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案的策略探究
時間:2022-04-12 0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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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今,未成年人犯罪已被列為吸毒販毒,環境污染之后世界上第三大社會公害。犯罪學家認為,未成年人犯罪是社會的一面特殊的鏡子,它能從反面反映社會文化,道德素養和人們的精神面貌,反映甚至暴露出社會某些方面的弊病和問題。本文首先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進行了分析,然后從多角度,就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關鍵詞】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個體矯治;依法辦案
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嚴重性不僅僅會對這部分未成年人本身和對社會產生直接危害,而且關系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所以,如何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已經成為一個迫在眉睫,刻不容緩的重大社會問題。
1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所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在我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增多趨勢,并且出現了結伙型犯罪案件增多等特征。現階段,我國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自身原因。這種犯罪現象是主客觀因素的結合,主要是由于個人膨脹的吃喝玩樂的享樂思想和脆弱的抗挫折能力造成的。(2)家庭和學校成長環境。據有關研究,殘缺型家庭和不良的家庭教育方式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助長劑。除家庭外,學校也是未成年人成長的最重要場所。如果學校不能長期有效地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尤其不能對那些“問題青少年”進行及時教育轉化工作,往往就會使未成年人偏離正常的發展路徑,步入歧途。(3)社會環境的不良影響。由于市場經濟的高速發展帶動了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極大提高,但文化水平思想反而出現了后退。當前社會上的一些不良商家,為了追逐商業利潤,制假售假、欺騙詐騙現象,以及販賣的淫穢錄像、黃色書記等都對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2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對策
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必須要重視和發展家庭教育,構筑預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線。這是因為,未成年人基本上是以家庭為中心進行活動的,為成年人的父母對其的影響至關重要,它是未成年人形成良好品行的基礎,對其終生都將發生作用。其次,必須發揮學校對預防來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主導作用學校是未成年人成長的第二個主要場所,未成年人健康人格的養成,良好品德的培養以及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都與學校教育有關,因此,必須抓好學校的教育工作。除此之外,還必須從以下幾方面,全方位采取對策:
(1)建立少年法院,設置未成年人專職律師隨著未成年人犯罪問題的日益突出,少年犯罪涉及搶劫、販毒等多種嚴重刑事犯罪,出現了趨暴力化、智能化、低齡化和團伙作案等特征,嚴重危害了社會治安,少年法庭難以適應現今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且《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要求每個成員國建立授權實施少年司法的機構和機關。所以建立專門的少年審判機構比如少年法院,集中審判涉少年案件,不僅能夠有效發揮預防犯罪的功能,而且還能對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重要法律提供組織保障。成立少年法院,可以使我國少年司法制度得到進一步的完善。
(2)推行社區矯正,加強跟蹤回訪,避免重新犯罪。由于未成年人有自制力差、易受他人影響等特點,如果再次接觸到誘發因素,就極易再犯,因而對那些判處非監禁刑的未成年犯必須加強判后的回訪幫教,建立周密的幫教網絡,將他們的改造過程時刻納入視線,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還應與其原所在學校、單位、村街及家長簽訂幫教協議,落實幫教人員,堅持跟蹤考察,聽取思想匯報,有針對l生地進行幫教。社區矯正的推廣有利于未成年犯的身心健康,可以通過社區矯正、社會幫教、規范工讀學校或引進國外緩刑寄宿學校的做法,使其遠離不良的社區環境,幫其完成社會化進步,從而有效地預防其再犯。
(3)針對未成年人的心理狀況實行個體矯治。人的心理的發育程度和人格特征與其行為之間有密切聯系,如果一個人的心理和人格發展明顯偏離正常,就可能難以適應社會,并實施一定的反社會行為。因此,要減少個體因素對犯罪的影響,還必須對人的有缺陷心理進行治療,對病態的人格特征予以矯正。個體矯治是針對特定個人的不良心理和不良習性,運用引導、教育、治療、矯正等措施消除不良心理,改善不良習慣以使其盡快“康復”的綜合工作。個體矯治以具有不良心理或病態人格的特定個人為預防對象,目的是治療、矯正個體的不良習慣、不良心理和不適應社會的個性特征。個體矯治包括預防性的矯治措施和改造性的矯治措施兩方面。預防性的矯治措施以尚未實施犯罪行為的人為對象,是針對某些特定個人的“危險信號”所采取的矯治工作。根據一些心理學家的分析,處境困難、環境不良、情緒障礙都是危險信號,對于這類人,社會,尤其是家長和老師要及早注意,及時加以教育和引導,以幫助其擺脫消極環境和不良思想的困擾,克服情緒障礙,最大限度地將犯罪傾向消滅于萌芽狀態。改造性的矯治措施則以已有一定犯罪行為的人為對象,主要包括犯罪后的教育、處置及后續性的幫助、監督措施。對于犯罪人的教育、處置,要注意根據犯罪人的特點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如強制醫療、禁戒處分、運用刑罰措施、剝奪一定權利等等。
(4)強化刑罰效能,遏制僥幸心理的萌生。未成年人犯罪雖實行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但由于種種原因造成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打擊不力,不僅使未成年犯罪人認識不到自己的行為給自己和社會帶來的不利后果,反而強化了其犯罪動機和實施犯罪的心理,助長了一些人的僥幸心理。因此,在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下,對某類案件還應加大打擊力度,確使犯罪的未成年人都受到及時、適當的懲治和處理,對于減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發生和重新犯罪也十分必要。
(5)對個別屢教不改的未成年人,要注重依法辦案。我國《刑事訴訟法》第6條規定,進行刑事訴訟有關司法機關“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是刑事訴訟法確立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則,對辦理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也不例外。但是,針對未成年犯的年齡特征,不同的生理、心理特點,綜合具體案件應該有所區別。最高人民檢察院于2006年12月28日出臺了《人民檢察院育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對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查批準逮捕、審查起訴與出庭支持公訴、法律監督和刑事申訴檢察都做出了特殊明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并于2001年4月12日開始施行的《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對未成年人犯罪者做了一些特殊規定,適應具體程序時應該遵守。關于在庭審教育階段,在審理少年犯罪案件的整個庭審過程中,要認真注重強化庭審功能,認真實施“庭審前調查、庭中教育”的庭審模式。要堅決貫徹不公開審理案件的重要原則。
參考文獻:
[1]鞠青.中國青少年犯罪演進的定量分析[1].青少年犯罪問題,2007
[2]朱力等著.社會問題概論[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
[3]李迎生.社會工作概論[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O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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