與家庭教育不當密切相關。一些青少年正是由于家庭中受的教育有缺陷,使他們沒有形成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良好的道德品質,在外界誘因的刺激下,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家庭教育的缺陷表現為:
1、教育內容不全面,家庭教育功能發展失衡。家庭教育不僅僅是文化教育還包括人生觀教育、性格心理、能力、法制教育以及生理衛生知識的講解等多方面教育。而有些家庭往往是各種教育功能參差不齊,特別是忽視最基礎的人格教育。如今暴力惡性案件青少年居多,且作案時手段殘忍、兇狠,就是缺乏善良、正義等基本人格素質的反映。
2、教育方式不得當。主要包括過分溺愛,疏于管教,家庭暴力,教唆示范等。據某市少管所對445名違法犯罪青少年的調查統計中,發現因家教不當導致其犯罪的占50%。
由于我國長期以來的計劃生育政策,現在絕大多數青少年為獨生子女,從小就受到家庭祖輩、父輩的百般寵愛,“含在嘴里怕化了,捏在手里怕碎了”,在家中儼然是“小皇帝”,處于一種特殊的地位。這種教育方式使一些孩子因此養成不良性格,形成不良的意識和行為習慣,如強烈的“自我中心”意識,自私、任性、虛榮、懶惰、奢侈、無理、粗野、放縱、貪婪、好逸惡勞,對社會、家庭缺乏責任感,無奉獻精神,對他人缺乏愛心和同情心,凡事總是先考慮自己,從個人角度出發,不達目的絕不罷休,為達到個人目的,滿足自身的需要,他們可以不擇手段,不受任何約束,甚至不惜以身試法,以致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調查表明,對子女溺愛導致子女違法犯罪在整個犯罪現象中占了很大的比例。在某次調查中發現,因過分溺愛而使子女走上犯罪的占三分之一以上。
還有一些家長對子女疏于管教,不愿多花精力和時間去管教孩子,信奉“自然成長”原則,抱著“成龍的上天,成蛇的鉆草”的心理,對子女放任自流,結果使孩子受到社會不良教化,生成不良品性,有小錯而大錯,甚至違法犯罪。
家庭暴力同樣會影響子女身心健康成長。這樣家庭中的父母信奉“黃荊棒下出好人”,用打罵等粗暴方式來教育子女。實踐證明兒童接觸暴力不僅僅影響他們的身體健康和安全,而且影響他們的心理適應、社會關系和學業成績。研究者證明身體接觸暴力的兒童在與同齡人玩耍中,比沒有接觸過暴力的同齡人有更多的攻擊、打架、卑劣和反社會行為。所以說用暴力的方式來教育子女不僅達不到預期的效果,而且會嚴重影響孩子將來正常的生活和學習,更甚至會導致孩子對父母產生強烈的怨恨情緒。
也有一些家庭同時具有“過分溺愛”和“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這類家長往往早期對子女過分溺愛,一旦子女出現問題或不能按父母的愿望發展,便采取簡單粗暴的打罵對待。在當今的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著家長對子女期望值過高的問題。一些家長總是按自己的主觀愿望去要求子女,按自己的期待過早進行定向的培養,在這一過程中,往往是在孩子成長早期表現出過分溺愛,而當子女無法或不愿按父母愿望和期待去成長和發展時,又會引起父母對孩子的粗暴對待,進一步加深家庭代溝,引起子女的逆反心理和反叛行為,導致犯罪。
此外,另有一些不軌家庭,有意無意給子女犯罪的示范和暗示。生活在此類家庭中的子女犯罪率偏高。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鏡子,其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在以身示范。而子女的模仿性強,可塑性強,父母的行為每時每刻都在影響孩子。父母行為或言語朝三暮四無常性,或作風不正,行為不軌等,都會直接導致孩子不良品德和壞習慣的形成。有的家長言行不一,如在麻將桌邊教育子女認真學習,甚至一邊讓子女不要看不良書刊,一邊又自己在家庭里播放淫穢錄相。這樣的家庭教育,結果適得其反。甚至有些家庭鼓勵教唆子女去盜竊以供自己之需。據上海市所做的典型調查,相當一部分少女犯罪,是在母親、祖母或姐姐的影響下學壞的。
3、家庭對未成年子女的教育保障不力。首先是流動人口的家庭,帶著未成年子女外出務工,因經濟及暫住地教育本位主義等影響,無法保障子女就學。這是近幾年內出現的較普遍的現象。其次是有些父母認為孩子讀書無用,當然近幾年內這種情況已不多見,但在某些地方卻依然存在。還有一些家庭貧困,父母無法負擔孩子受教育的所需費用,導致孩子輟學。這部分青少年由于無法就學,便成為社會上的閑散人員,是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在不良環境的影響下,他們都極易產生不良的反社會心理,這些不良因素在他們身上逐漸占據主導地位,從而導致起社會化進程受阻,對社會產生一種“不適應癥”,其中一部分人由此成為罪犯。
(三)家庭結構存在缺陷。主要指家庭成員結構成分不完整,包括夫妻離異型家庭亦稱單親家庭,以及斷層家庭即祖孫家庭。
1、單親家庭。隨著離婚率逐年上升和離異家庭的增多,以夫妻離異型為主的單親、離異家庭孩子違法犯罪,分別占當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56%、61%、63%。父母離異對孩子的心靈的打擊是不言而喻的。離異家庭造成對未成年子女的關愛減少,使其角色轉換困難,從而家庭情感弱化,甚至發生遭遇遺棄后流浪街頭,進而發展成為犯罪。首先父母的離異過程,就對孩子產生了消極的影響,由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彼此之間更多的是相互埋怨、挖苦、吵鬧甚至打罵。家庭的不和睦,使孩子對家庭產生一種背離感,在家感受不到親情、溫暖,更多的是煩惱。從而產生離開家庭尋法語自在生活的想法,這必然會使孩子學習成績下降,有的開始結交不良朋友,參與違法犯罪活動。
這種情況在父母離異后難以得到解決。有的離異夫婦徹底不管,讓孩子在父母之間來回游蕩,生活沒有安定。這些父母連孩子的基本生活也不顧,更談不上對孩子進行教育了。孩子一旦沒有了父母的教育、管理,生活在一個不完整的家庭里,心理、生里上都會帶來種種消極影響。
首先,孩子的人格發育受到阻礙,因為人格的發展成熟有漸進性。而由于父母對孩子撫養義務的推諉,孩子容易產生自暴自棄,對社會、他人情感上產生距離,缺乏責任意識等等。由此,未成年子女容易人格發育“后天不足”,這成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根源。其次,單親家庭的孩子性格容易扭曲,孩子一般對家庭有強烈的依賴感,家庭健全,孩子就有安全感,其成長中的煩惱、不安以及由此產生的反社會思想都會得到舒緩。而單親家庭的孩子則由于父母離異,更甚至父母對自己的撫養責任的推諉缺乏歸屬感、安全感,以至于自我保護意識極大增強,達到一種病態的程度,表現為孤僻、敏感、多疑、焦虛等,久而久之,孩子的性格發生扭曲。再次,單親家庭使未成年子女社會適應能力弱化。由于人具有社會性,即作為單個的人必須適應社會才能生存、發展,人的社會適應能力首先是從家庭中養成并強化的。而單親家庭的特征就是人際關系的不協調,情感的麻木,甚至冷酷,相互適應和包容性明顯降低。以家庭為背景來考察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不難看出家庭缺陷帶給未成年人生活能力上的種種缺陷,其犯罪的可能性遠遠高于那些生活在健全和諧家庭中成長起來的青少年。
2、斷層家庭,即祖孫家庭。形成這種家庭的原因有多樣如父母離異、各奔東西,祖父母便成為未成年人監護和撫養人;父母工作繁忙,無暇顧及子女,孩子交由祖父母撫養;父母雙亡,祖父母順理成為子女的監護人等。由于這種家庭中祖父母大多年邁體弱,沒有過多的精力顧及孩子,以及“代溝”的客觀存在,孩子難以接受祖父母的所作所為,祖父母也瞧不順孩子的行為,所以這種家庭很難較好的完成對孩子的教育撫養義務。另外就是祖父母一般對孩子言聽計從,百依百順,總覺得孩子不跟著父母已經是受了委屈,于是對孩子百般補償,過分寵愛,以至于孩子不能健康成長。總之這類家庭成長的孩子大多由于得不到正常的關愛或教育導致其認為父母遺棄了自己,形成悲觀、厭世、棄學等反社會心理,或是由于受到過分溺愛養成自私、自大、刁蠻任性等不健康心理性格。這些不健康的心理因素很容易成為青少年犯罪的潛在誘因。
(四)下崗家庭的孩子犯罪不容忽視
當今社會正處于大變革時代,由于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擴大,產業結構的調整,一批企業倒閉和停產,難免造成了一批工人下崗待業。在這些父母下崗待業的家庭中,孩子違法犯罪的已非個別。在2003—2004年河南省未成年人犯罪中,父母至少有一方下崗的分別占47%、58%、70%,已占到了相當高的比例。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把父母下崗同孩子的違法犯罪聯系起來呢?父母下崗首先帶來的是家庭經濟收入的減少,直接導致生活水平的下降,孩子的一部分要求就不可能得到滿足,而這些青少年都在14—18歲之間,正處于青春期,其身體迅速發育,急劇變化,體形上已基本接近成人,生理上也日趨成熟,使他們的要求也日益增加,特別是現實社會又充滿各種誘惑,要實現這些欲望,必須要有豐厚的物質基礎。這時,一部分未成年人在外界不良環境的影響下,就可能出現違法犯罪的行為,以非法手段達到物質上的滿足。統計發現未成年人犯罪以財產型為主的在2002、2003、2004年就分別占到85%、87%、86%。
另外,父母下崗對家庭的穩定和睦也帶來一定影響。有些父母由于文化水平較低,技術比較缺乏,在再就業方面又挑三揀四,長期得不到一個固定的工作,因此造成了心理上起了變化。有的開始變得煩躁,家庭失去了往日的寧靜和溫馨;有的自暴自棄,對家庭成員不再像以前那樣關心,對孩子的成長也只能聽之任之,順其自然。更有的父母把心中的怒氣發泄成對社會的不滿,有的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而這一切對于正處在人生觀、價值觀形成時期的孩子,只能產生消極的作用。如果父母自暴自棄,怨天尤人,對社會不滿,就會使孩子也產生這種不良心理,有的孩子就可能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再則由于父母的下崗,孩子的心理上存在一定的自卑感,這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極為不利,再加上父母不良心理的影響,就有可能造成孩子對抗社會的行為。對于由下崗引發的這樣一系列新的青少年犯罪的問題,不容忽視。
綜上所述,家庭因素是造成孩子違法犯罪的主要因素,如果能夠從家庭首先預防,那么青少年犯罪的數量將大大下降。
三、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預防
(一)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預防的優點
由于家庭是青少年社會化最初和最主要場所,家庭預防青少年犯罪也有其獨特的優點,如長期性,一般來講,家庭是青少年活動的主要場所,家庭生活占據了他們絕大部分時間,因而從時間角度上講,家庭預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優勢是其他諸如學校、鄰里等社會機制無法相比的。又如全面性、針對性。俗話說:“知子莫如父,知女莫如母”,孩子的習性的優劣、品行的好壞,父母最清楚,對子女的教育和引導也最有發言權。另外,家庭預防具有很強的有效性。因為父母與子女之間存在著特殊的社會關系,既有血緣上的繼承關系,情感上的依賴關系,還有經濟上的供求關系,法律上的監護關系。這些都使子女很容易接受父母的教育,管束,即使父母的批評和責備尖銳了一些,子女都能諒解,所以這種心理上的親密優勢使家庭在預防少年犯罪方面十分有效。
(二)青少年犯罪家庭預防的內容
首先,良好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預防青少年犯罪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種形式,從以上內容的分析我們不難看出教育不當會阻礙孩子的健康成長,所以家庭教育要做到:第一,要全面。既要注意智力培養、能力訓練,又要注意社會道德教育、生理衛生知識講解,更要注意法制教育;第二,教育方法要得當,盡量做到“愛而不溺、嚴而不苛,一貫要求”,使家庭教育真正成為青少年健康成長的保護神;第三,把握教育時機,青少年時期又稱“青春危險期”。孩子的逆反心理較強,對他們進行教育時,一定要從年齡特征出發,采用適當的方法,在恰當的時間里進行啟發誘導。
其次,家庭榜樣示范。有人說:“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師”,父母從子女出生的那一天起,一直伴隨著他們長大成人,因而,孩子接觸最多、最直接的人是父母。父母的勞動態度,興趣愛好,習慣以及個性特征,都是孩子學習、模仿的對象,可以說是父母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會給孩子留下深深的烙印。家庭中的父母以身作則,不僅可以增強教育的可信性和感染性,而且有可能像面鏡子促使子女經常對照自己,檢查自己,矯正自己的不良言行。家庭中父母良好的身教是促進子女健康成長的重要途徑。
再次,家庭氣氛熏陶。家庭氣氛是指家庭成員在對內、對外交往過程中形成的較穩定的傳統習慣、處世經驗和生活作風等。家庭對子女的影響是有形和無形、有聲和無聲的綜合,有形指父母的言傳身教,無形則是家庭氣氛的熏陶。家庭氣氛對孩子影響雖然不像父母言傳身教那樣直接有力,但它潛移默化的滲透性給青少年品德發展帶來“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的效果。
最后,家庭對子女的管束。青少年時期既是他們身體發育的高峰期,又是他們的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時期。為了促使青少年成為社會合格公民,家庭必須對子女嚴加管理和約束。第一,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意識變化,一旦發現思想上有癥結,行為上有偏差,應當立即排解、糾正,力爭從內部控制子女產生犯罪傾向的可能性。第二,注意周圍環境。諸如,注意周圍環境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切實堵住外界各種污染源頭,盡力保護青少年心靈的純潔性。第三,注意子女的交友情況。青少年精力旺盛,善于結交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父母應該了解子女所交朋友的思想品德狀況,只要發現其中有品德不良,行為不軌者應立即責令子女與其繼絕來往,警惕那些可能引起犯罪的外來觀念深入到青少年思想之中,盡量把犯罪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三)實現家庭預防青少年犯罪的保障因素
要使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預防能行之有效的實現,必須具備以下幾個保障因素:
首先,夯實婚姻基礎,建立健全的家庭。一個穩定和諧的家庭是青少年成長的必要環境。當然,健全的家庭并僅指家庭形式上的完整,更重要的是家庭成員在民主平等基礎上共同營造出一種家庭氛圍。父母品德優良,家庭氣氛和諧可以熏陶子女形成真誠友愛,善惡分明,勤于勞動,樂于助人的品質。可以這樣說,健全的家庭是家庭預防青少年犯罪功能得到實現的首要保障因素,而夯實婚姻基礎是建立幸福、和諧的家庭關系的關鍵。婚姻是家庭合法合乎情理的前提,因而婚姻的質量直接影響到家庭的健全與否。所以必須夯實婚姻基礎。而夯實婚姻基礎首先應強調婚姻的嚴肅性與神圣性,建立以真愛為基礎的婚姻,提高婚姻質量,加強家庭成員的責任感,堅決抵制視婚姻為兒戲、不負責任的做法,為建立和諧、幸福、美滿家庭創造條件。
其次,家庭成員的責任感。古語說:“養不教,父之過。”這種說法盡管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因為并不是所有的“養不教”都是“父之過”。但它也說明了一點,父母對子女的成長應當盡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父母責任心強,時常留心子女的發展狀況,及時評價子女的思想行為,好的予以鼓勵,錯誤的立即批評教育,讓子女沿著社會培養目標的軌跡發展,就可以遠離犯罪的漩渦。
再次,家庭與社會良好的溝通與協調。青少年是生活在現實社會之中的,各種社會現象不可能不影響他們成長。因而家庭在預防青少年犯罪方面除了做好家庭內部工作外,還應該與社會進行有效的溝通與協調,既要將良好的社會風氣、社會規范、社會時事新聞折射到家庭教育之中,又要對各種社會問題進行有效的控制。教育子女正確認識社會陰暗面,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同時還必須使家庭發展的目標與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協調一致,讓家庭預防機制置于社會綜合治理范疇之中,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最后,加大社會宣傳力度,讓公眾對家庭預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認識,增強公眾此方面的防范意識。我們知道家庭在預防青少年犯罪方面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認識到這一點,所以我們要加大宣傳力度,讓大家了解到家庭預防的重要作用,而且要讓大家知道怎樣才能有效發揮家庭職能以達到把青少年犯罪扼殺于搖籃中。
另外,我們還要加強對弱勢家庭的關心,加強對特困生的幫助,必要時給予經濟支持,以幫助其順利完成應受的學校教育,避免經濟困難的家庭因支付不起學費而使其子女輟學,淪落為不良少年。這需要全社會共同支持,希望大家都獻一份愛心,幫助貧困家庭的孩子完成學業。
總之,青少年犯罪預防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齊抓共管,這樣才能收到良好效果。
四、小結
本文著重論述了家庭中的各種不良因素對青少年犯罪產生的重要影響,以及從家庭角度出發預防青少年犯罪。但是并不是家庭存在不良因素就一定導致家庭子女違法犯罪或一定不能正常的適應未來的生活。因為畢竟內因才是犯罪的關鍵因素。對此,我們也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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