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和國際政治互助關系
時間:2022-12-15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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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政治基本上是列強主導的政治,國際規則主要由占支配地位的國家制定。冷戰結束后國際政治進入一超多強的多極化格局,國際法制約國際政治的發展,是國際政治運行所遵循的原則,隨著國際法的發展,戰后國際政治秩序有了新發展,同時也面臨新挑戰,2001年9·11事件,同年的阿富汗戰爭,2003年伊拉克戰爭,到2008年南奧塞梯沖突,國際法顯現出很多不足。國際政治的發展是國際法產生的主要原因。國際政治與國際法互相建構,互相影響,互相制約,在互動中不斷發展。
一、國際法理論發展對國際政治的影響
堅持和平與發展是構建和諧世界理念的基礎。《聯合國憲章》是聯合國基本法,主權國家行為的基本法則,同時也是保證世界和平發展的根本大法,為國際法的發展奠定了基石。
格勞秀斯、康德、凱爾森使國際法逐步發展起來,三位大師的理論深刻影響著《聯合國憲章》。
受格勞秀斯的國際法理論影響而形成的威斯特伐利亞模式的國際秩序以民族國家對外主權的獨立性(主權之上無管轄)、平等性(主權之間無等級)為特征。這種主權被稱為“威斯特伐利亞主權”。盡管近十多年來“威斯特伐利亞主權”受到了這樣或那樣的質疑,民族國家主權至上無管轄、主權之間無等級仍然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康德是國際政治組織的始祖,康德的國際法理論及國際組織法影響著《聯合國憲章》的形成和發展。凱爾森的國際法理論對于戰后國際秩序朝著通過國際司法程序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方向邁進起著深遠的作用。《聯合國憲章》與凱爾森的國際法理論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
二、國際政治對國際法的影響和制約
漢斯摩根索認為,國際政治是追逐權力的斗爭。“他偏執的提出,‘國際政治的鐵的法則是,法律義務必須讓位于國家利益’,完全否定國際法的制約作用就有替強權主張之嫌,因而招致學界的猛烈批判。”但是從國際政治秩序和格局改變的視角看,國際法依賴國際政治是毋庸置疑的。國際法發源于威斯特伐利亞體系,“《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是國際法上第一個憲法性文件,開創了通過國際社會的行動制定一般國際法規范的先例。”同時,該和約也是近代通過國際法大范圍確認政治現狀的開始,其所創立的三大原則:國家主權概念、國際法原理、實力均衡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國際關系的發展。
隨著一系列重大國際政治事件的發生,國際關系格局改變,國際法隨之發生變化。格勞秀斯的《海洋自由論》、《戰爭與和平發》的國際法理論對國際關系起到了重要作用,賽爾登的《海上禁錮論》創立到后來被推翻推行的開放海洋說,20世紀末《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誕生,證明國際政治對國際法的重大影響,決定了國際法的產生、實施和遵循。
三、利用國際法維護國家利益
權力界定的國家利益是主權國家的國際行為準則,在國際關系中主權國家以國家利益為出發點,但國際法是各國的行為準則,《聯合國憲章》是各國行為的指導方針。國際法和國際政治有著復合依賴關系,相互制約相互促進。一些大國推行霸權主義強權政治,不以和平發展為世界主題,雖然不推行殖民政策,但是通過其他途徑侵犯弱勢國家利益。國際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約束國家行為,保護弱勢國家利益。國際法約束國家行為,主權國家應該堅決遵守國際法,以和平發展為主題,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新秩序。
利用國際法維護我國國家利益。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利用人權問題干涉中國內政,打著人權的幌子,大大損害了中國的國際形象,威脅中國的國家穩定和諧。在國際法上,保護人權已成為多數國家共同認定的原則。雖然對人權問題的理解存在著中西方歷史的現實的差距,但基本狀況是相同的,我國應該運用國際法,堅決反對別國對中國人權問題的質疑,維護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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