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軍進漳與法制構建

時間:2022-12-16 10: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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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軍進漳與法制構建

本文作者:陳惠卿工作單位:中共龍海市委黨校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于1931年制定5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6,內容包括:(l)規定了國家的性質是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國家0"(2)政治制度是工農兵代表大會"(3)規定了公民的權利和義務"(4)規定了外交政策"宣布中華民族完全自由獨立,不承認帝國主義的不平等條約"5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6是第一部由勞動人民制定、確保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工農民主專政的偉大綱領"它同資產階級的約法以及舊中國反動政府制定的憲法有本質的區別"它肯定了革命勝利成果,提出了斗爭的方向"盡管受到左0傾錯誤的影響,仍是劃時代的憲法性文件"它的頒行調動了蘇區人民的積極性,為以后制定民主憲法提供了寶貴經驗"1932年4月紅軍進漳后,為解決給養問題,在漳州進行百萬元以上的籌款"按照5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6確定的對地主資產階級(軍閥、官僚、地主、資本家、豪紳及一切剝削者)進行專政的精神,在籌款中執行嚴格的階級政策:(l)打土豪沒收財物,沒收官僚資本"如在漳州沒收國民黨第49師師長張貞開設的民興0銀行、龍溪縣官辦的民有0銀行,在石碼沒收龍溪縣鹽務局財產和宏通0銀莊、沒收土豪惡霸林伯恭的財產,在長泰沒收土豪戴少芳、楊斗星財產"(2)對其他民族資本家和中小商人采取捐助的政策"當時漳州城工商業分43途,由各途公會承領捐助數目,然后視各商戶經濟地位和經濟實力,分大、中、小三等給予分級派捐攤款,限期交納"如對資本家蔡同昌,只向其派捐15XX〕元,僅占其財產百分之一;對陳嘉庚先生在漳州開辦的膠鞋廠,也只派捐部分款項,因該店經理避走外地,紅軍和商會取走了相當于所派款項的膠鞋"因這是紅軍首次進駐一個中等城市,在執行政策中也有一些失誤"針對這些失誤,1934年在5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6中新增同中農鞏固的聯合0,這也是和左0傾錯誤斗爭的結果"

1931年12月1日公布實施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6,是土地革命后期影響最大、實施地區最廣、適用時間最長的土地法"其主要內容有:(l)廢除封建土地剝削制度,規定了沒收土地財產的對象和范圍,宣布廢除一切高利貸債務"(2)規定了對于沒收的土地財產的分配辦法"即按照最有利于貧雇農、中農的原則進行分配,具體方法是,以鄉為單位,貧雇農、中農按人口平均分配,或按人口與勞動力的混合標準平均分配"富農如果被沒收土地,并且能夠自食其力,可以分得壞田"地主不分田"(3)規定了土地所有權問題"即現階段不禁止土地出租與轉讓,但同時規定在條件具備的時候實行土地國有制"由于受左0傾思想的影響,這部土地法的一些規定也體現了左0傾傾向,如在土地分配上,實行地主不分田、富農分壞田0的政策,這些錯誤后來陸續得到糾正"紅軍進漳后,貫徹土地法的精神,掀起了一場土地革命的風暴"如在漳浦小山城、龍嶺周圍八九十里區域里,紅軍除開倉濟貧外,還協助鄉村農民開展分田地、建立蘇維埃政權的革命活動"并特地派出數支分田工作隊,深入小山城、龍嶺、象牙莊、東山、葛后、南浦盾一帶鄉村發動群眾打土豪、燒田契,進行分田斗爭"分田方法與5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6相同:全部沒收族田、地主和反革命分子的田地,把土地劃片評出上、中、下三等,再按人口數計算每人應分的各等級土地基數,最后以各戶土地情況進行調整"各地陸續完成土地與人口的各種登記和統計工作,呈現一派分田分地真忙0的紅紅火火景象"在饒(平)、(平)和、(大)埔、詔(安)蘇區,縣委、縣蘇維埃政府根據傳達的5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6、5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6的精神,先在條件比較成熟的石下、爐坑兩地進行分田分地,接著在全縣深人開展"具體做法是:(l)沒收地主、公堂土地,以原耕地為基礎,抽多補少,并按土質好壞、距離遠近搭配,以石為計算單位,按人口平均分配;(2)由耕田戶在每塊田地插上小紅旗,標明姓名、地名、石數;(3)由分田工作組收集小紅旗,分別進行統計,然后累計總面積,得出每人分地的石數,予以等級分配"這些做法都完全按照5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6的要求,有力地促進了根據地的土地法制建設,是對根據地土地法制的成功實踐"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是革命根據地婚姻家庭法制建設的初創時期"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相繼于1931年12月1日和1934年4月8日公布實施了5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6和5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6"這兩部法律都確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廢除封建婚姻制度的原則,對結婚、離婚、離婚后財產與小孩的處理、非婚生子女的處理等作了較為細致的規定,在結構上采取章條結構,語言亦較規范,5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6還在一些問題上對5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6作出了改進"以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成立為界,這一時期革命根據地婚姻家庭法制建設經歷了一個從立法比較分散到立法比較統一、法律條文比較簡陋到比較規范、完備的過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有:(l)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根據地各個時期婚姻法規的基本原則"嚴格禁止強迫、包辦、買賣婚姻,廢除童養媳,嚴禁強迫守寡"有違反者,按刑律治罪"(2)一夫一妻"從工農民主政權開始,各個時期的婚姻立法均確立,任何人只能有一個配偶,一切公開的或變相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都是非法和不允許的,有妻妾者,以重婚論罪"凡重婚者,妻或妾都可以提出離婚,政府隨時批準"(3)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指在婚姻關系中,男女平等地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1942年5晉冀魯豫邊區婚姻暫行條例6首先提出了這一原則,但在蘇區的社會管理中,這一原則已有法制實踐"(4)保護軍婚"(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6規定:紅軍戰士之妻要求離婚,須得其夫同意,同時規定:軍人之配偶非確知對方死亡、叛逃不得離婚"在書信斷絕時,須經一定期間,非軍人一方才能向政府請求離婚"紅軍進漳后,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深人淺出、逐字逐句地宣傳5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6,并提出解除封建婚姻0、婚姻自由0等口號,讓廣大婦女懂得結婚離婚自由,反對買賣婚姻,廢除童養媳,實行一夫一妻制0等重要原則,廣大婦女喜出望外,奔走相告"紅軍對嚴重違反5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6,干涉男女自由結婚和虐待婦女的行為進行嚴厲批評或懲辦,保障了婦女權益"進漳紅軍積極宣傳、支持閩南婦女的解放運動"進漳紅軍告訴婦女們,江西、閩西蘇區政權都頒布了土地法,明確規定農村勞動婦女同男子一樣,有獲得土地的權利"進漳紅軍還幫助小山城、龍嶺等地打土豪劣紳、開展分田斗爭,使各家的土地證上第一次出現了婦女的名字"婦女們高興地說:以往無田無地難做食,如今分田分地有奔頭"0男女平等原則在土地革命中的實現,為婦女的解放及在家庭中實現男女平等提供了重要的物質基礎"四、在法律、紀律實施方面19犯年4月20日上午,紅軍東路軍排成4路縱隊,邁著整齊的步伐,高唱著三大紀律八項注意0,雄赳赳氣昂昂地進人漳州城,其威武雄壯的陣容、蓬勃向上的朝氣,給圍觀在街道兩旁的群眾留下美好的印象"如果說東路軍進城時所唱之歌是其紀律嚴明的宣言,那么,紅軍進城后遵紀守法、有錯必改的作風更是讓群眾耳目一新"如紅4軍進人石碼后分住幾處,他們向群眾借東西有借有還,不取群眾財物,不占群眾便宜,吃了東西照價付錢"在漳浦,西湖村農民蔡長庚的房子騰出來讓紅軍住,有個戰士在房里拾到一塊銀元,親自送還膺主"這種遵紀守法的作風是以往任何一支軍隊都不曾有過的,有效地帶動了整個革命根據地社會風氣的好轉"紅軍除自覺遵守法律軍紀外,對自己在實施、執行法律過程中的失誤也勇于改正,體現了有錯必究的法律精神"如紅軍在籌款初期,由于缺乏地方黨組織的有力配合,對何種人才是土豪劣紳產生過錯誤判斷,一度抓錯人;同42時,對拒不交款的地主老財有過火的行動,有的民族資本家不交稅外逃,采取破門取物抵稅的不恰當方法"聶榮臻等紅軍領導發現這些失誤后,立即給予嚴厲的批評,要求堅決執行黨對中、小工商業者實行保護的政策,并責成有關人員賠禮道歉"在紅1、5軍團師以上干部會上也曾說到:抓錯的趕緊放,賠禮道歉"0可見,革命根據地時期對于法律、政策的執行錯誤情況已有了追究制度"革命根據地內的新民主主義法律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類型法律制度的初級階段,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中華法系的雛形階段"革命根據地的法制建設,雖然只有幾年的歷史,但它卻開天辟地地揭開了中國法制史的新篇章"人民民主法制與歷史上剝削階級類型的法律制度不同,是中國無產階級和廣大人民意志的體現,是鞏固革命根據地、維護人民基本權益、同國內外敵對勢力進行斗爭的銳利武器,它為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提供了寶貴的歷史經驗和理論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